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以“国字号”命名的新行业性大学接连出现,其标杆作用,或者说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不能不令高等教育的从业者和关心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人士担忧。
从19世纪末,大学作为“舶来品”进入中国伊始,创办现代大学或主持大学教务的教育家和学者对“university”的理解就是一致的。他们明白“university”的词根是由“宇宙”到“知识之地”,再到“综合性”转变的,这在当时形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因此,即便是物理学家胡刚复主持,其兄弟数字家胡明复参与的私立上海大同大学也是综合性的。
大学“综合性”的意义不仅在于育人和传授知识的兼顾,而且也体现出了中西文化的兼容。换言之,彼时中国大学的创办者或管理者,他们从一开始接受“现代大学”这个外来文明时,就希望将中国文化所固有的个人道德教化之所长与西方大学文化的科学精神、学术分科制融会贯通。
但无论是1952年的“院系调整”,还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高校产业化,都是有违于上述“新传统”的。本来,始于90年代的大学合并风潮,是对1952年“院系调整”单一性偏向的一次矫正。但是,过分行政化的操作,淡化了暗含的理念不说,反而凸显了“规模”这类外在的形式。合并后的大学一度追求超大规模,甚至省会城市只剩下个别在校生达六七万人的超级大学,就是例证。
近七十年来,每次大学办学方向、模式和策略的调整都有一个国家需要或现实需要的理由,50年代是因为建国之初,急需理工人才充实到国家建设上;90年代是由于国家教育经费短缺,只能启动大学的自我造血功能;现在,新的行业性大学似乎又在与被西方“卡脖子”的学科相关联。这些理由不能说没有现实的意义,但是,在相关形势和相关理由出现之时,无论是教育管理部门,还是实际的操作者都极少考虑到大学固有的特性。
如果说,大学固有的特性代表“一般”的话,“现实需要”就代表“特殊”。从时间上看,“一般”更多、更长,而“特殊”则更少、更短。从效应上看则正相反,“特殊”更突出或更容易被发现,而“一般”虽更普通,更难以被感知。因此,非要分出个孰重孰轻并无太大意义。
但是,大学的固有特性决定了她不是“工具”,也不能将其当作“工具”。也就是说,仅仅把大学当成“特殊”时期的“现实需要”承载的工具,就有可能损害或消解其作为“一般”,属于教育机构的功能。
无须强调所谓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平衡,因为这种平衡往往不是实相,而很可能是经过伪装的。教育管理层面上的平衡是应该有相当的操作可能性的。所以说,面向大学管理,故作深奥、堆砌华丽辞藻地谈“玄”,往往与不脚踏实地为教师、学生办实事相互并行,而只抓住细微末节的小事,“纠住即胜利”地陶醉其间,则与无法发现深层问题彼此共存。
新的“国字号”命名的行业性大学的建立,似乎也是在找寻一种与原有的综合性大学之间的平衡。其合理性仿佛还有先建立起行业性或单一性的“大学”,再扩大规模,最后成为综合性的大学。而且他们强调的“现实需要”似乎也迫在眉睫。
即便如此,新建立的行业性大学充其量仅有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水平和功能,其培养目标是满足行业内需求,毕业生也主要在行业内部消化。它的社会价值多在于发展各自行业和解决局部就业问题,缺乏综合性大学对“普遍性”的追求和整体性、全方位的社会价值。
问题在于,本身不具备公立大学综合性要求的行业性学校,却冠以“国字号”的名称,且由国企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因而又具有了公立大学的资格,其标杆作用只能是让人以为,国家的大学布局和基本政策又要经历一次震荡和轮回。它对于时下地方政府热衷的拉“国字号”大学撑门面的“数据跃进”的推波助澜,也未必是利大于弊。
民办或私立大学可以在法律框架内随其意志办学,但公立大学应该更多地体现教育公平和整体社会的利益。其社会价值不能限于为社会提供某一类型的技术人才,而更多地是培养足以改变社会整个面貌、提升社会整体文化和道德水平的一批具有相当素养的人。
因此,公立大学的发展策略和合理布局,不只是不能限于某一行业,或者仅仅向西部高等教育薄弱的地区倾斜,它还应该对直辖市及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学,有一个合理的督促,包括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而不是听任内卷式的竞争。
进一步看,中国大学“世界一流”或“与国际接轨”的标志,虽依托于技术的进步,却并不止于外在的技术和数据,它更在于真正的大学精神的充盈,在于她在世界大学中能否具有相当的气场。
(刊2021年6月1日《中国科学报·大学周刊》,题为《 大学不应为“特殊”而忽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