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如:墨家是暴秦的帮凶吗?

——再论何炳棣先生秦墨史研究的若干问题——兼与史党社先生商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56 次 更新时间:2018-01-2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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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如  


提要:何炳隶先生提出墨家在秦献公时代即入秦。而史党社先生提出一个新证据支持何炳隶先生之说。本文针对两位先生提出的秦墨问题重新做了讨论。关于墨学入秦的年代和秦墨的历史地位问题,作者认为,墨家入秦时间只能推在秦惠公之时。由此何炳隶先生想象的墨家在秦国的宏大叙事都站不住脚。墨家在秦惠公时入秦,在秦惠王末年即已失败。未能完成墨家入秦之使命。


何炳隶先生于2007年提出新说,认为墨家在秦献公四年即与秦国合作。其依据是巨子孟胜及弟子们的壮举必然感动秦献公。而秦献公的招贤必然会招入墨家人士。因此何炳隶展开了想象力,描述了一个宏大叙事。认为墨家借助城守兵法和大型建筑之长,进入秦国。然后与秦国结合。秦国之强其实墨家居功至伟,比之商鞅变法更胜一筹。而史党社先生于2010年著作《再论墨学与秦的关系——从何炳隶先生之说谈起》。为之提供了一个比较有力的论据。论证墨家入秦确实应该在献公之时。


由于墨家在秦国的活动,事关墨家先秦政治活动的主要思路,也事关《墨子》书归真问题。本文将对何炳隶与史党社先生的两篇文章进行批驳。进而对先秦墨家的活动思路进行讨论。史党社先生在何炳隶的文章基础上讨论。本文也将主要以何炳隶先生的文章做为主要批驳对象。下面引用史党社先生对何炳隶先生文章思路的归纳。顾如认为其归纳很是精当:


秦在战国时代,也曾是墨学重地,但在墨学何时入秦以及墨学在秦的地位和影响方面,学术界还有不同说法。何先生认为,献公即位后的第四年,亦即墨者首任巨子孟胜及其百八墨徒集体为楚阳城君死难那一年,献公与墨者应即开始合作,而且关系如鱼得水异常融洽。按在楚悼王的末年,即公元前381年,在魏为武侯15年,在秦为献公4年。这比学界流行的墨学入秦的最早年代,即李学勤先生(包括笔者)的看法——惠王前后,提前了将近半个世纪。


不仅如此,何先生还进一步推测,秦之由弱变强,实际是由于墨者的帮助,类似荀子所说的自孝公以下“四世有胜”的说法,原本是依赖墨徒为其奠定的基础,而不是孝公朝的商鞅变法,完全颠覆了传统的看法。这个观点对学界的冲击力,是最大的。


何先生最主要的论证过程,就是结合献公朝的秦魏间对河西地争夺的形势,以及献公个人的经历,强调献公与墨家兵学的一拍即合,并对墨家师徒充分信任并加任用,墨者在军事方面的才能被充分利用,包括城防技术,就连一城的最高军事长官“守”,也由墨者担任。他推测:“由于饱受多年流亡生涯的苦痛和即位后四年所受墨者集体殉义的感召,献公自始即对墨者有充分的信任,以致墨者似乎成为秦国军队中的全能干部和严格纪律的执行者。”墨者的参与,是秦取得河西与魏争夺战胜利的保证。在对墨徒的军事才能的利用并进行改革的基础上,献公末年,秦已经在对魏的争夺中占领强势,献公末年的石门大捷即是证明。在墨家入秦并被重用,献公朝秦由弱变强后,政治军事形势的转换,旋又造成墨学自身的消亡和悲剧。墨学与秦这不算长而作用巨大的联结,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一段有名的“大事因缘”。


一、秦献公时墨家入秦之说,缺乏依据


从前述归纳的何炳隶先生之说看,其依据全属想象。由于墨家表现出色,由于秦国需要这样的人才,由于献公发布过招贤令,所以墨家此时必然已经入秦。同样的想象我们可以作出很多。比如明朝中期已经见识过倭寇的战斗力。必然震撼明朝上下。那么明末与满洲的殊死搏斗中,必然引入了倭寇。又如墨子在楚国九拒公输,秦国必然震动。所以墨家之后即可能入秦。如此等等。没有其他证据的支撑,这些只能是一个想象。所以何炳隶先生作出了一些旁证。


旁证一:《城守》篇采用了之后出现的秦制官名。


这个旁证已经被史党社先生批驳:


孙诒让不同意苏说,认为令丞尉、三老、五大夫等制并在商鞅前,何先生误认为这些官名皆出《迎敌祠》篇,实际出自后面的第七十篇《号令》。我们知道,城守诸篇的成书,若说是秦人作品,年代容有不同,而不是同一时间的产物,《号令》比《迎敌祠》为晚,大概没有问题,如《迎敌祠》文中称国君为“公”,明显是秦未称王前的作品;而《号令》在有“蛮夷”,其所防守的对象绝非魏国那样的国家,而只能是义渠、匈奴之类,故年代必在秦昭王灭义渠之后,因此并不能由城守诸篇说明秦已在商鞅之前就有了这些官名。 古代职官往往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并不一定都是新创。例如五大夫,楚、赵都有此爵称,早至春秋早期楚文王的时代。所以即使孙诒让已经指出,这些官爵可在商鞅之前,也不能作为城守诸篇成于献公时代的证据,最多,只能说明这些官爵,秦是前后都有之的。何先生以职官论证献公朝秦墨的存在,论据因此稍显薄弱 。


旁证二: 何炳隶先生又提出《城守》篇的十五连坐制,认为是墨家发明,所以是秦墨入秦后为秦国制作。


何先生认为,正是为了整军图强防谍杜奸,献公户籍改革之初即定下什伍之制,而有幸《墨子》书中保存了原始第一性的记录。笔者按,在《墨子》的《备城门》、《号令》等篇中,是有许多这样的记载的。


其实无论《城守》篇内采用了什么制度,都与墨家的社会主张无关。战争有战争的规律,治世有治世的规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军队不服从命令要枪毙,不等于和平时期的法律也如此规定,更不等于其学说如此。研究者引用《城守》绝论证不了墨家的政治主张。然而墨家研究者们多有这种议论,本就令人费解。赵墨或秦墨之主张从《城守》篇论证。本就犯了用军事体制论证治世体制的毛病。不能作为论据。而且实际上什伍连坐是早已存在的制度。史党社先生已经做出了批驳:


类似伍那样的军民组织,是古以有之的,例如《孙子·谋攻》:“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另外《管子·立政》那样的文献也有记载[15]。重要的是把“连坐”与“什伍”这样的单位结合起来,即以什伍为单位实行连坐,而如何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连坐是古以有之的,如秦在春秋早期文公时代的“三族”之法,与什伍之制本质上是一致的。战国文献《尉缭子·伍制令》有很好的说明: 夫什伍相结,上下相联,无有不得之奸,无有不揭之罪,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而况国人聚舍同食,乌能以干令相私者哉?


何炳隶提出的官制论据和什伍制度论据,都过于牵强,都早已存在。都已经被史党社先生批驳。所以何炳隶先生提出的想象是没有任何论据支持的纯粹想象。由此何炳隶先生依据不存在的论据所作连串叙事,都已经没有了确实的依据。然而史党社先生在批驳何炳隶之后,又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论据支持墨家献公之时入秦说:


论据三:史党社先生之论据


《吕氏春秋·去私》所记墨子巨子腹的故事,其时已年老,并与秦君相当熟悉活络,想必在秦已经生活了较长的时间才有此结果。何先生也认为,只有经过一定发展,秦墨才可获巨子地位,也因此把秦墨的年代上推。但仅据此条材料,还显孤立,其实同在《吕》书的材料,还是有线索可寻的,《吕氏春秋·去宥》记载:


东方之墨者谢子将西见秦惠王。惠王问秦之墨者唐姑果。唐姑果恐王之亲谢子贤于己也,对曰:“谢子,东方之辩士也,其为人甚险,将奋于说以取少主也。”王因藏怒以待之。谢子至,说王,王弗听。谢子不说,遂辞而行。


文中说到“少主”,李学勤先生可能认为即随后即位的惠王子武王,故认为此故事发生在秦惠王的末年。笔者认为“少主”就是不即冠(年满二十岁)而登上君位的惠王本人,《秦本纪》记载惠王十七岁即位,三年后才实行冠礼。此前的例子有灵公年幼为君, 《吕氏春秋·当赏》称为“小主”,“小”、“少”字义皆同,“少主”就是“小主” 。


史党社先生此说不妥。《吕氏·当赏》原文:“秦小主夫人用奄变,群贤不说自匿,百姓郁怨非上。公子连亡在魏,闻之,欲入”。 就华夏传统意识而言,一直推崇“老”。《当赏》 称“秦小主”带有贬低意味,是在说该小主年少不更事,被太后乱政。此处秦小主是秦出公,当时年仅2岁。各种《世本》中则将“少主”一词专用于指称秦出公。查《左传》《国语》《史记》等等,其中对答之时的“少主”一词皆指王储。所以还是李学勤先生所言得当。唐姑果所言少主并非惠王。


其实秦惠王继位时,还是“公”,并非“王”。《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四十四年 (公元前325年) ,秦惠王称王。其后诸侯皆为王 (正义秦本纪云惠王十三年,与韩﹑魏﹑赵并称王) ”。而《吕氏·去私》篇腹朜与秦惠王的对话中已经称其为王:“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子之法”。所以《去私》篇腹朜与秦惠王的对话不可能发生在秦惠王继位的前三年。史党社先生的论证是错误的。实际上秦惠王继位,比较公认的是18——19岁。


那么下面我们试着探求墨家入秦和失败的原因和时间点。


二、先秦并不存在被各家公认的秦墨


其实目前流行的秦墨说,本就是错误的。秦墨并非墨家三大支派之一。


前面提到《城守》篇采用的是楚国官制。这对于墨家来说是正常现象。因为墨子从齐国回归之后,主要活动地域就在楚国。直到巨子孟胜,墨家核心部分都主要在楚国活动。墨子及弟子们著作城守,必然采用楚国官制。不过,当今《城守》篇应该还被赵墨修改过。这是因为墨家三大支派,相里勤也就是禽子这一支属于赵墨。当今所见《城守》起始数篇都以墨子与禽子的对话开篇。应该是赵墨抬高禽子地位之做法。之所以说禽子后学是赵墨,是因为相里氏是赵国姓氏。相里氏被赵国贬到秦赵边境。先是防御西戎,后是防御秦国。很奇怪,这么明显的线索,过去的墨家研究者和墨学者从未提及。然而这一线索对理解先秦墨家的整个活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秦墨极可能就是赵墨西进的结果。


《庄子·天下》曰:“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已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韩非子·显学》曰:“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 有邓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两个记载是互相印证的。其中相夫氏即庄子所言五侯,应为齐墨。邓陵子等是楚墨。相里氏是赵墨。相里,复姓 ,始祖皋陶,尧时为大理官,其后裔子孙世袭官职,遂以理为姓氏;商末纣王时有理徵其孙仲师为逃纣之祸,理去王氏,而称里氏,至春秋晋惠公三年大夫里克,被惠公所杀,其妻同成氏携小儿子季连逃居相城(今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遂以地名加原姓改为“相里”氏,称相里姓。相里勤即禽子。而该地属于赵国。汾阳市称:“汾阳始建于春秋初期,为瓜衍县,属并州。 战国属赵,为兹氏县”。所以如果以领头人的出生地命名,则应该将禽子这一支派称作“赵墨”。《吕氏·应言》篇亦记载了赵国墨者师的事迹。


注意,相里氏所在的地方是秦赵边境。 汾阳市素有“秦晋旱码头”之称,可见禽子之时该地也是秦赵往来之要冲!相里氏在当地应该负有向西防御秦国之责任。这与禽子的活动可以互相印证。从《墨子》书我们知道。 墨子短时间在魏国待过,期间收下了自己的第一个入门弟子禽子。禽子原先是子夏门下,当时子夏门下所谓西河学派在魏国大兴。实际创造了魏国的崛起。那么禽子为什么就归入了墨子门下呢?仅仅是因为墨子的学说感人吗?最初的情形应该不是这样。禽子成为墨子的学生之后,“役身给使”三年。而墨子未向其传学。三年后墨子怜其至诚,问他想学什么。而禽子首先就请教城守。这个事实说明禽子当初跟随墨子,主要是想学城守术!当时的子夏西河学派已经有吴起等兵学大家。子夏不跟随他们而跟随墨子学习城守。说明禽子从赵国南下魏国求学是有目的的。目的就是学习防御技战术。因为相里氏在赵国就是负责向西防御的!所以禽子求学,目标也是防御术!


实际上禽子的主要活动地域也没有秦国。《列子》记载了禽子到杨朱门上拜访,这是在齐国。后世又有传说禽子救孙膑,这是在魏国。由于齐国有齐墨。禽子赵墨的主要活动范围应该没有齐国,而在齐国以西,所以称作西方之墨者。 无论是战国中期的庄子,还是战国最末的韩非,都没有将所谓秦墨视为一个独立的分支。他们记载的墨家三分仍然是赵墨、楚墨、齐墨。所谓秦墨只是赵墨的一个分支,并非墨家三大支派之一。其影响并不是那么大。 由此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庄子、韩非记载的相里氏之墨、西方之墨指的是禽子的赵墨系统。


之处花费笔墨谈禽子和赵墨,并不是离题万里。 相里氏有防御秦国之责,赵墨受其感染应该对秦国抱敌视态度才是常情。赵墨的入秦恐怕是有原因的,并非求职那么简单。 然后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赵墨为什么要入秦。


三、先秦墨家的活动与非儒密切相关


《墨子》书中,有过去被称为“十论”的三十篇。古代所谓“论”即策论。“十论”实际是墨家从墨学中开出的、针对战国时期的十条“要务”。墨子说:「择务而从事焉」。并非墨学只有十论,或者墨学主要内容是十论。由于“论”在现代词意已经被放大,变成了现代所谓议论之论。“十论”之称对人们形成了误导。今后应该更正为“十策”。墨家认为「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非命下》」、「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小取》」。所以著作“十策三十篇”,作为墨者们游说各国的范本。墨者们未必只能复述范本,然而其说辞应符合十策三十篇的精神。当明确了十策篇的作用之后,再继续看紧接十策之后的《非儒》篇就很是有趣了。《非儒》篇被编排在紧接《十策》之后,其后紧接的是《经上》等墨经六篇。所以我们可以发现,原来“非儒”也是被先秦墨者视为当时的“要务”的!


现存关于先秦墨家的活动记录已经很少。然而却也能与上述发现相印证:


1、墨子刚开始活动,最早去的是魏国。在魏国吸收了他最早的入门弟子和他未来的主要助手禽子。此时的魏国正是儒家子夏西河系统的地盘。李悝、吴起、段木干等如日中天。墨子在魏国的活动显然是失败了,他撼动不了儒家西河系统诸人。墨家是讲事功的学派,墨子看到在魏国不可为,很可能短暂活动就离开了。


2、然后墨子到了鲁国或者齐国。应该是先到的鲁国。因为《耕柱》篇讲高石子到齐国见墨子,墨子已经能推荐高石子到卫国任官。那么他必然先在卫国活动过。墨子在鲁国招收了第一批成批次的学生,并大约在鲁国活动了2——3年。鲁国是儒家发源地,孔子的故乡。早期儒者大多是鲁国人。墨子在鲁国与儒家进行了很多辩论。


3、然而很可能当时墨子的学说还不完备。或者墨子认为仅与儒者辩论意义不大。因为后来的墨子《韩非子》有记载,以“言多不辩”为特点。墨子在鲁国大量辩论,之后转变为言多不辩。很可能是他认识到与儒者辩论意义不大。总之,之后墨子离开了鲁国,来到了齐国。带着弟子们在齐国生产讲学。有学者曾经考证墨子驻留的地方就在即墨。在这里墨子与禽子一起精研了墨学和城守术。高石子到齐国见墨子时,禽子已经有很高地位。墨子听了高石子的话后,召见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禽子。《耕柱》「子墨子说,而召子禽子曰:“姑听此乎。夫倍义而乡禄者,我常闻之矣。倍禄而乡义者,於高石子焉见之也”。」墨子带着墨者们在齐国停留的时间不短。具体时长则不可考。


4、接下来,可能墨子觉得自己的学说已经完备,就带着弟子们南下了。可能又去了鲁国(注1)传学。然后发生了著名的墨子救宋事件。从此墨子以楚国为大本营。并且四出游说。这是墨子本人的活动情况。其中已经有了端倪,墨子传学最先就是想在儒家儒学昌盛的地方。他的目的是纠正儒家的错误学说。不少学者认识到,《墨子》书全书皆在非儒。这种看法没有错。除了《大取》篇后半部分。《墨子》书全书都以儒家为假想敌。也许墨子的活动只是巧合,那么请继续看其他墨者的所为。


5、巨子孟胜在楚国参与了对吴起的围杀。《吕氏》记载的孟胜及百八十弟子故事。我们也可以在其中看到孟胜是参与了围杀吴起。只是孟胜没有到现场,而在帮离开阳城的阳城君守城。那么吴起是什么人呢?吴起是曾子的学生,后又被子夏收入门下。是儒家人士。也许有人声称吴起学儒却不从儒,已经不算儒家了。但吴起的老师是儒生则无疑。孟胜参与的是对一个儒家大人物的围杀。但吴起何等了得,死前仍然 巧计 反杀了孟胜。


6、墨家告子和淳于髡(注2)在齐国驱逐孟子。告子当时已经很老,淳于髡正当时。《孟子》记载,当孟子从齐国辞官出走时,淳于髡追上了孟子。但淳于髡显然并不打算真的挽留孟子,而是对之进行了嘲讽。《孟子·告子下》“淳于髡曰:“先名实者,为人也;后名实者,自为也。夫子在三卿之中,名实未加于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


7、墨家惠施在魏国抢占相位。儒家子夏系统在魏国,使魏国兴起雄霸诸国。又在魏惠王时期公叔痤后失势。公叔痤向魏惠王推荐商鞅不成。商鞅逃秦。然后魏惠王首先就想到了惠施为相。而惠施则急急忙忙赶到魏国。惠施是宋国人,赶往魏国时急切到什么程度呢?可以从《说苑·惠施之梁》看到。惠施是匆匆忙忙赶路,甚至跳进了水里。说是要赶去接任相位,等不及船只。其实在公叔痤去世之前,惠施就见过魏惠王,并且打动了魏惠王。所以公叔痤去世,魏惠王不用商鞅而用惠施。难说没有惠施所述墨家学说的影响。商鞅此人亦被后世称作法家,然而也不能否认其求学阶段跟随的是儒者。墨家惠施实际上也是从儒家手里抢走了相位。 实际上《经下》第三期内容,基本是由惠施辩题组成。惠施,或者惠施的学生很可能是主持编撰《墨子》书的最后一人。


儒家在魏国搞平准,平时官方买粮,灾荒时官方卖粮。这种做法被人们赞赏。但墨家反对这种干涉市场的做法。《经下》「30【经】买无贵,说在仮其贾。【说买:】刀籴,相为贾。刀轻则籴不贵,刀重则籴不易。王刀无变,籴有变。岁变籴,则岁变刀。若鬻子。 31【经】贾宜则讐,说在尽。【说贾:】尽也者,尽去其“以不讐”也。其所以不讐去,则讐正。贾也,宜不宜;正,欲不欲。若败邦鬻室嫁子」。墨家认为只要是双方都同意的交易就是正当的。即使卖掉子女,战败方倾家荡产赔偿,把女儿作为补偿嫁到对方那里去。这些事情墨家都认为是正当交易。似乎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然而从墨家工商层底色看,正是最为反感官方干涉市场的一个阶层。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墨家主张与儒家几无相同之处,可能唯一的相同就是尚贤了。而墨家在先秦活动,从可见的记载看,已经能够找到这样一条线索。墨家总是追在儒家的背后,要与儒家争夺传学和官位。


笔者回顾这些墨者活动历史,也不是无的放矢。因为墨家入秦的时间点也恰好在商鞅去世时候!这需要理清《吕氏》记载的几位 墨者的 入秦事件。


三、墨家最早入秦在商鞅去世之时,也就是秦惠王刚刚继位之时。


前面已经讨论过,巨子腹朜不可能在秦惠王继位早期就入秦。那么他和其他墨者们是在什么时候入秦的呢?目前可以利用的资料只有《吕氏》记载的三个事件:


1、《吕氏·首时》:墨者有田鸠,欲见秦惠王,留秦三年而弗得见。客有言之於楚王者,往见楚王。楚王说之,与将军之节以如秦。至,因见惠王。告人曰:“之秦之道,乃之楚乎?”


2、《吕氏·贵公》:墨者有钜子腹朜,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朜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


3、《吕氏·去宥》:东方之墨者谢子,将西见秦惠王。惠王问秦之墨者唐姑果。唐姑果恐王之亲谢子贤於己也,对曰:“谢子,东方之辩士也。其为人甚险,将奋於说,以取少主也。”王因藏怒以待之。谢子至,说王,王弗听。谢子不说,遂辞而行。


从第二、三件事可以看到。腹朜与秦惠王的对答早于唐姑果与秦惠王的对答。 这三件事情最奇怪的是田鸠之秦。居然见不到秦惠王。对比之后的谢子。谢子还没有到秦国,秦惠王已经获知,并且招墨者唐姑果询问。如果田鸠之前有知名墨者在秦,那么秦惠王必然也会预先询问,然后召见。但秦惠王却不见田鸠。也许有人反驳说,正因为谢子、唐姑果等墨者的表现让秦惠王看低了墨家,所以秦惠王不见田鸠。那么我们看看唐姑果之说:谢子是“辩士”,将“取少主”。这两件事情都是秦惠王最为忌讳的。因为秦惠王新诛商鞅,“疾辩士”。既然秦惠王能够见一个被他最为讨厌的谢子。为什么就不能见田鸠?所以田鸠入秦之所以不得其门而入,并非因为秦惠王讨厌墨家。而只能是墨家当时并没有重量级人物在秦国,没有人引荐。巨子腹朜绝对是墨家的重量级人物,并且与秦惠王相当熟络。所以腹朜的入秦当在田鸠之后。所以这些事情发生的顺序是:田鸠入秦;腹朜入秦;腹朜忍所私行大义;唐姑果答秦王问;谢子入秦。


那么接着我们就可以估算田鸠的入秦时间。


秦 惠王在位 27 年。 腹朜并非出生于秦国,否则就不能称作“居秦”。而且 腹朜被称为“居秦”说明住了不少年。然而腹朜入秦必在田鸠入秦之后。田鸠见的已经是秦惠王,那么腹朜最多居秦27年。田鸠入秦三年不得见,然后转去楚国取得将军符节,再入秦。所以腹朜入秦的时间还要再减4年以上。腹朜居秦最多23年。假设唐姑果与秦惠王的对答发生在秦惠王最后2年。那么腹朜居秦最多21年。腹朜老年独子杀人,其子大概也要有20岁以上了。 腹朜去世 的时候至少有 50 多,否则不算老年独子。如此推算腹朜大概在30岁以上入秦。那么腹朜入秦之时应该已经是墨家的杰出人物。田鸠入秦在腹朜之前,其时间段已经比较狭窄。因为田鸠越晚入秦,腹朜居秦时间就越短。腹朜开展活动的时间也就越短。所以田鸠成功入秦很可能在秦惠王4年之后的一个短时间段内。如果腹朜是入秦之后才生的儿子。那么田鸠成功入秦就必然在秦惠王4——6年。尝试入秦就在秦惠王继位一二年内。


这个时间就有趣了。又恰好是儒家商鞅被杀之时。墨家可能估计商鞅被杀之后,秦国有可能改变政策,所以入秦试图影响秦王。联系前面墨家追击儒家之所为,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腹朜存在是田鸠弟子的可能,后来被选为巨子。


另外,有一种观点认为田鸠就是墨家巨子田襄子。这种可能性不大。 我们计算一下。吴起前 381 年死,田襄子继位墨家巨子。秦惠 王前 337 年继位。如果田襄子 30 岁继位,此时他已经 74 岁。按照春秋时期的平均 年龄,能不能活那么长很成问题。田鸠表达过墨家的用人观点:没经过基层实践检 验不可提拔。那么田襄子任巨子时,很可能不止我们所假设的 30 岁。80 岁左右高 龄的田襄子奔波于齐(卫)——秦——楚——秦,也太难为他了。《吕氏春秋》遇墨家巨子必称 巨子,田鸠没有被称巨子。田襄就是田襄(田让),田鸠就是田鸠,肯定不是同一 个人。


四、墨家在秦国没有获得高职位


在《吕氏》中我们看到腹朜、唐姑果与秦惠王都比较熟络。然而都被称作“墨者”。也就是说,腹朜、唐姑果仍然不是“臣子”身份。秦国并没有接受墨家学说。其实还有两个证据。一是唐姑果说:“(谢子)将奋于说以取少主”。取少主也就是让少主接受谢子的学说,让少主成为墨家学说的信徒。如果秦国已经在田鸠、腹朜、唐姑果的影响下接受,或者大部分接受墨家学说。那么用墨家学说“取少主”就不是什么恶事了。其二,腹朜没有接受秦惠王的恩赐。坚持以“墨家之法”,认为自己儿子应该伏法。这本身就是在挑战秦王的权威,是在表明墨家团体的独立性。也许国法允许秦王赦免,但墨家不这样认为。墨家认为无论谁犯法都应该伏法。如果腹朜是秦国官员,就必须执行秦王的命令了。


正如史党社先生所言,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墨家在秦国获得了高级职务,取得了成功。何炳隶先生依据不存在的假想,进而做出的推论是不成立的。墨家在秦惠王时入秦,当时秦国已经是虎狼之国。与墨家非攻主张相背。墨子说:「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曰择务而从事焉」。墨家入秦首先就要宣讲兼爱非攻。而秦国之攻最终形成了大一统。


为什么所谓秦墨的影响对墨家并没有那么大。恐怕就与墨家在秦国的失败有关了。墨家要强调自身独立性,墨家要使秦国改弦更张。这些都必然导致墨家在秦国的失败。至于秦国采用了墨家的城守术,秦国采用了墨家的技艺之长。并不是什么重要线索。概当时墨家城守、技艺已经天下知名。墨家又广泛传学。谁学了去都是可能的。墨家与儒家并称显学。有墨者在秦国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关键在于秦国是否采纳了墨家的主张。


结语


墨家不主张大一统。墨子说:「古者天子之始封诸侯也,万有余。今以并国之故,万国有余皆灭,而四国独立。此譬犹医之药万有余人,而四人愈也,则不可谓良医矣」。墨家也不主张集权统治。当今的人们说墨家尚同是集权。然而所依据的只是被儒者毕沅、孙诒让、梁启超等改定的版本。在《道藏》版(注3)墨子特别说明:「故当上同之说,而不可不察尚同为政之本,而治要也」。如果采用了上同之说,那么就必须懂得尚同方为其本。也就是说,墨家尚同说是为已有的上同说增加了一层底层。是为了修正已有的上同说。在《道藏》版,墨家提出的尚同方向恰恰相反,是上位者去与下位者同。在《道藏》版,墨家认为各地要保有自己的法律。在《道藏》版,墨家认为君王应该处于“辅”位,辅助天下之人。意味天下之人才是天下之人的主人。在《道藏》版的墨经六篇,墨家更是详细辩论了尚同法治的一些理论细节。比如为什么需要尚同。比如为什么法令必须符合百姓心目中的法律。比如法律是人们的契约。比如商鞅的徙木立信做法不能称之为“信”。如此等等。甚至在《大取》篇墨家批驳了要求人们“杀己以利天下”的做法。毕孙梁等儒者不过是托墨言己而已。不能做为论证之依据。何炳隶先生称墨家容易在秦国政制中迷失,所依据者无非毕孙梁等人所言而已。


过去的墨家研究、墨学研究,皆本于毕孙梁改定版本。甚至在毕孙梁基础上继续“校改”。如此墨家、墨学研究就必然不自觉地走在了“层累式造假”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研究越假。何炳隶先生的《 国史上的“大事因缘”解谜——从重建秦墨史实入手》,更进一步。在毕孙梁及其后的基础上展开想象。越是想象力惊人,越是远离事实。史党社先生试图将之往回拉扯,但却没有看到墨学之丧始于毕孙梁对墨子书的校订啊。试想任何书籍,改动其中55%内容,改动其中5%的文字(注4)。不可能不远离原著。更何况改动者是与墨家意识完全相反的儒者。


最后也随两位先生的文,谈谈墨家的巨子制度。《庄子·天下》“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至今不决”。所谓“为之尸”,庄子中就有案例。《庄子·逍遥游第一》“尧让天下于许由曰:……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尸是祭品。此处指将自己用作祭品献给神一样地遵从和信仰。所以墨者「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含义也是如此。「 冀得为其后世」,即希望成为巨子事业的继承人。《经下》第69条「唱和同患」,也将学生视作自己事业的继承人。可以互相印证。 墨家巨子位置看来是公选出来的。因为很明显地是在不同分支之间变动。禽子有可能是第一任巨子,赵墨。孟胜第二任,楚墨。田襄子大概是卫国人,可能是齐墨。腹朜是赵墨。如果墨家没有辩论会或者选举会等活动,上任巨子很难知道另一个分支的某墨者贤且可任巨子。巨子非常可能还担负了编修《墨子》书重任。这一点也需要正确训诂《道藏》版墨子书。从中我们就会发现墨子书由墨家各个分支,合著。至少经过了三次大幅度的增写。总共是四个时期。其中有批告子,也有专为告子辩护的内容。如果没有巨子,这就是不可能的。而且可以发现,墨子书第三次大幅度增写是以惠施的思想为核心的。这次增写之后,墨家可能就封锁了《墨子》书的状态,不再增写修订。这种做法很像一些宗教教派形成经典的过程。至于所谓有巨子就不可能墨家三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墨家本身就鼓励弟子们互相辩驳。并非儒家式大一统主张。互相辩论在墨家看是好事,不是坏事。《经下》「72【经】惟吾谓,非名也,则不可。说在仮。【说惟:】谓是霍,可。而犹之非夫霍也,谓彼是是也,不可。谓者毋惟乎其谓。彼犹惟乎其谓,则吾谓不行。彼若不惟其谓,则不行也」。这是说:不经过辩论的东西是不能得到双方认可的。那么也就不可能通行。而且墨家主张「以乡治其乡《尚同》」。主张他不喜欢的东西就不能灌输(《大取》第二段)。反映到墨家组织,必然是允许各派保留自己的主张。然而有些内容又必须尚同,得到的结果可能就是《墨子》这本书。


本文所引用的《墨子》书内容或许读者没有见到过。还请参考《墨子经义释诂》为是。相关内容在书中都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讨论。


注释:

注1:此时所谓去鲁国,说成是齐国也可以。概墨子所去的地域是齐鲁反复争夺之地。儒者称之为鲁国,墨家称之为齐国。所以有《吕氏》和《墨子》书记载墨子救宋“起于”鲁或齐的表述差别。请参考《墨子经义释诂》第516页《公输》篇,笔者也进行了讨论。

注2:淳于髡属墨家,《孟子·告子》上下实际都是与墨家的辩论。请参考《墨子经义释诂》第621页。其中讨论了淳于髡主张皆墨家。

注3:毕沅整理的道藏版已经被多处修改。此处所言指《道藏》影印版。目前不改一字对《道藏》版进行训诂的唯有《墨子经义释诂》。

注4:此处指对《经上》《经下》含《经说上》《经说下》的校改。而实际上《经上》《经下》仅有5个叠字被分别分开抄写成2字。其他内容全部不需要也不可改动。 请参考《墨子经义释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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