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桢:官制撰述在汉末的兴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52 次 更新时间:2021-11-2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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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桢  

内容提要:对官制的记叙、考释,是古代中国一项活跃的学术活动,其兴起的背景和过程亟待阐明。儒学的演进,尤其是古文经学的崛起,激发了东汉中后期学者对当代制度的关注。鉴于“汉典寝而不著”的状况,他们提出模仿《周礼》记述汉代官制的构想。受此启迪的胡广在识字教材《小学汉官篇》的基础上,就百官的起源、沿革、职掌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疏释,撰成首部官制研究专著——《汉官解诂》。因学术上的开创性以及胡广的政治地位,这部著作引起知识界的剧烈反响:同类作品集中出现,胡氏的视野、方法也被遵奉与拓展。在政治生活中,官制撰述充当着日常行政、制度建设的参考和指导,这一经世价值是官制之学继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关 键 词:官制撰述  古文经学  小学  胡广  《汉官解诂》


精细严密的官僚制度是中华文明的特质。围绕官制的记叙与考释,也是帝制中国一项活跃的学术活动。从历代书目对官制撰述的著录便可见一斑。梁代阮孝绪的《七录》在图书分类中创立“职官部”,收书“八十一种一百四帙八百一卷”,数量丰富①。《隋书·经籍志》在史部设“职官”之目,且谓六朝时期“其书益繁”②。自此以降,职官类典籍在官方和民间的藏书中一直占据重要位置。


官制研究向来是中国史学科里的热门领域,不过,针对官制文献的考察还不够充实,尤其是对官制撰述何以兴起这一基本问题尚缺乏讨论③。


在初创王朝体制的秦汉,记录官制的行为已经萌芽。尽管时代悬隔,部分篇章仍得以留存至今。其中最为人熟知的莫过于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所作西汉职官述要。卫宏《汉旧仪》则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单行本制度书籍。律令中针对职官设置、官员待遇的成文规定也可视为一种书写制品,如睡虎地秦简《秦律》中的《置吏律》、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秩律》等,这些法则又充当着官制著作的资料来源。至东汉后期,官制撰述才真正成为一条引人瞩目的文化进路。顺帝朝以降的数十年间,论叙官制的风气骤然昌盛,在胡广《汉官解诂》的带动下,蔡质《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应劭《汉官仪》等一批具有研究性、经世性的制度专著集中出现。这不仅带来文献数量的迅速增长,一片未被涉足的学术领域也由此开辟。以之为起点,中国古代官制撰述的传统逐渐形成。


本文意在阐明官制撰述兴起的背景和过程,同时也将关注官制文本在汉代政治生活中的角色和价值,希望可以充分揭示这一文化新潮的历史意义。


一、汉末以前的官制文献


胡广是官制书写兴起的决定性人物(详见后文)。在《汉官解诂》一书中,他曾详细交代撰述当代制度的动因。这一当事人的自叙,是了解相关背景的重要材料。接下来我们由此切入,综论汉末以前官制撰述的发展情况。


《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汉官解诂》曰(编号为笔者所加,下同):


(A)前安帝时,越骑校尉刘千秋校书东观,好事者樊长孙与书曰:“汉家礼仪,叔孙通等所草创,皆随律令在理官,藏于几阁,无记录者,久令二代之业,暗而不彰。诚宜撰次,依拟《周礼》,定位分职,各有条序,令人无愚智,入朝不惑。君以公族元老,正丁其任,焉可以已!”(B)刘君甚然其言,与邑子通人郎中张平子参议未定,而刘君迁为宗正、卫尉,平子为尚书郎、太史令,各务其职,未暇恤也。至顺帝时,平子为侍中典校书,方作《周官解说》,乃欲以渐次述汉事,会复迁河间相,遂莫能立也。述作之功,独不易矣。(C)既感斯言,顾见故新汲令王文山《小学》为《汉官篇》,略道公卿外内之职,旁及四夷,博物条畅,多所发明,足以知旧制仪品。盖法有成易,而道有因革,是以聊集所宜,为作诂解,各随其下,缀续后事,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广前后愤盈之念,增助来哲多闻之览焉。④


我们按文意将引文分为三个部分。胡广首先在A中引用了安帝时人樊长孙致刘千秋的书信。樊氏于信中回顾了职官文献的情况,他颇为遗憾地指出:截止东汉中叶,有关汉家官制与礼制的内容仅在律令中存在,此外便无人纂录。另可作为参照的是,稍早的章帝时期,班固在谈及礼制文献时也有类似观察。《汉书·礼乐志》“礼”的部分末尾叙述东汉光武、明帝朝礼制进程,其中有言:“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臧于理官,法家又复不传。汉典寝而不著,民臣莫有言者。”⑤


我们对班固、樊长孙的语义稍作解说。首先,如二者所云,汉代律令的确包含与职官设置、朝廷礼仪直接相关的内容。传世文献曾提及的《秩禄令》《品令》就属于“定位分职”方面的条文。《汉书·文帝纪》臣瓒注曰:“《汉秩禄令》及《茂陵书》姬并内官也,秩比二千石,位次婕妤下,在八子上。”⑥臣瓒虽然只引用到《秩禄令》内官部分,但不难推知,朝廷众职官的官秩都应是该法令规定的对象。又据如淳注《汉书·百官公卿表》引《品令》曰“若卢郎中二十人,主弩射”可知⑦,《品令》是有关员数、职掌的法规。另外,汉初叔孙通“定汉诸仪法”,涉及朝觐、宗庙、舞乐等朝廷礼制⑧。尽管这些礼仪是否属于汉律的“傍章”还存在争议⑨,但按照班、樊二人的论述,它们早已被吸纳为律令的一部分,具有法的性质。班固于章帝朝所献“叔孙通《汉仪》十二篇”,应该就是从律令中辑出⑩。20世纪下半叶以来秦汉简牍的大量出土,使律令的原貌见知于世。睡虎地秦简的《秦律十八种》,是对多种秦律的摘录。据其中留存的三条《置吏律》律文可知,该律以官吏任免为主要内容(11)。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是西汉早期吕后二年(前186)正在施行的法律。其中《秩律》通篇由“某官,某官……若干石”这样的语句组成,罗列了朝廷百官及其禄秩(12)。这篇近两千字的律文让我们看到,汉初曾用“律”的形式规定了官员的秩级位次。秦汉简牍中也可见有关朝觐、祠祀等礼制的律令(13)。


按照樊长孙的说法,针对汉廷官制的记录只存在于律令当中。樊氏因而批评道:“久令二代之业,暗而不彰。”“与律令同录”为何会导致汉家制度“暗而不彰”?原因当与律令在政治生活中的角色相关。汉代的律令,是规模异常庞大的文书群。《汉书·刑法志》叙武帝时法制,提到“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14),内容竟多到连管理者也无法卒读。此后各朝被迫多次删修,如元帝曾下诏曰:“今律令烦多而不约,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其议律令可蠲除轻减者。”(15)但这些措施成效不大,成帝河平中的诏书就再次提出“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的问题(16)。上引文又数次提到律令有其“典者”,这其实就是樊长孙所谓的“理官”。颜师古注《汉书·礼乐志》曰“理官,即法官也”(17),指的是司法官员。律令“臧于理官”,专门由司法官员主持、保管,加之体量巨大、难以遍览,散落其间的与官制相关的部分故不易为普通吏民所熟悉。当然,在秦与西汉,由于统治者的推重,律令之学曾一度兴盛,为官为吏者多少有所涉猎(18)。不过,这种风气在两汉之际发生了转折。依据邢义田的研究,律学进入东汉以后渐为世人所轻,此趋势在章帝、和帝以降更为强烈(19)。樊长孙于安帝时叹息律令被束之高阁,正是这一现象的反映。在卑视律令刑名的大环境下,附于律令的汉家制度自然难逃“寝而不著”的境遇。


就实际情形而言,在东汉中期以前,律令并非官制的唯一载体。作为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基础的东汉“官簿”,登载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职官的名称、员额与秩级,这提示我们注意行政运作中形成的簿籍文件(20)。出土简牍提供了相关实物。里耶秦简中有一枚题为“迁陵吏志”的木牍,记录了迁陵县吏的职位设置以及定员数、实际人数(21)。在尹湾汉墓中发现的《集簿》列有西汉晚期东海郡府诸职官的员额,《东海郡吏员簿》则是对东海郡及下辖县、侯国吏员人数、秩级的详细统计(22)。司马彪依照的“官簿”,很可能就是朝廷根据各级官府上呈的簿籍所作的汇总(23)。另外,刘昭注《续汉书》之《郡国志》《百官志》多次引用一部名为《汉官》的文献,其中含有对众职官员额、禄秩及选用条件的记录(24)。该部分本为东汉前期形成的职官类簿籍,在性质上与“官簿”相同(25)。在汉代的文书行政体制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官署都须定期制作各类统计簿,吏员设置的情况是不可缺少的项目,职是之故,行政文书中当蕴藏有丰富、细致的关于汉代官制的内容,但应注意,这些资料毕竟是直接服务于行政运作的公牍档册,并不能自由传阅、流通。能够接触它们的,大概仅限于负责制作、审验、保管文书的官员(26)。通过行政文书了解汉家制度绝不可行,故樊长孙在梳理职官文献时,没有提及的必要。


撰成于光武帝朝的《汉旧仪》(27),则是被忽视的著述。从现存佚文来看,是书搜罗广泛,西汉一朝的官制、礼制都是其纂录的对象(28)。《汉旧仪》是目前已知最早的制度专书,不过自诞生至汉末魏初,它流传不广,未受重视。直到官制书写的风气兴起以后,该书才被蔡邕、应劭等学者重新发现(29)。另外,《汉书·百官公卿表》卷上是班固对西汉职官员额、秩级、职掌、沿革的介绍。因问世时间早,后人往往将其看成职官书写的源头。但根据樊长孙、胡广的回顾,《百官公卿表》与东汉后期制度撰述的骤兴没有直接联系。实际上,无论从篇幅还是撰作旨趣来看,关于西汉公卿迁转的表格才是《百官公卿表》的重心。《公卿表》与《汉书》其他“表”一样,关注的焦点是西汉历史中某一方面的人事变动。《公卿表》卷上的官制文本只是表格的附庸,它的出现在当时并没有引发太大回响。汉末以降的纪传体史书以“百官志”取代“百官公卿表”,以及“舆服志”“朝会志”的创立,反倒是受到汉末官制撰述的影响(30)。


接下来看B部分(31)。樊长孙的致书对象为刘千秋。惠栋《后汉书补注》云:“刘千秋即刘珍也。《文苑传》云珍字秋孙,疑传误。”(32)胡广述刘千秋的官历为越骑校尉、宗正、卫尉,又提到他是南阳人张衡的同乡,均与《后汉书·文苑·刘珍传》合(33)。惠栋的说法可以信从。刘珍当时校书东观,且主持国史的编纂(34),无疑是安帝朝文史方面的领军人物。樊长孙投书,呼吁撰次汉家制度,应该是看重刘珍的地位。胡广复云,刘珍“甚然其言”,遂与当世通人张衡筹划商议。《后汉书·张衡传》叙此事为:“永初中,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騊駼等著作东观,撰集《汉记》,因定汉家礼仪,上言请衡参论其事。”(35)这一系列动向显示,樊长孙关于制度文献现状的批判得到了知识精英的认可。


东汉中期学者进而对官制书写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樊长孙将书写的目标设定为彰显两汉王朝在官僚制度方面的成就,并主张应让天下吏民都能习得相关知识,即所谓“令人无愚智,入朝不惑”。樊氏还指陈,最理想的书写形式是“依拟《周礼》”,以做到“定位分职,各有条序”。过去依存在律令或簿籍中的官制文本,从性质上看,是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公牍文书,出现的根源在于行政需求。而按照樊长孙的构想,制度书写将上升为一种自觉的学术行为,由此生产的著述必然与以往完全不同。张衡在顺帝朝的书写计划,正是对樊氏观点的实践,而非简单地扭转“臧于理官”“寝而不著”的窘况。顺帝初年,张衡“请得专事东观,收捡遗文,毕力补缀”(36),撰述内容包括刘珍遗留的国史,以及他们曾商议过的“汉家礼仪”。在李贤注所引“请入东观表”中,张衡谈到了对修纂工作的期许:“愿得专于东观,毕力于纪记,竭思于补阙,俾有汉休烈,比久长于天地,并光明于日月,炤示万嗣,永永不朽。”(37)在张氏看来,自己即将从事的制度书写同国史一样,具有让“有汉休烈”得以广泛传扬的价值。这一认识与樊长孙为制度书写设立的新目标吻合。至于写作的形式,据胡广所叙“平子为侍中典校书,方作《周官解说》,乃欲以渐次述汉事”可知,“汉事”是《周官解说》的续篇,张衡仿拟《周官》以述汉家制度的意图十分明显。遗憾的是,因张衡出为外任,这项划时代的制度书写计划终究没能落实。


胡广在C部分尝试说明《汉官解诂》的撰写经过。他首先讲到“既感斯言”,表达了对刘珍、张衡述作不成的惋惜。不过,樊长孙及刘、张的设想已经给胡广造成不小的触动。胡氏在后文谈及《汉官解诂》的旨趣:“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广前后愤盈之念,增助来哲多闻之览。”也就是说,胡广试图通过自己的纂录,传播关于官制礼仪的知识,让更多人了解汉家制度的内涵。这种取向无疑继承自樊长孙等人的撰述理念。


另一方面,发现《小学汉官篇》的价值,是胡广在官制书写上取得突破的重要因素。该书作者王隆(字文山)生活于两汉之际(38)。“《小学》为《汉官篇》”之语说明,《汉官篇》的用途是“小学”,即童蒙教育(39)。该书尽管以汉廷官制为主要内容,但毕竟是面向未受教育者充当识字教材,一般很难将其与严肃的制度撰述联系起来。班固、樊长孙在回顾官制文献时,就完全没有纳入考虑。而胡广眼光独到,对《汉官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认为,该书囊括了从“公卿外内之职”到“四夷”内容,搜罗广泛、体系完整,而且“多所发明”,足以让读者明了“旧制仪品”。与先前的学者试图从零开始构建新的制度叙述以致计划难产不同,胡广尊重王隆奠定的框架,他一边收集材料为王隆原文添加注解,一边补叙光武帝朝以后的制度变动,最终成功地推出了全面考述汉代官制的专著——《汉官解诂》。


以上的梳理说明了汉末以前官制文献的总体状况,同时让我们注意到催生汉制书写之风的思想土壤。胡广的序言已明确揭示,来自《周礼》以及《小学汉官篇》的启发,是东汉后期官制撰述意识得以萌芽、并最终走向实践的学术条件。下面先就经学,尤其是《周礼》学在官制书写兴起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作一考述。


二、古文经学对汉制撰述的启发


自西汉中期开始,经学在文化上占据了支配地位。此后,学术、思想上的种种动向,往往与经学密切相关。樊长孙、胡广等人推动建立的“官制之学”也不例外。


两汉之际经学内部的重要变化是古文学的崛起。尽管终东汉一朝,官学博士的位置依然由今文学者独占,但正如顾颉刚指出的,“在表面上看,似乎是今文学的胜利,然而这胜利只有在表面上而已”,“东汉时几个最有名的学者,如贾逵、服虔、马融、郑玄,都是古文家,或是兼通今古文的”(40)。相对于今文学侧重微言大义,古文学在方法上强调训诂名物、疏释典章、考辨事实。这一学术取径随古文学的抬头而在知识阶层中渐具影响,也给经学以外的领域带来了刺激与启发。比如胡宝国揭示,史学在东汉走向独立与昌盛的基础,正是今文经学的衰落与古文经学的繁荣(41)。又据辛德勇的研究,舆地之学的兴起也跟古文经学在汉晋间成为学术主流息息相关(42)。


官制之学是将训释诂解、考镜源流的方法运用到当代官制上的学问,它的形成亦离不开古文经学的滋养。两者间的紧密联结存在一个明显的标志,即制度撰述的倡导者、实践者往往拥有古文学的背景。例如,“作《汉旧仪》四篇以载西京杂事”的卫宏是制度书写的早期实践者,他恰以古文学者的身份列于《后汉书·儒林传》。本传载卫宏“少与河南郑兴俱好古学”,后又详细交代了他在古文《诗经》、古文《尚书》方面的师承(43)。在安帝朝商议撰写“汉家礼仪”的刘珍,因校书修史、好为文章,被学者认为通晓古文经学(44)。本传称“撰《释名》三十篇,以辩万物之称号”(45),亦可看出古文学训释名物的学风对刘珍的启发。正式开启制度之学的胡广,在经学方面的造诣未见史载。不过,他曾援用《周礼》《春秋左氏传》来解说汉代典制,显示他对古文经典十分熟悉(46)。蔡邕是汉末制度书写潮流中另一位代表性人物。他关于官制礼仪的专著《独断》数次征引《左传》(47)。蔡氏的经学倾向在《月令问答》一文中有明确展现:


问者曰:“子说《月令》,多类以《周官》《左氏》。假无《周官》《左氏传》,《月令》为无说乎?”曰:“夫根柢同则枝叶必相从也。《月令》与《周官》并为时任政令之记。异文而同体,官名百职,皆《周官》解……”……问者曰:“《令》曰‘七驺咸驾’。今曰六驺,何也?”曰:“本官职者,莫正于《周官》。《周官》天子马六种。六种一驺,故六驺。《左氏传》:‘晋程郑为乘马御,六驺属焉。’无言七者,知当为六也。”(48)


从对《周礼》《左传》的维护和遵从可知,蔡邕亦为古文家(49)。


古文经学为官制之学的成立提供了学术基础,对此,还有以下两个具体的方面值得注意。首先,古文经典《周礼》的流行,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者撰述当代制度的意识。关于《周礼》的内容,“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诸篇开头相同的五句可谓简明扼要:“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该书记录的是一种官僚制度的构想,体系严明,囊括了从卿士至小吏的员额与职掌。在服膺古文经的学者眼中,《周礼》乃周公所作,“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50)。自两汉之际开始,是书渐受重视。东汉不少知识精英,如郑兴、郑众、贾逵、马融、郑玄等,都针对《周礼》撰写过解经著作,可以看出“《周礼》学”的繁荣(51)。


实际上,经学家关于《周礼》的训释也可以说是一种针对制度的研究。“《周礼》学”与本节所谓官制之学所不同的是,前者涉及的仅限于被奉为先王圣法的周代体制,而官制之学的重心则置于当代。不过,由考订古代官制到撰述汉家制度,仅一步之遥。于是我们看到,一些学者在《周礼》的启发下,水到渠成般地迈出了这一步。


此处列举几个可以直接看出官制撰述与《周礼》学存在紧密关联的例证。郑玄曾提及东汉以来《周礼》的传习系谱:“世祖以来通人达士大中大夫郑少赣名兴、及子大司农仲师名众,故议郎卫次仲,侍中贾君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皆作《周礼解诂》。”(52)其中的“卫次仲”向来被认定为卫宏(《后汉书》记卫宏字敬仲)(53)。以西汉官制礼仪为内容的《汉旧仪》,很可能是卫宏研读《周礼》后将视野转向当代的产物。前文已指出,东汉中期鼓吹制度之学的樊长孙、张衡等人,怀揣着模拟《周礼》以述汉事的强烈意识(54)。另外,汉末应劭在其《汉官仪》中曾以《周礼》解说汉制,如:


《周礼》有典瑞、掌节之士,盖所以宣命重威,为国信者也。(55)


典瑞之官载于《周礼·春官宗伯》,掌节为“地官司徒”的下属(56)。尽管上下文已不存,但大致能判定此句是对汉廷符节令一职的阐释。这条材料透露出,应劭也是《周礼》研习者(57)。应氏花费大量心力整理“故事”,推出多部官制著作,应当与其《周礼》学的学术背景有关。


另一方面,东汉古文经学家在注解经典时,时常引用汉代制度来辅助说明(58)。杜子春是东汉初年最早传《周礼》的学者,一般被认为是刘歆的学生,著名学者郑兴、郑众、贾逵等都曾受业于杜氏(59)。杜子春对《周礼》的注释,经郑玄《周礼注》的引用而有所保存。其中可见涉及汉代官制者,如:


《春官宗伯·典瑞》:“珍圭以征守,以恤凶荒。”郑玄注:“杜子春云:‘珍当为镇,书亦或为镇。以征守者,以征召守国诸侯,若今时征郡守以竹使符也。镇者,国之镇,诸侯亦一国之镇,故以镇圭征之也。凶荒则民有远志,不安其土,故以镇圭镇安之。’”(60)


杜氏藉当代以竹使符征郡守的制度来解说典瑞的职掌。利用今制疏释经典的做法,在东汉早期的古文学中已经萌发。


这种倾向在郑众处表现得更为强烈(61)。除了像杜子春一样援引汉廷在职官制度方面的规章,郑众还以当代官职比附《周礼》众官。比如:


1.《春官宗伯·序官》:“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郑玄注:“礼谓曲礼五,吉、凶、宾、军、嘉,其别三十有六。郑司农云:‘宗伯,主礼之官。……然则唐虞历三代,以宗官典国之礼与其祭祀,汉之大常是也。’”


2.《秋官司寇·小司寇》:“大宾客,前王而辟。”郑玄注:“郑司农云:‘小司寇为王道,辟除奸人也,若今时执金吾下至今、尉奉引矣。’”(62)


在以上两条中,郑众将汉代的太常与执金吾分别与《周礼》的宗伯、小司寇进行对应。有学者推测,这类比附的目的是从周制中为汉制寻找源头(63)。


郑玄是上述解经方法的继承者,在其《周礼注》中,有大量称引“今制”的内容(64)。略举数例:


1.《天官冢宰·序官》:“司会,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郑玄注:“会,大计也。司会,主天下之大计,计官之长,若今尚书。”


2.《春官宗伯·序官》:“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郑玄注:“世妇,后宫官也。王后六宫。汉始大长秋、詹事、中少府、大仆亦用士八人。女府、女史,女奴有才知者”。


3.《秋官司寇·序官》:“司隶,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郑玄注:“隶,给劳辱之役者。汉始置司隶,亦使将徒治道沟渠之徒,后稍尊之,使主官府及近郡。”(65)


此外,郑玄注《仪礼》《礼记》,也常常提及当代的官制,如:


1.《仪礼·士冠礼》:“有司如主人服,即位于西方,东面,北上。”郑玄注:“有司,群吏有事者,谓主人之吏,所自辟除,府史以下,今时卒吏及假吏是也。”(66)


2.《礼记·王制》:“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郑玄注:“史,司寇吏也。正,于周乡师之属,今汉有平正丞,秦所置。”


3.《礼记·月令》:“命大尉赞桀俊,遂贤良,举长大。”郑玄注:“助长气也。赞犹出也。桀俊,能者也。遂犹进也。三王之官有司马,无大尉,秦官则有大尉。今俗人皆云周公作《月令》,未通于古。”(67)


我们还能在《毛诗》的“郑玄笺”中发现他对汉代官制的援用:


《小雅·甫田》:“田畯至喜。”郑玄笺:“田畯,司啬,今之嗇夫也。”(68)


据以上梳理可知,征引汉制来解释经典,是东汉一代古文学者的习惯做法。经学家关于当代制度的知识,除了自身在官场观察所得的部分,应当主要来自律令。第一节已指出,律令当中包含职官设置方面的规定。两汉曾有“兼习经、律”的风尚,包括郑玄在内的大儒甚至撰写过律令章句(69)。研究者还专门辑录过经注所引汉律(70),内容丰富,也可看出经学家对律令的熟悉。另一方面,经学家对汉制的利用,绝不只是简单地抄录、罗列,其中也倾注了自己的思考。尤其是上引郑玄注对司隶校尉、廷尉正平丞、太尉等官的解说显示,郑玄对周汉间的职官沿革已进行过初步整理。在经学至上的时代,经学内部的演化足以牵动学术风气的转变。经学家对汉家制度投入心力,自然也会激发知识分子考察当代官制的兴趣。东汉古文经学的这一学术特点,为制度撰述的兴起与繁荣提供了一方沃土。


三、蒙学书籍的官制内容


胡广对《小学汉官篇》的重视以及为该书作注的举措,让我们注意到汉末官制著述在经学以外的思想资源。童蒙书籍中官制内容的意义,是思考官制之学崛起时不可忽视的问题。


小学是未受教育者发蒙的门径。字书的编纂与传授,是朝廷与知识分子推行教化的基础环节。单是秦及西汉就出现了多种字书(71)。过去针对它们的研究,除了进行佚文搜集、文字校订与版本梳理外,主要集中在常用字的数量、字体的演变、字书的适用对象以及文字的学习过程等问题上。着眼点只放在字与识字上未免单调(72)。实际上,文字的去取和排列组合,蕴含着编纂者对基础教育的思考。藉由分析小学书籍的内容,我们有机会了解到,在当时的知识分子眼中,哪些是最基本、必须首先向社会普及的知识。小学书籍完全可以成为思想史的素材。


先以秦汉之际形成的《苍颉篇》为例略作申说。北大藏汉简《苍颉篇》现存1300余字,是迄今所见保存文字最多的本子。在之、职合韵部有题为“汉兼”的一章,含以下文句:“汉兼天下,海内并厕,胡无噍类,菹醢离异,戎翟给賨,百越贡织,饬端修法,变大制裁,男女蕃殖,六畜逐字。”(73)《苍颉篇》的文字排列方法,在多数篇章中是“罗列式”,即将字义相近或相联系的文字放在一起,意在强调各个字词的含义。而“汉兼”章罕见地采用“陈述式”,通过若干语义相连的句子来诉说一项主旨(74)。这段文字并非单纯地颂扬汉朝功业,而是试图向接触此识字教材的受教育者灌输一种基本的世界观:我们生活在什么时代,我们由谁统治。其中又寓有天下太平、生活美好的许诺。在编纂者看来,对学童或普通百姓的启蒙,绝不仅限于日用文字的教授,还必须使之明了所处的时代,并且理解朝廷的伟大。另一方面,《颜氏家训》曾引《苍颉篇·汉兼》云:“汉兼天下,海内并厕,狶黥韩覆,畔讨灭残。”(75)颜之推所引,当为西汉时改造过的《苍颉篇》的另一版本,“狶黥韩覆,畔讨灭残”两句,显然是西汉人据汉高祖讨平陈豨、韩信的事迹新编的内容(76)。这说明,小学书籍所欲传递的知识亦处在变动当中,政治局势是一项触发因素。


第一小节引胡广自述提到:“王文山《小学》为《汉官篇》。”这显示,时至两汉之际,像《苍颉篇》那样仅让庶民泛泛地了解统治者,已经无法令一些知识分子感到满足,王朝的典制也开始被视作基础知识,注入初等教育当中。当然,这一局面并非王隆首创。西汉后期出现的《急就篇》中就已经存在与官僚制度相关的部分。接下来就对这两份文献详加讨论。


(一)《急就篇》


《急就篇》是唯一一部完整流传至今的西汉字书。作者史游为元帝朝黄门令,除《后汉书·宦者列传》有“元帝之世,史游为黄门令,勤心纳忠,有所补益”的记载外(77),我们无从得知其生平事迹。《急就篇》原有三十一章,近两千字,用韵语写成。该书分为三部分:篇首罗列130余个姓氏、名字;其次列举各类名物,包括食品、衣履、鸟兽等;最后从日常生活抽离,以官制与法律为内容。


直接涉及官制的段落为:


诸物尽讫五官出。宦学讽《诗》《孝经》《论》。《春秋》《尚书》律令文。治礼掌故砥厉身。智能通达多见闻。名显绝殊异等伦。抽擢推举白黑分。迹行上究为贵人。丞相御史郎中君。进近公卿傅仆勋。前后常侍诸将军。列侯封邑有土臣。积学所致非鬼神。冯翊京兆执治民。廉洁平端抚顺亲。奸邪并塞皆理驯。变化迷惑别故新。更卒归诚自诣因。司农少府国之渊。远取财物主平均。(78)


首先可以注意到史游举出的丞相、御史大夫、郎中令以及“公卿傅仆勋”“常侍诸将军”等中央职官。因配合“七言”的格式,作者缩写了一些官名。“仆”指太仆,“勋”指光禄勋,“常侍”指中常侍,都容易看出。不过,“傅”在过去被理解为“太傅”(79),颇可疑。太傅一职在汉初高后朝短暂设置后便一直停省,至汉末哀帝时才恢复(80)。且太傅位在公卿之上,如果“傅”为太傅,则不当排在“公卿”后。这里的“傅”更可能指太子太傅、太子少傅。《急就篇》接下来对一些官爵作了详细介绍。其中提到列侯有封土与家臣。左冯翊、京兆尹是京畿守宰,被当作地方长吏的代表举出。“廉洁平端抚顺亲”以下四句都在讲述二千石的善政,塑造出地方官的良好形象。“远取财物主平均”是对司农、少府职掌的说明。另外可以发现,《急就篇》特别交代了哪些人能够成为这些朝中大员。引文前半部分说,“贵人”都是经严格的选贤任能而产生,他们具有博学、知礼、自律等素质。后文的“积学所致非鬼神”表达了相似的意思。这固然具有“劝学”的意义。实际上,编纂者向本书读者——广大庶民宣扬此类内容,其目的还包括“取信”与“说服”,具体说就是,构建贤人政治的景象,力图让天下百姓信任并服从于当前的政治秩序。


叙述刑罚的部分也与官制存在交集。比如:


皋陶造狱法律存。诛罚诈伪劾罪人。廷尉正监承古先。总领烦乱决疑文。变斗杀伤捕伍邻。亭长游徼共杂诊。(81)


这里举出了廷尉及其属官廷尉正、廷尉监,并对他们负责的事务有所讲解。亭长和乡官之一的游徼,都是县里负责治安的官员(82),因其职掌也在此处被提及。下文又有:


啬夫假佐扶致牢。疻痏保辜啼呼号。(83)


颜师古注曰:“扶致牢者,扶持罪人而置之于牢狱也。”(84)这一章主要讲述罪犯的处理,所以言及职务与此相涉的啬夫和假佐。综合上述可见,《急就篇》罗列的职官,既包括朝中公卿,也有郡县小吏。同时它以浅显直白的笔调,讲述着一些有关官僚体制的基础知识。


《急就篇》问世后,逐渐成为两汉时期影响最大的识字课本(85)。崔寔《四民月令》于东汉中期成书,是反映洛阳地区农耕生活的著作(86)。其中提到:“砚冰释,命幼童入小学,学篇章。”原书注曰:“篇章谓六甲、九九、《急就》《三仓》之属。”(87)这是学童研习《急就篇》的证据。当然,小学书籍的使用者绝不限于入学的幼童,普通百姓的初等文化学习同样将其作为教材。比如,每年内郡有数以千计的田家子被征调到边塞戍守,他们在服役之余可以接受一定的教育(88)。敦煌、居延出土了不少《急就篇》残简(89),说明吏卒也常以是书作为识字教材。此外,在河北望都、安平等地发掘的一些汉墓中,墓壁砖面上题有《急就篇》的文字(90),有学者猜测这是工匠砌卷排砖时所写的序号(91),足见《急就篇》的普及程度。可以说,《急就篇》风行于边郡与内地,读者包括了学童与庶民。通过讽诵与习字,草木鸟兽、器用百物之名渐为受学者掌握,关于王朝制度的认识也悄然植入。有意思的地方正在于此:绝大多数读者的日常生活与“高高在上”的中央官制其实牵连不多,但蒙书的编纂者却认定他们有必要具备基本的了解。《急就篇》的例子让我们注意到,传扬汉家制度,已经成为部分知识分子的追求。


(二)《汉官篇》


《后汉书·文苑传》有作者的简短传记:“王隆字文山,冯翊云阳人也。王莽时,以父任为郎,后避难河西,为窦融左护军。建武中,为新汲令。能文章,所著诗、赋、铭、书凡二十六篇。”(92)由此可知,王隆曾历仕王莽、光武两朝。以汉家制度为内容的《小学汉官篇》无疑应撰于汉室复兴以后。


该书文字随胡广《汉官解诂》的佚文而得以保留不少。试举数例:


1.司马中外,以亲宠殊,平事尚书,宰尹枢机,勉用八政,播时百谷。


2.下理坤道,上和乾光,谓之司空。


3.(刺史)十有三牧,分土食焉。


4.太守专郡,信理庶绩,劝农赈贫,决讼断辟,兴利除害,检察郡奸,举善黜恶,诛讨暴残。


5.少官啬夫,各擅其职。(93)


另外,《太平御览·州郡部》所引“冀赵常山,兖卫济河,青齐海岱,徐鲁淮沂,杨吴彭蠡,荆楚衡阳,益庸岷梁,凉邠黑水,雍别朔方,交阯南越,幽燕朝鲜,并代晋翟”这段介绍十三州的文字(94),在王隆原书中,应该紧跟在第3条之后。从朝廷公卿到州郡乡官的名称和职掌,都被王隆编入了这部识字课本。


据以上引文可以确认,王隆主要采用四字一句的叙述格式,节奏规整,但用字简单、文意质朴。西晋司马彪给予的“诸文倜说,较略不究”的评价(95),与此契合。这是由童蒙书籍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方便初学者习字、讽诵与理解。另一方面,《汉官篇》虽为字书,但却是第一部完整罗列、介绍朝廷百官的著述。作为《急就篇》的继承者,《汉官篇》承载的官制知识十分丰富且颇具体系,在传扬汉家制度方面,无疑更进一步。当然,王隆撰写该书,还有独特的政治背景。


新莽、东汉之间的易代,是王隆正在经历的巨变。王莽在西汉末掌权后,大力推动所谓“复古改制”。新朝建立后,改造国家与社会的措施更是层见叠出(96)。官僚制度可谓面目全非,几乎颠覆了西汉模式(97),《汉书·百官公卿表》对此的总结是“王莽篡位,慕从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98)。取代新莽的东汉政权以复兴汉室为旗号,建立者刘秀以中兴之帝自居(99)。统治阶层在官制礼仪上亦进行了“拨乱反正”(100),试图荡除新莽余毒。在此政治环境下问世的《汉官篇》,实际上是对新莽覆灭、汉德重生的一种宣告(101)。王隆在小学中加入介绍、称美刚刚恢复的汉家制度的内容,无疑是希望增进庶民对新政权的了解。另一方面,东汉官制虽然名义上以汉制为依归,但也经历了不小的调整,《续汉书·百官志》称“世祖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102)。先前字书中的官制内容已经与时代脱节,像《急就篇》里提到的丞相、御史大夫都是不再设置的官职。王隆撰《汉官篇》,是对初等教育中制度知识的一次更新。我们很容易在《汉官篇》里找到新时代的印记。比如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三者组成的三公制在光武朝最终稳定下来(103),上文举出的《汉官篇》关于大司马、大司空的文字,正是这一制度新貌的写照。


另外,王隆的县令身份也值得关注。西汉中后期以来,儒学兴盛,在地方推行教化逐渐成为郡守、县令的分内职责(104)。其中,兴学、劝学被视作教化的代表性措施。东汉县令长兴办学校、设立学官、劝民就学等事例,多见于《后汉书》及存世碑刻,先行研究已有搜集,不再赘述(105)。此处想提醒注意县令长亲自授业的现象。如刘梁在桓帝时为北新城长,“乃更大作讲舍,延聚生徙数百人,朝夕自往劝诫,身执经卷,试策殿最,儒化大行”(106)。灵帝朝《成阳令唐扶碑》云:“追惟尧德广被之恩,依陵亳庙,造立授堂。四远童冠,抠衣受业,著录千人,朝益莫习,衎衎誾誾,尼父授鲁,曷以复加。”(107)这些事例显示,长吏在地方教育中介入颇深,甚至主导授业的内容。《汉官篇》很可能完成于王隆的县令任上,最初的用途是新汲地方的初等教育。


《急就篇》《汉官篇》以外,两汉之际出现的大量字书几乎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对童蒙书籍中汉家制度的考察,只能到此。目前得到的基本结论是:西汉后期以来,部分知识分子开始认为,王朝制度是天下庶民必备的常识。他们把讲授汉家制度当作启迪蒙昧的一环,使此项知识随童蒙书籍的传播而得到一定的普及。第一小节曾提到,班固、樊长孙、刘珍、张衡等人曾对汉家典制“暗而不彰”的局面忧心忡忡,刘、张等人愤而执笔,希望藉制度撰述令天下“人无愚智,入朝不惑”。可以看到,两派知识分子的追求有相近之处。不过,小学书籍中的制度知识毕竟只是启蒙教育的一个板块,内容俗浅,尽管史游、王隆已做不少工作,班、樊等都不将其看成制度书写的正途。而胡广充分吸收了双方的成果,既尊重王隆奠定的基础,又通过添加具有学术性的诂解,赋予这部著作以深度。里程碑式的《汉官解诂》是两条脉络交汇的产物。


四、胡广与官制之学的建立


以上说明了制度书写风气兴起的学术条件。下面转入对官制之学建立的决定性人物——胡广的考察。


切入点在于《汉官解诂》一书。从自叙中“至顺帝时”数语可知,该书的纂写始于顺帝朝以后。结合胡广死于灵帝朝初期的史实,我们可将《汉官解诂》的问世时间大致定于桓帝时期(108)。该书之前,已经出现一些关于汉代官制的文献。但根据上文的研究,它们有的并非学术产物,有的则寂寂无闻,未对知识界造成影响。在“增助来哲多闻之览”的明确意识下,胡广撰成《汉官解诂》,意味着研究性的官制撰述从构想转化为实践,并最终引发制度书写的潮流,使官制之学这一知识领域得以开辟。


先来细读《汉官解诂》,谈谈胡广怎样研究官制。按照胡氏自己的总结,他的工作是汇集有关官制礼仪的材料,为王隆《汉官》“作诂解”,并在此基础上“缀续后事”。也就是说,胡广将着力点置于训释文字与梳理沿革两个方面。先看前者。


在列举官名后对职掌略作说明,是《汉官篇》原书的基本形式。胡广的注解,很大部分针对王隆的遣词用句。比如王隆在“博士”条下提到“讲论五始”,胡广即引《公羊传》所谓“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对“五始”加以阐释。《汉官》“司农”条云“调均报度,输漕委输”,这里的“委输”是行政运作中的专业术语,胡广对此解释道:“委,积也。郡国所积聚金帛货贿,随时输送诸司农,曰委输,以供国用。”《汉官解诂》也有针对整句的疏通,如王隆云“太子太傅,日就月将,琢磨玉质”,胡广注曰:“言太子有玉之质,琢磨以道也。”(109)《汉官》受限于小学书籍的性质及四字一句的格式,文字只得从简。经胡广发挥,王隆对于官僚制度的理解,终能完整、畅达地呈现出来。


上述注解是胡广顺应王隆思路而作出的扩充。《汉官解诂》对官职名称的训释,则体现出胡广自己的思考:


1.胡广云:“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


2.胡广云:“勋犹阍也,《易》曰‘为阍寺’。宦寺主殿宫门户之职。”


3.《汉官》云:“鸿胪赞通四门,抚柔远宾。”胡广云:“鸿,声也。胪,传也。所以传声赞导九宾也。”


4.《汉宫》云:“执金吾,执禁典兵。”胡广云:“执金吾,吾者御也,典执金革,以御非常也。”(110)


第1、2条“胡广云”对应的《汉官》原文已佚,从内容看,应是关于“博士祭酒”“光禄勋”两种官号的解析。第3、4条分别解释了“大鸿胪”“执金吾”的词意。官职名称本是官僚制度的基础要素,《汉官解诂》问世以前,未见学者深究。引文涉及的都是沿袭已久的官号,在政治生活中司空见惯,而从胡广作注的行为可知,它们原初的意义其实并不为人所熟悉。胡广审视官僚制度的眼光全面而彻底,随着他将官号的语义与得名的缘由列为思考的对象,那些“日用而不知”的制度元素被带入学术研究的视域。在这种看似基础的文字训诂背后,制度之学的广度和深度开始升级。


官制的沿革,是《汉官解诂》的另一重心。胡广的工作并不限于自叙所谓“缀续后事”,实际上,职官的源头及其在两汉的变迁,都属于他的考察范围。《汉官解诂》对“前、后、左、右将军”的梳理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相关内容可以从《北堂书钞》《职官分纪》中辑得两条:


1.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皆掌兵及四夷。有长史,秩千石。


2.武帝征四夷,有左、右、前、后将军。宣元以后,杂错更置,或为前,或为后,或为左,或为右,虽不出征,犹有其官,在诸卿上。为国爪牙,所以扬示威灵于四远,折冲万里,如虎如熊。(111)


关于诸将军,《汉书·百官公卿表》(下文简称“汉表”)云:“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汉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有长史,秩千石。”(112)上引第1条注解与此基本一致,显示胡广直接袭取了《汉书》材料。第2条中,胡广论述了诸将军在武帝朝与宣元以后的情况,为制度的演变提供了更丰富的情节。


胡广对官制的溯源,展现出新的思想倾向。《汉官解诂》之前,“汉表”曾对汉代职官的来历做过简单介绍,正如卷首序言所谓“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班固将绝大部分官职的源头推至秦代(113)。与此相异,胡广则试图在汉官与上古三代之间构筑联结。如大鸿胪一职,“汉表”认为它来自秦代设置的典客(114),而《汉官解诂》将其与上古之制进行比附:“昔唐虞宾于四门,此则礼宾之制,与鸿胪之任亦同”(115)。解说光禄、谏议、太中、中散等大夫官时,胡广谓“此四等于古皆为天子之下大夫,视列国之上卿”(116),力争在三代找到根源。除了职官设置,《汉官解诂》也把汉代的行政运作方式塑造成古制的继承者。东汉明帝以来,“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胡广对此阐释道“犹古冢宰总己之义也”(117),无疑是在黏合古今之制。汉武帝“以中大夫为光禄大夫,与博士俱以儒雅之选”,在胡广眼中,这种“异官通职”的做法出自周代,故云“《周官》所谓‘官联’者也”(118)。我们知道,西汉中期以来,人们的历史认识经历着一项巨大的转变,即秦政的合理性遭到否定,上古三代逐渐被看作优良的典范(119)。《汉官解诂》让这种观念也落实到官僚制度的研究中。上文提及,东汉的古文学家在解释周制时,常以汉制附会。胡广从上古为汉官寻求依据的做法,很可能受到了经学领域这一学术倾向的直接启发。


胡广将启蒙教材提升为学术著述的工作,其实不限于文字训诂与梳理沿革。他还补充了不少通过亲身经历而积累的官场知识。关于卫尉及其属官执勤方式的记录,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卫尉主宫阙之内,卫士于垣下为庐,各有员部。凡居宫中者,皆施籍于门,案其姓名。若有医巫僦人当入者,本官长吏为封启传,审其印信,然后内之。人未定,又有籍,皆复有符。符用木,长二寸,以当所属两字为铁印,亦太卿炙符,当出入者,案籍毕,复齿符,乃引内之也。其有官位得出入者,令执御者官,传呼前后以相通。从昏至晨,分部行夜,夜有行者,辄前曰:“谁!谁!”若此不解,终岁更始,所以重慎宿卫也。(120)


这段文字富含细节,门籍的操作办法、“符”的规制以及卫士“谁!谁!”式的盘问,唯有经常出入宫禁的官员才能知晓。胡广常年供职殿庭,以上叙述应当源自他的体验。也就是说,任官经历对胡广汲取官制知识、开展相关研究极为关键。当然,明确的学术意识同样重要。如果不具备胡广那样对于制度的关切与敏感,即便日日趋走丹墀,恐怕也难以将获知的汉家典制加以记述。


《汉官解诂》的完成,让胡广关于官制的思考落到实处并呈现于世。如同关闸开启一般,在东汉晚期的数十年间,《独断》《汉官典职仪式选用》《汉官仪》等围绕汉代典制的著述联翩而至。说官制之学由胡广正式创立,不只是基于时间上的先后,他对后起学者造成的深刻影响才是主因。


汉末官制撰述的代表人物,如蔡邕、蔡质、应劭等,无一不从胡广那里汲取营养。胡氏曾将自己多年来积累的汉制材料全部传授给弟子蔡邕,这成为后者撰写相关著作的基础(121)。在福井重雅的研究中,《独断》袭取胡广之说的证据已被逐一发掘(122)。蔡邕为东汉国史撰写“朝会”“舆服”等志,同样来自胡广的启迪,这一点放在下文详谈。蔡邕叔父蔡质撰《汉官典职仪式选用》,收集了许多日常的细碎仪节。据此推测,作者在供职朝廷的过程中,曾用心观察、记录官场生活。蔡质这一治学方式与前文揭示的胡广经验如出一辙。应劭是制度之学的另一重镇,他选择为《汉官》作注(123),显然出于对《汉官解诂》的仿效。《汉官仪》中也有摘录自胡广著作的文字(124)。


通观汉魏之际官制类著述,很容易发现开风气者胡广打下的烙印。我们再举两件具体例证。


一是“舆服志”的出现。灵帝、献帝时期,《东观汉记》的编纂工作由蔡邕、马日磾、杨彪、卢植等人负责(125)。蔡邕为东汉国史撰写了“十志”。“十志”篇名可考者有七,分别为《律历志》《礼乐志》《郊祀志》《天文志》《地理志》《车服志》《朝会志》(126)。前五种志书在《汉书》中已经确立。蔡邕创设的《车服志》《朝会志》,反映出汉末学者新的关注点。


《尚书·舜典》曰:“明试以功,车服以庸。”车服是用以赏功劳、序尊卑的一种官场仪制。两汉时期,一套自天子达于百官的车服规定逐渐形成。而胡广是从学术角度加以综合考述的先行者。《汉官解诂》对“卤簿”“毂下”“鸾旗”等术语的阐释,展现了胡广围绕车制所作思考:


1.天子出,车驾次第,谓之卤簿。长安时,出祠天于甘泉用之,名曰甘泉卤簿。


2.毂下,喻在辇毂之下,京师之中。


3.鸾旗,以铜作鸾鸟车衡上。(127)


《续汉书·舆服志》另外援用了一些胡广关于服制沿革的论说,如:


1.高山冠,盖齐王冠也。秦灭齐,以其君冠赐近臣谒者服之。


2.《春秋左氏传》有南冠而絷者,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君服赐执法近臣御史服之。


3.赵武灵王效胡服,以金珰饰首,前插貂尾,为贵职。秦灭赵,以其君冠赐近臣。(128)


以上引文显示,舆服的源流与原理,被纳入了制度之学的考察范围。该学术动向引发了学者对“轮騑冠章”的重视。在《独断》中,蔡邕花费大量笔墨辨析皇帝与百官的车驾、冠服,延展了胡氏的研究(129)。刘昭注《续汉书·舆服志》,频频引用《独断》,说明该书关于汉代车服的考证颇具价值。蔡邕于国史设“志”来专门记叙车制与服制,是同一学术脉络的产物。稍晚的汉魏之际,谢承撰《后汉书》,继续设置《舆服志》(130),董巴则有《大汉舆服志》一书传世(131)。刘昭论《续汉书》诸“志”,谓“车服之本,即依董、蔡所立”(132)。也就是说,《续汉书·舆服志》的文献基础是蔡邕、董巴二人的“舆服志”。《续汉书·舆服志》对胡广观点的数次征引,以及奉之为的论的做法,在蔡、董二人的作品中当已存在。这是汉魏间舆服撰述源出胡广的直接证据。


顺带指出,百官朝会仪式获得格外关注,以至蔡邕撰《朝会志》加以记录,也是受胡广影响。建元二年(480),南齐群臣讨论国史编纂,檀超等主张效仿蔡邕立《朝会志》。王俭在驳议中谈到“朝会志”的来历:“《朝会志》前史不书,蔡邕称先师胡广说汉旧仪,此乃伯喈一家之意,曲碎小仪,无烦录。”(133)这条材料明确显示,蔡邕重视朝会仪的态度继承自胡广。刘昭注《续汉书·礼仪志》引“蔡邕曰”又提到:


群臣朝见之仪,视不晚朝十月朔之故,以问胡广。广曰:“旧仪,公卿以下每月常朝,先帝以其频,故省,唯六月、十月朔朝。后复以六月朔盛暑,省之。”(134)


根据引文,蔡邕曾就“群臣朝见之仪”的来龙去脉向胡广求教。这是师徒二人共同探讨朝会仪式的具体事例。


本文想提供的第二个例证是,汉末以降的制度研究延续了胡广将当代制度溯源至上古三代的倾向。这一点在应劭的著述里有所体现。按照“汉表”,九卿中的太常与大司农分别源自秦代设置的奉常与治粟内史(135)。从《汉官仪》的以下两条佚文可知,应劭在更“光辉”的尧舜时代为二者发现了根底:


1.太常,古官也。《书》曰,伯夷“典朕三礼”,“帝曰‘咨伯,汝作秩宗’”。


2.大司农,古官也。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时。(136)


先前的制度文献梳理官职源流,对象主要是三公九卿等高级别官僚。从《汉官仪》的佚文推测,应劭至少对六百石以上诸官的由来都做过考察,扩展了官职起源研究的范围。九卿的一些属官,比如太史令、虎贲中郎将、公车司马令等,因为应劭的建构而与古制具备了承接关系:


1.太史令,秩六百石。望郎三十人,掌故三十人。昔在颛顼,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际,分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至于夏后、殷、周,世序其官,皆精研术数,穷神知化。当春秋时,鲁有梓慎,晋有卜偃,宋有子韦,郑有裨灶,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其言屡中,有备无害。汉兴,甘石、唐都、司马父子,抑亦次焉。末途偷进,苟忝兹阶,既暗候望,竞饬邪伪,以凶为吉,莫之惩纠。


2.虎贲中郎将,古官也。《书》称“武王伐纣,戎车三百两,虎贲八百人,擒纣于牧之野”。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


3.公车司马令,周官也。


4.太医令,周官也。


5.侍中,周官。号曰常伯,选于诸伯,言其道德可常尊也。


6.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137)


以今制比附上古圣王之制的做法,在魏晋以降的官制撰述中愈发强烈。此处用两晋之际由荀绰撰写的《晋百官表注》来说明(138)。关于“太尉”,《汉官仪》尚与“汉表”保持一致,视该职为秦制的产物(139)。《晋百官表注》则称“太尉,古官也”(140)。《汉官仪》考证尚书令源出秦官(141),而荀绰云:“尚书令,唐虞官也。”(142)在荀氏书中还有光禄大夫、太子太傅、太医令等职被认为起自上古(143)。另外,《宋书·百官志》也对三公九卿等重要官职的来历做过交代,将其与“汉表”相关内容对比即可发现两者差异明显。沈约把绝大部分职位的根源都安排在上古三代,承接着汉末以来官制研究的趋势。可以看出,制度之学在汉魏之际兴起以后,人们的官制史认识发生了转折。


以上梳理说明,胡广的官制礼仪研究在知识界引发了剧烈反响:同类著作相继出现,他的视野、方法也被尊奉与拓展,制度之学由此走向兴盛。胡广何以具备如此强大的影响力?除了学术上的开创性,胡广的政治地位也是不应忽视的因素。《后汉书·胡广传》云:“在公台三十余年,历事六帝,礼任甚优。”(144)胡广的仕宦生涯贯穿安帝、顺帝、冲帝、质帝、桓帝、灵帝六朝(145)。自顺帝后期开始,胡氏长期占据三公之位,“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为太傅”,“每逊位辞病,及免退田里,未尝满岁,辄复升进”(146)。又据本传所记“其所辟命,皆天下名士”可知(147),胡广门下网罗了大量当朝精英。蔡邕《胡公碑》云“公自二郡及登相位,凡所辟用,遂至大位者,故司徒中山祝恬,其余登堂阁,据赋政,策勋、树功、流化者,盖不可胜载”(148),更能看出胡广凭借辟举制而获得的士林领袖一般的角色。熹平元年(172),八十二岁的胡广辞世。葬仪上皇帝赐予的哀荣,以及门生故吏的会赴、悼念,是其位望的集中展示:


使五官中郎将持节奉策赠太傅、安乐乡侯印绶,给东园梓器,谒者护丧事,赐冢茔于原陵,谥文恭侯,拜家一人为郎中。故吏自公、卿、大夫、博士、议郎以下数百人,皆缞绖殡位,自终及葬。(149)


《后汉书》据此谓:“汉兴以来,人臣之盛,未尝有也。”(150)胡广位极人臣、倍受拥戴,他的学问与著作自然是官僚界、知识界的瞩目对象,其中先进、合理的部分因而容易得到发扬。


五、馀论:官制撰述的经世性


东汉晚期出现的大量职官文献,往往只被后人用作说明两汉制度的史料。这些著作以及背后的官制之学在当时政治生活中的意义,暗而不彰。观察官制撰述的角色与价值,能够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书写朝廷制度的行为何以流行并持续。


首先应该明确,除了史书中“百官表”“职官志”一类文本,绝大多数官制书写所预设的受众,并非后世的读史者。在樊长孙眼中,制度书写的功用是“令人无愚智,入朝不惑”。此处的“人”,既指向供职朝廷的官僚,也包括偶尔与政府交涉的庶民,官制撰述就是要使这些同时代的人们在面对相关事务时不至于陷入困惑。在撰述理念上与樊长孙一脉相承的胡广,用“令世施行,庶明厥旨”来表明《汉官解诂》的使命,他在意的也是让汉朝臣民理解当前施行的典制。应劭在建安元年(196)的上表中表达了对其所撰《汉仪》的期许:“虽未足纲纪国体,宣洽时雍,庶几观察,增阐圣听。惟因万机之余暇,游意省览焉。”(151)“未足”乃谦辞,应氏对《汉仪》的定位正是“纲纪国体,宣洽时雍”,他渴望着这部制度著作能帮助献帝治国施政。如上所述,汉末的制度学者不曾将自己的研究视为史学作品,制度撰述在成立之初其实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质。


回到当时的社会环境可以发现,官制文献的读者集中于官僚群体。我们知道,汉代政治的日常运行,强调以律令和故事为依据,但汉代律令繁多,故事范围更广,随时间推移,其数量亦必庞大。要掌握两者并适当地加以运用,对官员来说绝非易事。职是之故,“明习故事”在官场成为一种颇受推崇的才能(152)。如《后汉书·樊准传》云:“视事三年,以疾征,三转为尚书令,明习故事,遂见任用。”(153)《黄香传》云:“帝亦惜香干用,久习旧事,复留为尚书令,增秩二千石,赐钱三十万。”(154)尽管引文提到的故事并不限于官僚制度,但不难推知,官员在处理、参与这个方面的事务时,了解涉及职官设置与官场仪制的规定、习惯十分必要。官制撰述说到底,是学者从海量的律令、故事中提取相关信息,并加以总结和阐释的结果。这样的专题著作为官员提供了方便,契合需要。


《汉官典职仪式选用》的“官场指南”性格最为明显。根据佚文,蔡质对朝廷百官的沿革、职掌进行过简要的梳理,这是关于汉代官制的基本资料。进一步,蔡质站在官员的角度,介绍了行事履职过程中应当了解的知识和遵守的准则,包括赏赐拜除、官员相见、出入宫阙、参与典礼等多种场合。这些信息有的来源于成文规定。比如书中列出的刺史监察郡国的“六条”,当引用自前代诏书(155)。又如,蔡质完整记录了汉灵帝立宋贵人为皇后的过程:


尚书令臣嚣、仆射臣鼎、尚书臣旭、臣乘、臣滂、臣谟、臣诣稽首言:“……今吉日以定,臣请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太常条列礼仪正处上,群臣妾无得上寿,如故事。臣嚣、臣鼎、臣旭、臣乘、臣滂、臣谟、臣诣愚暗不达大义,诚惶诚恐,顿首死罪,稽首再拜以闻。”制曰:“可。”……皇后初即位章德殿,太尉使持节奉玺绶,天子临轩,百官陪位。皇后北面,太尉住盖下,东向,宗正、大长秋西向……(156)


这段文字,前半部分直接抄取了皇帝与群臣往复商议的文书。后半关于仪式程序的材料来自太常等事先制定的“礼仪正处”,也就是仪注。蔡质还收集了大量不成文的惯例。机构内部官员之间的称呼、礼敬方式即属此类。比如该书云:“(尚书)郎见左、右丞,对揖无敬,称曰左、右君。丞、郎见尚书,执板对揖,称曰明时。见令、仆射,执板拜,朝贺对揖。”又载:“三署郎见光禄勋,执板拜;见五官、左、右将,执板不拜。于三公诸卿无敬。”(157)“门候见校尉,执板下拜”,“五营司马见校尉,执板不拜”(158),这是军官间的礼敬规范,蔡质亦有留意。皇帝给予某些官员的特殊礼遇,也是在政治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习惯。比如尚书郎“入直台中”,可以享受食宿上的优待:“官供新青缣白绫被,或锦被,昼夜更宿,帷帐画,通中枕,卧旃蓐,冬夏随时改易。太官供食,五日一美食。”(159)皇帝对掌管机要的尚书官员时常有额外赏赐,蔡质讲述道:“尚书令、仆射,给赤管大笔两枝。”又云:“尚书令、仆、丞、郎,月赐隃糜大墨一枚,小墨二枚。”(160)蔡质的记录如一扇窗口,透露出汉代政治体制下数量巨大、内容细密的官场法则。在各职位间迁转的官员,需要不断面对和学习各类典职规范、处事仪节。《汉官典职仪式选用》作为专门汇集这方面材料的便捷读本,在前述背景下,它的问世想必受到了官僚界的热烈欢迎。


此处想就上文提到的不成文惯例稍作补充。惯例与成文的条品法式,实际上均为官僚群体日常行事的凭据(161),但在汉末制度书写兴起以前,依赖口耳相传的惯例是流通范围有限、令官员难以充分掌握的知识。经过制度学者的搜集、整理,官制礼仪方面的习惯终于文本化,始能够以较固定的形态广为传播。我们用一条有趣的材料来具体说明。应劭《汉官仪》载:


桓帝时,侍中迺存年老口臭,上出鸡舌香与含之。鸡舌香颇小,辛螫,不敢咀咽。自嫌有过,得赐毒药,归舍辞决,欲就便宜。家人哀泣,不知其故。赖寮友诸贤闻其愆失,求视其药,出在口香,咸嗤笑之,更为吞食,其意遂解。存鄙儒,蔽于此耳。(162)


据引文,侍中迺存不知桓帝所赐鸡舌香为何物,以为皇帝欲令其死,举家悲切,后赖同僚开示才解除误会。皇帝身边奏答应对的近臣须口含鸡舌香,其实是东汉政治生活中业已形成的习惯。《汉官典职仪式选用》云:“省阁下大屏称曰丹屏,尚书郎含鸡舌香,伏其下奏事。”(163)《汉官仪》也提到尚书郎“含香奏事”的故事:“郎握兰含香,趋走丹墀奏事。”(164)含香的原因,按照《宋书·百官志》的解释,是为了让皇帝面前的说话者“气息芬芳”(165)。而从上引文的情况可见,含香的常规可能只在近臣间因循,不为外人熟悉。新上任的迺存才会因不知晓这项传统而闹出笑话。不过,随着蔡质、应劭等学者将“近臣含香”之类的旧例写入著作,不成文的习惯凝结为有据可查的守则,迺存式的误解渐成历史。与此同时,那些原本在各种“圈子”内部沿袭的成规,也因制度撰述的传阅,转化为整个官僚界都能接触的共有知识。


除了协助官员的日常行政,为官制的建设提供指导,也是制度书写的用武之地。在论述该问题之前,需要知晓的是:汉廷在筹划或实施政治改革时,一般会从何处寻找根据?《后汉书·朱浮传》所载朱浮的论议涉及职官制度,我们以此为例。光武帝建武六年(30),朱浮针对守令有纤微之过即见斥罢的现象上书谏争,其中论据部分为:


臣闻日者众阳之所宗,君上之位也。……五典纪国家之政,《鸿范》别灾异之文,皆宣明天道,以征来事者也。……然以尧舜之盛,犹加三考,大汉之兴,亦累功效,吏皆积久,养老于官,至名子孙,因为氏姓。当时吏职,何能悉理;论议之徒,岂不喧哗。盖以为天地之功不可仓卒,艰难之业当累日也。(166)


在经义之外,被朱浮用来批评当前措施的理据,是西汉前期的吏制旧例。同年,光武帝赋予刺史罢黜守令之权的举动,又引起了朱浮的不满:


窃见陛下疾往者上威不行,下专国命,即位以来,不用旧典,信刺举之官,黜鼎辅之任,至于有所劾奏,便加免退,覆案不关三府,罪谴不蒙澄察。……夫事积久则吏自重。吏安则人自静。《传》曰:“五年再闰,天道乃备。”夫以天地之灵,犹五载以成其化,况人道哉!(167)


西汉后期,二千石长吏若被刺史弹劾,要经三公遣掾史案验,才能黜退(168)。朱浮提出,当前“信刺举之宫,黜鼎辅之任”的做法亟待纠正,因为它既违背圣贤的教诲,也不符合历来“旧典”。上述事例中,朱浮数次提倡改善地方行政,其理据均采自经典与故事,而通观这一时期对各项政策的讨论、执行可以发现,以经义和成准作为依据,实为汉代政治的常规。故对于官制建设的参与者来说,深入了解这一领域内的“旧典”乃必要步骤。


这样的环境下,充分整理旧式仪品的官制著作,在朝廷讨论、调整相关政策的过程中无疑富有参考价值。当然,为皇帝、朝臣提供知识资源,服务制度建设,也正是汉末学者纂录官制时自觉的意识。应劭的系列著作将这一点展现得淋漓尽致。


前文已经提及,应劭对《汉仪》的经世目的有明确定位,即“纲纪国体,宣洽时雍”。该书何以具有如此效用?据《后汉书·应劭传》,《汉仪》乃“删定律令”而成。此处“律令”应取广义,包含律令、仪注、故事等各类品式章程。也就是说,《汉仪》是官制礼仪方面“旧典”的汇编,自然会对相关政策的谋划商讨有所助益。另可注意该书撰写时的政治背景。应劭献《汉仪》,时在建安元年。那么,该书的编纂正值东汉政局最为混乱的时期。尤其是董卓挟帝西迁,洛阳遭大肆破坏,图籍旧章亦纷乱亡失(169),用应劭自己的话说就是“逆臣董卓,荡覆王室,典宪焚燎,靡有孑遗,开辟以来,莫或兹酷”(170)。至献帝都许,形势才稍微稳定,各项事业迎来重振的机遇。应劭在此时献上保存有“典宪”的《汉仪》,可谓切合时宜。从司马彪《续汉书》“朝廷制度,百官仪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记之”的评价来看(171),应劭的官制礼仪之学对制度文明在汉末动乱中的延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应劭的此项工作并未终止。《应劭传》载:


(建安)二年(197),诏拜劭为袁绍军谋校尉。时始迁都于许,旧章堙没,书记罕存。劭慨然叹息,乃缀集所闻,著《汉官礼仪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172)


根据引文,应劭在建安二年之后继续编撰以汇聚故事为主旨的书籍。这部《汉官礼仪故事》的上呈对献帝朝廷意义巨大,“朝廷制度”“百官典式”的重建均从中受益。实际上,应劭自建安元年直至去世,一直在专制河北的袁绍府中任职(173)。由是可知,在邺城与许都之间,存在着一条供制度知识流动的通道。另一方面,如佐藤达郎已经指出的,应劭搜集、保存汉代典制的努力,很可能受到了来自袁绍的驱动(174)。毕竟,职官设置、礼仪开展方面的资料对“霸府建设”同样极具帮助。


以上,本文在王朝的日常行政、制度建设中发掘出制度撰述的意义。经世,不仅是官制撰述的目的,也是其实际功用。可以说,自汉末开始兴起的制度之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经世之学。魏晋以降,职官撰述愈发繁盛。图书目录设立“职官”子目,能够说明官制之学已经成为重要的学术领域。对官制的记述也逐渐受到官方的重视,齐梁之际问世的《齐职仪》以及后来的《唐六典》,均为政治权力推动的成果(175)。官制撰述在政治生活中的角色与价值,是促成这一历史脉络的重要因素。


①阮孝绪:《七录序》,释道宣:《广弘明集》卷三,《四部丛刊》本,第15页a。


②《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967-969页。


③详细的学术史梳理参见黄桢:《从“书写”到“阅读”:中古制度文献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徐冲主编:《中国中古史研究》第7卷,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第143-158页。


④《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555-3556页。


⑤《汉书》卷二二《礼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035页。


⑥《汉书》卷四《文帝纪》颜师古注,第105页。


⑦《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颜师古注,第732页。


⑧《史记》卷九九《叔孙通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2721-2726页。


⑨张建国:《叔孙通定〈傍章〉质疑——兼析张家山汉简所载律篇名》,《帝制时代的中国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49-70页;陶安ぁんど:《法典编纂史再考——漢篇:再び文献史料な中心に据ぇて》,《東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140册,2000年。


⑩《后汉书》卷三五《曹褒传》:“章和元年(87)正月,乃召褒诣嘉德门,令小黄门持班固所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第1203页)


(1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释文·注释”第19、56页。


(12)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69-80页。


(13)参见曹旅宁:《张家山336号汉墓〈朝律〉的几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范云飞:《秦汉祠祀律令研究》,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


(14)《汉书》卷二三《刑法志》,第1101页。


(15)《汉书》卷二三《刑法志》,第1103页。


(16)《汉书》卷二三《刑法志》,第1103页。


(17)《汉书》卷二二《礼乐志》,第1036页。


(18)参见邢义田:《秦汉的律令学——兼论曹魏律博士的出现》,《治国安邦:法制、行政与军事》,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61页。


(19)邢义田:《秦汉的律令学——兼论曹魏律博士的出现》,《治国安邦:法制、行政与军事》,第52-61页。


(20)徐冲:《〈续汉书·百官志〉与汉晋间的官制撰述——以“郡太守”条的辨证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期。


(21)里耶秦简博物馆等编:《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秦简》,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图版第3页。


(22)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77-84页。


(23)徐冲:《〈续汉书·百官志〉与汉晋间的官制撰述——以“郡太守”条的辨证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期。


(24)参见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10页。


(25)徐冲:《〈续汉书·百官志〉与汉晋间的官制撰述——以“郡太守”条的辨证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期。


(26)参见汪桂海:《汉代官文书制度》,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98-200、216-232页。


(27)《后汉书》卷七九下《儒林下·卫宏传》,第2575-2576页。


(28)参见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61-112页。


(29)黄桢:《制度的书写与阅读——对汉唐间政治文化的一项考察》,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17年,第30-35页。


(30)黄桢:《〈宋书〉“百官志”“礼志”的编纂及特质——从中古正史相关志书的演变说起》,《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


(31)佐藤达郎《胡広〈漢官解詁〉の编纂:その経緯と構想》(《史林》第86卷4号,2003年)对下文讨论的王隆《汉官篇》、刘珍“汉家礼仪”、张衡《周官解说》已有研究,但与本文角度不同。佐藤氏强调政治立场对制度书写的影响,笔者认为,文中构建的两者间的联系比较牵强。


(32)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308页。


(33)《后汉书》卷八○上《文苑上·刘珍传》,第2617页。


(34)参见吴树平:《〈东观汉记〉的撰修经过及作者事略》,《秦汉文献研究》,济南:齐鲁书社,1988年,第108-126页。


(35)《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第1940页。


(36)《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第1940页。


(37)《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李贤注,第1940页。


(38)《后汉书》卷八○上《文苑上·王隆传》,第2609页。


(39)据《汉书》卷三○《艺文志》,“小学”在两汉之际指训蒙字书(第1720-1721页)。另外,孙星衍云:“《汉官篇》仿《凡将》《急就》,四字一句,故在小学中。”(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1页)


(40)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80-81页。


(41)胡宝国:《经史之学》,《汉唐间史学的发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9-47页。


(42)辛德勇:《〈后汉书〉对研究西汉以前政区地理的史料价值及相关文献学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2年第4辑。


(43)《后汉书》卷七九下《儒林下·卫宏传》,第2575-2576页。


(44)胡宝国:《经史之学》,《汉唐间史学的发展》,第38-47页。


(45)《后汉书》卷八○上《文苑·刘珍传》,第2617页。


(46)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3、24页。


(47)福井重雅编:《訳注西京雜記·独断》,东京:东方书店,2000年,第214、340页。


(48)蔡邕:《蔡中郎文集》卷一○,《四部丛刊》本,第7b、9a页。


(49)参见胡宝国:《经史之学》,《汉唐间史学的发展》,第38-47页。


(50)贾公彦:《序周礼废兴》,《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36页。


(51)参见许结:《论东汉周礼学兴起的文化问题》,《古典文献研究》第11辑,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第43-47页。


(52)贾公彦:《序周礼废兴》,《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36页。


(53)比如朱彝尊:《经义考》卷一二一,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647页。


(54)徐冲考述了汉晋间官制书写在叙述形式上模仿《周礼》的现象,见《〈续汉书·百官志〉与汉晋间的官制撰述——以“郡太守”条的辨证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期。


(55)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43页。


(56)《周礼注疏》卷一五、卷二○,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739、776页。


(57)应劭在其《风俗通义》中也数次援引《周礼》之说。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45、309页等。


(58)王应麟《汉制考》(张三夕、杨毅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及刘善泽《三礼注汉制疏证》(长沙:岳麓书社,1997年)搜集了经注中涉及汉代政俗的内容,可由此对汉儒以时制解经的现象作一概览。


(59)参见间嶋润一:《杜子春〈周礼〉解釈小考》,《香川大学国文研究》第32号,2007年。


(60)《周礼注疏》卷二○,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777-778页。


(61)间嶋润一:《鄭玄に至る〈周禮〉解釈の变遷につぃて》,《中国文化》(日本)第38号,1980年。


(62)《周礼注疏》卷一七、卷三五,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752、874页。


(63)间嶋润一:《鄭玄の周禮解釋に就ぃて》,《東洋文化》复刊第40号,1976年。


(64)参见西川利文:《〈周礼〉鄭注所引の“漢制”の意味——特に官僚制な中心として》,小南一郎编:《中國古代禮制研究》,京都: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95年,第339-358页。


(65)《周礼注疏》卷一、卷一七、卷三四,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42、753、868页。


(66)《仪礼注疏》卷一,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946页。


(67)《礼记正义》卷一三、卷一五,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343、1365页。


(68)《毛诗正义》卷一四,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475页。


(69)邢义田:《秦汉的律令学——兼论曹魏律博士的出现》,《治国安邦:法制、行政与军事》,第46-52页。


(70)薛允升辑,堀毅整理:《汉律辑存》,島田正郎主编:《中国法制史料》第2辑第1册,台北:鼎文书局,1979年,第61-86页。


(71)《汉书》卷三○《艺文志》,第1721页。


(72)沈元《〈急就篇〉研究》(《历史研究》1962年第3期)从蒙书内容考察两汉社会,极富启发性。


(73)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简·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77页。


(74)朱凤瀚:《北大藏汉简〈苍颉篇〉的新启示》,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简·壹》,第174-175页。


(75)颜之推撰,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484页。于豪亮《阜阳汉简和定县汉简的整理工作》(《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1981年第3期)指出“豨黥韩覆,畔讨灭残”两句在原本中不一定紧接在“海内并厕”之后。


(76)朱凤瀚:《北大藏汉简〈苍颉篇〉的新启示》,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简·壹》,第176页。


(77)《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列传》,第2508页。


(78)张传官:《急就篇校理》,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417-430页。


(79)参见该句颜师古注、王应麟补注,张传官:《急就篇校理》,第423页。


(80)《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26页。


(81)张传官:《急就篇校理》,第431-434页。


(82)《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42页。


(83)张传官:《急就篇校理》,第449-450页。


(84)张传官:《急就篇校理》,第449页。


(85)参见张娜丽:《西域出土文書の基礎的研究:中國古代にぉける小學書·童蒙書の諸相》,东京:汲古书院,2006年,第116-131页。


(86)石声汉:《试论崔寔和四民月令》,崔寔撰,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79-108页。


(87)贾思勰撰,缪启愉校释:《齐民要术校释》卷三,北京:农业出版社,1982年,第163页。


(88)邢义田:《汉代边塞吏卒的军中教育》,《治国安邦:法制、行政与军事》,第585-594页。


(89)参见福田哲之:《説文以前小学書の研究》,东京:创文社,2004年,第120-154页;张娜丽:《西域出土文書の基礎的研究:中國古代にぉける小學書·童蒙書の諸相》,第88-101页。张传官《试论〈急就篇〉的新证研究》(《复旦学报》2012年第3期)指出新刊布的肩水金关汉简中同样存在《急就篇》残迹。


(90)北京历史博物馆、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编:《望都汉墓壁画》,北京: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1955年,第9页。孟昭林:《无极甄氏诸墓的发现及其有关问题》,《文物》1959年第1期。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编:《安平东汉壁画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13页。


(91)北京历史博物馆、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编:《望都汉墓壁画》,第9页。安志敏:《评“望都汉墓壁画”》,《考古通讯》1957年第2期。


(92)《后汉书》卷八○上《文苑上·王隆传》,第2609页。


(93)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1-24页。


(94)《太平御览》卷一五七,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762页。


(95)《续汉书·百官志》,《后汉书》,第3555页。


(96)参见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359-378页。


(97)参见阎步克:《王莽官制改革新论》,清华大学历史系、三联书店编辑部编:《清华历史讲堂初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92-110页。


(98)《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22页。


(99)参见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379-484页。


(100)《汉书》卷二二《礼乐志》,第1035页。


(101)参见佐藤达郎:《胡広〈漢官解詁〉の编纂:その経緯と耩想》,《史林》(东京)第86卷第4号,2003年。


(102)《续汉书·百官志》,《后汉书》,第3555页。


(103)参见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61-74页。徐冲新作《王隆〈汉官篇〉小考》(《观书辨音:历史书写与魏恶精英的政治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174-202页)指出《汉官篇》所述制度的断限当为西汉哀帝元寿二年(前1)九月至十二月。该文还对王隆的经历及《汉官篇》的学术渊源作了深入探讨,请参看。


(104)参见余英时:《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29-216页。


(105)遠藤祐子:《漢代にぉける地方官学の政治的機能》,《立命館史学》第14号,1993年。邹水杰:《两汉县行政研究》,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37-139页。


(106)《后汉书》卷八○下《文苑下·刘梁传》,第2639页。


(107)洪适:《隶释》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60页。


(108)佐藤达郎:《胡広〈漢官解詁〉の编纂:その経緯と構想》,《史林》(东京)第86卷第4号,2003年。


(109)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3-15、17页。


(110)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3、15-16页。


(111)《北堂书钞》卷六四,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62页;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三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23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628页。第2条系孙星衍漏辑的佚文。


(112)《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26页。


(113)《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22页。


(114)《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0页。


(115)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5页。


(116)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3页。


(117)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2页。


(118)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3页。


(119)参见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24-333页;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第133-306页。


(120)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4页。


(121)《续汉书·律历志》刘昭注引蔡邕《戍边上章》:“臣所师事故太傅胡广,知臣颇识其门户,略以所有旧事与臣,虽未备悉,粗见首尾。”(《后汉书》,第3083页)《续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谢沈《后汉书》:“太傅胡广博综旧仪,立汉制度,蔡邕依以为志。”(《后汉书》,第3101页)


(122)福井重雅:《蔡邕〈独断〉の研究》,《陸贾〈新語〉の研究》,东京:汲古书院,2002年,第136-143页。


(123)《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第967页。


(124)《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李善注引应劭《汉官仪》曰:“太子太傅,琢磨玉质,言太子有玉之质,琢磨以道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703页)《北堂书钞》卷五四引应劭《汉官》曰:“执金吾,典执金革,以御非常。”(第200页)以上二句与《汉官解诂》中文字一致,见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6-17页。


(125)刘知幾撰,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一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17页。


(126)吴树平:《蔡邕撰修的〈东观汉记〉十志》,《秦汉文献研究》,第172-211页。


(127)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22页。


(128)《续汉书·舆服志》,《后汉书》,第3666-3668页。


(129)福井重雅编:《訳注西京雜記·独断》,第319-345页。


(130)刘知幾撰,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三,第52页。参见吴树平:《〈东观汉记〉的缺陷与诸家后汉书》,《秦汉文献研究》,第276-295页。


(131)《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第970页。


(132)刘昭:《后汉书注补志序》,《后汉书》附录,第1页。


(133)《南齐书》卷五二《文学·檀超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891页。


(134)《续汉书·礼仪志》,《后汉书》,第3131页。


(135)《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26、731页。


(136)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27、134页。


(137)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28、130、133、135、138、144页。


(138)参见黄桢:《书籍的政治史——以〈晋公卿礼秩故事〉〈晋百官表注〉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5年第2期。


(139)《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25页。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22页。


(140)《北堂书钞》卷五一,第182页。


(141)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40页。


(142)《北堂书钞》卷五九,第230页。


(143)《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太子太傅)唐虞官”,《后汉书》,第3606页。《北堂书钞》卷五五引《晋百官表注》云“太医令一人,周官也”,卷五六引《晋百官表注》云“光禄大夫,古官也”,第207、211页。


(144)《后汉书》卷四四《胡广传》,第1510页。


(145)参见西川利文:《胡広伝覺書:党錮事件理解の前提として》,《佛教大学文学部論集》第82号,1998年。


(146)《后汉书》卷四四《胡广传》,第1510页。


(147)《后汉书》卷四四《胡广传》,第1510页。


(148)蔡邕:《蔡中郎文集》卷四,第6b-7a页。


(149)《后汉书》卷四四《胡广传》,第1510-1511页。


(150)《后汉书》卷四四《胡广传》,第1511页。


(151)《后汉书》卷四八《应劭传》,第1613页。


(152)邢义田:《从“如故事”和“便宜从事”看汉代行政中的经常与权变》,《治国安邦:法制、行政与军事》,第380-412页。


(153)《后汉书》卷三二《樊准传》,第1129页。


(154)《后汉书》卷八○上《文苑上·黄香传》,第2614-2615页。


(155)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208页。


(156)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209-210页。


(157)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202、205页。


(158)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207页。


(159)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206页。


(160)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206页。


(161)邢义田:《从“如故事”和“便宜从事”看汉代行政中的经常与权变》,《治国安邦:法制、行政与军事》,第380-394页。


(162)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37-138页。


(163)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206页。


(164)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第143页。


(165)《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236页。


(166)《后汉书》卷三三《朱浮传》,第1141-1142页。


(167)《后汉书》卷三三《朱浮传》,第1143-1144页。


(168)《后汉书》卷三三《朱浮传》,第1143页。


(169)《三国志》卷六《魏书·董卓传》裴松之注引《续汉书》:“卓部兵烧洛阳城外面百里。又自将兵烧南北宫及宗庙、府库、民家,城内扫地殄尽。”(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76-177页)《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董卓之乱,献帝西迁,图书缣帛,军人皆取为帷囊。所收而西,犹七十余载。两京大乱,扫地皆尽。”(第906页)


(170)《后汉书》卷四八《应劭传》,第1612-1613页。


(171)《三国志》卷二一《魏书·徐干、陈琳、阮瑀、应玚、刘桢传》裴松之注,第601页。


(172)《后汉书》卷四八《应劭传》,第1614页。


(173)吴树平:《〈风俗通义〉杂考》,《秦汉文献研究》,第297-301页。


(174)佐藤达郎:《応劭〈漢官儀〉の编纂》,《関西学院史学》第33号,2006年。


(175)参见黄桢:《制度的书写与阅读——对汉唐间政治文化的一项考察》,第155-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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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史哲》2021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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