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海:英国学校督导常用工具的特点及启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63 次 更新时间:2015-12-1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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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海  

英国教育督导素以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著称,原因之一在于英国重视督导大纲、手册和评价标准等指南和工具的编制。英国教育标准局作为负责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的最高行政机构,制定学校督导政策和评估标准是其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这些政策性、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为督学开展学校督导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业务指导。本文对英国目前常用的三种学校督导工具,即《学校督导框架》《学校督导手册》和《学校评价指标》的内容、结构作简要介绍,以期为我国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编制学校督导工具提供借鉴和参考。

学校督导框架

2014年1月,英国教育标准局出版了《学校督导框架》,该框架自2012年9月即已启用。

《学校督导框架》篇幅不长,只有28页。该框架主要介绍了学校督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内容介绍”“学校督导政策与原则”“学校督导重点”和“学校督导过程”四部分内容,共涉及38个具体问题。框架对这38个具体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或说明。

1.内容介绍

该部分包括3个具体问题,即学校督导的目的、学校督导促进了学校怎样的改进、学校督导框架的主要特征。

2.学校督导政策与原则

该部分包括11个具体问题,即:(1)学校督导的法定要求;(2)确定学校督导的时间;(3)如何对在上一轮评估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级的学校进行督导;(4)如何对在上一轮评估中获得“一般”等级的学校进行督导;(5)如何对在上一轮评估中获得“不及格”等级的学校进行督导;(6)如何对在2012年9月1日之前的督导评估中获得“一般”等级或受过警告的学校进行督导;(7)学校督导的原则;(8)学校自评与督导评估的关系;(9)哪些人有权督导学校;(10)督学对督导结果评判所使用的四个等级;(11)被评定为“需要引起特别关注的学校”的分类及其处理。

3.学校督导重点

该部分主要对督学在学校督导期间如何得出督导结论作出规定。本部分包括6个具体问题,即:(1)督学如何在学校督导期间作出等级评判;(2)对学校教育总体效果的评判;(3)对学生学业成就的评判;(4)对教学质量的评判;(5)对学生行为与安全的评判;(6)对学校领导能力与管理水平的评判。

4.学校督导过程

该部分对督学在督导前、督导中和督导后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本部分共包括18个具体问题。

督导前的工作事项包括:(1)何时通知被督导的学校;(2)督学进入学校现场督导之前需要了解哪些信息;(3)督导小组组长如何与学校联系;(4)督学在进入学校现场督导之前和在学校督导期间,如何获得学生、家长和其他学校伙伴对学校工作的看法。

督导期间的工作事项包括:(1)督导一所学校需要在学校待多久;(2)督学应该如何分配自己的时间;(3)如何记录证据;(4)督导小组如何形成督导结论;(5)校长和学校高级管理人员如何参与督导工作;(6)督学行为守则;(7)学校工作人员如何参与督导工作;(8)督学在督导期间应对学校工作人员作出哪些反馈;(9)如何保证督导的质量。

督导后的工作事项包括:(1)应向被督导学校作出哪些反馈;(2)如何形成书面督导结果;(3)督导报告公开的程序;(4)学校管理方、相关当局或学校所有人得到督导报告或非正式评价后,必须采取哪些行动;(5)学校对督导活动或督导报告如有异议该如何申诉。

主要特点:《学校督导框架》通过38个具体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对学校督导的目的、作用、原则、督导框架的主要特征、学校督导的法定要求、督导关键指标、督导程序、督导结果等级评定、学校自评与督导的关系、督导人员行为规范、学校的权利与义务、督导结果的公开等一系列关于学校督导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一些细节性问题作出明确、清晰、概括性和原则性的解答,内容比较全面,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

学校督导手册

2014年1月,英国教育标准局出版了《学校督导手册》,该手册自2013年9月即已启用。《学校督导手册》对督学人员必须做什么、学校可以期待什么均作出具体规定,为督学开展学校督导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

与《学校督导框架》相比,《学校督导手册》的篇幅相对较长,有52页。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何督导学校”和“评价指标——如何对学校的督导等级作出评判”两部分。

1.如何督导学校

该部分主要对督学在督前、督中、督后三个不同阶段如何开展督导工作以及如何保障督导工作质量进行具体的指导。

督前工作包括:(1)制定督导计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要是收集被督导学校的各种相关信息;(2)收集家长意见;(3)通知学校;(4)对学校提出延期督导申请的处理;(5)通知家长。

督导期间的工作包括:(1)启动现场督导;(2)收集并记录证据;(3)校长和学校高级管理人员与督学一起进行课堂观察;(4)与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座谈;(5)对语文课和数学课教学进行督导;(6)如何使用督导数据;(7)如何利用课前观察、课间观察、放学时的观察、学生用餐时的观察等收集信息;(8)与学生、家长、教师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座谈;(9)与学校董事会成员座谈;(10)收集学生家长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11)学校管理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12)校长和学校代表如何参与督导;(13)如何召开督导期间的督导小组会议;(14)如何形成督导结论;(15)如何向学校反馈督导结果;(16)对寄宿制学校的特殊督导要求;(17)对以“儿童之家”名义双重注册的直接拨款学校、非直接拨款学校或学院的联合督导;(18)对被评定为“需要改进的学校”的特别提示;(18)学校在何种情形下才能被评定为“需要引起特别关注的学校”;(20)如果学校被评定为“需要引起特别关注的学校”,视不同情况,督导报告应采用哪些不同的行文格式;等等。

督后工作包括:(1)如何对督导报告的出版作出安排;(2)对督导证据保管的规定;(3)如何保障督导活动的质量;(4)督导期间如果出现学校有抵触情绪或抱怨的情况,注册督学该作何处理。

2.评价指标——如何对学校的督导等级作出评判

该部分规定了督导证据的来源,并对督导结果的等级进行了具体描述,以便指导督导人员对被督导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准确评定。手册特别指出,评价指标不能穷尽督导应涉及的所有问题,也不能替代督学的专业判断。督学需要结合被督导学校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评价指标部分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总体评价。督学必须对此给出评判。为此,督学首先必须对学生成就、学校教学质量、学生的行为与安全、学校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等四个关键方面作出评判。另外,督学还必须考虑学生在精神、道德、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以及学校满足不同学生发展需要的程度,特别是满足残疾学生和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的能力。手册中强调,督导首要的任务是评价学生个体通过学校教育获得了哪些发展。其中很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观察学校怎样帮助所有的学生取得进步、发掘潜能,由此检验学校对学生个体不同发展需要的反应。手册还对督学在督导不同类型的学校时应给予哪些特别关注作出提示和说明。

(2)对学校教育总体效益的评价。督学必须基于可靠的证据作出评价,必须将学校毕业生的流向纳入评价范围。督学还必须考虑教师的教对学生的学产生的影响,以及学校在改进教育质量或维持高水平教育活动方面的领导能力。

(3)对“学校总体教育质量”“学生成就”“教学质量”“学生行为与安全”“学校领导能力与管理水平”五个方面的“优”“良”“需要改进”和“不及格”四个不同等级的具体描述。手册中特别注明,关于各个评价要素的评价等级描述都不应以“表单”(checklist)的形式来使用,而应该以“最适合的”方式灵活处理,这取决于督导小组的专业判断。这一部分内容很多,占了整个手册一半的篇幅。

主要特点:《学校督导手册》的内容比《学校督导框架》更丰富、全面和具体。它除了包含对学校督导的程序性规定之外,还包含了对学校教育质量、学生成就、教学质量、学生行为与安全、学校领导能力与管理水平五个评价要素的四个不同评价等级的具体描述。在“如何督导学校”部分,对收集何种信息、如何收集信息等许多细节问题都作出明确说明并提出明确要求。在“评价指标”部分,使用语言表述而非“表单”的形式,对督导必须关注的五个评价要素的四个不同等级作出比较清晰的界定。

学校评价指标

2011年1月,英国教育标准局出版了《学校评价指标》,该标准自2009年9月即已启用。2012年1月,英国教育标准局又出版并启用了《对公立学校和学院的督导评价指标》。

1.学校评价要素

《学校评价指标》《对公立学校和学院的督导评价指标》与《学校督导手册》中的“评价指标——如何对学校的督导等级作出评判”三者在内容上大致相同,都是主要围绕“学生成就”“教学质量”“学生的行为与安全”“学校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学校教育质量总体水平”等核心要素进行评价,每个要素都被划分为“优”“良”“及格/需要改进”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不同的是,《学校评价指标》中包含的评价要素更为丰富。从内容结构来看,《学校评价指标》包括10部分内容,它们是:(1)内容介绍;(2)督导评估结果等级汇总表;(3)对学生成就的评价;(4)对教育质量的评价;(5)对学校领导能力与管理水平的评价;(6)对学前教育的评价;(7)对第六学级教育的评价;(8)对寄宿学校的评价;(9)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总体评判;(10)补充说明。

《学校评价指标》的篇幅比较长,总共87页。其中大部分篇幅用在“对教育结果的评价”“对教育质量总体水平的评价”和“对学校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评价”这三方面。如果我们把“教育结果”“教育质量”和“学校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看作一级指标的话,那么,每个一级指标下面还设有若干二级指标,共包含21个二级指标。

2.主要特点

《学校评价指标》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在评价指标层次上只设有两级指标,一级指标只有3个评价要素,二级指标共有21个评价要素。3个一级指标突出了英国学校督导评价的重点。第二,在评价等级描述上,分为四个等级,且重点对“优”和“良”两个等级进行具体、详细的界定,体现出明显的“四级分等、两级定标”的特点。第三,在评价指标的呈现形式上,采用语言描述而非“清单”的形式,便于用生动、细腻、准确和差异化的语气和措词表达不同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因而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文中经常对督学“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等作出规定,有利于指导督学准确把握评价重点和细节。第四,在行文体例结构上,采取“评价内容—评价要点指导—评价要素等级界定”三段式结构,把对每一个评价要素的评价内容、关注重点和等级要求表述得一清二楚。

启示

上述介绍的英国学校督导常用的三个督导工具,其突出特点是指导性和可操作强。它为我们编制和开发学校督导指南、手册和评价工具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督学督导指南的核心内容无外乎两大类:一类是关于程序性问题的处理,另一类是关于督导要素的等级评定。在程序性问题的处理上,需要抓住学校督导过程中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和若干细节,针对原则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对于督导要素的等级评定,首先应有清晰的界定标准。可采用非表单化的、语言描述的方式,突出和强调每一个评价要素的评价内容和要点。只有做到这两点,才能保证学校督导指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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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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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北京教育:普教版》2015年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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