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我国农村发展进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阶段,治理相对贫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其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脱贫地区亟须从传统帮扶式、救济式的发展模式,转向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率为追求的“乡村经营”模式。乡村经营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理念更新,不仅通过产业升级与资源盘活,为脱贫户提供“多样化、可持续”的收入来源,还通过“资源整合”与“模式创新”,推动乡村从“局部改善”向“全面振兴”转型。应通过对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方面的精准运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推动脱贫成果可持续、乡村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此外,应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打造有效衔接长效机制,以及构建多元支撑体系,为乡村经营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国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脱贫摘帽并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起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如何实现从“消除绝对贫困”到“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平稳过渡,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成果更可持续、乡村发展更有活力,推动其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成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核心课题。在这一进程中,乡村经营作为一种创新性理念与实践,以系统经营思维整合乡村资源,以市场化手段激发乡村资源价值、激活乡村发展动能,通过对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方面的精准运营,推动乡村从“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发展”转型,成为“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两者有效衔接的关键路径。乡村经营既是巩固脱贫成果的“稳定器”,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动机”,可以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可持续支撑,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从脱贫到振兴需要“乡村经营”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我国农村发展进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阶段。这一阶段的挑战不再是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等基本生存问题,而是如何提升脱贫地区的发展后劲,增强其内生动力,其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是治理相对贫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此时,传统的帮扶式、救济式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亟须转向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率为追求的“乡村经营”模式。
乡村经营是指在政府引导下,由经营主体主导,围绕乡村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进行高效配置,形成可持续盈利、可复制推广、能带动群众增收的乡村发展运行机制。其是连接政策支持与市场规律的桥梁,也是防止返贫、促进共富的关键路径。乡村经营包含五大实现维度:其一,产业经营。包括构建可持续的农业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持久市场竞争力的乡村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产业链条上下延伸,不断提升农业价值链等。其二,主体经营。包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带动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其三,资源经营。包括有效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实现“地尽其用”等。其四,金融经营。包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强化小额信贷精准投放,防范资金闲置与挪用等。其五,人才经营。包括培养懂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技能培训,吸引返乡创业人员,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队伍等。当然,乡村经营绝不是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在保障公平与可持续的前提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群众能力。
过去脱贫攻坚中,大量资源通过项目制、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直接投入基层,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运行模式,这种模式在脱贫攻坚阶段成效显著。进入乡村全面振兴阶段,面向市场经济,亟须推动工作机制向“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转型。比如,在产业扶持上,应从“给项目、给资金”转向“建平台、育主体”,让企业成为投资和运营主体;在就业帮扶上,应从“安置岗位”转向“提升技能+对接市场”,增强劳动力的议价能力和就业稳定性;在资产管理上,应从“建好即移交”转向“建管一体、绩效考核”,确保扶贫资产持续产生收益。而这一系列转变,本质上都是指向“乡村经营”逻辑的回归。根本而言,要真正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不能只靠“输血”,更要靠“造血”,而“有效经营”正是这台“造血机”的核心引擎。唯有让乡村资源活起来、让经营主体动起来、让农民群众富起来,才能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迈向共同富裕的未来。因而从“帮扶”到“经营”,这是当今乡村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机制转型的必然逻辑。
乡村经营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理念革新
乡村经营是乡村全面振兴规划下基于实践需求提出的创新性概念,其核心逻辑是将乡村视为“可经营的综合体”,通过优化配置经济、社会、生态等各类资源,实现“村集体增收、村民致富、城乡融合”的目标。与传统“输血式”扶贫不同,乡村经营强调内生动力的激发:其不依赖外部的一次性帮扶,而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激活乡村闲置资源,如土地、房屋、文化、生态等,推动乡村产业从“单一农业”向“三产融合”转型,让乡村自身具备“造血功能”。这种理念革新,正是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共同需求——脱贫需要“可持续的收入”,全面振兴需要“自我发展的能力”。
巩固脱贫成果的“防返贫屏障”。巩固脱贫成果的核心是防止返贫,而返贫的根源在于“收入不稳定”。乡村经营通过产业升级与资源盘活,为脱贫户提供“多样化、可持续”的收入来源,有利于从根本上杜绝“因收入波动导致的返贫”。其一,延伸产业链,提高经营性收入。通过“农业+加工”“农业+文旅”等融合模式,将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延伸至“加工车间”“旅游景区”,提高产品附加值。比如,将传统林果种植与农产品精深加工结合,生产果脯、茶油等特色产品;将农业与乡村旅游结合,开发“采摘体验”“农事研学”等项目,让脱贫户参与到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获得经营性收入。其二,培育经营主体,增加工资性收入。乡村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如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这些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劳务雇佣”等方式,吸纳脱贫户就业。比如,合作社可通过“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销售”的模式,组织脱贫户种植特色作物,再通过企业收购销往市场,脱贫户既能获得种植收入,也能通过参与合作社的运营获得工资性收入。其三,激活财产权,增加财产性收入。乡村经营将进一步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如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土地流转,让脱贫户分享集体资产收益。比如,将村集体的闲置土地、房屋出租给企业,所得收益按股份分配给脱贫户。通过土地流转,让脱贫户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同时还能在流转后的土地上工作,从而获得双重收入。
乡村全面振兴的“核心引擎”。乡村全面振兴的主要目标可概括为: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稳固,乡村产业更加兴旺,乡村更加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农民生活更加美好。乡村经营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动力,它通过“资源整合”与“模式创新”,推动乡村从“局部改善”向“全面振兴”转型。
乡村经营立足乡村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通过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培育“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如依托山区的生态优势,发展有机农业;依托水乡的文化优势,发展水乡旅游;依托丘陵的地形优势,发展果树种植。这些特色产业,将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经济支柱。
乡村经营强调“生态价值的转化”,通过“生态+产业”模式,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收益。如通过发展“生态旅游”,让游客为“清新空气、优美环境”付费;通过发展“有机农业”,让消费者为“绿色食品”支付溢价。这些模式既保护生态环境,又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乡村经营通过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如传统习俗、非遗、乡土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与“体验经济”,传承与弘扬乡土文化。比如,将传统刺绣、剪纸等非遗项目开发成文创产品,通过电商平台销往全国乃至全球;将传统节日(如春节、中秋)与乡村旅游结合,推广举办“庙会”“灯会”等活动,让游客感受乡土文化的魅力。这种方式,既守护传承乡村的“文化根脉”,又以文化滋养乡土乡情,提升乡村的文化“软实力”。
乡村经营通过推动“多方主体参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比如,村集体通过“合作社”的形式,组织农民参与乡村经营,农民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这种模式增强村集体的凝聚力与治理能力。同时,乡村经营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如智慧村务、电商服务),进一步提高治理效率,让乡村治理更加精准高效。
通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推动乡村经营
乡村经营是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路径,其本质是“让乡村自己会赚钱”。它通过市场化手段激活乡村资源,为脱贫户提供“可持续的收入”,防止规模性返贫;通过产业升级与“三产融合”,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具体而言,乡村经营可通过对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方面的经营,推进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稳固、产业更加兴旺、生态更加宜居、乡风文明持续提升、治理更加有效、生活更加美好”的目标。
产业经营:构建可持续增收体系,从“脱贫产业”到“振兴产业”。产业是巩固脱贫成果的核心支撑,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所在。巩固脱贫成果需要产业持续带动脱贫户增收,防止返贫。乡村全面振兴需要产业升级,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经营的关键,在于将“短平快”的脱贫产业转化为“长稳实”的振兴产业,构建“产供销一体化、农文旅融合化”的产业体系。一方面,做精特色产业。立足乡村资源禀赋,挖掘“土、特、优”产品,通过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提升产业附加值。比如,将零散种植转向“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党支部+基地+脱贫户”等模式,让脱贫户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参与产业经营,共享产业增值收益。比如,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配套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使脱贫户不仅获得种植收益,还能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人才经营:激活乡村发展动能,从“留才防返贫”到“聚才促振兴”。人才是乡村发展的核心要素,巩固脱贫成果需要防止人才流失导致的“能力返贫”,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各类人才支撑。人才经营的关键,在于通过“培养、引进、激励”三位一体的人才策略,打造“乡土人才+返乡人才+外部人才”的人才梯队。其一,培养乡土人才。挖掘乡村中的“田秀才”“土专家”“能工巧匠”,通过技能培训、政策扶持,将其培育为产业带头人、文化传承人。比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乡村电商培训”,提升其生产技能与经营意识,让乡土人才成为巩固脱贫的“主力军”。其二,吸引返乡人才。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出台创业扶持政策,如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将外部的资金、技术、理念带回乡村,这将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动能”。其三,激励人才留乡。建立“人才积分制”“薪酬激励机制”,将人才贡献与村集体经济收益挂钩,让人才在乡村有获得感、归属感,防止人才再次外流。
文化经营:凝聚乡村发展共识,从“精神扶志”到“文化铸魂”。文化是乡村的灵魂,巩固脱贫成果需要“志智双扶”,防止“精神返贫”。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文化振兴”,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经营的关键,在于挖掘乡土文化资源,将文化转化为发展动力,实现“文化润心、文化富民”。文化经营的具体实践路径包括:传承乡土文化。保护乡村传统习俗、民间艺术、非遗项目(如剪纸、戏曲、手工技艺),通过“文化礼堂”“非遗工坊”等载体,让传统文化活起来。比如,将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结合,开发文创产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将传统乡土文化打造为乡村的“文化IP”。培育文明乡风。通过“道德评议会”“村规民约”等机制,倡导“文明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的精神风貌。比如,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乡村氛围,增强脱贫户的自我发展意识。发展文化产业。结合乡村旅游,打造“文化+旅游”模式,如乡村民宿、农耕体验、民俗节庆等,让文化成为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带动脱贫户参与经营,实现文化富民。
生态经营:打造乡村竞争优势,从“生态保护”到“生态增值”。生态是乡村的宝贵财富,巩固脱贫成果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防止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生态返贫”。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生态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生态经营的关键,在于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其一,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生态种植模式,生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绿色食品的需求,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比如,打造“生态茶园”“有机蔬菜基地”,通过质量认证提升产品可信度,增加脱贫户收入。其二,打造生态景观。依托乡村的山水、田园、村落等资源,建设“生态公园”“休闲农庄”,发展乡村旅游。比如,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打造成“生态宜居社区”,结合周边自然景观,发展“民宿+观光”产业,带动脱贫户就业。其三,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过“生态产品认证”“碳汇交易”等机制,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收益。例如,开展“森林碳汇”项目,让脱贫户通过保护森林获得收益,实现“生态保护有回报、脱贫户有收益”。
组织经营:强化乡村治理能力,从“基层兜底”到“组织引领”。组织是乡村发展的核心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要基层组织发挥“兜底”作用,防止工作脱节。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基层组织发挥“引领”作用,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组织经营的关键,在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其“服务能力、治理能力、发展能力”。其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着力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干部队伍。通过“主题党日”“党课学习”等活动,提升基层党员的政治素质与服务意识,让党组织成为乡村经营的“主心骨”。其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资源入股、资产租赁、项目合作”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为乡村治理、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比如,可将村集体土地、闲置房屋出租给企业,或与企业合作开发乡村旅游项目,让村集体有能力改善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增强对脱贫户的帮扶能力。其三,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村民”的治理体系,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民主协商机制,让村民参与乡村经营决策,提升治理效能。如涉及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重大事项,由村民投票决定,切实增强村民乡村治理的参与感与责任感。
构建可持续的乡村经营制度体系
要持续发挥乡村经营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关键作用,提升乡村可持续经营能力,还需进一步聚焦核心制度构建,包括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基础、打造有效衔接长效机制以及构建多元支撑体系。
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基础。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需健全“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机制,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监测。完善防止返贫与长效发展的动态监测机制,重点跟踪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紧盯收入骤降、重残重病、突发灾害等重点人群,依托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手段实现精准识别与分类施策,用好“12317”平台和大数据预警,对因病、因灾、因市场波动导致收入骤减的家庭及时干预,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帮扶政策持续有效。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衔接机制,推动政策向普惠性、常规性社会保障政策转型衔接并轨,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融合,实现精准识别、分类施策、长效覆盖,避免“断崖式”改变。
推动产业组织化与市场化升级。产业发展是衔接的核心支撑,应加快从分散种养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转型,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等方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数字赋能经营,利用大数据、电商平台、智慧农业系统,提升乡村产业管理效率和市场响应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激活农村要素资源,推动“三变”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闲置资源资产。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模式,引导农户以土地、林地等要素入股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分红,增加财产性收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为乡村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强化人才与组织支撑。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人。需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吸引本土人才回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驻村工作队、致富能手、返乡青年等群体参与乡村治理与发展。通过培训赋能,提升农民的市场意识、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实现从“被动受助”到“主动经营”的转变。
加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支撑,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尽管脱贫攻坚期间基础设施大幅改善,但一些区域仍存在道路、水利、物流、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短板。应持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持续优化农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提升教育、医疗、物流等服务水平,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加快冷链物流、数字乡村、智慧农业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打通农产品上行与工业品下行的“最后一公里”,为乡村经营提供硬件支撑。
打造有效衔接长效机制。构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转化机制。通过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评估作价等手段,将闲置土地、房屋、山林、水利设施等资源转化为可经营性资产;将财政衔接资金、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到村集体或农户,形成稳定收益分红机制。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乡村经营的持续性,还有利于增强农民的财产权意识和参与经营的积极性。
培育多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是乡村经营的核心要素,乡村经营的可持续性取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应大力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主体发展,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动模式。同时通过订单农业、保底收购、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大批小农户融入经营大市场。
深化消费帮扶与品牌营销创新。依托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交传播等新渠道,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和“土特产IP”,提升产品附加值。可通过政府引导媒体资源对接,联合开展主题营销活动,打造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破解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
强化金融支持与风险防控体系。金融是支撑乡村持续经营的“血脉”,需运用再贷款、农业信贷直通车、乡村全面振兴债券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同时,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涉农信息归集共享,降低融资门槛。对经营性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控资金挪用和资产流失风险,确保经营的可持续性。
党建引领与政策协同并重。党建引领促振兴,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村书记,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强化其在组织动员、资源整合、监督服务中的作用,提升组织力和执行力,打造“党建+经营”融合模式,为乡村持续经营筑造坚实保障。
构建多元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为乡村经营提供“有力支撑”。细化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将巩固脱贫成果的资金向乡村经营倾斜。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乡村经营。优化金融支持政策,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同时,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土地、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破除城乡要素流动壁垒。
进一步强化多方主体培育,构建协同发展的格局。其一,强化村集体的组织作用,让村集体成为乡村经营的组织者(如牵头成立合作社、协调资源流转);其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如合作社、龙头企业),让其成为乡村经营的“带动者”(如带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对接市场);其三,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通过技能培训、利益共享等方式,让农民成为乡村经营的参与者(如学习经营技术、参与合作社运营)。
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乡村经营的关键是“找对特色”——依托乡村的自然环境(如山区、水乡)、文化传统(如非遗、习俗)、产业基础(如种植、养殖),挖掘“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资源。山区可以发展“生态旅游”,水乡可以发展“水产养殖+旅游”,有非遗的乡村可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不断提升乡村经营的效率与范围。通过电商平台将乡村的特色产品销往全国;通过“智慧农业”(如物联网、大数据),优化种植、养殖流程,提高产量与质量;通过“数字文旅”(如线上预约、虚拟体验),拓展乡村旅游的客源。
经营乡村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衔接,不是简单的“政策延续”,而是“发展升级”。乡村经营以系统思维整合乡村资源,通过对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方面的精准运营,实现从“脱贫底线”向“振兴高线”的跃升。其既巩固脱贫户的“收入、就业、保障”等底线成果,又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可以说,乡村经营是衔接的“桥梁”,也是振兴的“引擎”。当然,乡村经营绝不是简单地“搞产业”,而是系统性的制度创新和治理升级。其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把资源、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高效配置到乡村一线,真正实现“扶上马”之后的“送一程”。唯有如此,才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推动脱贫成果可持续、乡村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
未来,随着乡村经营理念的深入实践,乡村将从“被动发展”转向“主动经营”,从“单一脱贫”转向“全面振兴”。在新时代“三农”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强化乡村经营的理念,完善制度保障,培育多方主体,整合特色资源,推动乡村经营高质量发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机衔接,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让农民成为“有尊严的职业”。有理由相信,通过乡村经营,一定能打通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全面振兴目标。
雷明,北京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乡村振兴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为贫困与可持续减贫、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低碳与区域可持续发展,主要著作有《中国资源·经济·环境 绿色核算综合分析(1992—2002)》、《绿色投入产出核算—理论与应用》、《振兴之路:新阶段中国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合著)等。
来源:《学术前沿》杂志2025年第21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