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步克:乐府诗《陌上桑》“三解”新诠:制度史视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76 次 更新时间:2025-08-2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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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步克 (进入专栏)  

摘 要: 《陌上桑》“三解”部分的若干诗句,可以从制度史角度重新审视。罗敷赞美夫婿时所称说的骏马、鹿卢剑,颇有特征性,恰好是郎官装备之标配,因而可以同“三十侍中郎”一事联系起来,而“东方千余骑”也与禁军郎骑之数相合,由此证据链得以闭环。“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一向被释为郡太守的舒缓“官步”,其说有部分不妥。“冉冉”为疾趋貌,系卑者步态。这一段所说的,实为身居县令的罗敷夫婿,在郡中的集会上时而徐行、时而疾趋,因事事得体而赢得赞誉之事。诗句“坐中数千人”也是有现实制度基础的,郡国中的礼仪活动,尤其是军事集结,是可以达到近千人或数千人的。

关键词:乐府诗;陌上桑;三解;制度史视角

乐府诗《陌上桑》第三段即“三解”部分,包括三小节内容。居中的小节是“十五府小史,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四句,用以陈述罗敷夫婿的仕历。这四句诗的前后,又各有一段夸夫之辞,前一节展示其夫婿在阵列中骑马佩剑之姿,后一节记述其夫婿在某个府中赢得盛赞之事。

“三解”,清人沈德潜评论说:“末段盛称夫婿,若有章法,若无章法,是古人入神处。”所谓“若无章法”,大概是说三小节没什么内在联系,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吧。不过他觉得“若无章法”其实很不错,反倒更传神,更合乎小女子口吻,另有妙处。沈氏这段评论,时不时仍被今之诠释者引用,大概在“若无章法”一点上抱有同感吧。不过我觉得,三小节之间其实是存在某种逻辑关系的。

“三解”居中的那一节我已有专论,认为“十五府小史”是做郡府小史,“二十朝大夫”是升为郡府大吏,“三十侍中郎”是经察举入宫为郎,“四十专城居”是出补县官,这与现实官制无不密合,代表了东汉士人的一种经典仕途。至于此前与此后的两小节,近来我又萌生了新想法,相信可以用制度史手段,让这三小节里潜藏的“章法”显影现形。

大致说来,我认为“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那一段,其实是与“三十侍中郎”相关相对应的;“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居”那一段,其实是跟“四十专城居”相关相对应的。随后一一论证之。

一、关于“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

首先来看“十五府小史”之前的那一段诗句:

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

有学者根据“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一句,提出罗敷的夫婿是“镇守辽东一带的郡守和边将”。但若绳以原诗,这论点是比较飘渺的。原诗只是说其夫婿“居上头”,却没说他是那“千余骑”的长官。所谓“居上头”,也可以是其夫婿在队列中居于前列。在检阅时以居于前列为荣的,更可能是军士而不是统帅吧。

罗敷又以夫婿的战马、佩剑为夸,为此我觉得她所描述的,是其夫婿担任“侍中郎”时的场景,因为郎官的装备标配,恰好就是鞍马、绛衣、佩剑。这些东西价值不菲,都由郎官个人掏腰包自购。可参《史记》如下记载:

有诏募择卫将军舍人以为郎,将军取舍人中富给者,令具鞍马、绛衣、玉具剑,欲入奏之。会贤大夫少府赵禹来过卫将军,……悉召卫将军舍人百余人,以次问之,得田仁、任安,曰:“独此两人可耳,余无可用者。”卫将军见此两人贫,意不平。赵禹去,谓两人曰:“各自具鞍马、新绛衣。”两人对曰:“家贫无用具也。”将军怒曰:“今两君家自为贫,何为出此言?鞅鞅如有移德于我者,何也?”

汉武帝下诏,在将军卫青家的舍人中选拔郎官,因郎中要自购鞍马、绛衣、玉具剑,所以卫青就挑了些有钱的舍人应选。前来选拔的赵禹却另行看中了田仁、任安,但这两人囊中羞涩,没钱自购装备。这就引起了卫青对田仁、任安的不满:你俩既然没钱,就不该凑热闹充数。入伍从戎时装备需要自购,今人可能困惑不解:这些东西难道不是国家发放的?不过古代就是如此。恰好《木兰诗》中也有一个应征入伍者装备自购的例子:“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郎中必须购买的“玉具剑”,是一种贵重的饰玉之剑,而罗敷夫婿的“鹿卢剑”,正是一种饰玉的长剑,显然也是一种玉具剑。代明先考察汉代佩剑制度,在排比文献与考古资料之后他发现,玉具剑的佩带者主要是诸侯王、列侯,再就是郎官(及诸王近臣)了。若然,在王侯之外,郎官居然是玉具剑的最主要佩带者。可以想象在汉人的眼中,佩戴玉具剑者若非王侯,那就是郎官(或诸王近臣)了。于是我们也就有了理由,把玉具剑视为郎官的身份标志物了。罗敷夫婿既非王侯,也不是诸王近侍,那么当时他最可能的身份,就是“三十侍中郎”吧?

1 玉具剑外观示意

取自江西省博物馆:《惊世大发现:南昌汉代海昏侯国考古成果展》,南昌:江西美术出版社2018年版,第98页。笔者改为横向。

 

由此不难推想,家境优裕的郎中就有钱购买骏马、华服、名剑。罗敷以其夫婿“居上头”为夸,又以其骏马、名剑为夸,其所夸耀的,便是其夫婿的家庭优裕多金,夫婿本人又人才出众,给皇帝做“侍中郎”时居于前列,装备华丽,英气逼人。

通过郎官最富特征性的经典装备,本文把骏马、鹿卢剑同“三十侍中郎”联系起来了。进而“郎官”这个判断,跟“东方千余骑”一句又正好吻合。现有史料表明,不同时期的三署郎官,约七百余人至千余人。请看如下史料:

1.西汉: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

2.约东汉桓帝延熹五年(162)至延熹七年(164)间:三署见郎七百余人。

3.约东汉桓帝和平元年(150)之后、延熹二年(159)之前:三署郎吏二千余人。

1条为西汉制度,明言郎官的人数可在千人以上。后两条都出自东汉桓帝之时,时间相差不过数年,人数却差异甚大,一个“七百余”,一个“二千余”。如此之大的人数差异,无法用例行补入、迁出造成的郎官增减来解释,更可能是因为“七百余人”只是“三署郎”之数,“二千余人”则是“三署郎吏”之数。在此处,“三署郎”与“三署郎吏”是有区别的。“三署郎”特指五官中郎将及左右中郎将所辖之郎,他们是候选郎官的主体。但三署郎之外,还有虎贲郎、羽林郎等“郎吏”存在呢,他们也有候选资格。所谓“郎吏”,既包括三署郎,也包括虎贲郎、羽林郎,即:三署郎+其他郎吏=三署郎吏。

虎贲郎、羽林郎有多少人呢?请看:

1.蔡质《汉仪》:虎贲千五百人,无常员,多至千人。……羽林郎百二十八人。

2.《汉官》:(羽林监)主羽林九百人。

2条的“羽林九百人”指羽林士。虽然羽林士同羽林郎身份有别,但他们也可能加入“东方千余骑”的行列。把三署郎、虎贲郎、羽林郎、羽林士加在一块,最多可达二三千人。即:三署郎700余人+虎贲1500人+羽林郎128人+羽林士900人≈3230余人。那么在某种活动中,比如在校阅或陪驾之时,就有可能出现“东方千余骑”的场面,也就是上千名郎骑会聚的场面。

以往对“东方千余骑……”那四句夸夫之辞的辨析,颇嫌浮泛。而在努力发掘其中的制度信息之后,就能看到,骏马、鹿卢剑、“东方千余骑”“三十侍中郎”之间存在内在联系,由此证据链得以闭环。

二、关于“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下面再来看《陌上桑》三解部分最后四句夸夫之辞:

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清人吴兆宜用“公府掾”来解释“公府步”与“府中趋”,显有望文生义之失。“公府步”只是一种步法之称,但不等于其人正在公府中任职;即便在公府任职,也不一定就是担任公府掾。今人不取“公府掾”之说,相当合理。至如近代学者的相关诠释,兹举三例:

1.闻一多:《楚辞·离骚》“老冉冉其将至兮”,王(逸)《注》曰:“冉冉,行貌。”案行迟貌也。……《后汉书·儒林周泽传》曰:“[孙堪]尝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谴堪御史(应作吏),堪便解印绶去。不之官。”案古礼尊贵者行迟,卑贱者行速,孙堪以县令谒府而趋步迟缓,有近越礼,故遭谴斥。太守位尊,自当举趾舒泰,节度迟缓。此所谓公府步府中趋者,犹今人言官步矣。

2.萧涤非:盈盈冉冉,并行迟貌,二句一意,重言以成章耳。……闻一多先生云(中略)……则是官步之中,又有尊卑之别焉。

3.余冠英:盈盈、冉冉:都是美好而迟缓的样子,形容贵人的步法。“公府步”和“府中趋”等于今人所谓“官步”。“公府”是三公之府,“府中”指太守所居。

闻先生认为罗敷夫婿的“四十专城居”“谓为太守也”。此处继续以“太守”为准,把“府中”说成“太守所居”,把“盈盈冉冉”释为“行迟貌”,系“官步”“贵人的步法”,罗敷夫婿身为太守,当然“举趾舒泰,节度迟缓”了。萧、余二先生均承其说。继踵而来的注译,基本都是“官步+太守”之重述翻版。

“冉冉府中趋”那个“府”视为郡府,肯定比视为“公府”“军府”什么的更好。但把“盈盈冉冉”笼统地说成“行迟貌”,把“冉冉府中趋”的那个人说成太守,恐怕还有很大推敲余地。

首先,“皆言夫婿殊”只是说其夫婿在府中鹤立鸡群、与众不同而已,并不等于说他是此府之主。“殊”是跟同列比较的结果,而不是赞颂长官之辞。县廷中不会有“皆言县令殊”之赞辞,郡府中不会有“皆言太守殊”之赞辞,朝堂上不会有“皆言皇帝殊”之赞辞。

再者对“盈盈冉冉”,吕华亮近年有文辩驳。吕文指出,“盈盈”固然指步态舒缓,众多证据却表明,“冉冉”其实是“疾迅”之意,“趋”其实是“疾行”之意。刘熙《释名·释姿容》:“徐行曰步,疾行曰趋”;宋玉《九辩》“老冉冉而愈強”王逸注:“年命逝往,促急危也”;吴质《答魏太子笺》“日月冉冉,岁不我与”李周翰注:“冉冉,疾行貌。”可见“冉冉府中趋”并不是步法舒缓,恰好相反,反倒是“快速疾行”的样子。

我认为吕华亮所论甚确,可以信从。在其之前,姚守亮已提出《九辩》“老冉冉而愈強”之“冉冉”,是“用来形容时光迅速流逝”的了。更早时候清人王闿运还提出,《九辩》“老冉冉而愈強”的“愈強”当作“愈驰”。“驰”意为疾行,此字与表示“疾行貌”的“冉冉”,恰好相应。

若绳以闻一多“尊贵者行迟,卑贱者行速”之说,那么这名在府中“快速疾行”的人,应推定为一名“卑贱者”,而非“尊贵者”。“趋”既是卑者谒见尊者的一种礼节,也是吏员的辛勤工作状态。“趋走”一词意谓执役奔走,也是执役奔走者的称呼。《列子·周穆王》:“昔昔梦为人仆,趋走作役,无不为也。”后人对“府中趋”一辞的运用,都跟《陌上桑》相去不远,而且很可能就是来自《陌上桑》的。只举三例:

1.权德舆《璩授京兆府参军戏书以示兼呈独孤郎》:见尔府中趋,初官足慰吾。

2.李商隐《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天官补吏府中趋,玉骨瘦来无一把。

3.袁枚《府中趋》:沉沉长官府,晨趋无已时。束带候鸡唱,腰笏事奔驰……

1条诗题中的“璩”,系权德舆的大儿子权璩。《新唐书》记载权璩“元和初,擢进士。历监察御史”,而由此诗可知,权璩的初官不是监察御史,而是京兆府参军,其仕途是从“府中趋”起步的。第2条中的李商隐,先以正九品下的盩厔县尉“府中趋”,随后以京兆府的掾曹“府中趋”(有人推测是京兆府的法曹参军)。第3条的诗题迳作《府中趋》,其内容也是“府中趋”的卑微、吏员的辛苦。其实古诗文中的“府中趋”,没有一例指一府之主的,古典文学研究者不当视而不见啊。

我认为,“盈盈冉冉”既然叙在“四十专城居”之后,那么应是罗敷夫婿担任县令时的事情。诸公有“公府”,将军、校尉、郎将有“军府”,二千石郡国长官的官舍也通称为“府”。考虑到罗敷夫婿的县官身份,把“冉冉府中趋”那个“府”说成郡府,最为合理。在这时候,闻一多所揭举的那个《后汉书》孙堪的例子,就有特殊价值了。县令孙堪前往郡府谒见太守,因“趋步迟缓”而遭谴斥,这因为在上级机关郡府里县令是卑贱者,孙堪所触犯的,是“卑贱者行速”那个“政治规矩”。

闻先生“古礼尊贵者行迟,卑贱者行速”之说,于古有据,但也略失简单。下面引证《礼记》所载相关行步古礼,附以译文,以展示其“于古有据”之处,以及“略失简单”之处。首先请看:

《礼记·玉藻》:君与尸行接武,大夫继武,士中武。徐趋皆用是。

胡平生、张萌译:在宗庙中行路步法的规定:国君和充当尸的人行走两脚迈步很小,后脚的脚印叠压在前脚脚印一半的部位;大夫行走步子稍大,两脚足迹相继,后脚脚尖紧接着前脚脚跟;士走路步子最大,前脚、后脚之间能容下一脚的距离。国君、大夫和士徐行时都要用这种走法。

“武”是脚印,其长度以一尺二寸为准。古人把两脚各迈一次说成一步。宗庙祭祖礼上,国君与“尸”行进时采用“接武”步法,两个脚印叠压半脚,所以举足一次只前进了半脚(即六寸),行进一步(即左右举足各一次)只前进了一脚之长(即一尺二寸);大夫用“继武”步法,两个脚印相接,一步前进了两脚之长,即二尺四寸;士用“中武”步法,两个脚印间相距一脚,一步前进了四脚之长,即四尺八寸。可参图1。徐行时都用这种步法。其时君、大夫、士三者步速,呈1∶2∶4关系。闻氏所谓“古礼尊贵者行迟,卑贱者行速”,由此具体化了,士在“趋”行之时,把步伐加速到大夫的2倍、君主的4倍,最合礼数。

2 接武、继武、中武示意

取自笔者《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课程“乐殊贵贱礼别尊卑”一讲的PPT课件。

然而《礼记·玉藻》所云,主要是宗庙祭祀之步法,其他情境还有更多步法要求,也会有“不趋”的时候。兹举一例:

《礼记·曲礼》:帷薄之外不趋。堂上不趋。执玉不趋。堂上接武,堂下布武。

杨天宇译:在帏幔和帘子的外边不用小步快走。在堂上不小步快走。手中拿着玉不小步快走。在堂上行走应该脚印接着脚印。堂下则可迈步而行。

所谓“趋”,是以小步快走的姿态向尊长致敬的一种礼节。杨天宇解释说,天子门外有屏,诸侯门内有屏,卑者觐见时,在屏外用不着“趋”,到了屏内才需要“趋”以致敬。大夫与士虽不设屏,但大夫有薄(帘子)、士有帷,卑者觐见时“帷薄之外不趋”,进入帷内、薄内再“趋”以致敬。“堂上不趋”,是因为堂上空间小,行步局促。“执玉不趋”,以免把贵重的玉器摔坏了。堂上空间小,应采用“接武”步法,举足一次只走半脚之长。堂下空间开阔,就可以改用“布武”步法,即脚印不相叠压,放开步伐了。

《礼记·曲礼》这段文字有何意义呢?这段文字告诉我们,是徐行还是疾趋,除了取决于身份,还取决于场景、时机与事由。对不同身份者何时“行”(徐行)、何时“趋”(快走)、何时“走”(跑步),《礼记》颇多记载,这里只能浅尝辄止,示例而已。假如步法只取决于身份,只遵循“尊贵者行迟,卑贱者行速”这一条规矩的话,那么县令谒见郡守,就是郡守永远“盈盈公府步”,县令永远“冉冉府中趋”了。可事情不那么简单,由《曲礼》可知,卑者并不永远“行速”,很多时候他也可以“不趋”,也会“行迟”,也需要改用“接武”步法,徐徐而前的。历代官场,大抵如此。罗敷夫婿所面对的,不正是这种情况么?

既往学者无不追随闻一多,把“盈盈冉冉”说成“官步”,而今本文征之古礼,你就看到这个解释的缺陷了。它不但误释了“冉冉”,错会了“府中趋”,还忽略了官场步法与场景、时机、事由的关系。其实情况是这样的:罗敷夫婿作为县令,难免赴郡公干,其时他比孙堪老到多了,审时度势,应付裕如,时而“盈盈公府步”、用徐行步法,时而“冉冉府中趋”、用疾趋步法,赢得一片赞扬,“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而步法运用之恰到好处,又暗示了夫婿待人处事无不恰到好处。罗敷向“使君”炫耀的就是这个,《陌上桑》所表达的也是这个。所以“最后是夸丈夫的相貌风采”“走起路来气度非凡”这类解释,皆未达一间,除了相貌气度,罗敷之所赞扬的,还有夫婿之精明强干、老成练达呢。

无论如何,“冉冉府中趋”表明了罗敷夫婿在郡府之中是一位卑者,其地位在太守之下,这就否定了“罗敷夫婿是太守”的既往成说。然而罗敷又刚刚说过,其夫婿已“四十专城居”了,做到县令了,那么请读者权衡判断:“罗敷夫婿以县令身份在郡中公干”,就是“盈盈冉冉”的最合理解释吧?

三、关于“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当然,又一个问题随即浮现了:“坐中数千人”是怎么回事呢?做研究理应一字不苟,“坐中数千人”都五个字了,更不能“苟”了。

闻一多有个很特别的观点,他认为“坐中数千人”是观看《陌上桑》这场歌舞剧的观众:“乐府歌辞多系歌舞剧,此曰‘坐中数千人’,斥观众而言也。”然而这么解释,令人疑窦丛生。首先,歌舞剧中的罗敷夫婿若能赢得数千观众的赞扬,那就意味着罗敷夫婿是歌舞剧中的一个角色了。可是在《陌上桑》中,罗敷夫婿本人并未现身,他并不是剧中角色,他仅仅存在于罗敷的绘声绘色之中。观众可以给罗敷或其演员叫好,可以给歌词或曲调叫好,怎么会给其夫婿叫好,出现“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的情形呢?次之,《陌上桑》真的是那种有情节、有角色、有对白、有表演、有音乐、有舞蹈、有舞美、有场次的歌舞剧吗?再次,若不计百戏,《陌上桑》之类歌诗采用“广场式演出”、有数千人大规模观剧,像古希腊、古罗马的大剧场似的,这种事情无史可征。

罗敷夫婿以县令身份赢得一片赞赏的场所,其最大可能仍是郡府。那么还得回到郡府中去,观察郡中集会是否能达到“数千人”。

东汉郡吏一般数百人,偶尔可至千余。严耕望有一相关综述,可资参考:

(河南尹)员吏多至九百余人,诚属可惊。此犹京郡特制也。据(《后汉书》)《陆续传》,东汉初年,会稽郡已有掾史五百人以上。又《史晨飨孔庙碑》,鲁府、薛县属吏及学官诸生与飨者九百七十人,则府吏当亦不下三四百。是即普通郡国属吏员额视西汉中叶以前亦远过之。又《吴志·朱治传》,建安中,为九真太守,“公族子弟及吴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数”。盖末季养客之风使然。而《魏略·苛吏传》,宏农郡可享例假之吏二百余人(《魏志·梁习传》注及《杜畿传》注引)。

河南尹员吏之数,历史记载比较具体,总计927人,包括四百石吏、诸县有秩、官属掾史、四部督邮吏部掾、案狱仁恕掾、监津渠漕水掾、百石卒史、文学守助掾、书佐、修行、干、小史等。这927人是河南尹直辖的各地点各机构的吏员总数,也可以说是“诸曹”与“稗官”的总数,但不含各县县吏和各侯国的国吏。

另据尹湾汉简《集簿》,西汉后期东海郡吏员总计2203人,这个数字就把22个县的县吏和18个侯国的国吏包括在内了。至于太守府内的丞、卒史、属、书佐、啬夫之数,《集簿》有明文,仅27人而已。

我忽发奇想:《陌上桑》“坐中数千人”是否“坐中数十人”之讹呢。因为郡府中直接辅佐太守办公的吏员,只有数十人。可以参看本文图3中的两幅拜见图,画面上的在场人数,都跟“数十人”相近,却远远达不到“数千人”。此外山东诸城汉画像石中也有一幅谒见图,谒见在一个院落中进行,长官端坐堂上,前置案几;其身后有5个侍者,案前有7人跪拜;台阶下左右排列着侍者,中间也有两人跪拜;在东侧侍者的身后,是一群等候谒见的官吏。整个场面一共不到五十人,也是“坐中数十人”。孙堪也好、罗敷夫婿也好,在其因公谒见郡守时,在场者可能只有数十人。

3 汉画像石拜见图

1.沂南汉墓出土,《中国画像石全集》1《山东画像石》,济南:河南美术出版社2000年版,第136页,图一八六。

2.临沂市白庄汉墓出土,《中国画像石全集》3《山东画像石》,济南:河南美术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图四。

 

然而“坐中数十人”的可能性依然很小,顶多1/10,因为没有其他证据。这里只是录以备检而已。其余9/10的可能性,仍是郡中的大规模集会。

在秋冬岁尽之时,郡国有考课属县的活动,考课内容包括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史料表明,西汉诸县令长要到郡考课。但考课恐怕不会有“数千人”在场。而且有一条东汉史料称“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却没提到令长。那么,是东汉在令长诣郡考课的基础上又新增了“丞尉以下,岁诣郡”的规定呢,还是说令长从此就不再“岁诣郡”了,仅由丞尉以下去“课校其功”呢?学者一般认为是后者,即,东汉令长不再诣郡考课了。若然,令长们也就失去了在考课场合赢得“坐中××人”赞扬的机会了。

前文所引严耕望,提到了《史晨飨孔庙碑》。此碑可供了解汉灵帝建宁二年(169)鲁国参与祭孔的官吏诸生之数:

时长史庐江舒李谦敬让,五官掾鲁孔畅,功曹史孔淮,户曹掾薛东门荣,史文阳马琮,守庙百石孔赞,副掾孔纲,故尚书孔立元世,河东太守孔彪元上,处士孔褒文礼,皆会庙堂,国县员冗,吏无大小,空府竭寺,咸俾来观,并畔官文学先生、执事诸弟子,合九百七人。雅歌吹笙,考之六律,八音克谐,荡邪反正。奉爵称寿,相乐终日。

由二千石国相史晨主持的鲁国祭孔,各县各侯国的员吏冗吏全参加了,学官的师生也全参加了,二者总计907人。严耕望估计鲁国府吏不下三四百人,若然,则学官诸生可以估计为五六百人。

由此推想,在郡国举行祭祀、乡饮等礼仪活动时,会有官吏与师生共同参与的情况。“坐中数千人”可以包含师生在内。汉魏地方官学规模,再看几个例子:

1.张霸:永元中(汉和帝时,89—105)为会稽太守,表用郡人处士顾奉、公孙松等。……其余有业行者,皆见擢用。郡中争厉志节,习经者以千数,道路但闻诵声。

2.刘梁:桓帝时(146—168),举孝廉,除北新城长。……乃更大作讲舍,延聚生徒数百人,朝夕自往劝诫,身执经卷,试策殿最,儒化大行。

3.管辂:父为琅邪即丘长,时年十五(约222),来至官舍读书。……于时黉上有远方及国内诸生四百余人,皆服其才也。

后两例虽是县学,但郡学与县学并无统属关系,其学生人数有一定可比性。各时各地的学校规模千差万别,学生多者可达数百,甚至偶有上千者。官吏与师生共同参与的礼仪活动,是有可能上千人在场的。

此外,若在孔子家乡祭孔,孔家成员还会到场。《史晨飨孔庙碑》所罗列的贵宾中,就有七位姓孔的,他们应系孔子后裔。其事又如:

1.汉章帝元和二年(85)春:帝东巡狩,还过鲁,幸阙里,以太牢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作六代之乐,大会孔氏男子二十以上者六十三人,命儒者讲《论语》。……赐褒成侯损及孔氏男女钱帛。

2.汉安帝延光三年(124)三月:祀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于阙里,自鲁相、令、丞、尉及孔氏亲属、妇女、诸生悉会,赐褒成侯以下帛各有差。

由第1条可知,皇帝祠孔子时有“赐褒成侯及诸孔男女帛”之事,其中“诸孔”中的男子为63人。第2条中又能看到“孔氏亲属、妇女”字样,孔家妇女也来了,到场人数就更多了。

由第2条又知,延光三年这次皇帝祭孔,各县“令、丞、尉”全来了。《史晨飨孔庙碑》所记载的那次建宁二年祭孔,皇帝没来,但也是“国县员冗,吏无大小,空府竭寺,咸俾来观”的。那么在郡国大型礼仪活动中,某位县令赢得了千余人赞扬的事情,就有现实基础了。

军事检阅与操演,是又一种大规模郡国集会。请看:

1.《汉官仪》: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家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

2.(韩)延寿在东郡时,试骑士,治饰兵车,画龙虎朱爵。延寿衣黄纨方领,驾四马,傅总,建幢棨,植羽葆,鼓车歌车。功曹引车,皆驾四马,载棨戟。五骑为伍,分左右部,军假司马、千人持幢旁毂。歌者先居射室,望见延寿车,噭咷楚歌。延寿坐射室,骑吏持戟夹陛列立,骑士从者带弓鞬罗后。令骑士兵车四面营陈,被甲鞮鞪居马上,抱弩负籣。又使骑士戏车弄马盗骖。

1条告诉我们,都试时各县各侯国的令、长、相、丞、尉都要参加。“万骑”字样表明,边郡骑士可以多达万人,检阅操练可以非常宏大。第2条是东郡“试骑士”的盛况,可供想象郡国阅兵现场。

虽然东汉光武帝废除了内郡的都尉之官及都试制度,但郡国兵并没有销声匿迹。对这一点,严耕望所论甚详:

《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诏曰:“今国有众军,并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似东汉郡国无兵者。然东汉时代,郡兵平乱,见于帝纪者不下数十次,足知地方兵力仍不甚弱也。今考《后汉书·廉范传》,为云中太守。“会匈奴大入塞,烽火日通。故事,虏入过五千,移书旁郡求救。范不许,自率士卒拒之。”是虏入五千人以下,本郡太守当自拒之,是其兵力决不下于五千人也。又据《虞翊传》,武都郡兵三千人。此犹可曰边郡也。《酷吏李章传》,为琅邪太守,北海盗囚太守处兴,章擅发兵千人驰击之。《李固传》,太山盗贼屯聚,郡兵常千人追讨。固为太守,选留百余人,余悉罢归田。《西羌传》,永初元年,迁车骑将军邓骘将五营及三河、三辅、汝南、南阳、颍川、太原、上党兵合五万人,屯汉阳。是内郡兵亦常千人数千人也。

那么东汉郡兵仍普遍存在着,其兵员可达数千。帝纪中至少数十次的郡兵平乱记载,表明军事集结的频度最高,最容易在郡中造成“数千人”的会聚。西汉各郡都试时,“令、长、相、丞、尉”都要参加的,东汉也应如此。郡兵之检阅操练,或因内乱边患而集结出征,都是一郡大事,“令、长、相、丞、尉”不会袖手旁观、逍遥事外的。相应地,某位县令以其表现出色赢得数千人赞扬之事,最可能发生在检阅操练时吧。

至于“坐中数千人”的“坐中”二字,也不难解释。将士舍命出征或浴血凯旋,每每就有宴飨,用作壮行酒或庆功酒。就连日常守备的辛劳也会酬以宴飨的。例如各郡服兵役来京担任卫士者,在一年期满、即将返乡之时,就会有丞相、大鸿胪“飨罢卫士”的事情,此后还形成了“飨卫士仪”。无论是操练还是出征,郡中集结的数千将士不可能饿肚子不吃饭,枵腹从公。宴飨进餐就会席地而坐,那不就有了“坐中数千人”的场面了么?而进餐之时,不正是说长道短、评头品足的好时候么?此外如前文所见,郡国大型礼制活动如祭孔,也有“奉爵称寿,相乐终日”这样从早喝到晚的宴飨,从而也就会有“坐中数百人”“坐中近千人”之类场景了。

以上考述或过于细碎,读者不必深究。其实本文是很有分寸的,只要你接受这一点就可以了:在汉代郡国中,确实会出现千人集会、千人在坐,同时县令也厕身其间的场景。《陌上桑》“坐中数千人”这句诗是有现实基础的,并非海市蜃楼。“皆言夫婿殊”,是郡国集会时夫婿跟其他令长比较的结果。无论是中央“三府”“五府”还是少府,都不大会有“坐中数千人”的景象;地方上一位县令“府中趋”的“府”,最大可能是郡府,而不是度辽将军府、护乌桓校尉府之类幕府。一位官员是在郡中集会上赢得了数千人赞赏的,这样一点,《陌上桑》的诠释者也都认可,只不过他们认为这人是郡守,而我认为是县令,如此而已。

考述完毕,回头再看沈德潜“若有章法,若无章法”那段话,就有不尽相同的感觉了。人们已看到,罗敷的夸耀其实很有“章法”。罗敷先用一幅浓墨重彩的人物画,展示了其夫婿为郎时的夺目风采。这非常符合少女心理。其时少女的人生梦想就是嫁给一位英俊富有的男士,而且还是一位前程似锦的皇家侍卫。由“侍中郎”一事,顺理成章地引出了仕途陈述,从小史到县令拾级而上,无可置疑地一帆风顺。再后就是“专城居”之后的一次府中经历了,其时夫婿因处事得体、才干超群,赢得众口交誉。概而言之,《陌上桑》三解部分“盛称夫婿”的三小节,包括一幅画面+一组履历+一个事件,既参差错落、各有千秋,又无缝对接、熨帖丝滑。难免有人会说,本文对《陌上桑》三解的解说仍属猜测,但本文拥有制度史知识的强劲支持,依然比以往所有猜测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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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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