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具备一定的形式,民主的理想和原则才能够转变为民主的现实。设计一套可行的政治技术,民主也才能够运转起来。选举民主主要是通过“投票”来实现的,协商民主主要是通过“开会”来实现的。作为支撑协商民主的政治技术,“开会”的功能在于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在场参与、实现个体利益诉求的真实表达、实现参与者面对面的直接对话和交流、实现偏好转换和共识达成。明确“开会”作为协商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其意义在于,推动民主价值、民主原则经由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变成现实;充分利用已有政治组织方式实现协商民主的针对性、现实性和有效性;明晰协商民主实现形式的基本次序和结构,避免因为形式泛化的倾向而导致协商民主的庸俗化、空洞化。面对“开会”过程可能出现的政治控制、政治冲突、官僚主义和技术奴役等挑战,需要通过认知、权利、技术和绩效改进,实现基于人的尊严和解放的民主发展。
关键词:协商民主;政治技术;民主程序;开会
当我们说协商民主是一种观念认知、一种基本遵循、一种价值诉求的时候,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政治技术就成为有效运作协商民主的实践要求。政治技术,是用来解决政治问题的设施、方式、技能与经验。政治技术的质量、水平和成熟度与政治有效性之间,形成了稳定的、可解释的关联机制。什么样的政治技术可以实现协商民主呢?是一种书面建议的提交?还是作为一种象征的意见征求活动?探讨实现协商民主的形式,有多种切入的视角。聚焦“开会”这一政治技术,能够帮助我们客观认识和深入分析协商民主实现形式的具体路径。
开会是人类久远的传统,恩格斯曾经描写处于母系氏族阶段的北美易洛魁人开会的情形:“议事会公开开会,四周围着其余的部落成员,这些成员有权加入讨论和发表自己的意见;决议则由议事会作出。”贾雷德·戴蒙德在描述其观察的新几内亚村落议事活动时也指出:“我曾在新几内亚村落中看到过好几百人坐在地上一起开会,每个人都可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达成一致决策。有些部落有所谓的‘大人物’,但他们并非强势的领导人,他们靠说服力和个人魅力使人信服,而非借由权威使人臣服。”开会是面对面沟通的技术。现代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共同体生活的规模效应、利益相关性和网络化关系,更让通过开会作出决定变得不可或缺。通过开会实现协商民主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和客观的现实性。
一、民主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形式
从字面上看,民主是指“人民的权力”。但民主的含义通常要比我们日常所理解的更丰富。民主可以是一种理念、一种价值、一种理想;也可以是一种制定法律或政策的机制;民主可以是一种选择领导人的机制;也可以是一种行为方式。从古典到现代,从政治到经济,从国体到政体,民主的基本含义恐怕都无法偏离“人民是权力的最终来源”这一根本主张。但人民如何行使权力,则是一个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的问题。
(一)实现民主需要政治技术作为支撑
民主原则走向实践,民主理想走向现实,需要制度、体制机制和程序的中介。民主程序和技术,是每一个普通的社会成员都认同和理解并且基本掌握的一套方法。民主需要借助特定的政治技术,才能够在现实中运转起来。从“什么是民主?”“民主的本质是什么”这种问题,走向“民主如何运行?”这样的问题,是一个从民主原则和民主本质走向民主现实的过程。民主理想和民主价值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变为现实,它就必须在多大程度上变为具体的体制机制。需要强化的不是原则,而是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
民主必须具有建设性,具体的民主形式和政治技术是对民主原则的最好支撑。“赞美在当代的市镇或新英格兰的城镇会议或古代城邦存在过的民主的平等生活和民主的政府决策制定,是没什么用处的。通过这些面对面的社会,我们能从中了解到很多民主的特性。但是,这却不能说明如果在一个有两千万或两亿人的现代国家如何实行参与型民主。很显然,在国家层面,必须实行某种代议制度,而非完全的直接民主”。现代的民主制度,取决于具体的选举程序、多数原则和代表权的转移。民主本质意义上的权力来源,通过具体的程序和技术也即大规模民主政治制度所需要的工具和手段,转化成了民主的实践。“民主是处理无论什么社会要求、无论什么来自‘民意’或赞成民意的‘要求’的一种程序”。
民主总是会从不完备走向完备、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从不稳定走向稳定。民主的未来,一方面要取决于人们对于民主的信仰,“因为人们对于一种政治制度的信念不是外在于这种制度的,而是它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要取决于何种政治设计能够支持、维护和保障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民主发展,需要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以促进对议程设置、协商、立法和政策执行的不间断的公民参与。“有效的参与”,是指“所有的成员应当拥有同等的、有效的机会,以使其他成员知道他对于政策的看法”;“充分的知情”,是指“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所有成员都有同等的、有效的机会来了解各种备选的政策及其可能的结果”。民主是正当的,是可欲的,民主形式是满足人们欲求的基础设施。
(二)“投票”是选举民主的政治技术
民主是一个政治过程,需要借助具体的民主形式例如投票来维护选举权、协商来维护表达权、公开来维护知情权等等。民主的形式多种多样,一般来说包括古代的民主、现代的民主;直接民主、间接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等等。以“投票为代表形式的民主”,就是选举民主。
什么是选举呢?熊彼特认为,“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政治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通过这样的方法或政治技术,能够“大大地改进民主过程的理论”。芬利在讨论古典民主和现代民主的差异时说:“选举是民主的组件,它赋予人民在互相竞争的专家群体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在人们熟悉的现代民主理论中,民主的政治方法或制度安排的核心,就是领导者在定期的、自由的选举活动中通过竞争获得人民的选票。选举是实现授权的关键性政治技术。
选举是将民主原则付诸实践的政治过程。选举的实现是通过“投票”完成的。“投票是民主不可或缺的特征,因为无论如何定义民主的目标,其方法都意味着某些形式的政治参与”。所有的民主观念都聚焦于投票机制,所有的民主方法都是要确保投票发挥实际功能,所有的民主理想都要在道德上扩展和阐释那些使投票运转起来的方法的特征。“正像不经投票的代表几乎毫无意义一样,没有自由选择的投票也不能产生代议制的统治,那不过是人民在周期性地放弃他们的主权”。通过投票,深刻地改变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深刻地改变了政治权力运行的内在逻辑。
(三)“开会”是协商民主的政治技术
作为现代民主的一种形式,协商民主是经由讨论实现共识性决策的民主形式,是实现利益表达、对话和讨论的民主形式,是寻求达成共识的民主形式。“协商的目标不仅仅是寻求妥协或者实现讨价还价的平衡,而是达成共识,是实现受决策影响的所有人的意见一致”。协商民主是利益相关者面对面互动、共同进行的民主。与其他政治活动不同的是,“协商要与别人一起进行”。“开会”是保障协商民主运转的政治技术。“开会”具备了实现协商民主,或者说使协商民主有效的政治技术功能。
通过开会,实现协商民主的政策过程。“政策是否明智,最终要依据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来判断;只有社会成员自己最适合于探求明智的政策”。通过会议直接交流时,“会议要取得成功就要求名副其实的交流,与会者必须能理解别人的立场并掌握其论点的实质”。在政治共同体中,有效地参与,既要求独立思考,也要求共同地运用事实与意见。参与的深度主要依靠人与思想的相互作用,而这种相互作用主要是通过交流、沟通的方式来实现的。“为满足社会中冲突的、重迭的、形形色色的需要与利益,其成员必须继续不断地交换意见”。通过协商、辩论以实现充分的了解。
通过开会,体现协商民主的公开性。“协商会议过程”的公开性问题,“从一种视角看,既然协商会议是一项旨在激活公共领域的变革,那么,对于公众而言,公开和透明的价值就是当务之急”。在公民权得到有效保障的条件下,协商过程必然会遵循公开和透明的价值。“无论如何,任何预先确定的政治意志都不需要代表。提供协商会议的机会是一种创造成熟的政治意志的方法”。
现实政治生活中存在着多样性的、差异化的会议,例如有动员会、表彰会、通报会等。并非所有的开会都是在开展协商活动。我们说开会是实现协商民主的政治技术,关键是要强调,没有开会,或者不开会,协商民主就无法实现。开会是协商民主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得到时间保证的会议形式中,才有可能在公开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共时的公开讨论、公开对话、公开争论和决策,才能够使协商民主运转起来。
二、协商民主之“开会”:内涵、原则与程序
无论是在提倡“沉思”的古希腊,还是更注重个性化表现的现代,聚在一起开会都被当作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民主遗产的重点在于对公共事务公开讨论、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开会是协商民主的基本形式和核心环节。
(一)内涵与类型
1.开会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议事活动。“当三人或三人以上聚集一处,面对面地一起工作时,我们称之为‘开会’”。“开会”是让人们聚在一起面对面地、公开地讨论问题、决定问题的形式。“凡研究事理而为之解决,一人谓之独思,二人谓之对话,三人以上而循有一定规则者则谓之会议”。“开会”之所以能够成为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主要由于它符合和满足协商民主的公开性、参与性的理念。协商民主的“开会”,不是依靠上级的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而是依靠公众的理性能力来解决问题。通过开会,协商民主能够推动利益相关方在沟通的平台上讨论并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沟通交流中把问题转换成可协调的权力和利益关系。“开会,就是一种活的训练。应当经常利用开会的时间,进行政治教育与组织生活的锻炼”。协商座谈会、社区论坛、社区对话、居民论坛、听证会、民主协商会、民主恳谈会等,是中国城乡社区协商中实现政治锻炼、塑造民主观念、养成民主习惯的具体实践。
2.协商会议类型是多样的。协商民主是经由面对面交流、对话、讨论达成共识的民主形式。“开会”是实现交流、对话、讨论的政治技术。公民共识会议、协商民意调查、愿景工作坊、焦点小组、开放空间技术等多种开会形式,都是协商民主的实践探索。协商民主的“会议”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例如(1)基于主体的标准,可以将协商民主的“会议”分为所有相关方直接参与的会议、经由代表参与的会议。在基层的自然村,“小队会”就是所有利益相关方直接参与的会议,而行政村的村民代表会议就是经由代表参加的会议。(2)基于议题的标准,可以分为单一主题的会议、多元主题的会议。一事一议,就是单一主题的会议,协商也可能在会议上讨论多个主题即多元主题的会议。(3)基于性质的标准,可以分为决策式会议、治理型会议、调解型会议。决策式会议,就是以形成正式政策为目标,这个政策是协商会议基础上的共识。治理型会议,重在强调多元的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实现多向协作。调解型会议,聚焦化解社会冲突、缓解社会张力。(4)基于形式的标准,可以分为线下会议、线上会议。距离、空间、规模适宜条件下,线下的会议更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在存在局限的条件下,线上会议也是可行的选择。“从理论上讲,如果经由科学抽样产生的参与者能够在线协商,那么这种协商就会节省很多的成本。虚拟空间可以即时克服地理上的局限”。
(二)开会的原则
在当代中国政治实践中,协商民主是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中的体现。协商民主的实践,最根本的是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民主集中之上形成共识性集中。具体来讲,“开会”的原则体现为公开、平等、责任与理性。确定“开会”的原则,能够为协商民主的实践提供统一的、基本的遵循。
1.公开。秘密政治是传统政治、专制政治的特征;公开透明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特征。现代政治的法律与政策要公开,民众享有知情权,能够有效地参与政治活动,表达自己的诉求;政治生活的主体要公开,利益相关方能够准确把握权力与责任,明确各方利益;政治过程要公开,由此确立的程序才具有确定力、执行力和约束力;政策结果要公开,以利实现公平和公正。开会,是一种面对面的、可以说、可以听的政治过程。开会是公开的,透明的。公开的会议,才能够明确利益主体的格局和多样性,知道政策焦点和重点,熟悉决策程序和结果,也就明确了权力运作过程以及政策结果的确定性和预期性。如果不开会,例如通过书面的形式提供意见和建议,那么这种建议则是过去的、静止的,无法体现行为主体意见和偏好的可能的变化。
2.平等。平等意味着政治生活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相同的获得政治影响力的机会,都能够同等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都可以提供平等说服他者的理由。协商民主改变了重视自由而忽视平等的传统。协商过程的参与者,无论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经济状况、知识等方面存在何种差异,所有人都享有参与讨论问题、对话交流的权利。“大家的事,大家来议,大家来做。在大家公认的条件之下(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全体……等),谁都能发表意见,好的意见一定能被采纳;谁都有出来做事管事的义务与权利。这是民主的实质”。
3.责任。民主,既是每个人享有权利的过程,也是每个人承担责任的过程。“如果我们服从集体所作的决定(必然如此),如果民主程序使我们最有可能生活在自己选择的法律之中——这种可能性在非民主政权控制下永远都不会有——那么,民主也能够使我们成为承担道德责任的人”。协商过程的参与者,有责任维护并促进公共利益,更好地确定支持特定政策的机构、政党和组织。“责任政治是避免民主善之花结出恶之果的保障机制”。参与协商过程的公民承担着提供理由说服协商过程中所有其他参与者的责任,对其他作为理由和观点的理由与观点作出回应的责任,根据协商过程提出的观点和理由修正各种建议以实现共同接受的建议的责任。
4.理性。协商民主的政治过程是理性反思的实践过程,是非情绪化的认知表达的过程。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个体理性运用自己的权利,重点基于合理观点,而不是情绪化的诉求。参与者可以在获得最具说服力证据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的诉求。“公共协商结果的政治合法性不仅建立在广泛考虑所有人需求和利益基础之上,而且还建立在利用公开审视过的理性指导协商这一事实基础之上”。协商民主不是要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别人,而是理性地衡量各种不同利益倾向。
(三)协商民主如何“开会”
毛泽东曾经指出:“我们学会了一种工作方式,就是开会。这个方式各处盛行,多年以来我们就没有放弃过这种工作方式。”如何“开会”,即是明确会议程序。
1.议题选择。协商民主的会议主题,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例如区域发展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等;二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涉及面广的问题,例如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三是存在分歧的问题,例如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公共服务提供等。有了明确的主题,并且会前做好充分的讨论调研和论证准备,才能开好会,才能够解决问题。开会是为了解决议程中设置的政策问题,是将最优方案输出为可供执行的公共政策。目前存在的有些会议议而不决、议而不定的现象,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明确的会议主题以及围绕这个主题要实现的目标。缺乏明确的主题,问题谈了很多但没有下文,没有结论,既没有有效协商,也不形成决议。
2.信息发布。协商民主事关利益相关方的实际利益。什么时候开会、会议讨论什么问题、参与的方式是选代表参加还是所有人都参加、需要做什么准备等等,都需要明确的信息发布程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开会要事先通知,像出安民告示一样,让大家知道要讨论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早作准备”。明确提出协商议题和议程设置,并作为会议通知的必备要素,在开会前公布,有助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减少领导的主观随意性,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信息的发布,在内容上要充分,在方式上要周全,能够保障会议议题涉及的群众都能够获取信息,并根据信息作出自己的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
3.会议组织。决定开会、筹备会议、订立规则、开展讨论等都需要组织。协商民主开会,首先要确定“会议之规则”。“有规则之会议,则异于是,其组织必有举定之职员,以专责成;其行事必按一定之秩序,有条不紊。如提议一案也,必先请于主座以讨地位,得地位而后发言;既提之案,必当按次讨论,而后依法表决”。其次要确定主持人。协商之议题涉及方方面面,有些还存在巨大的分歧和冲突,主持人的选择一般应坚持公信、公正的标准。例如学校的校长、德高望重的乡贤等。再则要确定会议场所。民主议事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民主的空间,也即体现平等的圆桌会议的形式、自由宽松的民间公共场所等。
4.会议过程。开会的本质是“议事”。会议过程,就是引导参会人员通过会议规则表达诉求,表达自己的利益倾向、政策观点和真实想法,允许自由发挥,容许一定的差错。关键在于要解决问题,重在研究决定事项、协调各方意见。目前有些会议忽视了交流、沟通和议事功能。例如不能充分鼓励参与互动、讨论交流,弱化了利益相关方的表达和讨论;不善于组织和展开讨论,有会无“议”;缺乏时间观念或者偏离会议主题;对会议议题的具体政策和问题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缺乏回应性,会议效率低下或重复开会。开会就是立足于达成共识。把握会议进程,既要防止仓促,又要防止拖沓。
5.会议成效。协商民主的会议,总是要有个结果,尽管结果的类型不同。“一切会议应该有结论,但不能决定的事情,或尚有疑问、尚未弄清的问题,就不应随便决定。决定的事情一定要是自己相信的,如果自己还无把握相信的事情,可以保留下来再加以研究或请示”。政党协商的会议,基于战略性;立法协商的会议,重在决策性;政协协商的会议,聚焦共识性;政府协商的会议,锚定效率性;基层协商的会议,好在实效性;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协商,关键在于沟通性。通过开会,能够就决策达成共识,以便加以落实;就存在的冲突、分歧打开心结,缓解矛盾;更好掌握了政策背景,加深了对政策执行的理解。
三、“开会”之于协商民主:功能与价值
“开会”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经由“开会”实现高质量的协商民主,在内容上体现为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决策方案的提出和讨论、协商结果的落实和应用;在形式上体现为参与者的确定和参与、协商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具体程序的设计和实施。开会,具有参与、表达、对话、共识等功能,体现平等、公正、尊严等价值。
(一)“开会”的功能
1.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在场参与。20世纪60、70年代,“要求公民在政府的决策制定过程中有实质性的公民参与这一理念广泛扩展开来”。政治参与增强了共同体的权力,使得共同体拥有相当的道德力量,同时也扩大了共同体的行动领域。协商民主鼓励立法和决策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公共协商。参加会议,能够使公民诉求的表达影响决策者认知,提升公民参与有效性。参加会议,能够使公民之间、公民与政策议题、公民与决策,乃至公民与整个共同体之间形成密切的联系,能够使维护公民个人以及共同体利益的权利变为有效的现实行动。开会还能够把群众组织起来,使群众参与政治生活。“我们的政策,不光要使领导者知道,干部知道,还要使广大的群众知道”“群众齐心了,一切事情就好办了”。开会的作用和力量,就在它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
2.实现个体利益诉求的真实表达。协商民主复兴的是直接民主的理想。“人类应当有自由去形成意见并且无保留地发表意见”。会议提供了信息非对称条件下各相关方表达的平台,开会使在专业知识方面处于弱势的普通公众获得了有效的参与。开会是公民政治参与有效表达的需要。自由的表达不仅意味着人们有权利说出自己的观点,它还意味着有权利听到别人的观点。开会不仅是个体表达的平台,也是组织表达的渠道,能够使群众对政府各种可能的行为和政策有充分的知情。开会还是学习和锻炼民主素养的机会。开会,有利于高效传递信息,即时将个体信息共享为集体信息,参会人员共同在场,具有一定的传播强制性和即时反馈性等优势。开会是一种有助于公众理解政治、政策和他者的实践路径,是现代政治生活中民主治理模式。
3.实现参与者面对面的直接对话和交流。协商是双向的、面对面的。开会既保证个体自由意志的表达,也使个体尊重和倾听他者利益。“除了获得信息,参与者在面对面的讨论中也了解到那些明显区别于自己的人所持的各种竞争性视角和观点”。知识、理性和实践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不可能永远正确、绝对正确。“人类不是不可能错误的;人类的真理大部分只是半真理;意见的统一,除非是对立诸意见经过最充分和最自由的较量的结果,是无可取的,而意见的分歧,在人类还未达到远比今天更能认识真理的一切方面之前,也并非坏事而倒是好事”。基于全面、系统和有效的信息,作出良好的判断,就需要实现真正的沟通和交流。开会时面对面的沟通,有利于形成一种基于信任的交流,为集体的理性决策提供信息基础;有利于保证每个人都能自由发言并被倾听,能够真正凸显人们的公民身份、公民品格,增加人们的民主力量,并负责地使用这种力量。
4.实现偏好转换和共识达成。在协商民主中,没有持续的讨论、对话和交流,政策就缺乏坚实的合法性基础。开会,既有理性的表达,也有非理性的情绪化诉求、个人情感的展示。关键不在于是否正确,而在于是否有真实性体现,以及差异性的认知、表达,经过持续性的碰撞、妥协,是否最终导向共通性、一致性和共识达成。开会,具有调适性,有利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便于及时调整话语与策略,可以权变地、具体地解释公文,解决差异变化中的具体问题。开会就是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也是把群众的智慧集中为党的政策。“善于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善于使我们的每一个运动,每一个斗争,不但领导干部懂得,而且广大的群众都能懂得,都能掌握,这是一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领导艺术”。
5.实现协商结果的落实和政策执行。开会不是目的,开会达成的共识要落实到治理实践之中。开会是参与的动员、对话的组织和政策的执行。开会为所有人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积极地参与政治生活,协商民主由此就能够培养出独立、自立和具有公共精神的品质。开会是为了解决议程中设置的政策问题,是将最优方案输出为可供执行的公共政策。“工作靠开会”是一种工具性的行政经验总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开会既是传达指令、沟通上下的信息渠道;也是凝聚共识,形成共同的语言、文化以及观念,建构身份认同的工作方法;还是协调矛盾、减少摩擦、优化行动,提高绩效的组织工具。
(二)开会的意义
人类社会是由各种不同的小群体组成的,他们要聚集到一起交流信息,制订计划,解决问题,抑扬褒贬,制定新决策或检查旧政策出现的问题。无论个体成员的价值观和目标是什么,聚集到一起才能够形成共同体生活。
1.开会使协商民主的价值和原则具备程序化的基础。协商民主涉及集体决策,所有利益相关方都应该参与这一过程。协商过程的参与者本身都具备了理性和公正的品德。从内在精神来看,协商民主是对共和主义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协商民主通过修复被破坏了的团结,重构了个人生活与集体生活的关系,推行积极的信任,提倡能动的政治,与自由民主形成了鲜明对照。协商民主同时意味着尊重“公众讨论的真正的道德”。民主走向协商,表明人们在持续关注民主的真实性。开会可以解决复杂性,人们为了寻找共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必须一起活动。开会可以使他人参与解决问题和决策。要让某人接受和支持一个问题解决方案,让他参与该方案的开发和选择过程是最有效的方法。开会是群体感或团队感的需要,信任感和归属感的需要,是增强责任感的实践路径。开会决定着政治共同体是否从整体上分享同样的价值信仰和价值目标。
2.开会使协商民主的共识塑造具备可操作性。各种不同的意见、观点和立场的存在,是民主政治充满活力的象征,是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征。不同的认识和观点,都建立于特定程序和规则的基础之上。没有规则,没有处理内部冲突的规则,民主制度是很难运行的。开会是建构程序、遵守程序的技术路径。“程序的共识,尤其是对解决冲突的原则和规则的共识,则是民主的必要条件,是它的必要前提。这种共识是民主的起点”。开会就是将个体观念和经验性知识通过沟通和交流表达出来,形成知识相互增强、政策相互巩固,共识达成具有坚实基础,建构一种趋向一致的政策导向、政策共识和秩序结构。通过沟通、交流和学习,共同的认知、感受越多样,越容易形成共识,越容易实现开会的目的。
3.开会使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具有清晰的边界感。协商民主话语表达的文化特质、历史演进的政治传统、创新实践的广泛适用,很容易使人们在发展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忽视协商民主实现形式的边界,无限地扩大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表达方式。例如,将决策后的情况通报视为协商、将方案形成之后的征求意见视为协商、将日常生活的讨论问题视为协商、将提供书面意见建议视为协商,等等。协商民主是具有较高标准和门槛的民主形式,从理想到原则,从原则到制度,从制度到程序,都是规范意义上民主表达。缺乏对“开会”这一实现形式的清晰界定,在各种具体的政治技术的比较中,协商民主就会因为实现形式的泛化而走向庸俗化。
4.开会使协商民主的公开政治具有明确的责任性。政治是基于权力的人类行为。用民主控制政治,就是要通过权力之间的结构性关系,通过公开透明的政治运作方式,将权力纳入可控规范之中。“任何政治制度的运转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所有其他机制(社会和经济)是如何塑造或将要塑造那些通过他们、依靠他们才能够使政治制度得以运行的人的”。协商民主的重要特征就是公开、透明,体现了对密室政治的矫治。只有通过开会的形式,才能够在公开的、公共的话语交往中,发现真实性,避免虚假利益、扭曲利益;才会使决策成为可以公开检视的方式,强化对于权力的制约,防止掌权者滥用权力以达个人目的;才能够使人们意识到自身的政治身份,并且意识到自己的经验、判断和责任能够带入到公共讨论的领域之中;才有可能在面对面的交往中意识到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培养出相互尊重和理解其他公民的政治品格。
四、“开会”的内在张力及其释放
开会是体现协商民主价值、运作协商民主制度、习得协商民主精神的具体政治技术。但是,政治制度设计和政治过程本身的内在张力,使“开会”持续地受到各种类型的批评。释放“开会”结构性的张力,需要在制度与过程、原则与技术、权力与权利、价值与工具之间实现和保持平衡。
(一)“开会”的悖论
1.开会是民主化的表现,但也容易演变为政治控制的手段。理想地看,开会体现了平等价值、参与理想和共识预期。开会是利益相关方在特定空间中的共同活动,是行为者与议题之间的互动机制,是民主过程的公开运作机制。但现实中的“开会”很容易演变成组织者的主场。一是议题控制,即选择何种议题作为协商民主开会要讨论的问题。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还是政府的偏好议题?二是参与者的选择,即所有利益相关者参与开会的方式,还是选择代表参与开会的方式。如果选择代表,选择标准的确定会极大地影响开会效果。三是程序控制,即选择具有倾向性的主持人,控制发言时间和频次,提供不充分信息等。科层组织的等级性体现的权力主导、议事资源的条件性体现的能力主导、资本实力的外在性体现的利益主导、乡土传统的继承性体现的文化主导,都存在弱化开会技术的民主特性的可能性。
2.开会是政治交往的过程,但经常会变成政策宣讲的场所。开会,是一种依托人的主体性在政策过程各环节中动态调适的民主机制,是体现民主原则的必要程序。协商民主的“开会”,重在对话、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形成决策。然而,一方面因为公民参与的局限,即“刚掌权的公民是否真的能够摒弃个人利益而对公共利益进行理性的、批评性的讨论”;另一方面因为民主传统的缺乏而形成的行政主导的事实,“开会成为政策执行的形式替代,科层制的形式替代弊病在会议的公共空间中更加显化且层层传递放大”。开会变成了政府或相关机构开展政策宣讲的场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更是助长了某些缺乏民主作风的领导干部将民主的开会,变成了发挥权力影响力的空间。
3.开会是达成共识的过程,但无时无刻不处于冲突之中。“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小生产的家长制占优势的国家,又在全国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民主生活,这种情况反映到我们党内,就产生了民主生活不足的现象。这种现象,妨碍着全党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开会可以增加积极性,能够锻炼民主生活能力。“施行民主,就得开会,除定期的参议会会议、各团体代表会议外,还须有很多会。会是民主制的具体实施。但是,会如开得不好,不仅不能促进民主,反而使人民厌烦”。开会过程如何体现民主性,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从空间形式看,非圆桌的协商会议,倾向于营造等级秩序和压力;从话语表达看,权威话语倾向于体现官方逻辑;从程序设计看,刻板的程式倾向于抑制会议的活力。只有从参与者的利益出发,为着解决实际问题,开会才会有活力、有成效、有认同。
4.开会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但也容易被技术所奴役。因为空间、规模的局限而无法满足所有参与者一起开会的困境,由于信息技术的进步而大大改观了。“电子技术和数字通讯的普及将一劳永逸地解决规模的问题”。新技术的发展和大众传媒的新形式为协商民主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但是,新的技术也会对协商民主构成严峻的挑战。“根据特殊利益向相互隔绝的不同私人听众发表意见的网络,倾向于破坏推动那些必须学会共同生活与管理公共事务的具有冲突利益的陌生人之间进行辩论的民主要求”。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无法完全培育现实空间中参与者面对面交流沟通所能形成的尊重、理解等民主文化,反而会相应地制造出“信息茧房”“信息孤岛”“数字奴役”“全景监控”“数字不平等”“信息恐惧”等挑战民主发展的因素。
(二)“开会”的改进
“政治技术,是运用政治权力解决复杂政治问题,尤其是政治难题的设置、经验、方式和技能”。开会之于协商民主意义重大。协商民主的深入发展依然面临进一步改进开会、完善会议的任务。
1.认知改进。真正培养起开会协商议事的习惯,要立足于实践本身。在观念上,首先要认识到,群众自己决定的事情,自己肯干,效率就高。“民主能发挥无穷的伟力,唯有实行民主,事情才能办好,这是真理”。其次要深刻理解,“会议居于从政策制定到政策终结的全过程,是推动政府运转的最常见治理载体,兼具形式和内容功能”。开会,是实现协商民主的基本形式。再则,协商会议的累积性实践,对话、议事和决策机制将产生溢出效应,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锻炼和培育深厚的民主文化。
2.权利改进。政治是一个维护和行使权利的过程,政治技术设计的关键是要解决公民权的实践问题。孙中山曾经指出:“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民权初步》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如何召集会议、选举代表、发言、表决、提议、附议等方面的规定和说明。自由、公正的选举有利于人们行使权利,积极、主动参加协商会议同样有利于人们行使权利。只有在具体的民主实践中,人民群众才能够从民主中受到教育,才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权利改进,要求人们在开会时,明确自身主体性角色、学习者角色;遵守开会的程序要求;具有清晰的责任意识;重视和尊重会议的结果。
3.技术改进。开会的技术改进,是围绕会议的方式方法、程序安排的完善。技术精英的权力扩张侵蚀着公众政策制定的参与权和参与度,必须通过民主技术的塑造重建协商民主的结构与功能。何事开会、何时开会、怎样开会要具备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坚持会议主持的中立原则,使会议按照议事规则公平有效地运行。共识会议、协商民意调查、愿景工作坊、开放空间会议、民主恳谈会等是协商民主最为主要的会议类型。深入推进协商民主的实践,应当建构基于规则的会议技术,用规则建构起遵循公平公正透明有序原则的协商民主。
4.绩效改进。开会是达成共识、形成决策的手段,是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就结果来说,达成共识、形成政策和化解冲突是最能体现协商成效的。但是就协商民主来说,真正的绩效一方面体现在开会本身是否成功,是否围绕议题进行了有成效的对话、交流和讨论,各方利益是否得到充分表达,政策共识是否尊重了各方面的立场。另一方面体现在开会结果的应用,政策是否有效落实,执行是否改进治理质量。增强会议参与者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政策执行者的行动意识,利益相关方的监督意识,开会的绩效改进才能够取得显著进展,协商民主也才能够真正落地见效。
现代社会中的政治越来越复杂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和渗透越来越深。民主治理越来越专业化,对政治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民主的有效性与政治技术之间的相关性越来越高。政治技术的成熟和普及的程度直接决定着民主的质量。协商民主是政治过程取得政策一致或试图取得政策一致的民主形式。开会,作为一种政治技术,是推动和实现协商民主的基本形式。只有走到协商民主历史、实践和制度之中,以事实为基础,实现主体与结构、过程与政策、观念与实效、当下与未来的平衡,以人为目的本身,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有尊严和富足的生活,才能够很好地回答什么样的政治技术能够更好地与平等、参与、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承诺相协调这样的问题。
文章来源 :《教学与研究》202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