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政治文明渐行渐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991 次 更新时间:2003-05-3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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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红  

深圳,这个改革开放的幸运子,时代潮头的弄潮儿,在20多年的成长岁月里,以其罕有的拓荒牛精神,开创了一个新时代,迅速实现了从小渔村到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树起了中国改革开放“窗口”和“示范区”的崭新丰碑。深圳的经济成功,深刻地揭示:长期与贫穷为伍的中国人,只要解开束缚在身体上的制度绳索,就完全有智慧和能力走向富裕。

深圳的发展也表明,从四面八方源源不断涌入深圳的千百万外来工,一直是深圳建设的主力军。深圳迅猛增长的GDP数字,无不凝聚着外来工的青春、血汗、智慧、才华。正是这些默默无闻的外来工的身躯,铺就了深圳的腾飞跑道;正是这些勤劳勇敢的外来工的双手,托起了深圳的耀眼彩虹;正是这些开拓创新的外来工的精神,筑起了深圳的时代脊梁。深圳最应该建筑的纪念雕塑不外乎三样:邓小平、拓荒牛、外来工。邓小平塑像已经屹立在莲花山上,拓荒牛塑像早就矗立在市政府门前。而铭记外来工朴实而伟大的时代身影的历史丰碑,怎能消失在深圳那块热血激荡的土地上?笔者今年3月首次踏上深圳这块生机勃勃的热土时,参观了三个景点。游览世界之窗,我体味着深圳的世界眼光;参观拓荒牛雕塑,我赞叹着深圳的创业精神;瞻仰邓小平塑像,我敬佩着这位伟人的远见卓识。可我最想追寻的是应该高高矗立在深圳的外来工形象群雕。但深圳,没有让我看到历史创造者的形象群雕,却使我看到了这座新城市在现代化华丽外表下涌动着的旧思想暗流。这股暗流漠视外来工在深圳发展“功劳簿”上的应有地位,这股暗流无情地使外来工在歧视中流血流汗又流泪,这股暗流荡涤着神圣的宪法之光。对这个炙手可热却充满着歧视和偏见的新城市,心怀正义的人们怎能按捺住强烈的质疑和良知的批判。

新城市患旧病,是深圳难以掩饰的心痛。蔑视宪法、歧视农民、远离法治,是中国久治未愈的“慢性政治炎症”。新生的深圳在经济上成功的同时,并没有走出一条现代政治文明的新天地,相反,传统的“慢性政治炎”却正在身上发作。今年以来,权威的《中国改革》杂志第一期、第二期和第四期连续发表文章,振聋发聩地提醒深圳当心被“抛弃”,义正严词地警告深圳要“善待外来工”。这是因为仅2002年以来深圳就连连发生了数起涉及剥夺外来工合法权益的政府行为:剥夺外来工血汗的“暂住证”收费风波、剥夺外来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借读费”事件、剥夺外来工养老保险权利的“新规定”出台、剥夺外来工正当权益的深圳十四位省人大代表“提案”……这些“风波”、“事件”的频频发生,使人们疑惑:深圳那双忙于攒聚黄金的双手,难道真的无暇端戴“宪法的王冠”?

深圳的为富不仁令人忧。深圳的确富了,“深圳的楼堂馆所,特别是办公场所,个个竭尽毫华之能事”,它使其他省委、省政府办公楼在深圳新建的任何一个区委、区政府大楼面前都黯然失色。在邓小平“目光”注视下正在兴建的深圳市政府办公大楼,预算耗资就超过20亿元。今天,暴富起来的深圳却处处干着不仁之举。依靠外来工辛勤劳动富起来的深圳,宁可花巨资大兴土木修建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也不愿挤资金在外来工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公益事业上有所作为,相反,各个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专门打着外来工的主意,千方百计从外来工身上掏钱却不承担法定的保障责任。现代文明社会,公民纳税交费,不只是对政府应尽的义务,更有从政府获取基本保障的权利。执政的共产党在十六大政治报告中特别赋予只有极少数城市享有的改革“特权”:“鼓励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在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等方面走在前列。”难道深圳奉献给国人的“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就只能体现在剥夺和限制外来工的合法权益上?

深圳严重歧视外来工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之所以今天的人们对之不再容忍而予以谴责,是因为深圳已经20多岁了,早已不是小孩了,已经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笔者的小孩尚未满4岁,爷爷、奶奶、姑姑等等对之宠爱有加,左一句“宝宝”、右一句“宝宝”,从未舍得打她的小屁股,哪怕她遗了尿、摔碎了碗、做错了事。作为改革开放产物的深圳,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中国人心中的“宝宝”,中央呵护它,地方支持它,全国人民关爱它。深圳在宠爱中成长,人民对它在成长中的不足和缺点几乎“忽略不计”,只盼望它快快长大、快快富强。但今天已经长大、富强的深圳,在对待外来工上无情无义的举措依然故我,这证明它确是被“惯坏了”。

我们湘西在教育孩子上有一句十分流行的格言,叫做“条子(小棍子)底下出好人”,就是说要严格要求。对今天的深圳来说,已经到了广大外来工和国人光明正大地拿起宪法这根“条子”(法律武器)“严格要求”它的时候了,只要深圳政府违背宪法精神,漠视外来工人权,我们就要拿起“宪法的大棒”敲击它。

其实,隔河相望的香港就是深圳最好的老师。深圳要与香港相媲美,就必须在追求物质文明的同时,放开手脚迈开政治文明的步伐,努力建设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尊重生命的城市,使保障人权的宪法光芒普照大地,使有尊严的市民与有限制的政府在自由民主的土地上和谐共处。深圳的外来工占深圳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名符其实地属于深圳“最广大人民”。不是说要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吗?深圳的市长、人大代表们首先就要代表好外来工这个深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全球化、民主化惊涛拍岸的今天,已经富裕起来的深圳,面对蔚蓝色的茫茫大海,将何去何从?

200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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