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陈俊 陈柏峰:基层标语种种奇葩现象剖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26 次 更新时间:2019-04-30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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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陈俊   陈柏峰 (进入专栏)  

治理奇葩标语应综合施策


利用标语来宣传政策和法律、引导和动员社会大众,是我国地方政府部门常用的社会治理技术之一。在互联网的普及、信息通讯技术的蓬勃发展的今天,一些地方的奇葩标语仍不时在媒体和网络上曝光。奇葩标语的出现,不只损害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形象,还有可能微妙影响到国际社会对我国的总体印象。故而,各级政府部门不仅要善于运用标语宣传进行有效的社会治理,而且还应当重视对标语内容本身及其各个出台环节的管理,尤其是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奇葩雷人的标语。对此不妨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强化责任制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尤其是具体负责人员不可将标语横幅或展板的制作、悬挂、放置等具体事务外包给打印社、广告公司等之后便撒手不管,还要在后续各环节中履行好核校审查和监管的职责。一些标语内容本身并无问题,但在外包排版、印制的过程中却出了问题。例如某地相关部门在委托印制标语时疏于核校监管,以至于“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奖”这一标语,在展牌上被拆分为两行文字进行印制,结果变成了以“举办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奖”这种雷人的样子出现在路边。

第二,将编写标语内容的工作,交由文化素养较高的人员具体负责,而不可将之视作任何粗通文字者皆可为之的普通事宜。此处所谓的文化素养,并非简单地指学历,而是包括文字能力、对政策和法律的理解能力、审美能力、创新能力等。政府工作人员应当尽可能地完善自己的知识面,不仅仅只是学习行政管理方面的知识,还要对传播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从而准确预估标语受众群体的预期反应。现实中的一些奇葩标语,便是由于标语编写者本身文化素养欠佳,只好照抄照搬其他地方标语,或者做错误的文字改编所致。例如广西某县近日雇人粉刷的奇葩标语“扫黑除恶,害人害己”,估计就是编写标语的工作人员从“网络诈骗,害人害己”“电信诈骗,害人害己”之类的标语草率改编而来。

第三,需要摈弃强硬指令性管理模式的旧思维,尽量避免使用“严禁”“不准”等冷冰冰的训诫性词语。“严禁”“不准”之类祈使语气强烈的词语,容易给人以硬性、冷漠的感觉,不利于发扬“服务型政府”的柔性行政理念进而从服从型行政向合作型行政的转变。

第四,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应当强化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在编写标语时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尤其是不可将法律法规的内容片面扭曲为在标语中恐吓民众的暴力。诸如“小孩放火,爹娘顶罪”“一人放火,全家坐牢”“飞车抢劫,当场击毙”“你乱砍,我乱罚”之类的奇葩标语,便明显有悖于法律规定和法治理念。

第五,不能使标语宣传工作流于僵化,要根据必要的调研,在合适的地点、时间,以合适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张贴、悬挂或放置合适的标语。

第六,在善于运用标语进行正确有效宣传的同时,也要转变标语崇拜的旧有观念,在对标语的使用上应保持必要的节制,不可过多过滥。无论是下级部门走过场式地仅将标语一挂了事以应付上级的检查,后续再无具体落实,还是上级部门盲目地向下级部门下达挂标语任务,甚至硬性规定必须编拟多少种、挂出多少条,无端增加下级部门本已繁重的工作负担,都属于我们应当反对的官僚习气和形式主义作风。

总而言之,在当下,对标语内容本身及其各个出台环节进行治理,塑造契合法治精神、富有人文关怀的标语文化,进而避免奇葩标语的出现,事关服务型政府的公共形象与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标语文化折射基层治理变迁


标语是地方基层党委和政府宣传政策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言简意赅、便于记忆的标语,不仅能够恰当、及时地宣传政策信息,而且可以在广为流传的过程中,对老百姓形成有效的舆论引导,最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减轻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的负担。

但在当前的社会治理工作中,基层政府时常张贴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标语,例如“一人诈骗全家断电”“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没好”“上坟引发火灾,坟墓一律拆除”“乱搭乱建全家短命”……透过这些标语,可以看出基层政府不仅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还承担着推进城镇化、倡导引领社会风俗等诸多重任。然而,仔细品读这些标语,很容易看出有的标语表意不清、逻辑不顺甚至充满语病,有的缺乏法治精神,有的充满训诫恐吓,堪称宣传上的奇葩。

恐吓型、诅咒式等奇葩标语的不时出现,一方面凸显了部分地方基层干部没有跟上社会治理变迁的步伐,工作思维尚未真正转变。此前社会治理侧重于“管理”,在这种模式下,很多基层干部养成了管控老百姓的工作思维,在工作中往往习惯用居高临下的视角、简单粗暴的治理手段去落实行政任务,以至于标语多以强硬训诫的面貌出现。当然,有的奇葩标语与相关基层干部态度不认真、工作不细致也有关,导致标语在语词上生搬硬造、错字频出,令人难以理解。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基层政府的角色已逐步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过于强调单一的行政命令,已不符合当前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而一些基层干部的工作思维还没有及时调整更新,导致在开展工作中,无法用平等的视角、温和生动的宣传方式,应对新时期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治理问题。

同时,奇葩标语饱受诟病也说明随着社会的进步,老百姓的知识水平和法治意识得到很大程度提高,人们的社会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说以前的地方政府习惯于管制思维,老百姓对管制思维下的种种工作方式也习以为常的话;那么现在的老百姓则更加倾向于接受政府以规则化的方式、协商性的治理思维来解决问题,并认为原先那种不讲规则、不讲法律的治理方式是一种不文明的、缺乏法治精神的工作方法。

可见,奇葩标语的出现,并非意味着部分标语本身一直就那么奇葩。一些曾经被社会所接受,并具有一定治理效果的标语,之所以现在看来显得过于奇葩,是因为社会处于快速变化之中,而我们是用现在的眼光去审视那些曾经符合以前基层治理情景的标语。

当下,我们正在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标语也要与时俱进,只有体现规则化治理、符合法治思维的标语,才能较好地适应当前的社会治理环境。因此,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基层干部应该以审慎的态度对待标语,时刻反思自己的工作心态是否跟得上时代的节奏。如果能够以普通人的身份来看待标语,让标语的内容更加温和,更具指引性,这无疑有助于标语更加接地气,推动公共政策在社会生活中扎根。

当然,基层干部治理观念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体现公共治理思维的标语的出现,不仅有赖于治理环境变得更加法治化,还需要基层干部思想观念上的更新。只有当真正接受并信仰协商治理、法治思维的干部逐渐成为基层干部队伍中的主干力量时,标语的奇葩色彩才有可能逐步减弱。面对奇葩标语,公众不应该对政府过于苛责,而应该以包容的心态,敦促并共同推动治理观念发生转变。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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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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