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克中:揭开价值之谜(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03 次 更新时间:2008-10-1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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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克中  

亚里士多德猜想到了隐藏在交换等式背后的“共同物质”是物的效用,但他无法证明;后来的人,沿着他的思路往下走,也走不通,因为他们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障碍,这就是被他们称之为的“价值-效用悖反律”。于是就另辟蹊径,有人找到了劳动,有人找到了边际效用。当然都不对。所以如何解决价值-效用悖反律就成了破解这个问题的关键。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不得不在这里用较长的篇幅来专门探讨它。

一 定义需要

我可以说,“价值-效用悖反”问题事实上并不存在。这完全是由于人的一系列习惯性的逻辑思维错误引起的一个子虚乌有问题。可是从古典劳动价值论创立至今,众多研究者并没有认真地去解决与价值有关的诸如需要、效用、需求、需要与效用关系、需要与需求关系、效用比较、效用度量、一般需要与具体需要关系等等问题,因而就产生了许多思维概念的混乱。这些混乱最终把价值理论变成了经济学中的哥德巴赫猜想,——当然比猜想还要糟的是,误导了几个世纪的人类社会实践。

现在就让我们从头,或者说从最基本处入手,解剖一下上述那些对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当把这一切都做完了以后,事情真相就会在我们面前显露无遗了。

什么是需要?如何给需要下个定义?我发现经济学家对这样的问题基本不大感兴趣,所以要想寻求有研究的答案,还得到社会心理学家那里去找。但我看了一些,也没有找到满意的,一些书都是抄来抄去的,只有原苏联的《哲学百科全书》和一位保加利亚学者尼科洛夫的《人的活动结构》启发了我[1],现将我的思考结果叙述如下:

在汉语中“需要”一词包含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需”,另一部分是“要”。“需”就是在人或其他主体中产生了空虚或不满足感;“要”就是希望将这种空虚或不满足感加以弥补、充填,使之恢复常态。所以“需要”两个字本来应该是“虚邀”。因为汉语同音假借的结果,才变成了“需要”。“虚”就是空虚,“邀”就是追求、向往的意思。将两个意思合在一起,就是说,在有机体或类似于有机体内出现了空虚和不满足,于是就产生了补足空虚和不满足的愿望、追求,这就是需要。

从根本上说,人或其他生命体、组织,生活在自然和社会中,与周围世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依存、交换关系。在它们之间必须不停地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和交流。这种交换和交流,保证了生命体和组织的存在、发展、进化,所以需要就是这一生理和心理过程的反应。当生命体或组织与外界处于交换或交流的不平衡状态时,或处于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状态时,立即就会产生不足与缺乏的感觉。所以“需”可以看成是从主体发出的、对客体依赖关系的确认、感受信号。

要(邀),求也。表明是希望获取、得到的意思。在有“需”的情况下,就是希望获取、得到业已感到缺乏、不足的某种东西。因为有了“需”,即一种生理或心理不足的感受,所以才产生了“要”,即满足这种不足的愿望。举例说,胃里缺少了食物,身体就产生了一种不足,不足就是饥饿感,这就是“需”,因为有了这个饥饿的需,就又产生了消除饥饿的愿望,这就是“要”。

综上所述,我们在这里就可以给“需要”下一个明白、完整的定义了:

需要就是生物体或组织依据自身存在状况,对满足其生存、发展条件和物质不断作出选择意向的生理、心理过程。

上述定义首先强调了需要是生命体或组织主观的感受、感知和愿望;其次指出了,这种感受和愿望来自于主体对客观事物的依赖、依存关系。

很清楚,这样定义需要,还需要回答两个诘难,否则定义的准确性就会受到质疑。

第一个诘难是,除去人和生命组织,其他的社会组织、无机物也有“需要”。这该如何理解?比如,“社会需要多元化意识形态”,“田地需要施肥”,“水库需要加固”等。不难看出,这类“需要”其实都是人的需要,不是物的需要,是人的需要被转移到了物的身上,假借物,反映了人的需要;或者说,是人的需要披上了物的需要的外衣,实质仍是人的需要。

第二个诘难就是“需要不仅仅是表现在匮乏、缺乏、不满足方面,充满、盈溢也产生需要,即释放、排泄(非贬义),的需要”。比如,人需要排泄、宣泄、释放,紧张工作一段时间后需要休息,吃饱了,喝足了需要排泄等等。就是说,不满足产生需要——欠缺的需要;太满足也产生需要——消除过剩的需要。当然我们要是板起面孔做学问,不妨将前者称之为“正需要”,后者称之为“负需要”。其实那样做没有多大意思。我们一般理解需要,就是由不足、欠缺引发的需要。至于释放、排泄的需要,那只不过是人借助了“需要”一词表达了“应当做”、“应该做”、“必须做”等意思,并不是在真正意义上使用的需要。因为需要一词本身包含着急切要办、非做不可的意思,所以人们才把它引伸用来表示那些对人来讲是紧急要办的事情。满则溢,满了就要溢出来,这不是人主观需要不需要溢出来的问题,而是必须或一定溢出来的问题。

所以我在这里只好声明,我们只研究原本意义上的需要,而不研究衍生意义或词法意义上的需要。

对以上所说的内容我想补充、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 需要是人的主体行为,是客观现实反映到人的头脑中来形成的主观感觉和愿望。需要是人行为的原动力。人若没有了需要也就没有了行为动力和创造力。

第二, 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大千世界,万物皆备于我。有的需要具有不间断性,比如呼吸;有的需要又是有固定间隔和不断重复的,比如人对食物和性的需要;有的需要是有形的,有的需要是无形的,前者被称之为物质需要,后者被称之为精神需要;有的需要是发展变化的,不同时代有不同内容;有的需要又具有孳生性,一种需要获得满足,又产生了另一种需要;有的需要又因人而异,呈现出多姿多彩性……总之,人类和个人就是这样以需要为动力,支配自己的行为和推动社会进化。所以说到底,经济学的目的就是研究如何满足人的需要问题。

第三, 需要像其他心理活动一样,就其形式来说是主观的,但其依据的事实却是客观的,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现实反映。

二 定义效用

明白了需要,接下来让我们来研究效用。

既然需要是因人有某种欠缺、不足而产生的满足欠缺的愿望,那么如何使欠缺得到满足,愿望得以实现就成了必须回答的另一个问题。这就是效用问题。

单说需要,只表明了主体人处于一种状态以及改变这种状态的愿望,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问题的全部是:有需要,就要有满足需要的东西,或者说需要是有对象的。人不能毫无所指地空谈需要。谈需要时必须谈到需要什么。比如需要水、需要食物、需要钱、需要名誉、地位等等,而不能说,你需要,我需要,我们需要……。这就说明,客观世界的各种事物,构成了人的需要的客体、对象、目标。需要都是有对象的、目标的,没有对象、目标的需要是没有意义的。

需要的对象、目标就是在经济学中被称之为效用物的那类东西。效用又被称之为有用、用处,在马克思著作中又被称之为使用价值(这其实是不科学的叫法。价值依存于交换。交换才有价值。但物的效用却不依赖于交换而存在。所以物有效用并不一定与价值相联系。在交换产生以前的物和不参加交换的物依然有效用)。物有效用是什么含义呢?就是物能满足人的需要。比如有一个人感到了饥饿,说明他胃里缺少了食物,于是就产生了对食物的需要。这时恰巧有食物存在,人就可以将食物吃进胃里,使缺少食物的胃重新被填满,人就可以产生饱的感觉。饱的感觉就是食物的效用被实现了。对食物而言,它是物,但不是无意义的物,它身上带有一种东西,或叫做一种属性。这种属性对人能具有某种好处、利益,这就叫做效用。食物能叫人“饱”,水能叫人“解渴”。“饱”和“解渴”就是食物与水的效用。凡具有效用的物,就叫做效用物。于是我们这里就可以给效用下一个定义了:

效用就是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的属性或功能。

效用与需要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效用以需要为存在的前提,需要以效用为目标、对象。没有需要就没有效用,没有效用需要也不能得到满足。比如,一支笛子,对不会吹的人来讲,没有效用,当然也就不会对笛子产生需要;反过来,如果有人会吹笛子,对笛子产生了需要,但却没有笛子,那么需要也就不能得到满足。不能得到满足的需要仍然是存在的需要,但是没有需要对象。所以对效用而言,需要的存在是前提,没有需要就没有效用。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众所周知,就物本身来说,任何物都有区别于其他物的自身独有的个性、功能、属性,不管是天然的,还是人类赋予的,都是客观的存在。我们设想,假如没有人类,没有人的需要,难道那些天然功能、属性就都不存在了吗?比如笛子,是否因为人不会吹,作为笛子发音的属性就不存在了呢?很显然,它们会依然存在。就是说物自身所拥有的各种属性是客观的存在,不以人是否需要为转移。当然,这时这些物的自然属性就不能被称之为效用了,因为它们没有成为人的需要的对象和目标。也就是说,物的各种自然或人工属性是物所固有的客观存在,但能否使“属性”变成“效用”,完全取决于是否有人类的需要存在。

我想,上面我已经把需要与效用是怎么一回事说清楚了,但这里仍需要强调一下:千万不要把需要和效用混为一谈。需要与效用虽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绝不是同一个事物,也不可相互代替。需要是人的主观感受和愿望,效用是物所具有的客观属性。没有需要,客观物所具有的功能、属性依然存在,只不过不叫效用,有了人的需要,才叫效用。所以效用的实质就是那些被人所需要的物本身所具有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绝不是无的放矢。到以后大家就会明白,边际效用价值论之所以走入另一个歧途,就是因为他们彻底混淆了需要与效用的关系,把效用当成纯主观的东西了。

正因为效用具有客观性,人们才有可能把物与效用直接联系起来,明确指明是什么什么物的效用。比如人们可以说,水的效用,面包的效用,衣服的效用,货币的效用……这无穷尽的名单也就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效用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因为你不能说渴和不渴的效用,饥或饱的效用,冷或暖的效用等等。前者是物本身的属性,而后者是人的感觉和感受。

正因为效用具有客观性,于是人便赋予了效用物更深一层的含义,这就是构成社会财富的内容。什么是财富?自经济学诞生以来,便众说纷纭。其实财富的实体就是效用物,是效用物的统称或效用物的集合。无论是大自然的纯粹赐予,还是经过了人类的智慧创造,凡是能满足人的生存、发展所需要的东西,也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属于财富范畴。江河、湖海、阳光、大地、空气、森林、草原、各种动物、植物,矿藏、文化、艺术、宗教、学说,以及构成我们衣、食、住、行、休闲娱乐的一切东西都是财富。人也是财富,是创造财富的财富。西方经济学家曾讨论过货币是不是财富,中国人也说它,饿了不能当饭吃,冷了不能当衣穿,怎能是财富?其实货币是财富的代表,是财富中的财富。人类社会创造出货币,赋予其效用,但没有赋予其饿了可以直接当饭吃,冷了可以直接当衣穿的效用,而是让它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随时可以变成可吃的饭和可穿的衣,只要持有者愿意。

比照需要,不妨也为效用总结几条特征。

第一, 有时一种物可以有多种效用,同样,多种效用也可以满足同一种需要。前者比如一块石头,石头可以做建筑材料,也可以当艺术品欣赏,还可以做武器等等;后者比如面包、馒头、米饭都可以充饥。一物有多种效用,可以使物尽其用;多种效用满足一种需要,可以使人的生存变得容易和获得满足。

第二, 物的效用虽然是客观的存在,但发现和利用物的效用却是主观的,并且是与人的知识、能力紧密联系的。比如原始人都是用手去挖掘植物的块茎,有一天突然有一个人想到去折断一支树枝,用树枝来挖,既省力又有效率,于是树枝第一次有了效用,成为了人类最早的工具。工具就是根据人的需要被人利用和制造出来的效用物。

第三, 人可以利用和制造效用物,但千万不要以为世界上所有的效用物都是人创造的。人本身是大自然创造的,大自然在创造人的同时也为人的生存创造了基本的条件。所以说“劳动创造了世界”,只是说劳动在某种程度上发现和改变了原有物的一些效用,从而改变了人的生存状况。“世界”可不是劳动创造的,劳动也不可能创造出一个地球和地球上的万物来。

三 效用的度量和比较

既然效用是客观的,是物固有的属性或功能,那么就应当是可以计量的。但是效用如何计量,难倒了所有经济学家。其实非常简单。关键是要找到计量的工具和单位。上哪里去找到统一的效用的计量工具和单位呢?其实我们早已经就找到了,这就是货币和货币单位。但是我还没有就此进行过详细论述,所以这里必须补充上得出这一结论的来龙去脉。

说穿了,人对任何一个具体物的效用的度量,也就是用该物的自然量度工具和单位对其进行的度量。比如度量水,用磅秤,单位用公斤;食物也是如此;衣服用“件”;房子用“间”;汽车用“辆”;画用“幅”,参观门票用“张”,等等。所有这一切物的原本度量单位也就是物的效用度量单位。人为什么要度量物?度量它的效用而已,看看这些效用当如何分配、使用。

一个人饿了,他需要500克面包(代表食物的标准量)才能吃饱,每一只面包是100克,那么他每吃一只面包,就只满足了他需要量的五分之一。换一句话说,100克面包的效用只满足了他所需要量的五分之一,500克面包的效用才能使他完全满足,所以面包的效用计量单位就是面包的重量(质量)计量单位。再比如,一个人有一件衣服,那么一件衣服的效用也就是一件。他不会不把一件当作10件。一件只可以给一个人穿,10件可以满足10个人的需要。

当然,还有些物的效用单位可能不像面包、衣服那样令人感到习惯,但也毫无例外,效用的计量,也是以其自然量度单位为单位的计量。比如看一场戏剧,听一场音乐,获得一幅画、、一本书、一件古董,等等。戏剧、音乐的计量单位就是论“场”或“次”,画就得论“幅”,书就得论“本”,古董一般论“件”。一场戏剧或音乐就只有一场的效用,两场(同质的)的效用就大一倍,可以让多一倍的人获得艺术享受;画、书、古董也一样,只要是同类或同质的效用的计量,也就是单位量多少的计量。

效用既然能够计量,当然也就能够比较。我想,明眼人或许已经看出,我在上面已经在有意无意对效用进行了比较。500克面包所拥有的效用是100克面包的5倍,2件衣服的效用比1件多1倍,2场戏剧的效用比1场也多1倍。

效用的这种比较,其实是任何人都知道的,因为这就随时随地地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就不停地进行这种比较、选择,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取向。孔融让梨,被传为美谈,那是因为孔融知道,大梨的效用比小梨大,故让大取小,表现了小孩子的高尚道德。可经济学家们却糊涂了,找不着北了。他们硬说什么效用物越多,效用越小。照此逻辑,小梨的效用大于大梨,一个物的效用比两个物大。照此逻辑,人类的任何大规模生产都是傻瓜的表现——因为他们那是在努力减少效用呀!

当然以上所说,都是同类物的效用比较。

同类物效用的计量,使用的工具和单位就是该物的自然量度工具和单位,其比较当然也就是直接、简单的量的计算就可以了。可是,要是不同的效用物该如何比较呢?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直接、简单呢?比如,一个面包与一件衣服,怎么判定哪一个效用大,或哪一个效用小?还有,大,大多少?小,小多少?

这确实是个难题。但其实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中,早就被悄然解决了,只不过还没有被人认识到罢了。解决这个难题的方法就是交换。用交换的办法来比较不同物效用的大小,应该说这确实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之一。交换不仅替代了人类的无偿占有,从而把人类从类似于野兽般争夺中解救出来,同时又为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分配寻找到了一个可自动调节的机制,这就是那只“看不见的手”。他们把不同的效用物拿出来,放到一起(市场),用自己出让的效用物的多少(D)来表明对另一种一定量效用物(U)的渴望强度,即D/U。如果对方在没有任何外力的胁迫下同意交换了,那么就意味着,这一定量的两种效用物在这一时空条件下,效用是相等的。1匹布=2只羊的含义,就是说在此时此刻和这样一个范围内1匹布的效用等于2只羊的效用。

再举一个例子。假如有一人A手里有一张电影票,但到快入场时,他突然感到了饥饿,于是改变了主意,想用电影票换一份食品;这时,又有一个人B手里刚好拿着一份热狗来到影院门口,他很想看电影,但票已经售空。徘徊之际,A找到了B。两个人经过协商,同意交换。A获得了热狗,B获得了电影票。

在没有交换情况下,没有人会知道一张电影票的效用与一份热狗的效用,哪一个更大或更小。但是在这里我们就可以说,它们的效用相等。效用相等是怎么得出来的呢?是人类用交换的办法,对物效用进行比较获得的。A 获得了一份热狗的效用,正是他原来拥有的看一场电影的效用;反过来,B也一样。成交就意味着双方已经把物的效用放在了一个天平上,并且使天平获得了平衡,每个人获得的满足恰好等于他舍弃的满足,所以两者相等。

交换在发展,后来终于产生了货币。货币就是人们选择了一种交换物把它固定下来,所有的物都与它交换。如果说在物物交换时代,比如在1匹布=2只羊中,1匹布的效用是用2只羊的效用表现的,反过来,1只羊的效用是用0.5匹布表现的,那么也就是说度量布的效用工具是“羊”,度量单位是“只”;度量羊的效用工具是“布”,度量单位是“匹”。度量工具和度量单位是不统一的。如果再有许多其他的不同的交换存在,那么度量工具和单位就会更是五花八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很难知道自己所有的效用物如果再同第三种或更多的物交换,结果会是如何。所以这时就需要有一种效用物从众多物中产生或叫分离出来,它能与所有的物交换,那么所有的物也就从它这里获得了统一的度量工具和度量单位名称,这就是货币。比如,有如下的一些交换:

1匹布=1000元

1只羊=500元

1头牛=2000元

这样交换的结果,使有布的人不仅知道自己的布的价格是1000元,而且知道一匹布的价格比羊多一倍,比牛少二分之一。价格是什么?价格就是效用量!是该物用统一的效用尺度——货币对该物效用度量的结果。

货币的诞生终于使人寻找到了一个工具尺度,使对物的效用的度量有了统一的标准,从此人们度量物的效用变得像度量物的重量、长度等一样的现实和容易。

当然,货币虽然不像法定公斤(千克)、米尺标准单位那样永远固定不动,但相对稳定的存在已经使人类感到满足了,因为毕竟寻找到了一种可以度量物的效用的统一工具,实现了对所有物的统一度量和比较。其实严格地说,法定公斤、米尺等标准物理单位在地球的不同地方也会有不同的变化,只不过很微小罢了,那么货币在复杂的人类社会中和人的智慧、能力还不能完全把握的情况下,它的不稳定表现也就可以原谅了。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人类对物的效用的比较采取了两种办法,也就是减法和除法。前者是直接比较法,后者是倍数比较法。同质或同类物的比较用减法,直接比较其大小和多少,所用工具和单位就是物的自然度量工具和单位;不同质或不同类的物的比较用除法(比例、分数、除法的意义是相通的),也就是价值公式V=D/U,所用工具和单位就是货币和货币单位。

经济学家们一直在苦苦寻找能够直接度量所有物的效用的工具,都失败了。他们不知道不同效用的直接比较是不可能的。但是通过一种办法,即通过交换,实现比较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并且人类早已经在实践中了,只是没有人看透这其中的奥妙罢了。用两句诗来形容,就是: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众里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四 绝对效用与相对效用

说到这里,我想许多人已经明白了,在交换社会里任何物的效用其实都有两个,一个是物直接满足人的需要的天然属性,比如水能解渴,食物能充饥,我们把这种效用称之为绝对效用;另一个是物的天然属性在与其他物交换或比较时获得的效用表现,比如布与羊交换,布表现了羊的效用,羊表现了布的效用,我们把这种效用称之为相对效用。

天然属性是物所固有的,不变的效用,在物存在的合理寿命期间和允许条件内,物的效用是不变的,不会随着人的感觉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一个面包是50克,那么这个面包的效用就是50克。在它的保鲜期内,效用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也不会因为它所处地点不同而变化,也不会因为食用者不同而变化。再比如一杯水,能满足人的需要的效用,就是一杯的量。对张三有这么大的效用,对李四也一样,在地球上如此,把它带到月球上也如此。这就是物的绝对效用。

度量物的绝对效用,可以使人知道直接满足人的需要的物的效用大小、存量与需要的满足程度,从而更好地来直接分配、安排、使用这些效用物。 事实上所有的人,随时随地都在度量、估算身边物的效用,来决定自己的行动。比如要出去旅游,就要盘算带多少水,多少食物,多少衣物,利用什么样的交通工具,住什么样的地方等等,这就是对物的绝对效用的掌握。如果物的效用是不可知的或可变的,那么这一切盘算、计划都成为不可能,人就又回到原始动物时代——“民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了。[2]

度量物的相对效用主要是为了调节、满足人的多样性的需要。在远古时代,人从自然界中获取满足需要的效用物极其有限,那时的人就以相互攻杀、掠夺作为维持生存的另一手段。后来发现了交换,慢慢地就用交换来进行交往,来取代暴力的无偿占有。到了现在,交换成为了人与人之间的最主要的关系形式。现代人就是用自身提供的效用物或效用(劳动力也是效用物)去与其他人提供的不同的效用物和效用相交换,达到满足自身的多样化需要的目的。在交换过程中物的绝对效用被拿来相互比较(用货币来度量),于是就产生了相对效用。

相对效用就是说这个效用是相对存在的,它并不是物的绝对效用的简单复制,而是在绝对效用的基础上,通过交换来表达的。一种效用通过另一种物的效用来表达,就获得了相对效用。比如有布的人拥有布的绝对效用,但他不知道,当他想把自己布的效用转换成羊的 效用时,会有多大。当交换完成以后,一匹布换到两只羊,他就知道了,原来自己的一匹布的效用相当于两只羊的效用。反过来,有羊的人也一样。后来就发展到都用一个统一的度量标准——货币来统一表达。

可见,相对效用只是在不同物相互比较时才存在,不比较时物就只有绝对效用。另外,相对效用的出现已经把物的具体效用一般化、笼统化、抽象化了,特别是货币的出现,所有物的效用都可以用货币来表现,于是某一种物的具体效用,在这里已经不见了,人们看到的是一个没有了任何具体效用的效用物。它不是具体的食品、衣服、工具、土地、楼房等物品,但它却把所有物的效用融合在了一起,成为了可以随时变成任何一种具体效用物的万能效用物。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个效用物工具,社会财富的数量化计算才成为可能,才有了GDP 或GNP的统计指标。

因为相对效用不是物自身效用的直接表现,是用另一种物的效用相对表现出来的,所以相对效用就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它的变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从根本上说,都可以归结为需求和供给。这可以通过公式V=D/U分析出来。当需求D增加,供给U 不变,价值V扩大;当D减少,U不变,V缩小;反过来,D不变,U增加或减少,那么V就缩小或扩大。当然还有其他的变动趋势,比如D与U同向变动,反向变动,同向不等量变动,反向不等量变动等等,都会对D/U的值产生影响。这就是说,相对效用就是相对的,影响相对的任何一个因素,都可以使相对效用发生变化。这样,就可以理解了,为什么同一个效用物在不同的时间、空间范围内会有不同的价格。这就是因为构成D与U的因素变化了的缘故。

五 解开效用-价值悖反之死结

我们说,不同物的效用是不能直接比较的,但这似乎直接违背了人的常识。我知道,肯定有的读者早就想反驳我了:谁说不同物的效用不可以直接比较?我们在生活中不是经常说,某某东西比某某东西效用(用处)大,或者某某东西比某某东西效用小吗?几乎也没有人能否定说,水、食物、衣服,住房要比黄金、珍珠、钻石等东西的实际用处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解开这个问题的死结,还得让我们再回过头来从需要谈起。

人的需要是多样的。这些需要可以按照它们与人的生存、发展关系的密切程度划分成不同的层次或等级,这就是行为学家马斯洛先生的人的需要层次论。他把人的需要划分成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生理需要包括呼吸、饮食、休息、睡眠、性欲、活动力等;安全需要包括安全、稳定、依赖、免受恐吓、焦躁和混乱的折磨,对体制、法律、秩序、界限的需要,对于保护者实力的要求等;归属和爱的需要包括对爱情、友谊、社团活动的参与等;自尊需要主要包括自我尊重和受他人尊重两个方面,表现为追求个人名誉、地位、权力和成就等;自我实现的需要主要是指人如何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3]

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划分成五个层次,但其基础仍然是按传统分法,即两大类划分法。一类是物质需要,另一类是精神需要。物质需要就是属于第一生理和第二安全层次那部分需要;精神需要就是属于第三至第五层次(归属、自尊、自我实现)的那部分需要。

应该说,人的需要存在着层次性。一般而言,精神需要后于物质需要,这也是对的。原始人唱歌、跳舞也必须吃饱肚子后才能进行,如果有一天,什么食物也没有搞到,恐怕谁也没有力气去欢乐地唱歌、跳舞去了。但事情都不绝对,有时在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之间很难划出一条清晰的界限。比如对有些人来说,戴一条金项链,是为了追求美,这是精神享受,但对另一些人来讲,戴一条金项链为了显示富有,这是物质享受。对特殊情况下的特殊人物而言,有时也不一定把物质的东西看得比精神的东西更重要。人对理想、信仰、道德的完善和追求有时高于对物质的追求。比如,“舍生取义”、“精盅报国”、“公而忘私”、“轻财重义”,等等,作为美德,被社会所赞赏和推崇。就是说,在生命、信仰、理想与物质报酬和享受同时选择的时候,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先选择物质的,而后再选择精神的。所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不是绝对的,是就大体或一般情况而言的。

当然,这些现在都不是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我们所关注的是,他的需要层次论恰巧解答了我们的这样一个问题。他告诉了我们,这就是人们日常能对不同物效用直接进行大小比较的原因所在。

既然需要存在着层次,那么与需要相对应的物的效用也应该存在着一个层次。比如在第一层次的需要中,与呼吸、饮食、休息、睡眠、性欲等需要相对应的效用物就是空气、水、食物、房屋、床榻、男女等。因为需要被划分了层次,于是为满足需要的物也被划分了层次。这样久而久之,在人们的头脑中就形成了一个不同效用物的层次序列。这是一个与人的生存、发展关系远近的物的层次 。第一个层次的物最重要,第二个层次次之,依次类推,层次越高,物的重要性就越低,直至无重要性可言。

人类根据生存原则,有意无意将满足需要的物排列成一个序列,并确认排在最前面的,对人的生存意义最重大,由此便认为效用也最大。应该说,这个排列没有问题,错误出现在人们把排列依据的原则忽视了。

第一,根据人类生存原则排列的这个物的重要性序列是一个一般或抽象的序列。是首先把人的需要抽象出来,排列出一个序列,然后又将与需要相对应的物排列出来。所以这个序列所适用的人和物是抽象的。它没有任何条件和时空限制。只要说到空气、水、食物,永远都是最重要的,然后才是其他的生活必须品,最后是装饰品等。之所以这样,因为有一个抽象的“人”的需要永远站在那里,并且严格按照这个序列顺次表现自己的需要。而现实中的人和需要都是具体的,不可能在任何时候和和任何地点都按照这个序列来表达自己的需要。只要具体的人一出现,这个所谓的需要的序列就被打乱了,当然效用物的序列也就不存在了。

可以这样说,除去空气对所有人都是须臾不能离开的东西——大脑缺氧五分钟就可以造成永久损伤外,没有任何一样物,对具体人来说都是不可以选择的。比如,食物与水,都是最重要的,是被排在马斯洛需要的第一个层次。假如有一个人处在沙漠中,断水好几天了,在食物与水的选择中,他必定先选择水;再假如有一个人,被饿了好几天了,在食物与水的选择中他首先要选择食物。这些还是在所谓同一个需要层次中的选择。如果到不同的需要层次中,也会是一个样。比如一艘豪华游艇在海里出了事故,下沉了,这时人们是首先选择精美的食物和水,还是选择一块木版或其他漂浮物以便于逃生呢?答案是清楚的。再比如被名人邀请去参加他举办的一个晚宴,参加者是为了去吃美食呢,还是为了去结交名流和展示自己呢?答案也是清楚的。在生活中,具体的人面临的永远都是具体的选择,具体的选择是受时空条件严格限制的。这与抽象的人的抽象的需要序列及其对应的效用序列毫不沾边。

第二,我特别强调过,不同物的效用比较,离不开交换,离开交换是无法比较的。人不能把两个不同的物放到一起,不附加任何条件,去比较效用大小。就拿马斯洛的这个需求层次论来说,其实他也是设定了条件的,这就是在最一般意义上的人类生存条件,但即使这样,也不能比较。所以他只是大致划定了几个层次,但每个层次中的效用如何比较,就没有人能说得上来了。比如都处在第一个层次中的一杯水和一个面包,哪个效用大?一件衣服和一顿美食,哪个效用大?谁能说得上来?所以物在没有交换的情况下,只有自身的绝对效用,不可能存在相对效用即比较效用。比较效用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存在,不同物的比较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进行。而交换都是具体的。是人在具体时空环境中,根据具体的需要作出的选择。对身患绝症的病人来说,良药要比万贯家财更重要。对于乞丐来讲,衣食最重要;对于流浪汉来讲,有个温暖的家最重要。由于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需要的选择就会不同。所以根据生存原则确定的物的重要序列,与具体人的具体选择是没有关系的。

第三,现在就让我来解释我们在日常社会生活中经常说到某东西有用,某东西没用,某某物有大用处,某某物只有小用处等等这些判断,对这样的判断我的解释是:既有正确的地方,也有不正确的地方。

说其正确,是说个人的选择,其实也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的。也就是说,在一个具体时间和具体环境中,他认为自己的需要序列的排位,应该是那样的。排在第一位的当然是最紧迫的需要,然后次之。这种选择,其实也符合在交换条件下的选择。我们不妨设想,要是把他的这种需要序列放在交换条件下,他也会做这样的选择:把自己不太需要的物(没有用或用处小的)交换出去,换回自己此时此刻最需要的(有用或用处大的)。所以我们看到,他所认为的效用大小,应该与将这些物放到交换中所获得的效用大小相符和的。

说其不正确,是因为我们习惯上把效用与物对人的重要性、紧迫性混为一谈了。我们经常说到的某物用处大小,其实并不是效用的大小,而是对不同需要的紧迫性、重要性的排列顺序。人们把按满足紧迫性疾缓的需要去排列物的顺序,并以为这就是其效用大小的顺序了。物的有用性与需要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是不同的概念。在没有交换的条件下,物只有绝对效用。绝对效用就是物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功能,与人的需要的紧迫性、重要性无关。比如一个受到无端攻击的人,顺手拿起一根木棍进行自卫。木棍的效用之一就是可以杀伤人,无论在什么地方,这都是它的效用之一,效用大小是由其本身的质地、长短、粗细决定的,而决不会因为此时此刻该人对它最需要,就说木棍的效用最大。

所以需要强烈与否,与绝对效用没有关系,只有需求强烈与否才与相对效用有关系。只要没有交换,再强烈的需要也不能增加物的效用,哪怕是一丝一毫。

总之,把人与物的关系抽象出来,确定一个需要序列,然后又椐此确定一个物的效用序列,就认定某些物的效用大或小对具体人也永远适用,是不正确的。人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现实中的人的需要都是具体的,因而也是千差万别的。所以任何物都不可能在具体的人的生活中永远处于最重要或不重要的地位(迫切需要满足或不需要满足)。因为需要是依据时空条件随时变化的,需要改变了,与需要对应的效用物当然也要改变。效用依据需要而存在,没有了需要,物的效用就不存在了。虽然该物效用对别人,对抽象的“人”还存在。但对此时此刻这个没有了“需要”的人,效用已不存在。因而认定某些物的效用对具体的人永远大或永远小的观念是不成立的。

这样 ,我们终于清楚了,所谓价值—效用悖反律,其实并不存在。是人们基于对价值和效用的错误观念而提出的一个伪命题,但它却成为了揭开价值之谜的不可逾越的障碍。如果人们联系实际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个命题的荒谬。设想,要是价值-效用悖反,那么一个人或一个国家拥有的财富(效用物的集合)越多,价值就会越小,拥有的财富越少,价值会越大,那谁还去拼命生产去呀?

当然作为价值-效用悖反律并不存在,但是现实世界有时确实存在价值与效用物量成反向运动的现象。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物“多则贱,少则贵”的 “物以稀为贵” 现象。这该如何解释呢?我想,掌握了我们的价值公式,解决这类问题简直易如反掌。

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我们设想在一个具体的时空范围内有羊的供给100只,需求表现(强度)是100000元,那么一只羊的价格就是1000元:V=D/U=100000元/100只=1000元/只;假如在另一个交易日,需求表现不变,仍为100000元,而羊的供给减少了,只有50只了,那么羊的价格就上涨1倍:V=D/U=100000元/50只=2000元/只;再假如又到了另一个交易日,需求表现不是100000元,而是变小了,只有50000元,而羊的供给没变,仍为100只,那么羊的价格就缩减了二分之一:V=D/U=50000元/100只=500元/只。

这就是价值与效用物量成反向运动的理论解释。我请读者注意,虽则有这种现象存在,但是我并没有使用“规律”这个词。为什么?很明显,根据公式V=D/U,我在上边仅仅举了D与U变化的两个方面。在现实世界,D与U的变化是多样的。比如要是D与U同时以同比例增加呢?同时以同比例减少呢?价格不变。可见,供给增加,价格不一定下降,供给减少,价格也不一定上涨,还得考虑到需求方面呢。相反,从需求方面看也是如此。所以这不是规律,只是价格变化中的现象之一。那种认为在供求关系中某一方面稍有变化,价格就一定变化,完全是错误的。

再举一个例子,这是一个使所有人困惑的例子。为什么那些被人认为最没有“用处”的金、银、珠宝、钻石、艺术品、文物等往往会价值连城呢?

比如有一幅毕加索的画卖了1亿美元,为什么会卖1亿美元?请看公式V=D/U,如果卖了1亿美元,那就说明了肯定最少有1亿美元作为需求强度(D)存在在那里了,可供给(U)是毕加索的画,只有一幅!于是就有:V=1亿美元/1幅=1亿美元/幅。

人们或许认为这画与人的生存没有什么密切的关系,所以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东西。当然用抽象的人的生存标准来蘅量,它确实没有多大用处。它不能当饭吃,不能当衣穿,但是也没有人否认,它是有效用的,这效用就是满足人的艺术欣赏需要。它之所以会有1亿美元的价格,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在那些不但吃饱了饭,穿暖了衣,而且还有远比吃饭、穿衣需要多出千万倍的需要都得到了满足的人群中产生了对它的强烈需求,需求强度太大了,而供给又是仅此一幅,所以才会有如此的高价。如果把这幅画拿到非洲土著部落去或阿富汗的难民营中去,我想,拿它去交换一袋玉米,也不见得有人乐意交换呢。

六 区分需要与需求

认真的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了,到目前为止,其实我一直在小心翼翼地使用“需要”与“需求”这两个词。当谈到效用的时候,我使用的是“需要”,当谈到公式V=D/U中的D时,我使用的是“需求”。在许多经济学著作中,这基本是没有区别的。其实不然。这两个词区分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所以这里我想稍费一点笔墨对两者加以区别。

我已明白说过,需要就是生物体或组织因为缺乏、不足而产生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仅仅还是停留在生理和心理活动阶段,而需求呢,它也并不是像另一些人简单理解的那样,说是需要程度的加深。需求是什么呢?需求是人把需要的心理活动转变为一种满足需要的实际的行为或行动表现。

因为人有需要,使物的自然属性成为效用,使物成为效用物,成为财富。但是人需要效用物,并不意味着就拥有了效用物,可以满足需要了。在人类生存的过程中,除去空气、阳光、和自然流水基本不用费太大的力气就可以获得以外,其余的效用物几乎都得去“求”,去花费力气寻找,追索,获取。在原始时代,人们就得去采集,去狩猎,去战争,而到了文明时代,人们就得去生产,去发明,去掠夺,去交换,这就是“需求”所具有的社会经济含义。

所以“需求”,重点不在“需”,而在于“求”,即通过行动去获取。

现代社会,当分工和交换已成为人的基本社会关系和谋生手段以后,需求就具有了一种完全特定的含义,就是在交换关系中成为了一种力量的化身。它代表一种能力,一种力量,是人对某种效用物获取的能力或力量。没有这种能力和力量,需求就是空的,人就只能停留在需要的状态。在社会中,众多的需求汇合成的力量,与众多的供给相对立,相较量(时髦的话是博弈),交换的实现就是这两方面的力量达成默契和平衡的结果。

西方经济学把需求划分为有效需求和无效需求,这正好证明了他们对需要与需求概念的混淆不清。他们所说的无效需求,正是我所说的需要。因为需要只是表明了一种感觉、愿望,还没有或无力付之于行动,所以就被看作是无效的。其实既然是需求,就应该都是有效的,即有能力的,无效的需求就是需要。因为只有需要才不具备现实性。任何一个人,随便就可以说出成千上万的的需要愿望来,但这些愿望能否实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而需求必须是现实的,也就是说是有效的。比如,一位乞丐,他可以有无数的需要需要满足,可他口袋里只有一块钱,那么他的实际需求大概就只能是一块面包,尽管他需要一座花园别墅,需要一艘豪华游艇,需要锦衣、美食,但他无力将它们变成需求。所以需求都是有效的,无效的需求就是需要。

我之所以特别强调指出需要与需求的不同,是因为有需求的存在,才有相对效用的存在,并且需求力度的大小在供给一定的条件下直接决定了物的相对效用的大小。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始终难于理解的那些对人类生存并没有多大直接利害关系的物,之所以会有那么高的价格,从这里就可以找到明白的答案。

我还想提醒大家的是,物的相对效用是可变的,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这主要是由于供求力量决定的,但是这效用仍然是真实的,不是虚幻的。所以不要以为一件物在这里有一个价格,到另一处变大或变小了,就以为这不是真实的。这仍是物的真实的效用。这真实性的表现就在于,无论变大或变小,都可以换取到同等效用的其他物。

七 关于价值理论公式

当我把价值理论用数学公式的形式表达出来后,就惊奇地发现,V=D/U这一形式是如此的眼熟,它不就是物理学中的绝大部分定理的公式表达吗?不妨让我试举几例吧!

1、速度公式:V=S/T

2、密度公式:ρ=M/V,物质密度(ρ)等于质量(M)与体积(V)之比。

3、压强公式:P=F/S,压强(P)等于单位面积(S)所受的压力(F)。

4、牛顿第二定律:F=M·A,A=F/M,物体加速度(A)与物体所受外力(F)成正比,与物体质量(M)成反比。

5、欧姆定律:V=I·R,I=V/R,电流强度(I)与加在导体两端的电压(V)成正比,与导体的电阻(R)成反比。

…… ……

甚至连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也表现为这样的形式:E=M·C2,M=E/C2,物体的质量(M)与它的能量(E)成正比,与光速的平方(C2)成反比。

各类科学研究的对象不同,但都有其相通之处,特别是基础科学,都是从界定最一般的范畴、概念开始,然后推导出它们之间的最简单的关系的数学表达式。我发现,这些最简单的关系式又几乎都表现了A=B/C 的这样的一种基本形式。由此更使我确信,我的发现是正确的。

人类社会产生了交换,人的行为和社会就开始被这个类似于物理学定律的东西支配着。可是人们对这一切的理论认识仍处在似是而非、不着边际的状态。新的价值理论的诞生就迫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先前存在的所有关有关经济学的范畴、概念、定理、定律、规律等等东西,不管是微观的还是宏观的 ,都必须根据新的认识,找出其存在的合理性的理由,否则就不能成立。

对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给这个新的价值理论来命一个名,其实它的名字早已经有了。因为它从客观事实中产生出来,又以客观效用为基础来构建,摈除了一切主观唯心和客观唯心因素,所以它应该叫做——客观效用价值论。

客观效用价值论不仅是微观经济学的基础,依据其逻辑本性的发展,也必然构成宏观经济学的基础。

让我们随便看看,根据一般数学原理,价值公式V=D/U………………①

还可以变形为:

D=V·U…………②

U=D/V…………③

先让我们看公式②,右边是需求D,左边是价格V乘以效用物量即效用供给量U ,所以公式②的含义就是需求量等于供给量乘以价格。对于任何一种商品来说,知道了价格和供给量,也就等于知道了社会需求量。把这一概念的内涵扩大,扩大到一个部门内的多种商品组合,或者扩大到多部门商品组合,我们实际上就看到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所以公式只要变成∑D=∑V·U就可以了(∑为总和符号)。

研究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关系是宏观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但是迄今为止,人们并没有找到恰当表述这一内容的公式。用所谓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叉来寻找价格和供求平衡点的办法,实际上是被边际效用递减价值理论导入了一个歧途。其根本错误就在于:画供给曲线的时候,依据的是价格和供给数量,画需求曲线的时候,依据的仍然是价格与需求数量。所以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叉,无非是价格与价格的交叉,然后就把交叉点作为了新的价格和平衡点。这明显的逻辑混乱,竟然没有人能指出来。

再让我们看一看公式③。公式③表明供给量U等于需求量D除以价格V。同样该公式可以变成∑U=∑D/∑V。该公式对生产厂家和国家管理部门预测商品产量,维持现有市场价格具有重大意义。

八 结语

经济学被认为是当今最成熟的社会科学,经济学人也以自己能跻身这个经济学帝国而傲视一切。但是如今的经济学的真实状况又如何呢?在2003年3月全国政协九届三次小组会议上,北大教授萧灼基在会上说,现在的政治经济学教学与现实接不上口,已经不是改革的问题了,必须推倒重建[4]。据说他的话获得了多位学者教授的赞同;无独有偶,也是在2003年3月份,《经济学消息报》有2期刊登出法国大学部分教授和学生联名发起对主流经济学的抗议书。他们要求对传统主流经济学进行彻底反思,因为它已经不能解释世界的经济现象了,变成了黑板上的数学游戏。这场反思运动获得了美国一些主要大学的响应[5]。当然,学术问题用抗议的办法来解决并不恰当,也不可能解决得了,但这却说明了一个事实,这就是东西方传统经济学的大厦已经开始动摇了,倾斜了。这个结果完全是由于根基的不牢固导致的。在经济学创立和初步完善的过程中,就被一些人给导入了歧途。所以我希望客观效用价值理论V=D/U能使我们尽快挣脱传统经济学的枷锁,为建立新经济学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接下来我将写的两篇文章的题目是:《劳动价值论为什么是错的》和《边际效用价值论为什么是错的》。

注释:

[1]见拙著《客观效用价值论》第三章《需要与效用辨析》,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

[2]《庄子·马蹄》

[3]马斯洛著,许金声译《动机与人格》第44、53页,华夏出版社,1981年。

[4]《羊城晚报》2003年3月8日A8版。

[5]贾根良:《评“经济学改革国际运动”》,载2003年3月14日《经济学消息报》

《哈佛大学经济学改革运动》载2003年5曰日《经济学消息报》

(本文章是在我的《客观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写成)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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