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翼青:为媒介技术决定论正名:兼论传播思想史的新视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64 次 更新时间:2021-07-2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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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翼青  


摘要:长期以来, “技术决定论”作为一种污名化的标签, 常被用以攻击强调技术重要性的一切理论观点。然而这通常批评的是来自政界、业界和智库式学者的“媒介乌托邦”思想, 真正学术意义上的技术决定论远非实证研究的学者们想像得那么狭隘, 也决不是一种简单的因果关系推论。所谓的媒介技术决定论是指人类被悬置于媒介技术营建的环境之中, 其观念和行为受制于媒介化环境的限定, 因媒介技术的变革而重构。这种视角对传播思想史研究特别有启发。事实上, 任何一种成功的新媒介在登上历史舞台时, 都会对当时的社会文化、社会观念产生冲击并进而发生观念与文化的变迁。传播思想史的历史使命便是将传播技术作为一种整体介质和生存环境, 并以此为起点来讨论它如何建构公众与世界尤其是公众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它如何不断建构公众头脑中的观念, 媒介技术系统与社会文化系统之间是如何调校彼此关系的。在这个传播技术发展已经严重失控的时代, 正视和重估传播技术决定论理论价值的那一天终将来临。

关键词: 媒介技术; 技术决定论; 媒介乌托邦; 技术哲学


长期以来, “技术决定论”作为一种污名化的标签, 常被用以攻击强调技术重要性的一切理论观点。比如说, 当实证主义传播学展开对媒介环境学说围剿时, 他们就轻蔑地称之为媒介决定论或技术决定论, 并因此便认为其论敌就此变得不堪一击。表面上看, 批判对技术的盲目崇拜确实很有必要, 但如果因此无条件地承认人的主体性并认定不存在技术对人的反作用甚至是倒逼, 那就形成了一种学术话语霸权和意识形态。这在无形中堵死了从技术的向面深入思考当代社会问题的可能。这种现象在传播学和传播思想史研究领域表现得特别明显。

在面对像雷蒙·威廉斯这样的有力论敌时, 李明伟是这样为麦克卢汉辩护的:他认为, 媒介环境学在技术的产生与发展、技术与社会的关系、技术作用于社会的方式以及开放性的结论和多样化的未来这四个方面都与真正的技术决定论有很大的不同。李明伟是这样评价媒介环境学的:“他们认为主导媒介决定社会的特征, 但不否认多元因素对社会历史变化的影响, 也不否认人与社会在媒介面前的主观能动性。而且, 他们也不认为, 社会将在技术的规定下朝着一个既定的方向演进, 更没有为我们描绘一个万事详备的未来。”1

李明伟当时应该没有完全明白雷蒙·威廉斯的立场, 威廉斯之所以不认同麦克卢汉的主张, 完全是因为麦克卢汉完全无视传播技术应用背后的权力逻辑, 尽管麦克卢汉并没有义务这么做, 但威廉斯的质疑无可厚非。威廉斯担心对于技术的讨论掩盖了更重要的问题, 即对权力逻辑的揭露。所以李明伟并不是在同一个层面上回应威廉斯, 他们算是各说各话。但李明伟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此, 他的问题在于其前提中有一个预设观点, 那就是技术决定论的视角是错误的, 所以媒介环境学并不是技术决定论。当然, 我相信这并不是李明伟一个人的下意识观点, 它基本上就是多年来学术共同体共同的下意识观点。那为什么技术决定论视角就是错的, 技术决定论视角真的如此不堪, 纯粹是胡说八道吗?真的是人和社会在决定技术的发展和使用方向吗?在这个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 为技术决定论正名只是个时间问题。



传播学的技术决定论通常指的就是媒介技术决定论。这貌似是一个再清晰不过的界定, 但这一界定是建立在对两个关键概念———“媒介”与“决定”———的限定之上的。

首先, 什么是媒介或媒介技术。在媒介决定论的论调中, 常见的做法是将媒介定义为一种传播介质尤其是大众传播介质, 是在传播过程中介于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现代信息传递技术, 是个体与群体之间交流的工具。所以, 这里的媒介通常指的是一大类媒介或一种媒介, 如电视媒介、网络新媒介。这类媒介常常被言说者从技术的整体中抽离出来, 孤立地谈其社会影响。而且这类媒介通常被当作是具象的存在而非抽象的或意识形态化的存在。

另外, 在媒介决定论看来, “决定”是一种直接的因果关系。媒介技术被看作社会进步的原因和施动方。通常因为更多人更相信所谓的社会进步的思想, 因此这种决定论的背后通常会有这样一种假设, 即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 人类社会将会不断进步, 并最终实现幸福美满的“社会大同”。这种具有强大空想成分的推断也因此被称为“媒介乌托邦”。如果从支撑这种推断的理论起点来看, 这种观念基本是一种建立在庸俗进化论 (或者干脆是政治学上的社会进步理论) 、功能主义和媒介中心主义观念基础之上的推断。而进步与否的判断则体现了这种思想强烈的倾向性和鲜明的价值立场, 不能被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 而更像是一种意识形态说辞。

所以, 如果技术决定论就是“媒介乌托邦”, 那么对它的否定是合情合理的。这种推论完全是一种无稽之谈。2文森特·莫斯可认为这种媒介技术决定论已经到达了一种神话的地步, 以至于每当出现一种新的媒介技术, 就会有人宣称时间、空间与权力被彻底超越, 也就是历史的终结、地理的终结以及政治的终结, 人类将会真正步入乌托邦的时代。“这实际上是一个反复终结的过程。因为它所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赛博空间出现之前, 终结已经多次出现———电报、电力、电话、广播和电视都有它们自己的关于时间、空间和社会关系终结的故事, 以及革命性的预言。”3莫斯可的这个论断一点也不新鲜。在新千年即将来临时, 詹姆斯·凯瑞就曾这样嘲笑这种乌托邦思想:

所有对电子革命的歌功颂德都有一套共同的理念, 这些思想均传递着这样一个印象:电子技术是人类的伟大施主。同时, 这些思想都将电子技术奉为人们期待的社会变革的动力、重建人道主义社会的关键所在、回归珍贵的自然乐园的途径。他们的共同信念是:电将克服曾经妨碍实现乌托邦理想的历史力量和政治障碍。4

通过对媒介发展史的考察, 莫斯可和詹姆斯指出了一系列媒介乌托邦的思想。莫斯可更是花了两章的篇幅列举了一系列技术乌托邦的例证:在电报的时代, 人们就断言这种消灭了时间和空间的媒体会改变整个人类的生活方式;电话的发明使许多人欢呼阶级的不平等将被终结, 平等的点对点传播的时代即将来临;广播的发明被认为可以带来“全面而持久的世界和平”;而电视在塑造人类和世界意识、提升教育能力方面完全是广播的超级升级版。在莫斯可的最近两部著作《数字化崇拜》和《云端》中, 莫斯可又提到了两个当代技术神话:关于赛博空间和大数据的神话。他指出, 在赛博空间面前:“我们坚持认为, 我们所了解的历史正在终结———我们正在迈入一个新纪元。我们坚持认为距离已经死亡, 地理的限制正在减弱。我们认为赛博空间正在转变政治, 也许正在结变换形式的获取支持的日常动员方式, 并向人们引介一个前所未有的电子民主和虚拟社区的时代。”4而对云计算和大数据的迷信更是到达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大数据正把我们变成新的物种。首先, 大数据改变了我们的思维方式, 让我们从因果关系的串联思维变成了相关关系的并联思维。其次, 大数据改变了我们的生产方式, 物质产品的生产退居次位, 产品的加工将成为主要的生产活动。最后, 大数据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我们的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都将构建在大数据之上。大数据不仅仅是一门技术, 更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 它与云计算共同构成了下一代经济的生态系统。5

然而事实上, 莫斯可想说的是, 过去和现在具有连续性, 而并非总是令人休克的彻底革命。历史、地理和政治从来没有真正终结过。新技术的出现总是使原本的社会格局变得更加复杂, 使人们被迫一次一次重新面临新的历史、空间和政治问题。情形也并不总是在进步, 恶化也是技术发展路径中不可避免的伴随性后果。对于这一点, 斯蒂格勒有一段非常全面的描述:

一方面是普遍化的机器系统所具有的巨大活力 (它以每天产生的新体系回答在工业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不断革新的规律) , 另一方面是技术主导一切的升平景象的破产。技术装置带来了数不胜数的问题:由强化交通和改进速度而引起的交通阻塞和危险性的上升;不仅由于实物输送器械、而且由于信息传送网络引起的普遍的“紧急状态”;“信息内容”的贫困化、文盲、孤独、人与人之间的疏远、个体性的枯竭、区域性概念的消失;失业, 机器人不仅不能使人摆脱劳动, 反而把人逼向贫困或神经质的境地;由于人把决策过程委托给机器, 所以人的选择和超前也因此受到威胁, 这种对机器的依赖是必然———因为人已无法控制信息交流的过程……震动更大的是媒体对社会集体行为造成的强烈影响, 这些媒体控制了直接传播给具有不同文化根源的广大民众的实况新闻生产, 这一生产权操纵在职业人员手中, 他们的行为完全根据越来越规范化的工业体制内部的纯粹商业的标准而“理性化”了。6

相比于复杂的现实世界, “媒介乌托邦”思想确实过于幼稚。可问题是, 这种媒介决定论真的能够代表传播领域中技术决定论学说?顺着莫斯可的文献引用, 我们就会发现, 持上述观点的多不是严肃意义上的学者, 而多是一些政治家、未来学家、智库研究人员、企业家、媒体从业者、技术推广者或工程师。在他们炮制的神话背后, 既有着天马行空的美好政治承诺, 也有着可以预期的商业利益。一言以蔽之, 关于技术美好想象的背后, 总有着强大的意识形态主张。

有意思的是, 如果说还有什么思想也强调社会进步、功能主义与媒介中心主义观点, 那只有美国实证主义传播学。有意思的是, 这个学派早期的代表人物施拉姆曾经在自己的教材中如此轻率地为麦克卢汉贴了一个标签:“麦克卢汉, 正如他的老师哈罗德·伊尼斯一样, 是个技术决定论者。”7与施拉姆一样, 把自己当作有科学精神的实证主义传播学者们, 动辄指责技术乌托邦的观点过于强调技术而非技术承载的内容带来的社会影响。他们始终强调技术的能动性掌握在社会群体和人手中, 在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层面应当是社会决定论, 是人在使用技术。然而这种攻击丝毫不能改变的一个事实就是, 实证主义者眼中的媒介也是孤立的某类媒介, 这些媒介及其承载的内容也是以因果关系的方式产生社会功能, 强调内容并没有改变实证主义者的媒介决定论基调:他们与媒介乌托邦其实是一类极为相似的思想。只是他们幻想其结论是经过数据证明的, 他们有着丰富和差异性的细节, 而不是简单的宏大叙事和巫师般的预言, 但其实结果没有什么不一样。这里面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施拉姆与他想当然的发展传播学。

在詹姆斯、杜威等第一代实用主义者那里, 科学就被赋予了超乎寻常的重要社会意义。在美国这么一个特别强调科学技术的国度里, 所有持科学主义态度从事传播学研究的人其实多多少少都有技术决定论和媒介决定论的倾向。正如德弗勒所说:“我们从过去研究的轨迹中的确可以发现一种‘科技决定论’:主张科技决定社会的变迁。大半美国的传播学者多少保持着决定论的观点, 相信传播科技是造成美国社会变迁的主因。”8所以, 如果说学界有什么媒介决定论的范例, 那就是美国实证主义传播学。

然而问题就在于, 真正学术意义上的技术决定论远非实证研究的学者们想像得那么狭隘, 也决不是一种简单的因果关系推论。多年以来, 在技术哲学层面技术决定论的思想深度早就超越了一般传播学者的想象力。而这种建立在社会整体意义之上更高的思想格局从“媒介”与“决定”这两个概念的界定开始就与“媒介乌托邦”很不一样。



即使是最简单的媒介技术哲学, 都不会将媒介看作是某一类具体的媒介或一种功能性的社会元素, 也不会把媒介当作一种具象的可以触摸的存在物。

在媒介环境学尤其是麦克卢汉看来, 媒介即万物, 万物即媒介。麦克卢汉这一界定并非横空出世, 准确地说, 他的想法早有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库利、帕克等人的思想作奠基。而这一界定也并非后继无人, 除了媒介环境学的各位继承者以外, 德布雷已经俨然成为当代的麦克卢汉。他说:“在媒介学中, medio首先近似地指在特定技术和社会条件下, 象征传递和流通手段的集合。这个集合先于并大于当代媒体领域。……一张餐桌、一个教育系统、一杯咖啡、一个教堂里的讲道台、一个图书馆的阅览室、一个油墨盒、一台打字机、一套集成电路、一间歌舞剧场、一个议会都不是为‘散播信息’而造的。它们不是‘媒体’, 但是它们作为散播的场地和关键因素, 作为感觉的介质和社交性的模具而进入媒介学的领域。没有这些各种各样的渠道, 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就可能不会有我们所了解的社会存在。”9因此, 如果将“魔弹论”理解为一种媒介如广播或者是电视造成的后果, 这毫无疑问是很难成立的。但如果将“魔弹论”看作是整体媒介场域或者是整个世界媒介化的后果, 那就比较容易理解。

在当代技术哲学的观点看来, 媒介也并非是个体或组织使用的工具, 更不是没有任何自身动力的简单的物。它以整体性的形式存在并联结着社会的每一个个体, 决定着人与时间、空间、其他个体与物质世界的关系, 它已经成为人类生活的环境与图底, 甚至连人的记忆和观念序列均由媒介技术来保障与调节。正如斯蒂格勒所说的那样:“工业革命构成的持续革新过程引发了种种新的必然性, 正是为了面对这些新必然性, 信息系统建立起来并遍及全球, 结果是通过我们眼见着发展合并起来的电报、电话、摄影、录音、电影、无线广播、电视和信息, 世界记忆本身最终屈从于直接影响心理和群体层次的同一化与差异化———即个体化———过程的工业化。记忆的工业化正是通过模拟和数字技术才得以彻底实现。这些技术随着程序工业中所有最新生物技术的发展而日趋完善。”10在这个意义上, 我们的一切观念受控于媒介技术平台而非相反。

首先技术是一个整体, 它与人、组织和社会制度是互相渗透、密不可分的。比如德布雷就认为, 媒介技术构成了一个整体媒介域。他指出:“媒介域这个字眼指的是一个信息和人的传递和运输环境, 包括与其相对应的知识加工方法和扩散方法。……每个媒介域都会产生一个特有的空间-时间组合, 也就是一个不同的现实主义。”9媒介域是弥散的, 它构成人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中介, 并调整着人与上述两个世界的关系, 而人则身处其中。“人的位置就在这个技术整体之中, 在各类物体配合运作的有机组织之中。”6而海德格尔干脆用“座架”这个词来形容技术, 这个被海德格尔生创出来的名词, 其词根与笔架和山脉相通, 并以此来说明今天的技术体系并不仅仅是什么“主体”使用的工具, 而是自然、世界和人的构造方式, 它弥散在人类的生活之中, 并不能被一般人清晰地观察。

其次, 技术有自己进化的逻辑与方式, 因此并不见得受到人类主体的支配。尽管技术进化与人有关, 但它的发明与采纳决不是个体可以决定的, 在大工业时代尤其如此, 人顶多只能算是技术的操作者。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的, 那些将技术看作是人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的说法, 都是一种“完全正确的废话”。“这个命题并不是错误的, 因为它确认了某种大实话。它是正确的, 但也不过如此而已, 这就是说, 它还没有击中技术的本真的东西。”11因为, 现代技术决不仅仅是手段, 它更是一种关系:“手段决不是单纯的手段, 而总是也决定了人与事物、自然和世界处在什么样的关系中。”11海德格尔深刻地指出, 在现代社会来临之前, 人与大自然之前的关系具有伙伴关系和崇敬关系, 因为人们还没有能够通过科学技术了解大自然的秘密, 人的存在与万物的存在一样均为自在的存在。然而现代性的进程彻底地改变了这一切, 人们通过对科学技术的掌握将自己改造为有优越性的“主体”与其他存在物的征服者, 大自然却成了单纯的能量提供者、物质与功能。在大自然对象化或客体化的过程中, 技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技术成为人类统治大自然最可靠的工具, 世界的技术化与世界的对象化就此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然而, 也正因为如此, 技术反过来规定了人类的观念和行为, 并消解了人的所谓的“主体地位”。因为, “在现代技术中隐藏的力量决定了人与存在着的东西的关系”。11一言以蔽之, 在现代性的社会关系中, 技术从帮助人们开发和呈现世界转变为促逼人类在其设定的关系中生活。以今天的媒介技术为例, 社交媒体的媒介化生存方式已经成为一种现代人无法躲避的生活方式, 完全由不得个体选择, 除非个体想远离其社会关系。

再次, 技术总是先于社会的个体而存在, 因此即使从表面上看人确实是技术的发明者和使用者, 但他的行动一定要按照技术先置的运作方式的要求, 否则就会遭遇尴尬:“一个社会群体、一个执政党、一个领导人不能长期地‘胡说八道’, 或打算通过随便什么渠道‘传递’任意信息。不管是否拥有行政控制权, 国家都不再是媒体的主人, 相反媒体成为国家的主人, 国家要想生存, 就需要它同有思考能力、有使人相信的能力的主人交涉。”9比如今天, 任何有权势的代理人, 无论是希拉里还是川普, 都无法改变而只能顺应社交媒体技术构建的民意。人生来就处于技术的世界中, 技术的逻辑也是其存在逻辑的一部分, 所以现代技术体系以各种方式对人类生活提出要求———技术的“会集起来的强求”, 并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要求人们对传统作出调整。现代人习惯以技术发展方向作为当下行动的起点, 如果无法感知技术确定的发展方向, 也跟不上技术发展逻辑, 人们就会陷入高度的迷茫状态。由于技术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 这种迷失感越来越强烈, 这恰恰就是技术促逼的结果。正如斯蒂格勒所说的那样:“真正的迷失方向的痛苦……主要来源于工业革命以来技术发展的速度。这个速度仍在不断加快, 严重地加剧了技术体系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落差。”10媒介技术运作的逻辑也同样如此。比如, 当代媒介技术要求传媒人顺应技术发展的方向去设定他们当下的行为方式, 一旦当他们无法洞察技术可能的发展方向, 他们就会陷入高度的焦虑之中。李彦宏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宣布人工智能将是未来互联网产业的技术发展方向, 可是其实他并不确切地知道哪一种人工智能是投资的方向。因此, 这里折射出来的并非是李彦宏的力量感, 而是他对未来发展方向的无力感和焦虑感。

面对如此强大的媒介技术, 连媒介乌托邦所说的因果关系式的“决定”都不存在了, 因为人类已经无法预测和言说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进化速度, 更无法断言人本身可能会受到的影响。因此, 对于上述技术哲学而言, 人道主义技术观是一种“完全正确的废话”, 技术乌托邦则是一种彻底的空话和梦话。在技术哲学看来, 技术与人类的“决定”关系并非是线性的因果关系, 技术与人类是一对互为存在的前提。但对于个体而言, 技术环境先他而存在并限定了他的潜能, 决定了他的时空观与社会存在方式。所以, 这种所谓的“决定”并不是指原因或动机而是前提;并不是刺激反应的因果关系而是限制和限定;并不是支配而是去主体化和异化。当然, 这种“决定”可能比“技术乌托邦”思想中的悲观主义更加悲观, 因为它是伴随着人存在的方式而存在的。所以摆脱和控制现代技术冲击和技术的决定性作用几乎是不可能的, 除非人们放弃使用现代技术。正如海德格尔所说:“技术的本质并非是人在合适的首先观方面的优势和自主就能克制得住的人的阴谋诡计。”11

因此所谓的媒介技术决定论是指人类被悬置于媒介技术营建的环境之中, 其观念和行为受制于媒介化环境的限定, 因媒介技术的变革而重构。如果是这样来理解传播学, 那毫无疑问是发现了传播研究的另一片天地。所以, 为什么不能以直面的态度来应对媒介的决定性作用?为什么要对媒介决定论进行污名化, 这种污名化无疑在驳斥了“媒介乌托邦”思想之后, 阻断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思路———一种真正用传播学的方式理解世界的独特路径。需要质问的是, 只要符合现实和学理, 媒介决定论为什么会受到攻击, 为什么一个学者就不能成为媒介决定论者?当然, 这是另外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本文的首要任务毫无疑问是通过解蔽重新发现这种研究视角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 传播研究一直陷入在主客体二元论的世界里不能自拔, 在思想上机械而自闭。这一现代性色彩极强的应用学科长期以来在因果关系和功能主义的局限中, 无法具有主流学科的思想格局。在这个学科里流行的保守主义说辞往往会遮蔽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方向, 对媒介决定论的污名化便是其中之一。在海德格尔看来, 在大自然被对象化的现代性过程中, 大自然的意义被物质化、齐一化、功能化, 而各种科学研究包括社会科学研究也受到这种逻辑的控制。所以在社会科学的视野里, 学者们分析问题的方式是落脚到功能上的。其结果是有很多有价值非功能主义的研究一旦用功能来加以衡量便显得很异端, 所以它们就被称为技术决定论。

比如, 马克·波斯特站在结构功能主义的立场上对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理论进行解读, 感觉完全无法理解这种宏大叙事对受众主动性的忽略, 于是便气急败坏地称阿多诺等学者为技术决定论者:“阿多诺和霍克海默……绕开了文化层面, 站到技术决定论一边。在他们的分析中, 工人阶级或民众群体被构型为消极被动并且毫无生机。……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并没有摆脱现代理论的逻各斯中心主体, 因此他们就不能把电台的大众化受众看成非他律性的, 故而将这一奴役归咎于技术。”12且不说法兰克福学派的观点离技术尚远, 就算说它是一种决定论, 也一定是权力决定论, 说它是技术决定论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由此可见, 传播学通常习惯于将所有不同于功能主义、强调宏大叙事的理论全归于技术决定论的范畴, 并认为这种污名可以一劳永逸地帮助他们在论战时获得心理优势。

然而, 技术的发展对社会面貌的决定性改造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 如果不能站在技术重构关系的视角来看待新闻传播现象, 则有可能完全无法解决当下学科面临的问题与危机。如果这时候还纠缠在一种理论是不是媒介决定论等这样的问题中不能自拔, 就相当于拒绝与时代对话。黄旦在综合了卡斯泰尔、麦克切斯尼、延森、马克·波斯特等人关于网络社会的研究之后, 提出了一种“网络化关系”的研究视角。他指出大众传播网络现在已经成为一种更大关系之网的组成部分。这张网络的特征包括以下四点:

1.有位置不必有效力, 网络关系始终以去中心与再中心进行着波浪式涌动;2.媒介与社会的界限消解, 只有自组织、自滋生的多重相互联结, 看或被看互相交织, 同时发生, 线性因果不再存在, 后果不可预见和不可逆;3.真实、客观等理念将会重新遭到估量, 由于网络关系中有着各种层面的诠释群体, 意义的建构将成为重点;4.作为一个节点, 衡量专业新闻传播机构的不再是独家或者是什么原创性新闻, 而是接入点和到达点的数量, 转化数据的能力和水平。13

因而黄旦认为, 面对这样一张被技术重构的信息网络, 新闻业的生态环境在发现着巨大的变化, 新闻学的研究需要被重构。他建议学界不能再用旧知识、旧思维和旧眼光去拥抱新的交往方式。这种想法得到了许多学者的回应。笔者本人也在题为《重塑传播研究范式: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一文中指出在网络化社会关系的今天应当承担何种研究使命:

传播学应当有一种新的学科使命, 但它需要方向的调整与范式的重塑。只有重新理解传播及其技术是如何嵌入人的生活, 重新界定人的存在及人与社会、物的关系, 讨论传播与人存在的意义, 才能有真正的独一无二的传播理论, 才能与哲学元理论发生关联, 才有资格与其他学科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对话。14

以上这些关于学科和研究的讨论均敏锐地意识到媒介技术变革给研究对象带来的决定性影响, 并建议正视这种变化。而这种思路恰恰就是以往传播学避之不及的所谓的技术决定论。很难想象, 如果没有这种认识论框架, 今天的新闻学和传播学该如何阐释当代的新闻传播现象。而如果说新闻学和传播学的理论研究都感受到了技术决定论思想的重要性, 那么在中国方兴未艾的传播思想史研究大概就更应当重视这种研究路径了, 因为, 传播思想史的使命便是在宏观社会层面和历史层面探索和研究传播媒介与社会思想之间相互建构的关系。事实上, 任何一种成功的新媒介在登上历史舞台时, 都会对当时的社会文化、社会观念产生冲击并进而发生观念与文化的变迁。比如一份传教士报纸的进入, 如何建构了当地精英阶层的世界观并因此引发相应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变革。正如斯蒂格勒所说:“‘技术体系’不断进化, 同时淘汰构成社会凝聚力的‘其他体系’。技术发展原本是一种破坏, 而社会生成则重新适应这种技术生成……技术变革依其幅度大小总会或多或少地动摇文化的基准。”10因此传播思想史的历史使命便是将传播技术作为一种整体介质和生存环境, 并以此为起点来讨论它如何建构公众与自然尤其是公众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它如何不断建构公众头脑中的观念;媒介技术系统与社会文化系统之间是如何调校彼此关系的。能够回应媒介技术变革如何重构社会观念的著述, 一定是传播思想史的经典之作, 比如《印刷书的诞生》《作为变革动因的印刷机》等, 尽管在证据上, 这种研究会遭遇各种批评, 但它确实增加了传播学的想象力。

即使是与传播技术关联不是特别直接的传播学史, 也完全可以增添一种技术决定论的视角。这其实是一种理解理论生成的重要认识论视角。正因为完全不同的媒介环境的作用, 才有可能让当时的理论研究者观察到完全不同的社会行为, 因而产生一些在当时很有创造力的理论。也许美国的媒介环境更容易让阿多诺等学者意识到文化工业的统治性;而德国的媒介环境只能让他们意识到权威人格。许多理论, 如果不是因为技术环境的改变, 不会一次次成为讨论的热点, 如麦克卢汉理论和公共领域理论。所以, 技术决定论视角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广义上的知识社会学视角的组成部分来帮助理解和分析传播学术史。

但是长期以来, 传播思想史研究也同样受困于技术决定论的指责, 即使连詹姆斯·凯瑞这样的理论大师也不能幸免。凯瑞在《作为文化的传播》一书中有一章通过电报这一媒介专门讨论了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他指出:电报带来了语言性质的转变, 带来了日常知识与意识结构的变化并因此成为传播的一个分水岭。4然而, 这种在今天看来已经是常识的判断立即引来了他的学术“死敌”舒德森的口诛笔伐, 后者认为单就这篇文章而言, 凯瑞有技术决定论倾向。事实上, 有很多传播思想史研究就因为担心被攻击成技术决定论研究而不敢鲜明地呈现自己的观点, 于是其研究就成为了缺乏想象力的档案说明。这对传播思想史研究是一种重大的伤害, 如果不持有媒介技术决定论的视角, 传播思想史很难将现象和问题说清楚。因此, 为媒介技术决定论正名, 应当是传播思想史研究者的共识。

今天, 我们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 建立在整体论哲学高度的媒介技术决定论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一方面, 对技术决定论的武断否定和污名化, 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学界对这一认识论和方法论视角学术价值的认知;另一方面, 以人为中心和主体的人文主义视角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对这个时代的阐释力。从人类中心角度思考人与技术的问题未必见得以人为本, 而从技术的角度思考人与技术的问题也未必见得僵化和机械。在传播学领域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在这个传播技术发展已经严重失控的时代, 正视和重估传播技术决定论理论价值的那一天终将来临。


注释

1 李明伟:《知媒者生存:媒介环境学纵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第225页。

2 当然, 还有另一种技术决定论, 这种同样夸大媒介技术后果的观点, 对技术的发展对社会的影响抱有明显的悲观情绪。如果说媒介乌托邦认为媒介技术会带领人们前往天堂, 那么这种思想则认为媒介会带领人们走向地狱。这些观点显然代表社会中抗拒技术变革的保守力量的立场, 属于保守的修辞方式。但毫无疑问, 他们与那些貌似激进的技术修辞一样, 都是简单因果关系的媒介决定论思想。由于篇幅和叙述重点的缘故, 我们在本文中不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在本人的拙作《传播学:学科危机与范式革命》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中, 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论证, 如有兴趣者可以参见该书的论述。

3 [加]文森特·莫斯可:《数字化崇拜:迷思、权力与赛博空间》, 黄典林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第108页。

4 (5) (25) [美]詹姆斯·W.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媒介与社会”论文集》, 丁未译, 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 第88、46、161-162页。

5 (6) [美]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斯·库克耶:《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 盛杨燕、周涛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封底推荐语。

6 (7) (13) [奥地利]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爱比米斯的过失》, 裴程译, 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第79页。

7 (8) [美]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 陈亮等译, 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 第137页。

8 (9) Shearon A.Lowery&Melvinl.De Fleur:《传播研究里程碑》, 王嵩音译, 台湾远流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版, 第21页。

9 (10) (12) (17) [法]雷吉斯·德布雷:《普通媒介学教程》, 陈卫星、王杨译,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第4、261-262、350页。

10 (11) (19) (24) [法]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迷失方向》, 赵和平、印螺译, 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 第3、3、2页。

11 (14) (15) (16) (20) [德]冈特·绍伊博尔德:《海德格尔分析新时代的技术》, 宋祖良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第13、63、19、154页。

12 (21) [美]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 范静晔译,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第9-10页。

13 (22) 黄旦:《重造新闻学---网络化关系的视角》, 《国际新闻界》, 2015年第1期。

14 (23) 胡翼青:《重塑传播研究范式: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现代传播》, 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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