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怎样发现真相?——兼对新冠病毒肺炎爆发后国家和社会信息机制效用的评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70 次 更新时间:2020-03-18 23:19

进入专题: 新冠肺炎   信息机制   新闻媒体   社会自治   个人自由  

李宪  



内容摘要  新冠病毒肺炎爆发后一系列公共事件反映,我国的信息机制出现严重问题。现代社会里,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新闻媒体与熟人社会两个渠道获知真相,然而由于审查机制的过分约束,新闻媒体近乎毫无作为,加之公权力缺乏对私人空间的基本尊重,连熟人社会也不幸遭到斩断,致使两个渠道均不畅通。将人民群众的自发信息机制消声以后,政府更当担起及时发布信息的责任,然而由于地方政府没有民主赋权机制作保障,缺乏独立的决策权,不敢发布信息,同时又对社会控制过于严密,没有独立且成熟的社会指引政府或提供参考,使得政府无法辨识信息,最终结果是政府信息机制低质低效。经此一劫,亟需按照现代国家治理模式,重思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关系。


关 键 词  信息机制  新闻媒体  社会自治  个人自由


1.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真相? 3


1.1真相真的难以获得吗? 3


1.2很多信息不是我们需要的 4


1.3符合我们需要的信息才是我们想要的真相 5


2.这样的真相从哪里寻找? 6


2.1两种途径:新闻媒体与熟人社会 6


2.2反例一:无作为的新闻媒体 6


2.3反例二:遭斩断的熟人社会 8


3.政府是真相的裁判者吗? 8


3.1地方政府干了什么 8


3.2审查机制之谬 9


3.3应有一些反思 14


4.政府的信息机制为什么失效了? 15


4.1地方疫情警报机制的失效 15


4.2国家疫情警报机制的失效 16


4.3政府信息机制失效之原因 17


5.重思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19


5.1重新认识自由 19


5.2重思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1


5.3重思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24


新冠病毒肺炎大爆发前夕,李文亮和张继先2名武汉医生各自因为传播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的消息而被举国关注。李文亮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散播,张继先通过单位的工作渠道上报,李文亮在民间获得巨大声誉,张继先从官方获得极高褒奖,之后有人贬抑李文亮、褒扬张继先,引发网络上激烈争论。李文亮感染新冠病毒肺炎去世后,钟南山院士谈及李文亮几乎落泪,称李文亮为“英雄”。李文亮和张继先在病毒来袭的紧要关口上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李文亮代表的是公民自发的信息机制,张继先代表的是政府组织的信息机制。之后发生的事实表明,无论李文亮还是张继先所代表的信息机制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新冠病毒肺炎的真相没有很快发布出来,警报没有及时有力地拉响,武汉市和湖北省人民群众最先付出了异常惨重的代价。经此一劫,必须思考和追问的问题是,我们国家现有信息机制[ 选取信息机制这一角度进行研究,源自读美国学者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收获的启示。孔飞力在该书中以历史上真实的“剪辫案”展示了“一个以地方官员为地方情况主要信息来源的制度都会遇到的问题”,官僚总是试图向最高统治者掩盖信息。当今之信息机制与过去具有某种相似之处,中央政府仍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地方政府提供的信息来做决策,难免遇到类似问题。因此,本文研究信息机制的重要类型是指中央政府从地方政府获得信息的机制。考虑到现代社会中,中央政府从地方政府获得信息的机制并非孤立存在,它还依存和依赖于政府从社会获得信息的机制,还作用和影响着公民从政府获得信息的机制、公民从社会获得信息的机制。因此,本文研究信息机制还包括这后三种类型。]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当下及未来要建立一套什么样的信息机制,特别是究竟建立一套什么样的信息机制才能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真相的迫切需求。


1.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真相?


1.1真相真的难以获得吗?


众所周知,在我们周围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谎言。有的谎言无关多数人痛痒,于是人们懒得过问;有的谎言关乎多数人生存和发展,却因为论证过程过于冗长和繁杂,且相比人的物质利益过于虚幻、距离人的眼前利益过于遥远,不费一番功夫很难搞懂它,于是有人干脆不想懂了。近二十年里,能让举国上下齐声吁求真相的时机并不多,2003年“非典”疫情肆虐时算是一次,那一次因为真相的迟延,有些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有些人保住了性命却付出了健康的代价,其余的大多数中国人付出了数月行动自由受限和不同程度经济损失的代价。付出了这样沉重的代价,我们以为自那以后整个国家进步了,真相再也不会迟延了。如果没有这次新冠病毒肺炎的肆虐,我们都还生活在这种幻象之中。但是,真相真的这么难以获得吗?


1.2很多信息不是我们需要的


从新冠病毒肺炎出现到蔓延的这一个多月里,它的名字从武汉市卫健委通报的“不明原因肺炎”,到国家卫健委命名的“NCP”(新冠病毒肺炎),再到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简称WHO)命名的“COVID-19”,其真实面目逐渐清晰起来。根据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正式命名,新冠病毒的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英文简称为“SARS-Cov-2”,与2003年的“非典”病毒(WHO命名系SARS-Cov)只是型号不同而已。再往后,其潜伏期、致死率等危害特征逐渐揭露出来,甚至据传连病人迫切需要的“解药”也正在研制出来,为有效预防感染,人们对其蔓延的范围远至国境以外的许多国家、近至每个人身边的大街小巷都慢慢近乎了若指掌。[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事记(2020年1月21日—今)》,载财新网,2020年1月21日发布,见:http://www.caixin.com/2020-01-21/


10150697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2月27日。]以上全部的信息加起来,就是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的真相,虽然远不能说就是全部的真相。快速地、精准地、全面地获得这些真相是困难的。但是,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获得的真相吗?


1.3符合我们需要的信息才是我们想要的真相


比起无垠的宇宙中蕴藏的奥妙,肉眼看不到的细菌里暗藏的危险,人类关于世界真相的认识总是有限的,总是局部的,甚至总是迟延的,谁都不能保证现在的正确认识不会被未来的科学发现所推翻。但是,这种片面和迟延一点不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为人类对真相的需求是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异的。以对新冠病毒肺炎的认识为例,对于不是医生的普通人来说,所要知道的真相就是它对人有多危险,它暗藏在哪里,不需要知道它究竟叫什么名字,究竟是不是SARS;对于即便是医生的人来说,所要知道的真相也只是如何利用现有的医学手段和医药制品救治眼前的病人,而不是如何发明杀死病毒的特效药来救治未来的病人;对于身在疫区已经感染病毒的人说,所要知道的真相是究竟哪家医院还能接收下自己,以及为什么那么多医院接收不了自己,而不是周围还有没有感染者,如何躲避他们,相反因为共同的求医需求,他们可能更需要接近彼此,互相分享求医的信息;对于不在疫区也未感染病毒的人来说,所要知道的真相可能是哪里疫情更重一些,自己要远离哪些地方,还可能是哪种防控措施更有效一些,自己如何采取这些措施,还有如果某个人决计把自己关在无菌的房间了,不与任何人接触的话,他可能根本不需要知道任何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的真相,只需在房间里等待病毒被打败的消息传来就行了。可见,符合我们身份、符合我们所处时机、符合我们所置身位置的信息,才是我们需要的真相,我们想要的真相并不多。


2.这样的真相从哪里寻找?


2.1两种途径:新闻媒体与熟人社会


现代社会里,人们获得信息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熟人之间通过人际交往的传递,二是陌生人之间经由新闻媒体的传播,相比前者,后者更高效一些,因为前者是点对点的传递,后者是点对面的播撒,前者是工作之余的兼顾,后者是工作之中的主攻。按照前文分析,对非特殊职业的绝大多数人来说,假如置身于新冠病毒肺炎蔓延前夕的武汉,所要知道的真相就是什么种类的东西危险、这种危险的东西暗藏在哪里、如何进行有效的防护。要快速准确获得这并不多的真相就需要通过以上两种途径,尤其是后一种途径。


2.2反例一:无作为的新闻媒体


然而,通过陆续披露的信息,我们获知的情况是:新冠病毒肺炎是2019年12月底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开始出现的,发现的途径是这里的经营者和到过这里的人患上了不明肺炎,之后随着感染者病情的加重和人数的增多,引起了诊治医生的注意,再之后是这些医生中的部分人在自己的亲朋好友中传播了关于这个病毒的消息。李文亮便是其中之一,他传播的时间是在12月30日下午,传播的范围是大学同学微信群,传播的内容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让同学家人亲人注意防范,但不要外传。[ 《新冠肺炎“吹哨人”李文亮:真相最重要》,载财新网,2020年2月7日发布,见:http://database.caixin.com/2020-02-07/101515538.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2月27日。]


同期,武汉市和湖北省以及外地的新闻媒体没有一点一滴关于这种病毒的报道。不是这个主题不够吸引人,也不是这则消息对人们无关紧要,应该也不是这个问题太小以致发现不了或者进入不了新闻媒体记者的视野,媒体记者的新闻嗅觉高于一般人,当消息已在坊间流传时,他们不可能没有发现这一重大事件。当然,何为重大事件,不同人见解不一样。抛除这些个人意见分歧的可能,但从新闻媒体行业自身利益和立场考量,罕见病毒出现、急剧蔓延前夕,报道这一事件应当是世界上所有新闻媒体的不二选择。中国的中央媒体报道公开以后,新冠病毒肺炎成为全球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主题即是明证。新冠病毒肺炎最先在湖北武汉出现,湖北省和武汉市的新闻媒体却没有发出一点声响。这是极不正常的。为什么如此不正常?常识告诉我们,唯一的答案是政府不允许。


2.3反例二:遭斩断的熟人社会


再将注意力回放到李文亮传播病毒消息的那个时间节点上。那时病毒尚未蔓延开来,李文亮作为一线医生最早获知这个消息,于是他提醒了自己的大学同学。李文亮是武汉大学毕业的,虽然同学未必都在武汉就业,但应大多在武汉有熟人,请同学提醒的是家人亲人,但照常理推断,这些同学继续传递的对象,应该不限家人亲人,一定还有朋友,这也是李文亮的做法。基于2003年“非典”给人们留下的恐怖回忆,基于此次病毒本身的危害特征,再基于武汉大学同学群的扩散能力和现代科技条件下传递信息的便捷条件,对于武汉人、湖北人甚至整个国家的人来说,假以时日,就算没有新闻媒体的传播,新冠病毒肺炎的消息也会传到很多人的耳朵里。事实也表明,早在新闻媒体加入以前,新冠病毒肺炎的消息就已经通过熟人途径传播开来。尽管这一途径的效率不够高,仍要承认如果允许这一途径自由地传递信息,一点一滴地发挥效用,人们承受的代价仍会减少一些。


3.政府是真相的裁判者吗?


3.1地方政府干了什么


事情没有朝向任何一个好的方向发展,李文亮因为在大学同学中散播关于病毒的消息被训诫了,新闻报道称还有7人也因为散播这个消息被训诫。现代社会与前现代社会的重要区别是,现代社会里有开放的公共空间,人们可以自由地走出熟人社会在这个空间里发表言论、缔结组织,建立各种各样的社会联系,新闻媒体便是其中极为重要的纽带;从古至今,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是,人是群居且能够合作的物种,正因为“人能群,彼不能群”所以虽“力不如牛,走不若马”而牛马能为人所用。回头审视新冠病毒肺炎蔓延期间地方政府的做派,不仅不让新闻媒体在公共空间里发出声响,还不让人们在私人渠道里自由传播,这种做派不仅是对现代社会里公共空间的扼杀,还是对人类进化成人以后基本人性的摧残。李文亮散播的对象只是熟人,并强调不要外传,如果这是他的本意,说明他没想在公共空间里制造什么声响,在此意义上,他确实不是什么英雄。但是,正因此,他的遭遇和抗争更能打动人。在没有新闻媒体提醒人们大难来临的武汉,家人亲戚朋友之间的提醒是他们仅有的警报装置,当权力把手伸到李文亮与同学之间阻拦消息的传递时,无异于夺走这仅有的警报装置。物伤其类,同命相怜,当权力可以这样不讲道理不讲情面时,这是对所有平民百姓尊严的冒犯和生命的轻视,人民群众对李文亮的纪念,其实是念及自己相同处境之后的悲鸣。


3.2审查机制之谬


湖北省和武汉市新闻媒体为什么没有为人们拉响警报?在这里仍以最大的善意去揣度,不排除有一时发现不了的偶然性因素,也不排除有某些人价值观不正、判断力不足的因素,但在疫情出现到肆虐的那段时间里,不仅湖北省和武汉市新闻媒体没有发出声响,举国上下的新闻媒体都没有发出声响。众所周知,这些年新闻媒体特别是提供严肃新闻报道的媒体凋零得特别厉害,其中有自媒体冲击的原因,但这绝不是全部的原因,因为在疫情来临时自媒体同样可以有一番作为。将所想到的原因都排除以后,不得不说政府的作用发挥了。这些年,政府对新闻媒体的管控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细致。管控的理由主要是保护人民群众不受错误观点的蛊惑、虚假信息的误导,其隐含的论断有三个:一是错误观点、虚假信息与正义理论、事实真相总是泾渭分明,政府能够区分清楚,作出正确判断;二是人民群众的判断力低于政府的判断力;三是政府不仅能够代替人民群众做判断,还能精准高效地供给判断。


先分析第一个论断,前文已经论及,人类关于世界真相的认识总是有限的、局部的,甚至迟延的,谁都不能保证现在的正确认识不会被未来的科学发现所推翻。这其实是人类共同面临的困境,不以哪个人或哪个政府的意志为转移,相比未知世界里的无穷信息,已知信息微不足道,很多时候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对错择一,而是根本不知道何为对何为错,鉴于此,保持一种谦卑的姿态,让人自由言说是最稳健的选择,唯有如此人类文明才能不断演进和发展。不难想到,有人会对此不赞同,认为有些错误观点、虚假信息与正义理论、事实真相就是泾渭分明,笔者认为若果真如此,让它们暴露在公众面前,对它们进行“公开审判”,是打败它们、教育世人的最好方式;还有人会从这个角度反驳,有些错误观点、虚假信息很危险,一旦传播出去可能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但何为“危险”?“危险”是一种主观认识,并不是一种客观存在,既然是主观认识,就不能排除个人立场和角度的局限,暂不论判断力这个问题,但问如何保证这个凭借主观认识作判断的人,不会故意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角度上想问题办事情?2003年非典时期和这次疫情中一些官员对疫情的瞒报,以及1959年至1961年举国上下的诸多官员对持续三年、大面积发生的饥荒的瞒报,都是很好的例证。关于什么样的言论属于危险而需禁止的言论,早有国家进行了比较成熟的探索和实践,即那些会带来“清晰且现实的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该判断标准,系1919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J.Holmes)在审理“申克诉美国”(Scheck v. United States)一案的法官意见中提出,之后得到了继承和修正,总体原则没有改变,本文不再详细阐述。]的言论才是需要制止的危险言论,比如在座无虚席的剧院里谎称“失火”,因其可能带来实实在在的踩踏事故风险而被划入禁止表达的范围,除此以外,还有侵犯他人名誉权之类的禁止,但从总体上看,自由发表是原则、禁止是例外,即便禁止也是基于事后公开评判而非事前秘密审查,因为事前的暗箱操作难免夹带私货。


再分析第二个论断,政府背后是一些人,不排除这些人是某个领域的行家里手,但是新闻报道的内容包括无穷多个领域,他们不可能是所有领域的行业里手,更不可能所有人都是所有领域的第一高手,他们的判断力从哪里来的呢?关于他们自己的事实真相是,他们到了那个岗位上仅仅是基于一纸任命状,昨天的自己可能也不过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而已。当然,政府审查部门的观点并不就是部门领导或者属员的观点,还可能是某个领域专家的观点,但是这些专家的观点就一定正确吗?谁来评断正确与否?刚刚已论述审查官员本身并不具备这个能力。就算这些专家的观点一定正确,既然已经可以确认正确,政府审查的必要性又在哪里呢?科学论断不需要权力加持,事实会赋予它权威,不科学的论断即便享有权力加持,在事实面前一样沦为笑料。中央媒体在这次疫情中发布的双黄连口服液对于防治新冠病毒肺炎有效的新闻,以及更久以前的“大跃进”时期发布的小麦亩产万斤的新闻,都是典型的反例。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当不同观点不能自由地发表,形成一种公共讨论之态势,进而激浊扬清、去伪存真时,权力加持的观点就仅是权力加持的观点,与科学并无太多关系,权力信誉好时,其加持的观点就容易获得认同,权力信誉不好时,即政府自己进入“塔西佗陷阱”时,其加持的观点即便科学也难以获得认同,一旦到此境地,权力加持反而不利于信息传播了。


再分析第三个论断,政府背后是一套工作流程,不排除这一套工作流程更审慎一些,但是审慎往往是与时间、人力、财力这些投入成正比的,相比大千世界的纷繁复杂和瞬息万变,政府究竟有多少时间、人力、财力投入审查中来呢?即使审查发现正确答案了,又要投入多少时间、人力、财力将这些正确答案投送到需要的人手中呢?前文已经论述,人对信息的需求是不一样的,符合我们身份、符合我们所处时机、符合我们所置身位置的信息,才是我们需要的真相。我们的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内的所有政府,并不能做到并始终做到、迅速做到全面发现和精准投送。如果可以做到的话,这次新冠病毒肺炎绝不至于肆虐如此之久并蔓延如此之广。指出这个问题,并非讲我们的政府或政府中人能力不济,而是想指出一个更为根本而且更为紧迫的问题——我们这套信息机制本身存在缺陷,因为这个缺陷存在,政府信息机制的低质低效是其必然结果。很大程度上可以讲,这次疫情预警不够及时和防控不够得力,与当年计划经济失败的原因[ 关于计划经济失败的原因,早有很多学者分析论证,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人类认知能力的限制,二是激励机制的扭曲,认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励机制的扭曲更为根本。近年来,这一理论还被经济学者张维迎用于评判政府的产业政策,他指出“产业政策不过是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见2016年8月25日张维迎于“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西安峰会”上的演讲)。对此,笔者高度赞同,并认为中国政府对新闻业控制的逻辑就是计划经济式的,而且不仅限于计划经济角度的经济考量,还有诸多没有说清道明的政治考量。]并无根本不同,政府组织的生产和供给机制,因为难以精细地、及时地发现需求,进而不能精细地、及时地组织生产,因为不能精细地、及时地组织生产,进而不能精细地、及时地配送供给。这次疫情中人民群众对信息的需求,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产品,而且相比当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物质需求更为紧迫一些。


3.3应有一些反思


继续以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比较为例。我国已经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四十多年,这四十多年里出现过诸多假冒伪劣产品,但更创造了无数适销对路、质量过硬的商品,极大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需求,即便在“三鹿”奶粉这样令人发指的事件发生以后,也从未想过退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甚至连将奶粉行业改为国家专营这样的想法也未见成为政府思量的议题。如今,在市场经济早已在我国实行四十多年以后,如果仅仅基于对一些无形假冒伪劣产品——虚假信息和错误观点——的恐惧,而要把整个信息机制以一种计划经济的思维进行控制,道理究竟在哪里呢?经常听到有的政府官员对人民群众说,要相信政府,有时也应该听听人民群众对政府官员说,要相信群众。如果人民群众都是不明真相的群众,那么我们政府供给的真相又是从哪里来的呢?难道我们的政府不是来自人民的政府吗?如果政府总是真理在握,那么宪法里为什么要赋予人民监督政府的权利呢?


4.政府的信息机制为什么失效了?


4.1地方疫情警报机制的失效


回到本文一开始提到的李文亮与张继先之比较上,他们不仅代表自己,还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信息机制。前文已经提到,李文亮是12月30日在同学中散播消息的。新闻报道显示,其实在12月27日张继先即已上报所在医院,该医院29日上报至湖北省和武汉市卫健委。李文亮因为紧接着被训诫了,所以散播消息的范围有限;张继先的上报本该发挥更大效用,然而并没有促使湖北省和武汉市两级政府有更多作为,连面向公众拉响紧急警报的基本要求都没做好。之后20天里,武汉市和湖北省的“两会”照常进行,武汉百步亭社区4万多个家庭参加的“万家宴”照常进行,武汉市卫健委起初发布消息称“未发现明显人传人”、“未发现医护人员感染”,后又称“不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但持续人传人的风险较低”。1月20日,钟南山院士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明确说“肯定有人传人现象”。 [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事记(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日)》,载财新网,2020年1月20日发布,见:http://www.caixin.com/2020


-01-20/10150624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2月27日。]1月21日,香港病毒学研究领域专家管轶到达武汉时,看到的仍是一片祥和的场景,就连病毒发源地华南海鲜市场里也只有不到10%的人戴口罩,管轶表示当时的想法是,这都要‘战争状态’了,怎么还没拉警报,百姓好可怜,还在安心准备过大年,完全对疫情无感。[ 《管轶:去过武汉请自我隔离》,载财新网,2020年1月23日发布,见:http://china.caixin.com/2020-01-23/10150767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2月27日。]1月23日,武汉政府宣布交通封城。1月26日,武汉市长周先旺发布消息称500多万人已离开武汉。之后感染人数剧增,至2月12日,确诊近6万人,其中湖北近5万人,武汉3万多人。[ 同1。]与此同时,全国范围内学校停学、工厂停工成为普遍现象。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发现张继先的上报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当然,这不是她的错。


4.2国家疫情警报机制的失效


在此,不得不提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他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郑重表态,“我很有信心地说,‘SARS’事件不会有了,这得益于我国传染病监测网络建设得很好,病毒来了我们可以挡住它。”[ 《高福委员的“词汇”科普课》,载人民政协网,2019年3月7日发布,见:http://www.rmzxb.com.cn/c/2019-03-07/2303588.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2月27日。]这个网络系统是2003年SARS疫情之后,国家花费重金建设的,全名是“中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系统”,不明肺炎是其监测和报告的重点,一旦不明肺炎在一个地方超过5例,就自动触发核查机制,直报中国疾控中心。[ 《中国疾控中心原副主任杨功焕:SARS之后国家重金建立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应关注其在这次疫情中如何运行》,载搜狐网,2020年1月30日发布,见:https://www.sohu.com/a/369589452_118622,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2月27日。]中国疾控中心有没有第一时间收到情况上报?如果没有,就是国家重金建设的网络系统失效,如果收到,就说明国家层面的工作机制也失效了。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毫无疑问要对病毒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民中大面积扩散并向全国蔓延负责,但是如果把责任仅仅算到它们头上,不仅是不公允的,而且是不负责的。1月27日,武汉市市长周先旺在央视直播时说,披露不及时是因为病毒属于传染病,需要依法披露,武汉市政府作为地方政府,需要获得授权以后才能披露。[ 同上。]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披露信息的单位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武汉市政府有没有及时请示?其上级、上上级有没有及时研究并批复?


4.3政府信息机制失效之原因


以上问题,相信未来会有答案,能够预料到的可能是还有官员为此承担责任。让尸位素餐者、德才不足者付出代价是必要的,但是比这更重要的是吃一堑长一智。2003年非典来袭,我们已经吃了一堑,如今我们又吃了一堑,这说明我们并没有因吃一堑而真正长一智。按照政府的惯常做法,每逢重大事故发生后,查找到的原因、总结出的教训往往是制度不完善,想出的解决办法往往是完善立法、增设机构,还有引用高新技术,这次的原因应该怎么查找、教训应该怎么总结?目前,我们已经有了更完善的《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即有,2004年修订,2013年再次修订),有了政府机构里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2018年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和属于公益事业单位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中国疾控中心”,前文提及的高福担任主任),还有了号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中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再完善的法律都需要人来实施,当法律本身不能作为实施的全部依据,而需要某个领导签字同意才能实施时,法律永远只是领导个人意志的装扮,而不是现实中的规范;再健全的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都需要有足够的权力才能正常运行,当它们基本职能的履行都被牢牢地抓在领导手里时,领导一签字才有一令行,停摆才是常态,动起来是非常态;再高新的科技设备都不能自带指挥能力,当领导让它开启它才能开启,让它关闭它就得关闭,让它向东它就只能向东,让它向西它就只能向西时,它就只是领导的工具,可以用来佐证权力,而不可能用来规范权力。当有人以张继先12月27日即上报、比李文亮还要早3天来证明政府的信息机制更有效时,笔者想说的是,李文亮尽管传播得晚,传播的范围也比较有限,但是他传向的每一个人都是真真切切的人民群众,接收者都会基于自身安全需要行动起来,而张继先报给的是一个厚厚的官僚体系,每一层官僚体系中的领导都有足够的动机让信息传得慢一些,因为在个人仕途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大领导看法,而大领导的注意力又只能分配到每个人身上很少时,不出错是最重要的能力,出了错能够很好地遮住也是顶重要的能力。张继先及早上报的功劳在多个层级领导唯恐犯错的拿捏中丧失应有的功效,其实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5.重思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5.1重新认识自由


湖北省和武汉市的“两会”是在疫情蔓延时召开的,并没有材料显示这些代表们都得到了特别的疫情通报,所以这次处于地方权力中心的官员们和处于中心外围的企业家等社会名流们也成了实实在在的受害者。这说明,湖北省和武汉市领导及其他官员在新冠病毒肺炎面前也成了“不明真相的群众”。不妨设想,如果湖北省和武汉市的领导能够知道新冠病毒肺炎的传染性这么强、危害性这么大,他们凭什么不立即采取措施呢?这不仅不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不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唯一可能的答案,不是不想作为,而是不敢作为,也不会作为。这个问题使笔者想到一个虚构的讨论。美国2012年播出的电视剧《新闻工作室》(The Newsroom)中,一名大学生问几个讲座者,美国为什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Why America is the greatest country in the world)?其中一人给了原因“自由和自由”(Freedom and freedom),一人给了原因“多样性和机遇”(Diversity and opportunity),均赢得热烈掌声。对这个虚构讨论的引述不是作为论证的依据,而是想引出一个话题:美国人那么推崇自由,自由的重要性究竟在哪里?前文指出,湖北省和武汉市人民群众因为地方政府严控新闻媒体、斩断熟人社会而未能精准地及时地获得真相,进而没能做好防范,结合湖北省和武汉市领导及其他官员某种程度的“不明真相”,在疫情中开“两会”,我们发现他们真正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一帮人。作为地方政府,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方式不仅体现在政府官员的个人遭遇上,更体现在政府自身的行动能力上。前文提到,武汉市市长周先旺讲,披露不及时是因为病毒属于传染病,需要依法披露,武汉市政府作为地方政府,需要获得授权以后才能披露,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披露信息的单位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这里,我们看到武汉市政府其实面临两个抉择,一是违反法律及时披露信息,回应武汉人民群众需求,二是等待获得授权以后再予披露,武汉市政府选择了后者,因为这是《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传染病防治法》不是地方性法规,而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全国性法律。推理至此,更根本的问题浮现出来了,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就完美无缺、一劳永逸吗,它变革的动力从哪里来?当全国性法律遭遇地区性适用难题时,“一刀切”是唯一的选择吗?在现代国家治理模式之下,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和解决是政治的日常状态,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日益精密细致,全国性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各自与时俱进,而让这个方式运作起来的前提便是人民群众的自由,特别是政治自由,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享有切切实实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达权与结社权等等,通过个人自由形成社会自治,通过社会自治形成民主政府,通过民主政府形成富有活力的区域自治。因此,经历新冠病毒肺炎这一劫,最应当得出的结论便是,限制自由导致了政府和人民的“双输”,必须重新认识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由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个人自由与政府权力并不总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某些时候恰恰是相得益彰的关系。


5.2重思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探索形成的最佳治理模式是多中心治理模式。[ 关于“多中心治理模式”,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夫妇提出了“多中心治理”(Polycentric Governance)理论,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指出:“多中心系统(Polycentric Systems)存在于多个层级,每一个层级都有一些自治权。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区域,存在着对其负责的政府机构,但是也有许多地方自治组织用来管理那个区域的地方资源”(参见[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资源的未来——超越市场失灵和政府管制》,郭冠清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4页)。从世界范围看,那些发达国家多是“多中心治理”理论践行者,“多中心”的体现便是联邦制。关于“多中心治理模式”,中国学者吴稼祥也有研究论证,他指出,“中国历史上最优良政体的核心要件有两个:一是多中心治理;二是必须有权威体系。”还认为,我国历史上存在的五种政体中,最优的政体是西周封建制,多中心治理是其重要内容,西周时期恰好也是德国哲学家雅思贝尔斯所认为的世界历史的“轴心期”(Axial Period),被雅思贝尔斯选作轴心民族的另外三个民族,即印度雅利安人、古希腊人、希伯来人,当时也都生活在多中心政治时期(参见吴稼祥:《公天下:多中心治理与双主权法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25-327页)。]在政府结构这个维度上,并非一个中央政府下辖若干个地方政府,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就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进行严格划分以后各管一摊,在中央事权范围内,中央政府可以也必须一管到底才能执行自己的政策,没有地方政府作为它的执行机构;在地方事权范围内,地方政府可以也必须对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判断和处理,不必也不能向中央政府请示汇报,中央政府既不为地方政府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出政策也不为其担责任。中央和地方只是基于管辖范围上的对比称谓,一国之中并非只有两个层级,而是多个层级。这种结构的好处是,每个层级的政府都是一个具有充分自治权的主体,向直接产生它的人民群众负责、由他们监督,而不是向所谓的上级政府或下级政府负责、由他们监督,准确地说,所有政府之间没有上下级之分。以新冠病毒肺炎的预防和治理为例,在多中心治理模式下,武汉市政府不需等待省级政府、中央政府授权或批准即可发布相关信息、采取必要措施,只要信息和措施是对武汉市民有利的;这并不意味着武汉市政府可以枉顾其他地区的利益,当武汉市政府的政策超出自己的管辖范围产生“溢出效应”时,湖北省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就必须出手,一般情况下也只有这时才能出手。现代社会之中,随着人类活动样式的增多,政府的信息服务职能日益拓展,每个层级的政府每天都面对无穷多的信息,这无穷多的信息背后可能是机遇也可能是危险,只有迅捷全面地获取第一手信息,才能作出最佳判断和快速反应,具备这种便利条件和决策权力的政府只有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政府。这种政府在目前治理模式下的中国,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是不存在的,中央政府严重依赖地方上报才能获取信息,信息在层层传递的过程中不断衰减,低效和失真是必然的,不具备获取信息的便利条件;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距离信息源更近一些,具备相对意义上的获取信息便利条件,但是它们在本质上是没有决策权力的,因为当领导的职位都是上级领导任命,并且这种任命更多基于私人信任、没有明晰规则可循,与之相应的撤职也基于个人失信、没有公开辩驳程序时,它们行使的所有权力归根结底都是上级领导授予的,没有一丝一毫是它们自己的。现代国家里有两种产生公职的途径,政务官基于民主选举获得职位,事务官基于依法考核获得职位,于政务官来说,民主选举程序是其权力合法性来源和有力保障,褫夺他们的权力,需要经过同样的程序,于事务官来说,法定考核程序是其合法性来源和有力保障,免掉他们的职务,需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履行公开透明程序,并且这一决定本身是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基于以上保障,无论政务官还是事务官对自己的职权都享有独立的占有权,独立决策是其权力和责任的应有之义。将这个原理用来分析我们的现实,答案一目了然,一个人民群众真正享有政治自由的社会里,选举才有实实在在的赋权意义,才能真正成为地方领导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和有力保障,当地方领导享用上级领导的赋权,不去争取真正的民众支持,把选举变成一种装扮时,就拔除了自己持有权力的根基,同时交出了自己的头脑。


5.3重思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在多中心治理模式下,提供公共服务的角色除了政府还有社会,社会的鲜明特征是自治,效用机理也在自治。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这种自治的原则和精神已经化为公民权利进入宪法之中。在这些国家里,政府是人民群众通过选举权构建的,社会是人民群众通过结社权构建的,从本质上看,社会派生了政府,人民群众通过结社权可以成立形形色色的组织,政府只是政治组织的一种。一个健康而成熟的社会里面,组织不可胜数,按照组织事务性质可分为政治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等等,按照参加人员职业可以分为工人组织、农民组织、教师组织、医生组织等等,按照成立组织目的可分为研究性组织、娱乐性组织、生产性组织等等,按照存续时间长短可分为临时性组织和永久性组织,分类标准是无穷的,每个类别里的组织也是无穷尽的,正是通过这无穷尽的组织,公民个人走出自己的私人空间,构建丰富的社会关联。在构建这些社会关联的过程中,公民通过行使表达权传递信息和交流看法,传递信息和交流看法的重要方式便是成立各种媒体,有的媒体报道新闻,有的媒体探讨学术,有的媒体提供娱乐,还有的媒体兼具多个功能,可以说人类有多少种样式的沟通需要,就可能多少种媒体,媒体组织本身是组织的一种,对普通人来说,新闻媒体组织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种组织。结社权和表达权背后对应的是人民群众的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尊重和保障这两个自由是现代国家的通则,将这个通则换个角度表达,即政府必须为社会留下自治空间,不得随意染指社会,要相信人民群众有自我组织的能力,政府这一组织存在本身即是人民群众组织能力的绝佳证明。前文谈及美国为什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时,其中一人给了原因“多样性和机遇”,美国的“多样性和机遇”就从对公民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尊重中来,美国的繁荣就从对社会自治这个准则的坚守中来。一个自由发展的社会,在发展初期或许会有各种虚假信息、错误观点纷呈,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会基于人民群众自身的理性判断和利益立场,逐渐形成一个自我淘洗的机制[ 在此方面,曾有美国学者基于对1870年至1920年间的美国报纸的发展变化进行实证分析而得出结论:随着报纸市场规模的扩大,独立报纸数量日益增多,独立形象成为一项有价值的资产,偏见日益减少,信息量大幅增加,其中的新闻报道越来越全面、越来越及时,杜撰的内容一般越来越少;1870年,办报人可能要通过设法取悦地方政治家,而不是卖报纸和登广告来赚钱,但到了1920年,报纸已成为一个大的行业,它们通过提供真实而丰富的新闻来扩大读者群和增加收入,伴随着这种经济激励而来的是,报纸开始从政治工具转向至少给人以公正报道的形象(参见[美]爱德华· L·格莱泽、克劳迪娅·戈尔丁主编:《腐败与改革——美国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胡家勇、王兆斌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289-340页)。新闻媒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将人与人连成社会的纽带,美国报纸发展的这段历史展示了社会之中“自我淘洗机制”的存在和效用。],这个机制的重要副产品就是“社会评价”。在政府不染指社会时,这个“社会评价”可以当作政府的眼睛使用,反之,政府宰制了社会,这个“社会评价”就成为了对权力的媚语,没遇到问题时可以用来自娱自乐,遇到问题时把它当真就是自欺欺人了。将此原理用来分析湖北省和武汉市两级政府面对的问题,因为长久以来自治社会发展的孱弱,除了政府的一家之言以外再也听不到来自社会的独立见解,张继先的上报会让各级领导获知新冠病毒肺炎的信息,但是无法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和准确评估这个信息。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并不是他们个人能力不足,这一问题放到当今中国绝大多数官员面前,结局不会有太多不同。在没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的国家里,不会有太多的社会组织,即使有也不会规模很庞大、交流很频繁,积累太多影响力;不会有太多的传播媒体,信息通常流动得很缓慢,进而导致事实真相战胜虚假信息、正确观点战胜错误观点的过程很缓慢,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科学研究发展很缓慢;不会有太多的公共讨论,不能通过交锋的方式将道理越辩越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是很多领域常见的景象,人民群众仅能在低智识的领域里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高智识的领域形成一些浅层次共识,导致原本可以规范和指引政府的社会,无法供给高质量、专业化的意见建议。在这种背景之下,政府官员做决策只能靠自己的智识和身边的若干高参,身边人是不是高参,即便是高参他们能不能采纳高参意见,还是全凭他们自己的判断,因此大多数政府官员只能在一些低智识的领域里做决策,或在高智识的领域做一些浅层次决策,超出此范围,既非他们所能也非体制所能。


基于以上所有分析,对本文开始所提问题的总体回答是:社会是孕育政府的母体,我们要建立一套政府根植于社会的信息机制,而非政府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信息机制,唯有这样的信息机制,才能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真相的迫切需求。而如何建立这样的信息机制,答案就是严格落实现行《宪法》,切实保障人民自由权利,让社会健康茁壮成长。


    进入专题: 新冠肺炎   信息机制   新闻媒体   社会自治   个人自由  

本文责编: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社会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20492.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