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墀:北宋庆历社会危机述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03 次 更新时间:2023-02-2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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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天墀  

庆历(1041—1048年)是宋仁宗赵祯的统治年号,这段时期上距赵宋开国约有80多年,被旧史誉为是“海内承平,人口富庶”的盛世。但这种说法实际上却是很不确切的。因为当时的社会危机臻于严重,阶级矛盾更趋复杂和尖锐:兵变民变在国内不断发生。虽然这些起义后来皆被镇压下去,但造成事变的根本原因并未得到消除,依然牢固存在。因此,对于在庆历时期广泛爆发的起义斗争事件,不能等闲视之。它给我们揭示出所谓“盛世”是根本不存在的,人民困苦已达到难以忍受的程度,社会呈现出相当紧张的状态。因此,范仲淹等不得不以倡行庆历新政的手段来缓解危机。其后,王安石等又为同样的目的开展熙丰变法。所以说,上述种种措施都是在那种社会条件下出现的必然产物。我们现在对庆历时期的危机问题作些探讨,对于增进了解北宋社会历史,或者不是完全没有助益的。


一、危机形成的社会背景


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赵宋开国后又进入了一个活跃的阶段。这一时期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主要是由于自耕农民数目的相对增多,一般农民减轻了一些束缚,取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生活多少有些改善,因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得以提高。同时赵宋政府对于农业生产的推进,也采取过一些有利的措施,如像栽种桑柘,扑灭害虫,限制火田,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广置仓储,设官劝农,指导耕作,严禁宰杀耕牛,对农民分发踏犁等。


在手工业和商业方面也有相应的发展。由于交换经济逐渐兴起,北宋社会出现了以下一系列的事实:货币使用量大大增加,并初次有了以“交子”为名的纸币的流通;都市较前繁荣,镇、市和乡村中的定期集市也日益增多;工场手工业兴盛,在技术和产量方面都远较前代发达,以取得工资为生的雇佣工人也大批出现;而工商业行会的组织也进一步的得到发展与巩固。


但赵宋封建王朝是实行中央集权的,他们强化了统治,紧握大权,加强控制,以防割据势力的出现。对其所御用的官僚也不付与充足的行政权力;而只是在经济方面加以放任,听其剥削人民。北宋的立国政策是依靠地主阶级作为支柱的 [1] ,其豪强公开兼并土地之风也越刮越盛。太宗赵光义末年在王小波、李顺起义刚刚被镇压下去,宋朝政府便下令把荒废的田庐,让能加倍缴纳租税者占有,“于是腴田悉为豪右所占,流民至无所归” [2] 。李若谷知寿州时,豪右多占芍陂,俱属上等良田 [3] 。王嗣宗知永兴军,所部兼并之家共60多族,而以真宗赵恒尊礼的隐士种放为首 [4] 。仁宗赵祯时,王蒙正倚章献太后势,在嘉州广占良田,政府且下令免除其租赋 [5] 。郑戬知杭州,溉民田数千亩的钱塘湖由于年久失修,葑土湮塞,尽为豪族僧坊所占冒,湖水日益浅狭 [6] 。越州鉴湖,能茫茫灌田八千顷,亦多为豪强所侵占 [7] 。这不过是千千万万土地兼并事实中的少数例子而已。


乾兴元年有人上封事说:“自开国以来,天下承平六十余载,然而民间无积蓄,仓廪未陈腐,稍或饥欠,立致流移,盖差役赋敛之未均,形势豪强所侵扰也。” [8] 我们从户口和垦田的数字上看,北宋土地集中的趋势是非常明显的:天禧五年(1021年)客户(基本上就是佃农)已经发展到占全国总户数的30% [9] ,仅过了27年,客户数便又急遽上升到36% [10] ;据当时人的估计,仁宗中期以后的客户更是可能占总户数的一半以上 [11] 。客户比例数字的增大,说明农民阶级失掉耕地的现象是普遍而严重的了。又治平三年(1066年)的垦田数字才440万顷,与隋唐两代盛时相比较,仅及它们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 [12] 。据为《治平会计录》作序的人解释:上面的垦田数字,只是政府账册上的纳税田亩,并说隐漏无税田亩要占十分之七 [13] ;这些田亩掌握在极少数的贵族、官僚和豪强人户手里,他们不负担赋役,全部赋役都落在只有很少或根本无地的农民身上。这就会把农民排除于土地之外,迫使他们脱离生产,成为无衣无食的饥民。仁宗初年,政府中有人主张实行限田来制止这兼并恶潮,但由于官僚豪强的阻力,根本无法实现。


统治阶级大量兼并土地,人民被迫纷纷逃亡。我们从下面记载中就可以明白北宋前期一般农民的生活实际:


至道元年(995年),“开封府言:京畿十四县,自今二月以前,民逃者一万二百八十五户。” [14]


至道二年,“直史馆陈靖上言:今京畿周环三二十州,幅员数千里,地之垦者十才二三,税之入者又十无五六;复有匿里舍而称逃亡,弃耕农而事游惰。……每一户归业,则刺报所由;朝耕尺寸之田,暮入差徭之薄,追胥责问,继踵而来,虽蒙蠲其常租,实无补于损益。况民之流徙,始由贫困,或避私债,或逃公税,亦既亡遁,则乡里检其资财,至于室庐、什器、桑枣、材木,咸计其直;或乡官用以输税,或债主取以偿补,生计荡然,还无所诣,以兹浮荡,绝意归耕。” [15]


仁宗时,“帝闻天下废田尚多,民罕土著,或弃田流徙为闲民……至是每下赦令,辄以招辑流亡,募人耕垦为言。” [16]


北宋流民的数字很庞大,动辄就数十万人,甚至多至数百万人。流民主要是从佃农中来,而北宋时期佃农户的激增,这又说明众多自耕农破产。北宋自耕农乃至一部分小地主破产的原因,主要是在于赋税的特别繁重。至于佃农则多是赤贫。他们没有住宅、种子、耕牛、农具,辛勤劳动的结果是,既要向地主缴纳农产品收获量的十分之五以上的地租;又经常遭受百分之一百以上的高利贷的勒索;还要向政府交纳人丁税和负担力役。重重枷锁套在佃农的身上,所有年头都只过着“不免狗彘之食”的恶劣生活,一遇水旱饥荒,不想饿死,就只有离乡逃亡。所以南宋人叶適叙述宋代农民的一般情况说:


穷居憔悴,无地以自业。其驽钝不才,且为浮客,为佣力;


其怀利强力者,则为商贾,为窃盗;苟得旦暮之食,而不能为家,丰年乐岁,市无贵籴,而民常患夫斗升之求无所从给 [17] 。


西夏战事发生后,北宋王朝为了筹措军费,对人民的搜刮也特别厉害:“凡百所有,无一不征” [18] ;“下至果菜皆加税,而用益不足” [19] 。战争带来的恶劣影响是:农业荒废,商旅不行,物价普遍高涨,人民生活愈趋困苦。这样,全国范围内的农民起义就风起云涌地出现了。


庆历三年(1043年)赵祯起用了范仲淹、富弼等人执政,曾进行过改革的变法尝试。由于统治阶级内部保守势力的阻挠和破坏,这次变法虽只是昙花一现地失败了,但新旧两派官僚势力的内讧和斗争却没有停止下来 [20] 。这使本来已经深刻化的社会矛盾更趋向尖锐化、复杂化。


在对外关系上,契丹和西夏是北宋时代汉族人民的最大威胁者。契丹自五代时夺取燕云十六州后,就使后来北宋王朝在河北地区失掉了国防屏障。一旦契丹入侵,骑兵驰突,不一二十日便可直抵黄河边上。作为首都的汴京(今河南开封市),便很容易地暴露在外敌面前。赵匡胤、光义兄弟曾有意恢复故土;但前者为“先南后北”的军事计划耽误了时机,而后者由于两度大举伐辽的失败,便只能在边界上潴蓄塘泺,专采守势,而逐渐养成了畏葸软弱的心理。再加上,统治阶级一贯耽于享乐,造成“庙堂无谋臣,边鄙无勇将,将愚不识干戈,兵骄不知战阵,器械腐朽,城郭隳颓” [21] 。契丹军每一次南侵,“俘掠人民,焚荡庐舍,农桑废业,闾里为墟” [22] ,给河北地区带来无法估计的损害。景德元年(1004年),契丹大举入侵,北宋王朝惊慌失措,一片混乱;幸赖寇准、高琼等人力主抵抗,怂恿真宗亲征,才侥幸谋得“澶渊之盟”的和局;但宋朝每年要送给契丹银10万两、绢20万匹,从而进一步走上了屈辱的道路。


早在赵光义统治的后期,西夏和宋朝就发生冲突,连西北重镇的灵州也被西夏夺去;赵恒依然实行妥协政策,才得换取一个短期的和平。宝元元年(1038年)西夏主元昊自称皇帝,宋夏关系又告决裂。从康定元年起三个年头(1040—1042年)中连续进行的三次大规模战役中,宋军都“一战不及一战”地惨败了,不特使北宋王朝的弱点尽行暴露,并为契丹统治集团的讹诈提供了机会。当时契丹就向宋朝提出割让晋阳和瓦桥关以南十县地方的要求。宋统治者虽不愿割让,但也不敢硬性拒绝,只得承认在岁币原额之外再增加银20万两、绢20万匹,“半以代关南租赋,半以为谢弹遏西戎之意” [23] 。契丹还要宋朝用“贡”“献”的字样来对它表示敬意,经宋使富弼力争,才同意改用“纳”字。


西夏战事的突然发生,使赵宋统治集团一再失利后只好实行“屈志买和”的让步政策。庆历四年(1044年)宋廷同元昊媾和,它用“岁赐”的字样来掩盖变相的赔款,每年对西夏赔款耗费银绢茶采共二十五万五千。


尤其是当时的河北,因是国防前哨,宋初以来,这累遭侵掠的地区久已存在“丁壮备徭,老弱供赋,遗庐环堵,不死即亡” [24] 的悲惨景象。当时还有一种叫“衙前”的职役,凡是充当“衙前”的人户,要为官吏过客及来往不绝的契丹使者供备包括奢侈享乐在内的一切生活物资。契丹使臣骄横骚扰,人民受害更深 [25] ;在王则起义的当年,北京(大名府)留守贾昌朝就这样谈过:“衙前公人,亡家破产,市肆商贾,亏本失业者,不可胜计。” [26] 这个事实对于我们了解发动贝州起义的骨干分子张峦、卜吉等何以都出身于吏人阶层 [27] ,是很有帮助的。


宋代政府偏重文治,官僚待遇较为优厚,当官就成了士人的出路,官僚机构自然也就会迅速膨胀,其结果是造成国家财政开支的猛升。清人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卷二五,有“宋郊祀之费、宋制禄之厚、宋祠禄之制、宋恩荫之滥、宋恩赏之厚、宋冗官冗费”诸条,我们从中可考察到的,便是北宋政府开支的浩繁。而这沉重的负担是压在人民头上的,这就使得社会生产力遭到破坏,促成阶级矛盾进一步尖锐化,导致爆发民变或兵变的起义。其实,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统治阶级自己也是十分明白的。例如刘敞在所撰策问中就曾提到这个问题说:“欲 唐制,则恐贤士失职者众;欲仍旧贯,则吏员不可胜纪。”并推论到它的结果说:“贤士失职者众,则怨必兴于下;吏员不可胜纪,则力必屈于上。” [28]


北宋王朝一贯施行从破产农民中大量募兵的办法,认为“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变生,有叛兵而无叛民” [29] ,这对于封建统治者就是“百代之利”。但执行养兵政策的结果,却是致使兵数激增,到庆历年间就达1259000人,比北宋开国时增长了六倍;军费开支庞大,人民负担沉重,就更加深了社会危机。而且由于北宋王朝又贯彻着以文制武和以上压下的阶级法 [30] 的奴役歧视政策,这对于从破产农民转化而成的士兵而言,是极容易拨动阶级仇恨的怒火而随时爆炸起来的。因此宋代的兵变,为什么说它是农民起义的一种特殊形式,应是不难理解的。


这“兵籍益广,吏员日众”的现实,当然也引起了北宋的财政发生危机。在这一系列的负担中,兵费的开支是占居首位的。宋初开宝时兵额总数为378000人,其中禁军有193000人,以后陆续增加,迨西夏战事发生,宋廷在各地大量增募兵员,庆历年间便激增到1259000人,内禁军占826000人,成为北宋兵数的最高纪录 [31] 。按照三司使张方平的计算,一个中等禁军每年约需钱币50贯,全部禁军就须开支岁费4000余万贯;禁军以外尚有432000多名兵士,就开支减半,岁给也在1000万贯以上,两者合计就是5000余万贯了。仁宗统治中期的全国总税收约为12000万余(单位是贯、石、匹、两的合计,不全是钱币),仅军队岁费就约占去一半 [32] ,加上战争时期必需的种种特支,那兵费开支的比例就更大了。宋朝边防要区是河北、河东、陕西三路。据当时的三司使的会计报告:陕西路在未用兵时的出入钱、帛、粮草数字,收入1978万,支出2151万;用兵后收入为3390万,支出为3363万 [33] ,足见兵费增长的负担是越来越沉重。


然而,这时的军队,人数尽管被政府扩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但因训练缺乏,纪律废弛,无论旧兵新兵,战斗力都非常薄弱。兵士生活腐败,不特“卫士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给粮,不自荷而雇人荷之” [34] ,而且酗酒斗殴,滥赌狂嫖的风气在军中也非常流行。张亢守府州,防御西夏进攻,禁军毫无斗志,亢故意放纵饮博,他们“窘乏幸利”才愿出战 [35] ;京城驻军,“蒲博争胜,彻屋椽相击,市人惶骇” [36] 。娼妓成群地跟随着军队,主官“恶伤士卒”,也不敢驱逐禁止 [37] 。而另一方面,由于军将的克削,“禁军大率贫窘,妻子赤露饥寒,十有六七;屋舍大坏,不庇风雨。体问其故,盖是将校不肃,饮掠乞取,坐放债负,习以成风。……军人例皆饮博逾滥……既轻犯法,动辄逃亡。……骄惰既久,胆力耗惫,虽近戍短使,辄与妻孥泣别,被甲持兵,行数十里,即便喘汗” [38] 。这样的军队当然不能正常对外作战,相反,却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叛变。


宋统治者为了支持战争和弥补财政亏欠,除了更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外,就是更残酷地向手工业和商业进行掠夺。富弼在宝元二年(1039年)就谈到宋廷“惟财赋是务,尽农亩之税,山泽之利,舟车屋宇,虫鱼草木,凡百所有,无一不征,共知困穷,都为赋敛” [39] 。欧阳修也说:“自朝廷理元昊罪,军兴而用益广,前为三司者皆厚赋暴敛;甚者借内藏,率富民出钱,下至果菜皆加税,而用益不足。” [40] 当时政府尽量提高税收的情形,在商税和官卖品的收入数字上表现得最明显:真宗景德时,商税为450余万贯,现在增加为1975万贯;酒课为428万余贯,现增为1710余万贯;盐课为350余万贯,现增为715万余贯 [41] 。商税酒课增加四倍余,盐课增加一倍余;茶课也略有增加。增税和采取一切可能的搜刮手段,如铸造大钱和铁钱,令京师富民出钱,卖官入粟等。仍然入不敷出时,也只得拿出祖宗以来的内廷储蓄救急,到西夏事宁时,便“百年之积,惟存空簿”了。


历来封建王朝的统治者,都是凭藉赋税收入,掌握着雄厚的财富来豢养官僚和军队,始能巩固其统治基础。一旦税收减少,财政发生困难,统治的基础也就动摇起来了。我们只要看在庆历年间经常岁收2000多万贯的商税,几年后就陡降到780多万贯的事实 [42] ,就知道宋朝竭力搜刮的直接后果是如何严重了。政府搜刮越厉害,威信就越低落,以“至于鬻官入粟,下无应者;改法榷货,而商旅不行” [43] 。政府要在膨胀货币上谋利,而“民多盗铸”,物价就飞涨,立刻就影响到人民的生活,社会动乱的因素也陡然增加。因军需品的价格更是惊人地高涨,政府就向民间强迫征购,动辄施用严刑,使人民要身受“物价十倍,吏辱百端” [44] 的痛苦。当备受压榨欺凌的人民百姓在已无法觅到一条生存之路时,他们就只有拿起武器进行反抗了。


二、不断发生的兵变和民变

北宋兵变极多,庆历时期的起义事件也多由兵变表现出来。宋朝实行募兵制度,军队的来源除了营伍子弟以外,其他就主要由被当时统治阶级所呼为无赖、罪犯、盗贼、饥民等类人员组成。就其本质来说,他们大都是生活难以维持下去的破产农民。北宋统治者一直害怕农民起义,他们为了削弱农民的反抗力量,特别重视养兵。太祖赵匡胤把养兵看成百世之利,认为“荒年饥岁则有叛民而无叛兵”。他实行养兵政策,把农民中的不稳分子羁縻起来,并把他们转化为镇压人民的统治工具;但这种企图也是不容易实现的。由于封建统治者的贪婪,下层人民受到的剥削和压迫越来越严重,一旦遭遇水旱饥荒,便会有大量流民涌现,社会中早已隐伏着的矛盾即会转化为公开斗争的局面,这时兵变和民变就应时而生了。


宋政府在西夏战事发生后,“始籍民兵,俄命刺之,以补军籍。遂于陕西、河北、京东西增置保捷、武卫、宣毅等军;既而又置宣毅于江淮、荆湖、福建等路,凡内增置禁军约四十二万余人,通三朝旧兵且百万,乡军、义勇、州郡厢军、诸军小分剩员等,不列于数” [45] 。他们编组兵队,强迫农民从田地里脱离出来,并在农民的面上黥刺着实际代表侮辱的记号,从此就永远不能回复生产。在对西夏的战争中,紧急募兵的地区很宽,不特骚动了黄河流域,且使长江以南的广大区域亦不得安宁。整个社会在“物力穷困,人心怨嗟”的情势下,岌岌不可终日;统治阶级中的富弼便感到“西戎(按指西夏政权)已叛,屡丧边兵,契丹愈强,且增岁币;国用殚竭,民力空虚,徭役日繁,率敛日重;官吏猥滥,不思澄汰,人民疾苦,未尝省察,百姓无告,朝廷不与为主,不使叛而为寇,复何为哉?” [46] 受着严重压迫的广大人民群众在没有退路时,就只有以起义的形式来向封建统治者进行斗争了。


庆历二年(1042年),起义迹象已从京东路出现 [47] 。次年在京东、京西两路发生,使宋统治者心脏地区的京畿也逐渐受到威胁。在一系列的起义之中,王伦、张海、郭邈山等都是著名的领袖。


王伦是沂州(今山东临沂县)虎翼军兵士,在庆历三年五月起义,其初人数不过四五十人,活动限于沂、密等州,旋向淮南路地区发展。进抵高邮时,部队增至二三百人;这些起义军的面上刺有“天降圣捷指挥”字样 [48] ,“所过楚、泰等州,连骑扬旗,如履无人之境”。地方官吏不敢抵抗,大多开门迎接,以酒食犒劳,献送衣甲器械,并叫百姓馈送金帛。由于王伦有“自置官称,著黄衣,改年号”的一些措施,特别引起宋政府的惊恐;他们尤其害怕知识分子加入起义军,为其出谋划策而迅速扩大势力与影响,欧阳修甚至为此特向宋廷进献防制之计 [49] 。后来,王伦在进攻青州时,知青州陈执中派巡检使傅永吉追击,“历楚、泗、真、扬,入蕲、黄,永吉直至采石矶擒杀之” [50] ,其时间在当年七月。


在陕西、京西路地区进行广泛活动的,有张海、郭邈山和党君子、范三、李宗等人。宋臣称张海为“军贼” [51] ,可能也是兵变起义的。他们攻掠商、金、邓、襄、均、房诸州,造成“江淮皆警”的形势。九月里,张海部有“群人金州,劫府库兵仗,散钱帛与其党及贫民”的起义行动,知州王茂先和其统率的当值兵24人一度被追击出城,直到日暮起义军退去后他们才得回城 [52] 。张海旋又进邓州。顺阳县知县李正己不敢抵抗,只得奉以筵宴,留宿衙署,离去时还用鼓乐欢送 [53] 。由于起义武装力量日益壮大,使得巡检、县尉一类的地方军将无法进行有效防卫,宋政府只得派遣禁军,并以宦官监军,前往镇压。


九月,桂阳监(今湖南桂阳县)也发生少数民族的起义,领袖是徭族人唐和。起义的原因是:“初有吉州巫黄捉鬼与其兄弟数人,诱蛮众数百人,盗贩盐,杀官军,逃匿峒中。既招出而杀之,又徙山下民他处。” [54] 这下便激起徭、汉人民反抗,共有五千多人,出桂阳蓝山县华阴峒,杀巡检李延祚和潭州都监张克明。事态发展十分严重,宋廷只有慌忙下诏讨伐。


十月,光化军(今湖北光化)又发生兵变。韩纲“知光化军,性苛急,不能抚循士卒。会张海剽劫至境上,纲帅禁军乘城,给饼饵多不时;民具酒食犒军,辄收其羊豕,市钱制兵器,士皆愤怒。又尝命军校作阵图不成,将斩之,众益骇。一日士方食,军校邵兴叱众起,勿食。纲怒,执数人系狱。兴惧,帅众劫库兵为乱” [55] 。韩纲和部分官吏逃走;邵兴等劫其指挥使李美,统率军士三百余人,拟西入四川。进至商州,部队发展至千余人,与永兴军东路都巡检使上官珙遭遇作战,杀上官珙,官军溃散,藏匿山谷。邵兴传布文告,联络商州铸钱监的役兵,欢迎他们参加行动。韩琦时为陕西路安抚使,亟调沿边士兵攻讨,邵兴等旋又击败兴元府兵于饶风岭,军校赵明率众投降;乃自州北,循山而东,但后遭宋将陈曙等领兵截击,邵兴及其党皆被杀害。


这一年里发生的起义事件还不止此。我们从以下纷纭的议论中可以看出,虽然各地起义的规模算不上大,但却是前仆后继,发展得相当普遍。右正言余靖在本年六月里说:


南京(今河南商丘县)者,天子之别都也。贼入城斩关而出;解州、池州之贼不过十人,公然入城,虏掠人户;邓州之贼不满二十人,而数年不能获;又清平军贼入城作变,主者泣告,而军使返,闭门不肯出。……京东贼,大者五七十人,小者二三十人;桂阳监贼仅一百人,建昌军贼四百余人,处处蜂起! [56]


稍后,谏官欧阳修又连次谈到各地起义势力逐渐扩大的情形:


前贼虽灭,后贼更多。今建昌一火四百余人,桂阳监一火七百余人;其他池州、解州、邓州、南京等处,各有强贼不少。皆建旗鸣鼓,白日入城,官兵逢迎。饮食宴乐。 [57]


夔州、荆湖各奏蛮贼皆数百人,解州又奏见有未获贼十余人;滑州又闻强贼三十余人,烧劫沙弥镇;许州又闻有贼三四十人,劫椹闲镇。此臣所闻目下盗起之处,如此纵横也。此外东京,今岁自秋不雨,至今麦种未得;江淮沦没之后,继以饥蝗;陕西旱灾,道路流亡,日夜不绝。似此等处,将来盗贼必起,是见在未灭,来者更多。 [58]


方今……西则沪戎,南则湖岭,凡与边庭连接,无一处无事,而又内则百姓困敝,盗贼纵横;昨京西陕西出兵八九千人,捕数百人之盗。……今张海虽死,而达州军贼已数百人,又杀使臣,其势不小;兴州又奏八九千人,州县惶惶。 [59]


起义的频繁与饥民队伍的扩大是分不开的。在西夏战事初起时,韩琦到四川作体量安抚使,《宋史》载其“活饥民数百万” [60] 。陕西连岁大饥,本年冬天又是大旱,“河中、同、华等十余州军物价翔贵,饥民相率东徙”。韩琦奉命安抚,于“蒲、华、同三州,所活凡二百五十四万二千五百三十七人;他州人数称是” [61] 。韩琦后来在庆历八年(1048年)知定州,“又赈活饥民数百万人” [62] 。饥民人数的众多,无疑扩大了起义的群众基础。


宋政府决定对西夏妥协,就是为了加强对内的统治力量,要把人民起义镇压下去。但宋夏媾和,往返磋商,直到庆历四年十月方才定案;而沿边防务仍不容稍有松懈,整个大局情况未见好转,因此四年八月河北又出现了保州兵变。


保州(今河北保定市)巡检司云翼军的起义,起因于士兵怨怒赏给不均。事变前,知州刘继宗已知军情不稳,乃下令收缴教阅器械。“会都监韦贵,与(通判石)待举射弓赌酒,而于众辱之。贵凭酒慢詈曰:‘徒能以减削军粮为己功!’因激其众。八月五日,给军衣,众遂劫持兵入衙门。”变起,“杀知州、通判等,悬其首于木上,每旦射之;箭不能容,则拔去更射” [63] 。起义军聚城,拥韦贵为首领。保州邻接契丹,民间谣传起义军“将引契丹军马入界”,宋廷害怕引起边衅,除调集沿边军队进围外,一面令雄州牒报契丹,一面又降敕榜招安。企图运用政治手段,以瓦解叛军的抗拒。宋廷先后令田况、李昭亮、杨怀敏等相度保州军情,并派富弼为宣抚使,节制各路军队。这时起义军在诱骗之下,意志发生动摇。右侍禁郭逵亲身入城劝谕,对军众说:“朝廷知乱不由汝,由官吏遇汝不以理,今赦汝罪,又以禄秩赏汝,使两制大臣奉诏书来谕汝,汝何疑?” [64] 军众听信了郭逵的话,放下了武器。但官军一入城内,立即将义军坑杀数百。本还打算将胁从二千多人也逐一杀掉;富弼与河北都转运使欧阳修怕大量“杀降”会引起新的事变,方才作罢 [65] 。其后不久,刘涣奉命知保州,虎翼军又欲谋变。刘涣杀其首要,才得以镇压下去 [66] 。


这时南方又有少数民族反宋事件发生,首领为广西蛮欧希范。欧希范是环州思恩县人,曾经举进士试礼部,景祐末(1037年)应募从官军攻打安化州“叛蛮”。这时看见宋朝南方边防松弛,遂结合族人起事。欧希范等拥白岩山“蛮酋”蒙赶做皇帝,其叔欧正辞称桂王,自称神武定国令公、桂州牧。庆历四年正月十三日,领众二千余人,攻破环州,又陷镇宁州及普义寨,造成“岭外骚然”的局势。四月,宋廷派遣杜杞出任广南西路转运按察等使 [67] 。杜杞使用一面诱降,一面进攻的策略,“乘其怠,急击之,破其五峒,斩首数百级,复取环州”,欧希范退保荔枝峒,蒙赶领众投降。杜杞“乃击牛马,为曼陀罗酒,大会环州” [68] ,从坐中擒杀六百余人。后三天,得欧希范等十余人,“剖其腹,绘五脏图;仍醢之,以赐诸溪峒” [69] ,其时为庆历五年的一月。但血腥屠杀并没起到什么效果,不久,这一地区仍有“蛮人”叛变,宋政府又派徐的前往讨伐 [70] 。


虽然桂阳监徭、汉联合的起义一度平靖下去,但到庆历三年十二月,依然又发生徭人“寇边”的事件。他们居住在湖南南部山区,凭藉地形复杂的优势,时而退伏,时而出击,使官军感觉非常棘手,因此宋廷特别着重招抚。庆历四年“夏四月丙申,诏湖南民误为征徭军所杀者,赐帛存抚其家” [71] 。庆历六年二月,荆湖南路转运使周沆报告宋廷说:“蛮骤胜方骄,未易怀服,宜须秋冬进兵;蛮地险气毒,其人骁悍,善用铤盾,北军不能与之角” [72] 。这说明徭军是保有相当优势的。本年十月宋廷曾发兵进讨,徭军连攻英、韶州界。直到庆历七年五月,徭军首领唐和接受招安,湖南地区始略得平静。


当时在四川也发生夷人反宋的事件。庆历四年七月,夷人进攻三江砦,虽经淯井监官兵击退,可川南一带夷人仍常常进扰,直到皇祐元年(1049年)才被官军镇压下去。


此外,在民间还出现了不少的“谋反案”。庆历五年十一月,徐州人孔直温等被告发“挟妖法诱军士为变”;直温等方被杀,“濮州复有谋叛者,民相摇惊溃”,提点刑狱吕居简驰往,又斩其首要,“因大阅兵享劳,奸得不发” [73] 。足见军队中的秘密宗教传习在京东地区已很普遍。而《宋史·仁宗纪》内,庆历六年五月丁酉,又有“京东人刘卺、刘沔、胡信谋反,伏诛”的记载,案情虽不明白,既然特笔书出,显然也是一件关系重大的事情。


三、王则在贝州的起义

庆历七年的王则起义,是披着宗教的外衣进行的,它在群众中早有十分深厚的潜力,一经发动,对当时社会的影响颇为不小。


河北人民长期以来是在封建统治和外族侵略的双重压迫下过着痛苦生活的。他们为了在那艰困的社会现实中能获有一线生存的希望,就不得不寄托于一种精神上的追求;而弥勒教所宣扬的教义就恰恰能满足他们这种需要。


弥勒教在黄河流域的传播有着悠久的历史。6世纪初期,法庆所领导的冀州(治今河北冀县)起义,就曾公开喊出了“新佛出世,除去旧魔”的口号 [74] ,这同王则起义所倡导的“释迦佛衰谢,弥勒佛当持世” [75] 结合起来看,我们可以断言弥勒教在大河南北的秘密传播是源远流长的。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下诏禁止河北诸州军民户学习“禁咒之方,击刺之术” [76] ;次年又下诏禁太康人民“起妖祠以聚众者” [77] ,天禧三年又“禁兴州三泉县,剑、利等州白衣师邪法” [78] ,可能是与弥勒教的信仰有关。


弥勒教在中世纪是代表被压迫阶级利益的宗教,因此历来为封建王朝所嫉视,只能采取秘密方式在下层人民中间传播。弥勒是梵语“慈氏”(慈爱者)的意思。据佛经上说,弥勒佛出世的时候,愁惨缺陷的世界立刻就变为光明幸福,大地“平净如琉璃镜”一般,人人成就智慧威德,断绝一切恼苦,“无水火、刀兵、怨贼、劫窃、饥馑、毒害之难;不闭户,不杀生,不贪众宝,人无远近,皆两得相见” [79] 。这种用美丽词句所描绘的境界,对于处境悲惨、不满现实的广大贫苦人民,无疑是具有高度吸引力的。因此通过救世主——弥勒佛——降临,旧权威(释迦佛就是它的象征)必须让位的富有革命意义的理论宣扬,便突出地反映了两个敌对阶级的尖锐矛盾和不可调和的斗争;而且表明了被压迫的下层人民有决心要从封建统治的天罗地网中冲击出来,求得解放。


由于弥勒教能够团结广大的人民群众,并能鼓舞大家反抗统治阶级,所以以弥勒教首领的身份出现的王则,就有条件发动革命群众的力量来和统治阶级周旋,起义的组织条件已经完全具备了。


庆历七年(1047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当北宋统治者赵祯正在汴京举行冬至节郊祀大礼的时候,宣毅军小校王则就在贝州以兵变的形式发动了起义。宋代文献对这次起义作了如下的叙述:“则本涿州(今河北涿县)人。岁饥,流至贝州,自卖为人牧羊;后隶宣毅军为小校。贝、冀俗妖幻,相与习五龙、滴泪等经及图谶诸书,言释迦佛衰谢,弥勒佛当持世。初则去涿,母与之诀别,刺‘福’字于其背以为记;妖人因妄传福字隐起,争信奉之。” [80]


从上可知,王则也是当时遭受民族和阶级双重压迫下的被迫脱离生产的流民群众之一。他与母亲“诀别”时,还要在背上刺字为记,说明生还故乡的机会是不多的。同时,这也透露了宋代流民生活的悲惨景象。


王则是由行伍出身的下级官佐,因得到了弥勒教徒的拥戴,作了起义的领袖,主持策略计划的是贝州吏人张峦、卜吉。他们在德州(治今山东德州市)、齐州(治今山东济南市)都有群众基础。起义计划原定庆历八年元旦由“河北、山东十数郡,期以同日俱起 [81] 。首先占领澶州(治今河南濮阳县)浮桥 [82] ,阻绝宋军的外援,然后建都大名,席卷整个河北。但由于“党人潘方净怀刃以书谒北京留守贾昌朝,事觉被执” [83] ,王则等便迫不及待地就在冬至节这一天提前发难了。


起义军开始行动时,机智地利用了知州张得一和属僚正在天庆观行礼的空隙,首先占领了武器库,取得了战斗的工具;并立即执捕了张德一和通判董元亨等,只有一部分官员仓皇外逃。据《长编》卷一六一载:“(王)则僭号东平郡王,以张峦为宰相,卜吉为枢密使。建国曰安阳,榜所居门曰中京。居室厩库,皆立名号。改元曰得圣,以十二月为正月。百姓年十二以上,七十以下,皆涅其面。曰‘义军破赵得胜’。旗帜号令,率以佛为称。城以一楼为一州,书州名,补其徒为知州,每面置一总管。”


可是客观形势对起义军来说,一开始就是困难而险恶的。首先是宋朝提点刑狱田京逃出城外,立即“趣南关,入骁捷营,抚士卒”,采用凶狠果断的镇压手段,把起义军与各地的联系打断,并控制住南关——这个人口与贝州城相等的重要据点,对起义军直接起着牵制和威胁作用。其次,因河北是宋朝的国防前哨,积粮屯兵,平日警备素严;以贝州事起,北宋统治阶级便敏捷地作出了一系列的紧急措施:坐镇北京的贾昌朝除立派大名钤辖郝质领兵直趋贝州外,三天后北宋政府即下令澶州、孟州(治今河南孟县)、定州(治今河北定县)、真定府(治今河北正定)严设守备,防堵起义军向外“逃逸”;又派出一支由麦允言、王凯等所统率的讨伐队伍;还顾虑契丹使臣前来汴京的旅程安全,并作了改道的决定。十二月四日北宋政府即令高阳关(在今河北高阳县东)都部署王信,领本部军马为贝州城下招捉都部署。十日又发布权知开封府明镐作河北体量安抚使,以统一军事指挥权。北宋统治阶级在积极策划军事进攻的同时,又进行了各式各样的政治攻势,企图分裂起义军的团结和软化他们的斗志。接着便对贝州城展开了剧烈的进攻。贝州城高峻坚固,进攻困难,官军构筑“距”攻具在城边壅积的土埠上面建筑木架高楼——凭此俯瞰城中。预算用60万工,就可以与城垣等齐。起义军为了抵制攻势,在城上搭设战棚,叫做“喜相逢”。官军的“距”眼看快要完工时,竟被起义军放火烧焚,燃烧了三天。正月六日夜里,由于城内奸民汪文庆等用大绳引纳官军,官军数百人虽一度侵入城内,但很快就被守军歼灭。在“距”攻势失败后,官军又在贝州城南临御河(隋炀帝时所开永济渠运河的俗称)“夜于岸下潜穿穴,弃土于水,昼匿穴中,城上不之见也” [84] ,却日日猛攻城北,以转移起义军的注意力。


贝州城攻打不下,赵祯为此“忧形于色”,发出悲叹:“相公枢密日上殿来,无一人与国家了事者,何益!”参知政事文彦博为博取最高统治者的欢心,请求亲赴前线督军。左右帮腔献媚说:“官家无忧,‘贝’加‘文’,‘则’‘败’矣!”赵祯以文彦博为河北宣抚使,明镐改任副使;临行前“燕饯赐赍,荣盛倾一时”,并加强军事部署,“诏文彦博以便宜从事” [85] 。又给空名告敕宣头札子三百道,以备赏赐有功。这说明贝州起义军的英勇斗争已使北宋统治者到了心惊胆战、惶惶不可终日的地步。


在文彦博到达贝州前两天,起义军得到契丹使臣要从贝州地区经过的消息。为了打击侵略者,他们派出了三百人出城邀截;但是,由于事机不密,反中了官军的埋伏,以致遭受重大损失。


文彦博于正月十六日到达贝州城下,后即积极挖掘地道工程。闰正月一日夜里,官军由地道爬进城中,攻杀守城哨兵,从城上投绳引入大队官军。起义军经过奋勇抵抗,因众寡悬殊,始行突围。“王则、张峦、卜吉与其党皆突围走,至村舍,官军追围之。则犹着花幞头,军士争趣之,部署王信恐则死无以辨,以身复其上,遂生擒之。” [86] 由“峦、吉皆死于兵,不知所在”和“余党保村舍皆焚死” [87] 的记载来看,起义军的革命斗争精神是坚毅无畏的,他们大都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从贝州起义开始到溃围失败,总共经历了64天 [88] 。


王则被槛送到汴京,遭受了最残毒的“支解”,所有起义军尽被斩杀。他们的家属即使不被处绞刑,也一律配作奴隶 [89] 。


在“叛乱”时有发生的北宋,统治阶级为什么这样重视贝州起义呢?这不仅是因河北邻接契丹,起义军所施行反抗外族侵略的方针,与北宋王朝的媚外屈辱政策相抵触;也不只是当时饥民四起,“人心思乱”,害怕革命队伍一旦壮大,就会形成难以收拾的局面;重要的是,因为起义军所凭借的弥勒教,早在北方人民和军队中间有着深厚的潜在势力,不能不使统治阶级将它的崛起视作有碍自己的生死存亡。从下列史实中可看出这一严重情况。《宋史》卷三○○《王鼎传》谈到深州(治今河北深县)的情形:


王则以贝州叛,深卒庞旦与其徒谋以元日杀军校、劫库兵应之。前一日,有告者。鼎夜出檄,遣军校摄事外邑,而阴为之备。翌日会僚吏,置酒如常,叛党谔不敢动。鼎刺得实,徐捕首谋十八人送狱。狱具,候转运使至审决;未至,军中汹汹谋劫囚。鼎因谓僚吏曰:“吾不以累诸君。”独命取囚桀骜者数人斩于市;从皆失色,一郡帖然。转运使至,囚未决者半,讯之,皆伏诛。


《东都事略》卷八六《富弼传》也谈到齐州军情的不稳:


王则据贝州叛,齐州禁军千人欲屠城以应之。有告变者。弼以齐非所部,恐事泄生变。会中使张崇训衔命至青(治今山东益都),弼檄崇训使驰至郡,发卒吏取之,无得脱者。


《长编》卷一六三并载:


齐州禁兵马达、张青,与奸民张握等得剑印于妖帅,欲以众叛,屠城应则。握之婿杨俊诣富弼告之。


又《宋史》卷三○三《田京传》也叙述王则起义时:


保州振武兵焚民居,欲应“贼”,京捕斩之,乃定。“贼”遣其党崔象伪出降,京以其持妖言惑众,又斩以徇。由是营兵二十六指挥在外者,皆慑伏不敢叛。


王则通过宗教和各地兵队有着广泛的联系。他们有“剑、印”一类的法物作号召,有被统治者视为妖言的革命理论来宣传鼓动群众,因此给予社会的实际影响便迥然不同于一般的兵变。王则是在庆历八年闰正月二十七日就义的 [90] ,在他就义前五天的夜里,赵祯的宫廷中发生祟政殿亲从官颜秀等四人实行暴动奇突的事件 [91] 。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各种条件推测,我觉得很可能和王则与弥勒教的秘密活动有关。


北宋统治阶级十分嫉视王则起义所依托的宗教,因此“州郡大索妖党,被系者不可胜数” [92] 。《宋史》卷二九一《吴育传》说:“时京师有告妖人千数聚确山者,诏遣中使往招捕者十人,至则以巡检兵往索之。”在同书里还看到一些这类事件的记载:单煦“知洛阳县,民以妖幻转相教授,煦迹捕戮三十余人” [93] ;在信阳军,“官捕为妖术者,余党惧及,群聚山谷间” [94] ;开封府的太康县,“民事浮屠法,相聚祈禳,号‘白衣会’,县捕数十人送府;尹贾黯疑有妖,请杀其为首者而流其余” [95] 。可见在王则起义后的一段时间里,北宋王朝清查所谓“妖党”,是把整个社会闹得风声鹤唳的。张方平曾上书谈道:“近因贝贼挟妖为乱……州郡承风,觉发妖事,至于诵经、供佛、符咒、禁术,尽遭捕系,蔓延平民。岂无奸人乘便创造疑似,或挟仇怨更相攀引,榜掠之下,何求不获?臣见判审刑院奏案七十余道,内二十余道系是妖事。” [96]


封建统治者对于下层人民的活动尽管防范得那么森严,但是人民的反抗却是从来没停止过的。北宋末年秘密宗教依然在大河南北广泛流行的事实 [97] ,便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王则起义失败的原因,可分两个方面来说明。


属于起义军方面的:


贝州起义是由王则领导一群散漫、褊狭和保守的农民出身的士兵进行的,本质上属于农民革命的武装起义,其本身也带有自发的性质。正因为这样,这次起义没有结合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契丹和西夏侵略势力与汉民族的矛盾,及北宋王朝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去组织一切可能动员的力量扩大起义的范围,而是企图先在内外两大敌人的肘腋之下建立割据的河北政权,这就在路线上必然要犯错误。最明显之点,起义发动后,王则等甚至没有及时集中力量把贝州城外的重要据点南关夺取到手。郑獬在所撰的《田京行状》中写道:“公遂缒城以出,于时城外兵有阴与‘贼’相通者,烧民居、劫财以应‘贼’。公径入一营,得兵百余,乃枭其为劫者;躬至诸营抚遏之,众皆不敢叛。又募得死士数百人,然皆无兵,持白铤与‘贼’争南关,败之,杀数十人乃遁去。” [98] 当军心浮动,武器缺乏的紧急关头,南关城是容易一鼓而下的,无奈重视不够,未能达到占领的目的,义军从此坐困孤城,丧失主动,恰恰符合了宋廷合围聚歼的预期。起义军如果一开始便采取流动作战的方式,专门寻找宋朝的弱点进攻,与各地起义群众取得联系以扩大革命队伍,战局是可望日趋光明的。《宋史》卷二九四《王洙传》说:“洙知襄州(治今湖北襄阳),会贝卒叛,州郡皆汹汹。襄佐史请罢教阅士……又请勿给真兵。”在这里不是说明起义军的实际影响已达到汉水流域了吗?在大河南北有为数众多的饥民,在各地也不乏响应革命的友军,但起义军由于困守贝州孤城,放弃了所有这些能够利用的条件和机会,这在战略上显然是一种极严重的错误。


属于北宋统治阶级方面的:


北宋统治阶级在国防危机的形势下,对于全国范围内纷纷出现的起义事件的提防原是很敏感的,庆历五年十一月赵祯下诏河北安抚司说:“自保州兵叛,多务姑息,恐军情并骄;其密谕主兵臣僚,多加抚御之,如敢辄犯军律者,亦听法外施行。” [99] 便是一个具体的例证。贝州起义的消息传出后,北宋王朝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器,都能机敏有效地发挥作用。无论军事的进攻,或者政治的进攻,都有一套办法迫使起义军越来越陷于被动的处境。这说明在起义军没掌握正确的革命策略使自身发展壮大的时候,所处的地位是劣势的。就从单纯的军事力量上看,河北36城,宋朝所配置的兵力不下30余万 [100] ,起义军所控制的贝州城,估计它堪任战斗的兵员至多不会超过两万人。这样以一当十、众寡悬殊的力量,纵然起义军英勇善战,但要打垮这么多官军的进攻,显然就有些力不从心。


王则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对于当时社会有着深刻的影响,有两点是特别值得注意。


首先,北宋统治阶级经过这次沉重的打击,不得不对人民作出必要的让步。例如:贝州起义事件刚刚结束,赵祯便“诏河北安抚司:瀛、莫、恩、冀等州,岁饥,民多鬻子者,其给缗钱二万,赎还其家” [101] 。赵祯又手诏辅臣,承认政治措施的不善和时局的艰难 [102] ,要求臣僚们提出关于政治改革的意见。本年七月河北发生了空前的大水灾,饥民大批流亡。富弼知青州,兼京东路安抚使,动员官僚地主进行紧急救济,“凡活五十万人,募为兵者万计” [103] ,救灾的规模是比较庞大的。这时的统治阶级之所以能够如此,那也是与王则起义的影响有关。这并说明,统治阶级每一极其有限的让步,都是农民阶级生死抗争的结果。


其次,王则起义曾以具体的行动表达了汉族人民坚决抵抗外来侵略势力的愿望,具体表现在困处危城时还要派遣队伍出击契丹使臣。这种执着的爱国主义精神,对于北宋末年和更后的农民起义也有一定的鼓舞和影响。宣和二年(1120年)的方腊起义,更进一步把内反封建统治和外抗侵略势力相结合的革命理论加以发扬。方腊向起义群众说:“岁赂西北二虏,银绢以百万计,皆吾东南赤子膏血也。二虏得此,益轻中国,岁岁侵扰不已。” [104] 我们如把农民阶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正义感来和宋王朝“虚外制内”的传统政策作一对比,就更清楚地看出剥削阶级的腐朽本质。明人张溥在谈到宋王朝镇压农民起义的问题时大发感慨说:“‘盗贼’据之,中国或以争;金人据之,天子不敢问。使宋能以治‘盗’者治虏,庶大梁犹坚城,而临安可不都也!” [105] 因此我们相信,王则领导的贝州起义军的爱国主义立场和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对于后来的起义群众必然要起到相当的作用和影响。


四、宋代为什么未出现全国性大起义?

中国历史上的各个统一朝代,如秦、汉、隋、唐、元、明、清,在其统治末期,都发生过全国性大起义,所以很快就把封建统治搞垮了;唯有宋代情形特殊,开国不久即有兵变和民变发生,而且陆陆续续,没有间断止息过,这说明宋代社会阶级矛盾并不比别的朝代缓和。何竹淇先生编写的《宋代农民起义》一书,对宋代农民起义的次数做了统计,共有二百多次。实际上恐怕还远不止此;因为文献记录总是有漏脱的。宋代的农民起义事件,规模都不算大,例如最著称的三次起义:王小波、李顺起义并不曾把川峡地区全部占领;方腊起义只攻占了杭、歙等6州52县;锺相在洞庭湖区的起义亦只据有19县,都不免昙花一现似的旋被镇压。这到底是甚么原因呢?有人解释说,这是因为宋代民族矛盾特别严重,社会阶级矛盾受其制约,因此全国性的大起义难以形成。对此,我认为这种解释有些简单化,未必符合客观历史事实。例如明末满洲族势力兴起于东北,并没有使其时的农民大起义受其制约而不发生和发展下去。因此,我觉得还应从当时社会内部去作一些探索。


中国封建社会历时很长,如从西周初(公元前11世纪)开始,延续到清代鸦片战争(1840年)前为止,那就将近三千年了。时间长,社会变化就多,但从中唐以下(安史之乱始于755年)到赵匡胤建立宋朝,这两百多年是中国社会变化特别剧烈的时期。“由唐代的门阀士族和部曲、奴客、番匠、奴婢等旧的社会阶级结构,转变为宋代的官僚地主和佃客、差雇匠、和雇匠、人力、女使等的社会阶级结构,这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内部阶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化。” [106] 其重大变化还表现在:一些门阀士族的彻底崩溃;中央皇权指挥不动飞扬跋扈的军阀(藩镇);租庸调制无法执行,财政困难,而改行两税法;均田制从此坏而不再恢复,府兵制也相应废止等。


赵匡胤建立宋朝,是在一场政变中把后周的统治权力转移到自己手中的。他富有道家精神,善于适应客观形势,以定治国的政策方针。人所习知的“杯酒释兵权”,就是用他“宁结怨于民而未尝失欢于官”的妥协办法,来实现他绕过障碍以树立和贯彻皇权至上的中央集权制度。为加强中央集权,他还特别注意掌握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科举选拔士人,组成庞大的官僚队伍;把社会上人数多,势力大,代表着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士人,逐步充实到封建政权中去,使其成为统治阶级骨干。二是把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流散人民,招募成军;这不但便于羁縻监视,还可以使这股社会破坏力转化为镇压人民的工具。赵匡胤认为实行募兵还大有好处,就是丰收年有叛兵而无叛民,灾荒年有叛民而无叛兵。兵民共同造反不容易,便会有助于封建秩序的稳定。这两项政策的实施,当时是给宋王朝带来相当的困难(如财政);但另一方面,的确也起到了一些稳定作用。


毋庸置疑,北宋皇朝对待人民起义是和历代统治阶级一样,一贯是残酷镇压的。但我们也应看到,北宋当时正处在封建后期的转型时际,再加上统治者为了矫防唐末五代藩镇割据之弊,提倡文治,并因印刷术的发明推广,文化教育发展迅速。特别是儒学的复兴,理学思想的建立和发展,对社会实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例如关中学者吕大钧创立“蓝田乡约”,南宋学者也搞“社仓”“义役”之类的地方自治工作,下迄元代,东南乡村各地立社也颇有成法,甚著劳效 [107] 。这对当时社会生活的安定,也不能说没有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另外,统治阶级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施行了软硬兼施的两手政策。他们除了使用武力外,还从事了一些社会救济工作,用以缓解人民的仇恨。《宋史·食货志》的《振恤》一目中特别吹嘘说:“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他们所述的种种“仁政”,当然是不可尽信的。但是丰富的文献告诉我们,当时政府更比前代注重社会救济的确也是事实。一是设置经常性的救济机构,如“福田院”或“居养院”,收养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慈幼局”收养弃婴和孤儿;“病坊”“将理院”或“安济坊”则有类于今天的公立医院,用以收容病人;“施药局”免费供给医药;又有“漏泽园”专门收葬死人等。二是针对荒年施行救灾。典型的例子如庆历八年富弼在青州的救灾措施,就非常出色。《宋史》卷三一三《富弼传》载:


移青州,兼京东路安抚使。河溯大水,民流就食。弼劝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廪;得公私庐舍十余万区,散处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资、待缺、寄居者,皆赋以禄,使即民所聚,选老弱病瘠者廪之,仍书其劳,约他日为奏请受赏;率五日辄遣人持酒肉饭糗慰藉,出于至诚,人人为尽力。山林陂泽之利可资以生者,听流民擅取。死者为大冢葬之,目曰“丛冢”。明年麦大熟,民各以远近受粮归,凡活五十余万人,募为兵者万计。……前此救灾者,皆聚民城郭中,为粥食之,蒸为疾疫及相蹈籍,或待哺数日,不得粥而仆。名为救之,而实杀之。自弼立法,简便周尽,天下传以为式。


宋代文献上还记有范仲淹、苏轼在杭州,欧阳修在颖州,曾巩、赵汴在越州,滕元发在郓州,都能在安抚灾民上作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才将趋于激化的阶级矛盾缓和,渡过难关。


此外,也是慑于农民起义的巨大威力,尤其是王小波、李顺提出的“均贫富”革命口号,使得不少官僚地主在家乡打出了“慈善”的招牌,以招揽人心,安定地方秩序。如范仲淹就在苏州设置“义田” [108] ,成效最著,闻名遐迩。其后闻风而起者,如吴奎 [109] 、何执中 [110] 、韩贽 [111] 等,不一其人,形成风范。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或是接受了当时新儒学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他们俱是积累了相当财富的官僚,出于对封建秩序的忠心拥护,想用施小恩小惠的办法,来缓解社会阶级矛盾。不过,我们还应看到,其中也不乏为了欺世盗名而专做表面文章的狡诈之徒。《宋史》卷一七八《食货志·振恤》记载:


崇宁初,蔡京当国,置居养院、安济坊,给常平米厚至数倍,差官卒充使令,置火头具饮膳,给以衲衣絮被。州县奉行过当,或具帷帐,雇乳母、女使,縻费无艺,不免率敛,贫者乐而富者扰矣。


像蔡京这种臭名昭著的奸臣,居然也会大发善心,行施救济,足见北宋封建统治阶级已到不得不采用这种手段的地步。可是我们又不能不承认,其救恤运动的本质虽是带有欺骗性的,但它对宋代皇权统治的维持也起了一些作用。


当然,最重要的是,宋自开国以来,厉行中央专制主义的集权政策,兵权、财权和行政权都紧紧掌握在最高统治者手里;相形之下,地方政府却无甚实权,有的连城池险要都被撤除,更谈不上有像样的军备。由此便形成了在民不聊生的情况下,各地起义事件层出不穷。但这些起义事件却又尽皆旋起旋灭,其中原因即是,几十万优势集中的禁军一直控制在宋廷中枢,虽然他们在抵御外侵时皆呈败绩,但农民起义军那一点力量与之相比,则过于悬殊了,要想将其击溃而取得最终胜利,显然是十分困难的。这就是宋代为什么未出现全国性大起义的主要原因。


以上仅是我的一点探索性的意见,自知未必正确,倘承读者指正,不胜欢迎之至。


(本文撰于1955年,兹略有修订。其述王则起义一段,曾以“北宋中期的王则起义”为题,载《历史教学》,1957年5月)


[1] 王明清《挥麈录余话》卷一“祖宗兵制名枢廷备检”条载:“不抑兼并”是赵宋的家法,谓“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缓急盗贼窃发,边境扰动,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


[2] 《宋史》卷二九五《谢绛传》。


[3] 《宋史》卷二九一《李若谷传》。


[4] 《宋史》卷二八七《王嗣宗传》。


[5] 《宋史》卷三○一《高觌传》。


[6] 《宋史》卷二九二《郑戬传》。


[7] 《宋史》卷二九八《蒋堂传》。


[8]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一九。


[9] 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七○载,天禧五年全国的总户数是8677677;《宋史》卷八五《地理志》载,本年客户数是2638677。


[10] 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七○载,庆历八年(1048年)的全国总户数是10723695;内主户是6893827;客户是3829868。《长编》卷一六九同。


[11] 李觏:《直讲文集》卷二八《寄上孙安抚书》中说:“今之浮客,佃人之田,居人之地者,盖多于主户矣。”


[12] 《文献通考》卷四《田赋考》载,隋开皇时垦田数为19404000顷,唐天宝时应受田数为14308000顷。


[13] 《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农田》,唯《食贷志》在此作的计算,谓“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万顷”。疑计算上有误;正确的算法,当时全国垦田总数应该是1460余万顷。


[14] 《文献通考》卷四《田赋考》。


[15] 《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农田》。


[16] 《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农田》。


[17] 《文献通考》卷一一《户口考》引。


[18] 《长编》卷一二四,富弼在宝元二年语。


[19] 《欧阳文忠集》卷三一《王尧臣墓志铭》。


[20] 参冯琦:《宋史纪事本末》卷二九《庆历党议》。《宋史》卷二九一《吴育传》:“(庆历五年)山东盗起,帝遣中使按视,还奏盗不足虑,兖州杜衍、郓州富弼,山东人尊爱之,此可忧也。帝欲徙二人于淮南。”这就是内部矛盾尖锐的反映之一例。


[21] 《长编》卷二○四。


[22] 《宋会要辑稿·蕃夷》一之一二。


[23] 《长编》卷五○六,元符二年二月章悼对宋哲宗(赵煦)语。


[24] 《宋史》卷二六六《温仲舒传》。


[25] 《宋史》卷二九一《李复圭传》:“北使道澶,民主驿,率困惫。”又卷三二○《王靖传》:“异时北使所迂,凡供张悉贷于民。”


[26]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二八。


[27] 《宋会要辑稿·方域》五之二九载庆历八年闰正月七日诏:“偶凶妖之窃发,扇吏卒以相依。”可见兵与吏构成了贝州起义的骨干。


[28] 《宋文鉴》卷一二四。


[29] 《邵氏闻见后录》卷一。


[30] 《宋会要辑稿·刑法》七之二,景德四年诏:“今后各依职一阶一级,全归伏事主义,违者处斩。”案司马光于嘉祐七年上疏云:“太祖申明军法,自押官以上,各有阶级,小有违犯,罪皆殊死。”参《翁注困学纪闻》卷一五《考史》。


[31] 《宋史》卷一八七《兵志·禁军》。


[32] 《包孝肃奏议》卷一《论冗官财用等》谓庆历八年全国总岁入为122592900贯、石、匹、两。陈襄、蔡襄两人都曾谈及兵费问题。陈说:“六分之财,兵占其五。”(《古灵先生文集》卷一《论冗兵札子》)蔡说:“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蔡忠惠公集》卷一八《强兵》)都是指钱币收入而言。英宗时每岁钱币收入总额约为六千万贯,故云。


[33] 《宋史》卷一七九《食货志·会计》。


[34] 《文献通考》卷一五一《兵考》,载欧阳修语。


[35] 《宋史》卷三二四《张亢传》。


[36] 《续资治通鉴》卷四七;又见《宋史》卷四六四《李昭亮传》。


[37] 《宋史》卷二九二《明镐传》。


[38] 苏轼:《东坡奏议》卷一四《乞增修弓箭射条约状》。


[39] 《长编》卷一二四。


[40] 《欧阳文忠集》卷三一《王尧臣墓志铭》。


[41] 张方平:《乐全集》卷二四《论国计疏》。


[42]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商税》。又龚鼎臣《东原录》云:“士熙道管三司商税案,言:‘天下诸商税钱,每岁二千二百万贯,自嘉祐三年后来,只收得七百万贯,每岁亏一千五百万贯。’”嘉祐当属皇祐之误。


[43] 《长编》卷一二九,载欧阳修语。


[44] 《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奏为置官专管每年上供并军须杂物》。


[45] 《长编》卷一六一。


[46] 《长编》卷一四三,庆历三年九月丁丑条。


[47] 《宋史》卷一一《仁宗纪》:“(八月)己亥遣使安抚京东,督捕盗贼。”


[48] 《欧阳文忠集》卷九八《论沂州军贼王伦事宜札子》。


[49] 《欧阳文忠集》卷一○二《论募人入贼以坏其党札子》。其中谈道:“臣前因王伦贼时,曾有起请十余事,内一件:乞出榜招诸处下第举人,及山林隐士,负犯(贩)流落之人,有能以身入贼,筹杀首领及设计误贼,陷于可败之地者,优与酬奖。所贵凶党怀疑,不纳无赖之人,以为谋主。……但无谋主尚可剪除。”


[50] 《东都事略》卷六六《陈执中传》。又《宋史·仁宗纪》:“七月乙酉获王伦。”


[51] 《宋史》卷三一一《张士逊传》附子《张友直传》。


[52] 《长编》卷一四三。《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一《按察官吏》引欧阳修说,入金州者即张海。


[53] 《长编》卷一四五。


[54] 《长编》卷一四三。


[55] 《宋史》卷三一五《韩亿传》附子《韩纲传》。


[56] 《长编》卷一四一。


[57] 《长编》卷一四二,庆历三年八月条。


[58] 《长编》卷一四三,庆历三年九月条。


[59] 《长编》卷一四五,庆历三年十一月条。


[60] 《宋史》卷三一二《韩琦传》。


[61] 《长编》卷一四五,庆历三年十二月条。


[62] 《宋史·韩琦传》;《韩琦家传》则说:“全活人命及五七百万。”


[63] 《宋朝事实》卷一六。


[64] 《续资治通鉴》卷四七。


[65] 《宋史》卷三一九《欧阳修传》。


[66] 《宋史》卷三二四《刘文质传》附子《刘涣传》。


[67] 庆历三年在京西路镇压起义者,一为夏安期,见《宋史》卷二八三《夏竦传》附子《夏安期传》;另一就是杜杞,见《宋朝事实》卷一六。


[68] 《宋史》卷三○○《杜杞传》;《宋朝事实》作“置蔓陀花酒中。”


[69] 据《宋朝事实》;《宋史·杜杞传》记所诛为七十余人。


[70] 《宋史》卷三○○《徐的传》。


[71] 《宋史》卷一一《仁宗纪》。


[72] 《续资治通鉴》卷四八。


[73] 《续资治通鉴》卷四八;及《宋史》卷二六五《吕蒙正传》附子《吕居简传》。


[74] 《魏书》卷一九上《京兆王传》附《元遥传》。


[75] 《宋史》卷二九二《明镐传》。


[76]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九。


[77]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


[78]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四。


[79]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典编·神异典》卷九七,《佛经部·汇考三》“弥勒下生经”条下。


[80] 《长编》卷一六一。


[81] 郑獬:《郧溪集》卷一九《右谏议大夫充天章阁待制知沧州兼驻泊马步军总部署田公行状》。


[82] 《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三之二一,澶州浮桥由脚船四十九艘组成,是当时联络黄河南北的重要交通线。


[83] 《长编》卷一六六,及《宋史·明镐传》。


[84] 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三之一《太师潞国文忠烈公》,引《涑水记闻》。


[85] 引文俱见《宋朝事实》卷一六。《渑水燕谈录》卷八,记赵祯对文彦博说:“‘贝’字加‘文’为‘败’,卿必擒则矣。”与《宋朝事实》所记略异。


[86] 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三之一《太师潞国文忠烈公》,引《涑水记闻》。


[87] 《宋朝事实》卷一六及《长编》卷一六二。


[88] 《长编》说:“自反至败,凡六十五日。”《宋史·明镐传》和《宋朝事实》都记为六十六日。从庆历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戊戌,到八年闰正月二日辛丑,共计只有六十四日。


[89] 《长编》卷二二一,熙宁四年三月辛丑条下,宋神宗(赵顼)发布处理庆州兵变的诏书,系援用恩州故事,改从宽典,始得如此。


[90] 据《长编》卷一六二及《宋史·仁宗纪》。《宋朝事实》作“乙丑(闰正月二十六日)剐则于都市”。《东都事略》卷六《仁宗纪》作“丙午(闰正月七日),王则伏诛”。丙午可能是丙寅之误,丙寅就是闰正月二十七日。


[91] 暴动日期从《长编》和《宋史·仁宗纪》。《东都事略》记在甲子(闰正月二十五日)。《长编》说此事“不知其所谋”,因此永远成了历史上的一个疑案。


[92]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二九,及《长编》卷一六三。


[93] 《宋史》卷三三三《单煦传》。


[94] 《宋史》卷三三三《卢士宏传》。


[95] 《宋史》卷三三三《荣 传》。


[96] 《长编》卷一六三,庆历八年三月甲寅条。


[97]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六三至六四,载政和四年八月“三十日诏;河北州县传习妖教甚多,虽加之重辟,终不悛革,闻别有经文,互相传习,鼓惑致此”。又同书《刑法》二之七四至七五,载宣和元年四月一日诏,谈到“沧、清、恩州界日近累有夜聚晓散”的秘密传教情况。


[98] 郑獬:《郧溪集》卷一九《右谏议大夫充天章阁待制知沧州兼驻泊马步军部署田公行状》。


[99] 《宋会要辑稿·刑法》七之一四。


[100] 《长编》卷一六四,庆历八年四月辛卯条,程琳的奏疏。


[101] 《长编》卷一六三,庆历八年二月己卯条;又见《宋史·仁宗纪》。


[102] 《宋会要辑稿·帝系》九之一二,庆历八年三月手诏。


[103] 《宋史》卷三一三《富弼传》。


[104] 方勺:《青溪寇轨》。


[105] 《宋史纪事本末》卷三二“贝州卒乱”,附张溥的《史论》。


[106] 朱熙瑞:《宋代社会研究》,173~174页,中州书画社,1983年。


[107] 《元史》卷九三《食货志》。


[108] 见《范文正公集》附目《建立义庄规矩》,义庄又称义田。


[109] 《东都事略》卷七三《吴奎传》。


[110] 《东都事略》卷一○二《何执中传》。


[111] 《宋史》卷三三一《韩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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