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于思想解放中认识股份制对私有制的扬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66 次 更新时间:2018-06-11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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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 (进入专栏)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从继续深化、推进改革这个角度,在此探讨一个解放思想方面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资本市场功能认识相关联的题目。

关于解放思想,最高决策层有明确的表述,在今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中央对于“思想再解放”的强调,我觉得是意味深长、非常有必要的。现在舆情上也可注意到,一些地方的领导人,也在强调解放思想了。

前一段时间,国经智库主办的《全球化》杂志约稿,希望我提供一篇关于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文章。在那里面我讨论了解放思想问题,强调了几个维度,一个是解放思想必须正视已经形成的利益固化的藩篱来求其破解;再一个,需要正视已经出现的极端化的思维和观点交锋中的暴戾之气的氛围,加以矫治;还有,就是要重视中国官场和社会仍然流行的一些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思维定式而力求摒弃;第四方面,是要将中央决策层已经明确表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方针正确地把握为改革开放在新的发展阶段和攻坚克难中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澄清思想迷雾,力求决战决胜。最近一段时间,我觉得在原来提的四条思想解放要点之上,还有两条非常值得探讨,应该加上。

牢牢把握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第一条是:再次强调思想解放,就必须进一步强调和贯彻落实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来牢牢把握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与最大实际。

显然,我们必须基于把握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来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这个远大理想其实联系着现在各媒体反复说的“不忘初心”。这个初心是什么呢?媒体上一般都没有跟着说出来——我还没有见到标准的说法。不忘初心的这个初心是什么,我在我们财科院讲课时也问过研究生,我说你们认为初心是什么?很多人答不上来。后来有人说,那应该是“为人民服务”吧。我说为人民服务没有错,但我觉得全球公权在手的主体,没有一个会否定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共产党人的初心应该比这个认识层次更高,就是我们要洞悉科学社会主义揭示的发展规律,从这个发展规律上引出我们的信仰,这个信仰不是迷信,是科学的、对真理的追求,形成远大的奋斗目标。所以,关于这个初心的表述,我觉得还是要从《共产党宣言》里去提炼出关于它的核心概念。这个核心概念其实就是《共产党宣言》中说的未来理想社会应该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而且给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那个社会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体现着“解放全人类”的情怀。未来的美好社会,是这样由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勾画的。其实在中国革命过程中间,这个“自由”,是和民主、富强、老百姓过好日子的憧憬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延安时期,根据地最吸引人的魅力之所在,是“自由之神在纵情歌唱”。我觉得十分需要在解放思想过程中间,引导一些严肃的讨论、深刻的分析。

在解放思想这个概念之下,我觉得应当摆脱屡屡兴风作浪的“左倾”教条主义的影响和干扰,这样才能在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中去有把握地防止讲远大理想而重现“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这种为害甚烈的错误。前一阵子就有令人困惑的问题:著名高校资深教授登高一呼“消灭私有制”,结果人心惶惶。中央正在讲保护产权呢,大家都掂量着中央说过的要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呢,怎么一下子就非常冠冕堂皇地用《共产党宣言》的话来说消灭私有制的问题了?如果现在超越阶段直接搬用消灭私有制的共产主义远景目标,来指导现实,虽然听起来冠冕堂皇,但一定会损毁实事求是拨乱反正形成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这个基本格局,必然无法有公信力地保护产权和鼓励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将导致我们丧失在实现“中国梦”道路上应该具有的前进定力,毁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数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生产力解放的大好局面。

十九大的报告中有非常重要的论断——“两个没有变”:首先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而且习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这个话是非常切中时弊的。这是应高度重视的“没有变”的第一条,面对实际生活,我认为就是要警惕猛唱高调的“左倾”冒进的言语和错误倾向。

这个时候,我觉得也非常有必要重温邓小平南方讲话中的警句:“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在思想解放的旗帜下,坚定不移地贯彻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必须紧密结合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基本国情,是最大实际。联想到当年关于这个认识经历全党全国反复讨论以后,邓小平有一个概括性的说法——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这个初级阶段多长呢?邓小平说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这样一个认识,其实是我们整个现代化战略的一个务实基础。思想解放在这方面就是应该坚持实事求是,坚定地认识到我们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才能把握最大实际,也才能真正继续在现代化战略的贯彻过程中保持我们的战略耐心和战略定力。

坚持和发展充满生机活力的马克思主义

接着还应该强调顺理成章的第二个角度,强调解放思想就应该坚持和发展充满生机活力的马克思主义。

其实对于合格的马克思主义者而言,这是应有的作为。我们如果研究马克思的思想和理论的发展,也可以知道他在有生之年也是在不断地探索,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他的思想体系。现在十分需要强调:不能停留于生吞活剥地背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某句话。比如前面提及的《共产党宣言》,里面确实有消灭私有制这样一个表述,但是紧跟着又说明“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这样就说清楚了个人占有和社会产品的关系。

当然我们还应进一步扩展到去理解马克思的其他论述:在《资本论》里,马克思还有这样一个明确的表述,就是应该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过去理论界对这段话所体现的思想曾经有过反复讨论。我的基本认识是这样的:所谓消灭私有制,应该指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私有制概念,这应该是个十分明确的概念。重建的是什么呢?如果说重建的是生活资料的个人占有,那么实际生活里,生活资料天然就是归个人所有、占有的,包括工人阶级的必要生活资料里那个V的部分,天然也是工人要占有的,该吃的吃进去,该穿的穿起来,他才能作为劳动力发挥功能。这种个人对于生活资料产品的占有,无所谓重建的问题。

我体会马克思的视野中,已经有生产资料所有制层面对于股份制的观察,因而相关的重要见解隐含着对于资本市场作用升级的一种肯定——虽然学术界对这些概念讨论起来还有见仁见智的不同看法,但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可以说:这个认识结合着《资本论》中马克思已经指出的股份制对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扬弃”,其发展则再结合着当代实际生活中“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中央的论断,写入了最高层级的中央文件,以及对接着十八大以后关于混合所有制的更为强调。

以我的理解,混合所有制是在标准的现代企业制度即股份制的基础之上,在一个一个企业内部产权结构里面,把公的股、非公的股,国的股、非国的股,以及员工的股、自然人的股,充分地混起来。这种混合所有制,中央认为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对这样的看法,都应该结合马克思主义是在发展中的原理和马克思关于“扬弃”的概念,来进一步深化认识。在马克思当时的认识基础之上,我们现在需要进一步就此来做更多的讨论。

“扬弃”在马克思的德文文献里,是“autheben”,如果译成英文,应该是“sublate”,据研究者考证说,它的起源是个哲学名词,指的是事物在新陈代谢过程中发扬它体内的积极因素,而抛弃它体内的消极因素,有点像我们中文过去所说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个意思——不是颠覆性地否定原来的,而是在去芜存菁的意义上来发展升级。

马克思在讨论股份制、指出股份制的扬弃作用的时候,确实也有一种区分,认为股份制带来的,在一般企业的私有制下是消极扬弃,而在工人的合作工厂那里,就成为积极扬弃。我理解他所说的工人的合作工厂,无非就是股份制形式下工人持股形成的这种联合、合作的经济主体。按照一个消极、一个积极的区分,消极的应指比较形式意义的变化,积极的就是已经不仅是形式上的变化,而且带有实质内容。但无论怎么说这一区分,马克思对于股份制的认识,已经指向了至少有形式上和过渡方向上的肯定,实际上自然而然也就延伸到了和股份制概念不可区分的资本市场运行上。在形式上和过渡方向上的肯定,也留下了一个在发展的过程中怎么样使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实质性结合,这样一个发展升级过程的考察问题。

任何理论观点的提出,都带有时代特征和客观局限,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提出了对股份制的重要认识,但在他有生之年可能没有得到更多的机会再进一步观察,以及对思想做出进一步的发展。然而他已经说到了扬弃,当时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背景之下,股份制具有的哪怕是消极扬弃意味的这个资本社会化特征,在他的思维灵感里,给出了对我们而言非常重要的进一步理论联系实际去发展这一认识的巨大空间。

如果是接着考察这一百多年的历史进程,我们作为有出息的马克思主义者,结合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我们完全可以也应该沿着马克思的这个思维逻辑来深化认识。一百多年以来,股份制下的市场主体即股份公司,已经发生了更为非凡的变化。除了早已比较普遍地存在着本企业员工——产业工人持股和社会上普通劳动者、公共机构在股份制企业中间持股之外,国家特定层级上的政府也可以持股,并且酌情做增持减持的操作。较近时期非常典型的,一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的“港元保卫战”中,香港特区政府动用公共基金入市,再以后根据需要,在稳定了局面以后又以盈富基金模式逐渐减持。二是在美国,金融创新走过了头,引发金融海啸,然后形成冲击全世界的金融危机以后,最关键的供给侧管理举措(需要我们很好总结借鉴的)是动用公共资源给花旗、“两房”、贝尔斯通等金融企业注资,一直到给实体经济层面的跨国公司通用汽车注资。这都是在股份制的框架之下对应于其包容性而有的特定的一些操作。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大家可以注意到,典型的所谓资本主义世界里的大企业、跨国公司,已经不像过去的洛克菲勒、摩根、梅隆财团等,已没法这样命名属于哪个家族了——通用电气、通用汽车等,它们的股权高度分散,大量的产业工人、普通劳动者、蓝领人士都在里面持股,股票在资本市场上不断做各种交易,这里面你说谁是资本家的代表?我们近年也查了一下,在美国政府给通用注资这一轮操作之前,通用汽车、通用电气第一大股东所占的股份比重,只有几个百分点,前十大股东合在一起的比重,也就是10%~20%,股权高度分散特征是非常明显的。

我们要客观地认识,为什么在生产力解放的过程中,只要能够有效保护产权,社会化大生产背景之下传统的私有制可以在股份制里面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来发展生产力?现在西方标准的股份制公司上市的时候,叫“go public”,绝对不是“私”的概念,它是更为“公”的概念了。上市成为一个公众公司以后,企业必须认真承诺自己的社会责任,必须把自身信息按照相关规则充分披露,必须对所有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以这种机制,能够较好地适应社会化大生产之下解放生产力的要求。

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我觉得非常有必要积极探讨:中央已经说到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从马克思的认识指向、逻辑,到现在在现实生活中怎样理解“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语)。如果从这个角度联系起来观察,传统的私有制在社会化大生产形成以后升级发展的过程中,所谓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可认为绝不是简单停留于生活资料层面,它可以将一股股所谓虚拟资本和后面实际运行的实体资本,形成一个规范化的市场连接机制,而社会成员在这里面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参与投资,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形成股市交易带出的要素流动,同时在这里面又可以内洽地有一种“个人所有制”,把这种资本社会化机制融合于其中——我个人认为,这就是我们需要探讨的从消极扬弃到积极扬弃的升级。

我们现在由共产主义这个远景引导之下的社会主义实践里,从不成熟走向成熟,当然就要利用这种社会化大生产背景下已经有的一系列的资本社会化发展机制,作与时俱进的创新。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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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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