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区是中国基层社会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中国乡村社会的宗族组织、亲属制度和民间信仰体系均以社区为基础构成。以凤凰村为典型案例的家族主义社区百年发展历程,可以总结为从宗族控制的邻里单元,到满足村民基本生活愿望的社区,再到兼顾管理与服务功能的乡村共同体。归纳其发展逻辑有助于研究者从空间意义、社会文化意义层面理解中国乡村社区的历时性演变过程,并窥探乡村社会转型的基本动力。对凤凰村社区发展演化机制和凤凰村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模式的考察与分析,有助于为推进乡村文化现代变革提供重要启示。
作者简介
周大鸣,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黄锋,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讲师。
问题的提出——中国乡村社区何以存续?
“社区研究”是社会学中国化的核心议题。中国社会学、人类学早期的社区研究可以追溯至1918年至1923年上海沪江大学葛学溥教授及其学生在凤凰村开展的田野调查。其研究成果于1925年出版,名为Country Life in South China:The Sociology of Familism。该书是中国乡村社区研究的先驱之作,也是中国社会学、人类学领域第一次以严格的学术范式对中国村落进行全面田野调查之成果。该书被容观瓊先生称作社会人类学的第二个里程碑,是人类学研究从部落社会走向农民社会的重要标志。葛学溥从人口、经济、政治、教育、婚姻家庭、宗教信仰、社会控制等多个方面对凤凰村开展的民族志式研究,为20世纪初的中国乡村社区研究留下了宝贵的学术资料。
作为中国社区研究的先驱,葛学溥最早提出家族主义概念。其研究深受芝加哥学派人文区位学影响。该学派主要透过时间、空间对人类组合方式与行为活动的影响来研究社会。葛学溥的社区研究是社区学派理论在中国乡村的第一次研究实践。他不仅将社区作为一个地理空间概念,更强调社会和心理要素,以及不同因素之间的互动。该书重点讨论中国社区问题,认为凤凰村的宗族与社区一体,是家族主义和社区生活高度耦合的社会空间。以家为本位,以伦理为基础,以血缘为起点的家族主义,甚至影响了村落政治制度、社会控制、宗教信仰、亲属制度等。葛学溥基于翔实资料得出了凤凰村既是血缘邻里,又是地缘社区这一重要结论。他认为邻里的主要功能是有效控制和规范人群互动,社区则包含充分扩展的关系互动,按照邻里的规范尽可能多地满足个人愿望。邻里属于控制范畴,社区属于适用范畴,个体能够在社区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愿望。
近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变迁,中国乡村社区发展模式几经转变。一是民国时期地方权威的“官僚化”,导致权威来源由地方利益共同体转移至官府系统,基于共同利益联系起来的乡村内聚结构逐步瓦解。原本存在于官制与地方共同体之间的隔离(gap),也被下移到地方权威和地方社会之间。这一时期国家政权在基层社会的扩张并没有相应的官僚化能力作为保障,导致了严重的基层政权内卷化,降低了社区自身的凝聚力和组织化程度。二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力量逐步进入乡村,以封建礼教和传统宗法为核心的治理体系在革命话语中逐渐崩塌,国家从政治、社会、文化、经济、组织上强有力地控制基层社会。人民公社体制加速了家庭、宗族村落社会功能的削弱。这一时期尽管基层政权人员发生变化,但基层政权和社会的利益分离并没有因政权变化而得到根本改变,地方权威与社会利益依旧分离,表现为基层政权与村民相互隔阂、互不信任。三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基层党组织的恢复与重建、村民自治组织的探索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乡村治理逐渐朝着制度化和法治化方向发展。然而,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乡村社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利益的联结纽带松散,出现了基层治理内卷化和基层政权悬浮化问题。治理过程标准化和程序化,脱离农民需要,基层政权和农民关系并未及时从“汲取型”向“服务型”转变,而是朝着职责虚化、功能萎缩、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悬浮型”发展,进一步加深了农民去组织化和农村无主体性程度,加速了村社共同体瓦解,农村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为突出。针对这些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标志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基层社区也从管理民主转向治理有效,农民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向主动参与乡村建设,社区共同体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在乡村社区研究中,相关学者基于农民行动和认同单位,在区域比较基础上将当代中国乡村社区分为团结型、分裂型和原子化村庄,认为宗族、亲族和父权制对乡村社会制度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经济生活方面,基层政权的持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市场等因素渗入农民日常生活,深刻改变了他们的生产生活习惯并形塑其日常行为逻辑。随着资本下乡的进一步推进,资本从城市、城镇扩展至更外围的乡村,从而带动更多远郊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形成一种从城市不断向外扩展的梯度循环,将传统社区纳入复杂的现代体系中,村落共同体向着更广阔的市场共同体发育。在组织层面,随着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宗族和庙会等旧有社会组织的规训力减弱,宗族网络和庙会活动的影响力下降,宗族文化和民间信仰逐渐失去对社会的诠释力。在社会交往方面,区域社会开放程度提高,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重要性持续下降,社会交往方式和人际关联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家庭关系、代际伦理不断调整,村落社区逐渐融入区域社会。
村落快速变迁引发社区共同体转型,表现在社区归属感、邻里互动、社会网络及社区参与等方面,出现了社区消失论、社区保存论、社区解放论等观点。这些理论总体上将农村社区的转型概括为“村落终结”与“社区再造”等特征。其中,村落终结被抽象为城市化的代名词,用以描述城市挤压村落空间引致的结果。一是城市边缘地带村庄被迅速扩张的城市所吸纳,如“城中村”;二是远离城市的偏僻村落在过疏化、老龄化背景下走向终结;三是在行政力量之下,通过村落合并形式走向终结的村落,如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然而,村落有其自身生命轨迹,作为生活制度和社会关系网络的村落之终结,要比作为职业身份的农民的终结更加滞后和缓慢。部分传统村落也在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之下主动求变,出现社区再造的反向演化态势,重新掌握空间并拓展话语权。
凤凰村由于农业经济转型和乡村工业发展,也逐渐走上“镇中村”的乡村都市化发展道路。诸种观点引发了我们对乡村社区何以存续、何以发展的思考。本文从社区角度切入,以凤凰村为例,在梳理社区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刻画凤凰村家族主义社区的演化路径,探索乡村社会转型发展基本模式。研究重点关注凤凰村家族主义社区的百年变迁,探寻在凤凰村这一华南地区的典型村落社区中,多重发展逻辑是怎样完成协调与整合的,并理解其社区演化路径是怎样形成的。
社区及其概念源流
社区概念来自滕尼斯的共同体理论,共同体是基于自然、情感、共同利益的有机社会结构,是持久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成员通过稳定的情感纽带、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相似的文化传统紧密联系,通常具有层级化的组织结构特点,强调权威与传统。社会则是基于理性、契约和利益交换的机械结构,是暂时和表面的共同生活,社会关系松散且易于变动,强调个人自由和理性选择。社区与社会差异明显,社区是通过血缘、地缘、亲缘等纽带联系的具有共同精神与伦理价值的生活共同体,成员之间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滕尼斯通过对历史上存在的惯例、社会连续性和自然法则的想象,以共同体(社区)的概念来表达自己对工业社会的期待。
古典社会学强调社区的规范性意义,以具有友好关系的社会类型来定义社区。在其理论范式中,社区指的是具有某种属性的人群或组织,并不强调物质性。芝加哥学派的社区理论具有明显的空间取向,将社区视为超越个人的社会有机体,拥有对社区成员施加影响的群体能力。芝加哥学派从地理分布、空间布局视角来看待社区和社会群体,认为社区有机体形成和运作的基本动力,并不完全受制于自然法则的支配,更受到文化传统、社会建构和意义维持的影响。受芝加哥学派影响,中国的社区研究将生活物资、生存资源及其存在空间紧密结合,将土地、空气、水、气候条件等与生存有关的资源置于社区范畴之内,形成具有明确空间范围、本土化的社区观。
中文的社区概念源自帕克的community一词,由费孝通提议译为社区,经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师生集体认同采用。其概念历经基本社会、地方社会、共同体的演变,反映了中国学术界对community认识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本体论意义上的社区研究是将社区作为一个客观实在、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方法论意义上的社区研究则是将其作为研究社会的特殊方法、研究范式和切入点,将其作为研究其他主体的空间场域。根据吴文藻的定义,一个完整的社区至少包含三个要素,即人民、人民生活的地域、人民生活的方式或文化,以及三个维度,即特定时期的社区截面、社区与外部其他社区的联系、社区的变迁,其尤为强调捕捉社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费孝通将社区定义为,“人们在一定地域里经营集体生活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在一定时间和一定空间内由一定的人口进行集体生活时有一定社会组织的具体人群,例如村落、乡镇、城市、民族、国家等等都是不同层次的人们共同体,也就是所谓社区”。作为共同体的社区有其空间边界和其他非实体边界,包括社会边界、文化边界、行政边界、自然边界与经济边界。从社会文化意义看,社区是根据逐层聚合构建而成的,并以家、户、支、房、族的功能单元依次扩展为更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在中国乡村,家是经济单位,户是社会交往单位,支是宗教祭祀单位,而族房长,亦即祠堂会,乃是上述功能的综合单位。20世纪50年代学科调整前,社区研究作为中国人类学的重要方法已经被确立起来。虽然人类学学科由于学科调整一度中断,但社区研究作为重要方法继续被中国人类学者所使用。
社区概念与边界的模糊性也导致其研究范围的伸缩性,大到全球小至传统村落,范围宽泛,弹性极大,多向度多层次的社区研究实践使得社区内涵更加复杂化。为解决这些问题,相关学者从空间地域上对社区进行界定,避免其概念过于宏大或是微观,强调社区是介于邻里和区域之间的社会实体。其中,1984年出版,由费孝通主持编写的《社会学概论》(试讲本)强调社区四要素:一定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为基础组成的人群,一定的区域界限,具有一定特点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居民在感情和心理上具有对该社区的地方或乡土观念。相比吴文藻提出的三要素概念,增加了观念意义上的社区概念。中国乡村社区研究早期以村落为主,社区研究边界真正得到拓展始于费孝通的小城镇研究,以及陆学艺的县域研究,其地域性边界也从集镇拓展至县域。
在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传统社区概念也相应发生转变。城市化扩展了人群活动范围,基于血缘、姻缘、地缘关系的稳定共同体逐渐朝着松散多元的市民社会发展演变。各种新要素的出现也推动着社区发展演化,传统社区的家园感、凝聚力、行动力蕴含着丰富的内生驱动能量。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新的社区类型出现,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y)将社区概念从有限的地理空间中解放出来,共同的兴趣爱好、身份、职业等都成为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社区概念也从线下稳定的地域空间拓展至线上共同体。特别是在战争、经济危机等特殊时期,甚至从地方主义走向区域主义,逐渐朝着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现代社区发展,成为解决社会问题和维系社会团结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社会中,社区既可以有明确的地域空间范围,也可以是社会文化意义上的共同体,还可以是虚拟社区。本文对凤凰村的家族主义社区研究,主要关注其空间意义和社会文化意义,探讨社区逻辑在凤凰村的发展演变过程。
凤凰村的家族主义社区及其发展
受芝加哥学派社区理论的影响,葛学溥的凤凰村研究强调社区的空间边界和管辖范围,突出管理与控制属性。在其笔下,凤凰村既是邻里又是社区。邻里属性表现在居住空间的临近性,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家族主义行为准则,能够有效控制和规范家族成员。而社区属性则体现在其特定功能,是能够满足成员愿望的服务区域复合体。邻里强调控制和管理功能,社区强调服务与治理功能,二者在制度逻辑上具有差异性。前者强调秩序和效率的管理逻辑,后者强调参与和公平的治理逻辑,双重逻辑的互动推动着乡村发展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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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邻里的凤凰村:控制功能的延续
宗指祖先,族指族属,宗族是同一祖先传衍下来,聚居于一个地域,以父系相承的血缘团体。1918—1923年的凤凰村,宗族组织从经济、社会、文化与象征四个领域控制和管理村落社会。首先,资源分配与祖产控制的经济领域。在宗族社会中,长老常常代表宗族掌握村落的资源分配权。以土地资源为例,凤凰村土地有三类所有制。一是公共所有,收益归全村,主要用于办学、施舍和为贫困家庭提供低息贷款。这部分土地并非共产制或者平均分享,也不按群体成员所需分配,而是集体所有,只有经过全体男性负责人同意才能买卖。二是宗族祖产。三是家庭祖产。后两者理论上是祖产,实际上由族长掌握。依托土地控制权,村落领导人在经济上对全村进行管理,有权决定将公共财产用于祭祀、教育、济贫、诉讼、丧葬、奖赏学子、兴办公共工程,以及符合全村人利益且经过同意的事务。在经济控制权的基础上,村落领导人掌管全村公共事务,包括土地经营、教育事务、舆论控制、村落关系等。葛学溥因此得出结论,凤凰村的经济制度不是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也不是私有制,而是家族主义经济制度。
其次,纠纷调解与秩序维护的社会领域。族规族法具有强烈的道德教化和社会控制功能,也借助社会禁忌对不良行为进行谴责。宗族房支长老负责纠纷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升至祠堂或宗族层面。在明清时期,由于缺少现代意义上的共同法律,村落领导人依照律例和传统惯例对过失行为进行惩罚,维护乡村秩序。20世纪20年代的宗族社会,只要不涉及国家的犯罪都由宗族处理,而严重犯罪只能交给民事法庭处理。相比法庭式判决,家庭式审理更具人情味且更受欢迎。原因在于,村落领导人能够从家族出发,防止有碍于家庭团结的偏见和分离情绪滋长,尽可能减少成员的损失,维护村落社会的稳定,也因此而获得村民的信任。然而,这种家庭式的判决与现代司法中的公平公正有所不同,村落领导的调解可能受到房支影响,某种意义上对弱小房支成员会带来不公正。20世纪初以来的现代化促进了村落社会价值观从重视习俗、年龄、家族地位和儒士传统,转向看重个人实际成就和能力,个人主义和家族主义的协调促成了村落政治转型。地方长老和儒士也通过国家政权认可,成为后者在基层的代理人,继续行使纠纷调解和秩序维护职能。然而,这也导致了地方权威转而向上级政府负责,虽然延续着管理控制逻辑,但是与地方利益分离程度加深,客观上加速了村民对基层政权支持程度的下降。
再次,伦理教化与行为约束的文化领域。从本质上看,家族群体中人的存在是“格局存在”,是依照父子、夫妻两轴而规定。凤凰村的宗族组织基于伦理道德对个体行为进行约束,其中以血缘理性最为典型。村落社会中,血缘关系是职责、权力、态度和价值的决定因素,是明确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的重要依据。葛学溥甚至认为家族主义的血缘等同于资本主义的信任。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个人能够确立其在宗族社会中的身份和地位,并基于人伦关系建立行为准则。以孝道为核心的伦理观念界定了个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例如,婚姻无关个人感情,是为了满足延续香火和家族主义崇拜的需要。对于男子而言,妻子的选择由家长决定,妾的选择可以由本人做主。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行为规范也影响了村落政治。家族地位、年龄、财富和能力成为村落统治权的基础,决定了村落领导能否获得威望和信任。
最后,祭祀仪式与社会凝聚的象征领域。凤凰村的控制功能还体现在象征意义上。在葛学溥所描述的村落生活中,神、鬼和祖先等泛灵性、多元性的信仰体系广泛存在。人们通过祭祀活动表达个人与神灵社区保持一致的努力,以此祈求生产生活安全和保障。每年一度的游神赛会属于祭祀性游行,村民通过向神灵纳贡,希望获得神灵保佑。此外,祖先崇拜也是社会凝聚的重要契机,是将生者与神灵社区联系起来的重要载体。对祖先的祭祀包括家祭、祠祭和墓祭,由男性成员参与。后代也期待通过祭祀仪式向祖先祈求幸福和好运。在祭祀中,成年男子集体跪拜,族长重申族规,透过祠堂空间巩固等级秩序。从社会整合意义上看,祭祀活动有助于维系血缘纽带,通过追溯共同的祖先来划定群体边界,强化集体认同,促进村落团结。祖先崇拜也是精神补偿的一种形式,体现了人们对命运的关注,以及对自然界和短缺经济的回应,借助神灵社区有效整合个人和社会。
综合经济、社会、文化和象征意义上的社会控制功能,葛学溥对家族主义进行清晰界定。他认为家族主义是村落社区的核心,所有目的、建议、导向、利益、标准和理念都围绕家族群体的生计、延续、功能而展开,能否增进群体成员的福利,也成为评价个体行为合理性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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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初步生成:满足村民基本生活愿望
在现代化趋势下,基于家族主义的行为准则能够从社区层面维持秩序,却无法满足个体层面的多元化需求。在基层社会中,宗族组织有效推进公共事务治理,却难以为农户提供公共服务。农户在面临家庭危机时仍需借助外部力量。在经济层面,宗族组织能够协调和管理土地资源,却无法帮助农户提高农作物产量,也无法构建起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市场体系。在文化层面,传统礼仪作为强有力的行为规范,有助于维护乡村秩序,却让人们固守传统而缺乏对新事物的理解,更无法满足青年人对新知识、新技术、新观念的追求。现实需求催促着宗族社会的社区功能浮现,即通过地缘团体形成社会互助,实现城乡连接,以现代教育助力文化启蒙,满足村民在社会治理、经济参与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多重需求,推动凤凰村从空间意义上的邻里控制单元,逐步向满足村民基本生活愿望的社区过渡转型。
首先,20世纪初的凤凰村存在相当规模的地缘性团体,在团体内部形成社会互助。团体成员资格并不受制于血缘关系,而是出于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团体的存在不是出于社会控制的目的,而是出于防御、聚财和消遣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导向,为贫困的村民提供普惠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凤凰村有互助会、丧葬协会、制糖协会、灌溉合作社、武术协会和曲艺社等社团组织。其中,灌溉合作社的成立是为了应对气候状况导致的农业生产困境,通过农民合作解决稻田灌溉问题。互助会是穷苦村民在面临家庭经济困境时相互寻求帮助的一种组织形式。丧葬协会是具有经济支援性质的组织。会员在丧葬期间能够获得帮助,减少在仪式、宴席、棺柩和安葬上的差错,及其可能导致的社会舆论。富裕的人也需要加入丧葬协会,以便适当时候能够雇佣到所需人手。凤凰村的社团除了提供经济互助、社会和宗教活动支持外,还满足了村民的社交需求。例如,武术协会既有助于村民强身健体,也能给参与者带来乐趣。曲艺社为人们聚会、休憩和游神赛会活动增加趣味性。地缘性团体有助于补充宗族组织在经济、防卫、娱乐等方面功能的不足,是在社会控制和个人愿望满足之间寻求平衡的一种调适路径,也是协调公共利益,培育公共精神,增强社会凝聚力的重要途径。
其次,村落市场疏通了城乡连接的渠道,推动凤凰村从自给自足的相对封闭型村落,转向连接城乡社会的开放型社区。农业社会的村落经济具有自给自足的特征,仅有少量物品来自村落以外。随着现代社会转型,村落共同体不可避免地融入更广阔复杂的市场共同体,村民也逐渐冲破血缘群体控制而加强与外部社会的联系。村落市场成为连接乡村与外部社会的重要节点,有助于激活乡村社会活力。20世纪初,凤凰村市场的21家商店只有5家是宗族成员经营,其余都是外来人承租。外来经营者有效填补了宗族组织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足。村落市场不仅为社区提供专业性的服务,满足人们在肉食、医药、粮油等方面的需要,也作为一种媒介连接了城乡生产者和消费者。借助市场体系,凤凰村逐步融入高度专业化分工和拥有大规模市场的潮州市。
最后,家族主义社区延续重视教育的传统,借助现代教育体系帮助村民实现文化启蒙。凤凰村宗族组织依托祖产而建造书院,聘请成功的学者面授学生,保障每个有读书天赋的孩童拥有受教育的机会。随着科举制的废除,旧式书院逐渐衰落,凤凰村在新旧交替中启动了乡村现代教育。宗族组织大力支持现代教育发展,不仅将公共建筑(祠堂)作为办学场所,也聘请旧式文人和接受现代教育的教师共同为学生授课。教育内容既包含现代的思想,也适当整合家族主义的村落价值观,实现新老教育融合发展。凤凰村学校的辐射范围不仅限于本村,也接纳邻村的孩子。学校通过多元化的课程设计,融入村落生产生活场景,将教育与园艺生产、村落卫生、水稻种植、家禽饲养、算术、家庭预算、村落历史等活动紧密结合,为村落乃至外部世界培养人才。凤凰村还有成年教育,包含普通话、书信写作、算盘和古文等实用性课程,帮助村民提高文化素养,快速了解外部世界。此外,村落社会还有诸多非正式教育、职业技能培养、宗教教育等,极大促进了社区成员的社会化,具有文化启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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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共同体:兼顾管理与服务功能
人类学的社区研究具有强烈的实践取向,致力于在持续的社会互动和地方生活实践中理解社区系统的特征和形成过程,关注社会网络、正式/非正式制度等,常常对社区中事实的整合纽带予以特别关注。历经百年变迁,凤凰村逐渐告别传统村落生活。根据笔者及团队在1994年以来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凤凰村与归湖镇区紧密联系和频繁互动,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呈现出不同于普通村落的特点,出现了人口结构分化、经济结构多元化、生活方式都市化、大众传播普及化及思想观念现代化等变化,走上了“镇中村”的特色乡村都市化道路。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凤凰村的社会制度和村民日常生活方面也发生巨大转变。葛学溥笔下的凤凰村既是邻里又是社区,借助家族主义制度有效整合每个成员,也拥有一定的设施和机会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愿望。在百年变迁中,凤凰村的邻里属性和社区特征不断整合,作为邻里的社会控制手段有所减弱,取而代之的是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以及正式制度的干预。作为满足村民基本生活愿望的初级社区,也融入更加广阔的外部市场体系中。无论从空间意义或是社会文化意义上,凤凰村都逐步从控制逻辑走向管理和服务兼顾的发展逻辑,基于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实现乡村社会的多元整合。
1.血缘关系整合
葛学溥笔下的家族主义是村落社会制度的核心,血缘关系深刻影响着村民生活和村落社会。村落领导权几乎覆盖乡村生活全部,涵盖教育管理、公共设施、村落金融、合法的资助和慈善安排、习惯法调适和阐释、道德和家族主义宗教监督、村落礼让风貌促进、充当行政部门的助手等。根据笔者和团队对凤凰村的回访,我们发现,经过历次政治运动和社会变迁,宗族组织虽然仍有较大影响,但已远离乡村权力中心。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制度性宗族控制模式逐渐式微,代之以文化性的宗族传承。宗族组织的现代转型体现在结构分化、功能转型、价值重塑三个方面,极大促进了21世纪乡村社会的管理和服务功能整合。
首先,宗族组织结构分化,核心成员深度参与乡村公益。在20世纪初的凤凰村,所有男性都是宗族成员,遵守家族主义社区行为规范,服从于严密的组织体系。历经百年变迁,凤凰村已经没有制度性宗族,只有老人组负责部分公共事务。老人组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是重要的非正式机构。村里60岁以上、热心公共事务的老人都是其成员,平时主要成员有3人。组长俗称“老人头”,并不是由宗族长老担任,而是由村民推选办事能力较强或是社会资源丰富的人担任。老人组主要负责祭祖、族谱修订、祠堂修缮、游神赛会、困难老人慰问等公益事业,对村“两委”形成补充。村“两委”的重要决策也向老人组通报表示尊重,并在必要时寻求老人组帮助。因为后者大多是老干部、老党员,具有一定社会威望。在凤凰村,基于血缘关系的宗族组织呈现核心层和外围层的分野,老人组依托其社会资源管理乡村公共事务,而普通村民则由于离土或离乡逐渐淡出宗族组织,仅在宗族祭祀或者村落游神赛会时参与集体活动。
其次,宗族组织功能转型,跨区域整合资源并参与社会治理。尽管宗族失去实际控制权力,但其组织形式颇具韧性。宗族组织从社会控制的主导力量演变为新时代乡村建设的重要主体。一是实现跨区域资源整合,吸引海内外宗亲捐资建设家乡。例如,在2012年族谱修订工作中,老人组牵头,以宗族名义从海内外宗亲中筹得资金12万元。每年游神赛会前夕,老人组负责在乡间筹集祭祀资金。二是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宗族已经没有制裁权,案件均由司法部门审理。村“两委”既承担政策落实的工作,也肩负保护村民利益的责任。为了降低大家族对村落政治的控制,在1949年以后挑选的村落领导人大多来自非宗族成员或弱小房支。权力来源的变化直接导致村“两委”更加强调对上级政府负责。尽管如此,老人组在乡村治理中仍然发挥作用。2014年,村集体在修建陵园公路时占用村民土地,村民要求村集体做出满意的赔偿,村党支部书记的思想工作完全没有效果。了解此事后,“老人头”从其中的长者入手,向其解释陵园公路的修建方便今后子孙祭拜祖先,劝他们从大局出发,问题最终得以解决。在快速的社会变迁中,凤凰村社会制度从家族主义制度转为非正式的宗族组织与正式的国家政治制度结合,形成一种混合型制度。老人组在乡村治理中积极整合资源,参与社会治理,对基层组织形成有益补充。
最后,宗族文化价值重塑,从伦理本位向现代公民意识融合。梁漱溟在中西比较基础上对伦理本位的社会做出阐释,“伦理关系彼此互以对方为重,一个人似乎不为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者,这种社会,可称伦理本位的社会……家庭与宗族在中国人身上占极重要位置,乃至亲戚、乡党亦为所重……社会秩序所为维持,在彼殆必恃乎法律,在我则倚重于礼俗”。历经百年变迁,在伦理规范方面,孝道作为一种文化观念仍然延续,但并不是一种强制手段。个人婚姻自由而不受族规干涉,尤其是在“文革”期间还出现了违反族规婚制的同姓婚姻。由于传统观念的延续,凤凰村离婚率依然很低。2012年新修订的族谱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的现代价值观念,将女性成员及其子女也列入族谱。而那些不适应时代、可能禁锢思想的族规族法被删除。例如,旧族规中警示后人不可从事服务业,不可当状师(律师)等不合理族规被删除。代之以爱国守法、奉献社会等现代价值观念的规定。新修订的族谱以村落名人专辑取代族规族法,用退休干部、大学教授等的人生履历来激励后世子孙积极向上。宗族组织以新的价值理念,引导村民从血缘身份优先转向公民身份主导。在文化意义上,也借助血缘关系和祖先信仰增强群体内部凝聚力,通过仪式活动满足人们需求并内化为民族精神。在现代化进程中,基于血缘纽带的宗族既是维系内部认同的机制,也是进行“他我区分”、协调族际关系的动力,并逐渐向地域认同转化。
2.地缘关系整合
首先,党建引领与多元协同。宗族社会的地缘性社会团体具有经济、娱乐等多种功能,给人们带来了安全感和认同感,是家族群体的重要补充。21世纪的凤凰村乡村社团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正式社团,一类是民间社团。正式社团包括党支部和团支部。但由于外出务工青年人数较多,团支部难以组织团员活动。民兵连一般每年一次军事训练,在建军节前后组织活动。妇联主要管理妇女事务,由妇女主任负责。在村落正式组织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党支部。此外,民间社团如教育基金董事会,主要由村干部、企业家、退休干部和职工组成,管理教育基金和筹款的使用。族谱修订委员会,主要由宗亲中的村干部、退休干部、大学生、热心族谱修订的人组成,负责族谱重修和资金筹集。村庙管理委员会由热心人士组成,负责村庙管理、活动经费筹措、大型活动组织等。锣鼓队由音乐爱好者组成,在仪式活动中参加演出。老人组主要由村里的老人组成,管理“百岁堂”(举行丧葬活动的地方)。民间社团对正式组织形成补充,参与村落社会的宗族活动。例如,在2015年春节游神赛会活动中,民间社团负责组织庆典活动,村干部则提前到乡镇派出所报备,详细说明游神活动时间、地点、规模、责任人等,并就安保问题与派出所协商。派出所派民警到现场维持秩序,村委会也组织了10人的保安队协助维持秩序。在党建引领与多元协同的前提下,民间社团和村“两委”实现功能互补和行动协商,共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其次,资源整合与乡村工业发展。从经济意义上,凤凰村的发展离不开乡村工业的繁荣,为离土不离乡的村民提供非农生产劳动。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在眼镜厂、表带厂、轧钢厂做工。以至于村民认为“如果村里没有表带厂很多家庭不知道怎么生活”。根据归湖镇政府2013年统计,全镇有家庭作坊式表带厂78家,产值约8500万元。凤凰村的表带厂也达到20余家,大多是容纳10多人的家庭式作坊。表带厂主要吸收本村劳动力,以中年妇女为主,大约吸纳300名劳动力。表带加工需要投入大量时间,村里最勤快的妇女每月能从表带加工中收入3000元左右,往往是利用闲暇时间在家庭客厅中完成,成为一种具有包买制特征的生产组织形式。这些工厂可以用极低廉的工资雇佣工人,既不用为工人买保险,也不需花大量资金在场地租用上。生产加工散布在乡村各个角落里,又将成品集中起来运往珠三角并出口销售。凤凰村的表带厂是20世纪80年代由在香港的宗亲引入。在表带厂有务工经历的工人学会生产技术后,返乡借助家庭房屋独立开设家庭式作坊。表带厂的经营门槛较低,只需4万—5万元便可以购置机器生产,利用家屋作为场地可以节省经营成本。凤凰村的宗祠也曾被用作表带加工作坊。表带厂的例子充分体现了血缘、地缘关系在资源整合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推动乡村工业扩散,满足了普通村民在家门口就业的需求。
最后,文化传承与村落认同。地缘性的民间信仰组织既是社会控制的手段,也是人们表达各种意愿的载体。定期的仪式活动给单调的乡村生活增加了乐趣,也促进了村落互动和社会稳定。1949年以后,民间信仰被视为落后的封建迷信受到扫荡。1978年以来,乡村的祠堂、庙宇、坟墓纷纷重修,祭祀活动广泛开展。以游神赛会为代表的民间信仰活动陆续在各村恢复,以超村落的祭祀圈整合村落内部认同,协调村际关系。对凤凰村追踪研究发现,民间信仰组织既是对地缘性团体的补充,也有效满足了人们的心理需要。到了21世纪,凤凰村的民间信仰及其地缘整合功能并没有随着现代化而消弭。定期的仪式活动兼具村落内部整合和外部关系协调的功能。村民自发成立管理组织,筹集款项重修庙宇。每年农历正月十二举行的游神赛会活动中,以戴姓为首,联合同一行政村的林、陈、黄姓,以及从村庙“分香”出去的龙溪村陈姓,共计9座祠堂,以诸神游行的方式看望“有份”的弟子。人们通过民间信仰活动联结个人、家族和村落,表达对村落共同体命运的关注。在现代化背景下,传统的惯性使得民间信仰活动内化为村民社会生命的一部分。
结语
本文基于社区基本概念,将凤凰村百年变迁总结为三个阶段。一是近代以来至民国时期,地处边陲的华南宗族组织延续着传统社会的控制功能,在邻里空间中借助血缘纽带对村民生产生活各方面进行整合和约束。这也回应了费孝通所强调的文化不仅是用来满足人的生物需要而且可以用来限制人的生物需要的基本观点。宗族组织基于其空间边界和管辖范围,借助血缘、地缘、姻缘关系,构建起家、户、支、房、族多层级控制单元,推行强有力的村落政治,从经济生活、社会秩序、文化教化、象征空间等方面深刻影响乡村生产生活。二是20世纪以来的社会变革加速了地域社会转型。地方权威官僚化加速其与地方利益分离,导致社会内聚力下降。以满足村民基本生活愿望为核心的社区逻辑逐渐浮现,出现了超越血缘关系、基于共同目标和价值观成立的乡村社团,初步构建起村落市场体系和现代教育系统,增进社会互助,加强城乡连接,促进文化启蒙,满足村民在公共物品、经济参与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多重需求,推动凤凰村从邻里控制单元逐步向愿望满足的社区转型。三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基层政权建设和村民自治探索,一定程度增强了地方权威和地方利益之间的联系。但随着社会流动性增强和利益关系分散,乡村内聚力进一步下降。在党建引领的前提下,凤凰村进行了以下探索:一方面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从组织结构分化、功能转型、价值重塑三个方面推进宗族组织现代化,成为新时期乡村建设的重要主体;另一方面,基于地缘关系整合多元主体,推进协同治理,从经济和文化意义上实现管理控制的邻里逻辑和愿望满足的社区逻辑协同发展,共同服务于新时代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现代化。
本文理清凤凰村家族主义社区的百年变迁路径,展现了乡村社区发展不同时期的主导逻辑。相比于社区消失、社区保存或是社区解放论,本文认为社区并不是从来就存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凤凰村百年变迁历程展现了社区发展的动态过程,强调了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社会整合在社区发展演化过程中的作用。凤凰村的经验虽然仅能作为华南一地现代化的实践,然而它的变迁路径深植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通过凤凰村长达百年的历程,我们不仅可以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重新发现中国社会变动的轨迹,更为重要的是,凤凰村的发展演变路径是拥有一套完整的学术档案记述的,其研究本身已然具有史料价值。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中国社区研究可以继续追踪的重要样本。
文章来源:《浙江学刊》202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