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益忠 段振方:中国共产党早期对支部建设的探索及其启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73 次 更新时间:2015-12-27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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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益忠   段振方  

【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建党后,特别是四大以后,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党员数量的增加,中央在加强支部建设过程中,特别注重通过规范支部的设置、明确支部的职责和任务、强化支部领导机关建设、实行定期会议制度等措施建立、健全支部生活。遵义会议前中国共产党对支部建设的探索表明,在党的建设中,支部建设是基础,健全支部生活是关键,调动党员参与支部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抓手。

【关 键 词】中国共产党早期/支部建设/党内生活


支部是党的组织细胞,“是政治达到群众的枢纽”,是党的战斗堡垒。作为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充满活力的,能在基层社会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的支部,是凝聚党员、团结群众完成党的奋斗目标的基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建党以后,特别是四大以后,随着党员数量的急速增加,大量工农群众在革命大潮中被发展为党员,支部建设逐渐引起中国共产党的重视。为此,遵义会议前,党在支部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①,其中之经验教训对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建党初期,党员数量有限,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包括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尚没有显现。国共合作形成以后,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央对组织发展的重视,党员数量增加②。如何通过支部建设,将新发展的党员整合进党的思想体系、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如何将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组织和领导群众完成革命任务的战斗堡垒,逐渐成为中共中央关注的问题。

党的创建时期,“组”、“小组”是党的基本单位。根据二大党章,“各组组织,为本党组织系统,训练党员及党员活动之基本单位,凡党员必须加入。”③四大党章将“小组”改称“支部”后,支部成为党的基本单位并延续至今。但四大前,党的相关文献除了要求各地“组”、“小组”、“教育党员”、“征求新党员”、从事“群众宣传工作”④,定期开会讨论“政治问题”及“党内文件”,定期向中央报告工作⑤等外,党内较少关于支部建设的具体措施,说明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尚未完全意识到支部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

国共合作以后,中国共产党组织发展加快。1924年5月,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指出,“在大产业的工人里扩大我们的党,是现时的根本职任之一。”⑥其后,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要求各地党组织“引导工业无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革命的小手工业者和智识分子,以至于乡村经济中有政治觉悟的农民参加革命”。1925年10月,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进一步指出,“大产业工人,本是天然的共产党员,只要他有阶级觉悟及忠实于革命,便可加入,不必更有其他条件”。会议因此简化了“革命的工人学生农民”的入党手续,从此中共党员规模进入快速增长期。扩大会议通过的《宣传问题议决案》还指出,“党的支部是实行党的职任的机关,正合我们整个儿的党是实行工人阶级争斗的机关一样。”⑦表明中国共产党在强调组织发展的同时,开始重视支部建设。

此后,随着国民革命的进一步高涨,党组织的继续发展,支部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1926年1月,中央明确要求“加强支部工作”,“地委对支部一切工作和发展状况,当严密的监示,如工作和发展上有阻碍时,当迅速探求他的原因而解决之。”⑧1926年7月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指出,“支部并不是分部,而是党在各工厂矿山学校及某区域的核心。布尔塞维克党的组织,就是集合这许多的社会的核心,而成为一个党。”议决案要求落实“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口号,将“党的真正基础建筑在各支部上面,要把党的基本工作责成各支部,建立每个支部的活动工作”⑨。同年9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央局报告》不仅重申“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口号,而且还特别指出,“支部若不能健全工作起来,则我们各地还不能算有党的组织,我们的基础还是动摇得很”⑩。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被迫转入秘密、地下状态。在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过程中,支部及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再度提升。1927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决议案》指出,“党的组织上的第二个弱点,便是许多大工厂商店尤其是乡村和军队之中,至今几没有党的支部。”因此,今后不仅要在大工厂、大商店、军队、学校“建立并巩固党的支部”,而且要“特别注重支部工作,经过支部起群众的作用”(11)。随后,中共六大进一步明确,“支部是党的命令传达所和宣传机关”,地方党部“应特别注意支部的组织问题”(12),“应当与地方支部发生密切的联系”,以指导本地的工作(13)。

1928年10月,《中央通告第七号》指出,“支部是党的政治达到群众的枢纽,支部生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础”(14)。上级党部必须经常派人到下级党部巡视,“了解下级党部的生活和群众工作的实际”。1929年6月召开的六届二中全会又强调,“支部是党的基础群众组织的核心。党在产业机关中的工作,应建立在党的产业支部上,党应尽力发展并巩固产业支部使他成为党的组织基础。”地方党部“必须使每个支部的工作与党之一般工作发生联系,而不只限于本部(工厂街道部分的)以内的利益”(15)。1930年7月,全国组织会议通过的《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组织任务》指出,党在组织上最严重的缺点“是支部组织的不健全,不能在群众中起核心领导”。因此,“党内组织的中心任务”之一是“发展产业支部”、“健全支部生活”,使支部成为群众的组织者和领导者(16)。

六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党组织、征收新党员成为中国共产党“战斗的任务”。中央先后通过《中央通告第九十三号——开展征求女党员女团员的大运动》、《关于发展党的组织决议案》、《中央征收党员的九一八号召》、《中央为征收党员的“十月革命”号召致河北省委信》等文件,要求各地、各级党组织大力发展党员。与此同时,中共中央更加重视党的支部建设。三中全会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指出,“许多产业部门,党员数量要有大量的增加,因此,更加要建立起健全的独立的支部生活。”1933年1月10日,《苏区中央局关于巩固党的组织与领导的决议》还将“健全支部工作,加强支部领导力量”视为“党的组织上最迫切重要的问题”。决议要求“区委要以全力去帮助支部的经常工作,建立起中心和模范支部,务使支部成为工厂作坊乡村街道群众中和其周围一切群众政权武装组织中强有力的领导者”(17)。其后,中央发布了《中央关于产业支部的现状与目前党的任务的决议》(1933年2月15日)、《中央组织局给苏区各级党部的指示信——关于健全地方支部生活的问题》(1933年8月19日)、《中央组织局关于巩固白区共产党支部组织的指示》(1934年4月16日)等加强支部建设的专门文件,要求地方组织转变领导方式,“集中最好的力量放到产业支部的工作上”,通过中心支部、模范支部带动支部建设质量的提高。

党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支部建设也一样。中国共产党早期,随着支部在党的组织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高,中共中央除了要求党的地方组织重视支部建设外,还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力图通过规范支部的设置,明确支部的职责与任务,强化支部的领导机关建设,实行支部定期会议制度等,将支部建设成为党的战斗堡垒。

根据二大党章,当“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其后,三大党章将设立“小组”的条件提高到“党员五人至十人”。四大党章改“小组”为“支部”后,恢复“党员三人以上”即可设立支部。四大党章还规定,当“支部人数过多时,得斟酌情形分为若干小组”。后来,随着党员数量的增加,在支部与小组之间出现“支分部”组织。如五大党章规定,“在多量党员产业生产部门,可组织支分部……不能组织支分部之党员多的支部,得组织小组,支分部之下亦得组织小组”。

大革命失败后,中央明确要求在支部之下设立支分部、小组,希望以组织精干适应白色恐怖环境。八七会议通过的《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指出,“每一支部都应当分成五人至八人的若干小组”(18)。1927年12月,中央又要求在城市以工厂为单位成立支部,厂内则以部门、车间为单位成立支分部,“支分部超过十人以上则分成小组”。当街道支部有党员六人以上时,“得分小组,一街道中有同业或同商店同作坊之同志三人以上时得分组支分部。”(19)1928年5月,中央进一步指出,“在秘密环境之下务使党的组织适合于这一环境,使敌人不易破获党的机关与组织,或者破获一部分而不致连带到其他的部分。”因此,超过五人以上的支部“必须按职业或工作部门分成支分部”(20)。

关于支部的职责与任务。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认为,“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帮助他们组织俱乐部,劳动学校,互助会……支部在一个企业中,应当……去宣传工人群众,促成他们阶级的自觉。”(21)大会通过的《对于宣传工作之议决案》还要求支部成为“党的基本教育机关”,支部应当“注意于政治报告和党的策略之解释”,开会时要“宣读并讲解《党报》《向导》”(22)。1926年7月,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指出,支部应有“全党形式的各样工作”,如职工会运动,农民运动,妇女运动,青年运动,分配书报,介绍同志,报告消息,交通传达等(23)。五大党章规定支部的职责是:领导群众日常斗争、扩大党的影响,“实行党的口号与决议于群众中”,吸收新党员,“服从地方党部从事组织与宣传的工作”,“积极参加地方政治经济的斗争”,讨论党的重要问题(24)。在六大党章中,支部的任务包括如下三个方面:“有计划的共产主义的鼓动和宣传”、组织和领导群众参加政治的和经济的斗争、“征收和教育新党员”及在群众中“进行文化和政治教育的工作”(25)。此后,党内有关支部基本职责与任务的规定基本定型,大致包括党员发展工作,党员教育及宣传工作,群众组织与领导工作。如相关文献规定,“要使每个支部及工会工作的党员,将发展党的组织成为他的最主要工作之一。应当将发展党员,列为支部会议议事日程主要之一”(26);“支部的政治教育工作,是党内教育工作的主要部分,党必须利用支部在生活与工作中所感觉的一切问题,以加紧支部的政治教育。”(27)“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党只有在工厂及群众中建立了党的支部组织,只有使党支部成为群众的核心,才能有力的领导工人群众一切斗争,吸引广大工人群众紧密的团结于党的周围,党才有把握从厂内调动工人群众流水一般的参加示威以及武装暴动时参加巷战。”(28)

加强支部建设必须强化支部领导机关建设。支部的领导机关原称支部干事会,如四大党章规定,“每支部公推书记一人或推三人组织干事会,隶属地方执行委员会”。五大党章亦有类似规定,不同的是由于组织体系的变化,地方执行委员会被取消,支部干事会的隶属关系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改为“区委员会”、“县或市委员会”。六大以后,一些党内文献中开始称支部领导机关为支部委员会。如1928年10月,中央提出,“须建立支部委员会(或干事会)管理支部工作”(29)。1933年2月,《中央关于产业支部的现状与目前党的任务的决议》提到,“每个工厂支部必须在区委直接帮助之下……建立真正有信仰的有工作能力的支部委员会(在没有车间支部的工厂一律称为支部干事会)”(30)。同年8月,中央组织局在给苏区各级党部的指示信还要求“必须有健全的支部的领导机关,即能够建立独立领导工作的支部委员会。”(31)

大革命时期,相关文献曾指出,必须“建立强有力的支部干事会,以领导本支部的工作”,实行“有计划的有秩序的积极的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训令。”(32)大革命失败后,中央在“改造”党的过程中,特别强调引进工农分子担任支部书记、支部干事,通过选举产生支部领导机关。1927年11月,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组织任务是——将工农分子的新干部替换非无产阶级的智识分子之干部……支部书记,区委,县委,市委,省委的成份,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员的成份,尤其是农民中党的工作员的成份,必须大多数是工人同志或贫农同志。”(33)会议认为,在秘密状态下即使“不能实现完完全全的党内民主主义”,但也要尽可能地实行“支部书记由党员群众选举的办法”(34)。同年12月,中央再一次明确规定,“小组组长或支部书记由所属全体党员选举”、“支部书记支部干事会由支部大会选举”(35)。

在加强支部领导机关建设过程中,中央特别要求支部干事(委员)在工作中要彼此分工,相互配合。早在1926年1月,中央组织部就要求支部在“编制上当极其精细严密……书记,组织,宣传,会计,统计,于可能范围内宜各有专人负责”(36)。六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宣传工作决议案》进一步明确,“支部干事会中应有专门负责的宣传干事”。其职责是,“宣传党的政治口号”、“发出鼓动斗争的口号”、“计划本支部的教育工作”、“计划本支部的工厂小报”、“分配本支部同志的宣传工作并考察其成绩”、总结宣传经验并“报告于上级党部”(37)。1933年2月,中央认为支部委员会(干事会)内部的分工,“一般的可以是:书记,宣传,组织,工会干事及群众工作干事,在女工特别多的工厂内,除尽量选举女工为委员外,妇女干事应该参加委员会”(38)。1934年4月,中央组织局又规定支部干事会应由支部书记、组织干事、工会干事、工厂小报干事、发行干事等组成。支部书记的职责是计划与领导支部的全盘工作,召集支部干事会,管理几个小组组长;组织干事则“管理几个小组的接头,按期收集党费,领导各个小组读报工作,管理对于支部同志的经常的党的教育工作”;工会干事的职责是“管理党对于支部周围群众组织的领导工作”;工厂小报干事要“管理出版工厂小报,经常计划文字的口头的宣传工人的方法”;对发行干事的要求是“发行党的各种刊物,保证与地方党部建立发行关系的巩固的联系”(39)。

为了加强支部建设,中央还要求支部实行定期会议制度。二大党章规定,“各组,每星期由组长召集会议一次”。四大党章亦规定“各支部每星期至少须开会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之。但已分成小组之支部,其小组每星期至少须开会一次,由小组组长召集之;至支部全体会议,至少须每月举行一次。”五大党章进一步明确,支部干事会每两星期“至少召集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干事会的工作,及讨论支部所在之机关或区域内的一切实际政治及经济争斗的问题。”大革命失败后,六大党章删除了关于支部定期会议方面的规定。但是,中央仍要求支部定期开会。如《中央关于产业支部的现状与目前党的任务的决议》指出,“支部委员会,干事会,各小组,各党团应该整个生活在工厂内,利用厂内时间,经常接头,或举行短时的会议,传达党的指示,解决厂内日常发生的问题。”(40)《中央组织局给苏区各级党部的指示信》还对农村党小组会议进行了规定,“小组应该每个星期开一次会,工作忙的时候,还可五天一次,具体地来讨论本村子里每一件群众工作,分配每个同志到一定的家或屋子里去工作,了解群众的需要,解答群众的问题,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41)

中国共产党早期,中央加强支部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和健全“支部生活”。即通过支部建设使党员不仅经常参加支部会议,按月缴纳党费,而且还能参与党的政策的讨论,参加并领导群众斗争,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决议,从而使支部真正起到战斗堡垒的作用,使支部生活成为党内生活的基础。

上文已提及,随着国共合作的达成,国民革命的兴起,中国共产党在强调组织发展的同时,开始重视支部建设。如1924年11月,中央指出,各地方组织及基层组织的“小组及地方会应照例举行,不得间断”;开会时应“提出具体的政治问题讨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规划工作,分配各个同志担负训练各同志使成为真能行动的党员”等(42)。一些党内文献甚至还就支部如何开会,如何设置会议议程进行了具体规定(43)。但中央明确提出通过支部建设,建立、健全“支部生活”则应是大革命失败以后。1928年7月,六大《关于组织问题草案之决议》在《附二:组织问题决议提纲》中指出,党在组织上的基本问题是“支部生活”问题。提纲指出,“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也就没有无产阶级党的基础。”因此,必须建立模范支部“以创造党的支部生活”(44)。1928年10月,中央在反思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时也认为,“五卅”以前,党员的主体是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他的生活好象研究团体一样,虽然有支部的生活,但是很机械的,整个党的组织带有家长制的习气。”“五卅”以后,尽管工农党员增加,但党的指导机关“差不多完全操在小资产阶级智识分子手里”,“党内生活只有家长式的命令和机械式的服从,没有布尔什维克的批评精神和集体的讨论,也没有布尔什维克的教育和训练。”(45)因此,必须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支部生活。而“支部生活不仅做到按期到会纳费,还要做到自动的讨论政治讨论工作分配工作,自我批评,每个同志成为群众的组织员和宣传员,上级党部只是指导者和帮助者,不是命令者”(46)。

中央强调,如果缺乏支部生活,党员就脱离了与支部的“积极密切关系”,支部就无法监督、了解党员,党员“彼此也失了党的关联和同志的深切认识”,“党的干部和活动分子”就只能建立“在没有基本组织生活没有下层工作训练的动摇基础上”(47),党的组织基础必定是动摇、不稳固的。为此,要通过“创造党的支部生活,使每个同志的训练指导与生活关系全都有支部负责和了解”,每个党员必须“参加斗争,到支部会,缴党费,讨论党的政策及本身工作,读党报,散宣传品,吸收同志”(48),党支部要在这些工作中“训练党员”,培养党的干部。总之,中央指出,“发展组织与建立支部生活”是党的一个基本的工作(49)。

为了建立、健全支部生活,党的支部必须分配党员工作,组织党员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党员参与党的工作与政策的决定,对党员、革命群众进行政治宣传和教育。中央指出,支部必须“按照每个同志的能力,分配给每个同志以适当的工作,要做到每个同志担任一种一定的经常的工作”(50)。对于新入党的同志,也要“分配他们参加实际工作,给他们办短期训练班,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使他们能担负起党的下层工作的任务。”(51)要对“党所做的机会主义的错误”进行彻底的讨论,并在此基础上“改造各级党部的机关”(52)。“要引进党的下层群众,使他们参加党的一切工作与政策的决定”(53)。党的地方组织要“把党的各种政策的文件发到各支部中去,同时又做出简单的明了的大纲,在各支部中讨论。”(54)支部要“有充分的经常的政治生活,按时研究和讨论上级党部的每个决议和文件”(55)。中央指出,所谓“支部生活……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无论是一工厂,一学校,一军营,一农村,一街道,范围虽小,都有他的不同的政治环境与工作的方法,要能把党的政策正确的运用,首先要了解一切实际的情形。”(54)同时,支部必须加强党员的政治教育,“必须从工作中教育同志,必须从同志已经感觉的各种实际问题中引起同志讨论问题的兴趣,而从这中间使同志能亲切了解接受党的政治教育”(56)。

党员则必须按时参加支部会议,缴纳党费,承担某一方面党的工作,吸收新党员。中央要求,“每个党员必须编入支部,经常担任一种党的工作,出席会议按月缴纳党费,凡是不遵守或是故意违犯这些条件的分子应当驱逐出党”(57)。针对在一些党员中存在的“雇佣革命”思想倾向,中央指出,“每个党员必须为党工作”。但是为党工作并不是指在党的机关中工作,并不是“领党生活费的才算为党工作”,而是按时参加支部活动,按月缴纳党费,参加并指导群众斗争等(58)。因此,每个党员必须成为党的工作者,成为“积极的努力的煽动者”(59),成为群众斗争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中国共产党早期,中央对党的支部建设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中共中央1929年11月的报告,“许多产业支部现多能开会工作,过去许多挂名的城市党员现在已渐能参加党的工作。”(60)由于支部建设质量的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已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能够确实地发挥政治核心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因此迅速成为民主革命运动的领导中心(61)。但是,一些史料也显示,一些基层组织的支部生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支部在组织和领导群众斗争,在对党员、群众进行政治教育和宣传等方面与中央的要求,与应然状态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

大革命时期,中央就曾指出,“支部只有名义而无工作”(62),“支部工作尚未真正建立,过去的支部都仅有其形式,各级党部尚不明了支部的意义,亦尚不知支部工作的方法。”(63)大革命失败后,1928年10月的中央第七号通告也提到,“一般的支部多半不能按期开会,大部分要上级党部召集,开会永远不能到齐,到会只是少数人,或断或续的敷衍,党员纳费是绝无仅有的事。书记多半是委派的,或则是推选‘大哥’充当。平日很少有工作的讨论,更没有工作的分配。上级党部的通告,机械的读一遍,上级出席的人也只是机械的做报告。”(64)1932年2月,中央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还承认:“不仅大批新发展的工农同志,对于党没有起码的认识,即许多老党员,也往往不知共产党究竟是什么,更不必问他是否懂得党的目前策略与口号,想出具体办法来执行了。”(65)即使是在中央苏区,资料显示,支部定期会议制度也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大部分只是开干事会,支部大会,很少开小组会议,瑞金有些支部八个月甚至一年多不开小组会”(66)。

一些地方党史资料也在一定程度上应证了上述问题存在的真实性。如在湘鄂赣根据地的某些地方,“支部本身没有日常生活,不能计划和讨论自己工作的方式,不能经常开会,即令可以开会,党员也不过听上级出席人报告或支部书记、小组长报告几件事就完了,支部要在群众中起核心作用更无事实可言。”(67)在湘赣革命根据地,由于支部建设薄弱,“许多党员不能为党工作,党的决议不切实执行,党员不愿参加斗争,不愿为党工作,甚至有少数党员竟公开说:开除党籍总不得开除他的团籍(是永新五区)。”(68)

上述材料说明,中国共产党早期对于支部建设的探索,既取得显著的成就,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既有诸多对当前基层组织建设仍然存在现实意义的经验,也存在一些需要我们必须认真吸取的教训。

首先,在党的建设中,必须加强党的支部建设,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一般地说,党的建设在横向上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从纵向上则有党的中央组织建设、党的地方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应该说,其中每一个方面、任何一个层级的建设都非常重要。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支部建设在党的整体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党章,基层组织是党的战斗堡垒。支部是党的活动细胞,每一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支部,参与支部活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只有经过支部,才能落实到每一个党员。如果在党的建设中,忽视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支部建设,就会导致中央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因为无法成为党员的行动,而变成一纸空文。总之,党的建设千头万绪,基础在支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其次,支部的建设是丈量党组织整合能力的标尺,在党的成长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组织整合能力与组织规模之间的关系,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不仅要求党员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在行动上听从党的指挥。因此,在党的组织发展过程中,党员数量固然重要,但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却是党员质量。而提升党员质量的关键在支部,在由支部建设水平表现出来的党的整合能力。中共四大以后,党在组织发展的过程中,特别重视支部建设,希望通过支部建设实现对新党员的组织整合,体现了党在规模扩张过程中对党员质量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规模扩张过快,党组织无法完成对新进党员的彻底整合,导致党内出现了一些有名无实的党员,一些名存实亡的支部。建党9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共产党党员已由最初的50多人发展到8000多万人,庞大的数量规模给党的组织整合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党组织不可能不发展,但是如何通过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整合能力,使每一个党员名副其实,每一个支部真正发挥作用,是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难题。

再次,在加强支部建设,建立健全支部生活的过程中,只有将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生活与党员的日常生活相结合,将党的组织要求和党员的现实需求相统一,才能调动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避免支部生活中的“空转”现象。作为党内生活基础的支部生活,既需要生动活泼的内容,也要求灵活多样的形式。唯有如此才能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才能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也才能使这种生活真正有意义、起作用。中国共产党早期,一些支部为开会而开会,在开会时重形式、程序,轻内容,导致党员不愿意开会。如湘赣革命根据地,“开会方式还是死板的机械的,连开会程序是千篇一律的死文章。上级出席人作长报告,象传教讲道一样。支部同志开会多不发言,每个同志发言都是讲现话。”(69)湘赣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也承认,“过去的会议的方式,在支部大会中要作三四小时又长又空洞的报告,一开会程序起码要有二三十项,会议时间最少有七八个钟头,结果大多数人打瞌睡,没有发言,弄得党员都不愿意到会”(70)。在当前党的基层组织中,事实上也存在类似的现象。如一些地方将开会简单地等同于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等同于情况通报,领导讲话完毕,会议即告结束,而忽视党员的需要,忽视党员的意见和批评。支部仅仅起下达作用,而没有完成上传任务,更没有调动同志间交流、沟通、批评的积极性、主动性。党内生活的形式较为单调,内容略显空泛,影响了党员参与的积极性,降低了党内生活的质量,导致党的某些基层组织出现了令人担忧的“空转”现象。

注释:

①对于中共早期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研究成果,笔者所见宏观研究较多,微观研究较少;在党的建设总体研究中顺便提及的较多,专题研究较少。现有研究成果包括:朱华:《试论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探索》,《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4期;张明楚:《中央苏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上海党史与党建》2005年第2期;杨青:《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其历史启示》,《上海党史与党建》2007年第7期;李佳:《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②建党初期,党的组织发展较为缓慢。1925年1月中共四大时,中共党员仅仅994人。但中共四大以后,特别是1925年10月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以后,党员数量开始快速增长。至中共五大时,党员已发展到57,967人。大革命失败后。由于革命形势的变化,党员数量曾减少至万余人。但是随着武装暴动的兴起,各地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党员规模再次出现了快速增长,据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的报告,1933年中共党员曾发展到298,740人。参见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政治报告选辑(1927-1933)》,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216页。

③④⑤⑥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94、245、299~300、244、479页。

⑧⑨⑩《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5、182、355页。

(1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72~473页。

(12)(13)(14)《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53~456、445、647页。

(1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22~224页。

(1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95~197页。

(17)《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上),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442页。

(18)(1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04、539页。

(20)《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03页。

(21)(2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80~381、377页。

(23)(3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82、183页。

(24)(33)(34)《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50、471、474页。

(25)(2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73、649页。

(26)(2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91、195页。

(2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71页。

(30)(3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84、304页。

(35)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559页。另,六大党章改变了上述规定,要求支部书记由支部干事会选举,以“执行党员大会或支部会议的决议及上级党部的指示”。

(36)(39)《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上),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75、469页。

(3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74~275页。

(38)(40)(4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84、85、299~300页。

(4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99页。

(43)如1926年1月中央组织部通告第二号就要求,支部会议的议程“须由支部干事会先讨论准备,不能临时乱凑,每次会议必须有一个政治或其他重要报告”。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5页。

(44)(45)(46)(54)(55)(57)(5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53、639~640、648、78~79、709、202、416页。

(47)(48)(49)《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上),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247、248、331页。

(50)《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99页。

(5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10页。

(52)(5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05、473~474页。

(56)(5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71、223页。

(60)(65)《中共中央政治报告选辑(1927-1933)》,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48、111页。

(61)朱华:《试论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探索》,《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4期。

(62)(6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72、180页。

(64)《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647页。

(6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99页。

(67)《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2页。

(68)《湘赣革命根据地》(上),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571页。

(69)(70)《湘赣革命根据地》(上),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111、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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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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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理论学刊》(济南)2015年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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