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因此,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同时还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这对于完整准确认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践行文化润疆,具有重大理论创新价值和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周边国际环境复杂多变,近百年来在国家安全领域一直面临着“三股势力”的挑战。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地暴恐事件频发并开始外溢,严重影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并对国家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其中就包括文化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局。”新时代治疆方略的出台特别是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系统应对国内外复杂的安全环境、妥善处理新疆出现的这些挑战国家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故有必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对此加以审视和阐发。在此仅以“文化安全”和“文化润疆”为切入点,从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治疆方略之间的内在关联、文化润疆的承继与创新以及文化安全建设的实践路径谈三点看法。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治疆方略之间的内在关联
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代治疆方略同属党和国家的不同层面的战略顶层设计。两者既是战略观也是方法论,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体。前者立足国家治理的高度,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的思想与理论指导意义;后者针对的是治疆,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践和深化。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治疆方略本质上均是为了统筹和处理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但前者对后者具有指导作用。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即“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就治疆方略而言,则“要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加强抓稳定和促发展两方面工作的统筹结合,以稳定确保发展,以发展促进稳定”。就文化润疆而言,文化安全自然应当摆在新疆各项文化工作的首位。201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就针对西藏治理工作提出了“治国必治边”的重要论断,而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提出的,并将国家安全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头等大事”。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文化安全与治疆方略中的文化润疆之间既具有内在的学理关联性,更具有外在的实践一致性,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可视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新时代治疆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科学分析新疆所面临的新形势与新问题,精准认识和全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以及新疆工作的规律,深刻阐明有关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紧密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首次提出完整而系统的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体现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中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大局观和全局观。治疆方略不仅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战略举措,而且提出了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完整工作原则,显示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统思维方式,从而为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其中文化润疆、富民兴疆是2020年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不仅表明党中央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的深化,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性思维在治疆方略中的具体实践与生动运用。富民兴疆着眼发展,是稳疆安疆,保证社会稳定、迈向长治久安的物质基础;文化润疆则是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固本之举,为实现治疆方略总目标提供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成为新时代党治疆方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经济安全是基础,文化安全是保障的基本思路完全一致。
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等五大核心要素,强调统筹发展问题与安全问题、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等五对关系,共同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的重要领域之一,文化安全的地位和作用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在治疆方略实践中以“文化润疆”的形式体现出来。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统筹性的战略观和方法论,在新时代治疆方略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原则目标、路径措施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就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体系而言,经济安全是基础,文化安全是保障,与治疆方略中的“富民兴疆”“文化润疆”等原则完全一致。由此可见,文化润疆事关国家文化安全,对于治疆方略总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保障作用,故必须从国家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巩固文化润疆的根基性与保障性的战略地位。
二、文化润疆的承继与创新
文化润疆既是对历代治疆传统的承继与创新,也是维护新时代国家文化安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治疆总目标的主动之举,长久之策。从“两个结合”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层面而言,文化润疆不仅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体现了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对于深化认识和全面把握新时代治疆方略具有很高的学术和理论价值以及重要的现实意义,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连续性和可持续性特征与创新性思维的内在要求与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就包含有丰富的文化润边的内容。《周易》云:“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尚书·舜典》疏曰:“经纬天地曰文。”在中华文明5000多年的发展史特别是历代边疆的治理实践中,“以文化人”“经纬天地”直至“化成天下”的理念贯彻始终,充分体现了中华文明的统一性、连续性与和平性。以边疆治理为例,从西汉武帝“征四夷,广威德”,到清代康熙帝所谓“守边之道,惟在修德安民”,历代封建王朝虽然文治与武功并举,但后者通常只是手段,前者才是“化成天下”、实现大一统的治本之策与根本目标。“以文化人”的要义在于“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正不易其宜”,或“从俗从宜”“各安其习”,并希冀“旷然更始而不惊,靡然向风而自化”,故本质上缺乏主动性和彻底性,加之“夷夏之辨”“用夏变夷”等民族观的影响,从而造成“向风自化”范围和程度参差不齐,导致部分边疆地区“化成天下”的根基不牢,甚至在历史上“服叛无常”,时常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新时代治疆方略特别是文化润疆,一方面继承了“以文化人”“经纬天地”“化成天下”的和平治边传统,保持历史的连续性,避免造成文化断裂。另一方面则立足马克思主义的平等民族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民族大团结、共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等理念突破传统治边思想的局限性;将文化润疆作为长治久安的突破口和发力点之一,遵循文化自身发展规律,强调稳中求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将文化润疆上升到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的战略性高度并予以建设,以正确的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抵御文化与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类威胁和挑战,达成文化安全,铸牢国家安全的文化之基。这一点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整体性与立体性并重的特征是一致的。
三、文化安全建设的实践路径
从文化安全建设的实践路径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文化润疆的核心,促进各民族在文化领域的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是文化润疆的主要内容,实现文化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保障文化润疆成效的关键。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中的基础性、深层次部分,其核心是文化认同,并直接关涉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健康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确的宗教观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冲击和威胁;以文化认同铸牢维护文化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抵御各类极端主义思潮的挑战。这不仅擘画了文化润疆的完整蓝图,指明了实现文化认同和民族团结的具体路径,而且其出发点与落脚点都是为了保证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安全利益,从而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底线思维的要求。
文化润疆和文化安全建设必须与依法治疆、长期建疆的原则紧密相结合,加强体制和机制建设。新疆目前在文化安全领域面临的最紧迫问题还是分裂势力(主义)、极端势力(主义)和暴力恐怖势力(主义)等“三股势力”思潮的渗透和影响,文化与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的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三股势力”打着民族与宗教的旗号,利用“双泛思想”(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蛊惑人心,通过暴力恐怖活动破坏新疆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最终达到分裂国家和民族的险恶目的,故本质上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民族与宗教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深刻的文化性,极易与政治活动相混淆。这既是三股势力利用民族和宗教蛊惑和动员民众的原因,更是其达成政治目标的主要手段。对此,我们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从学理上加以辨析,在实践中正确分辨和妥善应对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将暴力、恐怖活动严格纳入到法律的范畴内处理。按照依法治疆的原则,在法治的范围内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活动,避免将一般性的民族与宗教问题与政治问题混淆起来,进一步使广大各族干部群众明确两者的边界,并积极引导后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要依法精准打击各类图谋破坏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尽可能排除一般性质的民族或宗教问题的干扰。为此,将文化安全纳入法治的轨道,提升新疆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文化安全建设提供制度和法治保障就显得尤为关键。当然,做好文化润疆和文化安全工作还需全面遵循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十个基本要求: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故此,文化润疆实际上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统筹做好与之相关的各个领域的工作,将文化认同与文化安全建设作为文化润疆的核心,全方位贯彻于治疆方略的各项实践活动中。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有大量繁重、复杂而长期的工作要做,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足够的战略耐心,做好久久为功的思想准备。
总体而言,新时代治疆方略的设计本质上是为了处理好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其基本思路与总体国家安全观一致,即安全与发展并重,以安全确保发展,以发展促进安全。文化润疆和文化安全建设也是如此。需要与新疆乃至全国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等问题统筹考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事实证明,经济发展未必能自然达成社会稳定和安全,其中还需要包括文化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要素有机结合、有效衔接,将发展成果切实转化为国家安全的基础、保障和依托。对此我们有必要在治疆方略的各类实践活动中普遍树立这样的理念:即发展不仅是高质量的,而且是有益于安全建设的;在文化润疆实践中,则应以发展的眼光持之以恒地把握文化安全建设的主导权和主动权,避免政策措施反复;要坚持底线思维,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避免在文化安全的实践中产生简单化、急于求成的偏差,更不能犯顶层设计与战略决策层面上的错误。
践行文化润疆、建设文化安全应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更根本的自信。我们拥有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的丰厚历史文化资源可资利用,拥有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坚定共同信念可供依凭,拥有成熟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民众,拥有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驾护航。对做好文化润疆工作,达成文化安全,顺利实现治疆总目标而言,我们有更为充分的条件和理由坚定文化自信。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天津时提出“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的新要求。由此可见,文化建设特别是文化产业本身就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多重的经济社会属性与社会文化功能。除了保障文化安全、服务治疆方略总目标外,文化润疆事业还在富民兴疆、团结稳疆等方面有着更为广阔的拓展与发展空间。
王欣,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学、丝绸之路民族历史、文化、西部边疆稳定与发展;刘昊,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3VXJ001)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于《贵州民族研究》2024年第5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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