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新乔: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探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7 次 更新时间:2024-10-14 00:37

进入专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高质量发展   公有制经济  

平新乔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实现了重要突破,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公有制经济的引领作用等措施,展现了我国对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探索,旨在通过市场竞争来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和科技革命的加速推进,我国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构建一个更加高效、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支撑。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质量发展;公有制经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不仅系统总结了新时代以来我国改革开放的丰富实践与创新成果,还为下一阶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描绘了新的蓝图,并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提出了诸多新课题。其中,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成为一个核心议题。

擘画全面深化改革新蓝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深化

相较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阐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在表述方面展现出显著不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强调“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决定》未直接提及公有制主体地位,而是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强调要“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都有“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表述。而《决定》则进一步细化相关表述,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这意味着个人收入分配领域将作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其运作机制将分为两个环节:其一,市场对各类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评估;其二,根据贡献大小决定相应的报酬。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决定,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认识上保持了一致性。而表述上的差异实则反映了每一份决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不同侧重点。一系列侧重点的演变,不仅彰显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认识的不断深化与发展,更体现了我们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针对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建设所进行的新探索及取得的理论成果。

我们党高度重视精准把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概念,有两个重要会议比较深入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并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若党的会议聚焦于深化改革开放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则相关文件中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论述会相对简略。例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均未直接且明确地使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表述作为核心议题,这主要是因为两大会议承载的历史使命与重点任务各有侧重。党的十九大聚焦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战略部署与核心议题更多地围绕着如何确保这一目标如期实现,而在此过程中,虽然公有制经济依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但报告更侧重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宏观层面的战略考量。党的二十大则进一步明确了未来我国的发展蓝图,提出了两步走战略安排,旨在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并最终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阶段,虽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依然稳固,但报告的重点在于如何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全面振兴等路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可以说,“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原则虽未直接强调,但其精神实质已深刻融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过程之中。

综上所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论断是否在党的重大决策或者重大文件中明确写明,这取决于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所提出的具体目标。尽管《决定》中未直接提及以公有制为主体,但从我国资源配置全局来看,包括市场配置的资源与非市场配置的资源在内,公有制经济仍占据主体地位。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配置与运行的资源仅是全部资源的一部分,即经营性资源与资产。而大部分未进入市场配置的资源,如矿产、山川、河流、土地、天空及整个环境等,均属于全民所有,即公有制。即便不考虑已进入市场配置的资源与资产的属性,就资源所有权归属而言,公有制显然占据主体地位。而就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配置与运行的经营性资源与资产而言,其经营与配置亦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完成。《决定》确立了“六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这“六个坚持”实质上是对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四个坚持”基本原则的继承与发展,确保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

在研究或讨论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水平和效率时,往往不直接提及“以公有制为主体”,原因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产生与发展。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在于解决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平等竞争问题。若过分强调公有制的“预设”主体地位和“事先优先”,可能会与提升市场公平竞争性和配置效率的目标相悖。《决定》明确指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际上是在强调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竞争中性”原则和“事后优势”原则。

“竞争中性”意味着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应享有同等待遇,不应存在歧视,保持中立态度。“事后优势”则是对“事先优先”的反思与超越,后者强调身份优先和资源配置的优惠待遇;而前者则指公有制经济不享有先天的身份特权,通过市场竞争若确实展现出优势,则这些优势是通过平等竞争获得的。“事后优势”并未否认公有制经济成为主体地位的可能性,而是强调这一地位必须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来实现。《决定》强调,“营造更加公平、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旨在提升市场竞争的充分性与资源配置的效率。《决定》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款,但却将该条款的精神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此举可以说是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市场结构的重要战略调整,体现了对市场经济规律的深刻理解和尊重。

回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公有制经济始终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成为不可或缺的经济力量。这一过程中,如何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成为重要课题。提升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与公平性,要打破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的“事先优先”地位,实现真正的“竞争中性”。《决定》在阐述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强调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竞争与共同发展。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公有制经济作用的重新认识与定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局中,公有制经济仍是基础与主导,但其主体地位的体现应更多依赖于市场竞争中的实际表现,即“事后优势”。具体而言,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应集中在关键领域,如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公共服务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实现做强做优做大。这种转变要求我们在资源配置方面更加注重效率与公平,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广阔舞台上,公有制经济作为主体的原则及其衍生的“事先优先”情况,是我们坚守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体现,也是对改革开放初期非公有制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尚不规范这一历史现实的深刻回应。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这一安排确保了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稳定支撑与引领作用,具有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们逐渐认识到,这种“事先”设定的身份优先权,在资源配置的公平性维度面临挑战。具体而言,由于公有制经济被赋予了市场准入与资源获取的优先权,资金、信贷、外汇、原材料、土地、技术等关键生产要素往往优先流向国有企业,而民营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不仅容易抑制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市场竞争力,还可能催生“价格双轨制”现象,为“影子银行”等金融乱象提供温床,会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决定》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战略部署,旨在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开放、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这一变化,是改革开放实践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是理论认识与时俱进的生动体现。

需要强调的是,不再“事先”明确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对公有制经济的否定或削弱。相反,这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一次深刻重构。我们依然坚持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不动摇,但这一地位的实现方式将更加灵活多样,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措施,将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更高水平迈进。总之,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就是不断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持续创新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将迎来更加繁荣昌盛的明天。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路径

在经济全球化与数字化的浪潮中,我国经济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创新驱动发展,将助力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离不开公有制经济的坚实支撑。公有制经济以其独特的制度优势,确保了国家经济的安全稳定与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入剖析我国的宏观经济治理架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疑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子集。这一子集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深深植根于更为广阔的社会主义资源配置体系之中。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其次,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正经历一场深刻的转变,即不再一味强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推动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化。我们追求的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的内在功能与优势。简而言之,各种所有制经济在法律框架内平等地获取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并享受同等的法律保护,通过市场竞争的洗礼,各自展现出其独特的优势与活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最后,“事后优势”原则强调以市场竞争结果为导向,让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在这一原则下,公有制经济需要根据自身的竞争优势与市场需求,在特定的领域与环节中发挥引领作用。例如,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和关键领域,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等领域,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有企业凭借其独特的优势,有望通过市场竞争获得“事后”的优势地位,为国家的繁荣稳定贡献更大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公有制经济的做强做优做大,需要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来实现。这包括价格竞争、成本竞争、品牌竞争和研发竞争等多个维度,国有企业需要在这些方面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以适应市场变化与需求升级。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产业布局方面,公有制经济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调整与优化。这种调整不仅有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公有制为主体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原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更长远的未来都是必须坚持的;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资源配置体系的一部分,其构建应立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上;再次,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市场环境的公平性与竞争性;最后,应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是两个不同层次的任务,它们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和科技革命的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了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各种所有制经济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国政府网,2024年7月21日。

(2)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

(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网,2013年11月15日。

(5)《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网,2019年11月5日。

 

(来源:《人民论坛》2024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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