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啸虎:贞观之治与和谐社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154 次 更新时间:2008-09-1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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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啸虎 (进入专栏)  

最近,有学者声称“和谐社会是人类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人类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对此,我与很多读者一样感到很纳闷。和谐这个词本身就是指事物的一种状态,它在修饰社会这个词时也不过是表示这个社会比较和平、稳定和协调而已,怎么能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呢?一个社会,不管它是封建主义也好,资本主义也好,甚至是社会主义也好,都可能在某个或某些时段出现过一段时期社会矛盾比较和谐的状态。换句话说,不管什么社会形态的社会也会出现不和谐,甚至是冲突和动乱的社会状态。我们现在提出要建设和谐社会,不正表明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主义社会还不那么和谐吗?我发现,别说人类历史了,即便是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时期,也在某些朝代出现过一段时期堪称和谐的社会状态,比如汉初的文景之治以及唐初的贞观之治。其中,贞观之治在建设和谐社会上还真有许多值得今天的我们,包括执政者、学界和国民所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于是本人便写下了这篇文章。

魏征曰: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贞观之治值得我们目前建设和谐社会借鉴的地方实在太多,本文不是专门的史论研究,所以只能在其主要政策和措施方面选择一些可以折射出那些能够缓和阶级矛盾、导致社会和谐的光芒的细节亮点,挂一漏万地尝试介绍一下贞观之治的和谐之处,以飨读者。

所谓贞观之治是指唐初李世民即位后次年(公元627年)改元贞观,一直到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他去世的23年的统治时期。在这段时期里,李世民在经济上执行轻徭薄赋、务从俭约的与民休养生息的和谐政策,政治上推行政治改革、整顿吏治和虚怀纳谏的改革措施,并取得了显著的政绩,使经历了隋末唐初十多年社会大动荡、经济一片破败的社会步入了经济繁荣、民殷财阜、社会和谐、政治强盛的大唐时代,成为千百年来史家艳称的治世之极的贞观之治。

首先在恢复经济方面,李世民抓了均田制和轻徭薄赋的改革。所谓均田制是让每个男丁受田百亩。均田制虽然不是李世民首创(是他父亲李渊于公元624年,即李世民上台三年前就开始实施的),但他对此重要改革措施坚决予以贯彻,使得唐初社会经济能够迅速地得到恢复和发展。在均田制问题上,李世民深知施政公平对于社会和谐之重要性。那时隋末人口锐减,抛荒无主地很多,所以开始还好分田。后来有些地方田不够分,李世民得知后非常着急,竟然能够半夜都睡不着觉,“遂夜分而寝,忧其不给” 。(1)李世民如此焦急,只在于生怕分田中出现不公平,从而影响其后均田制的推行。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只患不均”的传统,如果一个好的政令仅因考虑不周而出现不公平的情况导致政令的毁弃是最可惜的。为此,他特地颁发诏令,“雍州录尤少田者,给复,移之宽乡”。(2)为了达到施政结果公平和公正的目的,他不惜以官方成本更高的移民方式来解决仅仅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分田不公平的问题,贞观之治真乃明政也。

还有一件事更能体现李世民的以民为本的思想力量。那时唐政府在各大城市周围还掌握有大量的职田,也就是官田,属于国有土地。这些职田也叫职分田,凡在朝廷为官,无论京官外官,均按照官品大小可以分到大小不等的官田,收成作为其俸禄的一部分。耕种这些职田的农民是国家的佃农,很像我们今天的承包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不过税赋负担比较重。李世民知道这种状况与均田制政策相悖,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且也易于导致官员的奢靡和腐败,认为还是把田分给农民所有为好。李世民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为了让农民都能分到田,安居乐业,他竟然不怕损害自己的利益,把原本属于皇帝他自己的“莫非王土”的国有土地私有化!他也不在乎名义上拥有这些职分田的臣属的反对和不满,在贞观十年下诏要求“有司收内外官职田,除公廨田园外,先给逃还贫下户及欠田丁户,其职田以正仓黍亩率二升给之”,将几乎所有的城市周围最好的国有土地全部分给了耕种这些土地的佃农以及其他无地和少地农民,而对于那些职田被分给农民的官员则采取从国有仓库按照每亩职田二升黍米的方式予以补偿。一般官员的职田约为500亩左右(每品官阶职田相差约50亩),也就是说朝廷每年只用了1000升黍米(合20担粮食)就买断了一个政府官员的一年的职田俸禄,但这却让至少5户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宁愿损害国家和政府官员的利益,也要满足农民的利益,这等为民谋利的施政方略真正体现了唐太宗的“国以民为本”的思想和实践,实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仁政,即使在1300多年后的今天不也值得我们同样标榜“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的政府和官员们惊叹、敬佩和学习的吗?

李世民深知正是隋炀帝的横征暴敛破坏了社会和谐,激化了阶级矛盾,是其覆亡的重要原因,所以自己就采取轻徭薄赋、藏富于民的政策,以创造社会的和谐。他在一份诏书中明确地说,“轻徭薄赋,务在劝农,必望民殷物阜,家给人足。”(3)他把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也作为自己的执政目的。他还总结出一套执政经验,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如割胫以自啖,腹饱而身毙。”(4)一个政府如果只知道剥夺民众,聚敛财富,而不知存恤国民,是不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即使最后你府库盈溢,有着花不完的钱财,你也将“腹饱而身毙”,为老百姓所推翻。

唐贞观初年,贫富极度不均,阶级矛盾十分激烈,社会治安也很不好,盗贼四起,杀人越货,不少人建议强化国家机器,加大镇压力度,主张“重法以禁之”。这时的李世民作为一国之君,竟然没有推卸他自己的责任,因为他看到问题的实质其实是政府政策出了毛病。他说:“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良吏,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耶?”(5)唐太宗的这番话真是说到点子上了。他发现了社会治安不好的原因并不在于老百姓生性顽劣,不知道什么叫廉耻,而恰恰在于政府聚敛太多,吏治腐败太甚,致使民不聊生,铤而走险,盗贼才越来越多的。如要建立一个民殷物阜的和谐社会,就必须推行富民政策,整顿吏治,惩治腐败,任用廉洁人才(良吏)。这种用釜底抽薪办法搞好社会治安的做法的确是抓到了问题的根本,从而很快就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我们现在的社会治安情况与唐初年大致相似,如何从贞观之治的经验中学得真经,以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一劳永逸地解决目前日渐恶化的社会治安状况,的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隋末大饥荒、广大饥民挣扎于饥饿造成的死亡边缘时,隋炀帝就曾闭仓拒赈,“不怜百姓而惜仓库”,结果一边是粮仓满盈,一边却是饿殍遍野。唐初一些官吏为了邀功请赏,或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也是大肆聚敛征税。李世民发现了这个问题,感到如果在政绩观上不改弦更张,以维护百姓利益为己任,官员就会变本加厉压榨百姓,从而激化阶级矛盾,造成社会不稳。为此,他曾特别下诏规定“税纳愈数,皆系枉法”!(6)就是说,你各地官府如果从老百姓那里收的税超过了中央政府规定的指标,就属于违法,要追究你的违法责任。他还对那些打着国家利益旗号借“修葺城隍,缮治器械”以及修建堤防和桥梁等公益事业名义征税的做法进行了警告,要求即便如此,也要“慰彼民心,缓其日用”。(7)他认为,财富(粮食)应积聚在民间,百姓富足,国家才富足,而竭泽而渔的国富乃亡国之兆。《贞观政要》里的《辩兴亡》篇记载了唐太宗颁发的这么一项规定:“凡理国者,务积于人,不在盈其仓库。古人云:‘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但使仓库可备凶年,此外何烦储蓄?后嗣若贤,自能保其天下;如有不肖,多积仓库,徒益其奢侈,危亡之本也。”就是说,治国者必须藏富于民,百姓穷的话,你政府财政再充盈也没有实际意义。“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意思是“小河不满,大河还会有水吗?”这句话与我国建国以来靠剥夺国民搞建设的、也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大河有水小河满” 的富国削民政策正好相反。不仅如此,李世民还看到了国家财力须备荒歉,但够用即可,政府太富而国民太穷则容易使接班人乱花钱,追逐奢靡,最终导致亡国。我们现在也在建设和谐社会,贞观年间唐朝的藏富于民的财税政策值得我们借鉴。

朝廷收税少了,那政府又如何运作呢?对此,李世民采取的做法除了后面谈到的精简机构和官员外,就是反奢倡俭。在这方面他干了很多足以名垂青史的事情。本文仅举两个例子。一是推行均田制时,为了更好地做到公平,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利益,李世民就以“嫌其广”的籍口将前朝修筑的“周一百二十六里”的皇家花园——芳华苑,“毁之以赐居人”,即让普通老百姓分而居之,并作为受田了。(8)这类化皇家的花园为农民的受田的做法李世民做了好多次,相比之下,我要问我们现在许多地方正在大建楼堂馆所的政府,你们也会这么做吗?再说一个例子吧。李世民晚年建造了一个被其徐贤妃批评为浪掷民力的宫殿,叫玉华宫,竟然是“正殿瓦覆,余皆葺之以茅”的茅草大屋而已。(9)伟哉,世民!有领导人如斯,国家安能不富强,社会安能不和谐?

李世民在政治体制上也进行了许多改革和创新。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改革是他建立了一个分权性的全新的宰相制度,也就是现时的所谓国务委员会议制度。他不仅让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的正副职长官参加议政会议,还要一些品阶较低的官员如秘书监和各省门下三品官员也参豫朝政(魏征就是秘书监身份)。这么做不仅可以分散权力,对政府权力互相牵制,减少宰相架空自己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这种扩大议政范围的做法还可以收集思广益之效,避免决策的失误。先进的管理制度有了,还要看执行的如何?李世民知道这里的厉害,所以他采用了前朝曾经实施过但一直有名无实的“五花判事”做法。所谓五花判事就是让这些参与政事的宰相们就所讨论的“凡军国大事”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皇帝怎么想就怎么说,均必须“各执己见,杂署其名”,实行决策责任制。这么做果然效果显著:史书记载,推行五花判事责任制后,朝廷决策还真的“由是鲜有败事”也!(10)

贞观朝的政治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力精简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及其官员。比如,隋朝中央机构的官员(内官)编制为2581个,李世民认为太多,一上台就表示“致治之本,惟在于审。量才授职,务省官员。”于是“并省官员”(11),后来一再精简到只有640个的官职。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财政负担,与民休养生息,李世民还继承了隋文帝启动的但未能坚持下去的国家的行政层级改革,即把东汉末年的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缩减为州、县二级体制。据记载,贞观十三年,当时中国就有1551个县,分为358个州府,平均每个州府辖有4个多县(第二年灭高昌国后新置二州六县,后来拓边新设的数百个不纳税的羁縻州府不算其列)。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根据山川地形将全国分为10个道。这些道不是一级行政层级,而只是中央派出的各种观察使“巡省天下”的责任区域。这些观察使有时也因任务特点而称作巡察使、按察使和巡抚使,还有一种钦差叫黜陟大使,光这个官名称呼就可能足以叫某些地方官吏心惊胆战。这些大使的主要任务还是“观风俗之得失,察政刑之苛弊”,主要是考察地方官行政之利弊得失,对他们进行赏罚。唐太宗的反腐措施的特点是他并没有把行政监督权下放给各地政府和诸王,让其自查自纠,形成官官相护,而是全部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反贪事宜。这些派出的检察官们没有了地方的掣肘,查起贪腐案件来毫不手软,也很认真仔细,因为中央还会派员复查。结果使得许多官员在贪腐问题上即使有贼心也没有贼胆,也使得贞观一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发生过官员贪污大案的朝代。反观我们现在的党委领导下的纪检、监察和检察三系统并行的反腐体制,叠床架屋,互相掣肘,禁忌盲点,比比皆是。为此,与其说它是反腐,毋宁说它本身的架构就是在怂腐。

贞观之治之所以取得了如此伟大的成就,与李世民具有深厚的“国以民为本”的思想分不开的。他在许多场合一再提到了国家必须以老百姓为根本,民能载舟,亦能覆舟。隋王朝的覆灭让他对以民为本的思想深信不移,并几乎深化到骨髓里面。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他才能够不惜牺牲皇权利益和政府臣属利益,坚持分田到户(丁),实行农地私有化。李世民身体力行并且勇于实践以民为本的思想,使他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统治者。在他的率先垂范下,贞观一朝的官吏,无论高下,均廉洁奉公,克尽职守,而老百姓也能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一片升平气象,终于迎来了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光耀千古的和谐社会——贞观盛世。

贞观盛世的社会和谐到什么程度呢?史书上记载的相关史实是人民生活安居乐业,“马牛布野,外户不闭”;“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农业生产则是“风调雨顺,年登丰稔,人无水旱之弊,国无饥谨之灾”。且由于连年丰收,“斗米三四钱”也。(12)由于物质生产异常丰富,仓廪实而知礼仪,人民安分守己,遵循法度,阶级矛盾比较平和,社会治安空前绝好,呈现出一派和谐呈祥的社会安定繁荣的景象。所以说,贞观之治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比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和谐社会阶段。它在建设和谐社会方面创造了许许多多行之有效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今天好好学习和借鉴。

然而,本文还想强调的是,贞观之治时处封建社会,它的社会和谐是建立在李世民这样一个专制集权君主的超常睿智和英明上的,而没有现代文明的结晶——现代民主和法治的政治体制作为保障和基础。所以,尽管它可为几十年后的开元盛世打下基础,但它终究不能长治久安。在李世民死后六十多年也是唐朝最繁盛的开元年间,所有这一切繁荣与和谐都戛然而止了。大唐帝国一下子陷入安史之乱的分崩离析及其以后的衰败式微之中,再也没能重复贞观社会繁荣和谐的状况,一直到唐朝的覆亡。我国现在也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但如果我们不同时对现行的专制的政治体制进行以现代民主和法治为方向的政治改革,即便我们于15年后全部实现了这个和谐社会的目标,使我们的社会像贞观年间一样繁荣与和谐,你能保证它长久地和谐下去而不再变质甚至覆亡吗?

可见,贞观之治给我们的不仅有历史的经验,还有对我们未来的严重警示。

参考文献:

(1)(2)《册府元龟》《帝王部. 仁慈》

(3)《唐大诏令集》

(4)《魏郑公谏录》

(5)、(10)《通鉴》

(6)刘崇远《金华子杂编》

(7)《全唐文》太宗《缓力役诏》

(8)《元河南志》

(9)《贞观政要》《奢纵》

(11)《贞观政要》《择官》

(12)《贞观政要》《政体》

完稿于200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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