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青:晚明福建海防体系演变考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66 次 更新时间:2025-07-06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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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汉青  

 

摘要:明后期,福建海防体系的更置主要集中在三个阶段。嘉靖倭乱至万历初,福建海防从都司卫所体制转型为省镇营兵制下镇—协—路—水寨四级防区,另设三支游兵机动巡防。万历援朝御倭战争前后,福建巡抚标兵与三路分守建制得到恢复并增加了四支游兵,传统观点所认为的“三路五寨七游”仅符合此时部分情况。万历末以降,殖民者与海盗骚扰沿海,福建海防建制最终增至一镇一协六路五寨十一游,游兵改为固守信地,与五寨水兵信地同为基层防区。以福建为例,可见嘉靖倭乱以来东南四省海防分路应为省镇营兵制下的路级防区,以分守将领设置为划定标准。

 

嘉靖倭乱暴发后,明朝东南四省旧设都司卫所部队难以抵挡倭寇,明廷通过募兵等方式组建军队,施行营伍编制,设置营兵将领,各省逐渐形成了省镇营兵制下镇—路—水寨三级防区的海防体系。在福建,省镇一级由巡抚与镇守总兵统直属标兵机动作战;各路分守参将(守备)负责若干府州沿海防务;五处水寨水兵由把总统领,汛期分防驻地周围的信地,听本路参将节制。隆庆以降,明廷在福建海防体系中镇与路之间增设了协守一级防区,同时设置了与水寨部队配合防守的海上游兵。学界有关明代福建海防的研究成果颇多,但研究重点大都放在明初至嘉靖倭乱时期,对于倭患平息后的福建海防体系关注较少,有限的研究成果仅将之简单概括为“三路五寨七游”。这一说法一来未能囊括镇协二级防区与官兵建制,二来仅为一定时期的军事建制,并不能体现不同战守形势下海防体系动态演进的过程。同时关于明代东南海防分路的标准或依据,学界尚存在争论。嘉靖中后期倭寇大规模入侵为明廷重建东南四省海防的起点,本文即以其为晚明时段的上限,系统梳理在嘉靖倭乱、万历援朝御倭战争、万历末以降殖民者入侵与海盗横行等不同背景下福建海防体系的演变,同时以福建为例,进一步探讨东南四省海防分路的标准。

一、嘉靖倭乱至万历初年福建海防体系的转型

明初于福建设置都司、卫、所、巡检司等机构,其中福建都司的都指挥等官统领卫所(正统后挂“备倭”职衔),沿海水寨水兵负责哨探,陆上各卫所及巡检司军队等分区防守。在遇有大规模战事等特殊情况时,则由明廷派出镇守文臣(偶尔也称“巡抚”)或武臣(备倭总兵)统管福建一省或周边数省海防事务,事平即撤,未形成经制。

嘉靖倭乱初期,倭患最严重的地区在南直隶与浙江,明廷在福建仍沿用旧办法,设一员浙江巡抚兼理福建沿海诸府州防务。随着倭寇进攻重心的南移,明廷遂开始调整福建海防体系。嘉靖三十五年(1556)十二月,经工部尚书赵文华奏准,福建专设一员巡抚,负责本省海防事务,“驻扎漳州,巡历福兴诸郡,将沿海通番之民责之抚处”。次年,福建巡抚一职定为经制,移驻省城福州,辖区扩至全省八府一州,全称“提督军务兼巡抚福建地方”。福建巡抚在统管全省军政事务外,其下仿照九边督抚之例,设有一支直属部队,名为巡抚标兵。嘉靖三十九年(1560)五月,福建“备倭指挥改为标下游击将军”,正式设置福建巡抚标兵营,以一员游击为本营将领,直属巡抚节制。福建抚标营初设陆兵3 000人,具体编制可能同样仿照九边地区普遍推行的3 000人一营之制,即游击之下设一员中军,职掌传宣号令;全营分设三员千总,每员统兵1 000人。其下分设六把总,每员统兵500人,把总之下还有管队官等基层将校。

专管福建一省军务的镇守武将则设置稍晚。嘉靖四十一年(1562)十一月,“改伸威营副总兵俞大猷为镇守福建总兵官,令其仍驻本营,兼辖全省”,明廷初步设置一员镇守福建总兵官,负责防区为福建、南赣两巡抚辖区。此时俞大猷虽号为驻扎闽粤赣三省交界伸威营,实际一直在福建沿海抗击倭寇。至嘉靖四十二年(1563)十月,福建独立设置军镇,由已调任福建的戚继光任职镇守总兵,负责“镇守福、兴、漳、泉、延、建、邵武、福宁、金、温九郡一州”。福建总兵辖区包括除汀州府外的福建全省与浙江省金华、温州二府,而邻省浙江总兵坐名敕书中明确规定,“全浙参、游、都司、把总水陆官悉听节制统辖”。因此,浙江省金华与温州二府在军事防卫层面存在着“两属”的情况。温州府地处闽浙二省交界,受福建总兵节制以便于两省配合剿倭比较符合常理。金华府并不临海,且距福建较远,其受福建总兵节制的原因可能与戚继光调义乌等地浙兵入闽作战相关。福建总兵标兵设置于戚继光任职时,初为“坐营都司一员,专司调度;中军、把总二员,职掌旗鼓,统领标兵”。其以一都司统二把总的规格小于巡抚标兵,规模应在1 000人左右。抚镇标兵平日随巡抚与总兵驻扎会城,并不负责具体防区,遇警听二者直接号令,随机应援,为全省的机动作战力量。

在省镇官员之下,明廷亦仿照九边分路防守体系,将福建沿海划分为若干路级防区,以分守参将为各路军事主将。嘉靖三十七年(1558)闰七月,福建巡抚王询将福建沿海水陆防区划分为三路,其中海上防区分为二路,“福兴为一路,领以参将黎鹏举,驻福宁,水防自流江、烽火门、俞山、小埕以至南日山;漳泉为一路,领以参将王麟,驻诏安,水防自南日山至浯屿、铜山、玄钟、走马溪、安遣馆”;陆上防区则于福州城设置一员参将,“往来闽安、镇东、福清、平海之间”。嘉靖三十九年(1560)五月,巡抚刘焘调整三路防区并明确了北路、中路、南路的名称,各路参将水陆一体防守。其中北路参将驻福宁,防区“自福宁州起,直至宁德县濂澚地方止”,大体为福宁州与福州府北部沿海地区;中路参将驻兴化,防区“自濂澚起,直至泉州府祥芝地方止”,大体为福州府中南部、兴化府与泉州府北部沿海地区;南路参将驻漳州,防区“自祥芝起,直至广东交界止”,大体为泉州府中南部与漳州府沿海地区。福建沿海分路防守体系的形成早于镇守总兵的设置,最初以巡抚统领三路分守参将。

嘉靖四十二年(1563)十月戚继光升任镇守福建总兵时,为便于统率,三路参将均降为守备,“所辖信地俱仍旧章”。嘉靖后期,倭寇进攻重心再度南移至广东沿海。可能是为配合广东联合剿倭,迟至隆庆二年(1568)四月,明廷恢复了分守福建南路参将设置。

在各路防区之内,以水寨水兵所负责的信地为基层防御单元。嘉靖四十二年(1563)十月,福建巡抚谭纶议准恢复烽火门、小埕、南日、浯屿、铜山水寨,“每寨设兵船四十只,兵万三千名”,各设一员把总统之。每寨设兵上万显然不太可能,从后续记载来看,每寨实际兵力在数百到千余名之间。五寨各设一员钦依把总为主将,主要任务为防守以本寨为中心的一片信地,春冬两汛统兵分防本信要冲,汛毕常驻水寨训练。五寨中,烽火门、小埕二寨应属北路防区,南日水寨应属中路防区,浯屿、铜山二寨应属南路防区。

为了配合五寨水兵防守,明廷另于沿海及近海岛屿增置若干“游兵”,每游各设一员名色把总,地位稍低于五寨钦依把总,但统兵数量差距不大,亦为数百到上千名。游兵所担负的军事任务不同于五寨水兵,“以寨为正兵,以游为奇兵,寨屯于游之内,游巡于寨之中,盖寨藉游以共声其援”。意即汛期游兵在五寨信地机动巡防,主要负责外围防守,无固守信地之责。福建游兵建制应始于隆庆年间,最初设有浯铜、海坛二游,如《闽书》所载,隆庆年间“设浯铜、海坛二游兵把总”,只是确切时间阙载;清代方志又将二游设置时间具体记作“隆庆四年”,当较为可信。其中海坛游位于福州府东南的海坛岛,浯铜游则位于泉州府东南的嘉禾屿,应皆属中路防区。

随着福建本省倭患逐渐减少,福建巡抚与总兵标兵建制相应裁减。至隆庆六年(1572)六月,福建巡抚殷从俭疏请“裁本省巡抚标下游击及总兵标下都司各一员,巡抚委都司佥书,总兵委把总各带管”。七月,“升福建军门标下游击呼良朋为参将分守本省南路地方,改总兵标下坐营都司吴京补本省都司军政佥书,其游击、坐营原(当为员——引者注,下同。)缺俱裁不补”,明廷正式将福建巡抚与总兵标兵营将降为都司与把总,两营军队规模亦应随之缩减。

不过福建与广东沿海交界处海盗频发,明廷亦多次出兵剿捕。直到万历三年(1575)九月,明军剿灭林凤海盗团伙后,为维持两省交界沿海治安,明廷“比照北边各镇”,增设一员协守漳潮等处副总兵,驻扎南澳岛,节制福建南路参将与广东潮州参将,管辖两路防区。与北边协守副总兵有所不同的是,漳潮副总兵防区分属两省,独立性稍强,“不必听两省总兵节制,然漳潮亦各镇兼辖之地,难令莫无关涉,如有重大事情,副总兵呈详两省军门裁夺”。在潮漳副总兵属内,专设一员南澳游把总,驻扎南溪镇与玄钟所两地,直属协守潮漳副总兵节制。总之,此时福建海防体系已转型为镇—协—路—寨四级防区,游兵配合五寨水兵机动巡防,尚不负责具体防区,各级建制具体为一镇一协三路五寨三游。

二、万历援朝御倭战争前后福建海防建制的恢复

万历初年以后,福建沿海防御形势渐缓,明廷随之裁减主客兵员。直至万历十九年(1591)倭寇即将入犯的消息传来后,明廷上下再度紧张起来。当年八月,福建巡抚赵参鲁便奏准添设兵将,随后福建海防建制逐步恢复。

省镇一级官兵中,福建巡抚标兵在此期间得到大幅扩充。后人回忆抚标建制演变时称,“至二十五年,前抚臣金学曾复题设应援一枝,为船四十,为兵三千”。其内容正与万历二十五年(1597)七月金学曾条议海防四事中“设应援”一致,说明福建巡抚标下增兵是在此时下令,不久后完成的。《闽书》亦载,“万历二十五年,加坐营为游击”。可见福建巡抚标兵增设游击与招募新兵大致同步进行,恢复了一员游击统兵三千的旧制。

福建北、中、南三路分守将领建制亦在援朝御倭期间得到恢复,并有所调整。万历二十年(1592),分守南路参将“移驻中左所”,该地处于泉州与漳州两府交界处,更便于策应本路各处,汛期时该路参将也要“移驻澎湖,汛毕撤回”。同年,“巡按(按,当为巡抚)张汝济题请改北路守备为参将,驻扎福宁防海”,恢复了分守北路参将设置。至万历二十五年(1597)七月,经福建巡抚金学曾题请,北路参将一度升为协守副总兵,移驻浙江与福建交界的南麂岛,可能也如协守潮漳副总兵一样,负责闽浙两省交界防区,节制浙江温处参将。不过北路防区主将很快又降回分守参将,回驻福宁州城。据现存天启与崇祯年间北路参将坐名敕书规定,“驻扎福宁州,统领州师,防守台、礵二山,兼管水陆官兵……福宁州陆兵三营及烽火、小埕、嵛山二寨一游,水陆官兵悉听节制”。其中嵛山游是在万历二十年(1592)复设参将时由参将营中军游改设,却未出现万历二十八年(1600)设置的台山游,说明并非使用嘉靖时期的旧稿,而是在参将复设时重新拟定,后续并未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一直沿用到天启至崇祯时期,与现实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复设参将后的北路防区沿袭嘉靖时期旧制,仍为福宁州及福州府北部沿海地区。

海防戒严期间,福建中路主将为钦依守备,与防区内所属水寨及游兵钦依把总地位相当,上下体统不明,最终导致万历二十四年(1596)中路“守备张嘉策与把总龚守忠体统相凌,龚几率兵鼓噪”。此事平定后,经福建抚按题请,正式将中路守备升为游击,明确了节制关系。据现存中路游击坐名敕书规定,其节制属内诸卫所与“南日、海坛、湄洲一寨二游”,本路防区“北自福州起,南至祥芝湾以北止”,与嘉靖时期大体无异,仍为福州府中部与南部、兴化府与泉州府北部沿海地区。

福建沿海五寨建制在援朝御倭战争前后整体变动不大,仅浯屿水寨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改移到泉州府东部的日湖城(石湖城)。而各处游兵则不断增加,例如前文提到万历二十年(1592)与二十八年(1600)增置的台山、嵛山二游,其驻地应为福宁州东北的台山、嵛山二岛,皆属北路参将节制。此外还有万历二十四年(1596)设置的湄洲游,驻地为兴化府东南部的湄洲屿,属中路防区;万历二十五年(1597)设置的澎湖游,驻地为澎湖岛,可能属中路游击与南路参将共辖。至天启初年,彭湖游改由“南路、泉南俱辖之”,泉南路为此时新设泉南游击防区,该路从中路防区中析出,表明此前彭湖游应由南路与中路将领共辖。算上此前设置的三支游兵,游兵总数增至七支,学界所称的“三路五寨七游”与一镇一协建制,大致为援朝御倭战争前后福建的海防建制。

朝鲜事平后,福建海防形势趋于缓和,明廷再度裁撤兵员。北路参将下各营“万历三十三年,奉文每营裁定四百五十员名”;中路游击下各营“续因饷缺,军门徐学聚议减兵额,每营官兵定额四百五十名”。而万历后期巡抚与总兵标营下属各营与游亦皆额设450人,其中巡抚标营统四营二游编制,共计2 700人;总兵标营分为一营二游编制,共计1 350人。表明在万历三十三年(1605),福建巡抚徐学聚曾裁减抚镇标兵二营与三路分守将领直属部队兵力,将各营下属营与游兵额统一定制为450人,不过相应将领设置并未变动。

三、万历末以降福建海防体系的发展

万历末以降,西班牙、荷兰等殖民者多次骚扰福建沿海地区,加之海盗横行,沿海局势再度紧张,福建海防各级建制随之不断增加。

由于福建各路军队分段防守,负责固定信地,而巡抚标兵皆为陆兵,海上汛期时不便支援。万历四十四年(1616)八月,福建巡抚黄承玄提议于巡抚标下增设一支千人规模的水兵,由一员游击统领以闻警调援,机动作战。黄承玄的提议上奏后,神宗下旨令兵部决议。在兵部讨论期间,黄承玄再度上疏,明确该将具体职责:“汛初则上游北路,直抵南麂闽浙之交以遏敌冲;汛末则下游南中二路,直抵南澳闽粤之交以要归寇。无事收操南台,有警立发策应,全闽恃为缓急,各路藉之声援,所至各寨游总哨官兵仍皆听其节制。”可知水标游击平日驻扎福州城南闽江中的南台岛以训练水兵,汛期统兵自北向南在全省沿海巡防,有权节制各地水寨与游兵将领,以保证其到达各防守地点时可调动当地部队。不久后,黄承玄“前所奏海防事宜,业蒙该部覆允”,正式增设一员水标游击。

福建巡抚标下增设专职巡防的水兵与将领后,原设巡抚标兵营将领相应进行调整。迟至天启二年(1622)七月,福建巡抚标下游击改管中军事务。据其坐名敕书规定:“专管标下土兵,编成营伍,及添募浙兵八营,续增标游水兵二支,常川训练。其沿海各寨游卫所等官,俱听节制。”改设后的抚标游击在专职统领陆兵外,还担任全标水陆部队的中军,负责传宣号令,常驻于会城训练部队,不必如水标游击一样定期巡防。巡抚标兵营的编制由四营二游增加到了八营,仍以原额每营450名计算,水陆标兵总数达到了4 600名。不过福建总兵标兵似乎并未大幅增兵,该营将领至崇祯年间亦仍为一员坐营官,而未升格为游击等高级将领。

除了增设机动作战力量,明廷还多次调整福建沿海分路防守体系。万历四十四年(1616)八月,福建巡抚黄承玄提议增设水标游击时,亦为其分配了一片直属信地,新设五虎游与“小埕、海坛二寨游俱听其节制”,大致为福州府沿海地区。后续这一职责也被写入了该游击的坐名敕书中。结合中路防区以一员游击为主将的先例,水标游击亦为一路防区之主将。由此北路防区缩减至福宁州沿海地区,中路防区则缩为兴华府与泉州府北部沿海地区,只是两路将领坐名敕书并未相应更改。

天启元年(1621)十一月,经福建巡按郑宗周提议,明廷于泉州中左所增设一员泉南游击。据当地官员称,泉南游击有权节制“泉属寨、游、卫所”,而其坐敕中亦明确规定“本官仍听抚、按、镇、巡等官节制调遣”。可见,泉南游击直属省镇级官员节制,以泉州府沿海地区为一路防区,原中路防区则仅剩兴化府沿海,南路防区则缩为漳州府沿海。天启二年(1622)五月,泉南游击改为常驻泉州府城,汛期移驻围头。

天启四年(1624)澎湖之战后,明军击退荷兰军队,收复澎湖列岛。次年(1625)四月,福建巡抚南居益上奏《条陈彭湖善后事宜疏》,对福建南部沿海分路进行调整:其一,泉南游击移驻永宁卫,仍领泉州一府水陆防务。其二,澎湖增设一员游击为“路将”,以周边列岛为一路防区,下统兵2100余名,节制澎湖、彭冲两游。其三,分守南路参将升为协守副总兵,移驻中左所,节制泉南与澎湖二路游击。其中并未谈及原由南路参将节制的漳州府沿海地区分属何路。根据北边地区协守将领除节制各路外以驻地周边为直属信地的成例,漳州府沿海地区当为协守南路副总兵的直属防区,而不属泉南或澎湖二路。南居益的奏疏上达朝廷后,熹宗令“章下该部”,即由相关部门进行讨论。户部首先表达了对该疏中澎湖军队增饷以及开展屯田的支持。从同年六月明廷正式颁发给协守南路副总兵与澎湖游击关防来看,兵部与礼部显然也同意了南居益的建议。福建南部泉州、漳州二府沿海及澎湖列岛呈一协统二路防守体系。南路既设一员协守副总兵,便与协守潮漳副总兵同级,不再受其节制。

福建南部海防以一协统二路的格局持续时间并不久。天启七年(1627)九月,福建巡抚朱一冯题请“南路参将驻铜山,泉南游击驻中左”,二者“不相节制”,意即恢复之前福建南部沿海分为南路与泉南二路分守建制,二路主将俱改移驻地。崇祯时期的一件残档提到“地近改驻铜山,中左则以泉南游击镇守之”,似乎是指两员将领如同前议改移驻地。崇祯时期的其他档案提到南路主将时多称“分守南路副总兵”,表明南路协守降为分守,不再节制泉南、澎湖二路,只是主将仍保留副总兵之职,地位稍高。

综合来看,至崇祯年间,福建沿海自北向南分设六路防区:分守北路参将驻扎福宁州城,辖福宁州沿海地区;福建巡抚标下水兵游击驻扎南台岛,辖福州府沿海地区;分守中路游击驻扎兴化府城,辖兴化府沿海地区;泉南游击驻扎中左所等地,辖泉州府沿海地区;分守南路副总兵驻扎铜山水寨,辖漳州府沿海地区;澎湖游击驻扎澎湖岛,辖周边列岛。

万历末以迄崇祯年间,福建沿海五寨水兵建制整体未变,海上游兵的军事任务与将领设置则与前者趋于一致。首先,至迟万历后期,各支游兵职责从机动巡防转变为汛期防守固定信地,并且与五寨水兵信地明确界限。如巡抚黄承玄指出,“乃今日之事有大谬不然者,寨既渐移内澚,尽非建置之初,游亦画守疆隅,全失立名之义”。清初顾炎武也注意到了这一转变,“故寨为正兵,游为奇兵,寨可以分疆言,游难以汛地执也。近概题请钦依,其设一游一寨,相间以居,俾分疆不淆,而汛地各守,此祇足涂观听耳”。具体防守形式上,因驻地或信地位置的区别,五寨水兵与游兵稍有不同。五寨多位于沿海,信地为近海地区,汛毕之后水兵常驻水寨训练;各游信地大多设在海上岛屿,距离陆地较远,部队平日里回陆地驻扎训练,每年春、冬两汛前往信地防守,如嵛山、台山二游把总在福宁州城设署办公,“赁居城中民房,出汛在船,收汛仍复赁处”;再如澎湖、彭冲两游部队“春、冬两汛到彭防守”,澎湖游击设置后才改成“长戍澎湖,不许收汛回来内地”。其次,各游兵把总俱升为钦依官,与五寨钦依把总地位基本一致。除了前面顾炎武曾指出这点外,天启四年(1624)十二月,福建当地官员也曾提到“闽省名色把总尽改钦依,止有五虎游一缺,系省会海口,尚属名色”。总之,明末五寨水兵与游兵的差异已经很小,二者信地是为福建海防体系中的基层防御单元。

福建游兵的具体设置亦变更频繁,总体数量不断增加。以时间为序,各游更置情况大致如后。万历四十四年(1616)八月,福建巡抚黄承玄在条陈海防事宜时亦改置了四处游兵,将嵛山游改为礵山游,该游把总驻扎福州府东北的礵山岛,属北路防区;新设五虎游,驻扎福州府连江县沿海的五虎门,属水标路防区;裁撤湄洲游;浯铜与澎湖二游合并为浯澎游,不过在天启元年(1621)十一月明廷增设泉南游击时,又恢复了之前二游建制。万历四十五年(1617),明廷增设一支冲锋游,也叫澎冲游,与澎湖游同驻澎湖岛,在澎湖游击设置后二游俱属其节制。天启三年(1623)左右,海防同知赵纾提议在镇海卫城附近的鸿江铺设置鸿江游,属南路防区。崇祯元年(1628)十月,明廷于漳州府海澄县设置海澄游,属南路防区。该游驻扎陆上,信地包括海上圭屿岛等地。崇祯六年(1633),因“新设五虎游击”,澎湖游被裁撤。此外,还有具体设置时间不明的东岐游与定海游,前者可能驻扎在福州府城附近的东岐闸,后者则应驻扎于连江县东北的定海守御千户所,皆在水标路防区。乾隆《连江县志》载:“(万历)四十七年又设定海、水标三路总游,崇祯间又设东岐游。”其中称定海游与巡抚水标一同设置,但在巡抚黄承玄请求增置水标游击的奏疏中并未提及前者,后续天启年间的文献亦未见到相关记载。直到崇祯九年(1636)三月,福建巡抚举荐当地武官时才明确提到了“东岐游把总加一级欧文全、定海游把总加一级王已观”,可见二者至迟此时设立。归纳下来,至崇祯年间,除去裁撤的澎湖游,福建沿海共设置台山、礵山、五虎、东岐、定海、海坛、浯铜、冲锋、海澄、鸿江、南澳十一支游兵,其与五寨把总之上则为一镇一协六路的将领。

结语

明初以福建都司的都指挥等官统领卫所,后挂“备倭”职衔,其下卫所等分区防守。嘉靖倭乱暴发后,卫所军队不堪重用,发源于北边的省镇营兵制逐步推行于福建,成为该省的主体军制,福建备倭都司官改为福建巡抚标下游击,沿海卫所则成为营兵将领防区内的军事要冲与地理单元。关于明后期省镇营兵制下的福建海防体系,学界多称之为“三路五寨七游”。其中“五寨七游”的说法当来源于乾隆《福建通志》等文献,而“三路”应指嘉靖时期增设的北、中、南三路分守区。实际上随着沿海局势的变化,福建省镇营兵制下的海防体系呈动态变动的过程,难以一言以蔽之。嘉靖后期,随着倭寇进攻重心从浙江转移至福建,福建沿海相继设置巡抚、分守参将、镇守总兵、把总等官。至万历初年,福建海防建制大体为一镇一协三路五寨三游。万历援朝御倭战争期间,巡抚标兵与三路分守建制得到恢复,同时增加了四支游兵,所谓“三路五寨七游”与一镇一协建制大抵符合此时情况。万历末以迄崇祯时期,外来侵略者与海盗横行,福建沿海五府州及澎湖列岛各为一路;游兵则最终设置十一支,转变为以钦依把总统领,汛期防守固定信地,与五寨水兵基本无异,全省海防建制大致为一镇一协六路五寨十一游。现有研究已注意到福建的海防分路与水寨游兵,但对作为全省精锐与主力机动部队的抚镇标兵则关注较少。其中巡抚标兵的规模与将领规格一直高于总兵标兵,亦为明代军制“以文制武”原则的一个侧面。

关于东南海防分路的标准,鲁延召认为广东海防分路与倭寇进攻路线及海上巡哨相关;韩虎泰将东南海防分路同九边分路比较,侧重于以参将为划定标准;李贤强则认为广东海防分路与倭寇的入侵路线和现实需要有关。纵观福建海防体系的转型,显然借鉴了九边军镇的防御体系。至万历初年,以福建为代表的东南四省与九边诸镇皆形成了省镇营兵制下镇—路—堡寨(北边多为城堡,东南多设水寨)三级防区,蓟镇、福建与广东另设协守一级防区,各级武将沿革详载于万历《大明会典》“镇戍·将领”两卷。嘉靖倭乱以来所谓的东南海防分路,应为省镇营兵制下的路级防区,与九边分路防守体制基本无异,各路防区界限分明,时有调整,以分守将领为主将,即两部《大明会典》所规定的“守一路者曰分守”,明人也称之为“路将”。需注意的是,分路防守体系并不完全等同于“参将分区防守制度”,或者说路级防区主将不仅是参将。例如万历初北边蓟镇十二路中松棚谷与曹家寨二路主将皆为游击,甘肃镇凉州右副总兵任职分守;崇祯时期福建六路防区中的水标、中路、泉南与澎湖四路主将均为游击,南路则为副总兵,邻省广东涠洲游击也明确挂分守职衔。副总兵、参将、游击等职仅仅代表了官员地位的高低,并不代表其负责防区层级或防守任务的不同。因此,仅就嘉靖倭乱以来而言,东南四省海防分路应以分守将领设置为划定标准。

作者张汉青,1996年生,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编300387。

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5年第1期,注释略,引用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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