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初的“新史学”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史学社会科学化,这并非贬低“新史学”的价值,而是在承认两者密切联系的同时,认清两者之间尚存的距离,更准确地认识和评价中国史学的社会科学化进程。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基本标准,应为自觉运用社会科学知识和理论解释分析历史的发展演变。照此而言,20世纪初的“新史家”更多是通过重整中国历史叙事来展示或佐证所谓“生存竞争”“优胜劣败”的社会进化论,而不是真正按照社会进化的理论对中国历史进行学术分析,更未能充分自觉思考相关理论方法能否有效解释中国历史、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史家认识中国历史发展演变的规律特点等史学社会科学化范畴内的基本问题。
20世纪初“新史家”在理论上如何认识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在实践中如何运用社会科学知识理论研究历史?本文拟在学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20世纪初“新史学”与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关系。
“新史学”与史学社会科学化开启的可能
20世纪初中国的“新史学”,在历史观或历史理论上,反对具有神秘色彩或流于表象的天命循环等观念,代之以更具科学实证色彩的社会进化理论;在对象内容上,主张突破以帝王将相为主轴的传统格局,代之以西方“文明史”模式,叙述包括政治、经济、宗教、风俗、教育等内容的“民史”“群史”和“全体史”;在方法取径上,要求广泛借鉴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理论和知识,揭示社会进步之“公理公例”;在价值诉求上,期望通过叙述文明荣枯,证明“优胜劣败”的进化理论,激起国民“爱国心”,救亡图存。这些主张中确实存在开启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某些可能。
首先,19、20世纪之交,历史学与社会科学诸学科逐步从传统学术体系中分离,各自取得相对独立的学科地位,为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开启提供必要条件。
其次,“新史家”提出历史研究应借鉴其他学科知识的主张,为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开启提供了进一步可能。“跨学科”取向背后,是“新史家”试图将历史学建设为一门有因果规律可循的科学的愿望,即学界所称“新史学”中的“科学化”或“泛科学化”取向。从中国史学的发展历程看,历史学无论是自然科学化还是社会科学化,都共享“科学化”的基本前提。当然,“跨学科”和“泛科学化”不等于“社会科学化”。
最后,“新史家”对“新史”的界定,也为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开启提供了可能。其一,历史观转变带动史学思维方式转变,为某些宏观社会学理论的引入提供可能;其二,历史书写范围扩大,为某一具体社会科学理论的引入提供可能。前者主要指社会进化论成为“新史学”的主导理论,使“新史家”意识到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经历由低级向高级不断进化、有规律可循的过程,因此,通过历史书写来展现这种规律成为“新史家”的重要诉求。要实现这一目标,自然要借鉴以社会进化论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学理论。后者主要指“新史家”受西方“文明史”影响,主张“新史”应突破以帝王将相为主轴的书写模式,叙述“全体史”。但他们大多把“全体史”分解成了各种专史,这种做法为各专门社会科学理论介入历史研究提供了可能。
不过,上述可能很大程度上都是在我们了解20世纪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整体进程后,从“新史学”的诸多面相中辨认、分离出来的。与五四时期及其后较为清晰的史学社会科学化路径相比,20世纪初“新史学”中的这些可能性之间尚缺乏有机的学术关联,它们能否聚合到一起,并从“新史学”诸多面相中凸显出来,形成清晰的社会科学化路径且成为史家的自觉,还不确定。
“新史家”对历史学与社会科学关系的认知
史学的社会科学化虽没有形成严整统一的范式,但目前学界属于或接近该研究路径的史家与史学流派均认为,史料和史实的考订只是历史研究的初步工作,运用社会科学理论对历史发展作出科学解释才是历史研究的主要工作。社会科学的价值正在于保证或增强历史解释的科学性。若把社会科学的知识移作历史书写的内容,或把相关学科的方法视作史料考订的辅助,都偏离了史学社会科学化的核心,不属于史学社会科学化范畴内的“借鉴”。
(一)作为“新史”书写内容的诸学科
将社会科学作为知识性内容纳入“新史”书写的观念,明确存在于“新史家”的著述中,只是分布较为零散。下文拟以学界论证“新史学”是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开端时常举的三方面重要证据为例,展开分析。
其一,1904年陈黻宸在《读史总论》中提出,“史学必合政治学、法律学、舆地学、兵政学、术数学、农工商学而后成”,“又必合教育学、心理学、伦理、物理学、社会学而后备”,以及“史学者,合一切科学而自为一科”等主张。从宽泛的学术影响来看,此类论述确实给人一种提倡“跨学科”研究的观感。但陈黻宸的主张实际是将“新史”界定为无所不包的“全体史”之后的一种申述,其中涉及的诸“学”或“科学”,主要是“新史”的书写内容而不是研究方法。
其二,“新史家”模仿西方史学著作所写的“新史”,借鉴吸收了人类学、人种学、地质学、考古学等知识,也是学界论述“新史学”与史学社会科学化关联时常举的例证。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史家”对这些学科的属性及特点的认知与今天并不相同,他们很大程度上都将类似学科的知识视作研究“书缺简脱”的史前时代的材料,纳入史前史或上古史的书写中。也就是说,当时上述学科之所以受到重视,很可能是因为它们所提供的知识可以弥补上古史实,而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借鉴其理论方法以分析解释中国上古历史。
其三,受英国文明史家巴克尔等人影响,梁启超、刘师培、陈黻宸、夏曾佑、曾鲲化等“新史家”都把“地理”视作影响文明演进的要素,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借鉴其理论方法解释历史的色彩。但同时,他们又都把“地理史”视作“新史”的构成内容之一,而不是借鉴其理论方法。
(二)作为史料考订方法的诸学科
在所举历史研究应借鉴的诸学科中,“新史家”相对明确地表现出借鉴某一学科研究方法的意识,即在当时“史学概论”类著述中普遍出现的“辅助学科”,主要包括文字学、言语学、古文书学、地理学、年代学、考古学、系谱学、古泉学。不过,若细致检视“新史家”相关论述就会发现,上述学科所“辅助”的,主要是史料或史实的考订而不是历史解释。
从学科源流看,“辅助学科”作为一个学科集合概念,最早出现于18世纪后期的欧洲,主要在史料考订中发挥作用。即便抛开“辅助学科”的学术源头问题,单就中国“新史家”的认知而言,也不免有附会之嫌。这表明他们对于应借鉴哪些学科、如何借鉴,以及借鉴可从何种层面推进历史研究等问题,缺乏清晰认识。
总之,“新史家”将社会科学知识移作“新史”书写内容,将相关学科方法作为史料考订辅助,表明他们的“借鉴”具有明显的多元性和不确定性,史学社会科学化范畴内的“借鉴”即便已经出现,也只是“新史家”多元“借鉴”中的一部分。因而,“新史家”提倡的“借鉴”虽有可能导向史学的社会科学化,但也可能导向其他路径。
“新史”书写中社会科学的呈现与不足
对社会科学知识有所呈现的“新史”著述数量虽然庞大,但并不能证明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进程已然或必然开启。若要在二者之间建立充分确定的联系,还需考察社会科学知识在“新史”书写中的地位、对“新史”书写的影响,以及“新史家”借鉴这些知识的动机等。
首先,虽然社会科学广泛呈现在“新史家”的历史书写中,但若作为理论方法,它们在“新史学”体系中的地位并不平等。被“新史家”广泛接受、对“新史学”影响最大的是社会学,特别是主张“优胜劣败”的社会进化论。“新史家”借鉴其他学科理论知识,主要是服务于“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的整体目标,至于借鉴何种学科、采用哪种理论等问题,并不是他们关心的重点。因而,除社会进化论之外的大量社会科学虽具备较强的解释功能,但在“新史家”的历史书写实践中没有太多发挥作用的空间。
其次,即便就“新史家”特别重视的社会进化理论而言,他们在将之运用于“新史”书写时,也没有找到统辖中国社会“进化”全局的一贯线索或要素,大多只写出一部部由各种专史简单拼合而成的中国通史或中国社会进化史。“新史家”之所以无法找到一贯的线索或要素,与他们对“新史”内容的界定不明有关。“新史家”对“新史”内容界定不明,则与他们对“社会”的理解缺乏清晰的结构有关。这样,“新史”虽有一个以社会之“全体”为对象的大致范畴,但作为一个学科,其内容构成缺乏清晰边界,很难形成相对完整自洽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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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虽然“新史学”客观上推动了中国史学的学术革新,但“新史家”的目的乃是通过重新书写中国历史,向国人灌输“生存竞争”“优胜劣败”的观念,实现救亡图存。学术革新更多是他们实现经世目的的一种手段。以学术经世本无可厚非,但“新史家”模糊了两者应有的界限,没有真正按照社会学或其他社会科学理论对中国历史进行学术分析。其突出表现,就是虽声称“新史”要“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但在书写实践中却多把中国社会的发展演变描绘成一部进化迟缓甚至逐步退化的历史。这主要是“新史家”在强烈的经世意图下,将西方文明视作人类社会进化的标杆,进而将西方社会发展史等同为人类社会进化之“公理公例”,并以之衡量、剪裁中国历史的结果。由此,史学社会科学化范畴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社会进化论作为一种社会科学理论的基本意涵是什么、是否符合中国历史实际、能否解释中国历史现象、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人们看清中国历史发展的特点,以及社会为什么会进化、进化源动力是什么等,在“新史家”那里其实并没有成为问题。因此,社会科学诸学科虽然在20世纪初“新史家”的历史书写中得到较多呈现,但就其介入方式和程度而言,与真正意义上的史学社会科学化并不相同。
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兴起
在史学社会科学化兴起前,西方史学的主流是兰克史学。到19、20世纪之交,德国的兰普雷希特、法国的亨利·贝尔、美国的鲁滨孙等对兰克史学提出批评,要求扩展研究对象,关注“普通的历史”,在“叙述”基础上借鉴社会科学理论方法。这些主张汇聚演变成一股新的史学潮流,即史学的社会科学化。
史学社会科学化潮流在五四时期传到中国,代表性事件有两个:一是朱希祖改革北京大学史学系,二是鲁滨孙“新史学”观念在中国的传播。此外还有一支推动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重要力量,即唯物史观派。五四时期及其后出现的介绍西方史学发展史的著述,大多将史学社会科学化视作最前沿的史学潮流,不少“史学概论”类论著都专列“史学与其他学科”章节,阐述“其他学科”对历史解释的助益。史学社会科学化形成潮流,在其影响下的史学观念,已与20世纪初的“新史学”有了显著区别:
首先是他们对社会进化论理解的不同,以及由此带来的史学价值观差异。五四时期史学社会科学化的推动者不再如20世纪初“新史家”那样,聚焦社会进化的现象,转而重视其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在他们看来,连续性的存在使人们能够通过研究历史来认识当下乃至预测未来。由此,他们对史学价值或功用的认知,也从20世纪初“新史家”借助历史叙事展示或证明社会进化论,逐渐转向通过分析历史发展连续性,探寻解决当下社会问题的方案。
其次是五四时期史学社会科学化的推动者对历史学性质的认识发生改变,真正重视社会科学对历史解释的价值。在他们看来,历史研究工作大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史料考订和史实叙述,二是解释历史发展演变。前者是基础性工作,后者才使历史学成为科学。社会科学的价值或重要性,就在于它能增强历史解释的科学性。至此,社会科学在历史研究中的作用才有了清晰明确的定位,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面貌亦得到初步呈现。
余论
本文认为20世纪初的“新史学”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史学社会科学化,这并非贬低“新史学”的价值,而是在承认两者密切联系的同时,认清两者之间尚存的距离,更准确地认识和评价中国史学的社会科学化进程。
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基本标准,应为自觉运用社会科学知识和理论解释分析历史的发展演变。照此而言,20世纪初的“新史家”更多是通过重整中国历史叙事来展示或佐证所谓“生存竞争”“优胜劣败”的社会进化论,而不是真正按照社会进化的理论对中国历史进行学术分析,更未能充分自觉思考相关理论方法能否有效解释中国历史、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史家认识中国历史发展演变的规律特点等史学社会科学化范畴内的基本问题。
五四时期,以鲁滨孙“新史学”为代表的欧美新史学在中国广泛传播,对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兴起产生重要推动作用。但鲁滨孙“新史学”在理论阐释中强调社会心理学在历史解释中的主导地位,即“综合各方之长,而纳之于群体之心理,以解释历史”,而其中国传播者更多注意“综合各方之长”,或多或少忽略何为主导。这样,社会科学之于历史解释的重要性虽已凸显,但具体如何进行解释,仍无一定之规,这不利于鲁滨孙“新史学”与中国历史研究的结合。
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时期,随着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社会史研究兴起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逐步形成发展,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取得实质进展。在社会史论战时期及之后,史学界产生大量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中国历史研究论著,推动了历史研究与社会科学理论的结合,使史学社会科学化从理论阐释落实到研究实践,迈出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进程中的关键一步。社会史研究者对社会科学的借鉴有了清晰的主导理论即唯物史观,以及一贯的研究视角即立足经济基础系统分析中国历史发展各阶段的社会结构与形态,不再停留于宽泛的“综合各方之长”以解释历史。此外,在历史研究中以唯物史观为主导理论,并不意味着对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的排斥。至此,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面貌才得到相对完整地呈现。
李政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中国历史研究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
摘自:《历史研究》202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