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谋:论知识论的群体主义转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07 次 更新时间:2021-10-17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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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下半叶,建基于主体分析学基础上的认识论开始动摇,知识论从认识论一极主导进入到泛化增生和多元并存的新阶段。在目前知识论异常丰富甚至有些杂乱的现状中,群体分析学取代主体分析学成为知识论的基础,是一条较为清晰的发展线索。本文称之为“知识论的群体主义转向”,并尝试对其进行初步解读。

一、主体分析学及其批判

笛卡尔之后,认识论成为现代知识论的最主要形态。知识论是对知识本性的哲学研究,而认识论是对主体认识本性的哲学研究。知识论预设了知识与意见的本质区别,其核心问题是:知识与正确意见有什么本质区别?而认识论预设了人能够把握知识,其核心问题是:人是如何运用其认知能力获得知识的?认识论主张人的认知能力保证了知识从各种意见中“现身”,因而知识本性系于人的认识本性,于是研究认识本性的认识论将解答知识本性问题,知识论如何在现代转变成认识论问题。认识论将认识能力视为人的本质,人成为与被认识的客体世界相对的主体,由此形成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基本框架。既然主体的认识本性保证了知识本性,认识论的根本任务就是研究主体的认识本性,比如主体的认识条件、结构、能力、特点和限制等,它们决定了主体知识的根源、界限和性质等。因此,可以将主体的认识本性研究称之为主体分析学,它是现代认识论的基础。

当代哲学家注意到主体分析学对于认识论的根本性意义。在福柯看来,包括认识论在内的现代哲学均为“迷信主体的哲学”。他用“人类学沉睡”来描述现代哲学的主体迷信:“我所谓的人类学是指哲学特有的某种结构,它决定了目前的哲学的所有问题都处于某一特定的范围内,即人类的局限性”。(福柯,2003年a,第69页)因此,他用限定性分析来指称主体分析学。哈贝马斯则将主体分析学称之为“认识批判”,即通过分析主体认识条件来回答“怎样才能获得可靠的认识”这一认识论争论之惟一核心问题,认识批判是认识论思想史的基本线索。(哈贝马斯,第1页)认识批判亦被哈贝马斯称为“自我反思”,即为获得可靠认识而反思主体或人本身,因而认识论被他视为“人的科学”。罗蒂则将主体分析称为“心”的形上研究。他视“心”为“自然之镜”,在《哲学与自然之镜》中多处写下诸如“作为自然之镜的心的观念”、“作为自然之镜的心灵”的短语。他认为,传统哲学把人的“心”看成一个巨大的镜子,它能够映照自然之物,没有“心”,则语言、思想和科学理论无处可立。因此,认识论将知识基础问题等同于“心”的形上研究,“去发现这些基础,就是去发现有关心的什么东西,反之亦然”。(罗蒂,2003年b,第1页)在“心”—“自然之镜”的“隐喻丛”中,人是“镜式本质”的,即以“心”或认识本性为人之本质;传统哲学尤其认识论是“镜喻哲学”,即以“心”为基础的哲学;在“镜喻哲学”中,知识就是“心”对自然的准确再现或表象。因此,罗蒂将主体分析学等同于精确表象学。

认识论围绕主体分析学展开,但知识论并不一定要以主体分析学作为基础。比如苏格拉底认为,知识不是美德的基础,而是相反,知识本性不系于认识本性而系于人的德性;经院哲学坚持“知识即信仰”,即知识本性系于上帝。换言之,知识论可以不是认识论,认识论只是知识论的一种形式。但是,认识论在现代西方极为兴盛,人是主体即认识者以及主体分析学的观念深入人心,康德之后知识论几乎被等同于认识论。

主体分析学围绕主体展开,就必须要澄清主体范畴。然而,在现代西方哲学的概念框架中,主体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与人性、理性、认识等根本性范畴相互循环解释:人的本性是认识本性,这使得人成为主体,亦使认识论成为可能;理性是人的认知能力,保证人能独立获得真理,亦保证人成为主体;主体是人的本性,意味着人要通过认识把握客体,亦意味着人具备客体所没有的理性……在此种循环中,它们始终不能被完全澄清,只能相互循环解释,成为某种“四位一体”的东西,取代了“上帝”而成为现代西方思想的最神秘的基础。

福柯和罗蒂深刻批判了主体分析学。福柯指出:主体分析学虽几经转换,却最终在20世纪中叶陷入了混乱。在西方现代思想史中,主体的限定性分析展开为主体的“三个两面性”:经验—先验、我思—非思和起源的隐退—返回。(福柯,2001年,第407-437页)“三个两面性”既是现代思想建构的有限性—主体/认识—人的基本路线,亦是主体分析学无法摆脱的根本矛盾。主体分析学几乎尝试了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案,主体—人的形象仍然是晦暗不明和分裂的。因此,福柯只得宣布“主体之死”。罗蒂认为,作为“自然之镜”的“心”是现代哲学建构出来的,必须要抛弃“心”、主体分析学和认识论,将“镜喻哲学”变成“无镜哲学”。笛卡尔发明了“心”的概念,奠定了主体分析学的可能领域;洛克则混淆了知识基础问题与心的运行机制问题,把笛卡尔“心”的概念发展为认识论;认识论到康德走向成熟,他把哲学本身定位为认识论,并作为各门科学的基础。19世纪末,认识论遭到尼采、詹姆士等人的质疑,一度出现危机。20世纪初,胡塞尔和罗素挽救了认识论,胡塞尔把认识论转变成现象学,罗素把认识论转变成逻辑分析。20世纪中期以来,认识论受到维特根斯坦、杜威、海德格尔、萨特、塞拉斯和奎因等人的挑战。罗蒂主张在哲学中抛弃“心”的概念,粉碎“自然之镜”,这就意味着全盘否定主体分析学和认识论。

哈贝马斯实际上亦放弃了主体分析学。在《认识与兴趣》中,哈贝马斯系统地解读康德之后主体分析学的发展,对黑格尔、马克思、孔德、马赫、皮尔士、狄尔泰和弗洛伊德等人的认识论思想进行了自己的评述。康德之后,认识批判经由黑格尔、马克思逐渐陷入危机,而以孔德和马赫的实证主义彻底抛弃了认识批判和自我反思,把认识论变成了“知识学”,陷入了唯科学论的错误之中。哈贝马斯要通过批判唯科学论恢复主体批判。从表面上看,哈贝马斯并不反对主体分析学,但实际上他所主张的认识论的社会学化和主体际性已经抛弃了主体分析学。在社会学化的认识论看来,主体是具体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情境下的存在物,认识不仅是人类适应自然环境而且是适应社会环境的手段;认识是主体借助工具活动和交往活动,在用技术改造自然的进程中实现主体际性的过程,知识的客观性是不同主体之间通过对话达成的共识。显然,社会学化的认识论与主体分析学的主旨是相悖的。首先,主体分析学坚持主体创造了知识、社会和历史,因而要从主体出发寻找它们的秘密。但是,社会学化认识论动摇了主体的基础地位,将其置于自然和社会的限制之中,因而社会学化认识论的主体分析不再是主体的认识本性的分析。其次,主体际性实际否认主体分析学的前提:存在着实在、一致和普遍的主体。在主体分析学中,主体是实在、一致和普遍的,个体从本质上看是同质的主体,从根本上说主体之间无需对话即可获致一致性,因而社会问题最终可以还原为主体问题。主体际性意味着主体是异质性的,反对还原主义,主张主体之间需要对话以求得一致性。因此,主体性把真理标准置于主体与客体之间(从根本上看是主体之内),而主体际性则置于主体与主体之间。

二、群体分析学与群体主义知识论的兴起

20世纪下半叶,主体分析学开始摇摇欲坠,认识论研究日益被摒弃,反主体分析学已成为知识论发展的最重要趋势。这就是福柯所谓的现代知识型的崩溃和“人类科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兴起。(刘永谋,第134-136页)但是,反主体分析学并未如福柯所称完全替代主体分析学,知识论从认识论一极主导进入到泛化增生和多元并存的新阶段:主体分析学并未绝迹,反主体分析学方兴未艾;中间路线的主体分析学变形继续发展;不同进路之间既相互碰撞又相互借鉴、融合。可以说,知识论进入了“战国时代”,这一点在科学哲学领域表现很明显。

在主体分析学的变形方面,重要的代表有知识论的语言学化、心理学化和自然科学化等发展方向。认识论的“语言学转向”把知识可靠性问题转变为说话的人的语言问题,以如何精准地运用语言工具为认知服务的目标。在逻辑实证主义者看来,科学语言、科学理论的合理性(真理性)由逻辑形式和逻辑结构来保证。从此,知识论的语言学化与逻辑主义关系日益密切,从形式上日益表现为逻辑学研究。此时,人是主体即人本质上是认识—人的立场,变形为语言—人或逻辑—人。心理学化的认识论可以追溯到弗洛伊德。他用心理主义改造实证主义,把认识看成主体自幼年以后心理变迁和人格发展的结果,把知识论引向了精神分析学,把主体分析学转变为个体心理研究。在弗洛伊德之后,心理学的发展一直对认识问题保持着高度关注。此时,人是主体即人本质上是认识—人的立场,变形为心理—人。认知科学把知识可靠性问题转变为作为“认识机器”的人的思维规律的生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和神经学等分析,企图彻底转向自然科学化的认识论,可称为认识论“自然主义转向”的代表。认知科学多种科学方法研究人脑如何产生观念、知识,而不再关心这些观念、知识是否是真理。认知科学不属于纯粹的哲学研究,而更多的是自然科学研究。此时,人是主体即人本质上是认识—人的立场,变形为自然—人。总之,变形后的主体分析学虽然没有抛弃主体,知识仍然是人的知识。不过,此时的人不再是纯粹的认识者即以认识为其最高本性的主体,而是“语言人”、“心理人”或“自然人”。

在反主体分析学方面,重要的代表有社会学化的知识论、历史主义的知识论和实用主义的知识论。哈贝马斯主张的认识论社会学化,把知识的根基由主体改变为主体际性,把认识论引向了社会交往分析,用自由、平等和不受束缚的对话保证真理的出现。除了哈贝马斯,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均为知识论社会学化的典型产物。马克思及其后来者对科学技术的研究,比如科学技术的异化、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关系,亦有明显的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学化的特征。此时,知识不再由主体决定,而是由社会决定,成为社会—知识。福柯把历史主义引入知识论。他从话语角度分析知识而提出的知识考古学,本身即为一种历史资料的分析方法或“新历史”。(福柯,2003年b,第一章)福柯把主体看作现代知识建构的产物,把历史或历史性作为真理的基础,实际取消了知识的基础。此时,知识不再由主体决定,而是由历史决定,成为历史—知识。罗蒂把实用主义引入知识论,主张“没有真理”(罗蒂,2003年c,第1页)的后哲学文化,把知识视为解决问题、适应环境的有效工具,以真理的协同性代替客观性追求。真理并不反映世界实际存在方式,“它只是表示将在满足人类需要方面发挥最佳作用的一组信念的名称”。(罗蒂,2003年a,第5页)此时,知识不再由主体决定,而是由效用决定,成为效用—知识。总之,反主体分析学将知识建基于社会、历史和效用之上,主体分析学的位置则由社会分析学、历史分析学和效用分析学所取代,知识本质上被视为社会关系、历史偶然和需求满足的产物。

从根本上说,知识论的社会学化、历史主义化和实用主义化均以群体分析学取代主体分析学作为知识研究的基础。群体分析学的前提预设是:人类必须以群体的方式存在于世界中,这决定了人类知识的形态。其根本问题是:人群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如何限制和规范知识发展的?主体分析学以还原主义看待群体:不同个体可还原为相同人性的主体,因而群体问题可还原为主体问题。群体分析学反对还原主义,主张知识由群体共同决定。各种社会关系交织成的社会情境,历史人物、事件交织成的历史情境以及不同需求的表达、实现和冲突交织成的效用情境,均为异质群体活动的结果,不能还原为同质主体本性。

群体分析学认为,异质性是群体的根本特性。首先,群体中的个体是异质性的。群体主义不等于集体主义,“集体主义”偏向于个体同质性的观点,带有某种和谐、一致、服从的色彩。其次,不同的群体是异质性的。不仅个体不可以还原,群体亦不可以还原,因而不同的文化传统、知识体系之间无法也无需同化和通约。群体的异质性决定了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不同而合”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群体及其成员本质上是不同的,因而不可避免歧见、紧张和冲突,这被群体分析学视为常态;另一方面,异质性又决定了群体及其成员之间从根本上相互需要、相互补充,维持了不能被还原的群体存在。

群体意识决定了个体意识,而不是相反。传统意识形态理论从个体意识出发,认定个体意识融合成“合意”。曼海姆认为,“两个因素使得这种社会的自我意识成为可能。第一,当代社会发展出来大量的控制手段,从而代替了强制性的手段来作为统治-被统治秩序的主要保证。第二,当代社会获得了大量的教育和规训(disciplinary)的控制权,这种控制原先是由初级和社群组织所承担的。”(曼海姆,第168页)不依赖于“他”的个体意识是不能成立的,而最影响个体意识的是“我”所属的群体。而群体意识何以出现?它起源于群体试图厘清它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的位置的愿望。对于群体而言,环境是“异群体”构成的异己又不得不依靠的力量。

群体分析学认为,认知活动是群体行为,群体而非主体创造知识。知识由群体共同生产、共同拥有、共同继承和共同传播。知识尤其是科学技术表现为群体的共同能力,为整个群体服务。知识创新建立在群体的共同知识储备基础之上,并且维持和增加知识的共同储备。在群体内部,流行是重要的维系力量。群体流行会缓慢沉淀、积累,成为惯例、习俗、制度、价值观以及知识等更为稳定的形式。而知识亦是群体流行的沉淀物,如凡勃伦指出,“一种科学观点是共同体流行的一致的思想习惯”。(凡勃伦,第32页)因此,知识论以群体分析为基础。群体分析涉及四个基本部分:群体中个体间关系分析;群体间关系分析;群体与环境关系分析;群体进化分析;群体分析学赞同“知识进化”的隐喻,即用生物群体进化类比知识发展过程。因此,知识流行与环境适应是知识论最重要的反思线索。

群体主义知识论放弃了对总体化、惟一性知识合理性方案,而转向探索地方性、多元化的知识合理性方案,赋予具体的知识群体以一定程度的可靠性。于是,合理性方案建构的任务变得更重,也会更受欢迎和更有针对性。这就是利奥塔所谓的“误构”。因此,群体主义知识论主张知识之间平等,没有评价知识的惟一标准,不同的合理性方案包含着不同标准,而不同标准之间不能还原。知识进化会给出知识竞争的实际结果,合理性方案对知识进化进程实际影响并不大。目前,知识进化的趋势是强势客观性知识开始衰落,多种弱势知识逐渐崛起,知识发展日益朝着“民主化”方向发展,官方、庙堂或钦定的真理游戏让位于具体、地方和有条件的知识博弈。

实际上,晚期库恩走向了科学论的群体主义立场。在《结构之后的路》中,他提出一种新的辞典理论来发展范式理论,其基本观点包括:(1)不同群体的意义活动以不同的辞典为基础,不同的辞典间不可通约;(2)有许多不同的辞典,群体成员使用的辞典并非完全一致,而是多元、异质的,但这些辞典都具有一样的辞典结构;(3)知识发展是一个进化过程,知识进化可以和生物进化类比;(4)科学是人类进化过程中适应环境的一种工具,并且是群体活动;(5)真理只不过是接受或拒绝某种理论的工具,并不具有符合论意义上的真假之含义。“正是群体和群体实践构成了世界(而且亦被世界构成)。而且科学是某些群体的在世实践(practice-in-the-world)的一种”,“认知进化同样依赖于共同体内部借助交谈的陈述交换”。(Kuhn,1990)可以说,辞典理论融合了群体主义、实用主义、进化论和社会学化等多种反主体分析学的倾向。

三、知识的权力研究是群体主义知识论的重要主题

群体的异质性意味着个体与个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充满了相互较量、博弈和争斗。当人与人之间关系被更多地聚焦于竞争时,建基于群体分析学的新知识论很容易被引向知识的权力研究。实际上,知识的权力研究是目前群体分析学的知识论的主流,知识的权力研究兴起是群体主义知识论兴起的最重要表现。(刘永谋,2013年)

知识涉及群体成员以及与其他群体之间在思想方面的关系,权力则涉及行动方面的关系。思想与行动不能分离,因而知识与权力不能分离。群体基础决定了知识、权力均为异质性的。权力与资源相关,资源本质上是“少”和“异”。在物质生产高度发达的当代社会中,差异性日益成为资源的规定性。在很多情况下,资源差异乃是附着于知识赋予的意义之上。知识与言说相关,言说本质上是不可重复的,完全相同的话在不同的环境中亦是根本不同的。言说亦有其“少”——并非说知识缺乏,当代社会的情形恰恰是知识泛滥——知识试图影响的群体相对于过多的知识太少了。言说希望一再被复制,知识希望不断产生影响,向权力靠拢是正常选择。实际上,知识和权力构成了群体分析学的最重要的分析维度。知识的权力研究关切的是两条维度之间的交叉关系。

在知识论的社会学化、历史主义和实用主义三条进路中,知识与权力关系的探讨均为重要线索。哈贝马斯提出“科学技术是一种隐形意识形态”的著名观点,直接就是关于知识的权力功能的讨论,揭示了当代政治与科技一体化的现象。福柯提出一整套的所谓“微观权力分析”,知识—权力理论是微观权力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它运用于知识、科学领域的结果。在罗蒂主张的“后哲学文化”中,真理和权力联系在一起,是协商、对话的产物。这实际上将真理问题政治化,讨论真理变成了讨论如何自由平等对话,如何获得个人和群体的幸福。

在科学哲学中,知识的权力研究位置越来越重要。劳斯评论说:“在最近一系列关于科学的哲学讨论中表达出了这样一个关注点,即能否在不再求助于经验主义知识观的前提下,寻找到一条保留有关权力与知识关系的既有观念的有效途径,这些观念通常是凭借经验主义的知识观得以维系的。”(劳斯,第1页)知识的权力研究是新近崛起的另类科学哲学的最重要的主题,无论是分析哲学的叛逆如费耶阿本德和罗蒂,20世纪70年代以来渗透到科学哲学中的欧陆反科学主义如海德格尔和福柯,还是激进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女性主义者、后殖民主义者和生态主义者,无一不涉及知识与权力的关系问题。在另类思潮的眼中,科学不再是对真理无私而神圣的追寻,而是与政治共谋的权力、依靠金钱运转的游戏、听命于赞助人的工具和残酷统治自然的帮凶。

知识的权力研究彻底改变了科学哲学两个根本教条:认识论与社会学的对立,认识论与价值论的混淆。首先,在经典科学哲学看来,科学的认识论研究与社会学研究泾渭分明,这种二分法在不同的语境中变形为科学逻辑学—科学历史学、科学内史—科学外史、科学发现与科学辩护等形式。在二分法中,科学的形象被分裂,时为真理,时为谬误。然而,科学活动本身是一个整体,被分裂的是科学观而非科学,因此二分法是科学哲学各种混乱的根源。在现实中,科学知识生产过程并不混乱,观念要被授予科学称号至少必须经过连续的考验:(1)实验观察的客观性检验(内容考察);(2)数学、逻辑的构造性检验(形式考察);(3)科学共同体普遍的认可(传播考察)、知识的权力研究将打破二分法,将知识的力量设定于多种来源及其在具体语境的实际配置。其次,在经典科学哲学中,对科学的认识论辩护经常与价值论辩护混淆起来。科学是不是真理?科学有无特殊的方法?科学有无价值?这三个问题应该相互独立,但是在科学的辩护者看来,“科学是真理”、“科学有优越方法”、“科学有价值”是同一个问题:科学是真理,因为它有优越方法,反过来亦成立;科学是真理,因为它有重大价值,反过来亦成立……这是经典科学哲学不自觉的循环论证。在科学的解构者看来,问题又完全颠倒过来,变成另类科学哲学不自觉的循环论证。知识的权力研究将上述三个问题完全区分开来,自觉将对知识尤其是自然科学的态度设定在审度的基本立场上,既不一味地辩护,亦不一味地反驳,而是谨慎地、历史地、具体地审度。(刘大椿、刘永谋,第294-296页)换言之,认知具有权力维度,这是客观事实,并不代表知识好或不好,亦不代表是否是真理。总之,从更广阔的文化视域来看待科学知识、知识的权力分析或知识的政治哲学与政治学是科学哲学不可忽视的研究进路。它不能取代知识的认识论研究,而是补充它,让知识论在多元化的并立中走向共荣共存。


【参考文献】

[1]凡勃伦,2008年:《科学在现代文明中的地位》,张林、张天龙译,商务印书馆。 福柯,2001年:《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莫伟民译,三联书店。2003年a:《福柯集》,杜小真编选,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年b:《知识考古学》,谢强、马月译,三联书店。 哈贝马斯,1999年:《认识与兴趣》,郭官义、李黎译,学林出版社。 劳斯,2004年:《知识与权力——走向科学的政治哲学》,盛晓明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刘大椿、刘永谋,2010年:《思想的攻防——另类科学哲学的兴起和演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刘永谋,2009年:《福柯的主体解构之旅——从知识考古学到“人之死”》,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论知识的权力研究的四大传统》,载《天津社会科学》第5期。 罗蒂,2003年a:《后形而上学希望:新实用主义社会、政治和法律哲学》,张国清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b:《哲学和自然之镜》,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c:《真理与进步》,杨玉成译,华夏出版社。 曼海姆,2002年:《卡尔·曼海姆精粹》,徐彬译,南京大学出版社。

[2][3][4][5][6][7][8][9]Kuhn, T. S., 1990, "The Road since Structure", in Proceedings of Biennial Meeting of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Association, Volume 2: Symposia and Invited 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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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哲学研究》2014年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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