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正清:19 世纪的传统中国如何抵制革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14 次 更新时间:2022-10-11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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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正清  


19 世纪中叶,中国、日本、越南和朝鲜都先后面临西方列强的凌厉攻势而不得不与之打更多的交道。英国历史上辉煌的维多利亚时期给东亚带来的只是幻灭与苦难。对于中国来说尤其是这样,因为当西方列强叩门之时中华帝国已然外强中干、临近历史循环的尾声了。19 世纪时的中国,内忧外患接踵而来,苦难深重。这一历史时期的研究者首先应该梳理这时中国国内的农民起义与西方列强入侵是如何交织在一起加速了封建王朝的灭亡的。这些内忧外患持续了整整一个世纪,并无时不互相产生着影响,无论如何都是很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

中国现代转型的根本基础是中国的传统核心文化。中国长久以来一直是东亚文明的中心,中国人因此便具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传统格局的惰性与顽固,以及物质和精神上的封闭自足,这一切都使得中国面对西方的挑战时反应迟钝、举步维艰。当时日本国内正酝酿着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变革,作为对西方的部分回应,这种变革后来促成了日本全方位的政治、社会转型。但在庞大的中华帝国中并未产生类似的转型,其原因至今也仍然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一个话题。

统治阶级及其农业规划

中国产生惰性的原因之一在于统治阶级的世界观或“自我心像”,这种世界观或自我心像乃是广大农民阶级同朝廷统治之间的中介。明清两代的统治阶层事实上是由地主、商贾及文人士大夫这几种类型的人构成,他们一起形成了乡村市镇的精英阶层以及王朝统治在地方上的拥护者。

统治阶级由于垄断了文字与高雅文化而与农民阶级迥然有别。其力量来自于家族制度,事实上,上层阶级正是由许许多多的大家巨族构成,它们想尽各种办法来维护自身的地位与利益。族中长老负责管理族中财产、修撰家谱、在宗祠中主持祭祖仪式、救济族中贫困成员及举办家塾,并且有权力惩治族中的不肖子弟以免惊动官府。为了维护本族利益,族人的婚事通常由家族出面撮合包办,当事人反而无权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当然,有时同族之中富家亦会与贫穷但有才华的人联姻,这有助于下层人士通过努力奋斗到较高地位。但分割家产和田地在人口增长时期也会导致家庭逐渐走向贫困。大体说来,地方精英阶层中存在的种种亲戚关系有助于家族的维系与发展,族内贫穷但才能出众的人亦可获得出人头地的机会。

这是一种农业型、内敛型的模式而非城市型、扩张型的模式。儒家历来重农抑商,“知足常乐”是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老话。按此,一个人理应满足于他的土地,并遵循道家“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理想生活。

地方上的精英阶层主要依靠其田产生活,并且将科举考试作为进身之阶,因此这种带有田园风味和怀旧色彩的世界观在中国一直盛行不衰。儒家标榜“修身”, 尤其强调通过研习儒家经典成为君子,并通过科举获取功名步入仕途。甚至一些有钱人亦可捐买功名,因此科举制度受到广泛的支持,“学而优则仕”的理想深人人心。获得功名但不足以担任官职的低层缙绅阶级包括两类人物,其中大部分为获得秀才功名的真正学者,但也有1/3左右的人是捐班监生。和前代一样,时人通过世袭或赏赐也能获得功名。到了1800 年,这一阶层的人数约有100 多万,往往从中产生出上层缙绅或高级官僚。至于上层阶级则由获得举人以上功名者或官员构成,人数约有十二三万,他们往往享有一定的特权。这样,科举制度便具有一定的弹性,一些富人可以捐钱步入仕途,但主流仍是真正的学子,而且后者往往也占据了高层的职位。这反过来又确保了正统观念的统治地位。

中国前现代时期的经济

中西交往最初始于商业,早在中西形成外交关系、西方观念输入中国之前,贸易便成为中西交往的重要环节了。但是中国的经济,就像中国的统治阶级一样,面对西方的攻势反应不够灵敏。这是因为,中国的经济规模较大而民能够自给自足。在旧世纪早期中国约有3 亿农业人口,古当时全国人口的4 / 5 ,中国农民的生产资料主要是他们的土地,通过祖祖辈辈的劳动,如围田、修堤、打井、挖渠,生产也得到缓慢的发展。这种农庄经济需要先期投人大量的劳动和劳动力来维持其运转。其他类型的生产资料,如牛马等驮兽、劳动工具、住宅、粮仓等等,大都难敷生产之需。由于技术陈旧落后,可以开发的自然资源也很匮乏。不过另一方面,中国的人力资源却很丰富,18 世纪人口的飞跃发展,大大增加了人口中青壮年的比例,这就导致了劳力甚至是熟练劳力过剩但土地、资本缺乏这一现象的发生。当时既乏节省劳力的技术革新,也缺少这种革新的动力。所谓“劳心者”和“劳力者”之间经泾渭分明的对垒即阻碍了技术的发展。农民和艺人大多都不识字,而文人学者却又很少会考虑到农商生产方面的实际问题。

在商业上,各地的贸易活动集中在一些市镇进行,这种市镇每省都有好几十个。市集大约每三、四天举行一次.附近一日路程之内的村庄都用家畜、手推车、扁担.或灿板将货物运到市集。小商小贩亦在此贩卖盐、铁、纸、纺织品、陶器、茶叶及手工艺品等货物。

在这种蛛网状的市集形式上还有一种地区间的贸易集市,主要从事铜、瓷器、皮毛、丝绸和木材的生意。中国的国内贸易形成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型市场。广州与西欧的贸易不过是其中一个小小的变种罢了。

地区间的贸易活动主要依靠便利的水利交通。像茶砖即是从长江、汉水运到北方,再经驼队运往蒙古和俄罗斯的。华北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亦通过大运河或海运互通有无。如福建的茶叶和安徽的丝绸经赣江运往广州,四川的货物沿长江而下,宁波等地的货物可用舶板一直运到满洲,而厦门的货物则运往东南亚地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运输网络系统。这也是西方人打进中国市场的一个原因,因为西方人使用的汽轮可以更好地利用中国的水上交通网络,并很快就使中国的传统货运方式得以改观。

另一方面,西方的影响并未使中国的国内经济格局迅速得以改观。像茶叶和丝绸等出口商品仍属劳动密集型产品,不易受到现代化的影响。各地对进口商品的需求与发展贸易所需的资本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当时信贷制度尚未出现,商业事务中主要使用铜钱和银锭。商人受制于官府,他们或者寻求官吏的保护,或者自己捐买功名,因而中国的商人更像政府专卖事业的税吏而非具有冒险精神和事业心的投资者。

19 世纪早期的中国政府对当时国内的经济发展也未起到应有的宏观指导作用。国家的正统思想并不强调经济发展,也不注重积累新的财富,简言之,只注重“节流”而不鼓励“开源”。统治者认为每年的贸易成交额是固定的,对进口货物和出口货物都征收同样的税款,丝毫没有通过出口来增加国家财富的商业意识,同时官方的专卖制度与特许买卖制度也限制了商业竞争的发展。

总之,1800 年前后的中国经济与欧洲经济相比,不但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而且其结构和运行状况亦有极大的差别。首先,中国自视为(事实上也确实是)一个相对自给自足的经济实体。国内外的贸易既未受到官方的鼓励,也未被课以重税。其次,当时中国的科学技术尚未像西方那样形成制度,技术创新一向遭到忽视。第三,中华帝国由于缺乏发展外贸和革新技术的动力,政府亦随时准备对任何新兴高利润商业事业实行垄断或课以重税,因此英国工业化时期的那种开拓精神就不可能在中国出现。除非受到官府的庇护,否则资本积累在中国也很难实行,像法制保障、投资市场以及合资企业等西方经济因素在中国亦尽付阙如。最后一点,中国在灌溉、种稻、运输、手工业等所有活动中均使用大量人力,这大大节省了资源,但不利于技术的革新,而人口的增长则吞食了生产发展带来的成果。总之,生产仅够消费之用,在这一循环过程中,人民仅可勉强维持生计,根本无暇顾及储蓄或投资。

政府的惰性

清朝政府面对外界刺激亦未做出应有的回应,这首先是因为清代各级政府秩序森然,官员已养成循规蹈矩的心态。通常一名县官负责管理方圆300 英里之内的二三十万百姓,即所谓“七品芝麻官”,因此,他根本不敢得罪当地缙绅,也不可能实行改革,而事实上他的为官之道也不允许他如此行事。县官往往由其师爷及随身仆役辅佐并负责后者的薪晌,以此来管理衙门中的胥吏、捕快、人犯等各类人员。县官不仅仅是一名行政长官,他对境内之事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管理本县行政、司法、钱粮等一应事务。就像皇帝必须是全国的表率一样,县官在一县之内也必须以身作则,并以一种近乎仪式的方式对境内之事作出奖惩。这种官场仪式的宗旨就是用尽一切方法避免事端。为了能在3 年内升迁官职,地方官们并不关心当地的长期发展,他们更感兴趣的是息事宁人,得过且过。如果大力整顿秩序,就等于承认境内不法现象的存在,这反而会妨碍他们的前程。因此,与其兴师动众地剿匪清盗,不如将他们招安收编到地方军队中来。其结果,便是官府与地方势力的妥协、合作而不是对之进行整顿、改革。所以,中国官场充斥着消极退让、明哲保身的精神,官员们明知事情会发生,但都希望什么事情都不要发生才好。

政府的种种制衡结构,并不是为了寻求新的发展,只不过是陈陈相因、墨守成规而已,即便是皇帝本人的统治也充满了因循守旧的特点。他所起的作用像是一个情报交流中心,折冲平衡大臣的意见但并不提出自己的看法,往往是大臣上奏之后由皇帝作出朱批传旨执行。由于事务太多,皇帝只能选择其中重要者做出同意或否决的批示后再交付大臣处理。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为何中国在面对西方的挑战时显得无能为力的原由了:下层统治机构权力过小,_上层因权力过于集中而疲于奔命。地方官员若想改革会遇到重重阻力,尽管京城的皇帝整日忙于变革。整个官僚机构管得过宽,主动性与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却远为不足;本为维护皇权的官僚队伍因臃肿不堪反而使统治僵化失灵。

腐败造成的国力下降

清政府的税收制度更进一步导致了政府的僵化失灵,原因是19 世纪中期清朝官场中沆瀣一气的贪污腐败耗尽了国力民财。官员们横征暴敛以中饱私囊,这种损公肥私的行径不仅反映了满清官场的人治瘤疾,说明当时的财政收人并不完全都以货币形式支付(有些是实物或劳役),并未形成预算与审核制度,也反映出当时存在于川中国各阶层的复杂人际关系。国家税收并无确定数字,须视纳税者、税官及其上司乃至朝廷等多方的利益互动关系而定。收受贿赂亦已然成风,当“外敬”的数口大大超过法定的俸禄时,腐败现象便真正不可收拾了。

清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数字只是极为粗略地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是如何搜刮民脂民膏的。天下太平、五谷丰登之时,朝廷、官府和百姓还可相安无事,但当统治腐朽黑暗之时,政府利益与地方缙绅的利益就不可避免地分道扬镳了。地方上的地主阶层本能地要谋求私利,如果不加限制,这就会使百姓不堪重负而份致政权失去“天命”走向灭亡:官方报呈朝廷的表章文书实际上蕴含了地主、官府与百姓这三者之问愈演愈烈的利益之争。

例如,在产稻基地的长江上游地区,土地税主要包括两项。其一为按16 岁至60 岁男丁人口和土地面积征收的固定复合赋税,不过1700年以后则改由各级政府交纳固定份额的赋税。其二为贡粮,亦按一定份额,以钱或实物的形式上交朝廷。负责收税的官员不但巧立名目,横征暴敛,而且挖空心思通过收税作弊来中饱私囊,其手法堪称厚颜无耻,如通过“库耗”的名目私扣公粮,或将贡粮折成超过实值的银钱、或提高纹银与铜钱的折兑率来盘剥百姓。苛捐杂税和库耗往往高达原来赋税的10 倍之多,这些民脂民膏大都由地方官府和缙绅及上级政府三者之间分肥,他们狼狈为奸耗尽了农民的“血汗”。至于差役青吏,他们通过征收关税、通报钱或下乡揩油,亦可分得一杯羹。

这些“制度化”的腐败现象中,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地方官与地方大家巨族的狼狈为奸。一般说来,大地主往往身列缙绅,赋税负担较一般农民为轻,这就使得农民的负担更为沉重,而赋税制度也无法发展为累进式的现代税收制度。愈是富有的家族就愈有可能与官府结成良好的关系,而地方上获得功名的人,即便他们本身不是地主,但由于他们在官场中的势力,差官税吏也不得不予以优待。这种劫贫济富式的税收政策在各省地方志中都可以找到不少记载。如富户交纳4000文钱可抵4 斗粮食,那么一般农户就需交纳2 万铜钱。衙门中的差役亦乐于替地主效劳向农民催租收税。结果,农民为了减轻赋税负担纷纷投靠豪门富户,而富户亦乐于将农民控制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以便剥削他们的劳动成果。这样,地主、缙绅阶层中饱了私囊,但国家税收却遭受了损失,而小民面对地主与官府则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

我们在上文中总结了19 世纪初中国农民之所以贫困的几条原因:首先,农民缺乏改善生活的经济资源(尤其是资本和技术);其次,劳动成果分配不公,农民饱受地主和官府的盘剥。这几项原因当然并不相互排斥而是互相影响的。


本文选编自《中国:传统与变迁》,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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