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帆:一壶酒越喝越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99 次 更新时间:2020-12-0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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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帆  

爷爷在世时,颇喜欢我这个小孙子,走哪都捎上。我就像个小跟屁虫,躲在他的身影里,爷爷去哪我上哪。除非是打道场,爷爷是道士——这么说似乎也不准确,这一带和尚道士不分家,统称叫“行香火的”,总之是门营生的手艺。平时无事,爷爷穿着一身干净的灰白色的确良,青布鞋,撑着一把大黑伞,每一场集市都不落下,那样子倒像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干部。死人了他才忙。死了人,照规矩是要请师傅打道场做法事的。方圆几十里都晓得爷爷道场打得好,名声响亮,再远都有人上门请。冬天去世的老人多,有时忙得错不开身,忙完上家,马上就赶赴下家。爷爷问,去不去?我摇摇头。我怕鬼,天生胆小,看见黑漆漆的棺木,不敢多瞥,加上披麻戴孝,哭声一片,那样的场合我是绝对不敢去的。


通常一场法事要两天两夜,家底殷实的时间更长。两个通宵熬下来,爷爷也该回来了。小黑狗撒着蹄子大老远就迎去了,吐着紫红色舌头,一路呢喃,咬他裤脚。爷爷走前,长旱烟管赶它,徒弟随后,肩上挑着法器和孝家打发的东西。一斗米,一块刀头肉,一只宰杀过的雄鸡,一尾草鱼,几只斋粑。卸下行头,爷爷和衣倒在床上,呼呼睡一上午,鼾声如雷。醒来,日头西斜,泡一大杯酽茶,精神抖擞,开始弄饭。


爷爷开小灶,不和我们搭伙。一只小煤炉,架着小砂锅煮肉。香气四处飘溢,小狗都流口水,眼睛骨碌碌盯着小砂锅一刻不离。少顷,白辣椒腊肉,豆腐煮鱼,清炒白菜,一一上桌。有时兴起,还会来一盘炒黄豆。饭菜弄好,爷爷不紧不慢掀开铁锅盖,将一只盛满烧酒的锡制酒壶从热水中提出来。酒是烧酒,自家酿的。我们这一带,家家会酿酒。不光酿酒的粮食自己耕种(大米、红薯、高粱、玉米为主),连酒曲也是自己采制。老家有几种植物,都可用来制作酒曲。其中一味叫辣蓼,小时候满地都是,紫红色的花穗,是作酒曲的好料。制作酒曲颇有几分神秘和迷信,大白天也得大门紧闭,以防外人突然造访。据说有生人来,酒曲就没味了,糟蹋一坛子粮食,白忙一场。后来集市上有酒曲卖,都是外来货,很少有人买,称之为“化学酒曲”,说酿出的酒,味道不对劲,容易上头。总之嫌这不好,那也不好。谁家酿酒要是用的化学酒曲,背地里会遭人白眼的。大概在喝酒人看来,落肚里的东西怎能和“化学”二字扯上边?


爷爷的酒都是自己酿,酒曲也是自制的。家里酿酒工具齐全,木甑、大锅、竹筒导管、土陶罐,每回酿酒,满屋子都是酒香,闻久了也醉人。春秋两季都是酿酒季节,每次酿一大坛,封存起来,够喝几个月。


爷爷那只锡制酒壶平时放在神龛上,怎么看都像一只小雄鸡,肚里能盛两三斤烧酒。爷爷摸摸酒壶,说酒热了,眼角带光,闪烁着笑意。没有酒杯,也不兴酒杯,就用碗喝。饭碗。酒水从锡制酒壶口欢腾而出,呈一道亮色,注入碗中。爷爷端起碗,抿一小口,笑。他是光头,一颌山羊胡,笑起来,整张脸熠熠生辉。爷爷朝我招了招手,要我过来。我就过来了。小黑狗也过来了。爷爷将筷子伸进酒碗,让我张嘴,我舔了一下,嘴巴着了火,辣得直吐舌头,眼泪都呛出来了。爷爷笑,小黑狗欢快地摇着尾巴,汪汪叫,以为骨头要落地了。


我的酒瘾大概就是爷爷用筷子滴出来的。爷爷每顿都要滴几筷子,慢慢地,也不觉那么苦辣,竟有点说不出的味道。再大点,我已经能小碗喝了。爷爷自己倒大碗,给我倒小碗。母亲在一旁敢怒不敢言。后来她总是埋怨,说有回爷爷带我去吃酒席,“天晓得给你喂了多少,醉了一天一夜没醒,脸红得像个南瓜。”后来上学,成绩不佳,母亲总结原因,说大概是那回醉酒,把脑子醉坏掉了,总忍不住要将爷爷数落一顿。我落了个轻松,心里偷着乐。


爷爷好酒,但酒量不算大。他也克制,每回半碗便打止,很少喝醉。他们都说七公酒量稳。但也不是没醉过。有一回,一个晴和耀眼的春日,爷爷就喝高了,躺在床上睡了一晌午。记忆中的春天一片金黄,四处金黄的油菜花,空气中暗香浮动,鸡鸭互啄,小狗偷袭,鸡飞狗跳;一只大木蜂,永远独来独往,经常在小水沟旁嗡嗡嗡巡飞。我偷爷爷的毛笔,蘸上浓墨,歪歪斜斜,在墙壁上到处涂画,如“鬼画符”。爷爷酒还没醒。我玩累了,从旮旯中翻找空洗衣粉袋子,太阳牌洗衣粉,我找到好几个,用清水洗干净,放在阳光下晾干,准备等爷爷醒来,就献给爷爷装旱烟丝,博得一声夸赞。那是我的童年,蜂蜜般金黄,散淡着一股烧酒的味道。


1993年,爷爷再也用不上我的洗衣粉袋子了,也再没人用筷子蘸酒喂我了。爷爷躺进早就备好的棺木里。那具黑漆漆的东西,我突然却不再感到害怕,也许是里面躺的不是别人,是爷爷。


我飞快地长大,上小学,升初中。初一那年,父母都出去打工,外公过来照顾我。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留守儿童。外公是一名虔诚的乡村基督教徒,滴酒不沾,不苟言笑,一本厚厚的《圣经》,被翻得稀烂。没有父母管束,我一下觉得可以飞起来了。家里留下的那一大坛烧酒,便由我独享了。我用省吃俭用的生活费积攒了一点钱,跑去镇上唯一的新华书店,买了一部《水浒传》,岳麓书社,17.5元。因为《水浒传》,我差点把家里那坛子烧酒喝了个底朝天。每回饭前,先翻到好汉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章节,读书下酒,书是最好的下酒菜,愈发坚信自己是梁山第109条好汉。酒量是真不行,一碗烧酒下肚,醉眼惺忪,天旋地转,鸡犬上了天。爷爷的遗像摆在神龛上,初看神情颇严肃,多看几眼,只觉笑容满脸,眼睛放光,仿佛忍不住要下来和小孙子喝上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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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 《 中华读书报 》( 2020年12月02日 03 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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