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士兵:教师和家长对体罚为何“是非不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56 次 更新时间:2015-10-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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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士兵  

近日,衡阳市即将退休的郑老师,对一名9岁女孩打耳光,导致流出鼻血,还将耳朵拽裂开了近三厘米,缝了十针。原因是女孩在课堂上回答不出自己讲过多次的问题。有网友评论,这名郑老师是个好老师,自己孩子就是郑老师教出来的,郑老师对孩子很负责任。

把学生打伤到这种地步,老师在一些家长心目中竟然还是好老师,这也太吊诡了吧。要知道,不论按照教育的法律法规,还是基于起码的人性情感,对孩子使用如此残酷暴力,绝对是越过道德、职业和法律的底线了。也就是说,不论从哪个层面讲,这样老师连接合格的公民也谈不上,就断然算不上好老师了。然而,家长偏偏就是“是非不分”。

回过头来想想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体罚事件,很多出了事的老师,也都会拿出诸如“师德楷模”、“教育标兵”之类的身份标签来当作体罚学生的遮羞布。总之,对于体罚学生,家长普遍很容忍,很多都是理解,不少还明确支持。之于教师,则是普遍很委屈,总是扛着”动机良好”的口号来回避“手段非法”的真相。于是,正如太多调查证明那样,中国教育界普遍存在体罚现象。

这样的家长和老师,就是“是非不分”。因为对一件事情做判断,首先要进行是非判断,其次再谈利害判断,然后再做价值判断。其中,是非判断是底线,失去这个支撑,价值也就没有起码的正当性。悲哀的是,在应试教育模式下,家长和老师都变成分数的奴隶了,根本没有这样的理性常识。他们盲目、片面、偏执地迷信“高分才是好学生”的价值判断,“唯分数论”的价值观让很多家长变成了“虎妈”、“狼爸”,也让这位体罚学生的郑老师成功被评为“妈妈教师”。当他们被分数遮望眼,对体罚判断也都变得“是非不分”。

更可怕的是,一边是家长和老师对体罚抱有“隐秘的需求”,一边是法律制度在事实上对体罚给予了默许。“禁止体罚学生”尽管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等法律中有所体现,但相关法律条文对“体罚”行为缺少细节认定,对老师体罚学生的处罚标准也缺少明确界定,体罚长期就处于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模糊地带”。可以说,法律漏洞与执行乏力,让体罚越来越成为教育的常态现象,在不断制造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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