伍龙:论“乐”的情感性、时间性与生生之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70 次 更新时间:2025-12-11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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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龙  

摘要:乐的情感性首先表现为乐引发的个体愉悦的情感体验,这是听者不可免除的情感需求。乐所关联的情感不能一味放纵,要通由礼来予以制衡与归正,如此一来,个体不但能在乐的情感性中成就自身,而且能体谅和满足他者的情感,进而与他者和谐共在。乐具有时间性,在时间中乐得以成就绵延不绝、终始相继的状态,并将天地时序内涵其中。乐在效仿四时、昼夜规律的过程中,如同时间一般持续不断,自我更新,既适应了不同时代的需求,也适应了不同情境下礼的变通与贯彻。乐沟通着天道与人道,形上与形下,得以存养于天地之间,与个体真实的、生生不息的生命密切关联,这促成了乐的生生之性。植根于生生不息的生活,关联着德性的培塑与完善,乐的生生之性给予个体生生不已的动力,也让乐充满生生之气。个体在这样的乐中不断汲取能量,变得有情有义,丰厚立体。

关键词:乐; 礼; 情感; 时间; 生生之性

本文发表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6期 #中国哲学与文化  栏目

作者简介: 伍龙,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

 

孔子曾说:“兴于《诗》 ,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在孔子看来,读《诗》 可以让学者发显心志,学礼可以使个体卓然自立。相比之下,唯有音乐才能使人的所知所学最终完成。孔子又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 )可见,在孔子心中,“成人”除了智、廉、勇、艺以外,还必须以礼乐来加以文饰。换言之,这些重要的品质需浸润于礼乐的陶习之中,方能最终实现其之于成人的价值和意义。由此,值得追问的是:音乐为何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传统的“乐”具有哪些特质,促使其在个体成人的过程中发挥如此重要而终极的作用?

当下学界对于“乐”的研究,多是通由“乐”的情感性,剖析和揭示其所具有的社会化育、政治治理等功能,后者往往与“礼乐”文明的研究相关联,将“乐”与“礼”的异同作为研究的重点,而对“乐”所具有的时间性以及形上之维关注不够。实际上,“乐”所蕴含的时间性促使“乐”在时间的绵延中不断生成、变化和更新,得以适应不同时期的精神需求,进而发挥其具有的作用。乐内蕴的形上之维又与其所具有的时间性相关,展现“乐”与“道”的关联,并进一步为“乐”所具有的情感性以及化育功能提供形上支撑,展现“乐”贯通形上形下的特质。对“乐”的时间性与形上意蕴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体味“乐”的“生生之性”,并迎来“生生不已”的“乐”。

 “乐”的情感性

“乐”作为一种音乐形态关联着人的情感。“夫乐者,乐也。”(《荀子·乐论》 )“乐者,乐也。”(《礼记·乐记》 )。“乐”之为乐,是因为乐能触发人愉悦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并非简单的快乐,其内蕴的是朝气蓬勃,热切温暖之情,给人一种积极向上,元气淋漓之感。

无独有偶,《荀子·乐论》 和《礼记·乐记》 都注意到这一情感之于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两个文本均明确指出这种情感是每个人都不可或缺的。“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以不能免也,故人不能无乐。”(《礼记·乐记》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荀子·乐论》 )“乐”(yuè)与人源自天性的情感乐(lè)密切相关,其作为人存之于世的情感需求,无可免除。由此,音乐成为个体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所谓“不能无乐”。可见,一方面,“乐”之所以不可或缺,乃是乐所具有的触发情感的作用,能满足个体的情感需求;另一方面,传统“礼乐”之“乐”所内蕴的情感性,也为人之为人提供了某种内在规定性,让个体成为有情有义的鲜活生命体。在这个意义上,人因“乐”而在,因“乐”而为人。

但是,“乐”所关联的乐的情感,并非人人都能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即愉悦之乐作为个体不能或缺的情感,有时可能会因其所带来的过于快乐的情感体验,而溢出边界,使人放纵,无所节制。因此,“乐”也有君子和小人之分,这提示我们“乐”的情感性并非对自我情感的放纵,而是以“礼”作为内在要求,以“道”作为乐的对象,归正个体的情感,将小人之“乐”引向君子之“乐”。北美汉学家约翰·诺布洛克(John Knoblock)认为:“他们(先王)的关注点不是音乐能满足耳目之欲,而是它可以作用于人的心灵,调整我们的好恶之情并把它保持在其边界之内。”事实上,唯有在“边界之内”,才是“乐”所具有的情感性,也唯有这样的情感性才能真正落实和发挥“乐”的价值和意义。

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礼记·乐记》 )

乐所具有的情感性,放在君子和小人身上将展现为不同对象的乐,由此产生的效果和引发的结果也迥然不同。君子能通由音乐对道予以体认和把握,而小人经由乐满足的是个体的私欲。在这一表述中,一方面“乐”与“道”产生了关联,“道”成为听乐者追寻的对象。在这一过程中,个体感到快乐,情感得到了满足,而这一切都由“乐”(音乐)而产生并完成;另一方面,“乐”给予个体情感的满足,也不能走向欲望的放纵,而要以追寻的道为保障予以制约,否则便会陷入迷惑而无法快乐,“乐”给予个体愉悦的情感体验也会失落。这证显了“乐”的情感性须以个体对自我情感的正确把握和具体践行为前提,同时说明“乐”所蕴含的情感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乐”的正面价值,内蕴着情感把控的实践智慧。

“道”与“欲”之间的张力,在《乐记》 中落实于“乐”。在君子之乐和小人之乐的分别中,以“道”制“欲”的行为,则要求个体以“君子之乐(lè)”制衡“小人之乐(lè)”,这种制衡在这里既依托于“乐”来完成,也借由个体运用意志对情感的把控来实现,这无疑也彰显了“乐”的情感性。如此方能“乐而不乱”,落实“乐”的正面价值,否则便会走向负面:因“乐”而伤其主体,让自己在乐所带来的愉悦情感的体验中,沉迷其中,迷失自我。如此一来,既不能给自己带来快乐,也无法使他人快乐,进而折损了“乐”的情感性。因为“乐”的情感既是让个体有愉悦的情感体验,也具有“和”的特质,要给予他者以积极正面的情感,从而实现个体自在和与他者共在的和谐。

孔子曾说:“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论语·里仁》 )从音乐的聆听与愉悦情感的体验来思考这句话,其意义便呈现为:个体以自我意志来约束其之于“乐”的本能欲望,这恰恰是持续获得音乐带给个体快乐的正确路径。“以乐而言,音乐原本使人愉悦,只是须得有节。”在这一过程中,“以道制欲”放在礼乐文明的场域中来表达,便展现为“以礼制乐”的过程。这里的“制”不是制约、制作之意,而是意为制衡,由制衡走向一种平衡。用相应的礼仪规范“乐”在接受过程中,听者可能存在的情感偏差,进而保障“乐”的情感性:还原乐本身的真实,并以此给人带来正确而正面的情感体验。这构成了“乐”的情感性的内在要求。

进言之,“礼”对“乐”所带来的情感性予以制衡,也使得“乐”所蕴含的情感之维被进一步凸显:“乐”关联的是乐的情感,但此情感不是放纵,不是一味享乐,而是在“道”的制衡下,走向“礼”与“乐”的平衡。“只有用理性制约欲望,才能真正感受生命的乐趣和价值。”“道”与“乐”的关联,凸显“乐”的形上之维,促使“乐”获得了形上的根基:只有内蕴着“道”的乐才是真正的“乐”,只有时刻心怀“道”的乐才是配得上“乐”的情绪——乐(快乐,愉悦)。由此“乐”的情感性也获得了形上的依据,其呈现为一种内蕴“道”的和谐状态。因此,乐不会乱,也反对乱。“乐”所具有的和谐特质,是“乐”的情感性的又一内在要求,它为乐教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重要保障。无论是“道”的融入还是“和”的实现,在《乐记》 的表述中,均立足于在礼制衡下内蕴于乐的情感性。

如前所述,“乐”的情感性并不仅仅表现为个体自身情感的满足和享受,从而关联着个体的情感,其在受到相应制衡和规约的同时,也需留意他者的情感体验和需求,因此“乐”的情感性还指向他人,指向和谐共在,这与“乐”所具有的“和”的作用又契合起来。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礼记·乐记》 )

“乐者为同”之“同”不是同一,无差异的相同,而是在保持差异的前提下彼此协同共在,所谓“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 )之“同”。《说文解字》 解释“乐”时说:“乐,五声八音总名。”可见,“乐”是总名,是声、音的协调与同在。以同为基础,乐让个体因同而亲,这便是在和谐共处中,彼此产生的一种亲密之感,亲切之情,即“乐者为同……同则相亲”。但“同”应以“异”为依托,而保持一定的边界。换言之,如一味求同,而不存异,便会抹杀“乐”的多样性,而使其趋于单一,失去了“乐”的丰富性,“同”也会变得浅薄而单一。

这种可能产生的负面的“同”,和“乐”可能引发的负面之乐,即情感的放纵,有着内在的关联。因为个体放纵了自我的情感,所以,在求同的过程中,忘却了自我的限制与约束,从而将“乐”的情感性局限于单一的“同”之中,没有因为情感而丰富,反而因为一己私情而局限了自身,局限了“乐”。如此之乐(快乐、愉悦),仅仅是个体欲望的满足,而非以差异为前提,以尊重他人的情感,并与他者和谐共在为旨归,那么,如此之乐所带来的情感体验也就不能称之为个体情感的正当满足,而沦落为一种欲望的放纵与展现。所以,在上述原文的表述中,便能看到“礼”所存有的差异性为“乐”发挥“同”与“亲”的作用提供了重要保障。进言之,唯有在满足个体自身情感的同时,也能体谅他人情感的需求,“乐”所具有的情感性才是正当而合理的。

由上可知,“礼”之于“乐”所触发的情感予以制衡,为“乐”正面价值的实现,以及情感的规范提供保障,这彰显了“乐”所具有的情感性要以“礼”的规约作为内在要求。“音乐本身具有感性的一面,但它又需要理性的引导。”与之相对,“乐”也因为满足了人的情感需求,而促使“礼”在实际生活中得以更好地贯彻与落实,这构成了“乐”情感性的又一内在特质。

如前所述,“乐”所触发的聆听者和践行者的情感是乐,是一种愉悦,充满生气的欢快之情。这种情感首先给予人一种温暖感:这种生生之易,朝气蓬勃之感,总给人以光明,让人觉得极明亮和温柔。这便在顾及个体情感的基础上软化了礼,让礼变得不再生硬,而能走出冷冰冰的条文,转化为实际的一言一行,“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就彰显了这一点。礼乐之事要合情,方能践之于行。孔颖达注疏:“礼以检迹于外是饰貌也。”陈澔在《礼记集说》 中说:“饰貌者,礼之检于外。”可见,礼乐要根植于内而显之于外,内外兼修,表里如一,方得始终。一言一行要想合乎礼仪规范,必须以内在合乎个体之情为前提,否则或流于形式,让人觉得虚情假意,或装模作样,难以持久。这即说践行“礼”的主体必须植根于“乐”的情感性,做到“合情”,才能“饰貌”:在情感上得到满足,由此立足于内在真情,自然而然地表露于外,化之于言行之中,否则便难以践行。因违背了个体内在的情感需求,一切条文和规范便会勉而行之,难以成为个体自觉自愿的行动。用“乐”来柔化“礼”在践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这构成了“乐”情感性的另一重要面向:正是因为“乐”满足了人的情感需求,才使得“礼”的践行变得更加顺畅,更加真诚,更加持久。

概而言之,“乐”关联着个体内在的情感——乐,这展现着乐的情感性。一方面,这一情感要以“礼”的规约为内在要求,从而保障乐所触发的情感的正当性,进而发挥乐的正面价值;另一方面,“乐”在柔化礼的过程中,因为满足了人的情感需求,所以能更好地促进礼的贯彻与践行。“乐”所内蕴的情感性,使个体因乐而在:不仅促使个体成人,让一个人成为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有艺术修养,丰富立体的情感个体;而且促使个体能在情感满足和约束的同时,体谅他人的情感需求,从而将乐所产生的愉悦之情推己及人,由独乐走向众乐,进而与他者、万物和谐共在。“礼乐的宗旨就是追求和谐化的礼治秩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得以更好地理解“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进言之,乐因为满足了个体的情感,所以乐自身也有了人情味,充满了生命力,这样的乐才能对个体成人产生积极的作用;因为承载了成人的温度与使命,让乐的情感性得以丰富,进而让乐也更贴近人情,属于人间,体现人道。

 “乐”的时间性

“乐”合乎个体之情,满足个体的情感需求,同时体谅他人的情感,并与他者和谐共在,这是“乐,通伦理者也”(《礼记·乐记》 )的体现,此关乎人道。而乐所引发的愉悦之情,并促使个体“乐得其道”,则关涉天道。后者进一步帮助我们理解“乐由天作”(《礼记·乐记》 ),这同时展现了“乐”的形上之维。这里值得追问的是:乐在什么意义上与道密切关联?如何理解这一关联涉及乐所内蕴的时间性?在关涉人道与天道的过程中,乐成为沟通形上与形下的路径,这一路径与乐所具有的时间性又有何联系?换言之,乐是如何通由时间性呈现其形上意蕴的?

在中国传统礼乐文化中,乐和礼分别相配于天与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礼记·乐记》 )这里值得留意的是“乐由天作”这一表述:乐何以由天作?这里的“天”应如何理解?显然,这并不是说“乐”是由老天爷或某一种意志的天来制作和完成的。从实质层面看,“乐”由人作,是古人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凝练、制作并发展而来的。于是,这里的“乐由天作”便可转化为另一种表述:制作乐的人由天而作,这即说乐是制乐之人根据天地运行的规律制作出来的。换言之,乐一方面是天地和合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展开于天地之间。那么,这样的天地规律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又展现出乐怎样的特性?

在天地运行的规律中,天地的时序,即天地间时间的运行规律,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它既是指一年四季的更替,也是指白昼黑夜的交替,而“乐”的形成与这样的时序或天时是密不可分的。这是说,制乐者是遵循天地间的时序而制定乐的。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乐的制定并不只遵循天地间的时序这一规律,还可能遵循其他的规律,如万物生长的规律,声音变化的规律,甚至个体情感的需求规律等。这里只是要强调,乐在制定过程中,离不开对时序的遵从和含纳,这展现出“乐”所具有的时间性。

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仁近于乐,义近于礼。……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记·乐记》 )

首先,《乐记》 中认为乐与“春作夏长”有关联,这种生长展现为一种四时运行的规律,乐在遵循这样的规律中,逐步形成并将这样的四时运行融入乐中。天象与乐相关,而四时的运行,昼夜的变换,天地之道中的时序都是天象的展现,乐与天象的关联由此引出乐所内蕴的时序,展现其所具有的时间性。阴阳相互作用、琢磨,天地之气运行、激荡,并顺应着四时的动静变换,乐便能因此而成就天地万物的和谐,因时间性而形成、展现其“和”的特点。孔颖达的注疏有云:“‘阴阳相摩’者,摩,谓迫切,阴阳二气相切迫也。‘天地相荡’者,荡,动也,言天地之气相感动。‘动之以四时’者,言万物生长,随四时而动也。‘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者,此结乐也。言作乐者法象天地之和气,若作乐和,则天地亦和。”古人在充分尊重和遵循天地时序的过程中制乐。进言之,制乐者实际是在效法天地四时的运行规律来制乐,无论是阴阳二气的相互激荡,还是黑白昼夜的更替交换,又或是四季的前后相继,都是如此。万物的兴起与衰败,都在这天地的时序中展开,和于天地之序而不相违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乐由天作”,也能更好地理解乐所具有的时间性,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此作乐,则是天乐”。

《乐记》 中还有其他表述能体现“乐”为“天乐”:“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旋还象风雨;……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代相为经。”(《礼记·乐记》 )“乐”的终始如同“四时”一般,延续不绝,连绵不断。这样的“不绝”和“不断”并非没有规律可循,是“终始相生”的:终始相连,周而复始,连续贯通。这便契合了“四时”的变化:一方面遵循天时更替的自然规律,另一方面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孔颖达注疏说“终始象四时”者是:“终于羽,始于宫,象四时之变化,终而复始也。”“周旋象风雨”者,是“言舞者周匝回环,象风雨之回复也”。这已注意到天地时序具有循环往复的特点,这种特点同样内蕴在“乐”所彰显的时间维度中。王夫之注解说:“‘终始’有序,故象四时之不忒。‘周旋’,往复相为联贯也。……‘终始相生’,条理贯通而无断续之迹也。”他留意到了《乐记》 表述的四时更替的往复与绵延,并在与“乐”的关联中,将这一特征内化在“乐”所呈现的时间性中。由上分析,“乐”的时间性进一步得到彰显,而这种遵循天地四时规律而内蕴的时间性,也进一步凸显了“乐”之“天乐”的特征,彰显“乐”的形上意蕴,同时契合“乐由天作”的表述。

在《乐记》 中还有一个重要概念——“象”,其同样关联着“乐”的时间性。“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旋象风雨。”“夫乐者,象成者也。”(《礼记·乐记》 )稍加梳理一下前后关系,便不难发现:“乐”是对天之象的模仿,所谓“乐象于天”,这一天象在时间的维度上展现为终始相继的四时变换。唯有“象成”,“乐”才能真正完成。换言之,只有“乐”效法“天象”,像天地四时的运行那样,终始相贯,绵延不绝,才能成为真正的“乐”,所谓“运生不息者,是天也”。王夫之对此进行的注解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说:“万物之生,以感而始。乐之自无而有,亦因感而生,故与乾之知大始者同其用。……乾知大始而统乎成,流行而不息;乐以之而自无之有者,终始相贯而成章。”可以看到,乐的生成和万物的生成一样,是从无到有,由感而生的。从无到有本身就蕴含着时间的意义,“无”是时间尚未开始,从无到有是时间的肇始,而这里所说的“大始”并非仅仅是时间的起点,而因内蕴着“终始”的必然规律也同时包含着“终”的意义。但这样的“终”并非意味着一切的结束、终了,因为与“始”的关联,所以它在意味着终了的同时,也预示着新的发端。这才是所谓的“大始”,是前后相继,终始相续,绵延相连的。乐因为与这样的“天象”有关,所以自身也呈现为从无到有,绵延不断,终始一贯,无绝无期的状态。由此,乐的时间性被进一步彰显:乐像时间一样,每分每秒地相互连贯,成就了最终的绵延不断,是自身的存在又是更新的生成。

如前所述,“乐由天作”实际上是人模仿和顺应天的规律来制乐,在这里具体表现为模仿天地的时序来完成乐的制作。如此一来,乐便成了人与时间沟通的桥梁:在乐之中,个体得以更好地体味天地时序之道,珍惜时间,尊重时间,以时间为目的,而不仅以时间为手段。个体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成己成物,成就理想人格。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得以更好地理解孔子所说的“成于乐”(《论语·泰伯》 )。进言之,立足于乐的时间性,个体似乎必须在乐之中才能最终成人,而这种成人的状态,从存在与生成的互动关系来看,既是个体通由乐完成自我人格的塑造,也是以此为基础,不断迈向理想化人格状态的过程。“完成”呈现为一种既成状态,而“过程”又关联着更新与生成,这便契合了上面所说的“大始”的状态,因为成人也是一种终始相继,持续不断的过程与状态。在乐的熏陶和聆听的过程中,个体得以摆脱俗世的牵绊,将自我的生命体验与时间的无限绵延合二为一,在天地的时序中展开生命的历程。这是乐的时间性更为深刻的展现,也是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此外,从制乐的过程来看,“乐”同样蕴含着时间性。一方面,制乐之人需要通过时间的积淀来不断完善“乐”的形式和内容:从原始“乐”的素材的采集,到“乐”的制作,以及与德、礼相配,最终形成之于个体能成德,之于国家能与礼相配合的“乐”;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沉浸在时间之中,当“乐”逐步完善,乃至完成时,“乐”便能与时间相契合,于时间中呈现绵延不断、生生不息的状态,并进一步成就自身,具有不断生成的强大生命力。进言之,唯有在时间中完成自身的乐,才能更好地具有和呈现时间性,才能真正地效仿四时的时序,内蕴天地大道,并不断更新和完善自身。由此可见,“乐”遵循着天地的时序而展现的时间性,与需要时间来成就自身的绵延、更新以及完善,又具有内在相通性。

由上所论,乐的时间性首先展现为制乐者对天地时序的尊重与效仿。在这一过程中,乐内蕴了时间的特性,自身也呈现为一种绵延不断、终始相继的状态,由此不断更新自身,并在个体成人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时间的交替中,个体得以感受前后相继——到来与逝去,并进一步生成和体验各种复杂的情感。由此看来,乐的情感性与时间性并非彼此分离,而是相互贯通的:乐要想契合天地之道,符合四时运行的时序,就必须植根于个体最本真,最自然、最真切的情感,即“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乐论》 )之情。如此才能在乐的迎来中,实现真正的乐(快乐),并进一步顺理成章地成人:成人的过程不再是痛苦和被动的,而是快乐和主动的,因为个体通由乐获得了情感的愉快体验和满足。换言之,正是因为“乐”以及由此形成的乐教植根于人最本真、最不可避免的情感,才能通由乐直达本心,开启最本真的个体和最真实的生命,从而将这一“乐”融入个体生命的最深处,开显出生命中最勃发、最鲜活的生生之气。可见,本体之道与个体本真的生命体验和真诚的情感,实质上是相通的:唯有以真实的生命和真诚的情感,才能体味本真的大道。所以,乐的时间性以及乐所内蕴的天地时序之道,本就孕育和幻化在最真实的生命和最纯真的情感之中。

 “乐”的生生之性

乐不仅绵延不断,而且生生不息,后者展现出乐的生生之性。乐由天作,更由人作,制乐之人的情感,以及乐所引发的听者之情,都是活泼泼且生生不息的。时间绵延不绝,乐的时间性促使乐持续更新,呈现不断完善的生生之态,所以,乐的情感性与时间性,恰恰成就了乐的生生之性。乐因为关注了人最为真切的活生生的情感,再加上其所蕴含的天地时序,让个体在天地间展开自我,体味大道,逐步成人。与之相应,因为生生之性,故而乐能生生不息,永葆活力,持续更新,绵延不绝,始终在礼乐文化中与礼相配,帮助个体不断走向自由之境:一方面,乐的生生之性,契合了人性的日生日成;另一方面,人性的不断变化,德性的逐步完善,也关联着乐的生生之性。

如前所述,“乐”的时间性关联着天地之道,是天地运行的时序贯注于乐之中,并与之融为一体的体现和结果。由于与“道”密切相关,乐的形上之维得以凸显。事实上,无论是天地之道,还是时序,本身都是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的,乐由此蕴含了生生之性,在不断生成与更新中生生不息。在这个意义上,乐的时间性与乐的生生之性密切关联:“乐由天作”实际上是人效仿天的规律来制乐,因此乐所具有的时间性,也促使个体自身不断更新,进而得以不断生成,成就人的生生不息,这样的生生不息又反过来成就了乐的生生之性。进言之,两者的关联乃在于“人”——制乐之人,以及被乐所影响、感化之人。如此之乐可以更好地感化听者,促使他们对天地的大化流行,周行不殆获得更为深刻的体悟:人不仅在乐中成就,更是在绵延不断,终始相续的时间中成就自身,在不断更新与超越中,完成人的生生不息。但无论是人还是乐,其生生不息的特性,都与天地的生生不已紧密相连,正如《礼记·大学》所言的“苟日新,又日新”。

“乐”不仅关联着天地之时序,四时之变化,内蕴天地之道,而且与人道密切相关。“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礼记·乐记》 )由此,乐便成了沟通形上与形下,天道与人道的路径。“对于中国古代思想家来说,乐的经验层面和形上层面是贯通的,可以放在一起谈,《乐记》 便是这种想法的一个典型例子。”因为关联着形上之天道,天道生生不息,所以乐生生不已。因为关联着形下之人道,人道活生生,活泼泼,展现着生命的朝气与生气,体现着生命的绵延和更新,所以乐生生不灭。这都彰显着乐的生生之性。

孔子曾对日常“乐”的演绎与形成做过一番论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论语·八佾》 )“绎”意为“相续不绝”。“是时一片乐声,前起后继,络绎而前,相生不绝,故说绎如也。”乐唯有络绎不绝,绵延不断,才能真正得以完成。这种完成是在不断更新,不断为其自身又非其自身中,在“既济”又“未济”中得以完成的。这在与时间的特性相合的同时,也提示我们,唯有绵延不断,生生不息,回味无穷的乐,才是真正的乐,才是乐的真正完成。“‘乐’是一种持续的实践……‘乐’正是通过某种独特的持续性实践才突破了某种固定的形式,而与事物的绵延并行,既可以朝向圣王创造的理想秩序的历史感,也可以指向天地流转的动态性。”如此之乐不仅内蕴天地循环往复的时间之道(形上),还连接着生生不息的生命之道(形下),并和中国古代文化中的生生之易相联系,为乐的生生之性提供了更为深厚的内在支撑。

如果说孔子的叙述更多地侧重于在“乐”趋向完成的过程中,通由形式展现乐的生生之性的话,那么,“乐”在形成的过程中,其所描述的具体内容同样能展现出乐所具有的生生之性,这主要是因为“乐”的内容源自生生不息的日常生活。“《网罟》 ,伏羲氏之乐歌也。其义盖称伏羲能易人取禽兽之劳。补《网罟》 二章,章四句:吾人苦兮,水深深。网罟设兮,水不深。吾人苦兮,山幽幽。网罟设兮,山不幽。”(《补乐歌十首·网罟》 )《网罟》 是伏羲氏的乐歌,这首乐曲所描绘的场景正是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上山捕猎,下河捕鱼的场景。从内容来看,乐既是制乐者对天地大道的效仿,也是制乐者对人间之道的描绘,后者使乐充满着烟火气,是对生生不息的劳动与生活,以及人类的不断创造进行的描画与歌颂。正是因为根植于这样的日常生活,并将其作为创作来源,才使得乐一直生生不已,不断更新,充满生气,成就并体现其具有的生生之性。

进而言之,乐的生生之性从实质层面依托于生生不息的生命体验。而在生生不息的生命中,德是个体精神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之德既有生生之易的一面,所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礼记·大学》 ),又在“乐”中完成个体之德的培塑,并进一步成就生生之易的品质。这种品质的完成,既依托于乐的生生之性,又彰显着乐的生生之性。

从乐与德的关系来看,个体要听相应的乐,需具有一定的德。“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礼记·乐记》 )唯有有德的诸侯,才能被赏赐乐,乐与德需相配合。“德盛而教尊,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礼记·乐记》 )当诸侯做到了“德行盛大而教化尊严、五谷丰登”时,天子才会将乐赏赐给他。这不但说明要“以德配乐”,而且表明诸侯要获得乐,并非易事:唯有很高的德性和德行才配得上乐的聆听。《韩非子》 中也曾记载过一则晋平公和师旷的对话,展现德与乐的内在关联。一日,师旷奉命为晋平公演奏乐曲,在问到“清商”是否是最动听的音乐时,师旷回答说:“不如清征。”平公于是要求其演奏“清征”,但师旷以“古之听清征者皆有德义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听”,拒绝了平公的要求。但平公以“寡人之所好者音也”为理由,逼迫师旷演奏。奏毕,晋平公大为喜悦,随后继续问是否有比这更为动听的乐,师旷回答:“不如清角。”但当平公继续要求听闻时,师旷又以“今主君德薄,不足听之,听之将恐有败”为由,予以拒绝。但平公一意孤行,以“寡人老矣”逼其演奏,最后导致“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的后果。

在这则故事中,乐的庄重和神圣被烘托出来,唯有德者,才能听其乐。事实上,这同样体现出德的生生之易和乐的生生之性的关联:个体的德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自我品德的修持,个体也可以在提升和完善自我德性的过程中与乐相配,具有听乐的资格与可能。德的不断提升与完善,在这里由乐给予,而乐之所以能给予动力和能量,也是因为乐自身是生生不断,绵延不绝,充满生机,自我更新的。

“乐”与“德”的互动关系来看,一方面,乐的生生之性成就了德的不断完善,乐构成了德得以修习并趋于完善的动力;另一方面,德的生生之易也成就了乐的生生之性。“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记·乐记》 )便展现了这一点:“乐并非为了极耳目口腹之欲,而是为了象先王之德以化民。”“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上》 )“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传》 )生生之德是乐模仿的象,乐在模仿德的同时,便将德的生生之易,日新之性内蕴于自身,成就自身的绵延不断、终始相继的生生之性。由此看来,乐因为与个体德性相关,所以与个体的道德修养,以及不断完善相联,在个体德性的培塑和完善的过程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不断实现自身的更新。此外,因为以德为象,所以乐与个体之德,个体真切的生命相关,这促使其内蕴了德和生命的生生不息之性,由此便进一步展现了乐所具有的生生之性,而乐本身也因关联和体现着生生不息的生命之象,而朝气蓬勃,元气淋漓,充满生机。

事实上,乐与德的完善是同一过程的不同面向。换言之,人之德性与乐之完善,是齐头并进,相互成就的。“子谓《韶》 :‘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 :‘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 )乐的生生之性展现为乐通过不断完善,趋向于尽善尽美的过程;而乐的尽善尽美与德相伴而生,而道德品质本身也能够决定乐是否尽善尽美,如果掺杂了战争的争名夺利,与之相配的乐则不够尽善尽美;相反,如果能具有高贵的品德,那么,与之相配的乐也将尽善尽美。这便表明乐和德性的培养一样,要通过不断地修养和完善,趋于完美的状态。在与德相配和不断塑造德的过程中,乐也得以生生不息,不断更新,展现其生生之性。

前面已提及,乐的时间性与生生之性的关联:时间的绵延不断,本身就呈现为一种生生不息的状态,换言之,乐的时间性从某种意义上展现了乐的生生之性。而乐的情感性也与乐的生生之性相关。乐是音乐,也是快乐。因为乐连接着最本真的情感,所以它是个体脱不开的情之层面的萦绕。故而,由乐而成的教化也与情密切关联。在这个意义上,乐教既是声教,也是情教。从本质上看,作为情教的乐教具体呈现为一种情化,是以深情化开个体自身之生生不息的内在世界。这种“化开”是一种打开:个体向着自身,他者,世界打开;也是一种融化,以情为媒介,将个体自身与外在世界融为一体。“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内志既盛,则外感动于物,故变化神通也。”由此一来,乐让个体成为有情有义的生命体,而唯有如此,乐才能朝气蓬勃,生生不已,才能参赞天地之化育,与万物为一。不难发现,乐所具有的情感性,本身也给予了乐以生生之性。乐在这个意义上,是以乐之情打开一切可能,在此可能中反观自身,包容他者,容纳万物;进而在乐的场域和作用下,与万物和谐共生,成为“生命共同体”。

总之,人的情感是活的,是生生的。时间绵延不断,也是生生的,所以,乐的情感性与时间性,恰恰成就了其生生之性。乐因为关注了人的活的情感,所以成就了人的丰富与真实;因为内蕴着时间之维,所以成就了人的生生之态。当具有了生生之性时,乐便呈现生生之易,从而永葆活力,绵延不绝,始终在中国文化中产生积极作用,并帮助个体成就自身之德,不断迈向自由之境。所以,乐的生生之性也能帮助个体成人。事实上,音乐本身的生生之性,契合了人之德性的不断生成,所谓“性日生日成”。个体的不断完善,同时也反过来成就了乐的绵延不绝,生生之性。由此看来,乐的三种特性,均关联着成人,并以成人为旨归。

 结 语

乐的情感性关乎个体与他者的情感体验和满足,这既是通过乐满足自身的情感需求,也是通过乐制衡自我的情感放纵,后者依托于礼的规约和自身的理性反思来实现。个体由此在乐的情感性中成就自己和他人,并与他者和谐共在。乐因其具有的时间性,成就了自身绵延不绝、终始相继的状态,让天地之时序内涵其中。在效仿四时、昼夜规律的过程中,使其如同时间一般持续不断、自我更新,使乐适应不同时代的需求,适应不同情境下礼的变通与贯彻。乐的情感性立足人真实而切近的情感,属形下世界,关联人道。乐的时间性关乎四时运行,天地时序,属形上世界,关乎天道。由此,乐沟通着天道与人道,形上与形下,乐也得以存养于天地之间,与个体真实的、生生不息的生命,以及始终不断、持续延伸的时间同在。

乐虽由天作,但实际是由制乐之人效仿天地之道而作,所以,人作为制乐的主体,也是乐成就的对象。换言之,乐之于个体成人,并进一步成就他者、万物都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和价值,所谓“成于乐”(《论语·泰伯》 )是也。乐的情感性要求乐融入和满足人的情感,由此使得乐充满了人情味,充满了生活的气息。事实上,这样的乐因植根于真切的生活之中,所以充满人情味,因为具有了人情味才能进一步满足人的情感需求。概而言之,乐充满和内蕴制乐者和聆听者的情感,又反过来满足了他们的情感需求。乐的时间性让个体的成人在时间的绵延中得以完善和完成。乐让个体在时间的积淀中成为有艺术修养的人,让人明白天地大道的意义,并在遵循天地之道的过程中更好地迈向理想的人格境界。乐所展现的生生之性,为个体成人提供了不断更新、生长、成就的可能。植根于生生不息的生活,立足于绵延不绝的时间,乐给予个体以生生不已的动力,让个体不断从乐中获得能量,促使个体成为更好的自己,也让个体在有情有义、丰厚敦敏的基础上,变得更加立体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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