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德:曹頫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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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德  

近半个世纪以来,曹颇为红学研究工作者所关注。这是因为“赫赫扬扬”将近六十年的曹雪芹江南家世到他手上,落得个“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悲惨结局。作为曹氏家族败落悲剧的承受者——曹頫自己,扛上了六十斤重的木枷,戴罪在京。正是这一瞬息骤变直接影响到《红楼梦》的创作,为之抹上了深重的痛定思痛的悲剧色彩。因此,探究其败落的真正原因也就自然成了红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可惜,现存的文献资料竟如此稀少。有正本《红楼梦》第二回回前诗云:“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当人们作为“旁观冷眼人”来考察曹雪芹江南家世时,也难免会感受到“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那般困惑与怅惘。十多年来,在多篇拙作中,我从不同的视角作过粗浅的考论和蠡测,这里拟就曹頫本身致败之由进行直面的论述和辨析,以就正于同好。


一、曹頫的品学与才干\r


在现在所能见到的文献资料中,对曹頫其人,评介不一,甚至可说大相径庭。曹頫《复奏家务家产折》云:“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足征他从小就寄养在曹寅任职的江宁织造府署中。曹寅《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之二写道:


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经义谈何易,程朱理必探。殷勤慰衰朽,素发满朝簪。[1]


在曹寅眼里,曹頫“成材”“承家”有望,克绍箕裘,鼓励他“努力作奇男”。指望曹頫别开生面,科举入仕,博取功名,光宗耀祖。于是,劝勉他“经义谈何易,程朱理必探”。曹寅少年时代就和乃弟在江宁师从明朝遗士马銮(伯和)“讲性命之学”[2],深知其苦。程朱理学在当时乃为官从政不可或缺的必修课程。由于曹寅的言传身教,曹頫果然不负曹寅的厚望。据《上元县志·曹玺传》载:“字昂友,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看来,曹頫于程朱理学具有一定的造诣。再据内务府《奏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折》引李煦奏语:“曹荃第四子曹好,若给曹寅之妻为嗣,可以奉养。”又引曹寅家人老汉的话说:“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其中曹頫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我的女主人,我女主人也疼爱他。”在这些赞扬声中,曹頫理所当然地成了玄烨钦点的曹寅嗣子;进而“遵奉仁旨”,推恩补放为江宁织造,给主事职衔。大概两年过后,又因曹寅“将历年积欠俱已还清”,按例“议叙”,推恩及于曹頫,晋升为内务府员外郎。可惜好景不长,待到康熙帝“驾崩”,胤禛继统,曹頫的家况处境骤变,责斥之声不绝于耳。最突出的例证就是雍正五年正月十八日两淮巡盐御史噶尔泰的奏折及其朱批谕旨。噶尔泰奏折称:“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胤禛则于“年少无才”旁批:“原不成器”,“人亦平常”旁批:“岂止平常而已。”[3]这,在对雍正帝抱有成见者看来,朱批字里行间,隐含杀机,分明是对曹頫下毒手的前奏,是曹氏面临灭顶之灾的预兆。噶尔泰则是察言观色、推波助澜、看风使舵、落井下石的帮凶。\r


我却以为未必然。


“忠厚老实”者,未必就是循吏名宦;深谙程朱理学者,未必长于经营管理:此乃司空见惯的史实。《康熙起居注》里记有玄烨与殿试读卷诸大臣的一席谈话耐人寻味——


康熙二十一年九月初三日,酉时,上御批本房。殿试读卷官、大学士勒德洪等将策试天下贡士卷,选择十卷进呈,面奏请旨定夺。上阅第一卷毕,曰:“此卷文义尽优,但所论治河未能悉中肯綮。字迹秀润,而工力未到。”大学士明珠奏曰:“臣等遍阅一百七十余卷,其中亦无甚超绝者。此卷较诸人最优,故拟第一。”……阅至第八卷毕,曰:“尔等品等甚当,俱照所拟。”又曰:“朕观士子为文,皆能修琢字句,斐然可观。若令指事切陈,多不能洞悉要领。”明珠奏曰:“文章乃士子素习,至于时务,非见事明确,胸藏实学者,安能切中条理。”上领之。[4]


看来,八股取士的局限性,康熙帝已有所感悟。当然,出于政治需要,他没有、也不可能废除使“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科举制度。但,这席对话于无意中透露了这样一种消息:即使掌握了程朱理学、写得一手好文章,也未必就能成为“洞悉要领”“切中条理”的治世能手。名列前茅(包括状元在内)的甲科进士尚且如此,等而下之者更无论矣。那么主考大人又如何呢?不妨举出张伯行为例。张伯行(1651—1725),康熙二十四年乙丑进士。学宗程朱,及门弟子多达数千人。历任江苏按察使、福建和江苏巡抚。回京,入直南书房,先后充顺天府乡试正考官,会试副考官,官至礼部尚书。有《正谊堂文集》四十卷、《续集》十卷、《困学录》和《困学续录》各二十卷、《居济一得》五卷等;另外,还辑录理学著作甚多。应当承认,他是著作等身的著名理学家。可是,在任地方官期间屡屡受到康熙帝的点名批评。康熙五十一年十月己卯,吏部议复,“得旨:‘张伯行居官清正,天下之人无不尽知,允称廉吏。但才不如守,果系无能。’”李煦也尝屡予参奏。[5]由此可见,人品、学问与干办公务的才干有联系而又有区别,断不可视同一体、混为一谈。曹寅及其家人老汉、李煦之与噶尔泰、雍正帝对曹頫品评判然各别,恰恰在于:他们所取的视角迥乎不同而非个人的好恶或心存偏见所致。胤禛作为最高统治者,为实现其“雍正改元,政治一新”的政治抱负,以扭转因循玩愒成风的积弊,异常重视对于官吏的任免。他在雍正四年八月初六日鄂尔泰奏折上朱批写道:“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支叶事耳。凡有才具之员,当惜之,教之。朕意虽魑魅魍魉,亦不能逃我范围,何惧之有!及至教而不听,有真凭实据时,处之以法,乃伊自取也,何碍乎?……若无能大员,转不如用忠厚老诚人,然亦不过得中医之法耳,究非尽人力听天之道也。”鄂尔泰看了,于十一月十五日奏折中坦陈己见,以为:“可信、不可信原俱在人,而能用不能用则实由己。忠厚老成而略无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聪明才智而动出范围者,可用而不可信。朝廷设官分职,原以济事,非为众人藏身地,但能济事,俱属可用,虽小人亦当惜之,教之;但不能济事,俱属无用,即善人亦当移之,置之。”这番理论深得雍正帝的欣赏,朱批有云:“实可开拓人之胸襟。”[6]按照雍正帝的用人标准,有德无才的官员在他手下是很难保位成全的。自然,曹頫也不例外。二、曹頫的亏空与失职


曹頫之被钦点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颙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衔”,玄烨纯出于这样的考虑:曹颙“祖、父先前也很勤劳,现在倘若迁移他的家产,将致破毁”。为了“不弃奴才”“推及妇孺子孙”,才采取如此“亘古未有”、格外开恩的举措。康熙帝一生如此任用官吏恐怕是绝无仅有的。玄烨之于曹頫与曹颙不同。用他自己的话说:“曹颙系朕眼看自幼长成,此子甚可惜。朕所使用的包衣子嗣中,尚无一人如他者。看起来生长得也魁梧,拿起笔来也能写作,是个文武全才之人。他在织造上很谨慎,朕对他曾寄予很大的希望。”曹颙于康熙五十二年继承父职之初尝自谦曰:“年幼无知。”但毕竟早在四年前就上京在内廷当差,见过世面。曹頫则不然。康熙只是知道“他们弟兄原也不和”,此外仅仅由李煦带领曹頫陛辞时才见上一面。曹頫,在江宁织造府署书斋中长期过着蠹鱼生活。而于仕途经济、人情世故则一窍不通。连曹寅临终留下多少债务,在曹颙手上清偿也未,概不闻问。直到玄烨出于对曹寅遗孀寡媳的亲切关爱,于其例行公事,《奏请圣安并报雨水粮价折》见朱批中顺便询及“家中大小事为何不奏闻”后,才向母亲及家下管事人等处探听。有趣的是在复奏家务时竟把所有遗存产业又重报了一遍。真是憨态可掬。唯其天真幼稚,疵漏难免。例如,康熙五十五年七月二十日两淮盐差李陈常病故,曹頫居然把“奏请圣安”与“报盐差病故”置于同一奏折之内,不懂规矩,犯了大忌。幸而在玄烨眼里曹頫是个“无知小孩”,只在朱批中轻轻点化了一下:“病故人写在请安折内,甚属不合。”如此而已。又如经营铜斤,原是赔本的交易,曹頫不知就里,跃跃欲试,居然主动请缨,“为筹画铜斤节省效力”,幸亏康熙帝断然回绝,朱批云:“此事断不可行!当日曹寅若不亏出,两淮差如何交回?后日必至噬脐不及之悔。”[7]才得以免蹈曹寅覆辙。再如,上司假传圣旨,指派额外差遣,曹頫概不奏报请旨,又不知被骗走了多少钱财!也是亏得康熙帝察觉并及时提醒:“近来你家差事甚多,如磁器珐琅之类。先还有旨意件数,到京之后,送至御前览完才烧珐琅。今不知骗了多少磁器,朕总不知。已后非上传旨意,尔即当密折内声名(明)奏闻,倘瞒着不奏,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一体得罪,悔之莫及矣。即有别样差使,亦是如此。”[8]否则,曹頫又得平添多少赔累,甚至也难排除招致李煦那般厄运的可能。\r


康熙帝出于对曹寅的深情眷念,照看曹頫,隆恩异数,非同一般。康熙五十七年六月初二日,曹頫《奏请圣安并报雨水粮价折》朱批中写道:


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虽不管地方之事,亦可以所闻大小事,照尔父密密奏闻。是与非朕自有洞鉴。就是笑话也罢,叫老主子笑笑也好。


其口吻,与《红楼梦》里老祖宗贾母之与孙辈下人谈笑风生何其相似乃尔。


本来,织造并非肥缺,经费本由户部于正项库帑中统筹调拨。一切额外开销,无由支付,时有捉襟见肘之虞。有鉴于此,康熙四十三年起由江宁织造曹寅和苏州织造李煦轮番兼管两淮盐政。织造经费改由盐课余银中支取。从此织造、盐院在钱粮使用上便于移东补西,机动灵活,运作自如。尽管南巡供张应酬以及诸王公大臣无底止的额外需索,亏空与日俱增,但由于康熙帝深谙内情,一力扶持遮饰,总算还能由运司、盐院奉旨补还旧欠。曹頫袭职后头两年,李煦又蒙恩准再次兼理两淮盐政,复以两淮余粮二十八万八千两将江宁、苏州两织造亏空帑银补完。不仅此也,还蒙谕允,曹頫于今明两年内先后分得经解银一万六千两、经费银五千两;而且经吏部议叙,于五十六年十一月恩准晋升为内务府员外郎。但五十七年以后两淮盐政易人,织造经费顿时临于入不敷出的困境。为此,李煦一再吁请以浒墅关税差赏与兼管。如果说,李煦康熙五十九年四月十五日奏折中还装模作样地奏称为发挥余热报效圣主隆恩而奏请兼管;那么六十一年三月初八日奏折则干脆赤裸裸地亮出底牌:原来“苏州织造府自五十三年起至五十九年止,共该存剩银三十二万两零。奴才因历年应酬众多,家累不少,致将存剩银两借用”。为此,苦苦哀求“主子始终大恩,再赏浒墅关差十年”,将余银逐年补还亏空。谁知,朝局聚变,祸从天降。后一本奏折落到胤禛手里,恰恰成了李煦不打自招的自供状。江宁织造府的景况又如何呢?在现有资料中,尚未发现曹府中有如李煦之子李鼎那样挥金如土的败家子,但曹寅生前应酬开销也不少。仅太子允礽一人就曾向曹寅先后勒索过五万两银子;曹寅又有藏书、刻书的癖好。非但自刊《楝亭五种》《楝亭十二种》等,而且以友情为重,又乐于先后为顾景星、施闰章、朱彝尊等刊刻全集,一掷千金。织造俸银一百五两或一百三十两,对曹寅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好在另有数以万计的盐课余银可以用来调剂、补充。即使如此,他生前曾奏报过:“至于臣身内债负,皆系他处私借,凡一应差使,从未挂欠运库钱粮。”[9]在其身后,康熙帝也说:“织造费用不少,家中私债想是还有。”[10]由于皇上的格外开恩,曲意矜全,盐院、织造亏空钱粮才得以两清,已如上述。至曹寅拖下的私债究竟有多少?限于资料难得其详。但还未清偿了结,那是确然无疑的。谓予不信,且看雍正七年十二月初四日,刑部《为知照查催曹寅得受赵世显银两情形事致内务府咨文》:


据署苏抚彭(维新)咨称:原任江宁织造曹寅得受赵世显银八千两一案,奉部令将承追不力职名补参。查曹寅之子曹亦任江宁织造,业已带罪在京,所遗家人奉旨赏给现任织造隋赫德,在江省实无可追之人,理合咨复。……业经本部知会办理赵世显事务之王、大人处,再行知会。俟王、大人等定议过部,再行知照该抚可也。(内务府来文)[11]


织造府额外财路一旦被堵,经费告紧,势在必然。李煦一再吁请浒墅税差关赏与兼管以广财源。当此之际,曹頫却少年麻木,懵然无知,了无后手不接之忧。在现存密折,于织造事务竟不着一字。浑浑噩噩,一至于此。所幸玄烨并未究结。待到雍正帝即位,着手整饬吏治、清厘亏空之日,岂容曹頫蒙混过关。果然,两淮巡盐御史谢赐履于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一日《奏明解过织造银两折》内参劾苏州织造李煦蒙混支取前任盐臣银五万两的同时,连带涉及江宁织造:


本年六月内,奉有停止江宁织造之文。查前盐臣魏廷珍经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两。臣任内亦于未经奉文停止之先,节次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两,亦将情由咨明。部议行令臣向江宁织造催还。臣节次咨催、差催,杳无一字回复。窃思停止之文,若经知会江宁织造,即不应混催混收;既收之后,竟不回复,则钱粮从何着落?臣请将解过苏州织造银两,在于审理李煦亏空案内并追;将解过江宁织造


银两,行令曹頫解还户部。伏乞圣恩谕允,庶将来银粮不致混收,急公者得免贻累矣。[12]


前面已经提到,江、苏两处织造署历年亏欠帑银早在康熙五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已告补完。何以如今又冒出如许巨额新欠呢?关于苏州织造亏空,细读《查弼纳奏报查抄李煦家产及审讯其家人史料》[13],便可了然。文长恕难具引。于此,我们不难看出:盐院与织造署之间移东补西者有之,寅吃卯粮者亦有之;盐差与商人之间也常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烂账。质言之,诚如李鼎所供:“我父在织造任内,无有进项,仍拆东补西,以致亏空。”“我父亏欠钱粮以后,织造衙门应织物件又不敢耽搁。遂于前年由盐运司预领五万两银,为赶送绸缎之期,用于织造事项,挪用属实等语。”或如李煦亲信相公沈毅士供称:“亏空此项钱粮实因应办官差太多,李煦无奈方为挪用。”“李煦自免盐差以来,生计困难,尚且挪用钱粮。”挪移、侵欺,同属亏空帑银。就情节而论,自有轻重之分。曹頫之所以提前支取银八万五千一百二十两,其原由盖与李煦略同。既然谢赐履的密折已达天听,曹頫百喙难辞,只好递呈《奏谢准允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折》,外此别无选择。奏称:


窃念奴才自负重罪,碎首无辞,今蒙天恩如此保全,实出望外。奴才实系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凡有可以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务期于三年之内,清补全完,以无负万岁开恩矜全之至意。


情辞凄切可悯。朱批则云:“只要心口相应,若果能如此,大造化人了。”字挟风霜,切齿之声依稀可闻。现存的雍正朱批手迹却作了全盘改动,作:“好勉之,但须言行相符。所奏甚属可嘉,惟须实力奉行耳。”很明显,辞气锐变。究其原因,盖与怡亲王允祥有关。雍正八年五月初四日,雍正帝的得力助手怡亲王允祥病逝。同月十五日,上诣怡亲王府奠洒举哀。奠毕回宫内阁,奉上谕,略云:


朕御极之初,命怡亲王管理户部事务。朕知户部库帑亏空甚多,令王亲查办理。王奏云:此项亏空历年已久,清查之后必求皇上开恩宽免。此时朕姑应之。及王遵旨查出亏缺之项,至于二百五十余万两之多,王奏请以将来馀平饭银陆续代为完补,免向各官着追。朕以历年该管官员侵蚀国帑、藐视国宪,若不责令赔补何以谨度支而清弊窦,于是饬令开报着追,未从王之请。王始而变色,后即遵旨,悉心办理。是以中外之人但知户部多年亏项自怡亲王查出,甚至无识小人有谓王过于搜求者,而不知王之请免追究,请为代完,几番陈奏之苦心若斯之恳切也。数年以来,在各该员名下追出者不及十分之一二,而怡亲王以馀平饭银代为补充者则已十之八九。然则各员之应完而不完者,其银岂可免乎,其罪尚可贷乎?今春,朕见怡亲王抱恙未痊,因思王从前恳切陈奏之意,特降谕旨将各员未完银两,概行免追,以遂王之初愿。一日,朕向王言之。王悚惕不宁,曰:此皇上宽大之恩,非臣所敢冀望者。此户部库项之始末,朕不忍不宣播于众者也。王曾奏称:皇上用法稍觉严厉。朕语之曰:人心玩愒已久,百弊丛生,此时若不惩创,将来无所底止。盖朕虽未即从王之言,而王一片宽厚忠直之意,未尝一日不在朕心也。近见贪赃侵帑、作奸犯科之风,渐次止息,吏治渐次肃清,因思王言,特沛恩膏,将雍正三年以前各直省官员名下应追银两令该部查出请旨豁免。


这一长篇上谕向我们昭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信息,那就是:怡亲王管理户部,奉旨清厘亏空,不遗余力,克尽厥职,深得胤禛的宠信和嘉许。但一开始他们的态度自有春温、秋肃之别。在处理上分明存在严重分歧。在怡亲王看来,“此项亏空历年已久”,一经查明,可予“开恩宽免”,以“将来馀平饭银陆续代为完补”。雍正帝则从整饬吏治、以儆效尤考虑,力主“饬令开报着追”。为此,允祥跟胤禛闹过别扭,自然慑于君威,怡亲王还是“钦此钦遵”。李煦亏空案发,作为主管户部钱粮的王大臣,于审理情况自有奏报在案。以此,他对曹頫形成新欠的底蕴,当可了然。也许在雍正帝前,曾为之说项。故而雍正二年在曹頫《请安折》上才有“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况王子甚疼怜你”这类话头。但允祥说项,未必就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时,清厘亏空正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展开。为了“谨度支而清弊窦”,像曹頫那样“混催混收”八万五千一百二十两库银的大案,自在“开报着追”之列。按照曹家当时的经济承受能力,“务期于三年之内,清补全完”,难以兑现。徒托空言,焉能逃得过历练老成的“天鉴”!雍正帝作如此朱批,也就不难理解了。幸而四年八月初四日,雍正帝再颁谕旨:“凡各省亏空未经补完者,再限三年,宽至雍正七年,务须一一清楚。如届期再不全完,定将该督抚从重治罪。如有实在不能依限之处,着该督抚奏闻请旨。”[14]这为曹頫清完亏空又一次提供了苟延残喘的机会。\r


我们知道,江宁织造府全年经费通共才十万余两。曹頫新欠帑银高达八万五千两以上,寅吃卯粮几尽,岂能在三年五载之内陆续补完!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谕着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家产的圣旨称:“织造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云云,盖非空穴来风借以欺骗舆论。而查抄结果,果然发现新的亏空,又是三万一千余两。\r


至于雍正帝再颁谕旨:“将内外大小文武官员参罚各案悉令宽免,准其开复。”——那该是雍正八年“秋冬之间”的事了。[15]这是不容忽视的时差。


上引曹頫《奏谢准允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折》奏称,从今以后“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凡有可以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为此,曹頫不得不考虑如何节衣缩食并在府署撙节开支。


谁知屋漏更遭连夜雨,行船又遭打头风。雍正四年三月初十日,内务府总管允禄等查出,“由江宁织造之上用缎二十八匹,官缎三十匹,皆粗糙轻薄,而比早年织进者已大为不如”。偷工减料,落得个奉旨责令“照数赔补”并“罚俸一年”的处分。随后,才过了一年,即雍正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奏事员外郎张文彬等传旨:“朕穿的石青褂落色,此缎系何处织造?是何官员、太监挑选?库内许多缎匹,如何挑选落色缎匹做褂?现在库内所有缎匹若皆落色,即是织造官员织得不好;倘库内缎匹有不落色者,便是挑选缎匹人等,有意挑选落色缎匹陷害织造官员,亦未可定。将此交与内务府总管等严查。”分明可以看出:胤禛处事之严肃认真,了无先入之见。后罄其所有,“逐一查看,俱皆落色”,而“做皇上服用褂面,俱用江宁织造之石青缎匹”。曹頫“系专司织造人员,织造上用石青缎匹,理宜敬谨将丝纰染造纯洁,不致落色;乃并不敬谨,以致缎匹落色不合”。其玩忽职守,昭然若揭。曹頫再次承受“罚俸”一年的经济损失。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照数赔织”,连年“罚俸”,无异于雪上加霜,曹頫招架不暇,焉有精力、财力去考虑清偿旧欠!织造管理不像曹颙那么“谨慎”,连连失误导致曹頫在茫茫债海中,愈陷愈深,更加难以自拔。\r


不过,我们可别忘了,迨至雍正初年,曹頫已不再是“无知小孩”,也非成天“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一介书生,而是年过而立,跟他嗣父曹寅出任苏州织造时的年龄大体相当。而况曹頫袭任江宁织造已有十年左右。久经磨炼,即使不能成为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至少也该有所长进。可曹頫的表现实在令人失望。噶尔泰参他“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密折既称“访得”,自然得诸实地考察所见所闻,不同于“风闻言事”,更不能视为“新宠之乘机谗贬”。雍正帝扩大密折奏闻的规模,旨在形成广泛的吏治监督机制,为了避免彼此攻讦,混淆视听,他曾于雍正三年三月十六日传谕:\r


密奏,倘有挟仇诬奏者,徒自取罪戾耳。朕参观众论,自能洞悉虚实,诸臣亦断不能欺朕也。如此则不肖幸进之徒皆知畏避,人人各思惕励,名器不致滥邀,于吏治民生大有裨益矣。[16]


曹頫玩忽职守,在奏报民生疾苦方面同样显出敷衍塞责,漫不经心。雍正帝为防患于未然,一再严饬地方官员尽力扑灭蝗蝻,不得稍有懈怠。曹頫于雍正二年五月初六日《奏江南蝗灾情况并报米价折》却轻描淡写地奏称:“今年闰四月间,蝗蝻生发,幸在二麦登收之时,不能为害。”当下被觉察,招致严词切责。拙作《康熙与曹寅关系枝谈》里已作考述,兹不复叙。由此看来,胤禛朱批说曹頫“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并不为过。即使如此,胤禛还未嫌弃曹頫。明年二月杪曹頫离京南归,仍托他口传圣谕与高斌、年希尧、噶尔泰。噶尔泰三月初十日四奏称:“曹頫至仪征盐所奴才衙门……口传圣谕,以奴才等进呈龙袍及丰灯香袋等物皆用绣地,靡费无益;且恐引诱小民不务生产,有关风俗,特命奴才传谕。”朱批:“诸凡奢侈风俗,皆从织造、盐商富户而起……尔可竭力劝导之。”[17]很明显,圣谕一石三鸟。既是对噶尔泰、盐商的批评,曹頫亦难辞其咎。因为“靡费无益”的贡品正由江宁织造府所承制。胤禛一生尚俭。库存御用绣线黄龙袍曾至九件之多,而又不能赐予诸王大臣。面对如此积压天物,“深为不悦”,乃谕示臣工“此皆开风俗奢侈之端,朕所深恶而不取也”[18]。


上列种种失误,我们无须因曹頫为曹雪芹之父而为之文过饰非,曲为辩解,更不必诿过于人。\r


三、曹頫之被革职抄家\r


从现有资料看,曹頫革职抄家的过程大体如次。\r


雍正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内务府总管传谕:“本年系高斌回京之年,奏请另派官员署理其缺,高斌着不必回京,仍着曹頫将其应进缎匹送来。”同年冬,曹頫在解运三处织造缎匹途中行经山东长清县等处“于勘合外,多索夫马、程仪、骡价等项银两”。十一月二十四日,被山东巡抚塞楞额参了一本。胤禛览奏,于十二月初四日传谕内阁:“着该部一一察议具奏。织造差员现在京师,着内务府、吏部,将塞楞额所参各项,严审定拟具奏。”十五日,内阁奉上谕:“江宁织造曹頫审案未结,着绥(隋)赫德以内务府郎中职衔管理江宁织造事务。”二十四日,上谕着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明日,内务府咨兵部,将谕旨“火速驿送江南总督”。范时绎接旨,立即“将曹頫家管事数人拿去,夹讯监禁,所有房产什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固”。六年二月二日隋赫德到职视事,将所有抄没曹家产人口查点接收。三月初二日,隋赫德在上报《细查曹頫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中称:


及奴才到后,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与总督所查册内仿佛。又家人供出外有所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奴才即将欠户询问明白,皆承应偿还。\r


再,查织造衙门钱粮,除在机缎纱外,尚空亏雍正五年上用、官用缎纱并户部缎匹及制帛诰敕料工等项银三万一千余两。奴才核算其外人所欠曹頫之项,尽足抵补其亏空。……\r


再,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赉,宠荣已极。……曹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以彰圣主覆载之恩。……[19]


从此,“赫赫扬扬”将历六十年之久的曹雪芹江南家世黯然消亡。


显然,曹頫召祸缘于骚扰驿站。换句话说,骚扰驿站实为曹雪芹家彻底败落的导火线。\r


驿站,是古代传递官方文书信息的主渠道,又是过往官员、运输物资的途中休憩、食宿的场所。骚扰驿站,康熙亲政之初就已立法严禁。雍正帝继统,更为此屡屡降旨严饬内外大小文武臣工。雍正元年十月初三日上谕:


谕兵部:驿站关系重大,经朕屡加严谕,然其间积弊难以尽诘。有在官之累,有在民之累。如直隶、山西差徭更为浩繁。虽驿马足数,亦供应不敷。……嗣后照勘合之外有敢多给一夫一马者,许前途州县即据实揭报都察院,以听纠察。如甲县容情不揭而被乙县揭报者,并甲县一并治罪。其督抚、提镇骚扰驿递者,皆照此例,庶少苏在官之累。至于若河南、山东诸省离京稍远,谓耳目易欺,每驿额设马匹不过十存三四,其草料工食仍照旧例开销,且逐年详报倒毙侵蚀补买之价;差使一至则照里科派,将民间耕种牲口硬遣当差,令其自备物料,跟随守候,种种累民,尤属不法。着该地方督抚将所有驿站逐一彻底清查。缺额者勒限补买;至派借民间牲口,尤当勒石永禁。违者从重治罪。特谕。[20]


尽管如此,骚扰驿站案仍时有发生。雍正四年冬,学士何国宗等七大员奉旨前往山东查看河道。朝廷给予驿站夫马廪粮,不使烦扰地方。而山东巡抚陈世倌却又“背旨诌媚”,额外馈送盘费各银八百两,通共滥支多至近万金。同年十二月十七日,被署理山东巡抚印务塞楞额密折举报。嗣后,经半年察访核实,乃于明年五月二十一日结案:滥支银两着于陈世倌名下赔补,陈世倌与何国宗等七人俱降三级调用。[21]


雍正五年正月十七日,巡察御史杨保等奉谕旨:“沿途驿站,系应查之事,着尔(等)一并稽察;传与该部将此增入原谕旨之内。”[22]六月初一日,再颁谕旨:


嗣后遇有钱粮、刑名事件应行降调革职之员,该督抚题参之日即行摘印,委员署理;俟该部议复,奉旨定案之日再行开缺。若有旨宽免,仍准复还原任。将此永著为例。[23]


于是,八月二十六日出现了一经江南总督范时绎参奏江南巡察给事中博济查看驿马,每驿索取礼银一百二十两等情弊而立即革职审理的案例。[24](明年正月二十三日,博济畏罪自杀)五年九月十九日,浙江巡抚李卫密折奏报,特遣御史常保住伴送西洋博尔都噶尔国来使麦德乐等由江南、浙江、江西至广东澳门,“各省巡抚接待来使之礼逾于常格”,“沿途预备一切夫船供应靡费甚多,声势异常”。胤禛立即着苏州巡抚陈时夏“据实奏闻”。复经历时半年之久的明查暗访,还是那个深受雍正帝宠信的李卫于明年二月二十五日回奏称,常保住“接待夷人,稍觉太过,然亦无甚失体之处”,方始了结。[25]雍正帝朝纲独断、刚毅果断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


正当胤禛三令五申,紧锣密鼓,特派巡察御史巡查驿站情弊之际,曹頫居然顶风作案,只能说是咎由自取。\r


或以为,塞楞额系胤禛心腹,“对雍正帝的一举一动也是极能心领神会”才去参奏曹頫,进而推论胤禛之所以不着高斌进京而命曹頫再次“将其应进缎匹送来”,乃别有用心之举。[26]


其实未必然。


诚然,塞楞额署理山东巡抚印务之初,整顿积习,十分卖力。如山东当日捐纳羡余银两各官分用之项,黄炳议于蒋陈锡一人名下着追,塞楞额奏请分晰确查,以清多年未结之案;又如何国宗等奉差山东,滥支公款,塞楞额据实奏闻;山东亏空流抵一案展转拖延多年莫结,也是他分别情况作出公平妥善处理,是以得到雍正帝的赏识,为之辨诬;并以此而实授山东巡抚。但曾几何时,塞楞额频频遭到严词切责。同年九月初,苏努之子鲁尔金病故,塞楞额密折奏报并欲缮本具奏,惹得龙颜震怒,斥之曰:“鲁尔金系犯大罪发遣之人,其病故之处止应报部存案,何必奏闻!……观塞楞额欲缮本具奏之意,若视此事为甚重,是伊等要结党羽之心仍然未革也。此奏多事,着掷还。”[27]塞楞额在任不足一年,就缘事解任回京,补授工部侍郎。[28]未及一月,又以追完山东济东道程光珠亏空银两不力而被切责,并指称为“亦系隆科多庇护之私人”[29]。同年十月十八日,更说他“乃隆科多门下走狗”“心怀怨望”,着将塞楞额“革职拿问,以为人臣负恩怙恶之戒”。最终落得个比曹頫更惨的下场——“赐自尽”[30]。足征塞楞额绝非胤禛心腹。塞楞额之所以密奏织造官员,在密折中写得一清二楚。缘于“因公”外出途中,查访得知织造官员骚扰驿站的诸多情弊,“若不据实奏闻,殊负我皇上爱惜物力培养驿站之圣心”。其实,更是出于全身远祸的考虑。如上所述,正当朝廷派员稽察驿站之际,作为一省巡抚岂敢知情不报!细读密折,不难看出其遣词造句煞费苦心。首先,论定“额外多索”,与“违例应付”,“均干严例”;但“运送龙衣差使”非同一般,不容等闲视之。就“违例应付”的州县各官而言,“以为御用缎匹,惟恐少有迟误”,不得不“勉照旧例应付”;就“额外多索”的管运各官而言,“则以为相沿已久”,“视为固然”。总而言之,这是“历年相沿,彼此因循”,“莫可如何”的老问题。只是派收“程仪骡马尤为无稽”。密折并未指名道姓,与前此参劾何国宗等人又有所区别。从整体看,意在指望“下不为例”。往后,宁可“议加”,也不要增加地方赔累。从这份密折看,很难发现塞楞额揣摩旨意,蓄意扳倒曹頫的险恶用心。胤禛着曹頫再次运送缎匹进京,当与是年夏季先后发觉库存石青缎匹“俱皆落色”和织造贡献物件“以奢为尚”,“靡费于无益之地,开风俗奢侈之端”有关。[31]雍正帝从举一反三的效果考虑,江、苏、杭三织造中曹頫在职时间最长,又是贡品的承制者,严词训诫的首选对象自然非曹頫莫属。至枝外生枝,那是始料所未及者,初无预设圈套,“请君入瓮”之意在。


继十二月初四日“着内务府、吏部将塞楞额所参各项,严审定拟具奏”之后,十五日又发上谕“江宁织造曹頫审案未结,着绥(隋)赫德以内务府郎中职衔管理江宁织造事务”。按照当年六月初一日所颁谕旨,曹頫例当于“督抚题参之日,即行摘印”,“委员署理”,对隋赫德的委派是临时性的调遣。“管理”与“署理”同义,均为“代理”之意,而非“实授”。“摘印”并不等同于“革职”。“革职”,还必须有个“该部议复,奉旨定案”的过程,雍正六年二月初一日对盛京御史博鼐的处理就是一个例证。[32]


曹頫旧欠未偿,新案又发。骚扰驿站又引发出追补织造亏空的旧案。雍正帝遂于当月二十四日动用驿马火速传谕江南总督范时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查封曹頫家产。谕旨云:


奉旨:江宁织造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伊倘感激朕成全之恩,理应尽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着行文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严拿。家人之财产,亦着固封看守。俟新任织造官员绥赫德到彼之后办理。


所谓“行为不端”,至少涵盖两个内容:一是向驿站“苛索繁费”,二是向盐政“混催混收”银八万五千两有零,随后“节次咨催、差催,杳无一字回复”。“织造款项亏空甚多”,实指后者,而非“欲加之罪”。平心而论,曹頫承祧袭职之际,曹寅一门今非昔比。恰如“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所言:“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确有“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下世光景。再加之曹頫本人运筹谋划无术,织造府管理混乱,纰漏迭出,“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结局,势所必然。曹頫对雍正帝所作的“务期于三年之内,清补全完”的承诺,仅仅是缓兵之计而已。“屡次施恩宽限”,也无法使之起死回生。何况上引本年三月初二日,隋赫德查抄其织造府资产时又查出新的亏空竟达三万一千余两之巨。至于所谓“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也许事出有因。上引江宁织造隋赫德《奏细查曹頫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称:“家人供出外有所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奴才即将欠户询问明白,皆承应偿还。”如将此外放债务视为转移财物论处,似乎也并非全无道理。\r


隋赫德奏报查抄的结果与当年查弼纳《为审讯李煦家人及查其家产事奏折》所附清单相比照,曹家境寒伧是显而易见的。据说连雍正帝都“闻之恻然”[33]。至于隋赫德奏折中所谓“并无别项”,联系上下文看,当即“别无长物”之意,而非涉及政治问题。由此看来,织造款项亏空并非曹頫侵欺入己所致。至于隋赫德之所以在雍正赏给他的曹家产中酌留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绝非出于个人的心血来潮,擅作主张。早在雍正继统之初,就有谕旨:\r


世祖皇祖考之乳母,自幼看奉皇考,皇考时常奖誉;又皇考之乳母自幼抚看朕躬,朕追念之;欲加恩典,而两家之子孙,系何官职,今在何处,管理事务王、大臣、礼部满汉大臣、内务府总管恒亲王、裕亲王公同议奏。[34]


正因为如此,隋赫德才敢如此作为。要不然,雍正十一年十月,隋赫德坏事,庄亲王允禄遵旨讯问隋赫德以财钻营时,岂有将此一节不列入审问内容之理!


大约雍正六年三月杪,查抄织造亏空案已告一段落。但曹頫等骚扰驿站案,尚待继续审理。从新发现的内务府《曹頫骚扰驿站获罪结案题本》看,最终定案是在六月二十一日以后。经核算,曹頫收过银三百六十七两二钱,应予追赔,并援例革职。至“请旨”结果,如何裁定,未见下文。[35]另据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刑部《为知照曹頫获罪抄没缘由业经转行事致内务府移会》云:“曹頫因骚扰驿站获罪,现今枷号。”[36]枷号,作为催追的制裁手段,这在雍正五年曾作过明确规定:


嗣后内务府佐领人等,有应追拖欠官私银两,应枷号催追,应带锁者带锁催追,俟交完日再行治罪释放,着为定例。[37]


由此看来,曹頫确已家产荡尽,无可赔补,才落得如此忍辱负重的下场。可祸不旋踵。隋赫德又查得织造衙门左侧万寿庵内,藏有镀金狮子一对,本身连座共高五尺六寸,原系塞思黑于康熙五十五年遣护卫到江宁铸就。好在“因铸得不好,交与曹頫,寄顿庙中”。隋赫德“不敢隐匿”,于七月初三日如实奏闻。雍正帝在奏折上只批了“毁销”二字。[38]看来,幸亏是件废品,胤禛未加追究,曹頫并没有像李煦那样被从重惩治,发往打牲乌拉。\r


于此联想到李煦,开始是因奏请欲替王修德等挖参而废官。随后,复由总管内务府衙门咨行该地巡抚等严查所欠钱粮,将有关人等俱行逮捕,查抄家产。从最近公布的查弼纳奏报查抄李煦家产及审讯其家人的史料看,审讯与挖参了不相涉,而仅止于亏空钱粮和是否转移财产两项。曹頫亦复如此。骚扰驿站与奏请挖参一样,都是案发的导火线,由此牵引出追赔亏空帑银,是为要害之所在。他们的结局则各不相同,李煦以交通奸党而流放,曹頫则以经济原因而枷号催追。至于曹頫后来情况如何,尚无文献可征,只能作些推测。雍正七年十一月初八日,雍正帝颁发谕旨宽释功臣之子孙犯法问罪及亏空拖欠者,似与曹頫无缘。[39]因为曹頫祖上虽属从龙勋旧,毕竟还是包衣奴才。雍正帝最严主仆之分,岂肯轻易放过包衣下贱。直到胤禛“宾天”,弘历登基之后,才列入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内务府《奏将应予宽免欠项人员缮单请旨折》所附汉文名单。内开:“雍正六年六月内,江宁织造、员外郎曹頫等骚扰驿站案内,原员外郎曹頫名下分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交过银一百四十一两,尚未完银三百二两二钱。”由此可以考知,至迟在这个时候,曹頫已得开释,脱去枷号,重获自由。\r


顺便指出,前引内务府结案题本云:“曹頫收过银三百六十七两二钱”,而这份宽免请旨却谓“曹頫名下分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两相比较,又多出银七十六两。这是怎么回事呢?且看结案题本下文:


其曹等沿途索取银两,虽有账目,不便据以为实。应将现在账目银两照数严追令交广储司外,行文直隶、山东、江南、浙江巡抚,如此项银两于伊等所记账目有多取之处,将实收数目查明,到日仍着落伊等赔还可也。


看来,骚扰驿站结案之时,曹頫仍有所隐瞒。曹頫是援例被枷号追赔呢,抑有他故——即交代仍不彻底?也尚待进一步研究。


据隋赫德之子富璋口供称:


从前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后来沈四带六阿哥并赵姓太监到我家看古董,二次老平郡王又使六阿哥同赵姓太监到我家,向我父亲借银使用。[40]


或据此以为“曹頫在雍正七年底或已宽释,故行动自由,出入平郡王府,并敢觊觎抄没之家产矣”[41]。其实未必确凿。“曹頫家人”未必就是曹家人,也未必受曹頫的指使。不错,老平郡王确实向隋赫德索取相当于隋赫德变卖恩赏原曹家扬州房产所得银五千两,实得银三千八百两。可我们切莫忘记讷尔苏是个“行止卑污,贪劣素著”,“在家圈禁”,不知改悔的没落贵族。倘若果真缘于曹頫的授意,则曹頫应有所得;既有所得,焉有不还亏欠,甘受枷号之辱的道理!何至一直拖欠到乾隆帝登基之后才予宽免呢!


审读《朱批谕旨》雍正十一年刊行本与现存其朱批手迹,于曹頫奏折作过两处修改。一是曹頫雍正二年正月初七日《奏谢准允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折》,上文已予征引,兹不重复;二是曹頫雍正二年请安折,将“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改为“不可乱投门路,枉费心思力量而购觅灾祸”,将“因你们向来混账风俗贯了”,改为“朕因尔等习惯最下风俗,专以结交附托为良策”。分明是雍正帝晚年的手笔。一经改动,词气婉转多矣,尤以前者为最,用语由冷嘲热讽变而为温词劝勉。时过境迁,形成亏空的底蕴次第查清,情有可原。因此,胤禛之于曹頫不像当初那样深恶痛极。于是,对曹頫格外开恩,从轻发落,提前开释,也不无可能。但就时间上说,也该是雍正十一年以后的事了。——当然,也仅仅是一种推测。


综上考论,我仍以为曹雪芹家败落的原因是由于大量亏空帑银而非政治罪案。至于曹頫之被革职抄家,尽管其情可悯,但其因循玩愒、咎由自取,又是毋庸讳言的事实。\r


(《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4辑)


[1] 《楝亭诗别集》卷四。


[2] 康熙六十年刊《上元县志》卷一六《曹玺传》。


[3] 《朱批谕旨》,第三十九册,叶九二下。


[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康熙起居注》,中华书局1984年排印本,第892—893页。


[5] 《清圣祖实录》卷二五一。


[6] 《朱批谕旨》第二十五册,叶四一上。


[7] 曹頫康熙五十八年七月十一日《奏为筹画铜斤节省效力折》朱批。\r


[8] 曹頫康熙五十九年二月初二日《奏请圣安并报雨水粮价折》朱批。\r


[9]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82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22页。


[11] 《新发现的有关曹雪芹家世的档案》,《历史档案》1983年第1期。


[12] 《朱批谕旨》第十三册,叶三三。


[13] 详见《历史档案》1985年第4期。


[1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雍正朝起居注册》,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第729页。


[15] 同上书,第3635页。


[16] 《雍正朝起居注册》,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第458—459页。


[17] 《朱批谕旨》第三十九册,叶九三。


[18] 《雍正朝起居注册》,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第1232—1233页(雍正五年五月初四日)。


[19] 《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1册,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本,第808页。


[20] 《雍正朝起居注册》,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第111—112页。


[21] 同上书,第1257页。


[22] 同上书,第938页。


[23] 同上书,第1276页。


[24] 详见《雍正朝起居注册》,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第1436—1437页。


[25] 详见《朱批谕旨》第四十册,叶八六;第五册,叶一〇七、一〇八;第四十一册,叶二六。


[26] 详见王若《曹頫获罪原因浅析》,《红楼梦学刊》1987年第1辑。


[27] 《雍正朝起居注册》,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第1461页。


[28] 同上书,第2049页。


[29] 《雍正朝起居注册》,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第2115页。


[30] 同上书,第2259页,《清史稿·塞楞额传》。


[31] 同上书,第2960页。


[32] 《雍正朝起居注册》载:“复请吏部议稽察盛京御史博鼐于地方利弊并不陈奏一事,其到盛京即擅动驿马,甚属庸劣,应革职一疏。上曰:博鼐着革职,从宽留任效力赎罪行走。”见第1758页。


[33] 《永宪录续编》,中华书局排印本。


[34] 《上谕内阁》,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


[35] 载《红楼梦学刊》1987年第1辑。


[36] 《新发现的有关曹雪芹家世的档案》,《历史档案》1983年第1期。


[37] 雍正《大清会典》卷二三一《内务府六·慎刑司》。


[38] 参见《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4辑,第273页影印件。


[39] 详见《雍正朝起居注册》,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第3263—3264页。


[4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排印本,第201页。


[41] 《槐园闻雁西园曲》,《红楼梦研究集刊》第8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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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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