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会计诚信、法治化营商环境与财会工作要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33 次 更新时间:2025-01-29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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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 (进入专栏)  

 

本文系贾康先生在《法治时代》杂志社“会计诚信与法制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2025.1.18)

谢谢主持人!尊敬的到会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会计界专业人士,大家好!我很荣幸得到这个机会和各位做交流。我过去曾经长期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财政部直属的这个事业单位的学科建设、研究领域、人才培养的主要区分,就是财经和会计两大方向。我自己的专业过去主要是在财经方面,但作为曾经多年的一所之长,我必然要关注会计,所以,借这个机会也想向各位来汇报一些自己围绕今天会议主题的不成熟看法,与大家交流。

首先,我想先勾画一下对于会计的理解。我知道会计学科里专业研究的角度上对会计概念定义有不同的侧重,有的特别强调它的信息系统特征,有的就更强调它是一种管理体系。按我的理解,是不是可以这样说:会计是我们企业、机构的活动中以薄记核算为专业化技术形式的信息型管理系统。我愿意把管理和信息作为一个有机结合的认识落在会计概念上——当然,这方面实际强调的,是依靠掌握信息与运用专业能力,落实在管理功能作用的发挥上。

按照这样的理解,对我们今天的会议主题我觉得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词。一个是会计的诚信建设,这方面刚才江必新院长做了非常好的的论述;跟它有紧密联系的另外一个关键词,就是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会计的管理作用,与它作用发挥所处的大环境,是必须同时考虑的。下面我想从三个层次谈一些自己的基本看法,第一个层次是关于诚信的认识,第二层次是关于法治的认识,第三再谈谈自己理解的现在特别要提到的工作要领。

首先,第一个层次,刚才主持人已经在问题导向下点出了各位想必也心知肚明的全球范围内会计方面诚信和非诚信的对比。我在上个世纪80年代读研究生的时候,就知道世界上当时有著名的“六大”,但后来怎么演变成“四大”呢?就是这种赫赫有名的大牌会计师事务所,也有在诚信问题上翻车的案例。四大中,新近又有了一个在中国,我们大家也都受到一定震撼的不良案例,它其中之一又因为恒大事件出现了明显违背诚信原则的不良状态,已经有管理当局罚款等处置。在此之前,我们就还已经承认,在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一系列进步与成绩的同时,又在普遍的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确实出现了高发的做假账现象。有的专业人士说,会计不做假账这不是常识吗?但实际生活中,违背常识的事情应该讲还表现得层出不穷。所以,刚才江院长已经提到,朱镕基同志担任国务院领导期间,下决心借鉴国际经验,针对中国国情,要以公共资源来设立几家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这几家我都去过,参加过那里的交流活动。镕基同志是打破了他“约法三章”的"不题词",欣然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词,就是四个字:“不做假账”。后来北京会计学院的题词,镕基同志进一步把它发展为16个字:“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那时候我国的会计准则已经正式出台。在这方面我的理解,不做假账,讲的是一种"德治"取向下应该积极引导和培育的会计专业精神,它是属于道德的自律自爱、敬业的自持自守。这个“德治”,对于社会来说,应该讲是非常重要的--中国过去的古老文明里非常推崇“德”,通常判断一个人或判断一个主体,对他的德的评价是第一位的。当然我们希望德才兼备,但往往这个“德”和“才”并没有匹配好,如果从“六大”到“四大”我前面所说的案例来看,也正是存在着这样的矛盾问题。所以,在“德治”的方面,要持续地引导努力,使这样一种专业自律诚信精神能够促进经济学上所说的交易费用的降低。它是社会生活走向规范、走向总体来说健康状态的一种内生的、起到润滑剂作用的正面积极因素。

当然接着就要讲第二个层次。只讲“德治”、只讲“诚信”还不够,还必须进一步推到法治化。这个"法治"的概念,是和德治有明显区别、但两者要相辅相成地对于社会形成正面影响作用的。大家都知道法治体现为一套规则体系的约束作用,而且这个规则体系它是硬约束。这种硬约束在市场经济来说,人们都普遍认同,必须施加到整个经济社会生活中间。我们现在基本国策的表述里,就有“全面依法治国”,这个全面依法治国当然要覆盖我们的会计专业领域。但是我愿意首先强调,关于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会计专业人士首先要站在高位上,看到中央现在说的统一大市场建设里它的一整套原则体系——理解了这套原则体系再落到我们财务会计工作领域里的专业化具体准则上。要把这些从宏观到我们具体的微观工作层面打通。

关于健全法律法规,打造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或者文件表述的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我愿意特别强调一下:在若干年前,中央决策层下决心从上海开始,建立自贸区(上海自贸区是打头的,而且要求可复制),那时候就特别强调了构建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一套原则体系,这个原则体系第一句话的表述,是企业应得到“准入前国民待遇”而面对“负面清单”管理——所有的市场主体无论是内资、外资、国资、民资,它们在还没有取得正式的法人身份的时候,即还没有进入市场、准入的这些具体的程序没走完之前,逻辑上就要承认,它天然地要得到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也就意味着,它进入市场以后,应该面对的是一个产权得到保护而“一碗水端平”式公平竞争的大环境。这个大环境里的“负面清单”,是说把禁止的事项列清楚以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只要不碰这个负面清单,那么“法无禁止即可为”,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企业可以在自己感受到法治化制度条件使产权得到保护、能够加入公平竞争的这种预期之下,形成一种长期主义的行为模式,也就是中央现在说的“耐心资本”的行为类型。从而企业去调动他自己所有的潜力和聪明才智,去努力做试错创新,于自负盈亏的大前提之下,敢于通过自己创造性的努力来扩大市场份额,追求自己投资的更高回报,形成自己作为企业人士人生价值的实现。这个机制是非常重要的。说起这个负面清单管理,我印象很深,一开始上海建自贸区的时候,把所有红头文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合在一起,据说有三千多项禁止事项,显然那就得“清理文件柜”,对接到国际上几百年积淀下来的比较规范的商业文明规则体系,我们自己要把该取消的取消,该归并的归并,要让负面清单简洁化。走到现在,我们新近知道外资在制造业方面进入中国市场,已经是零负面清单,体现的正是这样一个取向。这个原则旁边,又有"政府自我革命"而反过来的“正面清单”,就是政府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依法治国要在政府的事权、财政的支出责任方面,形成全套的事权一览表和支出责任明细单。这些年一系列的文件是在努力来把这做实做细,将应有的内容全覆盖(当然,这还在财税深化改革的进程之中)。这个政府的正面清单,它后面还要“有权必有责”地配上“责任清单”,也就是要落实于十八大、十九大以后一直到现在,决策层强调的政府行为事前、事中、事后要有全套的绩效考评。有这种绩效考评,就必须要有打分、量化的结果,来对接对官员的问责制。我觉得这是一套非常好的原则体系,但是实话实说,从建立一上海自贸区开始一直到现在,已经有了“多轮复制”,但真正落实这套原则体系,仍然任重道远。

如果会计界的专业人士知道这个大环境里的导向,再落到我们自己怎样在对诚信方面有清晰认识的旁边,顺应国家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过程,把全面依法治国大环境上的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进,和我们自己的遵纪守法、自己在专业领域里的落实法治化,形成有机结合,我觉得这个命题就展开得更加全面和清楚了。那么也就必然遇到一个问题:我们的会计人员未必是专业知识不到位,但是他会受到各种其他因素的影响,于是他可能出现违背会计应有规则的那样一些扭曲行为。这方面我知道,比较直率地说,有一个在实际现实场景中间,会计专业人员对于自己上位的决策者,怎样处理相互之间认识不一致的问题。如果说在自己的专业工作岗位上,对领导的意图你认为和会计的规则、应该遵守的这样一些规范化原则有冲突的时候,可能对领导这方面的意图就是“顶得住就坐不住”,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怎样在可能的弹性空间里,又说服领导遵循规则,自己又尽可能不受到太大的压力和冲击,那显然不是每个事例上都能处理得达到意愿的。你自己毕竟上有老下有小,往往不得已你必须考虑自己的切身利益,那么可能做出让步,做出妥协,有时候就过了界,自己就掺和在里面了。这些事情,我只说了观察中的一个视角,还有更复杂的情况,但确实是实际生活中间的挑战。怎么样把德治和法治结合好,再落到我们每一个具体的、微观的会计岗位上的工作中,这是一个我们必须持续发力,使它得到优化推进的进步过程。

再往下第三个层次,我简单说一下自己的观察:按照我们会议的主题,进一步落到工作要领上,现在我们是不是至少应提到这么几点:

第一,是在进一步推进“新的两步走”现代化战略的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强化高质量发展财会工作、提高相关会计工作质量自觉的思想意识。思想的再解放,在实际生活中涉及针对现实问题,经常遇到的是难题。我们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遵循实事求是的方针与逻辑,必须是既有创新,又有规范而清晰的约束,处理好怎样既在创新突破中间去求规范,又以必要的规范动态优化来服务于可持续创新发展这样一对矛盾。这样的高水平财会工作的质量,是需要我们的会计专业人员参与到整体的配套改革和创新体系过程中间的,它必然涉及制度的创新,科技的创新,管理的创新,思想观念的创新四方面的结合。对这样高质量财务会计工作水平的追求,当然是从诚信说到法治,再落到我们工作上必须提到的既遵守规范,又要能动地与时俱进促使规范优化的重要的要领。

第二,我们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需重视以自己的专业定位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财务会计涉及的资源配置、我们所处企业和机构的整体管理运行,需要有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多重监督。大到一个政府工作体系也是这个道理,比如财政部门自己内部有内部监察体系,外部有国家审计体系,实际上还得接受公众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即多重监督;我们会计的功能作用的发挥,也要融合到这样一个多重监督的优化组合之中。在具体的监督事项上,还应有思维框架的升级,比如要以专业水平的提升,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绿色会计核算等等这些概念,已经在不断地为人们所探讨。

所以,这就要再进一步说到第三点,工作要领中的与时俱进。在我们会议的信息里已经涉及的,就是现在中央明确地说,大数据时代的数据,已经成为生产要素。有关部门现在正努力不断推出文件,指导着所称的“数据资产入表”。这对于我们会计专业人士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要紧密跟踪政府管理部门给出的信息和已经在一波一波逐步推出的相关文件。我知道国家数据局在发改委里面,他们这一段时间来说没日没夜在贯彻领导意图,准备一系列的文件,要让这些文件能够出台来指导具体的包括财务会计的相关工作。作为数据生产要素,必须确权,那么确权就还必须量化评估,对接到后面的操作,又涉及到它作为要素相关的收入分配,涉及到它交易的规范化,等等。实际上这一套,我认为就是服务于现在所说的“新质生产力”里科技、数据,也包括我们的制度创新,在“全要素生产率”概念之下的新旧动能转换式创新。广义理解的全要素生产率,是在传统要素--资本、劳动、自然资源旁边,有更多兴起的、更活跃的产生乘数放大效应的要素,数据要素就是其中之一。所以,我们必须顺应这个形势,要在努力学习和跟踪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的同时,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总结经验,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来丰富一开始可能比较粗线条的文件所给出的那些规则,共同致力于动态优化这些规则。这是一个我们必然要加入的进步过程。

当然还有一个由此延伸的认识,就是现在我们都知道信息革命推到的最前沿概念是“人工智能+”,我们会计工作领域里,我观察也必须特别注重开发运用智能化手段。这个人工智能+,到我们具体的专业岗位上,也对应着所谓“数实融合”的概念——数字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数字化,其中的专业工作,当然要数字化,这是回避不了的一个时代命题。我觉得这也是我们的工作要领里必须特别注重的一点。

这些挂一漏万,是一些自己不成熟的看法,汇报出来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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