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制作一件东西,都是为了派用场的。比如菜盘子,是为了盛菜用的。如果盘子打碎了,不能盛菜了,这个盘子也就没有用处了,人们便会把它扔掉。因为它已失去了它的价值。但是,有的人,不用盘子来盛菜,而是把盘子用小杆顶着,耍出各种花样,成了杂技中一种经常的节目,那么,这盘子也取得了它应得的用场,就无须去为它不能盛菜,而发什么惋惜之情了。
扇子是为了扇风的。
但是,扇子被娇痴的晴雯一把一把地撕了。晴雯由此得到了宝玉对她感情上的认证,晴雯本人由此得到了心灵上的满足。扇子在这里的价值,比起扇风来,就是无限的了,是千金买不到的了,比扇子的一般作用要大得多。扇子破坏了,但“笑”是完成了。
运用庄子的哲学术语来说,就叫做“两行”。换句话说,在庄子的眼中,这两者都可行。如果一定认为唯有盘子只能盛菜,扇子只能扇风,不能派其他用场,这叫做“固”,也就是“固执”。
庄子在《齐物论》里说过:“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
这就是说,某些东西分散的过程,也就是另一些东西完成的过程。反之,亦应作如是观。这就是达观。所有的东西,都无所谓完成和破坏,一切都是相通而成为一致的。相通,即为“得”。合于“得”,就算派用场了。也就是说,一切都体现在自在的常规中。
万物皆自得,就是自然的常规,它不应受其他规范的支配。常规的本然,就是它作用的表现,这种本然贯通在一切之中,这种本然得到它最适当的地位,就是规律。
如果认为扇子的本质是扇风的,而另外一些人认为撕扇子可以发泄心中郁闷,得到情感满足,这都是可行的。因此,把扇子故意撕破,这也算不得什么“造孽”和“罪过”了。因为被撕的扇子,已经从另外一方面,做到物尽其用了。在撕扇子的过程中,已使晴雯转恼为乐了,这就构成扇子价值的体现。但不能拿扇子来出气。
晴雯撕扇时,宝玉发的一通议论,也就是庄子“两行”思想的最好注释。如:
宝玉笑道:“(这盘子)你爱打就打,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它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声响,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时拿它出气。这就是爱物了。”
毫无疑问,宝玉是按照这种思想法则,来判断晴雯撕扇的是非的。因此,他对晴雯既没有什么责难,也没有什么歌颂,对扇子既没有什么惋惜,也没有对它作出什么赞叹来。
这“两行”的思想,是庄周思想,宝玉是能够身体力行的。
再从宝玉续写《南华经》这一行动来看,更可以反映出曹雪芹是接受了庄周思想的。
但是,曹雪芹接受了庄周的思想,并没有停留在“两行”这方面,曹雪芹并没有徜徉在庄周的思想境界里,以为一切都解决了。如果曹雪芹单纯是这样一个人,这个曹雪芹就比较简单得容易对付了。
曹雪芹确实受到庄子思想的影响,不仅受到,而且深刻了解。也正由于深刻了解,他才又跳出了庄周思想,有了他自己的独立思想。
庄周主张“两行”,也就是说,以“两”为用。
儒家主张“允执厥中”,则是以“中”为用。
曹雪芹不主张“中”,不主张“两”,而主张“极”。贾宝玉的行为乖张、怪僻、无能第一、不肖无双、似傻如狂……正说明他是做到“极”了。提到哲学的高度来说,就可以说他主张“以极为用”。表现在他的内心世界中,化为情感,就成了情极之毒。
因为做到“极”,所以就去而不返。虽到悬崖,仍然撒手而去。他走到“鹿回头”处,也不回头,仍向“天涯海角”奔去。这时,他追求的是“极”,而不是“两行”了。在这时,他就和庄周分手了,由“两行”而发展到“至极”了。脂砚斋是比较能够了解这一点的,所以居然运用了“毒”字来形容宝玉的“情极”。毒者,不治之疾也。
当然,这对主张“两行”的庄周来说,全然没有什么,是无所谓的。留也行,去也行。不过,对贾宝玉亦即曹雪芹来说,就不行。他行到“鹿回头”处,还要向前去,分明见到悬崖了,还不攀附任何藤木,依然撒手而去。他的“撒手”,可见不是为了抛弃什么,而是为了追求着什么。他是为了追求,才抛弃的;不是为了抛弃才追求的。所以,脂砚斋说他有情极之毒,是说到点子上了。
为什么曹雪芹跳出了“两行”的世界,进入了情极的窄门里来,而不屑回头呢?
这和曹雪芹成长的背景是分不开的。
在他走过的“天路历程”中,不但没有“八十一难”,而是从降生那天起,万物皆备于我。他就是“天之骄子”了。他得到宫廷式的待遇,再加上宫廷中所得不到的待遇。他命定的是王子中的王子。
曹雪芹的历史背景和家庭环境,是极端特殊的,这种特殊环境形成他特殊的心理和思想,是毫不足奇的,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历史上有两个王子,经历是最不寻常的。一个就是大家所熟知的释迦牟尼。他经历了繁华生活,看破了生、老、病、死的百态万象,他想找寻出一种解脱的途径来,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全人类,甚至扩大到所有生命。
还有一个是离曹雪芹时代不远的皇帝,那就是传说纷纭的顺治皇帝。这位生命短促的皇帝,是否真正到五台山做了和尚,还是个不解之谜。但他不止有过这个念头,而且已在宫里剃度过,这都是可以考查到的。这位年轻的皇帝不是为了全人类,倒是想超脱自己。
毫无疑问,他们两个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前者,的确是位大哲学家,也和他所追求的救世的道路相称。而后者则微不足道,顺治想用蝉蜕的办法,逃脱出血族社会政治生活的桎梏。适得其反,他得到的是加倍的还击。不管他下的“罪己诏”,是别人强迫他颁发的,还是他自愿颁发的,反正都一样,说明他不过是一个儿皇帝。甚至想逃入禅门亦未可得。金銮座保不了他,莲花座也救不了他。
曹雪芹虽不生在帝王家,而生在包衣世家,但如果说对人生,由不知到知的过程,则和两位前人有极大相近的地方。因此很多人把他们互相比附,这也不足为怪。“色空说”和“索隐派”的出现,都充分可以证明这一点。
释迦牟尼认为了解人生的终极,是无“我”,从这儿才能得大智慧,才能一切解脱,无挂碍,无恐怖,究竟涅槃。这时,也无所谓“法”,可以遨游大自在天,达到了真如境界。实际上,释迦牟尼度化不了世人的,他只能做到自我完成。他确实做到了。
顺治则什么也没有做到。他在政治文化方面,向往汉化,反而促使满族元老更加紧满化的统治;他想使政教合一,但他又不懂得是宗教先行呢,还是政治先行?结果两下落空。他想使现实和理想统一,但他的理想,却是属于他个人的,不是属于人民的,所以这种破灭,只能促进他的自我毁灭……
曹雪芹看到这两条路都不属于他的。他想走另外一条路,这就是“升华”的道路。
当然,这“升华”的道路,也不是曹雪芹发明的,这在历史上,是早有先例的,最光辉的例子,就是屈原、司马迁、关汉卿、汤显祖……
他们都把自己的遭遇,把自己的血和泪,凝结成为文字,用它记录下内心的向往和理想,使自己的感情升华,利用一种艺术形式,把它记录下来。因此,曹雪芹才写下了《红楼梦》(《石头记》)。如果没有这一段经历,他是不会制作出这部长篇小说的。
在这种实践中,曹雪芹离开庄周,就走得更远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庄周提倡“坐忘”,还说颜回说自己能达到“坐忘”的境界,孔子佩服之余,也要追随在颜回之后。庄周假托这段故事,是为了加重这个“坐忘”的分量。其实,“坐忘”的不是颜回,而是庄周自己。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便说: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又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
由这段“作者自云”中,就宣布他不但不能“坐忘”,而且在“念及”之余,还要“一一细考”,使这段记忆“坐实”,不但不“忘”,而且刻石为“记”,“记”和“忘”刚好相反。这就更证明曹雪芹的思想,不是庄周思想的余续,他已完成他情极之毒的“至极”的思想了。
由以上的认识,不难看出,曹雪芹是不会真正地向色空中来寻求解脱的,而是在艺术升华中,找到了他自己的出路。
近来经常有人问我:你写曹雪芹时,如何来写他要写《红楼梦》的动机和要求呢?我想,就试着先谈谈曹雪芹与庄子思想的异同,来作为这个问题的粗浅回答吧。
至于这个“升华”说,并不是我的发明,早在几十年前,似乎就有人觉察到了。当然,光是个“升华”说,并不足以概括曹雪芹。这倒不是故作跌宕,因为写作本身,并不光是精神的转化过程,或是一种内心的记录而已。创作当然是以情感来感染别人的情感。但是,作为一个作家,最后还是要以他思想的高度,来作为衡量他的最后标准的。因为一个作家,总是受着他的思想支配的。郑板桥画竹子,要求人们还要到画面外面去看他的竹子,现在说作家的背后,也就是这个意思。同时,作者创造出来的背后,也就是我们要加以“钩沉”的世界。
(原载《说不完的红楼梦》,上海书店出版社,198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