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准:老子的“无名”是反对孔子的伦常礼教的有名论的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99 次 更新时间:2022-11-2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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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准  

1、题目中的说法,见于汪奠基的《老子的无名论逻辑》一书,其中指出,两千年来,老子一向被称为黄老之老与老庄之老,其实他的无名论逻辑是反对孔子的“始制有名”的伦常礼教的,并引工夫之、夏曾佑等人之说为证。王的《老子衍》粗略翻了一通,还没有读通,以后再来钻研,夏书未找到,以后再说。但是读几遍《老子》本文,深感此说难于成立。


如果《史记》本传所说有根据,老子是周的守藏史,生当春秋战国之交,深恶诸侯征伐兼并,倡导无为政治。《老子》书内,也有一些“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激愤之语,那似乎是同情劳苦人民,倾向革命的了。然而通读全书,深感此书实在是站在当时的“侯王”立场上,警告他们必须知足、谨慎、无为,才足以保持既得利益,而且提出了一整套怎样保持既得利益的愚民政策的办法,如“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第三章)等等,然而因为全书大讲虚无缥缈的“道”与“德”,老子的这个侧面常常被掩盖起来了。


现在,从一个侧面,即老子诸项论证中“行道”的主体究竟是些什么人,来证明我的判断。


《老子》全书“行道”的主体,可以分为四类。一类是“王”或“侯王”,“王”或“侯王”也称为“圣人”;二类也称做“圣人”,但不能确实指证为“王”或“侯王”,或是一些在野的“圣人”的;三类是“士”;四类是漫不指明为主体的。


细绎全书,第一类,在八十一章中得29条,全录于后: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三章)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十章)


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十六章)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十七章)


国家昏乱,有忠臣。(十八章)


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二十二章)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无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二十六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三十章)


道常,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三十二章)


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下为主……是以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三十六章)


道常……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三十七章)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三十九章)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四十二章)


圣人在,天下歙之……(四十九章)


……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大下,其德乃普。(五十四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五十七章)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五十八章)


冶人事天,奠如啬。……莫知其极,可以有国。(五十九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六十章)


大国者下流……(六十一章)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壁,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六十二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六十五章)


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六十七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七十二章)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七十八章)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八十一章)


第二类,也称圣人,其中有些也可以释为侯王,也可以释为在野的圣人的;不能释为侯王的,唯九章、二十九章两条,这两条还会引起一些其他似乎与本文主旨不符的更严重的问题,下面另有说。此项得12条。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


功遂,身退,天之道。(九章)


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十二章)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二十九章)


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四十七章)


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六十三章)


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六十四章)


圣人欲上之,以其言下之。(六十六章)


是以圣人被褐怀玉。(七十章)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七十一章)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七十三章)


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七十九章)


第三类,明确地指为士的,得三条,另一条称君子。


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十五章)


君予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三十一章)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四十一)


善为上者不武。(六十八章)


另一条称官长: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二十八章)


似乎可以归入士这一类。然而“官长”究竟怎样解释还是疑问。汉人把皇帝称做县官(《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春秋战国有卿、士、大夫之称,未见称当官的叫做官的,所以,这里的“官”是不是也指侯王,尚可存疑。


第四类,不指明主体的,不列举。


从以上列举各条来看。老子的“道”,显然是侯王的“道”,士的“道”,很难称之为超脱于既得利益集团之外,玄思冥想那样的“道”。所以把老子的“道”,和爱非斯的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或者和伊奥尼亚不论哪一个哲学家的自然哲学相比拟,都是不妥当的。中国文化是史官文化,商代已然,至周已经凝固到不可更易的程度了。老子不像孔子,没有当过司寇那样的大官,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守藏史,然而他的思想实在无法超过侯王、士的范围。《老子》全书,决不是一个在野的圣人探索自然的奥秘(规律),或者人怎样达于至善的哲学,它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哲学,统治哲学。他的“道”,似乎说得玄妙得很,涉及天地宇宙。然而主体既已确定,天地宇宙不过是统治哲学的隐喻,本身并无独立的意义,所以也不求逻辑上的完整。这种以天地宇宙作为统治哲学的隐喻的手法,到韩非手里大大发扬光大,于是老子的“道”就变成了“明君贵独道之容”的“道”了。


把天地宇宙的“道”搞得在逻辑上完整的学说的,是庄子。然而庄子的主旨和老子是绝然不同的。老子是为侯王常保富贵出谋划策,他的清静无为是常保富贵的手段,他全书中绝无半句隐世遁世的话。庄子把老子的“道”弄到另一个方向上去了,然而这绝非老子本意。后世把老子奉为道士的祖师爷,其实完全把他误解了。


2、汪奠基认为老子的“无名”,是反对孔子的伦常礼教的有名论的。如果上面的论断还站得住的话,老子的前提是肯定当时的社会秩序、当时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的,不过他维持既得利益的办法和孔子不同罢了。孔子要繁复的礼——侯王卿士大夫各有相当于其身份的一套排场,死了人要厚葬,从天王的棺椁七层,逐渐挨次下来,普通老百姓死了老子办丧事也得弄到破家的程度,总之,尊者要向卑者“作威作福”。把三纲五常,亦即王侯、父亲、丈夫的权威不仅用“礼”巩固下来,而且要通过教化在每个人脑子里构成一套怎样也挣不脱的枷锁等等。老子对这一套尊卑秩序原则上全不反对,不过他主张清静无为寡欲等等,多少想减轻一点可怜的老百姓的负担。达到这个目的的办法是说服统治阶级——指出,按照他所悟得的“道”,你不这样就要丧失一切。这是想用利害得失来说服他们,而不是向他们的“良心”呼吁,因为向良心呼吁是无济于事的。然而《老子》第三十二章一段话,倒是一段奇文: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


这是说已经制订了制度,有了权位和爵禄。既然你拥有了权位爵禄,那就应该知道限度,不要搞过分了。这其实已经是在向王侯卿士之类的良心呼吁,可惜这种呼吁绝不会见效,而清静无为常保富贵的利害说服,两千多年来也从未见效。


也许“呼吁”是这个“好心好意”的人写这洋洋五千言(或者聚集一帮人说教)的出发点,不过这个好心好意的人是承认现存的社会秩序,承认“始制有名”的“名份大义”无可更变,并以此为他的全部立论出发点的。他在这个前提下向统治阶级呼吁他们实行“让步政策”(他是让步政策的祖师爷),但仅此为止,他并没有主张什么平等主义,主张毁弃始制的“名”。他与孔子的区别不在有名与无名的区别上。


而且他的清静无为,是一种在政治、经济、技术、文化、科学、艺术上力求保持现成状态,甚至主张倒退,不求进步,不求创新,不主张与天斗与地斗,以争夺人类更美好生活的保守主义或倒退主义。他认为“奇技淫巧”会导致更严重的剥削,主张过原始式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可是历史证明,人类在进步,甚至剥削关系也促进了人类进步,而反对剥削的斗争,中心放在反对奇技淫巧上根本是找错了目标。这也许还是好心好意,可是这一份好心好意,对两千多年的中国的停滞不进并不是没有责任的。


负有责任的不仅是老子,反对复古,反对先王之道的苟况、韩非也要负责,他们口口声声法后王,然而其间并无进步创新之意,重点还在主张王的“唯辟作福,唯辟作威,唯辟玉食”的权利上面。所谓后王之道,抹煞了普通人的全部价值、权利与创造的冲动。


在这一点上,老子又不是全无责任的。因为他的无为哲学主旨虽是让步政策,然而带有严重的权术成分,是可以把它引申、恶化的。但就这一点来说,只能说到“并非全无责任”。否则的话,那是把别人的罪推到他身上去了。


平心而论,这些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从殷商到春秋末年,一千多年的历史已经把“奉天承运,替天行道”的天子,以及由文明历史时候“始制”起来的“名份大义”完全固定化下来了,岂但政治,而是全部文化和思想都被摁在这一个框框里,凭谁都跳不出这个框框。老子还是好的,还在强调侯王自称为孤寡不榖是对的,要按这个精神行事的呢。除老子而外,先秦诸子哪一个不是背离这种精神,同心合力一步一步把历史从侯王——孤寡不榖这个阶段,推进到皇帝——朕这个阶段的呢?


而且,历史上不走这一条路的古文明,只有一个希腊。那是各种特殊条件结合所成的特例——历史没有什么可以褒贬的,历史的教训所能照亮的只是未来,而未来倒确实有待于历史去照亮它的!


3、有一条小小的反对理由,还不妨略加申述。假如说,老子的“道”是侯王的道,是侯王常保富贵之道,可是第二十九章“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若释为皇帝当不得,谁得天下谁总是就要丧失它的话,那就说不通了。又第九章“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似可作同样的反证。


然而粗读《老子》全文,反证只此两条。古人的书,不可能保证其中哪一条没有后人窜改,以逻辑上自相矛盾责备他是不行的,只好就全书主旨来看。此其一。其次,“天下神器”一条,也可以释为天下是奉天承运的天子在替天行道,名份已定的意思,而且看起来这样解释更合理一些,神者,天帝也。器者,器物也,神器者,天帝之所拥有也。天帝所拥有,交给天子替天行道,谁也不能去攘夺它,这就与我所释《老子》全文主旨不相矛盾了。


“功遂身退”一条,后世人引用的大多,似乎已成定论。然而通观《老子》全书,哪一条是主张侯王自动退位的?有的只是奉劝他们怎样才能长保权位。春秋时代,齐桓公还要“兴亡继绝”,既存秩序至少在人们意识中还是牢固的,《老子》主旨与这个历史背景相合。所以此条的身退,不可释为侯王的退位,只可释为一般的退避。后世人引用这一条当然不足怪,因为到战国时已有鸟尽弓藏之叹,春秋时则基本上是世卿制——一次征服,受封功臣世代承受爵位。


说得远一点,“身退”之说,如果确是全书内唯一的一条,别无其他同样的说法,还可以怀疑是不是后人窜入。


4、以上写得很无次序,是胡扯,写于两天之前。这两天又考虑了一个问题,愚民政策。


上面几乎全未涉及此点,因为重点在探讨老子的“道”的主体是谁。释文中“有司杀者杀”一条我提出了异议,还说到如释文有变,将涉及你的批判的正文。从这条线索,又想了一下《老子》全书主旨究竟应该如何解释的问题。


我认为,老子是在替侯王常保富贵设想,无为政治、愚民政策,都是为候王出谋划策的,从历史进步的观点来说,都是开倒车的,反动的。然而他究竟不同于主张候王或皇帝有权纵欲、可以对老百姓横征暴敛、还要用礼或刑法把百姓的行为和思想搞得服服帖帖的儒法诸家。从全书来看,他的这种主张是一贯的,他主观上也许还是好心好意的。这样理解他的愚民政策对不对?有另一种理解法,那就是他的无为清静之类是说说的,一旦人民造反,他主张狠狠地杀。我记得你的批判原文好像是这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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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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