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成有:再议“琉球处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12 次 更新时间:2023-06-22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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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成有  


宋成有,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编者按】

2月24日,有媒体发表以《“琉球独立”支持力量在上升》为题的报道称:作为美国在亚太驻军的重镇,在抗争屡遭打压的情况下,冲绳族群自决甚至独立的呼声越来越引人关注。2013年5月,一个名为“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的民间组织在冲绳成立,宗旨是寻求冲绳独立并建立“琉球自治联邦共和国”。学会发起人之一、冲绳国际大学经济学部教授友知政树称,当被问及“如果政治、经济和安全问题都不必担心,多少人愿意琉球独立?”时,冲绳民众有独立意愿的比例高达40%。

战略与管理杂志社曾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于2016年5月联合主办第二届“琉球·冲绳问题国际研讨会”。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日本的四十余位资深学者参与会议,会议成果代表了该领域的最高水准。议题涵盖琉球古今历史、中琉日各时期关系诸多问题,其中尤对于琉球人种、国家、民俗文化,琉球学术的形成与发展,近代日本军国主义占领琉球,近代琉球复国运动、战后的琉球主权归属、目前冲绳地区民众争取主权自决运动等学术与现实重大问题,均作了充分的关注与切磋。

爱思想特受权首发其中北京大学宋成有教授的论文《再议“琉球处分”》,以使读者对日本强行吞并东亚文明古国琉球的来龙去脉有所了解。转载须申请授权。



120余年前,东亚文明古国琉球被日本吞并,置县冲绳。此举产生了多种后果,明治政府对外扩张的野心被激活,加紧“开拓万里波涛”;清政府采取息事宁人策略,面对日本的吞并之举未作出有力反应,息事宁人策略于事无补;东亚封贡体制的一角坍塌,琉球复国提上日程。日本因何吞并琉球,琉球君臣如何反应,中国如何对日展开交涉,是本文探讨的几个基本问题。其中,有关中日对琉球问题的不同立场及其成因的分析,为观察东亚国际关系提供了一个视角。


一、所谓“琉球处分”


所谓“琉球处分”,是日本对明治政府吞并琉球王国的一般表述。日语汉字“处分”的含义主要有两种:一是“遵照一定的规则加以处理”,即通常的“处分”、“处理”、“处置”等含义;二是“在公法上针对具体事实和行为,动用行政权或司法权”,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命令”、“强制处分”、“保护处分”、“保全处分”等。[1]在不经意之间,“处分”二字,将吞并琉球国说成是实施日本的“规则”或“法律”的过程,非法变为“合法”。换言之,吞并琉球国的侵略行为被淡化乃至美化为“琉球处分”,实际上是对明治政府强权政治的包庇和肯定。众所周知,某些日本学者经常使用“西南群岛”、“萨南群岛”、“冲绳群岛”等相关名词来称呼琉球群岛,甚至将琉球视为日本人的族源产生地,以强调琉球“自古以来”归属日本,牵强附会以致于此,不禁令人哑然失笑。本文认为,“琉球处分”的正确表述应为“非法吞并琉球”。至于本文标题中出现“琉球处分”的称谓,无非是子矛子盾,姑妄用之。


众所周知,1867年12月明治政府自成立之日起,即在《王政复古大号令》中亮明了“挽回国威”的旗号。1868年3月,又在《宣扬国威宸翰》中摆出了“雄飞海外”的扩张姿态。上行下效,1871年7月萨摩藩向外务省提出《琉球国事由取调书》,要求收回“古史记载属于日本皇国”的“冲绳岛”。1872年5月,大藏大辅井上馨为“扩张皇国之规模”,建议将琉球收归日本所有,打破琉球沿袭数百年接受中国册封、奉中国为正朔的对外关系框架。此后,日本政府大肆炒作琉球国为“日本属国”的单属论,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奉命赴首里,通告王政一新,要求琉球王派出王子和高官前去东京祝贺。同年9月,明治天皇睦仁向前来祝贺的琉球王子尚健、赞议官尚维新等下达发给琉球王诏书,内称:“朕膺上天之景命,绍万世一系之帝祚,奄有四海,君临八荒。今琉球近在南服,气类相同而言文无殊,世代为萨摩附庸。尔尚泰能致勤诚,宜予显爵,升琉球藩王,序列华族。咨尔尚泰重其藩屏之任,立于众庶之上,切体朕意,永辅皇室,钦哉!”[2]


这份妄自尊大的诏书,将日本的图谋和盘托出:其一,自称日本天皇“万世一系”、“奄有四海”、“君临八荒”,为堪与中国皇帝比肩的另一个效忠对象。其二,歪曲历史,抹杀先于萨摩藩势力入侵的200余年前琉球加入明朝东亚封贡体制的事实,宣称琉球“世代为萨摩附庸”。其三,在日本已完成废藩置县的政体改革之后,将琉球国王封为“藩王”,令其享受华族待遇,将琉球单属论付诸行动,实现吞并琉球国的第一阶段目标。日本外务省随即在那霸设置办事机构“出张所”,全权处理琉球国事务,应对清朝的诘难。1874年,日本借口台湾牡丹社事件,与清朝订立《中日北京专约》。“专约”将被误杀的琉球人称为“日本国属民”,日本兵犯台湾遂成“保民义举”,由清朝发给抚恤金。以恭亲王为首的军机处诸大臣关注抚恤金的数额与性质,却糊里糊涂地承认了日本对琉球国的宗主权。此后,驻那霸的办事机构由外务省改为内务省派出。两个省厅名称虽有一字之差,但由“外务省”改为“内务省”,却表明琉球国的归属发生质变。


1875年1月,内务大丞松田道之通告奉命来东京的琉球国官员,表示要用清朝的抚恤金购买抚恤米和蒸汽船发放给琉球;作为交换,“藩王”尚泰来东京致谢、藩制改革,并废止与清朝的封贡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等。琉球国官员们接受抚恤米和蒸汽船,对上述交换条件表示留待王命批准。琉球国官员返回那霸后,对日本提出的条件迟迟不作答复,而是忙于派出使节祝贺光绪皇帝即位大典。同年5月,焦灼不安的日本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向太政官提出取消中琉封贡关系,确保日本“国权”的5项意见:(1)琉球“每隔一年向清朝派遣朝贡使或庆贺清帝即位等所有惯例,今后概行废止”;(2)“撤销驻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由日本驻厦门领事馆管理”;(3)“以往藩王更替,由清朝派遣官船,接受册封的惯例今后予以废除”;(4)“藩王为谢恩来京并派出藩制改革官员事宜,依据轻重缓急办理”;(5)“今后琉球与清朝的交涉全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理”。[3]太政官据此发布多项指令,日本吞并琉球国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875年7月,松田道之来到那霸贯彻太政官的指令,切断琉球国与中国的所有传统联系渠道,强令使用日本年号、实施日本的刑法。琉球官厅不愿中断与中国的来往关系,在多次遣使来东京陈情,消极抵制日本的指令。与此同时,也在寻求驻东京欧美外交官的同情和支持,但得不到有利的回应。1876年5月,日本内务卿大久保在琉球强行推行司法、警察改革。日本内务少丞木梨精一郎奉命率领警部、巡查进驻琉球,实行“海外旅行券”制度,限制琉球人前往中国。


1877年4月,琉球王尚泰派遣密使紫巾官向德宏来福建,向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丁日昌陈告日本阻贡事。6月,何璟、丁日昌联名上奏朝廷。至此,清廷方知琉球王国停派贡船的真相。然而,清政府依旧以息事宁人为底线,责成即将赴日的首任公使何如璋相机妥善办理。


同年11月,何如璋抵日履新。滞留东京的琉球官员前来会晤,要求中国采取措施来阻止日本人的吞并,给何如璋留下深刻印象。


1878年5月,何如璋致函李鸿章,认为“日人无情无理”,中日两国“和好,终不可待”;预测日本“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并危及台湾的安全,因而“不得不争”。[4]为此,何如璋提出中国应对的三策,上策为“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中策为“据理与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下策为日本“若不听命,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要与必从而止。”[5]李鸿章虽然同意何如璋对日本扩张的分析,但指斥其“必争”的上策和“必救”的中策,“似皆小题大做,转涉张皇”;认为迫使日本“必从”的下策“实为今日一定办法”。[6]总理衙门也认为前两策“过于张皇,非不动声色办法”,支持“据理诘问”。[7]实际上,总理衙门的“不动声色”不过是不作为的另一种说法罢了。


1878年9月,何如璋拜会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就日本阻贡问题提出抗议。寺岛狡辩琉球数百年来为“日本领土”,予以婉拒。10月,何如璋交给寺岛一份措辞强硬的照会,强调琉球“从古至今,自成一国”,自洪武年间“封王进贡,列为藩属;惟国中政令许其自治,至今不改”;琉球国与美法荷兰缔约皆用中国年号历朔,“欧美各国无不知之”。照会谴责日本阻贡为“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违反了《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条不可侵越“所属邦土”的规定,要求日本“待琉球以礼,俾琉球国政体一切率循旧章,并不准阻我贡事”,以“全友谊,固邦交”。11月,寺岛照会何如璋,重弹数百年来琉球为“日本领土”的老调,为阻止琉球进贡寻找依据;指何如璋谴责日本“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为“暴言”,要求“道歉”。[8]此后,何如璋又与日本内务卿伊藤博文、寺岛交涉,均不得要领,对话陷入僵局。


伊藤等日本维新官僚在琉球国归属的问题上纠缠不休的同时,待稳定了国内局势后,加紧吞并琉球国。1879年1月,松田再来首里,传达太政大臣三条实美的督责书和指令,要求琉球必须在2月3日之前作出答复。琉球国王尚泰称病不起,琉球国官厅要求延期执行类似最后通牒的督责和指令。3月8日,天皇睦仁下达敕谕,指责琉球国王尚泰“恃恩挟嫌,不恭使命,盖为舟路辽远,见闻有限所致。朕一视同仁,并不深究既往之罪”;宣布“兹废琉球藩,尚泰移居东京府下,赐以府宅,且特将尚健、尚弼列入华族,俱为东京府贯属。”[9]睦仁的敕谕直接废除了“琉球藩”,将琉球王室迁居东京,令其归属东京府管辖,是为日本吞并琉球的关键一步。


3月11日,太政大臣三条实美签发命令书,强令琉球国王迁居东京,移交版籍连同官方文簿,所有财产一律充公,还要调查琉球国王的苛政并立即加以纠正。命令书恐吓说,若拒绝听从,则出动警察、军队,强制执行,琉球国居民“土人”若骚乱、反抗,则出动军警镇压。[10]3月31日,琉球国“处分官”、内务省大书记官松田道之与警视补园田安贤、益满邦介大尉率领的160名警察和400名步兵接管了首里城。松田向琉球高员宣读了三条签发的命令,宣布废琉球藩,设冲绳县。至此,国祚长达500余年的琉球国被日本吞并。4月4日,日本明治政府发表文告,正式宣布琉球废藩置县,吞并了琉球国。


立国500余年的琉球国在1个多月的时间里变成日本的一个县,琉球君臣国人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抵制。至5月下旬,琉球国王尚泰父子仍以托病为由,拖延前往东京的时间。琉球国诸臣不服日本的占领和强制改革,用琉球语咒骂执棒巡街的日本警察为“恶贼”,斥责尊奉三条命令的代理藩王尚弼为“国贼”。仪保村、当藏村的居民群起抗议,拒绝为藩王出航东京向神佛祈祷;迁居琉球久米村的三十六姓闽人的后代,表示“纵令死也不遵奉倭命”。5月27日,琉球国王尚泰登船北上之际,码头上冷冷清清,[11]琉球国人以沉默抗议日本的非法吞并。


二、“改约分岛”交涉


尽管日本非法吞并了琉球国,但毕竟心虚,对“同光中兴”的中国犹抱疑虑。因此,在吞并琉球后,仍希冀清政府不至武力干涉。1879年3月,新任驻华公使宍户玑来北京履新,就琉球问题与总理衙门展开周旋。5月,美国离任总统格兰特走访东亚,抵达天津、北京,会晤李鸿章和恭亲王奕訢。李鸿章和奕訢苦于清朝尚无远洋海军,且因中俄伊犁交涉步履维艰,难下决心与日本对决。因此,在会晤格兰特时,把解决中日琉球争端的希望寄托于美国的调停。6月,格兰特赴日,途径天津期间,与李鸿章再次谈及琉球争端。格兰特作出了取悦中国的表态,强调“琉球自为一国,日本乃欲吞灭以自广,中国所争者土地,不专为朝贡,此甚有理。”李鸿章答称:“贵总统所见极大,拜托拜托!”[12]寄希望于投机性的“以夷制夷”策略,注定“拜托”的必然落空。


同年7月,格兰特抵达日本。日本内务卿伊藤博文、陆军卿西乡从道等出面接待,强调琉球数百年来为日本“属国”,并以《北京专约》为中国承认琉球为日本所属的“证据”;提出中日恢复协商的先决条件,即中方必须撤销何如璋谴责日本的照会。格兰特转述了李鸿章对琉球战略位置的看法,即“琉球是各国与中国通商要路,为台湾前面门户”,建议日本与中国“另立章程,保住中国要路门户”。[13]这些话给伊藤留下深刻印象,谋划与中国瓜分琉球群岛并修改《中日修好条规》。同月,琉球国紫巾官向德宏受琉球国王尚泰委派,抵天津向李鸿章求援,急盼中国兴问罪之师,协助琉球复国。清朝面临“复国”与“分岛”的选择。


8月,格兰特自日本致函李鸿章,建议撤销何如璋照会,“日人悦服,情愿特派大员与中国特派大员妥商办法”,从而“商定万全之策,俾两国永远和睦”。格兰特还表示,中方不必寻求多国调停,只与美国协商即可。[14]总理衙门接受了格兰特的建议,照会日本外务省,撤销何如璋谴责日本的照会。寺岛复照总理衙门,深表“欣慰”。依赖格兰特调停,满足日方的无理要求,使总理衙门在外交上再失一局。10月,曾任琉球进贡正使、耳目官毛精长与通事官蔡大鼎等薙发改装,密访北京,至礼部呼救。但求助于专以息事宁人为职责的晚晴总理衙门,无疑缘木求鱼。


1879年12月,受外务省委托,汉学家竹添进一郎来天津投石问路。在交涉中,竹添以1611年岛津氏强迫琉球君臣宣誓效忠的“掟十五条”为据,强调琉球单属日本,而非中日两属。李鸿章予以反驳,指出“当时系强逼拟稿照写”,以此为属日本之证,则“惑世诬民甚矣!”[15]竹添随即返回东京向政府汇报,日本政府看透了清政府的软弱无能,遂自行敲定“改约分岛”的交涉方案。所谓“改约”,即修改《中日修好条规》,增加片面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分岛”则是私相授受琉球国的领土。其目的主要有二:一是分沾欧美列强对华不平等条约的利益,乘机凌驾于中国之上;二是确保日本对琉球本岛和北部诸岛的实际占领。


1880年3月,竹添再来天津拜访李鸿章,提出日方交涉方案。方案奢谈中日两国“同文同种”、“视如一家”、“大局为念”、“永以为好”等漂亮辞令,要求修改《中日修好条规》,使日本“商民入中国内地,懋迁有无,一如西人”,自由通商;嗣后凡中国与欧美各国改订条约、章程、税则,日本也一体均沾其利益,享受最惠国待遇。作为交换,日本“可以琉球之宫古岛、八重山定为中国所辖,以划两国疆域”。方案谎称此二岛“度其员幅,殆琉球全部之半,实为东洋门户”,[16]公然实施欺骗。


对日本方案的真实意图,清廷并非一无觉察。为避免在俄国之外再树一敌日本,1880年7月,总理衙门与宍户玑展开交涉。中方提出琉球北部各岛归日本、琉球本岛及中部各岛由琉球复国、南部各岛归中国的三分琉球方案。日方则坚持南北二分琉球、修改《修好条规》等既定方案。在反复交涉中,总理衙门对日“息事宁人”的方针发酵,准备在日方所谓面积为“琉球全部之半”的两岛恢复琉球国。为此,中方提出:(1)“除冲绳本岛以北属大日本国管”,“宫古、八重山两岛属大清国管辖,以清两国疆界,各听自治,彼此永远不相干预”;(2)对《修好条规》的条款,新增“嗣后两国与各国加有别项利益之处,两国人民亦均沾其惠,不得较各国有彼厚此薄之偏”一款,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3)以上条款获得御批后,在3个月内在北京互换新约的草案。[17]以此为基础,同年10月双方初步达成共识并草签了协议。


总理衙门与日方达成的协议引起在京琉球官员的抗议,清廷的封疆大吏莫衷一是。原来听信日方所谓南二岛幅员“殆琉球全部之半”的李鸿章,经询问来津求救的琉球紫巾官向德宏,方知“中岛物产较多,南岛贫瘠僻隘,不能自立”,方知当初赞成分岛改约是上当受骗。11月,李鸿章上奏光绪帝,引用“明代倭寇之兴”的往事,认为日本人“贪利无耻”、“性又贪狡”,琉球王与世子被扣留住东京,宫古、八重山二岛窄小,无法安置琉球王以复国;一体均沾必导致日人“纷至沓来,与吾民争利”。鉴于日本方案“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用延宕一法最为相宜”。[18]清廷接受了此一建议,中止签署协议。


1881年1月,宍户玑在离任回国前通告清政府,日本将“自由处置”琉球,坚持吞并的立场。1882年3月,竹添进一郎出任驻天津领事。在与李鸿章会面时,竹添声称宫古、八重山“二岛归于中国,自中国册封琉王,以全中国体面;敝国则得均沾之约,以全体面耳。”李鸿章以为“南二岛封琉王实不足以自存”,且“宗庙社稷均在首里都城”,“中国以存琉祀为重”的目标落空,“中国体面仍不能全”,结果“中国得复琉虚名,而贵国得均沾实惠,似欠平允”。李鸿章主张在南二岛封琉球王,并附以首里王城,使其可归故宫、祀宗社,日本占据之地任由日本人为政,但须坚明约束,日后不得再占一步。[19]竹添对此表示拒绝,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利用清廷不作为的“延宕”,日本吞并了整个琉球群岛。值得注意的是,因钓鱼岛列屿为中国领土,故在中日琉球交涉过程中,从未提及此一问题。


三、“琉球处分”得逞的原因分析


(一)“琉球处分”得逞的表层原因


1.在“琉球处分”的整个交涉过程中,两国政府的外交立场和外交类型不同。在整个“琉球处分”的过程中,清政府始终以“琉球自成一国”为前提,先因日本“阻贡”开始与之交涉,后则为琉球的复国多次与日本谈判,以恢复琉球国作为封贡对象国而尽力,竭力维护摇摇欲坠的传统的东亚封贡体制。上述目标决定清政府的外交只能在被动防守类型的框架内展开,息事宁人成了常态。指望美国前总统格兰特介入中日争端,主持公道的“以夷制夷”外交方针,无疑拱手出让外交的主动权,陷入被动。


日本明治政府则在萨摩藩实施占领的基础上,将琉球国视为“宣扬国威于四方”的第一个下手的目标,追随欧美列强,另建近代国际条约体系,以取代东亚封贡体制,进而主导东亚,充当霸主。此种立场决定了明治政府的东亚外交采取主动进攻类型,不断挑起事端,逐步实现其预定目标。


2.外交情报和信息掌握程度差异明显。外交谈判过程中,能否掌握详尽准确的情报是赢得主动的重要条件。在整个“琉球处分”的交涉过程中,清政府以天朝老大自居,缺乏放低身段详细了解日本和琉球国的情报的兴趣,以致疏漏百出。何如璋将西乡隆盛与西乡从道混为一谈,李鸿章听信竹添进一郎所谓谎称宫古、八重山二岛“度其员幅,殆琉球全部之半,实为东洋门户”的谎言,接受了日本的改约、分岛方案等,即为典型的事例。清政府之所以处处被动、穷于应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琉球国、日本国的的内政外交情报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戳破日本奸诈的图谋,作出有力的回应。


相形之下,日本对琉球君臣的动向和中国陷入对俄外交的困境均有了解。在掌握丰富外交情报和信息的基础上,明治政府看透清政府对琉球政策的底线。日本外交配合对琉球国的军事行动,彼此呼应,招招得手。


3.外交手段的差异。由于中日两国的外交立场和类型不同,也由于两国外交决策部门对情报的掌握程度不等,因此两国在“琉球处分”的交涉过程中出现外交手段上的明显差异,造成外交过程的异常化。在日本,精于谋划的明治政府首先以武力控制为基础,将琉球国变成琉球藩,再将琉球藩变成了冲绳县。其次,明治政府采用欺诈手段,致使介入中日争端的前美国总统格兰特在中日争端中选边日本,占尽便宜。对华外交,则将奸诈的外交手段进行到最后一分钟。最终,日本吞并琉球,掏走东亚封贡体制的一块重要的基石。


相形之下,反应迟缓且软弱的清政府拒绝采纳何如璋提出的以军事为后盾的上策与中策,斥之为“小题大做”、惊慌失措;仅对提出外交抗议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的下策表态支持,将“不动声色办法”当成唯一可取的办法。面对日本以武力为后盾的吞并琉球的行动,口水战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当然,至1879年,中国的南洋海军和北洋海军尚在筹建之中,中俄伊犁交涉尚在进行中,清政府也有其难言的苦衷。清政府息事宁人的外交手段,反应被动、迟缓的交涉运作,远非反应灵敏的日本奸诈外交的对手。


(二)“琉球处分”得逞的深层因素


1.两国政治文化传统的差异


自秦汉之初,汉帝国周边民族历经有周以来千余年间繁衍发展,形成许多部落联盟国家、城邦国家或区域国家。东亚形成以汉帝国为中心的区域性国际社会或曰东亚国际秩序。在这个国际体系中,汉族王朝皇帝贵为天子,依据五德终始的天命论君临天下,享有共主之尊;周边国家或民族的君长须经过向皇帝称臣、朝贡请封程序,接受册封,取得正统地位。自汉朝至清季,除蒙元前期的征伐掳掠的短暂时期之外,2000年间,在进贡与册封政治纽带建立起来的东亚国际关系架构中,“华夏”中国对周边“夷狄”国家通行的准则是在称臣中国帝王的前提之下,中国对周边国家实行“事大字小”、“薄来厚往”、“王者不治夷狄”、“和为贵”等通则,诸国内政外交任由自主,在大中华圈里“共享太平之福”,互通有无,文化交流,形成自成一域的东亚封贡体制。


以中琉关系为例:1372年正月,朱元璋命行人杨载诏告琉球中山国以即位建元、新王朝的建立。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入明贡方物,加入宗藩关系体系。[20]1383年,朱元璋赐中山王镀金银印。1392年,朱元璋准许闽人36姓入居琉球,传播文教之礼和舟楫之技。1416年、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山北国、山南国,统一琉球后,得到明帝赐予的冠服。自洪武朝至崇祯朝,有明一代,明朝多次派出使臣前往琉球册封,琉球使节请封朝贡北京,双方关系密切。明琉文化交流繁盛,琉球国得到明朝从人到物的全面关照,成为东亚国际贸易的“万国津梁”。


清顺治四年(1647年),琉球国使金思德进京拜见顺治帝,福临“赐其使衣帽布帛遣归”。[21]同年,琉球王尚贤之弟尚质袭位。1649年,顺治帝派遣的招抚使谢必振一行抵达琉球国。尚质率领百官迎接,向顺治帝上表称臣,因未按照清顺治帝敕谕的要求,交出明朝所赐王印和敕书,求封无果而终。1654年,尚质遣王舅马宗毅为请封使抵达北京,至礼部,进献方物,并将万历三十一年、崇祯二年颁给袭封王爵的诏书和敕谕,以及洪武十六年颁给的镀金银印交出,完成了臣属请封的手续。清帝顺治自然“允之”,赐左满右篆、印文为“琉球国王之印”的镀金驼纽银印,册封尚质为琉球王,给予大量赏赐。同时,福临规定琉球的贡期为:“二年一贡,进贡人数不得逾一百五十名,许正副使二员、从人十五名入京,馀俱留闽待命。”[22]这样,清琉封贡关系确定。康熙二年(1663),册封使张学礼等奉诏印,自北京启程,经福建出使琉球,礼成而归。琉球王尚质遣王舅吴国用携带礼品,陪同张学礼一行赴北京谢恩,完成了册封的全过程。同治四年(1865),清廷派出最后一任册封琉球国正使赵新前往首里。200余年间,琉球国未因明清更替,始终是清代东亚封贡体制和东亚国际贸易圈中活跃的一员。


琉球国的近邻日本则是另外一副面孔。自平安时代武士登上历史舞台以来,战乱频仍,不断升级。武力催生了武士政权幕府,天皇朝廷靠边站。在战乱过程中,武士主导国家命运,武力决定成败,刀剑杀出话语权。日本成了一个暴戾的“武国”,专以恃强凌弱为是。1609年3月,萨摩藩主岛津家久奉江户幕府之命,出动战船百余艘、士兵三千,占领吐噶喇列岛、奄美大岛、喜界岛、德之岛和琉球本岛,逼近首里城。4月,琉球国王尚宁开城投降。7月,德川家康将琉球统治权授予岛津家久。1610年3月,岛津家久在琉球丈量土地,确定贡赋标准。5月,将尚宁君臣带往江户,8月谒见德川家康及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9月,岛津家久押送尚宁等返回鹿儿岛,继续拘押。1611年9月,岛津氏发布15条规定(“掟十五条”),强迫琉球君臣宣誓效忠萨摩藩主,割让奄美诸岛等。12月,尚宁君臣重返故里。琉球国从此成为萨摩藩的米仓和糖罐,备受盘剥之苦。萨摩人控制了琉球国,但慑于明朝的威力,每逢明使使琉,驻琉人员都要藏匿起来,生怕被发现。琉球国对日交往不乏屈辱和压榨,但享有外交自主权。19世纪50年代,琉球先后与美、法、荷兰等国签定通商条约,表明欧美国家承认琉球为一个主权国家。


2.深层精神因素:源自岛国根性的自命不凡


岛国日本地处东亚一隅,封闭的自然环境极易培育岛国人狭隘的自我定位观念,即通常所说的岛国根性。在国力赢弱时,基于自存自立或向朝鲜半岛扩张的需要,倭国王权向中国皇帝称臣纳贡,奉表请封。在中国高品位的文化面前,不得不执弟子礼、全盘接受。与此同时,也用自我夸大的偏执和臆想来掩饰强烈的自惭形秽,故作孤傲不群的姿态,减缓外来先进文化的冲击和压力,以唯我独尊的虚荣,增强族群的凝聚力。一旦有所发展,则竭力赶超或试图压倒曾经的文化师从国。透过日本文化内含着既相互矛盾排斥,又彼此依存和补充的多元属性,如开放性与封闭性、兼容性与排斥性、革新性与保守性、暧昧性与极端性、谦卑性与傲慢性,可以发现:以不变应万变的强烈“自我优越”意识,是日本文化的基本内核。凡此种种,均难以脱离岛国根性的干系。


由此不难理解,从秦汉之初的倭奴国到5世纪的倭五王的500年间,倭国加入以中国汉族王权为中心的东亚国际秩序,谨守外臣的礼法。自593年圣德太子摄政后,由臣从中国王权转而追求地位对等,自我定位“日出处天子”或“东天皇”,与中国帝王分庭抗礼。《隋书》和《日本书纪》的记载,为解密这种现象提供了若干蛛丝马迹。据载,开皇二十年(600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北孤,号阿辈鸡弥,遣使诣阙”,“使者言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23]一般认为,“阿每多利思北孤”是“天より垂下した彦”的音译,意为自天而降尊贵男子;“阿辈鸡弥”即アメキミ,意为“天君”,“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可见,日本建国神话中的“天照大神”、“天孙”、“天皇”等“神国论”要素已先于《日本书纪》成书而存在于倭国的政治生活之中。620年,圣德太子与大臣共议,“录《天皇记》、《国记》、《臣连伴造国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纪》”,[24]用“神国论”、“皇国论”史观编纂《天皇记》、《国记》,并据此宣扬倭国的不群意识。672年,大海人皇子夺权,翌年在飞鸟净御原即位,称天武天皇。在其授意下,开始编制国史。720年,第一部官撰正史《日本书纪》编成,“神国论”-“皇国论”和“武国论”等三大史观定型。“三论”构成日本人的精神支柱,集中展示了“自我优越”意识的核心价值观。其中,“神国论”为后两论的基础,后两论则是“神国论”的衍生物,三论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归纳起来看,(1)“神国论”强调日本是神国,神造日本国土,神佑日本国运,即神代七世神“伊奘诺尊”与“伊奘冉尊”立于高天原的天浮桥,“投戈求地”,用“天琼矛”搅拌海水,矛尖滴水化为国土“磤驭虑屿”,继而创生了“大八洲”,因为神造日本国土。[25](2)“皇国论”强调国为“皇国”,君为“天皇”,子孙为“皇子皇孙”,军队为“皇军”;太阳神“天照大神”为皇家祖神、天皇统治权的源泉,天皇统治“万世一系”。即如《日本书纪》所言,天照大神神敕天孙琼琼杵尊:“丰苇原中国,是吾儿可王之地也。然虑有残贼强暴横恶之神者,故汝先往平之。”乃赐天鹿儿弓及真鹿儿矢,降于九州日向国高千穗之峰,肇基立国。[26](3)“武国论”强调以武立国的尚武精神。《日本书纪》描绘日本国土由“天琼矛”划海化成岛屿国土,天孙之孙神日本磐余彦亲率诸皇子皇军登舟东征6年,战胜各种敌对势力,进入大和国。在传说中的辛酉年(公元前660年)登基于亩旁山橿原宫,成了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不仅以武力开国,而且热衷“光宅天下”,以日本为“六合之中心”;[27]下令“兼六合以开都,掩八纮而为宇”,[28]寓意武力扩张。


《日本书纪》提供的“神国论”、“皇国论”和“武国论”等思想要素,在不同时期某种论调会被强调和发挥,但并不妨碍三者的互联互动。平安时代(794-1192)“国风”渐盛,文化自夸、自我优越意识滥觞。武士阶级兴起,《斗战经》应运而生。这部武士的经典,叫板《孙子兵法》,表达强烈的武国意识和尚武精神。其第一章《万物根源》开宗明义,称“我武者在天地初而一气两天地”,武道乃“万物根元”;第二章《轮翼二而谛》以“天祖先以琼锋造磤驭”,神化“武国论”;第八章《汉诡倭真》贬斥《孙子兵法》的“汉文有诡谲”,自夸日本兵道德“倭教说真锐”;第九章称日本“兵道能战”;第十三章称“孙子十三篇不免惧字也”;第十九章称“儒术死”等。[29]


“神国论”的历史影响尤其久远。1274年和1281年元军两次东征失败,“神风”庇佑“神国”日本的观念流行。1339年,公卿北畠亲房著《神皇正统记》,开篇第一句即“大日本者乃神国也”,强调拥有“三件神器”的南朝继承了神统。1587年丰臣秀吉征服九州后,下令禁止天主教,将“日本是神国,岂能接受天主教国家邪法”说成是最大的理由。[30]


在德川幕府主政的江户时代,日本人在锁国的环境中将民族文化推行至最高峰。倡导复古、排佛斥儒,宣扬“日本中心论”的国学大倡其道。其先驱学者下河边长流(1626-1686)和僧契冲(1640-1701),主张研读《万叶集》、《古事记》、《日本书纪》等古典,焕发弘扬“皇神之道”。下河边长流认为“本朝乃神国也”,“上古之时,惟以神道治天下”;[31]契冲强调探寻儒佛尚未传入之前的日本“古人之心”。契冲的弟子神官荷田春满(1669-1736)主张钻研“神国”日本的固有精神,主张“国乃神国”,“道乃神道”,较早概括了“国体论”的基本框架。[32]荷田的弟子贺茂真渊(1697-1769)提出“皇神之道”的概念,[33]鼓吹“脱中国化”。贺茂将儒学崇尚的三代圣贤说得一无是处,认为尧将天下禅让给历山的农夫舜,是“过善为恶”;接受舜禅让天下的禹是恶人之子;周文王夸口引来杀身之祸;周公灭殷商杀伐过重;儒学传入日本导致君臣分离和动乱。贺茂还攻击中国“人心险恶”,“朝闻教,夕已忘之”;日本才是“人心正直之国”,其“复古之道”堪与天地无穷,“唐国之道”瞬间即逝。[34]。


贺茂的弟子本居宣长(1730-1801)坚信《日本书纪》所载的神代为信史,批判中国说易姓革命观,颂扬以死报效皇室的忠臣楠木正成。因本居的提倡,国学日益向“皇国论”倾斜。对本居执弟子礼的平田笃胤(1776-1843)强调“皇国论”和“日本优越论”。他认为,“皇大御国”日本居于大地各国之首,“卓越于万国”,“我天皇熟知君临万国大君之真理”,恣意夸赞“大倭心”。[35]平田的“皇神之道”,以“清净为本,避恶污秽,事君亲以忠孝,惠妻子,多生子孙,家族和睦、取信于朋友,怜惜奴婢,光耀门庭”为宗旨;攻击佛教是“神敌”,指责释迦牟尼“抛君父”、“弃妻子”,不足为训。[36]荷田、贺茂、本居和平田等号称“国学四大人”,他们所阐发的国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相对的积极意义。国学者对现状不满,向往“复古”,却看不到未来,在“皇国”、“皇神”的极端自我夸大中,勾勒虚幻的憧憬。国学恣意宣扬日本文化的神秘性,鼓吹民族优越意识,为近代宣扬“神国”日本由“现人神”天皇世代统治的“国体论”的泛滥提供了思想依据,成为对外侵略扩张的精神支柱。


3.欧美要素激活日本


日本的战国时代(1467-1573),世界进入大航海时代。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等国的传教士、贸易商,为传播天主教、追逐利润和占据海外领土,先后来到中国、日本。1543年,葡萄牙商船因海难漂流到九州南部萨摩国的种子岛,欧洲人首次来到日本。1546年,3艘葡萄牙商船开辟了日欧贸易航线。1549年,耶稣会传教士方济格·沙勿略来到萨摩国传教,天主教开始进入日本人的精神生活。葡萄牙人利用日明“勘合贸易”中断的良机,以澳门为据点,开展转口贸易,获取高额利润。西班牙、荷兰、英国人接踵而至,“南蛮贸易”兴旺发展。“西学东渐”,西欧的火绳枪、火炮、望远镜、地球仪、钟表等西洋新制舶来品,与天主教、圣经圣像、天文地理、数理化、医学、航海术、世界地图等新宗教和新知识一时俱来,造成第一次文化冲击。“南蛮文化”激活日本,织田信长、丰臣秀吉利用西洋火器,降服各地战国大名,实现武力统一。1592-1598年,丰臣“借道伐明”,发动两次侵朝战争,试图颠覆东亚国际秩序,建立以日本为中心的大帝国,万历朝鲜之役在所难免。“武国”日本一旦被激活,就意味着东亚进入动荡时期。


1639年,德川幕府完成锁国,葡萄牙、西班牙、英国人退出日本,“南蛮文化”急剧衰落。锁国时期,荷兰贸易商人作为西欧国家的唯一代表,被限制在长崎出岛的商馆。通过荷兰语研究欧洲医学、自然科学和军事学等新学问之“兰学”在日本兴起,代有传人,渐次发展。由于日本并无科举制,日本的文化人即武士竞相学习研究兰学,近代性的新兴知识分子集团在缓慢的发育过程中。除兵侵琉球国之外,德川时代的日本未向东亚其他国家动武,对外总态势处于战略收缩阶段。


19世纪40年代以来,为开拓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实现了产业革命的欧美列强对东亚发动第二次冲击。以坚船利炮为基本手段的“西力东渐”,令日本朝野关注世界局势。开港前,目睹鸦片战争进程的幕府做出反应,1841-1843年实行天保改革,试图富国强兵,自保自强。至开港前的1852年,日本的外文书译者多达117人,译书500部,涉及医学、天文、地理、生物、化学、植物等学科,[37]近代人才队伍已成规模。1854年开港后,幕藩领主以中国战败缔约为鉴,采取避战开放政策,与时俱进地展开安政、文久、庆应改革,《海国图志》、《万国公法》等为中国士人所不屑的著述,在日本受到追捧。幕府末期的欧风美雨为明治维新提供了政策思路、制度改革的参考和持续改革的人才梯队。1862年,福泽谕吉在伦敦遇到中国人某某,双方笔谈及洋学,某人说中国稍解洋文者18人而已。福泽感叹说:当时日本乃兰学之世,读英文书者甚少,但日本国内讲洋文、热心西洋事情者数以千计。[38]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18人与数以千计的人才多寡差距,决定了中日两国近代化竞赛的结局。


1868年3月,明治天皇睦仁与群臣在神前宣誓,发布了维新纲领《五条誓文》。“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官武一途”等前三条誓文强调建立举国一致体制;“破旧来之陋习,基于天地公道”和“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等后两条誓文,[39]强调对外开放,加入国际社会。在《安抚亿兆宸翰》中,提出内以“君臣相亲,上下相爱,德泽洽天下”;外以“与万国对立”,“光耀国威于海外”的安内竞外施政纲要。[40]日本再次被激活,国际观念迅速转换,朝野竞相追逐“继承列祖伟业”,“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的国家目标。[41]“脱亚入欧”与以邻为壑并行不悖,明治政府在挑战东亚传统国际秩序,另建近代条约体系的过程中,从吞并琉球国起步,继而向朝鲜半岛扩张,最终发动中日甲午战争,摧毁东亚封贡体制,走上组建日本殖民帝国的不归路。


结语


鸦片战争以后,东亚封贡体制的终结与近代东亚条约体系的形成,不过是个时间问题。在前所未有的国际大变局面前,缺乏海权意识的清政府在应对日本吞并琉球国的过程中,难脱传统宗藩关系的陈旧思维的羁绊,反应迟钝,举措失当,并非明治政府欺诈外交的对手。歪曲历史、捏造事实是日本推行欺诈外交的惯用手法,无论是睦仁诏书的琉球“世代为萨摩附庸”的“单属论”,还是大久保的琉球人“日本国属民论”、伊藤博文的琉球国日本“属国论”,或者竹添进一郎的宫古岛、八重山岛“殆琉球全部之半论”均属此类谎言。在日本近现代史中,欺诈外交并非止于“琉球处分”,称之为不胜枚举,并非过言。


自近世以来,日本被欧洲大航海时代、欧美工业革命两次激活,先后用北进朝鲜半岛,引发万历朝鲜之役,或者南进琉球群岛,公然实施吞并等重大侵略行动,展示这个信奉强权,习惯于弱肉强食的“武国”在较长时间的潜伏、收缩期之后,必然进入爆发、活跃时期,以巨大的冲击力突破既有的东亚国际秩序,图谋另建日本主导的东亚新秩序,但均以失败告终。日本在二战结束、走过70年的和平道路之后,目前随着安倍内阁解禁自卫权并修改相应法案,正进入新的历史拐点。日本是否正进入新一轮的爆发、活跃时期,值得高度关注。


在日本1879年吞并琉球国、置县冲绳31年之后,1910年日本吞并韩国。又过了31年,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兵侵东南亚,组建了庞大的“大东亚共荣圈”,将日本殖民帝国膨胀到极限。1945年6月,冲绳之战过后,日本国门洞开,“大日本帝国”摇摇欲坠。8月,在盟国联合打击下,宣布战败投降,殖民帝国崩溃。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大日本帝国”自吞并琉球国起步,以兵败琉球而无可奈何地走向战败投降,留下惨重的战争创伤,最终崩溃。


(宋成有,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1]《处分》,新村出编:《广辞苑》,岩波书店,1984年版,第1217页。

[2]宫内厅:《明治天皇纪》第2卷,吉川弘文馆,1969年版,第756页。

[3]大久保利通《琉球处理方案的意见》,历史科学协议会编《史料日本近现代史》第1卷册,第61-62页。

[4]《李文忠公全书》第6卷,《署译函稿》卷8,第3097-3098页。

[5]《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1,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印,1932年版,第24-25页。

[6]《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20-321页。

[7]《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1,第25页。

[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卷11,日本国际联合协会,1949年版,第271-272页。

[9]东亚同文会:《对华回忆录》上卷,原书房,1973年,第148-152页。

[10]《琉球藩处理命令书》,历史科学协议会编《史料日本近现代史》第1卷册,第62-63页。

[11]《民众对琉球处理的反应》,历史科学协议会编《史料日本近现代史》第1卷册,第63-64页。

[12]《李鸿章全集》卷6,《译署函稿》卷8,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117页。

[13]《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66页。

[14]《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74-475页。

[15]《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99页。

[16]《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524页。

[17]《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2,第8-10页。

[18]《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2,第14-17页。

[19]《李鸿章全集》卷33,《信函》5,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524页。

[20]《明史·列传》第210,《外国》4之《琉球》上,洪武五年、七年条。

[21]《清史稿》列传三百十三,《属国》1之《琉球》,顺治四年条。

[22]《清史稿》列传三百十三,《属国》1之《琉球》,顺治十一年条。

[23]《隋书》卷八十一,《列传》第四十六,东夷倭国条。

[24]《日本书纪》卷二十二,推古二十八年条。

[25]《日本书纪》卷一,《神代》上。

[26]《日本书纪》卷二,《神代》下。

[27]《日本书纪》卷三,神武天皇条。

[28]《日本书纪》卷三,神武天皇己未年三月条。

[29]《斗战经》,第一、第二、第八、第九、第十三、第十九章,笹森顺造:《斗战经释义》,一刀流极意刊行会,1973年。

[30]桑田忠亲:《丰臣秀吉》,第302页。

[31]《杂说-,<万叶代匠记>总释》,《日本思想大系》39,《近世神道论·前期国学》,岩波书店1972年版,第315、310、311页。

[32]《创学校启》,《日本思想大系》39,《近世神道论·前期国学》,岩波书店1972年版,第335、333页。

[33]《国意考》,《大日本思想全集》9,常磐印刷株式会社1933年版,第31页。

[34]《国意考》,《大日本思想全集》9,第7-15页、31页。

[35]《灵之真柱》,林屋辰三郎等编:《日本史史料大系》5,《近世》2,第323页。

[36]《玉襷》,《日本思想大系》50,《平田笃胤·伴信友·大国隆正》,岩波书店1973年版,第202页、191页。

[37]维新史料编辑会编:《维新史》第1卷,吉川弘文馆1983年版,第520页。

[38]福泽渝吉:《时事小盲》,《福泽渝吉全集》第4卷,时事新报社1898年版,第130页。

[39]历史学研究会编:《五条誓文》,《日本史史料》(4)近代,第82页。

[40]历史学研究会编:《安抚亿兆宸翰》,《日本史史料》(4)近代,第83页。

[41]历史学研究会编:《安抚亿兆宸翰》,《日本史史料》(4)近代,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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