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现代化是一个权力结构转移的过程,即国家权力从某个人(专制制度)或某个集团(寡头制度)手中转移到民众手中,其最终目标是大众民主政治的建立。从世界历史上看,不同类型的国家,由于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现实国情的差异,政治现代化的模式也不尽相同。大体说来,政治现代化模式可以分为三种:其一是革命模式;其二是渐进改革模式,英国是这一模式的代表;其三是外力作用下的改造模式。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同时也是渐进改革模式政治现代化道路的开创者。
一、英国革命与英国政治现代化的奠基
对所有国家来说,现代化建设有三项任务:第一,建立现代国家;第二,发展现代经济;第三,建设现代社会。在现代转型过程中,走出的第一步都是在政治领域,即摆脱传统的国家形态,建立现代国家。
中世纪英国与欧洲其他地方一样,处于封建分裂状态中,国家是拆散的,社会是碎片化的。王朝时期,建立了君主专制体制,通过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建立起以国王、枢密院、国务大臣和财政大臣为核心的中央政府机构,结束了中世纪政出多门的状况,实现了政治权力所有权和执行权的分离,在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一个统一的、以行政执行为己任的政府。
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革命,试图推翻专制王权,但革命道路异常曲折。克伦威尔时期推翻了专制统治,却没有解决推翻了以后怎么办、建立什么政治制度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是“光荣革命”,“光荣革命”后第一次创造出一种完全现代形式的、符合现代社会形态的政治制度,就是君主立宪制。从政治构架的表象来看,英国并没有多大变化:君主、上院、下院依然是国家最主要的权力机构,君主依然高高在上,拥有全部的行政权和部分立法权;但议会主权的地位得到了确立,王权受到了极大限制。这样一个开放的政治体制框架,为后来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综观英国历史的漫漫长路,英国的政治现代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长期的斗争和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才得以实现的。在这样的过程中,政治权力从一个人手中逐渐扩散至贵族寡头的手中;从寡头手中再扩散至中产阶级手中;从中产阶级的上层扩散至中产阶级的下层,最后从中产阶级下层扩散至整个工人阶级手中。因此,各阶层在得到政治权力的时候都无比珍惜,这也为西方人重视自己的政治权力做了解释。
二、传统与变革的融合
——近代英国政治现代化的模式确定
“光荣革命”之后,议会成了国家的权力中心,君主立宪制逐渐完善,资产阶级内阁制、政党制逐渐形成。但是,议会制度并不等于民主,民众并没有参政的权利。英国贵族不但没有退出政治舞台,反而成了国家权力的主要执掌者。贵族垄断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决策,形成了贵族寡头统治,这种局面在英国持续了一个半世纪。
18世纪中叶后,随着工业化兴起,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开始形成,但他们依然难以获取相应的政治权利。打破贵族寡头制,实现大众民主政治,成为英国政治现代化的基本目标。英国采取和平改革方式完成政治民主化,一方面,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已经学会用和平的妥协手段来解决政治冲突,来改变国家政治制度,既然限制专制王权都可以采用妥协方式,为什么改革议会选举制就不可以呢?另一方面,君主立宪制提供一个民主框架,这是一种王权、上院、下院相互制约、共享权力的政治体制,而下院逐渐成为整个政权体系的核心。工业化以后,政治体制遭遇到的挑战,并非制度本身出了问题,而是议会下院腐败的选举制度难以包容新的社会阶级,这就为英国提供了一个和平解决问题的框架,使得通过改革完成政治民主化成为可能。
1760—1832年,英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议会改革运动,其目标在于议会下院选举权改革,旨在为新兴社会阶层进入政权提供晋升渠道。从1832年开始,英国先后经历了1832年、1867年、1884年、1918年、1928年五次议会改革。1928年后,英国所有成年人均获得了平等选举权,实现了政治参与的大众化,政治现代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英国式道路的特点
英国式改革道路的形成,从理论上看,英国的保守主义植根于英国的保守主义的土壤,它并不是一味顽固地反对发展和进步,而是对社会变革的进程和方式持谨慎态度。当现存制度尚能维持、仍可继续时,它就坚守阵地、不肯变革,但当现存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时,它就允许某种程度的变化,并在这个新的变化的基础上把守新的阵地,成为反对新的变革的守成力量。英国通过革命和改革的方式,在漫长岁月中逐渐地、平稳地实现了政治的现代化,最终成为一个典型的民主国家。
作为“本土型”或“内源型”变迁,英国政治现代化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原发性、自发性和首创性。英国作为人类现代化的滥觞之地,其政治现代化如同其经济现代化一样,没有可以遵循的现成范例,也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与教训,英国几乎是摸着石头过河先行步入民主化之路的。它率先在封建专制制度的一片汪洋中独辟蹊径,确立了一种全新的政治体制——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用宪法的权威给国王套上了一副羁勒,使国王的权力与行为受到约束。而后,当欧洲诸国启动资产阶级革命时,他们又率先以新政权为杠杆,实施广泛的政治改革,创立了资本主义责任内阁制、两党制和文官制,最终在“议会至上”原则之下克服了与宪政水火难容的专制,把国王变成了统而不治的“虚君”,英国也由此成为人类政治现代化的开拓者。即使20世纪,英国在制度创新方面依然具有活力。从凯恩斯主义到福利国家制度,再到第三条道路,都显示出了英国的原创力。
其二,渐进性、连续性和复杂性。在英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除17世纪政治革命历时48年外,议会、国会制、两党制、司法制、文官制、责任内阁制等宪政机构与相关制度的产生及发展都呈渐进累积态势。英国的君主制虽由于革命的冲击而一度短暂中断,但依然长久存在。而宪政实践中的“有名无实”和“有实无名”的交织相伴,又使英国政治现代化更加复杂微妙、扑朔迷离。例如,一位官员的名称往往不能表明他的实际执掌,作为政府执行首脑的“首相”,长时间只拥有“财政部首席大臣”的名号,直至1937年才终于得到“首相”称号;作为政府高级机构的枢密院,虽然常常出现在政府文件中,但实际上已形同虚设;国王虽为国家元首,但事实上只具有政治偶像的荣誉地位;名义上不是国家机构而且名号通常不见于官方文件的政党,却执掌着国家的政治权力。
其三,曲折性、缓慢性和滞后性。英国的君主政体历经漫长演变,有辉煌、有衰落,甚至一度被取消后又复辟和被改造。作为一个重视宪法惯例的国家,英国的每一种宪法惯例的形成都需要相当长时间,甚至某些法律习惯可以追溯到千年以前。英国议会选举法颁布于1406年,以后实施400多年,选区分布、选民人数和议员选举程序都变得极不合理。19世纪的三次议会改革是英国政治现代化的重要路标。选民人数一直在缓慢增长,而且占人口半数的妇女依旧被排除在选民之外。直到1918年和1928年两次颁布新选举法后,英国才最终建立不分性别和财产资格的成年公民选举制,表现出欧美各国历史上罕见的蹒跚而行的发展态势。英国也由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摧毁专制政体的国家,但也是最后建立民主政体的国家之一”,英国堪称积聚以往岁月陈物遗迹的“宪政考古的博物馆”。
其四,灵活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理论上,英国民主制度具备立宪政体的一般特征,诸如程序上的稳定性、向选民负责、代议制、分权、公开和揭露、合宪性等。但在实践中,英国宪政是在动态调整过程中实现一以贯之的,体现出鲜明的英式特性。在宪法形式上,英国“有宪制而无单一的成文宪法”,其宪法“成分复杂,包括法律文件、判例、习惯法和惯例等。可以使统治阶级根据形势变化增删修改,解释和运用起来反倒得心应手”。在权力行使上,“分权”和“混权”兼蓄并存,属于典型的“混合宪制”(mixed constitution),即“主要政治权力的分割不够清晰,不受单一固定的成文法的限制;行政、立法和司法之间,立法机构的上院和下院之间,不过于强调权力的平等均衡。所以国家高层行政权和立法权可以由同一批人掌握。其中上院大法官甚至拥有三种权力,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可以酌情调整”。在政党关系上,每逢政治经济危机或对外冲突与战争,各大党总能偃旗息鼓、自觉休战,为了本国宪政制度的长治久存和国家的安全而配合。
文章来源:《世界政治研究》2024年第四辑
评论(0)
请先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