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边是我国实现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础,也是运筹外交全局的首要。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优势互补和情感联系,实现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共同发展,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随着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深入推进,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周边经济贸易日益繁荣,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周边环境明显改善,文明互鉴、开放包容的周边人文交流更加密切,周边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中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蕴含着和合共生的系统智慧、求同存异的大局智慧、共同繁荣的发展智慧,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和文明理念在新时代的周边外交工作中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持续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重视周边外交,坚持以相互尊重为前提、以公平正义为准则、以对话协商为抓手,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周边外交;亚洲价值观;中华文明
一、问题的提出
周边是我国安身立命之所,发展繁荣之基。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既让中国从周边国家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中获得裨益与助力,也使周边国家从中国的发展中受益,是新时代中国周边战略的重要目标。当前,不同民族和国家彼此孤立、隔绝的状态早已被现代化的世界历史和全球化的普遍趋势所打破,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自我封闭中实现发展。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既有共同的生态和人文环境,也有共同的发展方式和发展目标。因此,加强中国与周边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可行的,已然成为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并基于中国的周边外交推动其实现了从理念到行动、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演进。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1],紧接着又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2],为中国的周边外交提供了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做好周边外交工作,推动周边环境更加友好、更加有利。”[3]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友好互信和利益融合。”[4]2023年,《新时代中国的周边外交政策展望》强调要“努力使中国同周边政治关系更加友好、经济纽带更加牢固、安全合作更加深化、人文联系更加紧密,深入推进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5]。2025年4月8日至9日,中央周边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周边是实现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运筹外交全局的首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强调中国“要以全球视野审视周边,增强做好周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6]。尔后,4月14日至18日,习近平主席本年度首次出访就落笔周边,对越南、马来西亚、柬埔寨进行国事访问,深刻彰显了中国对周边外交的重视和中国的睦邻之道。从中国自身与周边国家共同利益的视角出发来思考问题和制定行动方案,推动形成新型周边国际关系和新型周边国际秩序,既是中国携手邻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出发点,也是为周边各国合作共赢、发展进步提供战略支撑的坚实基础。
当前,学术界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视角对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进行了系统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时代背景看,刘卿认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周边外交理论创新的外部环境,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周边外交理论创新的内生动力”[7]。从理论内涵看,王健将周边命运共同体概括为利益、安全、文化三大共同体,并分析了各共同体的建设现状[8];孔金磊认为“周边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沿袭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核心要义,更以中国的周边地区为绝对地理核心,进一步明确了理论的适用范围,强调整体而非个体、突出平等而非强弱、寻求‘普适’而非‘普世’”[9]。从现实挑战与实践路径看,许利平认为“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面临着意识薄弱和紧密度欠缺的双重深层次难题”,主张“建立周边国家人文交流统筹机制,多渠道深化周边国家的人文交流,推进国际传播、提升国际话语权”[10];颜欣认为“‘邻里’矛盾和分歧、大国竞争和博弈、周边内生性因素及周边机制拥堵在不同程度上对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造成一定阻碍”,主张“完善和健全周边基础性秩序与制度体系、多措并举搭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长效机制、在周边时空结构中注重周边构造的过程建构及加强周边命运共同体知识生产”[11]。李宇婧、王战从中印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研究视角出发,认为“双方在经贸、安全及人文交流上存在贸易保护主义、边界争议、安全战略分歧和认知差异等问题”,主张“依托‘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及‘全球文明倡议’,通过政策协同、务实合作及人文交流等策略,共同推进周边命运共同体的构建”[12]。学术界对于周边命运共同体的研究大多立足“理论阐释—现状审视—路径选择”的逻辑,侧重于实践层面,但是对中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历史成就、现实经验的研究不够丰富,较少专门从和合共生、求同存异、共同繁荣的视角出发,系统研究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智慧和现实启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美国对华遏制战略和周边环境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仍然存在,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仍然要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加大力度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因此,深入研究中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历史成就,总结蕴含其中的实践智慧和现实启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中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历史成就
新时代以来,中国高度重视与周边国家的战略互动和交流合作,将周边外交置于外交全局的首要位置,积极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在经济、安全、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经济共同体维度:周边经济贸易日益繁荣
经过长期发展,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纽带更为密切,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周边经济贸易日益繁荣,周边经济共同体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中国和周边国家的经济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方的发展离不开另一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一带一路”倡议为重要平台,将周边国家作为首要合作伙伴,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中国与周边国家串联起来,整体性推进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构建了联系密切的经济共同体。一方面,“中国高度重视周边地区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电力和电信建设,完善陆、海、天、网‘四位一体’复合型互联互通格局”[13],推动周边多项“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完工。中老铁路、雅万高铁顺利通车、中巴经济走廊默拉直流输电项目正式送电、中吉乌铁路项目正式启动、中蒙俄经济走廊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等,为促进周边各国的经济贸易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随着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中国大力支持货物、资本、服务在周边国家自由流动,与周边国家的经贸活动更加密切和深入,周边多边合作机制和区域合作组织逐步落地,如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澜湄合作”等都得到了深入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和周边国家的经济贸易。当前,在中国10大出口市场和10大进口来源地中,亚洲周边国家各占5席和4席[14]。除了不丹、文莱、老挝、阿富汗、尼泊尔等少数几个国家外,中国已经成为其他周边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与周边国家的贸易总额占中国与全球贸易总额的近三分之一[15]。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合作持续扩大,经济共同体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中印经贸数据显示,2023年中印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 362.2亿美元,同比增长1.5%。其中,中国对印出口1 176.8亿美元,同比增长0.8%[16]。昆明海关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经中老铁路进出口货物150.8万吨、货值4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17.5%。南宁海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前两个月,我国经友谊关口岸对东盟国家进出口货值722.3亿元,同比增长11.1%[17]。从历时性的角度看,自1991年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以来,双边货物贸易额从79.6亿美元增长到6 846亿美元,累计双向投资额超过3 100亿美元[18],东盟已然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点地区。除此之外,中国还与周边国家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积极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推进,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深度发展,经济关联度越来越高,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经济交往已经成为构建经济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压舱石。
(二)安全共同体维度:周边安全环境逐渐夯实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在周边安全事务上主动担当作为,为解决周边地区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提供了诸多方案,营造了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周边环境,推动周边安全共同体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从逻辑上看,共同安全是周边国家各自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只有不遗余力地维护共同安全,各个国家自身的安全才能有所保障。当前,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呈现出“东升西降”的趋势。一方面,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呈现出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冷战思维回潮、保护主义横行、安全治理问题、大国地缘政治博弈等也严重威胁着周边地区的安全与稳定。面对和平与动荡并存、安全与危险同在的国际局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不仅得到了周边国家的认同,还被写入了中国与俄罗斯、柬埔寨、越南、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老挝、蒙古国和中亚五国的政府联合声明中,成为各国解决周边安全问题的行动指南。2025年4月,中央周边工作会议提出的安危与共、求同存异、对话协商的亚洲安全模式,为进一步维护亚洲安全明确了实践遵循和推进路径,为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重要支撑。在维护周边安全的具体实践中,中国始终“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和可持续的安全观,以相互尊重各国领土主权作为解决问题的原则和出发点”[19],主张周边各国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主权纠纷,积极应对各种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挑战,推动着周边秩序乃至全球秩序向普遍安全转变,使得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和可持续安全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针对跨国性、联动性、多样性的安全问题,中国坚持从周边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出发,积极寻求维护共同安全和解决矛盾冲突的契合点。如在朝鲜半岛问题上,中国先后提出“双暂停”倡议与“双轨并进”思路,提供了一个现实可行、合情合理、客观公正的解决方案,有力地推动了朝美历史性首脑会晤。在阿富汗问题上,中国不仅任命特使,还相继出台了《屯溪倡议》《关于阿富汗问题的中国立场》等文件,积极帮助阿富汗开展重建工作。在应对跨国犯罪、恐怖主义、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进程中,中国与周边国家积极开展合作与磋商,加强多方交流与联合打击力度,推动了周边区域的安全治理。中国对周边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与积极作为,极大地推动了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周边环境建设,不仅为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有利环境,也为促进周边地区的和平、发展与繁荣作出了贡献。
(三)文化共同体维度:周边人文交流不断发展
中国与周边国家有着共同的边界、生态和相通的人文、礼仪。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中国与周边国家以相通的文化为基础,相继成立了一系列人文交流合作机制,推动构建周边文化共同体,畅通了文明互鉴、开放包容的周边人文交流渠道。从逻辑上看,随着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人文交流规模进一步扩大、参与者更加多样化,这是今后周边人文交流发展的必然趋势”[20]。从结果上看,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各种人文交流活动促进了文化交往和文化互鉴,推动周边文化共同体建设取得重要成就。其一,中华文化对周边国家传播效果显著。截至2023年年底,中国在全球已建立孔子学院496所、孔子课堂757所[21],其中韩国、日本、中亚五国等周边国家占比显著。韩国首尔孔子学院作为海外首所孔子学院,成为中韩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柬埔寨孔子学院积极推行“中文+职业教育”的模式,加固了中柬之间沟通、合作的语言桥梁。现如今,以孔子学院为主要载体推动中华文化传播已在周边地区取得显著成就。其二,中国和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活动日益密切。中俄、中哈、中印等互办“文化年”“旅游年”,如在2023年中亚峰会上,中国与中亚五国联合举办文化遗产展,展示丝绸之路历史文物。中日韩共同推动“东亚文化之都”项目,通过戏剧、影视作品深化了中日韩人民的文化交往。中国和柬埔寨、蒙古国、乌兹别克斯坦、尼泊尔、缅甸、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积极开展文物古迹保护和修复,与多国合作举办文物进出境展览,密切了与周边各国的文化交流。其三,中国和周边国家的人文交流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经过长期的努力和实践,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中国—印尼人文交流机制、中哈合作委员会文化和人文合作分委会、中土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人文合作分委会等人文交流机制纷纷成立并不断完善,为周边各国文化交流提供了保障。“中国对与周边国家人文交流的重视以及交流现状,显示出中国与周边国家地缘相近、文缘相似、血缘相亲的独特优势”[22]。随着周边经济贸易的不断扩大,中国与周边各国的文化交往也日益繁荣,周边文化命运共同体的根基越来越牢固。
三、中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智慧
面对复杂深刻的国际局势和周边环境,中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既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外交辞令,而是为了实现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共赢式发展所提出的中国理念、中国方案,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做好周边工作和推动周边外交的必要性、重要性所做出的科学决策,蕴含着深刻的实践智慧。
(一)和合共生的系统智慧
中国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蕴含着和合共生的系统智慧。中国与周边国家不是彼此孤立、毫无联系的,而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共同发展的关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周边外交的持续推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相互依存性正在加强,周边系统呈现出共生共存共荣的图景。作为周边系统的共生体,中国和其他国家具有不可分割性和紧密联系性。这意味着,任何一个国家都必然置身于周边系统之中,必将同其他国家发生联系,通过合作实现共同发展;都不可能通过孤立、退群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自身发展。为了进一步规避、协调、解决矛盾和冲突,推动周边各国的共同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坚持以和谐共处、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方式实现共同体内各个国家的和谐共处,推动周边各国合作共赢,彰显了和合共生的系统智慧。
世界大同,和合共生,中国和周边国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相互依存关系。坚持和合共生理念是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基础和价值支撑。以和合共生为实践遵循,追求的是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与民族品格,是我国为推动周边各国和谐共处、共同发展提出来的新思路和新方案。从实践逻辑看,坚持以和合共生的理念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强调要实现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和谐共生与相互融合,倡导共同体内各国和衷共济,共同应对各方挑战,携手创造美好生活,使中国周边系统中“偏利共生的要素在上升,偏害共生的要素在下降”[23],最终使共识、利益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利影响、消极因素的范围进一步缩小,兼顾各方利益,实现整体发展。
(二)求同存异的大局智慧
中国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蕴含着求同存异的大局智慧。对于中国和周边国家而言,有异无同不可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有同无异不必要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本质上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国家作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组成元素,在维护国际秩序、构建国际关系的进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当然,在这个共同体内部,所有国家并不是绝对同一的,而是各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周边各国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程度、语言风俗习惯等都不同。这不仅使得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信仰等方面存在差异,还使得不同国家在思维方式、交往方式、交往行为、实践活动等方面存在差别。另一方面,在国际交往中,国家利益是影响国际关系、决定国家对外政策与行动的根本原因,任何一个国家都可能会因为维护本国利益而同周边其他国家产生矛盾和分歧。如何在经济联系密切但利益矛盾仍然存在的现实背景下实现周边国家的和谐相处、通力合作、共同发展,是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对于此,中国提出并倡导和而不同的理念和求同存异的方针。针对国情差异,中国主张各国要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尊重差异、理解差异、接受差异,营造不同国家和谐相处的氛围和环境;针对矛盾和分歧,中国主张各国要抛开分歧、搁置争议,为了共同利益而加强合作,并允许保留不同意见,从而实现周边各国共同的利益,推动各国共同的发展。坚持求同存异为周边国家解决利益矛盾和分歧提供了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思路,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在周边外交中的实践智慧。实际上,中国和周边国家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在现实国情、国家利益等方面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个共同体本身“包含着差异和对立,是多样性的有机统一”[24]。中国周边既有人口大国、社会主义国家、以伊斯兰教为主要信仰的国家,又有人口小国、非社会主义国家、以佛教或基督教为主要信仰的国家。因此,只有坚持全局视野,坚持求同存异,努力将具有不同社会制度、发展程度、语言文化、生活习俗的国家全部纳入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范围内,在周边各国发展中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各国的共同利益,才能凝聚周边国家的共识和合力,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实效。
(三)共同繁荣的发展智慧
中国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蕴含着共同繁荣的发展智慧。百年来,西方主导的国际关系行为体经常在“零和游戏”中博弈,进一步加剧了不同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与之相反,今天的国际社会更希望拥有一个和平稳定、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世界。这一点同样也是中国周边关系行为体的希冀与期待。发展既是中国的首要任务,也是周边国家和世界各国的共同命运和重要任务。能否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实现自身发展、维护本国利益,是周边国家能否真正参与到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关键动因。正是基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实现周边各国的繁荣和发展是推动周边外交的重要动力,也是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周边贫困地区工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人民生活水平不高。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进程中,需要将贫困地区发展和周边政策统一起来,促进优惠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缩小周边各国的发展差距,进而实现周边国家的整体发展、共同发展。但同时也要注意,周边命运共同体内各个国家的发展绝不能秉持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而是要立足全局,具有普遍发展、共同发展的天下情怀和大同理念。也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建成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好、守护好周边各国的共同家园。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既不为了谋求势力范围,也不是为了形成利益圈子,而是为了实现周边各国共同的发展。长期以来,中国在实现自身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关注周边其他国家,既愿意帮助、支持其他国家的发展,也愿意把自身的发展成果同周边国家一起分享,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避免周边贫富差距越来越大。2014年8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蒙古国时指出:“中国愿意为包括蒙古国在内的周边国家提供共同发展的机遇和空间,欢迎大家搭乘中国发展的列车,搭‘快车’也好,搭‘便车’也好,我们都欢迎,正所谓‘独行快,众行远’。”[25]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演讲时强调:“中国愿意把自身发展同周边国家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欢迎周边国家搭乘中国发展‘快车’、‘便车’,让中国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周边,让大家一起过上好日子。”[26]2023年6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正式将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列入第三章,表明我国周边外交理念和方针已从伦理道德要求上升为国家法律规范,充分体现了中国坚持自身发展与共同发展协调推进、相互促进的实践智慧。对于周边关系和周边国家的发展,中国一如既往地坚持着互惠互利、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原则,始终主张以合作共赢超越零和博弈,这是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智慧和实践遵循。
四、中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启示
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社会历史性实践,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周边各国协同参与、久久为功。新时代新征程,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我国必须重视周边外交,坚持以相互尊重为前提、以公平正义为准则、以对话协商为抓手,携手邻国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共创美好未来。
(一)坚持以相互尊重为前提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
相互尊重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倡导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经验和现实启示。从逻辑上讲,相互尊重是主权国家与其他国家进行交往交流的前提条件,也是能否在国际交往中构建真正的共同体,推动各国勠力同心、协同发展的关键所在。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会在不被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对外交流,也没有任何一个互相合作、彼此帮助、科学民主的国际关系会在被侵犯、胁迫、威压下构建。只有给予对方作为主权国家应有的尊重和重视,才能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接纳,促进彼此之间的交往。因此,对于中国而言,在推动周边外交的进程中,必须要建立一种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坚持主权平等的原则,夯实相互尊重的基础,以尊重带动地区交流与合作,从而促进我国和周边国家的共同发展,谱写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新篇章。
首先,各国在处理周边关系时要充分尊重彼此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当然,这种尊重并不是表面的礼仪,而是既要真正尊重周边各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旗帜鲜明地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输出本国模式,反对将自己的发展建立在牺牲他国正当利益之上的行为,同时又要真正理解并接纳不同国家的发展状况,满足其现实需求,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国家间平等的交流与合作。其次,相互尊重还体现在对不同国家历史文化、生活习俗的尊重和认同上。对于中国而言,周边国家众多,即使其历史文化具有不少相通的部分,但各个国家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也不可能完全同一,必然具有各自的特殊性。因此,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要坚持相互尊重、理解和包容,促进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周边区域各个国家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再次,充分尊重其他国家与其人民的自主选择,反对将本国意志粗暴地强加于他国的霸权行为。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不是要在发展层面实现模式化的同一,而是要充分尊重周边各国发展的独立选择权和自主选择权,坚决反对将自己的发展模式强加于人。最后,必须要坚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在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前提下推动周边关系稳定发展。亲诚惠容的外交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外交方针作为中国周边外交的基本要求和遵循,对于周边其他国家之间的交往同样适用,既是周边各国民主交往、平等交往的科学理念,也是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行动指南。
(二)坚持以公平正义为准则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
公平正义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真正构建起新型国际关系和周边命运共同体。当今时代,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意味着周边各国要形成稳定和谐的合作关系,构建一个相互信任、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这要求周边各国要和平共处、加强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应对困难和挑战,努力解决周边争端和冲突,推动经济互联互通,实现周边所有国家的共同繁荣。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将公平正义作为国家交往的基本准则,推崇平等和公正,竭力消除各种不对等的邻里关系。特朗普2.0时期,美国加征关税政策使全球经济秩序遭到了严重冲击,极大地损害了公平正义的国际贸易原则和其他国家的合法权益。面对这一局面,我们既要坚决维护自身利益,又要坚持国际公平正义,切实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从实践逻辑看,坚持公平正义,一方面要求坚持周边国家一律平等,这是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原则和行动规范。中国是世界上邻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且其周边各国大小、贫富、强弱各不相同,具有较大的发展差异性,既有发达经济体,也有新兴经济体,还有许多不发达国家。这要求各个国家在寻求对外交往、发展周边关系时必须坚持一视同仁,充分落实周边各国主权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并以此为基础与周边国家凝聚共识、互帮互济,寻求维护周边共同利益的发展方式和治理方案。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平等地享有发展权利,推动各个国家合作共赢、共同发展,这是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和实践指向。发展是周边国家乃至世界各国的普遍追求,在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周边各国不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平等地享有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机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界上所有国家、所有民族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27],就深刻彰显了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必须直面贫富差距、发展鸿沟等重大现实问题,在平等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合作与联动发展,既把自己发展好,也帮助其他国家发展好,形成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让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基础在各国的通力合作、共同发展中越来越牢固。
(三)坚持以对话协商为抓手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
对话协商是解决矛盾和冲突的重要方式,对于周边国家管控分歧、实现友好合作至关重要,是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有力抓手。在中国周边系统中,总是存在着利益共生与矛盾共生的双重逻辑,矛盾和冲突是普遍存在、不可避免的。面对矛盾和冲突,西方传统国际关系的交流思路是通过武力强制、以暴制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后必然会导致冲突的加剧和国际关系的恶化。与之相反,中国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和协商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2024年12月18日,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第23次会晤在北京举行,双方就中印边界问题和双边关系进行了建设性沟通和实质性讨论,在划界谈判、边境管控、机制建设、跨境交流合作等方面达成了重要共识。2025年3月25日,中印举行了边境事务磋商和协调工作机制第33次会议,双方就2024年12月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第23次会晤中达成的共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交流并交换意见,力求为最终解决边界问题奠定基础、积累条件。坚持对话和协商已然成为中国解决矛盾分歧,维护周边稳定的重要遵循。从结果看,“目前中国已通过友好协商同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国家彻底解决了陆地边界问题”[28],充分彰显了对话协商对于解决周边矛盾、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驱动作用。
坚持以对话协商为抓手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在出现矛盾、争端和分歧时,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而非对抗冲突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要确保各国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对话和交流。平等是对话协商的前提,也是对话协商能够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坚持将国际法作为解决争端的准则,以法治为保障推动周边各个国家之间的平等对话与协商,确保各国无论大小、强弱,在面对国际争端时都能够自由、平等地表达自身的意愿和诉求。这既是凝聚各国共识、促进争端解决的有力抓手,也是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方式和实践指向。第二,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为对话协商提供平台和途径。要建立或深化多边对话机制和论坛,如东盟、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为周边国家提供一个定期交流与协商的平台,帮助各国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或普遍存在的争端进行对话协商。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进程中,联合国可通过搭建多边对话平台推动地区国家深化安全互信与发展协作,同时依托国际法框架调解领土争议、促进跨境经济合作,为区域稳定注入制度性保障。中国可借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机制,将全球发展倡议与周边国家需求对接,通过联合基建、减贫等项目强化利益纽带,形成以规则为基础、发展为导向的周边治理新模式。第三,提高政策透明度,定期举办周边高层或专家会议,加强各国领导人和政策制定者的交流与沟通,确保各方对周边其他国家的立场和政策有充分了解,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误解和冲突。
五、结语
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国和周边国家利益共享、责任共担、风险共承,促进了周边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发展。然而,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不可能一蹴而就,必将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漫长过程。特别是当前大国竞争和政治博弈常常会扩大周边利益分歧和负面效应,使周边国家面临两难立场,导致周边国家“集体行动”的碎片化,对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中国需要不断对周边环境进行优化改善和升级加固,与周边国家通力合作,竭力规避西方国家的干扰和限制,积极剔除阻碍周边国家经贸活动、人文交流的观念性、机制性、传导性和功能性障碍,在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日见规模的基础上实现中国与周边国家良好关系的塑造和强化,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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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建设研究”(ZDPY230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技术封建主义‘文明观’的历史唯物主义批判研究”(2025KYLX001)
蒋永强,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张青兰,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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