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昱辉 付英伦: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国家治理理论中国化探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47 次 更新时间:2023-09-06 08:40

进入专题: 国家治理   国家治理现代化  

刘昱辉   付英伦  

内容提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深刻阐释了国家的本质、职能及发展规律,为如何科学把握国家治理的本质和功能提供了基本遵循。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理论经历了一个系统的中国化历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种集多元主体要素分层和功能重叠的协调系统,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逻辑中,须将公民权利作为治理现代化逻辑构建的根基,建构高质量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同时要正视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官僚化问题。

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国家治理  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已成为当代中国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与目标。随着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实践日益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国家治理理论自然受到学术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系统概括,“国家治理”一词成为统摄国家、政府、市场、社会各个领域改革的表述①,“国家治理”从“国家”的概念出发,既有一定的地理范围,也是一个政治概念②。中国共产党执政下的国家治理,在本质上既区别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观念,也与西方治理理论在价值取向和政治主张上有着显著区别,它所遵循的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逻辑,即国家职能是由政治统治与政治管理有机组成,在本质上是政治管理之“治”与“理”的有机结合。③在学术界的反复探讨中,从“治理”到“国家治理”,并延展到“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④,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一个主要议题,乃至成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的核心成果。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对于当代国家治理具有重要价值与意义⑤,其治理思想在当代中国治理实践中得到了最为深刻的丰富、发展和创新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并非“从天而降”,亦非“效仿制作”或者“直接挪用”,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百年实践中逐渐探索和建立起来的⑦,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⑧。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化的历程和发展,有助于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指导下。全面审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勾勒和总结国家治理逻辑演变的基本走向,进而提出当前中国国家治理逻辑转换的创新动力和改进策略。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核心要义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主要是在考察资本主义国家弊病以及总结巴黎公社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及其继承者围绕国家的起源、本质、职能等问题所建构的系统、科学的思想和学说。在这里需要阐明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并未直接对“国家治理”概念作出明确论述,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诸多著述⑨中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制度展开批判,就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模式提出构想,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国家治理思想。

()国家的本质: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以唯物史观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作了系统而深刻的探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内在产物,是作为缓和社会陷入不可解决而又无法摆脱的阶级矛盾的力量而存在的,即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⑩。同时,阶级社会中的国家“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11),国家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必然会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亡。基于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国家本质作了高度概括,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12)。在这一理论语境下,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需要无产阶级进行阶级斗争和革命,“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3)。因此,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首要目标是建立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建设高度发达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为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创造必要基础与条件。这里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具体表现为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其目的是为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自由,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无产阶级革命政党自诞生伊始,就被马克思、恩格斯作为未来执掌国家政权的政党来看待。(14)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必然要担当起领导和实施国家治理的重任。

()国家的职能: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国家具有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国家治理要处理好不同职能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要掌握不同职能的变化走向和发展趋势,而且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阶段所要实行的是高度化的社会自主治理,但这与无政府主义所主张的理念存在根本区别。列宁明确指出:“我们不是空想主义者。我们并不‘幻想’一下子就可以不要任何管理,不要任何服从;这种由于不懂得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而产生的无政府主义幻想,与马克思主义根本不相容,实际上只会把社会主义革命拖延到人们变成另一种人的时候。我们不是这样,我们希望由现在的人来实行社会主义革命,而现在的人没有服从、没有监督、没有‘监工和会计’是不行的。”(15)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中的“治理”是国家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复合,是国家与社会之间辩证关系的体现,是公共权力回归社会,逐步走向社会自主治理的过程。“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认为,国家以及政治权威将由于未来的社会革命而消失,这就是说,公共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16)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阶段国家的消亡,绝非标志着同时终止国家的管理职能。这一国家职能的转变,将是通过政府将管理权力交还给社会,以社会力量代替政治力量,从而实现社会自主治理。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国家产生于社会,社会决定国家

马克思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过程中阅读了大量与国家法律有关的政治学和历史学书籍,对西方国家2000年来的历史资料作了深入研究。该著阐明了封建所有制的产生、资产阶级壮大的过程,并对资产阶级代议制和私有财产之间的关系作了详细阐述。除了对传统哲学中的错误观点进行批判之外,马克思还利用费尔巴哈提出的“颠倒的方法”,指出黑格尔以“主词”和“宾词”错位的方式颠倒了家庭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进而提出了作为绝对精神的显现的理性国家不是家庭和社会的目的,只有家庭和市民社会才能决定国家与法的思想。(17)马克思强调:“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形式、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18)“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19)因此,国家是在社会中产生的,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表现。换言之,社会是政治国家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决定社会。故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必须摒弃试图以计划理性操控整个社会,以行政命令取代社会成员的自主选择的全能主义治理模式,科学、合理地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全面促进公民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

()国家的发展趋势:随着阶级消灭而消亡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的产生和消亡与阶级的产生和消亡密切相关。国家并非是永恒的,人类历史上曾经历过不知国家和社会为何物的历史阶段,国家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分裂成阶级时才成为必要。“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20)显然,国家的消亡与国家的产生一样都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现象。但不可否认的是,从原始的落后的人类部落共同体发展到先进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中间存在着一个无法逾越的峡谷——国家。

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无产阶级革命以前的资产阶级国家是以剥削性的社会关系为媒介而组成的阶级组织,国家治理也是以少数个人保障自身的阶级利益为实质,正如马克思所言:“实际上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21)而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前提是以暴力革命方式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这一基点出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科学预测,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宏观原则是“人民为着自己的利益而重新掌握自己的社会生活”(22),“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23)。需要注意的是,无产阶级国家未来的消亡并不是指它被消灭,而是指人类文明社会发展到一个高度化的社会自主治理阶段后,“因为人们将习惯于遵守公共生活的起码规则,而不需要暴力和服从”(24)。而且国家的消亡虽具有历史必然性,但这个过程将是长期的,其为时长短将取决于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发展速度。“《反杜林论》中那段人所共知的关于‘国家消亡’的论述,并不是简单地斥责无政府主义者主张废除国家,而是斥责他们鼓吹可以‘在一天之内’废除国家。”(25)

国家消亡后的方案是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清晰地阐述了这一点:“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6)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和方法,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异化劳动的深刻剖析而给出的现实解答,也是马克思所展望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国家治理的价值旨归,以及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状态所勾勒出的美好生活愿景。但这并非仅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而是要在人类社会实践中历史地、动态地生成。

二、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在中国大地的生动实践

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深刻阐释了国家的本质、职能及其发展规律,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在中国大地的生动实践提供了基本遵循。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一系列成果都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核心观点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也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与基础,但这绝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而是经历了一个系统的中国化历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治理思想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创建了根据地人民政权,探索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制度,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国家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治理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成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化的重要开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同党内一度盛行的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的斗争中,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工农民主专政。在国家性质问题上,毛泽东结合中国社会实际情况提出,中国要“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27),这种国家制度的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在国家形式问题上,毛泽东提出:“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28)在国家职能上,一方面实行阶级统治职能,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通过土地革命,消灭剥削阶级;另一方面实行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注重发动群众的力量。在社会治理上,一方面在以革命战争为中心任务的同时注重发展经济,“革命战争的激烈发展,要求我们动员群众,立即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进行各项必要和可能的经济建设事业”(29);另一方面注重群众自治,反对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采取实际的、具体的、耐心说服的工作方法,调动群众参与自治的积极性。这一系列重要思想和实践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重大发展,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并开启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化进程。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国家治理思想

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具体考察中国社会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要建立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30)。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毛泽东对民主与专政两个方面作了具体论述,同时也对民主与专政的关系作了充分说明。他指出:“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两个方面是分不开的,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者叫人民民主专政。”(31)这一论断,成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后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国家治理理论基点。

历史证明,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这在民主革命时期已成为共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经过三年努力,到1952年国民经济得以初步恢复,民主革命时期所遗留的任务已基本完成,经济、政治、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毛泽东据此提出了“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将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具体化、实践化,由此形成了中国化的过渡时期国家治理理论。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环节。如何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所面临的崭新课题。照抄照搬苏联经验不符合中国国情,需要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在国家建设上,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以苏为鉴,保持各产业以及沿海和内地的均衡发展,处理好各方面关系,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32),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工业化道路上,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处理矛盾问题上,毛泽东提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也有矛盾,“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33)。据此,中共八大正确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这些都是中国共产党人开始自主探索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国家治理的标志。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国家治理思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对“文化大革命”进行了深刻反思,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果断纠正错误,同时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发展,并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对国家治理进行新的探索。从中共十二大到中共十三大,邓小平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思考,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4);明确概括和全面阐发了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第一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作出系统概括,并作出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判断,在找到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同时开始着手解决前人所没有解决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难题。邓小平理论中的国家治理思想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成为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指南,亦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在千年更迭、世纪交替之际,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为了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经济建设上,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在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强调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性。在政治建设上,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并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处在特殊的历史节点上,这一时期的国家治理具有稳中求进的特点,抓住了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有利机遇,推动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进入21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准确把握世界发展大势,认真总结中国发展经验,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第一要义,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范畴之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也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本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胡锦涛指出,“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35)。为此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与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科学发展观在发展道路、发展战略、发展动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为实现中国的科学发展、民主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从而构建了更加可持续的国家治理理论体系。

三、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新境界

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实践的发展与时俱进的产物。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中国国家治理文明史上首次系统总结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总目标。习近平指出:“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36)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略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并非是对中国历史文化母版的简单延续,亦非受西方治理理论牵引的对西方治理话语逻辑的盲目趋从,而是一切从中国国情和实践发展需要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性地回应信息化、全球化所带来的国家治理变量的重大调整。具体来讲,是一种包括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通过多种方式的对话、协商和互动,达成行动共识以整合各方利益、实现公共目标、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体系性活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并非单一逻辑进路,而是多元主体要素分层和功能重叠的协调系统。作为一种公共权威实施框架的治理现代化系统,包括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方式以及治理过程等多方面内容。(37)

首先,治理主体是多元的,既包括国家,也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就“国家—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而言,“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多元主体之间协同互动。如《决定》所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管理体系”。这样的现代治理要求表现为一种思维范式的转变,即从传统的政府管制思维转向社会共治思维,因此要求注重多元主体的互动性与协作性。(38)这也是现代治理方式区别于传统统治方式的关键所在。其次,治理对象是复杂的。国家治理涉及国家各方面关系和社会关系,在特定范围和公共事务上还涉及国际关系和全球关系。再次,治理方式是多样的,既包括强制命令的方式,也包括协商引导的方式,既包括法治的方式,也包括德治的方式,现代化治理手段体现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特征。最后,治理过程是多维度的。治理是一种综合性的管理行动,并非呈现为自上而下的单一维度,而是表现为一种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过程。既要求自上而下的管理,也包括自下而上的参与;既意味着相关责任方的共管共治,也强调对公共事务的公共管理。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方式及治理过程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方面的整体运行系统。最终通过由多种要素共同组成的治理体系形成一定的治理效果。(39)

()国家治理逻辑转换的创新动力

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既需要汇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也需要在克服各种阻力的同时集聚动力,最大限度地寻求关键环节的突破。治理体系中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并不会呈现“平均主义”或“平等主义”的价值排序,其中执政党的引领功能和国家的主导地位绝不能被消解。(40)恩格斯曾明确指出:“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41)列宁强调:“试拿工厂、铁路、在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轮船来说吧,这是一些使用机器的、很多人有计划地共同工作的复杂技术设施,如果没有一定的服从,因而没有一定的权威或权力,那就没有一样能够开动起来,这难道还不明显吗?”(42)由此可见,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需要承认和服从权威,而在于在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中哪些主体更为适合承担权威者的角色。

国家治理现代化逻辑不是政党或国家权力的主观意志,而是植根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共同体建设中的动态的历史现象。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治理体系的国家逻辑是由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矛盾运动所决定的。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是中国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是国家与社会矛盾关系深刻变迁的自然指向。(43)所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转换并非意味着公权力可以恣意行使,相反,公权力的运转须始终围绕着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实现,而不是权力控制的便利和效率。

从权力迈向权利,是当代国家治理逻辑转换的动态图谱。(44)中国的历史传统及其现代化的打开方式决定了中国的治理现代化转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现代政治制度与社会生活的协调运转需要不断地磨合调适。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建设及政治改革也在不断向前推进,国家治理在波澜壮阔的转型过程中重塑着政府、社会与市场的关系。中国的国家治理逻辑取向更加注重公平正义,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提出的“共同富裕”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对农村地区的支持。不同于野蛮时代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和尊严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鲜明特征。政府通过高效回应并尊重公众社会权益的方式,可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生存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逻辑中,把公民权利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逻辑构建的根基,将尊崇和珍惜人格尊严作为不同治理主体的连接纽带,是国家治理效能持续递进的重要保障。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进策略

总结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就和经验,树立制度自信固然重要,但正视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并继续前进则更为紧迫。需要指出的是,在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由于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尚未健全,市场改革和社会重组不可避免地嵌入了权力的意志,进而造就了中国经济“官场+市场”(45)的独特增长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官僚体制的权力、意志、绩效互为推动,官僚机制随之蔓延和渗入到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角落”(46),以权力本位和官本位为内核的官僚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直面制约因素和外部挑战,确保各项制度协调运转,最大限度地将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当下中国国家治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我们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47)。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关于国家的本质、职能、国家与社会关系等理论,为当代中国不断健全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原则。其次,以宪法之治凝聚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识。“在现代社会中,宪法既是国家基本法律秩序的基础,也是公民的基本生活规范,宪法的核心精神就是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48)宪法划定了国家权力的作用边界,以捍卫和实现人的权利与价值为根本出发点,并获得了独立个体的信赖,从而维系共同体的延续。因而,只有实行宪法之治才能确保多元主体共生共治,铸就公民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信任和认同。再次,以复合思维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既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又要坚持国家、社会、市场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同向发力。“国家逻辑、市场逻辑、社会逻辑等因素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其中,国家逻辑保障秩序、市场逻辑提供动力、社会逻辑创造意义。”(49)最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具体实践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民族绵延5000年的灿烂文明源于维护国家统一、情系炎黄、协和万邦、天下大同等具有民族特色的国家精神,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一方面要立足于本国实际来解决中国社会所呈现的特有矛盾和问题,另一方面也不能脱离中华民族历史积淀的强大文化基因。为此,须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基础上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新局面,同时为全球治理和人类文明共同体和谐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本文系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21-11-12

注释:

①彭莹莹、燕继荣:《从治理到国家治理:治理研究的中国化》,《治理研究》2018年第2期。

②丁志刚:《如何理解国家治理与国家治理体系》,《学术界》2014年第2期。

③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

④王浦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论问题》,《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年第11期;杨承训:《国家系统治理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年第2期;彭莹莹、燕继荣:《从治理到国家治理:治理研究的中国化》。

⑤周启杰:《马克思的国家治理思想及当代价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研究》,《南京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李晓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7年第4期;徐海燕:《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重庆社会科学》2014年第10期;李紫娟:《国家治理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源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页。

⑥颜佳华、高超:《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中国化的历程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⑦田鹏颖、崔菁颖:《中国共产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三重逻辑》,《思想教育研究》2021年第6期。

⑧李紫娟:《马克思国家理论及其对国家治理的现实启示》,《思想教育研究》2018年第3期。

⑨诸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国家与革命》等著作中都蕴含着丰富的国家治理构想。

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9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91页。

(12)《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12118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页。

(14)参见李晓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15)《列宁选集》第3卷,第153页。

(16)《列宁选集》第3卷,第165页。

(17)参见周启杰:《马克思的国家治理思想及当代价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研究》。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08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12页。

(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93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2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8-139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三卷说明》,第2-3页。

(24)《列宁选集》第3卷,第185页。

(25)《列宁选集》第3卷,第163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22页。

(27)《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56页。

(28)《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77页。

(29)《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19页。

(30)《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7页。

(31)《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7页。

(32)《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4页。

(33)《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16页。

(34)《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3页。

(35)《胡锦涛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32页。

(3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127页。

(37)参见陈进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国家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5期。

(38)参见燕继荣:《反贫困与国家治理——中国“脱贫攻坚”的创新意义》,《管理世界》2020年第4期。

(39)参见秦书生、索绳斐:《坚持系统思维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

(40)参见陈进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国家逻辑》。

(4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76页。

(42)《列宁选集》第3卷,第164-165页。

(43)参见陈进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国家逻辑》。

(44)参见夏志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转换》,《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45)周黎安:《“官场+市场”与中国增长故事》,《社会》2018年第2期。

(46)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第435页。

(47)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55日。

(48)韩大元:《论宪法权威》,《法学》2013年第5期。

(49)参见陈进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国家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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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河北学刊》2022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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