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登高:偷渡客:跨国实现和提升人力资本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69 次 更新时间:2019-10-26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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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登高 (进入专栏)  

本文以人力资本理论分析偷渡行为。跨国流动之后,偷渡客及其利益相关人获得了可观的投资回报;而在投资过程中,他们所付的机会成本也是相当高昂的。这种投资行为,与历史上欧美之间的“契约白奴”极为相似——以一段时间的人身依附与劳动为抵押来换取交通费的贷款,最终获得新的自由与更多的致富机会。

偷渡是一种充满艰辛与痛苦的理性选择,中外政府、媒体与多数学者把偷渡视为上当受骗的结果,与实际大相径庭。以盲目性和犯罪行为对待偷渡活动为出发点的政策和舆论取向,既没有对症下药,也与经济全球化下人口的国际流动与组合的趋势相逆。培育市场化渠道,顺应劳动力全球化配置的趋势。

(本文主要依据拙著《跨越市场的障碍——海外华商在国家、制度与文化之间》,科学出版社)


不考虑价值判断因素,偷渡是人口迁移与劳动力跨国流动的一种特殊的商业运作形式。中国沿海发达地区福州、温州等地偷渡客不惜债台高筑,屡叩欧美国门,前赴后继,趋之若鹜。然而国内外的媒体与宣传机构,以及不少研究人员,却几乎一面倒地为偷渡客的悲惨遭遇而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他们受骗上当的非理性选择而困惑不解。政府的相关政策也以此作为出发点。为什么有如此截然不同的现象呢?偷渡为什么屡禁不止,持续发生呢?政府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我们从偷渡现象中得到什么启示呢?


近年来在国际机构与美国基金资助下的欧美学者,通过实地调研取得了新的成果,如陈国霖(Ko-lin Chin.1999,2004),邝治中(Peter Kwong.1997,2001),彭轲与朱梅(Frank Pieke, Mette Thuno. 2004;Frank Pieke,2007)等。本文根据美国警方与法院发布的案例,美国政府如国土安全局与报刊公布的调查材料;国内警方与法院发布的材料,记者在福州等地的实地采访等,结合笔者在美国的几年(2003,2005-2006,2010)实地调研,对中国偷渡客的数量与状况进行大致的疏理,主要以人力资本理论解释偷渡客的“理性选择”行为。


一、西方国家的中国偷渡客概况:数量估计


偷渡客是一种习称,属于非正规移民的一种类型。非正规移民,是指未经依法批准而进入它国或在它国工作的人员被称为非法的、秘密的、无证件的或非正常的移民(ILO 2004),包括所谓非法移民(不被国际组织使用)、无证移民、未批准移民等。


世界非正规移民的数量,1960年代以来逐渐增加,美国是最主要的移入地。1990年代后期以来,美国未获许可的移民每年超过70万人,在绝对数量和增长速度上都超过合法移民,如图1所示。美国国土安全部2006年8月公布的报告显示,非正规移民总数达到1100万,而2000年的数字为850万人,每年增长40.8万。当年华人非正规移民23万,比2000年增加4万。在亚洲国家中,略高于韩国与菲律宾的21万,低于印度的28万,如表1所示。美国非法移民的洪流主要来自墨西哥与中美洲,中国无证移民居于第五位。在美国华人非正规移民中,被抓获而后释放的有7.2万名,被明令递解出境而仍留在美国的有逾3.9万名(Brian Friel 2006)。


图1 平均每年到达美国的移民的法律身份状态(单位:万人)。引自Jeffrey. S Passel(2006).


表1  华人未获允许的移民在美国的数量(万人)

2000年数据: U.S. Dep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2002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6年数据:Jeffrey. S Passel. 2006.

U.S.INS.Estimates of the Unauthorized Immigrant Population Residing in the US:1900 to 2000.http://www.uscis.gov/graphics/shared/aboutus/statistics/Ill_Report_1211.pdf


在欧盟,从各国实施的合法化计划和其他来源获得的信息表明,10%到 15%的移民属于非正常情况。非正常移民后又获得合法化的外国人在法国占到移民总数的 4%,这一数字在葡萄牙和西班牙为 14%, 在希腊和意大利为 25%(ILO 2004)。1990年欧洲非法移民约200万,2001年增至300万,现在每年以50万的速度增长。法国内政部估计每年进入法国的合法和非法的移民大概有30万人,约12万是非法移民。2002年,提出难民申请的中国人有3675人,在10多万申请者中占不到4%(欧洲时报2004-4-3~5)。2005年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滞留在法国的中国偷渡客人数约为5万。英国边境拦截的非法移民数量,2000-2003中国居于第五位。其中申请庇护的人数,2000年4000名,2005年2365名(英国每日电讯报2006-1-3)。


中国虽然拥有世界1/5的人口,但移民与非法移民在世界总量中的比例很小。在非正规移民最盛、人数最多的美国,2000年华人只占1.6%,2006年占2%,同期中国非正规移民在欧洲的比例,法国的4%可能是最高的。因此,中国非正规移民大约占世界总数的2-3%。尽管如此,中国非正规移民仍然引起国内外的高度关注。


中国偷渡客虽然在世界总数中的比例不大,但遍布欧、美、澳及日本等西方各国,从海、陆、空各种路线,利用各国制度缺陷,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 以美国为例,如图2所示。


图2  2000年进入美国的中国非正规移民路线与数量。引自:http://usinfo.state.gov。

海、陆、空(图中分别为蓝、绿、红的箭头)近十条路线,总人数达33000人。海路与陆路主要如下:

——泰国——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危地马拉——墨西哥陆路偷渡美国

——东欧或南欧——加勒比海国家——快艇到美国

——加拿大——印第安人保留区——利用印第安人特权进入美国

——加拿大——五大湖——游艇入美国


非正规移民的增多,是经济全球化之下人口迁移与劳动力的国际流动增强的结果,同时因为原有的合法迁移的渠道无法容纳其扩大,或者说越来越多的移民无法通过合法渠道实现国际迁移与流动,也可以说现有的制度无法满足全球化的需求,甚至成为全球化的障碍。


二、偷渡移民:痛苦的“理性选择”


第一,偷渡客的痛苦与无奈选择


偷渡是痛苦的,甚至不少人间惨剧发生。无论是偷渡过程中的惊心动魄与担惊受怕,还是偷渡成功后艰难困苦与种种非人遭遇。非正规移民从偷渡到异国谋生,他们的悲惨遭遇,国内外媒体的报道不胜枚举。因为没有身份,他们被雇佣而遭受虐待,工资远远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Jeffrey. S Passel.2006),甚至拖欠、扣留工资。他们没有福利与保险,一旦生病或工伤,则无所依靠。他们长期与家庭分离,夫妻分离有的长达6-7年,家庭危机在所难免。还债的压力使个别非法移民甚至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一些偷渡客表示失望,后悔当初的决定。但现实给予的选择是有限的,无奈的,也是残酷的。如果他们不甘心于世世代代的贫穷,如果他们要改变现状,他们别无选择。我的一个访谈对象,已经度过了悲惨岁月,实现了美国梦,但他们仍然不满,也说,“其实这么辛苦为了什么呢,整天工作,没有休息与娱乐,还不如在家呢”。当他们这么说的时候,既有一种无奈与不满,也包含着一种成功人士的困惑。许多在奋斗中有所失去的成功人士,就像许多华人白领,他们在美国成家立业,享受美国的资源与制度,但也失去了在中国辉煌腾达的机会,也难免有类似的想法。


对大多数偷渡客来说却是理性的选择。偷渡是痛苦的,也是无奈。法国的非法移民受审时,法官总会问:“遣送回国,或蹲监狱三个月,你可以选择”,回答都是千篇一律的,“我不愿意回国”(www.panoeu.com)。显然他们不是被蛇头骗来的。像黄金探险号中99名被遣返的偷渡客,60人又通过非法途径返回美国,有的屡次三番偷渡。为了实现人力资本,不少偷渡客九死一生,锲而不舍。Yan Li,入狱两年后被遣返,回到中国被殴打、罚款、强迫结扎。他无力偿还偷渡费,因为欠钱被亲友看不起,1年后,他背负5万美金欠款,回到美国。他不断地在美国各地的中餐馆间流浪打工。Kaiqu Zheng,长乐人,1990年他搭机偷渡来美,被海关怀疑是恐怖份子,原机遣返。1993年搭上黄金探险号,坐了两年牢后,面对遥遥无期的自由,他自愿被遣返。不久,他又搭飞机回来,但假护照被识破,第三度被遣返。如果偷渡被有的人视为不理性,甚至受骗上当,哪有如此锲而不舍的呢?


黄金探险号的偷渡客中,目前总共220名在美国,在现存270人中,占81.5%。在拉美避难者与回到中国者只有38名,仅占14%。有171名通过各种途径获得释放、庇护或其他身份,占现存总数270人中的63%。如果再加上后来又返回美国的60人,则占总数的85.5%。他们遍布美国各地,大多数人在自己的或他人的中餐馆工作。许多已经结婚,在美国生儿育女。只有少数人成为美国公民。大多数由于没有合法身份,他们14年没有见过中国的家人了,其中有的包括在中国的配偶与孩子。


表2 黄金探险号偷渡客的现状

引自www.goldenventuremovie.com


第二,偷渡通常并非受骗上当。


中国政府与媒体,总是大力宣传并苦口婆心地劝告人们不要上蛇头的当,也由此出发确定其政策取向。然而,许多蛇头在当地享有声誉。受骗上当,往往发生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之下,在当今侨乡对美国的信息,对“偷渡前辈”的信息其实有了足够多的了解,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通常能够做出理性的选择。否则不可能解释二十多年来福州前赴后继的偷渡热,不可能解释九死一生之后,仍然有那么多人屡次三番进行偷渡,不可能解释福州侨乡拔地而起的一座座豪宅,也不可能解释几十万福州人到了美国,福州人的餐馆逐渐遍布美国。如果说出国还可能有些不理性的话,那么侨乡民众借钱给偷渡客,那种理性就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如果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资金就再也不会汇集到偷渡者身上,没有资金就无法完成费用高昂的偷渡。只有在投资得到可观回报的情况下,这种借贷行为才会长期延续不断。


邝治中(Peter Kuang2000,2001)还以从众心理来解释偷渡客的盲目性。他说,中国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到国外去发财是司空见惯的事。如果你的家乡所有男人都出去了,你一个人留下,人们会说你很笨。你的家人会强迫你离开。邝在美国几次接受采访时,都对此津津乐道,并且指出这是一种非理性选择。但村庄里的最后一个男人,那是大量移民之后的现象,不足以解释为什么此前众多的男人都要出去。总之,如果没有出去的男人大多数发财所树立的榜样效应,就不会有偷渡的前赴后继。


理性的选择,并不意味着是一条不需要牺牲、没有风险的选择。理性的选择,可能甚至往往是痛苦的选择。所谓牺牲,就是机会成本。


偷渡客的惨况,对美国人来说的确是悲惨的,但如果在中国,农民外出打工,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时条件可能比在唐人街打工还要差,在家乡种地,虽然能享受家庭亲情,但终其一生甚至下一代,都只能维持糊口而已。所谓打工5年,错过了上学的年龄,这在农民考虑的因素当中可能连机会成本都算不上,因为许多偷渡客在中国本来就上不了大学。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农民而言,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几乎难以实现。在家乡盖漂亮房子,每年有钱寄回家赡养老小,这就是中国农民致富的理想了,为此他可以忍受任何苦难。许多不久后在美国买房子买汽车,开餐馆,孩子享受最好的义务教育,长大了不用为考不上大学而忧愁——中国农民的孩子上大学也是一件奢侈品,甚至还可以帮助自己的亲戚到美国,凡此,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可能已经超出其致富的理想了。这意味着8-10年之内全家彻底翻身,如此,还有什么不能承受之苦?还有什么风险不能承担?


第三,非正规移民在欧美具有就业机会,可以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彭轲、朱梅(Frank Pieke, Mette Thuno. 2004)等的研究成果表明,非正规移民之所以屡禁不绝,根本的原因在于欧洲存在就业机会。美国如何呢?邝治中的一个有名的观点是,机会就像一个漏斗,越来越窄。主要是指族群经济发展前景有限,既不能容纳更多的移民,也不能给移民创造更好的前景。他说,如果移民一个月存1000美元,或许可以与他人合伙开一家快餐外卖店。但此时环顾周围,在曼哈顿,每个街区有两家福建人外卖店,他们正在彼此竞争相互残杀呢。中餐业因竞争激烈而彼此厮杀,给新移民留下的空间极小。如果囿于唐人街,的确是这样,中餐馆与制衣厂都趋于饱和,劳工饱和,市场饱和。但是,新移民以此为安身之道,而原来的非法移民合法化或赚钱之后大多选择离开唐人街,原有的餐馆业主可能改行,或抓住了新涌现出来的机会,转向其他行业或其他地区。唐人街与华人社会涌现出新的行业、新的需求、新的机会,会把移民由此引向更广阔的天地。(龙登高2007第四章)


另一方面,如果移民的前途除了所谓主流化之外别无他途,那当然在唐人街里不可能有出路。但如果把美国视为一个多元化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就可以发现唐人街经济能够吸纳、消化移民,并有助于新移民在美国立足和发展。在这一点上,周敏(Zhou Min.2005)的观点给人启发。如果把族群经济、劳动市场、就业市场视为固定不变的函数,那当然涌入的移民越多,机会就越少。然而,族群经济虽然在美国是作为边缘经济的存在,但具有自我扩张的能力。


由此看来,可以把邝教授的“漏斗”倒过来,移民从一个漏斗口进入时,付出极高的代价,历尽艰辛,几年后从漏斗口出来,他们会面临越来越宽广的机会与发展空间。事实上,这些移民的前辈,也是这么走过来的,所经历的苦难,有过之而无不及。没有百年前白人家里的台山佣人,就没有骆加辉这位华盛顿州的州长。


第四,非正规移民的跨国网络与移民链,具有可延续性。非正规移民形成了地下跨国网络,偷渡客形成了移民链,它们具有自我延续性。


有学者认为,偷渡移民不能成功的一个原因是,老移民挤压新客,老板剥削非法移民,这种现象,的确是存在的。但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假设前提之一,就是族群经济为一个固定的函数,就像一块蛋糕,老板或老移民多切一点,新客与无证移民就会少一点。然而,问题的另一方面是,他们不仅在分蛋糕,更重要的是在制造更大的蛋糕。新移民来得多了,中餐馆就会增多。假设一个大厨先后担保了5个乡亲赴美,不久这6个乡亲就能开一家新的中餐馆或外卖店,大厨成为老板,新移民成为大厨。以此类推,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遍布美国的福州人中餐馆就是如此形成的。亲友移民链越来越长,乡亲在美国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因此,虽然老移民多切了一点,但新移民也能分得一份,也能逐渐增加,因为族群经济具有自我增生的机制。邝教授说,成功者是那些更早到达的移民,他们赚了钱开设自己的外卖店,雇佣亲戚,这些亲戚必须支付更高的偷渡费。虽然如此,因为有了一定的资本积累,这些利益共同体能够创造更高的价值,获取更大的收益,更高的偷渡费也不在话下。


老移民与新客,老板与无证移民,他们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从偷渡客的人力资本实现中获取各自的利益与价值增殖。邝教授自己也谈到,那些先来者利用后来者劳动力,在餐馆与织厂发了财。逻辑上正是如此,持续的新客,虽然会给先来者带来压力,却为还清债务开办新餐馆或走出唐人街的先来者提供了劳动力或合作伙伴。而先来者,通过提携后来者,自己也得利。十年或几年之后,后来者(新客)就会成为先来者。


三、偷渡移民的人力资本分析


偷渡是人力资本的投资,所谓投资就是牺牲目前的消费以换取未来的更大的回报;或者说,付出机会成本,以换取未来的预期收益。因此,上述偷渡客的悲惨遭遇,实际上可视为投资期间所牺牲的消费,也就是他所付出的机会成本。人力资本的理论,可以有效地解释偷渡移民现象。


投资客体及其利益相关人,是否选择人力资本进行投资,关键在于三个因素。其一是未来预期收益,其二是融资渠道,即获得借贷(投入资本)的可能性,这决定人力资本贴现的难易程度。其三是机会成本与风险。


其一,未来预期收益。以偷渡英国为例,偷渡成功并找到工作后,一般每月省吃俭用可寄回1.5万至2万元,这样一年就可以赚回20万元的本钱。平潭村村都有不少人到国外打洋工,打黑工,大约有七成左右的人能够在国外赚到钱,多的一年十几万元,少的也有几万。大致而言,六七成的偷渡客能够赚钱是可信的,偷渡集中地长乐与福清等地兴起的豪宅与寄回的汇款可以说明。据有关方面统计,长乐人一年合计从境外汇回来的资金达到30多亿元人民币,福清市在外乡亲一年汇回的人民币达50—60亿元(瞭望东方周刊2005-1-23)。


在陈国霖(1999:249)的300个访谈对象中,有190人即64%的移民打算永久留在美国,85人即29%的人想赚到足够的钱后回到中国。一名长乐人说,“自我来这儿后,我的家就变得富有了。我的父母很幸福,因为受到别人的尊敬。”一名来自闽侯的移民说,在美国非常辛苦,但“为了成功,就必须忍受这一切。我相信来这儿的决定是对的”。一名21岁的长乐人说,“我想我来美国的决定没错,因为这儿有很多赚钱的机会。尽管要吃很多苦,但只需工作几年就能还清债务,还清后我就可以存钱。如果呆在中国,我这一辈子又能赚多少钱呢?我将根本没有翻身的机会。”


在美国的偷渡移民,假如偷渡费5万美元,借款3万,每年还款1万,3年还清债务。此后,他的选择空间更大,收入也会增加,他可以帮忙或担保,让自己的妻子或亲戚过来。我的一个受访对象就是这样,妻子到美国后,两个人打工,很快就小有积蓄,4年后从曼哈顿迁至康涅狄克州北翰文市,买房子与车子,开餐馆。他们还有两个孩子,都在美国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摆脱了中国高考的激烈竞争,节省了许多中国孩子所需要的留学费用。在陈国霖(1999:234)的访谈对象中,逾50%以上的移民都说他们没有借钱支付预付金,但90%的在美国开始找工作时身负债务。其中62%需要请求在中国的亲戚帮助,55.7%得到了美国亲戚的援助,20%是在美国和中国的朋友资助下来到美国的。在105名已经还清走私费的移民中,他们平均花了26个月的时间。


“去拼搏赚钱”是他们压倒一切的动机,不是去享受西方福利,他们对迁移过程中的成本与风险,都有足够的估计。正如彭轲与朱梅等的研究结论:他们是“一群希望靠自身的力量寻找就业机会、赚钱致富的移民。”(Frank Pieke, Mette Thuno. 2004)机会对留在原居地的农民来说几乎趋近于零。著名的偷渡源地长乐的一个偏僻乡镇,有4个“先富裕起来”的朋友,到2003年我调研时,3个留在国内的都处境平常,没有进一步富起来,唯有这个偷渡美国者,经历几年艰辛之后,在美国有房有车,还开了一家餐馆,两个孩子在美国读书——被乡亲视为成功者。


其二,机会成本与风险。美国及欧洲的制度使偷渡客几乎不存在风险,即使被抓获,他仍然可以非合法地生存下去,极个别才被遣返。或者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以各种理由在美国打三年官司,期间可名正言顺地打工,从而赚到足够的收益来还清债务并有所补偿。至于美国金色号惨剧、伦敦拾贝惨遭剧,其概率可能就像交通事故一样,那是天命之所属,不能算做风险来考虑的。当记者充满同情地采访福州乡亲看到这些惨剧有何感想时,乡亲居然满不在乎地告诉他:“以前都没有过,别人都没事。”


偷渡客的艰辛,已如前述,就工作的压力、生活的质量,通常比不上在家乡的生活,那至少是温饱的,或者是小康的,个别甚至是优裕的。事实上,无论他身在何处,要实现其人力资本投资,哪一个农民不需要经历凤凰涅盘呢?即使出国留学——另一类人力资本投资者,哪一个学子不经过炼狱般的洗礼呢——有的要痛割机会成本,或者要忍受家庭分离,忍受文化孤寂。


对于中国农民而言,只要有途径改变自身的命运,任何苦难都不在话下,因为这种途径实在太少了。受蛇头、老板的剥削,受美国政府的排斥,受中国政府的阻遏,他们别无选择。正如平潭县一名立志出国打工的青年所说:“人活一世,就得拼搏,男人可以去冒险,甚至是生命危险,但不能穷,只有最没本事的人才在家里受穷。” 因此,“等筹到了资金,我就马上去英国打工赚钱。”梦想有朝一日能出国挣大钱,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穷日子,无疑是许多平潭青年男子,乃至不少普通中国年轻人追求的人生目标。平潭一名干部说,“出国打工几乎是每一个普通平潭男子的梦想。”如,能干的林斌,在家过得也不是很差。但林斌说他要赚大钱,盖新房子,还想做华侨成为富翁,让家里人在村里能抬起头来(瞭望东方周刊2005-1-23)。问题不在于实现人力资本所付出的代价的高低,而在于是否存在实现人力资本的途径。


其三,融资渠道。对偷渡客而言,以出国移民与打工为预期而筹集到资金,从而为自己创造获得更高收入的条件,这是一种人力资本贴现。偷渡客人力资本的投资,不仅仅是其个人的行为,因为他的投资来自于家人与国内外的亲友。如果没有足够的回报预期与信用保障,乡亲们通常都不会借你几万、十几万,无论是做生意,还是读书,他们的钱不会借给你。亲友之间的借贷关系,与常人之间没有本质区别,亲友关系并不能替代投资回报,主要作为信息纽带,也可成为信用纽带,但亲友信用是一柄双面刃。只有在出国赚大钱的预期之下,他们才会借钱给你,你的人力资本才得以变现。“借钱做生意没人肯借,如果是出国打工,只要你愿意去借钱,不愁借不到,当然要利息。”(瞭望东方周刊2005-1-23)在福清一些″偷渡文化″高度成型的村落里,要做点小买卖,大家是不信任你、甚至不怎么瞧得起你的,你当然也借不到一分钱。而当你鼓起勇气要″出去″,即使你昨天还不名一文,背着一屁股烂债,也很快就会有人愿意资助(借)你几十万。做生意有风险,一旦亏本,投资付之东流。放高利贷也是如此,如果不能确信你具有偿还能力,谁也不会放贷出去。由此可见,无论是借钱的亲友,还是放高利贷者,都对出国移民的投资回报具有信心。


图3:偷渡美国的市场价格


最后,以上论述在历史比较中可资应证。回顾美国的历史可以发现,移民牺牲一段时期的机会成本来换取未来的自由与发展,在17-18世纪的英国人与其他西欧人那里也普遍存在。早期移民多是契约奴仆(Indentured servant),17世纪达60%,18世纪仍有51%,德国亦有被称为Redemptioner (Jeremy Atack, Peter Passell,1994; David W. Galenson,1984)。这些移民先辈对自己人力资本投资所付出的牺牲更大,他们一无所有,只能以3-7年的人身自由与强制性劳役,来换取进入新大陆的机会及未来发展的空间。19世纪到美洲的华人契约移民(Coolie,苦力)亦大体类似。


今日偷渡客与历史上的契约白奴所不同的是,契约白奴是因为付不起路费,而卖身为奴,通过3-7年的奴仆,来获取未来的自由与在新大陆的发展;偷渡客则是以2-5年的辛苦打工,获取个人与家人在美国的“翻身”。契约白奴要克服的障碍是高昂的交通费用,偷渡客要突破的则是国家的障碍。历史上白人进入新大陆不需要签证,现在的签证与海关则成为人口国际流动的障碍。这种障碍与劳动力国际流动的需求相背,导致偷渡费用——即突破人为障碍的成本愈来愈高,如图3所示。也可以说,人力资本的投资额,1980年代前期为1.8万美元,1990年代前期约3万美元,新世纪已达5-7万美元。


四、出国劳务与国际移民是经济全球化下的大势所趋


1、偷渡与非正规移民不等同于犯罪


在中国,偷渡与非正规移民,常被不假思索地视为犯罪。当偷渡者在出国之时被截获,当他们被遣返或被引渡回国时,执法人员理所当然视之为犯罪分子。实施关押,给予罚款,如浙江、福建有的地区,每人罚款一万多元。一些媒体甚至渲染,这些非法移民丢了国格人格。中国政府则历来采取措施限制人民出国,严格护照发放,还有一条弥天大罪叫“偷越国境罪”。


许多移民研究专家反对此类想法。David Kyle、Zai Liang(2001)认为,不能把偷渡进程各个阶段中的人物与行为一律视为犯罪或邪恶。Frank Pieke, Mette Thuno(2004)等认为作为商业操作过程的跨国迁移,不一定是犯罪性活动。无证件移民国际合作平台(PICUM)对欧洲的情况作出了如下总结:“居住在欧洲的无证件移民被排除在社会以外,并且在面对边缘化的情况时极度脆弱。欧洲需要并正在使用无证件移民,但同时又不愿对他们所做出的贡献给予任何奖励。无证件移民在许多方面受到打击,包括在接受基本的社会服务方面受到阻挠。值得警惕的是,现已出现了一种趋势,即将无证件移民本身视为罪犯并对公民和民间组织为他们提供社会和人道主义的援助进行惩处的趋势”(ILO 2004)。


在美国,偷渡客与无证移民受到广泛的同情。1993年黄金探险号惨案,当时的纽约市长David Dinkins曾信誓旦旦:“这些人来美国寻找自由,我一定会让他们成为公民。” 3年后,当地的居民组成声援团体,每周在监狱外集会,藉歌声表示抗议。有人定期探视被羁押的偷渡客,由义务律师为其上诉,并派代表至华府游说。专门的黄金探险号网站,收集和整理了轮船上移民的文字与影视资料,为之鸣不平。各国无证移民,也大张旗鼓地走上街头,要求自己的利益。2006年4-5月,美国各州数百个城市数百万人游行,声援无证移民,要求修改移民法。仅4月10日,全美39个州约149个城市近200万民众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要求为无证移民寻求出路,给予合法身份。2007年美国国总统也力图通过新移民法解决身份问题。


美国移民局的官员并不痛恨偷渡者,但他们痛恨蛇头,还有那些做假的律师。法国有的法官同情非法移民,在非法移民等待遣送的12天中,有的就被释放出来。只有20%的非法移民最终被驱逐,80%的人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留了下来(韦尔2002)。美国联邦与各州的许多法律都保护无证移民。非正规移民因为没有证件,生活有许多不便,通常也不能享受美国的福利。《华尔街杂志》有一则报道,2002年上半年,纽约政府为911之后失业工人提供培训项目,前3个月约350人前往签到,其中300因为无证件而不合格(Mei Fong2002)。联邦与许多州,为无证移民提供了一些便利和基本生存条件。如1996—2002年美国税务当局累计给出的纳税号码高达680万个。这一号码可以在当地的税务当局拿到,有的地方甚至可以通过同税务当局挂钩的教会和当地居民的社区活动中心申请这一号码。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无证移民。纳税对于无证移民转合法身份时有所帮助,还可以帮助这些人在一些州开设银行账户,考驾照等。税务资料是独立的,美国法律禁止税务当局同联邦移民官分享纳税人的资料,不会成为移民官遣返非法入境者的证据,也就是说无证移民几乎是公开的合法的存在。


美国的无证移民生活正常,几乎不用担心被查户口,被抓获,被遣返。美国各州的警察目前没有拘留非法外籍人的权力。人们反对州警用于执行移民法,或者说,反对州警获得移民官员的权力。那些被抓获的,是犯罪的非法移民。2006年7月,麻州州长建议波士顿市严查无证移民,结果受到市政府、市议员与市民的拒绝。


美国无证移民所享有的这些人道待遇与生存保障,是因为自由移徙与自由选择乃人类基本的人权。1960年代以前,美国基本上是一个自由移民的国家,几乎没有所谓非法移民(除了特殊的法律如排华法案)。在“国家”的名义下,保护既得利益者,反对人民的自由选择,是对人权的违背。美国人民、媒体、议会、政府,对非法移民的问题众说纷纭。墨西哥进入美国的非法移民如潮水一般,达七八百万。但当美国讨论移民法修改时,墨西哥政府表达自己的立场,不是如何加强对墨西哥本国进行人口流动的管制,而是旗帜鲜明地要求保护无证移民,甚至反对美国在边境修筑长城。


偷渡与无证移民,实际上就是利用各国制度缺陷,或达到自身的目的,这不是一种犯罪。正如对冲基金,虽然东南亚、香港等地大受其害,原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蒂尔更是大加挞伐,但是,你可以不欢迎,对冲基金仍在全球金融市场上大行其道。


一个国家可以限制他国人民进入本国,但不能限制本国人民正常出国(除非他犯罪)。美国、欧洲人可以随意地走出自己的国家,不需要任何人、包括政府的批准,他们没有偷越国境罪。哈佛一位经济学教授在与我讨论时,对中国管制护照感到不可理喻,迷惑不解。然而这是中国的传统,朝廷或政府把民众当作臣民,如果擅自离开本国前往他国,将会被视为背叛,或不爱国。从经济利益的层面,人头税等税收来自于民众,人口越少,税收越少。从政府的角度,管的人头越多,权力显得越大。因此,在中国,自由选择国籍的观念,还不被当局接受。


2、培育市场化渠道,顺应劳动力全球化配置大势


中国人开始面对外面新鲜的世界,会出现一些幼稚的举动与想法。譬如,有劳工在伊拉克被绑架,有偷渡客遇难,顿时会举国哗然,取消黑中介,打击偷渡客,出国要谨慎,呼声四起。政府高度重视,从各方面严打严查偷渡。许多专家所开出的处方也通常是,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福建省社科院法律研究所所长说,政府要加强对非法偷渡的打击力度,在国外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由政府牵头组织合法有序的劳务输出,以满足当地人出国打工的强烈愿望。截至2003年底,福建省通过正规渠道在境外就业的只有4.7万人,而通过非正规渠道到国外打工的劳务人员据估计有数十万人。事实上,人口与劳动力的国际流动,如果以政府牵头,变成政府行为那才是真正的问题。这种中介的主体不应该是国营公司,第一,国际市场都是私人公司或公众公司,不习惯国有国营公司,有时甚至不能与国营公司打交道。第二,因为出国劳务需要广泛、综合的信息,政府的信息渠道只有官方一种。第三,它本身是高风险的,因为谁也不可能保证异国市场不会波动变化,政府能量再大,也不能降低国外的风险。


这种风险大概只能由交易双方自我消化,在市场上,尤其是国际市场上,风险是正常的。因此,尽管中介公司不够成熟,但取缔是不应该的。事实上政府不仅不能主导经营,而且插手过多也不好。例如,如何认证中介公司?认证公司在国外有关系、有途径?在国内有资产?政府所能做的,只是规定它不能触犯中国的法律,也希望他们遵守外国法律。


就目前而言,以人格化交易来组织的中介公司,是降低风险的较好途径之一。市场呼唤具有信用的品牌中介公司出现,但它不可能从天而降,只可能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和壮大。譬如平潭中介郑先生,顾客送不到目的地,他就得赔付所有的费用,这个风险就得由他承担,风险这么高,他送走一个人也只能挣几千元。市场竞争所致,“因为做的人太多,赚高了你没地方赚。”(CCTV经济半小时2004-4-21)如果对中介限制越多,中介越少,价格越高。中介越多,价格会逐渐下降,并且有信誉的品牌中介会从中诞生。


出国移民,是一种人力资本的投资行为。不仅是个体的、家庭的投资行为,而且是国内外家族与亲友的联合投资行为,甚至是海内外乡亲的共同投资行为。劳动力的跨国流动,包括所谓偷渡,是沿海农民的一种理性选择,也是经济全球化潮流中的大势所趋,清政府以来限制人口流动尤其是国际流动的传统思维必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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