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式现代化,当以民生为“大”。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民生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生领域的实践样态,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科学定位,具有理性节制、稳健可控、包容贵柔的内在特质,并以满足人民需要为着力点,呈现出与社会生活深度融合的实践优势,集中彰显了民主领导的先进性特色、民主主体的人民性特色、民主过程的完整性特色和民主形态的统合性特色。在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民生民主发挥着涵育现代民主意识、提高民主能力素养、拓展民主实践场域和健全民主体系机制等核心功能。以民生民主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应寻绎制定民生民主可操作性方案,持续推进民生民主全过程深化,稳步推动民生民主制度化发展,加速实现民生民主数智化升级。民生民主不仅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民生领域的细化与落实,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发展的恰适路径与实践样态,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高度重视民生民主的先行价值与示范效应。
【关键词】民生民主;民生政治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为中心;民生民主制度化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民主好不好,民生最重要。推进民生与民主一体化建设,展现出中国人民民主实践的鲜明民生特色。“中国共产党将发展民生作为衡量政治制度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标准”,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新时代人民民主升级进阶的新形态,蕴含“以民生促民主与以民主保民生”,进而实现“民主民生共促和谐发展”的“民生逻辑”,是一种以美好生活为导向的优质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当以民生为“大”。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作为民生建设与民主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的民主新类型、新形态、新路径,“民生民主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党和政府公共决策的直接指向,人民群众通过协商、沟通等合法、有序的参与方式共同商议决定民生福祉发展目标、模式和策略的民主政治活动”。民生民主不仅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民生领域的细化与落实,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发展的恰适路径与实践样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高度重视民生民主的先行价值与示范效应。
一、民生民主集中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
民生民主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科学定位”,具有理性节制、稳健可控、包容贵柔的内在特质,并以满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为着力点,呈现出与社会生活深度融合的实践优势。民生民主“不仅体现为民主建设的渐进性和现实性,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为要将民主建设与民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追求民主化的民生绩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生存发展的辩证统一,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
(一)先进性:民生民主的领导特色
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中,中国共产党发挥着方向指导、秩序保障、实践示范、制度供给等功能,其优秀政党的特质与品格蕴含发展民生民主的使命价值。民生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样态,集中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性特色。
第一,民生民主彰显中国共产党作为先锋队的性质。社会中心力量“从士大夫到近代军队,再由近代军队到政党”的转换,决定了中国民主的实现与发展须由先进且强大的组织化力量主导推动,而领导人民构建现代国家与推进人民民主的历史重担最终落到中国共产党的身上。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身份先锋化要求、无产阶级革命自觉性等为先锋特质,发展先锋队理论,塑造先锋队组织,增强先锋队力量,践行先锋队使命,团结带领人民发动以政治革命、经济革命和社会革命为一体的复合型革命,推翻了旧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新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完成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跳出了君主官僚政治和军阀割据政治的窠臼。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来加强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促进民生与民主相互交融、相互渗透,形成民生民主。民生民主作为内生于人民国家和人民民主的新型现代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立足国情、自主探索的民主路径,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政治发展的先进性特色。
第二,民生民主彰显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政党的特质。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是民生民主的缔造者。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反帝反封建,推翻“三座大山”,带领中国走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泥沼,挽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民生民主的发展奠定了根本性前提。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面对“百废待兴”的情势,有序恢复国民经济,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改造,积极回应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了民生民主的实践基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全力推进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加快了民生民主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予以推进,民生民主成为普遍性的民主实践。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与社会和谐之本,民生民主作为实现人民幸福与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由之路,有利于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智慧和使命责任。
第三,民生民主彰显中国共产党作为服务型政党的特性。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型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最直接体现是为民造福,而民生民主是造福于民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民生民主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吃穿住用行”与“生长病老死”等民生事项,着力于解决好人民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民生政策的标准和尺度,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作为民主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循着生存兜底-基本保障-发展改善-全面普惠的递进路径逐步推动民生制度建设和民生政治参与,补齐民生短板,稳步解决和缓解人民群众就业难、住房难、育儿难、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等民生难题,推进落实“民生七有”,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生民主扎根人民生活,拓展了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路径,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服务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人民性:民生民主的主体特色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生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拓展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广泛性,集中彰显了民生民主主体的人民性特色。
第一,民生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性是人民国家、人民民主、人民治理的底色。“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利益既是中国共产党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运行的根基,也是推进民生民主所坚守和秉持的最高原则。民生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观,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不断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最基础、最基本、最本质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关心人民群众安危冷暖,千方百计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实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与“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的逻辑统合与实践转换,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实现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践行落实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共同体理念,持续维护和增进人民利益。得民心、顺民意、厚民生、行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根本价值理念和制度选择。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生领域的实践样态,民生民主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好日子。
第二,民生民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民主不是无条件的绝对律令与教条,民主实践主体亦非抽象的、孤立的人,而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即个体性的自主存在与集合性的社会存在的统一体。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人民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民主,其实践主体是个体性存在与社会性存在有机统一的人民。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样态,民生民主“既能为人的个性发展提供保障,也能为增进全体人民的福祉提供动力和资源”。一方面,与个人本位的自由主义民主不同,民生民主拒斥将民主绝对化、教条化、工具化、简单化、武器化的民主自反行为,汲取西方“个人本位”民主精英化、民粹化、反智化、虚幻化的异化和劣质化教训,规避资本逻辑支配下极端个人主义引致的所谓民主过剩、民主泛滥与民主失序等问题;另一方面,与历史上将“人民”极端化的“大民主”不同,民生民主注重平衡个体之间、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将民主建设与个人自由发展、人民共享发展、社会持续发展、国家高效治理有机结合。相较于罔顾代价、激进动员、诉诸对抗、动荡失序的“大民主”以及选举至上、精英垄断、民粹运动、反智主义混杂交错的“选主”“代主”,民生民主以人民性为价值内核,动态化解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内在张力,有效兼顾个体自主与人民当家作主,推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与人民整体利益的协同共进。
第三,民生民主拓展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广泛性。“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参与式民主理论认为,“一个国家民主与否,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不是享有广泛参与权”。民生民主作为中国式民主内生的民生政治参与样态,其行使主体的人民性决定了人民参与的广泛性。首先,民生民主是面向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实践,即人民均可通过民生政治参与依法享受和践行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就事关民生利益的各类议题展开民主实践;其次,民生民主的实践主体范围具有时代发展性,相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将人民范围限定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而言,在新时代,“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均属于人民范畴,民生民主实践涵盖的主体更为广泛;最后,民生民主参与主体的条件限制相较于民主选举政治参与更为宽松,其作为一种贴近日常生活、充满烟火气的民主形式,更有利于活跃民主参与氛围和激发民主参与动力,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表达意见、建言献策,形成民主治理的“磁吸结构”。
(三)完整性:民生民主的过程特色
民主过程的完整性是民主领导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民主主体人民性的实践表征。民生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样态,在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中体现出民主过程的完整性特色。
第一,民生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保障。从民生民主的民主向度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支撑民生民主运作的“核心制度群”,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构成支撑民生民主运作的“保障制度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构成支撑民生民主运作的“基础制度群”。“核心制度群”“保障制度群”“基础制度群”为民生民主的顺畅有效运行提供了完整的制度程序保障。从民生民主的民生向度来看,党和国家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制度程序,持续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并着力优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优抚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为增进民生福祉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供坚实、完整的制度支撑。从民生民主的制度体系来看,“新时代民生建设内涵的广泛性特征和社会主义平等属性所规定的历史逻辑和实践策略,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高度契合性”,民生制度体系与民主制度体系在民生民主实践中有机衔接、相互增能,不断厚植民生民主发展的制度根基,有利于稳步、持续地促进民生治理效能与民主治理效能的协同提升。
第二,民生民主呈现完整的参与实践特征。在民生民主的运作过程中,人民可以依法经由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环节,全过程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众多民生事务,借助于识别民生需求、汇聚整合民意、议题协商共建、事项监督执行和结果跟踪反馈等基本程序为民生建设提供循环优化的路径。首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依托,构建创新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工作室等常态化平台,基于选票产生的人大代表及其制度化履职平台对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偏好进行多渠道收集、条理化汇总和系统化整合,并通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赋予民生政策议题以合法效力,将民生建设事务纳入法律规范层面,促进民生治理的法治化;其次,通过民主协商推动解决事关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为多元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商量讨论、交流沟通、建言献策、凝聚共识的制度渠道和议事平台,并通过民主协商的民情疏通功能、民智集成功能、民心整合功能找寻民意的“最大公约数”,促进民生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再次,通过民主决策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基于开放式决策逐渐消除民生政策中可能的“权力寻租”或“暗箱操作”,纠正一些地方官员“代民作主”和“拍脑袋决策”的失范行为,促进民生政策制定的透明化、合理化;最后,通过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在民生工程中的主体地位,在民生事项执行过程中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及时反馈和整治民生政策的选择性执行、应付性执行和运动式执行等偏离行为,在“问绩于民”中使政府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确保民生治理的长效化。
(四)统合性:民生民主的形态特色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体现了民主领导先进性、主体人民性、过程完整性,也体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的品质。民生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样态,集中彰显出民主形态的统合性特色。
第一,民生民主蕴含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相辅相成的统合品质。首先,民生民主过程创生民主治理成果。民生民主的制度运行过程就是人民在民生政治参与中真实有效地进行民生事务治理,不断涵养和激活民主意识,锻炼民主能力素养,完善民主治理成果,提升民生治理效能。人民的全过程政治参与创生了真正属于人民的成果民主。其次,民生民主的成果民主生成于过程民主之中。成果民主是生成的,而非既成的,成果民主源于过程民主,不存在无过程民主的成果民主。选举成果、协商成果、决策成果、管理成果、监督成果必然创生于选举过程、协商过程、决策过程、管理过程和监督过程,必然创生于人民参与、享受、践行民生民主的过程。最后,成果民主与过程民主相辅相成,并内在统一于民生民主实践之中。民生民主极具参与感、效能感的民主过程创生着可预期、有保障的民生治理成果,民生治理成果又反过来持续推动着过程民主的顺畅有效运作。民生民主的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始终相依相连、前后相衔、互促共进。
第二,民生民主具有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互相强化的统合特征。首先,在民生民主运作中,程序民主构成实质民主的基本条件。程序既是民主据以运行的规范,也是民主实现目标的保障。民生民主作为接地气、常态化的民主实践样态,它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价值、理念、目标与支撑民主运作的实体程序相结合,借由程序民主为实现民生的实质改善创制条件、路径、资源,在程序民主中抵达实质民主。其次,在民生民主运作中,实质民主构成程序民主的目标指向。民生民主不搞抽象化的民主形式主义,民生建设的实质规定着民主运作的程序。民生民主承载着民生建设的价值取向,目的在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为民造福中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新境界。最后,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互相强化并内在统一于民生民主实践中。民生民主在实践运作中以制度化、法治化、数智化的程序民主建设为实质民主提供制度规范和程序保障,而实质民主则通过规划愿景、指明方向、供给动力来促进程序民主的规则优化、方法改进、手段更新。
第三,民生民主展现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得益彰的统合情境。在民生民主运作中,首先,将直接民主作为间接民主的基础。直接民主不仅体现为人民群众可以躬身实践,直接参与民生事务的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环节,而且体现为在县、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则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此外,人民群众的民生诉求可依托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方式直接表达,这为间接民主奠定了基础。其次,以间接民主渗透和体现直接民主。民主治理涉及多主体、多层级、多领域,日益扩大的民主规模与治理负荷决定了民生民主需以委托-代理机制、代表-监督机制等间接民主方式提升民主组织动员效率,节约发展运行成本,但这并非要以间接民主取代直接民主,相反,正是要在间接民主中充分渗透和体现着直接民主。民生民主作为贴近大众的日常民主形式,能够通过议事厅、论证会等丰富多样的民主参与途径扩大直接民主,依靠数字技术将直接民主的积极因素贯彻到间接民主的全过程中。最后,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互促进并内在统一于民生民主实践中。直接民主鼓励人民群众依法平等地直接参与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事务,表达诉求、建言献策;间接民主则通过统合民意、吸纳民智,并基于信任-代表-监督机制提高治理效能,二者融合渗透、相得益彰,有机统一于民生民主实践中。
第四,民生民主遵循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有机融通的综合逻辑。首先,民生民主反映人民意志,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具有高度融通性。民生民主集中反映和整合人民对民生需求与民主需求的意志,使之经由法律、制度、政策等形式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方向予以保障和落实。其次,事关民生的法律、制度、政策作为国家意志的基本表达形式,构成人民意志的根本保障。推进对民生问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可以“将现今民生问题立法体系整合的零散性、部类分布的非均衡性、典则构型的不完整性以及覆盖事域的模糊性一揽子予以解决”,健全完善民生领域的法律保障体系。民生保障制度与社会政策的体系完整性和结构合理性持续提升,推动民生制度政策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国家意志以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合力效应不断夯实人民意志实现的规范基础。最后,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融通转化并内在统一于民生民主实践中。在民生民主运作中,人民意志随着社会发展情势动态变化,国家意志随之进行适应性调整和进阶性发展,并通过更新、优化和完善民生领域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为民生民主更好地反映和促成人民意志提供保障,真正实现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
二、民生民主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核心功能
民生民主不仅彰显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还在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涵育现代民主意识、提高民主能力素养、拓展民主实践场域和健全民主体系机制等核心功能。
(一)涵育现代民主意识的功能
民主意识对民主发展具有深层规制作用,民主发展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民主思想的启蒙史。现代民主尚是人类未竟之事业,民主发展依然任重道远。当前,世界各国对民主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基本达成共识,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既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又承载了全人类对民主的共同追求。中国民主未来要实现深化发展,在思想文化层面须克服以下桎梏:一是民生、民本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民主发展提供了丰厚资源,但“权力本位”“关系文化”“潜规则意识”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民主的健康发展;二是西方式民主文化的传播扩散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本土民主思想启蒙,扩大了政治参与领域和范围,但由于西方式民主文化自身良莠不齐且内嵌于西方中心意识形态,决定了其启蒙、示范作用的有限性和浅层性,因此我国需要自主探索契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且具有先行示范效应的现代民主意识培育方案;三是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思想及中国化时代化发展促进了中国现代民主思想的理论启蒙与实践发展,但由于民主发展的时空压缩与现实囿限,其深度的实践启蒙还需继续推进。
民生民主具有涵育现代民主意识的功能,可以在有序推动扩大民生政治参与中深度促进现代民主思想启蒙,强化和厚植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所需的现代民主意识,其功能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激活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民生民主涵盖的民生事务关涉人的基本生存和全面发展,议题内容具有多层次、跨领域特征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能够调动人民群众学习、认知法定权利与义务的积极性、自主性,激活和涵养人民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促使人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提高政治认同感和效能感,为实现美好生活不断奋斗。二是有利于培育人民群众的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民生民主作为常态运作的生活政治,其制度规则和程序面向基层一线、贴近生活场景,易于被接受和理解,培养了人民群众按法律、制度、政策表达意愿和处理事务的行为习惯,提高了民主运作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让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三是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民生民主以其利益属性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以其生活属性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参与,以其责任属性呼唤人民群众严肃参与,展现出参与主体多样性、范围广泛性、议题丰富性和时间持续性等优势,能够培育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治理主体意识,让人民成为决策的主体,通过“还权于民”破除被人代理格式化的窠臼,在平等、有序、互动的参与实践中培养人民群众的现代政治人格,增强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公共精神。作为一种包容贵柔的民主路径,民生民主实践中涵育生成的现代民主意识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康发展、持续推进的深层动力。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民生民主通过思想启蒙和政治参与不断涵育强化适配性的现代民主意识,并以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力、推动力。
(二)提高民主能力素养的功能
民主能力是民主实践的基本要件,提高民主能力素养是民主发展进阶的内在要求。缺乏能力素养支撑,民主将沦为空洞虚幻之物,蜕化为缺失内容的空壳。从西方境况来看,精英民主能力的垄断式发展与大众民主能力的劣质化蜕变形成鲜明对比,“除了投票选举,人民被排除在整个政治系统之外,参与政治实践的缺失带来的是自身民主分辨力与表达力的下滑,广大人民群众既无法准确分辨自身利益构成又无法科学地进行政治表达”,因而西方式民主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弱化、劣化的问题。与之不同的是,中国在民主发展中不仅致力于以强大的国家能力护持良好的民主制度,不断提升强制能力、认证能力、汲取能力、濡化能力、规管能力、统领能力、再分配能力、吸纳与整合能力和调适能力,而且稳步提升党员民主素质,培育人民群众的民主能力素养,为民主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能力支撑。在时空压缩条件下,由于中国民主起步时间略晚,而现代化要求快速增强国家能力并规约着人民群众民主能力素养的培育节奏与路径,因此人民群众的民主能力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目标要求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和现实发展需求。随着国家基础性能力的平衡动态增进,强化人民群众的民主能力素养培育已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当务之急。以务实的理性思考中国现阶段人民群众民主能力素养的培育,既不能模仿照搬西方竞争性政治选举,也不能借由全面铺开的一揽子计划毕其功于一役,发展民生民主是稳步增强人民群众民主能力的择优路径。
民生民主具有提高民主能力素养的功能,可以在民生政治参与中持续锻炼和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能力素养,巩固和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能力根基。具体而言,一是民生民主以其泛在性、高频次、常态化、日常性等特征区别于低频次、非常态、具有竞选资金要求的西方竞争性政治选举,人民群众可以在民生民主实践中围绕丰富多样的民生议题进行认知素养、表达素养、参与素养和合作素养等方面的锻炼提高,协同提升表决能力、协商能力、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监督能力。二是民生民主是党政机构与人民群众互动协作的最核心内容与最基本界面,在回应人民群众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和实现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党政机构提高了体察民情、聚合民心、采集民意、吸纳民智和服务民需等专业素养,增强了民主政治的体制吸纳、制度整合、话语塑造和政策执行等方面的能力,并在与人民群众的调适性互动中优化了体现人民意志和改善保障人民权益的能力,有利于更好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三是在民生民主运作中,实现民生利益公平分配、民生制度有效执行、民生对象精准识别和矛盾冲突科学疏解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国家认证能力、濡化能力、规管能力、统领能力和再分配能力等基础性能力得以塑造和生成的过程。民生民主不仅能够直接而显著地促进人民群众民主能力素养的培育、锻炼和提高,而且能够持续有效地推动党政部门服务能力和专业能力的优化改进,塑造和生成国家基础性能力,以优质的能力素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拓展民主实践场域的功能
民主是基于特定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而在上层建筑上的一种表现,不是抽象玄奥的概念,因此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还需要在一定场域中予以发展运行。在民生民主实践中,党和国家一贯致力于将民主理念融入民生实践,积极践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民生建设原则,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良性循环,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工程,民生建设呈现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从多到好、从好到优的发展轨迹。民生建设场域为人民民主价值理念的落实提供了实践场域,民生民主发展稳步进阶。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教育、就业、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居住条件、生态环境、精神文化生活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多期待和更好愿景。为了创造美好生活,实现人口规模巨大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就必然需要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凝心聚力的强大功能,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融贯和落实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因为民主本身就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内容之一,美好生活的本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可见,更高形态的民主以更宽广的场域为运行载体,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理应融贯于人民生活的社会空间,并以民生民主拓展其实践场域。
民生民主具有拓展民主实践场域的功能,不仅可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民生领域细化落实,而且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拓展和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实践场域。具体而言,一是民生民主所涉及的民生事务广泛分布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各领域,其中,“可操作、有抓手的民生实务包含了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社会保障、扶贫脱贫等七件大事”,以此为代表的民生实务既是民生民主发展的主要抓手,也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关键领域,更是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场域拓展的切入点和问题域。二是民生民主以其根植于基层社会、运行成本低、操作性强、易于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先行探索优势,不仅可以在民生次级领域经由政策试点形成可供制度化推广的民主样本,对其他民生领域的民主实践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深化和拓展民生民主实践场域,而且有利于降低民主发展的试错成本,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生建设之外的领域累积社会资本和拓展发展空间。三是由于民生民主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常常是民主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较为前沿的地带,因此民生民主在数字网络空间的发展既形成了民生民主发展的新形态、新场域,也为发展数字全过程人民民主打开了新局面,形成了数实相容的新型民主情境,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场域。
(四)健全民主体系机制的功能
作为民主运行变化的因果模式,机制在民主要素现实化、具体化、联动化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保障民主顺畅运作的关键要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中,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呈现出整体性提升、系统性完善、协同性优化的发展趋势,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运行提供了更为成熟定型、更加有效运作的制度支撑。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从人民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标升级和进行式展开,不仅要求以“全过程”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还要求不断构建和优化民主运行的体系机制,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内蕴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要求落到实处。现实地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分领域、分层级、分序列推进的过程,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序列的多样化组合对民主体系机制影响截然不同。民生民主符合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化收益的原则定位,有利于推进民主体系机制的发展和完善。
民生民主具有健全民主体系机制的功能,可以在真实、广泛、有用的民生政治参与中形塑顺畅有效运作的民主机制,健全和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体系机制。具体而言,一是民生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民生领域中的现实化、具体化形态,将“人民性”“全过程”的民主要求与民生建设相结合,在民生与民主的要素联动作用中生成新的价值引领机制、联动协调机制、吸纳统合机制、组织动员机制、环节贯通机制和技术支撑机制等民主机制,丰富和充实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运行的体系机制;二是民生民主以实现人民群众的民生权益为价值目标,构建和优化民生利益表达汇聚、民生议题筛选引导、民生工程执行监督、民生政策效应反馈和民生决策责任追究等机制,鼓励和动员人民群众在治理型参与中围绕民生议题表达利益诉求、达成民意共识、产生公共意志和增进民主绩效,通过民生民主机制的累积性、多样化发展延伸和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系机制;三是民生民主可以发挥领域广泛覆盖性、层级基层面向性、序列推进优先性的特有优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民生议题,在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环节展开先行探索,以民生民主的政策试验、顶层设计和学习扩散等机制为其他民主类型与路径探索提供机制经验与理论资源,产生外溢效应。
三、民生民主深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路径选择
以民生民主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发展,应紧扣民生领域绘制民主发展路线图,为民主宏观图景的细化落实寻绎制订可操作性方案,持续推进民生民主全过程深化,稳步推动民生民主制度化发展,加速实现民生民主数智化升级。
(一)寻绎制订民生民主可操作性方案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价值性命题、解释性命题,更是实践性命题、操作性命题,“找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可操作、可实践的领域和可复制的方案,才能使民主的价值性命题和解释性命题得到现实性的体现”。确定并实现民主宏观图景,其可操作性方案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命题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民生命题有机联动,在民生与民主一体化建设中深化民生民主实践,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迈上新台阶。这一互动逻辑是:美好生活的人民性,全方位、高品质导向牵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开拓民主政治空间,促进资源和机会公平分配,推动民主权利平衡发展,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能有效维持人民美好生活和共同富裕的稳定性、全民性、全面性,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稳步、持续地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第二,以民生制度与民主制度的有机融合为关键环节,把民生建设与民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作为实践切口和发展牵引,秉持民主法治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分配制度、就业优先政策、社会保障体系和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并以为民造福的使命责任引领优化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民生事务,率先在重点民生领域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保障和推进“民生七有”作为发展民生民主关键抓手,将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居民医疗负担、住房保障、公共安全等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民生民主发展的基本着力点,遵循由小到大、先易后难的循序渐进原则,科学规划民生民主的发展布局和增量路径,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政策蓝图的具体落实勾勒行动路线图。
第三,以基层民主场域为重点推进民生民主协同化发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基层,“对于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改善、社会治安、人居环境等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切近的具体民生议题,以及在民生领域需要相对倾斜的妇幼、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都要放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中加以关怀”,在不同民生领域、不同保障层次推进民生民主协同化发展。与此同时,还要更好地发挥民生民主的示范带动效应,紧扣底线民生需求、基本民生需求、品质民生需求,打造民生民主的最佳实践地、实践高地,以民生民主高质量发展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涵育现代民主意识、提高民主能力素养、拓展民主实践场域、健全民主体系机制的功能,促进民生民主路径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多元路径的统筹衔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基层、全面展开、优质发展。
(二)持续推进民生民主全过程深化
民生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生领域的“缩影”,需要不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应在紧扣民生领域绘制民主路线图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民生民主的全过程深化。
第一,推进民生民主的全链条运行。具体而言,通过深度酝酿的民主选举与党组织的培养式选拔有机结合,甄选出真正代表人民民生利益、整合人民民生意愿、回应人民民生诉求的成员,以民主选举将民生与民心统一于中国式信任-代表-监督制之中;通过充分沟通的民主协商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民意诉求与优化民生治理效能的人民群众智慧融入民主运作过程,提升民生治理的公共性和有效性;通过广泛磋商的民主决策将人民的民生政治参与活力与动力转换为民生决策创意、民生决策规划、民生决策合法的实践动能与效能,提高民生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民生利益的最大化实现;通过互动相辅的民主管理切实将人民的主体地位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实践中,在民生建设与社会治理开展过程中充分尊重、严格践行人民意志,促进公共精神的有效提升;通过汇集民力的民主监督贯彻落实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等法定权利,防范纠正民生法律、政策、制度的执行偏离行为,在公共权力的积极行使与有效制约中实现民生利益的规范分配与有效生产。
第二,推进民生民主的全方位参与。民生民主是民生利益相关者全方位参与的民主,在民生政治参与中保证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与参与方式的多样性是全方位参与的内在要求。因此,应遵循民生政治参与合法性、适度性、有序性、理性化的内在逻辑,强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等党政机关的组织引导和动员功能;以民生权益激发和调动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其民主知识和技能,培育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等现代民主意识;以“由民作主”的主体性复归逐渐消解“代民作主”的官本位理念、家长式作风,营造依法参与、平等参与、公平参与所需的社会生态环境,通过厘清参与主体的法定资格、完善参与过程的规范程序、畅通参与进出的多元渠道和丰富参与有效的多种方式,扩大实质性民生政治参与;以积极参与、真实参与、广泛参与和持续参与,克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参与理念消极化、民主过程悬浮化、弱势主体边缘化和参与渠道单一化等问题,使人民群众在全方位参与中办好民生好事、办实民生实事、办妥民生难事,增强民生获得感和政治效能感。
第三,推进民生民主的全覆盖发展。民生民主不仅是全链条闭环运作的民主,而且在范围上超越了西方局限于竞争性政治选举环节的一次性消费式民主。民生民主作为涵括所有民生领域的全覆盖民主,内在地要求围绕重点民生领域稳步拓展民生民主实践范围的边界。民生内容处于动态调整、持续变迁之中,不仅要在科教文卫体、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交通出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基本民生领域深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民生民主全力推进基本民生服务提质增效,而且要将民生民主实践范围的边界延伸到社会就业、乡村振兴、老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能源安全、大中城市住房保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和公共信息等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的民生服务领域,以民生民主拓新升级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化发展。
(三)稳步推动民生民主制度化发展
制度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在民主发展中起到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发挥制度的力量,稳步推动民生民主制度化发展,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不断完善民生民主的制度化要素,促进民生民主制度认同内化、执行生效、优化进阶的持续发展。制度由文化-认知性要素、规范性要素、规制性要素等构成,三大基础要素分别以文化支持、道德支配、法律强制为合法性基础,并导向建构型制度化、契约型制度化和规制型制度化。“一项制度之创建,必先有创建这项制度之意识与精神”。首先,民生民主的制度化发展要把民为邦本、养民利民的传统优秀民本文化、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文化以及为民造福、执政为民的中国特色民生文化熔铸于民生民主制度之中,完善民生民主制度的文化认知要素;其次,民生民主的制度化发展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所蕴含的人民价值观和过程性规范深入落实到民生建设制度程序之中,形成具体的、可操作的民生政治参与规范和实体性程序,完善民生民主制度的规范化要素;最后,民生民主的制度化发展要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立法联系点促进民生立法的作用,健全和优化民生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加强民生民主制度权威的法治保障,以法治化规定巩固和增进民生民主制度载体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完善民生民主制度的规制性要素。此外,还要以恰适的情境化机制、科学的决策行为机制和顺势而为的行动生成机制将民生民主制度化要素予以落实,提升民生民主制度化发展效能,形成制度化要素与制度化成果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第二,稳步提升民生民主的制度化运作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在低制度化的民主运作情境中,一是一些地方违规出台的“土政策”“小政策”,导致旨在扶弱济贫的民生项目如低保项目往往“被权力异化成送人情、维稳、炫耀性寻租以及基层治理的手段”,弱势群体的民生利益得不到保障;二是基层社会中曾一度流行的潜规则“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甚至形成对正式制度的替代效应和挤出效应,致使民生制度执行运转出现粗放低效、悬置空转、偏差失准等现象,动摇和偏离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预期目标;三是受制于官本位思想、运动式治理、选择性执行等因素影响,在民主制度运作中还出现了指令式治理、程序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低效等现实阻梗。因此,在民生民主的在地化实践中,要坚持落实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原则,充分发挥“两会制”民主的制度优势,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蕴含的民主规范和正义观念贯穿于保障改善民生实践中,“建立或完善参与权利制度、参与程序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决策听证制度、社区议事制度及独立民调制度等”,以制度化的主体参与程序、过程监督程序、执行问责程序、效率审查程序、结果跟踪程序等保障和落实人民主体地位。在民生民主制度化运作中,亟待以“制度内民主式供给”来“发挥民主的民生绩效”,有效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速实现民生民主数智化升级
“在推动政治变化的过程中,科学和技术一直都起着关键的作用”。“从‘数豆豆’到电子投票,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民主参与的形式不断创新、渠道不断拓展”。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的突飞猛进,线上数字网络空间正构建起一个数实融合的民主实践新场域,北京、浙江、上海、广东等省(直辖市)率先推进民主数智化建设,“接诉即办”“直达民生”等平台推动民生民主迈上数智化发展新征程,进入提速关键期。
第一,丰富民生民主的数智化内涵。作为数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先行探索领域,数智民生民主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数智化背景下的处于开放、变化、形成状态中的民生政治形态。民生民主数智化升级是指通过“大智移云”等技术,对民生民主的价值、制度、技术等进行数字化改进和智能化提升。在价值维度,民生民主数智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坚持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权利思想、平等包容的数智民生理念以及广泛真实管用的数智民主取向;在制度维度,要树立长期主义和整体主义的制度发展调适观,在民生民主数智化转型升级中遵循技术与制度的互动逻辑,推进数智民生民主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化扩散,克服重复建设、内卷折腾、开发成本高企等问题;在技术维度,要以核心技术的创新研发和基础设施的覆盖扩散、均衡可及夯实数智民生民主的技术基础,并着力研发适用于民生民主发展的专门性、场景化数智技术及其配套应用程序。
第二,加快民生民主的数智化发展。首先,顺应民主平台化发展趋势,构建民生民主运作的数智化平台,借助于专用性数智化履职平台和共用性数智化协作平台实现纵向层级、横向部门的有效协同,驱动全链条程序要素、全方位主体要素、全覆盖客体要素的连接、联动、贯通,推进民生民主的全链条数智化升级、全方位数智化参与、全覆盖数智化运作;其次,以数智化技术赋能民生民主进一步延伸和升级,依托平台推动民生诉求表达、民生意愿整合、民生信息公开、民生政策执行和民生绩效考核等功能的数智化发展与集成化运作,形成民生议题线上生成、筛选、建议、协商、落实的数智化集成运作机制,优化提升民主动员效能、民主表达效能、民主决策效能和民主监督效能,尤其是“保证在民主的环节性、领域性、权利性、效用性上全面落实监督权利”;最后,将数智化技术和敏捷化理念相结合,推动民生民主的敏捷化运作,通过敏捷回应实现对民生需求的精准识别,基于敏捷协商实现对民生共识的有效汇聚,借助于敏捷决策实现对民生政策的科学制定,依靠敏捷监督实现对民生治理实践纠错纠偏的即时反馈,在数智赋能敏捷治理中提升民生民主发展绩效并改善民生政治参与体验。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发展民生民主理应曲突徙薪、未雨绸缪,抓住数智化发展先机,朝着数智民生民主不断迈进,通过技术迭代来保证合理且智慧的民生政策选择,提高民生民主运作的智慧性,开创数字时代人类民主政治的新范式。
张明军,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李天云,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行政论坛》202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