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卫东:关于文科繁荣和发展的六点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11 次 更新时间:2018-09-2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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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卫东  

作者按:这是我根据一次座谈会的发言而形成的一篇评论性的文章,主要内容经修改后发表在《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上,供大家讨论。本号发出前又做了一些修改和补充。


文科的好学者都知道,要繁荣和发展文科,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尊重文科自身的规律。这就像发展经济必须了解并遵循经济活动的规律一样。要做好繁荣发展文科的工作,就必须按照文科自身的规律办事。但是文科的规律到底是什么,是否有某种不变的法则?这是一个首先需要弄清楚的问题。

我大学先入的是政治系,三年级开始转入经济系,硕士阶段读的也是经济学,后来进入哲学系读博士,这个经历让我对人文和社会科学两大领域的特点和规律都有所了解。九十年代初开始,我大约有二十四年左右的时间都是一边教书一边在学校的文科管理服务岗位上工作。接触了不少海内外的优秀学者,和他们的交流也很深入。自认为对文科有感情,有理解,有自己的想法。

以我的观察和思考,同时也结合多年来从事文科科研管理的经验,有以下六点可以提出来就教于同仁。

第一、学术自由是前提。学术自由对于思想创新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的。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充分表明,没有思想的自由和表达的自由,就不可能有学术的进步。学术自由之于学术进步的关系,就如经济自由之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样,我们眼下唯一需要深入思考的应该是如何为真正的学术自由创造法治条件。目前泛泛而言“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其实缺乏可操作性,各级管理部门对于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也难以把握,只得采用“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个”的博弈策略,以明哲保身。这样一来,那些与现实政治经济文化相关的研究领域的大批学者就处在难以判断其学术活动政治风险的状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果领导开明睿智一些,则手脚稍微宽松些,一旦遇到外行,必定有井绳之惧,噤若寒蝉,无法正常做学问。

因此,目前迫切需要有类似政府审批负面清单一类的规制条款,尽可能明确学者可以放心开展研究的领域和问题,而且这样的规制文件最好是立法的形式稳定下来,这样学者才能心无恐惧地潜心学术事业。以我了解的情况,仅仅是领导的口头承诺,哪怕是文件的规定,都难于消除学者的疑虑和恐慌。总之,繁荣的学术活动、健康的学术生态,需要法治保障的学术自由。

第二、公平的学术竞争秩序和健全的思想市场是基础。任何事务,但凡垄断,必定腐败,学术事务亦不例外。学术研究,也是某种意义上的"经济"活动,它是一种趋“利”行为,这里的"利"不单是指金钱意义上的利,还包括名誉等等。既然是趋利行为势必会存在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利润的动机。学者从事学术活动、发表学术成果既要获得自己纯粹个人性的求知求真欲望或者某种"审美"冲动的满足,也要获得社会应有的认可。这样,学术研究的游戏规则就不可或缺。这种学术游戏规则的主要功能在于形成研究者正确的行为预期,并由此产生相应的行为激励。它包括严格界定和保护学术活动成果的产权归属的规则、对某种学术成果的社会效应给予准确评价以便给予所有者以相应回报的规则、保障纯粹学术活动自由的规则等等。目前,我们较多地强调针对学者个人的学术道德规范,这并不是不重要,但是我认为阻碍学术发展的最大根源不该仅从学者个人身上去寻求解决的办法,而应该从学术制度安排的不合理方面去寻找。

目前阻碍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最大的障碍,并不是某些学者出于急功近利动机的学术浮躁和腐败,而是整个的宏观学术竞争体制的失序,尤其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符合人文社会科学自身学术要求的成果评价制度。这相当于在经济活动中,市场机制失灵以至于市场价格不能正确地反映某种商品的效用和稀缺性。由于非学术因素的影响,良心之作、优秀学术成果得不到应有评价,学者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得不到应有认可的事情屡见不鲜,令人不平;时见“帽子”学术、“头衔”学术满天飞,粗制滥造甚至假冒伪劣之作不仅登堂入室,甚至占据了神圣学术殿堂的最佳位置,也使真正的学者义愤填膺。我们常常严厉指责那些学术腐败分子令人不齿的败德行为,但是却对体制性的学术腐败行为安之若素,这相当令人不解。我决无意谅解那些学术腐败者,但是我感到应该更加关注那种基于制度并且业已常规化了的学术腐败。这种制度性学术腐败的最大危险在于它会摧毁学术竞争的公平和公正性。

我们目前学术制度的公正性在商业诱惑、行政干预和人情关系面前显得十分羸弱,其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到了非正视不可的地步。公平学术竞争的秩序,若不能尽快建构,则无论国家如何重视,无论怎样地加大投入,无论社会舆论如何强烈,最后不可避免会陷入学术次品市场的稳定均衡陷阱。要打破这个低水平均衡,跳出陷阱,不能光靠学者个人的道德良知,而仅仅依靠个人或者某个局部性的团体来做工作,也会遭遇搭便车而造成制度变迁的动力不足。我们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如何改革不合理的学术评价和竞争制度上面,要重视通过制度安排的重新设计来理顺学术主体的行为。这同样也不是个人或者某个学术机构可以成功做到的。

和任何制度产品一样,学术制度的供应有着显著的规模经济性质和很强的正外部性,这意味着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更加有效。而且,在我看来,政府等公共部门或者广域性的学术团体在提供这类制度性公共产品方面应该是责无旁贷的。在某种意义上说,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远在增加经费投入之上。

第三、要大力扶持和规范公共学术团体的活动。如果说,学术竞争制度是游戏规则,那么学者及其团体则是游戏者。对于学术水平的提升,同行专家之间平等互动的关系远远比领导与服从的关系来得重要。国外学术发达的国家,学术活动大多是在沙龙、塞米那儿(seminar)、午餐会、论坛以及学会这样的组织形式下展开的。学术交流的载体既要有正儿八经的研讨,也要有随时随地的交流。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不过专业学会的作用尤其需要重视。不能想象如果没有美国经济学会、美国社会学会、美国政治学会等等这类组织规范、要求严格的学术团体,会有美国学术近一个世纪以来的繁荣。历史已经证明,学会活动越是规范、学会组织越是发达,学术发展也会越是健康和繁荣。

学会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但是学会不可以办成一个等级森严的政治性组织,必须是一个纯粹的学术同仁的互动载体。目前学会工作参差不齐,有的已经陷入恶性循环。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为了解决活动经费而不饥不择食,以学术原则与其他其他非学术机构做交易,主事者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二是学会自身没有严格的规则,学会领导搞虚挂、平衡,学术原则被放到一边;第三是工作班子涣散,秘书处的职能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这些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学会等研究团体的行政化倾向不能遏制。而若任其发展,学会的学术同人团体的基本功能必将丧失殆尽,人文社会科学事业也会走进死路。学会不论规模大小,覆盖面宽窄,会员的资格尤其是负责人的资格必须严格把关,要有一套制度来保证会员的流动和领导的任免。其中学术品德、学术贡献和学术精神乃是必须强调的三个标准。

第四、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应分类对待。广义的文科内部,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分野决不是无关紧要的一件事,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各有自己的规律,在政策层面是不可以混为一谈的来处理的。譬如经济学家要建数学模型,要做假定要检验命题,理论与实验数据要相互参照印证,不可偏颇,而且经济学的原理在经过必要的检验以后可以放到相对大一些的范围内加以应用,所以,虽然是研究人的,但在文科中是最接近所谓的客观科学标准的学科,按照波普尔的观点,经济学是可以拿来证伪的。可是文学显然具有更加明显的个体性、主观性和情境性。由于这样的特点,社会科学似乎比人文学科更能够适应运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和管理模式。相反如果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照搬到人文科学领域,要求大家竞争以便得出公认的准则,后果必然是这个领域的科研活动必定颗粒无收。我讲这个问题决不是无的放矢,我们国家当前关于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管理模式日益向自然科学靠拢,这种趋势对于社会科学或许影响不大,但是对于人文学科的发展则绝对有害。

所以,如何让有资质的学者能够自主从事学术研究和创作对于文化事业来讲实在太重要了。现在学术界都在关注事物的自组织和演进问题,人文学科的发展就非常符合自组织的道理。一些主管部门的领导沉湎于做指南搞规划立项目,其动机虽然不难理解,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如预想的那样好。人文社会科学中经常发生的"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的现象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以为,在人文学科中,为有研究能力和兴趣的人安心治学提供优越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让他们做自己想做的研究,这要比号召他们整天响应悬赏、做命题作文式的研究要好得多。当然社会科学的情况与人文学科略有不同。

第五、学术研究的公共服务体系要健全,服务能力要提升。文科的学术研究以读书、调研、讨论、写作为其主要方式,这与大多数自然科学以科学实验为主要方式有很大的差异,是故,指向文科的公共服务体系也是不同于理科的。

具体而言,

1、必须要有合格的研究性图书资料机构,其实体资源和数字资源的规模、结构、品质要满足学术研究的需要;

2、需要有支持社会调查研究的学术服务体系,从介入式研究基地的建设,到社会调查资源支撑系统的建设,都需要有不同于理科的部署,甚至调研经费的列支,注重田野和行为实验的社会科学也要有机动灵活的政策保障;

3、需要有促进学者学术互动的各种物理空间和设施,咖啡馆、茶室、沙龙、工作坊等形式多种多样,其核心就是促进学者之间的交流,活泼学术空气;

4、要有相应学术成果出版保障,同仁学术刊物的举办、出版机构的学术判断力及学术出版的激励机制等都要适应文科研究的内在要求。对文科而言,必须强调的是学术专著(台湾叫做专书)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一部学术专著,从撰著到出版,其间有若干重要的评阅、修订、完善的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相应公共服务的支撑,学术机构需要针对实际需要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总之,对一个学者而言,时间和精力是最为宝贵的资源,公共服务最要紧的是,让学者能够潜心治学,不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无关学术的事务上。

第六、 学术压力要适度,学者要有尊严和体面感。历史上许多重大的学术成果都是学者忘情地、心无旁骛地毕生劳作的结果。学术事业乃是学者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虽然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学者都像古代的思想家那样具有只问是非、不计功利、自得其乐的境界。但学问确实需要聚精会神、平心静气地做,在任何时代这都是一样的。对一个学者来说,要做出一件传世的佳作,无论是来自外部的还是内部的,非学术的压力都不能过大。外部压力不能太大就是来自政府的指定的任务和要求做的事情还是不能太多,内部压力不能太大就是学者切不可名利心太重,学术的乐趣当然会来自于它为学者带来多少荣誉和利益,更来自于学者本人在研究过程中求真求善求美的欲望得到满足以后的高峰体验,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所以好的学术领导要懂得缓解那些有害于潜心治学的压力,调节学者的心态。

政府部门、学校自身、社会各方对这些有一些学术成就的学者提供优厚的待遇固然可喜,但若伴随着巨大的应付考评的压力,则往往干扰正常的心态,反而会不利于学者的自主研究和自由探索。

以上六点,一言以蔽之,就是让文科回归学术,而回归学术的关键在于学术权力真正回归学术主体。教授治学应该真正落到实处。

以上浅见旨在抛砖引玉,希望方家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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