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一:实际效用抑或符号意义:“养儿防老”观念的后现代主义解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27 次 更新时间:2006-08-29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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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中一  

[内容摘要] 本文在田野工作所获得的材料和体验基础上,全景式展现了女性在目前农村社会生活当中赡养老人的真实情况;同时根据后现代社会理论家布什亚关于符号与真实之间的关系的论述和有关符号和真实等概念,对目前农村性别偏好现象进行了另类解读。

关键词: 效用 符号 养儿防老 后现代主义

目前,我国很多的农村地区都流传有儿子养老或者不养老的故事,在被言说的过程中,这类故事不自觉地在农民心中构建着“儿子养老”或“儿子应该养老”的观念。因此,不仅很多人(不仅农民,而且包括研究者)想当然地认为儿子是农村老人养老的主力军,甚至是唯一的力量。有人甚至依此来解释农民的生育实践,他们在分析农民生育实践上的男孩偏好时,给出的解释性结论居然也是:“在农村没有儿子不行,老了没有人养”。“在农村没有儿子不行”、“没有儿子老了没有人养”,“养儿防老”等等,这些观念似乎已经成为了分析解释农民养老和农民生育的一个不需要证明的“公理”。有学者在回顾农民生育研究的状况之后指出,现实中不少从需求(或者动机、意愿、目的)的角度对农民的生育行为进行分析的研究[[1]],他们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农民的生育动机(主要是生育男孩的动机)就是为了日后的养老。

事实果真如此吗?在农村果真只有儿子才能承担赡养义务吗?当然,在众多的研究中,不同的声音我们也可以听得到。比如,陆益龙在《生育兴趣:农民生育心态的再认识》中认为,农民生男孩不是为了养老[[2]]。他的前提假设是“养儿防老”是一种从成本效用出发的经济行为,既然农民养儿明显是一种亏本买卖,那么农民非生儿子不可就不是出于养老的考虑。尽管我不同意他论证的过程和方式,但是,我还是认为他却不经意间讲出了农村老人赡养的部分事实。为了全景式展现了现实社会生活中农村养老的真实情况。我们在田野工作所获得的材料和体验基础上,对于农村社会中的子女赡养老人的现象进行了个案考察,并利用西方后现代主义大师布什亚的有关概念和理论对此进行了理论分析。

一 研究视角

我们在上面说过,以往关于农民“养儿防老”的探讨大都是站在成本-效用的角度进行的分析,个别强调(非经济)需求的“养儿防老”的分析则将自己置于中国特殊的文化情境之中,认为在这个情境中运行着的是另一套逻辑,如果不能称作经济理性,至少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现实理性。总起来说,以上两种“养儿防老”的解释套路都是从男孩在“养儿防老”中的现实价值着眼的,很少关注男孩在“养儿防老”这个生育借口中的符号意义。或者说,在对“养儿防老”的认识上,把现实价值和符号意义割裂开来,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选择后现代主义大师布什亚关于现实与符号关系的理论作为指导我们进行经验研究的理论基础。

我们知道,在长期的社会学以及社会人类学研究过程中,真实(现实)和符号的关系一直都是研究的热点。西方后现代主义大师布什亚同样也把符号作为他的核心概念之一。但他重新审视了符号与真实之间的关系,归结了符号(图像、文字、声音等)的特质发生改变所经历的四个阶段:(一)符号是基本真实的反映;(二)符号开始脱离并且扭曲基本真实;(三)符号掩盖了基本真实;(四)符号与基本真实无任何关联。在第一阶段里,符号是真实“善良”的拷贝;在第二阶段里,符号是真实“邪恶”的拷贝或复制;在第三个阶段里,符号则是对真实的一种恶劣耍弄;在第四阶段里,符号进入了模拟秩序。他认为,曾经有一段历史时期,符号是与物体直接相联系的,现在这种联系已不复存在,符号与真实之间不再存有对应、透明的直接关系,符号不再标示任何现实。他说,到了这个阶段,符号不再指向任何主观或客观的“现实”,而只是指向它们自身的逻辑,与符号相关联的只是其它符号,符号本身是自由的、中立的和相对性的,因此,它们的意义也只能在这些符号之间被发现。布什亚对于个人商品消费的评论也许能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我们消费和购买的难道是商品真正的效用吗?根据布什亚的说法,个人在商品消费过程中,并不是真的要去选择、购买或使用商品,而是要藉由对商品影响得到想象式的乐趣,并满足现实生活中无从遭遇到的经验,这可被认定是一种心灵式的享乐主义。个人藉由消费行为去获取他人钦羡的眼光及本身最大的满足,在身、心、灵三方面都获致满足之后,消费这个名词就不再是单纯的消费了,而是加诸了观念及习性的购买。以他激进的社会学观点审视,我们购买消费的,已经不是真正的商品,而是一个个虚拟的“符号”。他指出:“通过各种物品,每个个体和群体都在寻找着自己在一种秩序的位置,始终在尝试着根据一个人的生活轨迹竞争这种秩序。通过各种物品,一种分层化的社会开口说话,……为的是将每个人都保持在一个确定的位置里”[[3]]。以此,布什亚明确地表达出了对符号和真实的关系的认识。这种认识和观点可以说是本项研究的一个预设前提,它将贯穿于本研究的整个过程中。

在研究方法上,我们采用的是个案研究的方法。虽然我们承认个案研究可能会在研究结论的“代表性”或“普遍性”方面存在某种欠缺,但仔细记述和分析这些“个案”,却更能直指研究对象的“真相”。因此,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如果因为个案只是一个“个案”,而摈弃了以它来说明问题的可能性,甚至否认它在说明问题上所展现的力度,则不仅有本末倒置的遗憾,而且恰恰落入了数字游戏的圈套和实证主义的陷阱[[4]]。

二 个案分析

我们在这里选取的个案是我家乡地区的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Q老太的故事。Q老太一生育有两子两女,其中大儿子一家在县城居住,其余三个孩子都在农村。由于老伴早逝,Q老太十几年来一直坚持自己单独生活。关于我家乡地区农村老人单独生活的现象,在华北其他临近区域也不鲜见。当地的农村老人往往坚持只要还能自己“挪得动窝儿”,就“不给儿女们添麻烦”。[[5]]

其实,虽然说是Q老太独自生活,但是每年中至少要有多半年的时间是在女儿们那里度过的,这种现象也比较普遍地存在于当地其他老年人当中,尤其是当老人中一方去世后,更是如此。虽然从我国的现行法律上规定,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具有一样的赡养义务。但是具体到农村社会中,我们知道更多的赡养事务的分工、分配是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乡规民约来处理的。比如,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也规定了女儿和儿子一样具有继承权,但是在我家乡地区却从没有出现过一起女儿分得家产的事例。因此,在Q老太的女儿们以及当地其他人看来,她们对Q老太没有必须赡养的义务,她们对Q老太的赡养更多是出于情感和道义,而不是义务和责任。按照这样的思维定式和行为逻辑,Q老太的大女儿不免时常地念唠:他们怎么能这样呢?为什么他们就不管呢,两个儿子,又不是没有儿子,怎么弄得像没有儿子的呢?后来,她甚至开始日夜盼望着Q老太的大儿子能把Q老太接到城里去住些日子,哪怕只是几个月也好。按照她的思维逻辑,这个想法的出发点主要还不是让Q老太到城里去享享清福,更多的是想让别人都知道Q老太的儿子们如何的孝顺,Q老太如何地有面子。

转眼又到临近春节的时候,Q老太的大儿子终于勉强地把Q老太从乡下接到城里。但在大儿子家住了不到两个月,Q老太就病危了……眼见着Q老太的病情越来越重,Q老太的大女儿就提出让Q老太的儿子们晚上能够单独陪护一下Q老太。[1]1然而,Q老太的大女儿的建议未被兄弟们采纳,Q老太直到临死也没有用自己的儿子们服侍过一回,更不用说儿媳了。

Q老太生前一直就有一个宏伟的“心愿”,那就是死后能有一场既隆重又热烈的葬礼。在好多的农村老人眼中,评判一个人价值大小的尺度往往就是他的葬礼的隆重程度。一个人体面而隆重的葬礼往往成为这个村庄内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另外在农村,自然死亡的老人的葬礼都被称为“喜丧”。顾名思义就是老人不是去了“阴曹地府”,而是“驾鹤西游”,羽化成仙了。因此,老人死得其时,死得其所;后辈们也不应该过度悲伤,相反应该为之庆祝,替之高兴。在这种思想观念指导下,“喜丧”往往是怎么热闹怎么办。因此,很多老人的葬礼几乎都成为村里人们借机娱乐放松的机会和亲朋好友相识叙旧的场合。多数的情况下,农村的葬礼都要比婚礼隆重,葬礼的出资者(多数情况下是死去老人的儿子们)也更“舍得”投入。因为这会直接关系到大家对于死去的老人的人生价值的评价,更会直接关系到葬礼的出资者(主要是死去老人的儿子们)的名声和日后他们在村里以及亲朋间的地位。总之,谁的葬礼越热闹,大家玩得越高兴,那么人们就认为谁的葬礼更体面,也就认为谁的子女更孝顺,谁更有福气。所以,“亲人或与悲,他人抑与歌”在我家乡农村地区,已经不仅慢慢地不再是死者亲朋心中的感慨,倒是成为了一个死者和死者的子女们追求的理想目标。虽然这有些荒唐,但这却也是符合逻辑,当地农民的逻辑。

Q老太的葬礼在家乡地区同比还算隆重。最后除去一切花销,收受的礼金还剩余了8000多元。按照当地的风俗,这笔礼金是要由Q老太的儿子们按一定的方式瓜分掉。在我家乡地区,多数情况下儿子都有可能靠父母的葬礼进行聚富敛财,尤其当死者的儿子在当地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的时候,更多是只赚不赔。所以,当地农民笑言真不知道给老人举办葬礼到底是“谁在孝顺谁”?是儿子对父母所尽得最后一次赡养义务呢;还是父母给儿子创造的最后一次发财机会?不过,按照我家乡地区的风俗,无论最后葬礼“赢利”多少,女儿都没有分的权利。在这种场合,女儿只有无条件地付出,一般地说,在我的家乡地区,一个普通规模的葬礼每个女儿至少要出资两千元以上,而本地普通农民的人均年均收入也不过几千元罢了。

在尽可能完整地叙述上述个案过程中,我们很容易给大家造成这样一种印象:女儿已经承担了大部的赡养义务,而儿子则除了最后承办葬礼之外(如果这也算是赡养的话)几乎“无所作为”。当然,这不是我们叙述这个个案的初衷和本意,我们在这里重点不是想“控诉”一个普通农村老人的儿子如何不孝,而主要是想通过叙述和分析这个个案,把现象中隐含的深层次问题呈现出来:在农村地区,儿子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具有的符号意义——“好名”,往往掩盖了女儿在赡养老人问题上的实际效用——“好命。

说到女儿在农村老人的赡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恐怕会有不少人站出来反驳我们:列举出一大堆相反的例子来证明在农村现实生活中更多老人是依靠儿子养老;指责我们的研究只是针对个案,结论不具有代表性。当然,我们不会无视农村中一些老人依靠儿子养老的这个现实。不过,我们之所以对这个个案进行这么深入的研究不是试图证明在农村地区只有女儿才能承担其赡养老人的义务;而更多是提醒大家注意,在农村(无论有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女儿往往都会成为赡养老人的主力军。也就是说,长期以来,在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解释框架和概念范式中,女儿赡养老人的事实被很大程度上人为的低估甚至忽略了。我们这么说,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仍然坚持反对。

我们认为,女儿养老的作用在农村老人的赡养过程中被低估或者被忽略是有深层次原因的。具体说来,这是由与农村低成本的赡养方式与他们对赡养概念的狭义理解分不开的。在农村地区,一个老人如果没有什么重大疾患的话(如果有,除非瘫痪,别的重大疾病也往往会因为子女无力负担高额的医药费,很快就会病亡),赡养起来是没有多大的经济负担的,无非是家里多了一口人吃饭而已。因为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老人是少有花销的。所以,在许多的农村人看来,赡养义务无外乎两个方面:第一是承担医疗费用,第二是支付丧葬费用,尤其是后者,往往被不可理解作为衡量一个人究竟赡养还是没有赡养父母的主要衡量指标。所以,在上面的个案里,Q老太的儿子们才会把丧礼搞得如此隆重,虽然我们不能排除当事人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但是他们怕背负“不孝顺”的社会污名,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原因。另外,当地农民对赡养概念的理解也有着其特殊性,他们更多地把赡养理解为物质层面的供养,到时候给一点钱花,给一口饭吃,很少或从没有考虑过老人的精神需求。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我们认为,对于今天已经解决了温饱的农村老人来说其重要性要比简单地给钱大得多。但是这种形式的赡养内容在农村养老的概念定义中被无情地删去了。这也就出现了一边是老人生前常年住在女儿家,而另一边却是在老人身后,因为谁在葬礼上花费多,而争论谁更有资格担当为老人“养老送终”的这个光荣称号。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殡葬习俗使然。葬礼在农民的眼中,被看作了他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受到格外地重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许多研究者对农民生育男孩是为了“养老送终”的理解是片面的,他们只重视了养老部分,而忽视了农民为什么生育男孩的另外一个重要目的,那就是送终,在农村人眼里,后者的重要性并不比前者差。因为,在农村的风俗习惯里,女儿是不可以送终的。即使事实上没有儿子,也要过继或者收养一个来完成他们人生的最后一件大事。据我们观察和理解,在家乡地区,一些开明的人士现在基本上已经能够在养老问题上做到儿子、女儿一视同仁,但是在送终的问题上,却仍然完全地依靠儿子,这也可能是比养老使他们偏好男孩的更深层次原因。

三 研究发现

通过上文可以看出,在我国目前一些地区的农村养老实践中,儿子往往也只是名义上的“赡养者”,而实际上许多的赡养事务是要靠女儿来承担。也就是说,从布什亚的视角看,现实和符号之间存在者一个明显的断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布什亚的后现代社会学理论中关于真实和符号关系的一些论述为我们的经验研究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解释框架。

按照布什亚的理论,符号和现实的关系发展到第四个阶段,那么两者将不再直接相联系,符号与现实之间不再存有对应、透明的直接关系,符号不再标示任何现实。布什亚还认为在现代世界中,符号所模塑出的世界就是真实。这种真实不仅已经取代原有之真实,而且更超越了它。这就可以解释儿子虽然已经不再担负实际的养老责任,只是成为一种符号,一种和实际赡养过程无关的符号。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农村老人事实上是常年住在女儿家,尽管他们很不愿意被人们这么说。但是在他们的观念,被儿子赡养已经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这也正如很多农民嘴上都说:“养儿为了防老”,但在他们心里,“谁不知道小子(儿子)根本靠不得,小子(儿子)也不过是(为了)个名嘛……还不是为了那一阵好看(葬礼上只有儿子可以打幡抱罐)”(家乡地区的一个普通访谈对象语)。正象上面指出的,中国农民是很爱讲求面子,在受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甚深的农村夫妇那里,只有生育儿子才可以对得起列祖列宗仍然是一种很根深蒂固的生育信念。这些观念藉由社会化的过程,在无形当中不知不觉地传递给他们。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地方性的荣誉观念让他们认知到生育儿子才是一个人真正的荣誉,并经由内化成自己思想的一部份。因此,使得没生到儿子的农村夫妇就觉得是一种缺陷,很遗憾。生育儿子成为一种肯认自己的方式。只有藉生育儿子方能找到自己的定位,并从中证明自己为一个正常的人;而不是有缺陷的,或不正常的。由此,我们也就能够对于坊间许多关于“养儿防老”的争论进行更深层次地剖析。就是说如果不把儿子在养老过程中具有的符号价值意义考虑进去的话,那么“养儿防老”也许根本不可以单独成为农民男孩偏好的现实借口。换句话说就是,农民眼里的性别偏好和婴儿出生性别选择行为在实质上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出于养老的现实效用考虑,而更多是追求的一种与养老无关的符号意义。

中图分类号:C 913.6 文献标识码:A

Realistic Use or Symbolic Significance: Study on the Idea of “Supported by the Son” from the Post-Modern Perspective

Liu Zhongyi

Abstract: Base on the data and experience obtained from the field work, this article panoramically exhibits the peasants’ idea of “supported by the son” from the post-modern perspective. 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conditions, the environments, the relations and the feedback of how the cultural phenomenon about laying particular stress on the preference for male children, and researches how the phenomenon plays a role in realistic world.

Key word: use; symbolic; supported by the son

注释:

1在我家乡农村地区,有一个独特的丧葬习俗,就是老人在过世的那一刻,身边一定要有人,当然最好是自己的儿子陪在身边,只有这样,老人才能安稳地“上路”。

参考文献:

[1]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P85-141.

[2]陆益龙.生育兴趣:农民生育心态的再认识——皖东T村的社会人类学考察 [J].人口研究,2001,2.

[3]夏光.后结构主义思潮与后现代社会理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P126.

[4]王宁.代表性还是典型性?———个案的属性与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J].社会学研究,2002,5.

[5]姚远.对中国家庭养老弱化的文化诠释[J].人口研究, 1998,5.

本文发表于《社会学》2005年4期,作者授权天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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