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崇胜:科学认识中国式民主的已然性和应然性

————兼与高民政、蒋德海教授相唱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0 次 更新时间:2014-09-28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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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崇胜 (进入专栏)  

摘要:民主并不像某些人所描绘的那样可怕,它其实是人类不断追求和向往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形式。中国式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的独特创造,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已然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科学认识中国式民主发展取得的成就及其存在的问题,应该有三个基本维度:其一,自信;其二,自觉;其三,自省。讨论中国式民主,不能脱离已然的事实,但也不能停留在已然的事实上,而应透过已然的事实,去追寻中国式民主应然的走向,也就是说,中国式民主最终必然走向类文明。

关键词:中国式民主 已然性 应然性 类文明

早些年,笔者曾写过几篇关于中国式民主的文章,但总感觉辞不达意,缺乏力透纸背的快感。最近,读罢高民政、蒋德海两位教授发表在《探索与争鸣》上的文章,立即产生了一种愿与两位教授相唱和的冲动。于是,写下如下并不成熟的看法,希望得到高、蒋两位教授和学界方家们的批评。

笔者以为,讨论中国式民主,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民主,只有明确了什么是民主,才能再进一步讨论什么是中国式民主。否则,在没有搞清楚什么是民主的情况下讨论中国式民主,无异于盲人摸象,往往会将局部误认为是整体,从而犯些常识性的错误。因此,本文不去抽象地讨论中国式民主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而是从什么是民主谈起,进而讨论有没有中国式民主,如何看待中国式民主以及中国式民主的走向等问题。

民主的精义与中国式民主的已然性

何谓民主?这可能是中国政治学领域最为混乱的一个概念,也是人类政治实践中歧义纷呈的政治形式。但是,民主并不像某些人所描绘的那样可怕,它其实是人类不断追求和向往的一种政治理想和政治形式。

就民主的本质而言,民主所解决的是国家权力归属问题。简单地说,民主相对君主而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那就是民主;国家权力属于君王,那就是君主。因此,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主权在民),这是民主的最本质的特征。就民主的实践过程来看,民主关系到领导人和公共决策的产生。人类天生是政治动物,也天生是社会动物。人类的所有活动总是以群体的方式展开。而只要是群体的活动,就必然需要领导人和公共决策来管理和协调。于是,如何产生领导人和公共决策就成为人类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

既然民主关系到领导人和公共决策的产生,那么,领导人和公共决策产生的原则和方式就具有了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说,正确认识和把握了领导人和公共决策的产生原则和方式,就是正确认识和把握了民主的真谛。

就领导人和公共决策的产生原则来说,凡是按照“服从多数和保护少数”原则进行的,就是符合民主精神的;反之,凡是违背“服从多数和保护少数”原则的,就是不符合民主精神的。同时,必须明确的是,多数与少数并非完全对立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正如研究民主议事规则的专家罗伯特所指出的:“民主最大的教训,是要让强势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充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把对方的观点作为全体的决定来承认,积极地参与实施,同时他们仍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势。” [1]

至于究竟是“全体一致通过”或是“过半数通过”更能反映人们的真实意图呢?或者说更能体现民主的精神呢?罗伯特认为,由于社会存在的差异性,要求人们对所关注的事情的处理达到完全一致的意见,实际是不可能的。而且,从价值取向来看,追求全体一致和绝大多数一致本身就是一种独裁,“在一个追求‘一致’的组织里,各种错误的感情———不愿被人视作反对领导,不愿因说出不同意见而遭到歧视,不愿被人说成是集体团结的障碍,等等———自然会在‘全体一致’的假象下,做出的决定却没有人真正满意,结果也就没有人真正愿意去实施这些决定,没有人真正愿意为这些决定负责”。因此,“只有通过‘过半数表决’,加上公开明晰的辩论,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得出符合组织整体利益的决定”。[2] 可见,只有将“多数决定”的民主形式与“协商说服”的民主形式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体现民主的精神。

在明了民主的基本含义后,我们再来看看究竟什么是中国式民主?有没有中国式民主?诚如蒋德海教授所指出的,中国式民主并非精确的概念,用中国式民主来表述中国的民主,容易误导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看到,尽管中国式民主的概念并非精确,但中国式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已然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并且正在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如果不承认有中国式民主存在或中国式民主形式,那就会全盘否定百余年来中国的民主实践,进而否定中国人民不断探索民主道路的历史。

概括地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模式(即中国式民主),是一个包括民主本质和多种实现形式的有机体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式民主的本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现中国式民主的基本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中国式民主的基本层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内在统一是中国式民主的特色;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结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中国式民主是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的创造,既反映了民主的一般特征,又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式民主属于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式民主不仅严格遵循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而且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形式。中国式民主的制度形式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这四个基本制度构成的国家制度体系,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式民主的特征。发展中国式民主,主要的就是加强和完善上述四种基本制度。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最能体现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色,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中国式民主是一个由各种要素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中国式民主的三大支柱。只有做到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才称得上是把握住了中国式民主的科学内涵。

中国式民主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已然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从中国式民主的发生和发展逻辑来看,它虽然借鉴了民主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形式,但中国式民主并没有照搬别国民主模式,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的独特创造,正因为如此,中国的民主才被称之为“中国式民主”。从总的方面看,中国式民主并未脱离民主的轨道,而是用中国的形式丰富了民主的内涵,创造了民主的中国样式。而且,中国式民主的存在,本身就体现了民主形式多样性的内在要求。因此,讨论中国式民主问题,不能因为中国式民主概念的不精确性,而否认其客观存在,甚至否定它的进步意义。从客观实践来看,任何政治形式(包括民主形式) 的存在都不是人们主观所为的,中国式民主的存在并不是某些人鼓吹或倡导的结果,它其实是改革开放时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逻辑和必然产物。

认识中国式民主的三个维度

中国式民主的客观存在,即中国式民主的已然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因此,对于中国式民主的认识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诚如高民政教授所言:凭心而论,对“中国式民主”的评价有分歧,本来也不是什么不可理喻的问题,甚至对“中国式民主”有些负面看法不欣赏它也没有太大关系,因为一个民主社会最起码的标准,就是允许人们依法公开表达自己的言论观点。但问题是,如果把“民主”等同于“西方式民主”,将“西方式民主”称赞为“普世民主”,只把“西方式民主”当成“好东西”,却不把“中国式民主”当做“民主”,或者虽然勉强承认“中国式民主”也是一种民主,但却对“中国式民主”极端反感,不把“中国式民主”说成“好东西”,反而经常骂“中国式民主”是个“坏东西”,那就确实有些过分了。

在中国,执政者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和“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不仅说明了民主在中国政治体系中的极端重要性,同时也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经过60 多年的积极探索,找到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好形式。但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仍然是初步的,需要在改革发展中不断提升其境界。如果像高民政教授那样一味地强调中国式民主是个“好东西”,而忽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可能并不有利于中国式民主的健康发展。

根据对改革30 多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发展的观察与思考,笔者以为,科学认识中国式民主发展取得的成就及其存在的问题,应该有三点基本体认,即三个维度:其一,自信;第二,自觉;第三,自省。

其一,对中国式民主要有自信。

所谓自信,是说对于中国式民主的历史、形式、功能和作用要有自信,即相信中国式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的创造,并且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30 多年来,中国之所以能够走出一条相对平稳的发展道路,在政治上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在急剧的社会变革中,没有培育体制性的反对力量,而是借助各种传统的体制、制度和组织资源,不断地建立起各种新兴社会力量与政治体制的制度化联系机制,其中以人民民主化解国家层面的矛盾和冲突、以党内民主化解党内的矛盾和冲突、以协商民主化解党派团体的矛盾和冲突、以基层民主化解社会基层的矛盾和冲突,就成为中国社会一套特殊的政治吸纳和政治稳定机制。在一定意义上完全可以说,正是由于我们有人民民主机制、党内民主机制、协商民主机制和基层民主机制的存在,我们的政治体制才能有效地吸纳各种既有的和新生的多样化社会力量,保证了社会诉求和社会表达的基本畅通,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对于中国式民主这方面的意义和作用需要深入研究和挖掘。

进一步从中国政治文明发展逻辑看,中国式民主在中国政治发展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首先,发展中国式民主,有助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虽然已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存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比较突出,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既需要体现区域利益的人大组织和制度,也需要体现界别群体利益的政协组织和制度。因此,将协商民主制度纳入国家基本政治制度范畴,不仅有助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而且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其次,发展中国式民主,有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发展呈现出利益格局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阶层结构复杂化的明显特点,人们的政治参与意识空前提高和参与要求空前增长。而通过发展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可以加强沟通协调,广开言路,拓宽利益表达渠道,从而使社会的各种意见和诉求得到有组织有秩序的表达和集中。

再次,发展中国式民主,有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所谓民主制度,就其形式而言,就是决策的程序和方法。因此,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就是民主制度的基本功能。而中国的四大民主制度的重要功能就在于能够及时收集、整合社会各方面的意愿,及时回应民众的合理诉求,并通过体制性程序将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统一的意志,从而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复次,发展中国式民主,有助于促进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发展。中国式民主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但是,它并不是与人类政治文明相背离的,相反,它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在中国,依托人大的选举民主和依托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中国两种主要的民主形式,通过这两种民主形式的衔接和互动,既能够保证国家政权的统一行使,又能够在执政党、国家机关同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界代表及人民群众之间形成密切的联系,使公权力的运行不仅受到法律、权力的制约,而且处于人民政协等非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这种合理的政体结构和规范的政治行为,不仅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而且内涵了权力分立和相互制约的一般原则和基本精神,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多样性提供了成功范例。

其二,对中国式民主要有自觉。

所谓自觉,是说对于中国式民主的理论和实践要有自觉,也就是要准确把握中国式民主的精神实质。必须明确中国式民主形式与其他国家的民主形式都是人类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为人类民主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中国式民主虽然是中国人自己的创造,但并不是与其他国家的民主相违背的,或者完全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民主,必须认识到中国式民主与其他国家的民主在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而不是相互冲突的;在民主形式上也是相互叠加的,而不是相互抵牾的;中国式民主发展应该从其他国家的民主中吸取有益的成分,积极借鉴其他国家民主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中国式民主发展的经验也应该能够走出国门,可以为其他国家民主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发。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应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 [3]

人类文明总是在相互砥砺和激荡中发展的。对于其他国家民主的发展,特别是西方国家民主的发展,我们不能采取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应将其他类型的民主视为中国式民主发展的参照物。比如,西方国家坚持以竞争性选举作为民主的基本形式,我们不能以中国的国情不同而否定选举民主对于中国式民主的重要性,进而忽视甚至迟滞选举民主的发展和完善;又如,西方国家在代议民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协商民主,与中国式协商民主的确是两种不同的协商民主形态,但两者并非是完全对立和不可兼容的。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欧洲问题的复杂性和方案的开放性与中国相得益彰,而欧洲制度的多元性和文化的多样性又远在中国之上。因而,未来世界要面对的问题今天正在中国和欧洲发酵,对中国和欧洲,我们都可引用狄更斯关于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那句话。这样的时代,是一切有创造力、有生命力文明的挑战,是幸事。欧洲的意义不只在于它是中国国际环境中的一极,更在于它正与中国一同进行的历史尝试。因而,不盲目否定、不轻言超越,抱着尊重和批判的态度认真地关注亚欧大陆西端的这个地区,对中国的自我认知和追梦求索都有着巨大的价值。” [4]

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对于中国式民主的认识,我们也应该有这样的自觉,既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不照搬别国民主模式,又要通过改革,丰富中国式民主的实现形式和实现方式,不断推进中国式民主的发展和完善,进而使之成为人类民主发展史上的一支奇葩。

其三,对中国式民主要有自省。

所谓自省,是说对于中国式民主的现实和未来发展要有自省,也就是说中国式民主并非是成熟的民主形态,仍然处在探索之中,特别是在中国的选举民主并不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式民主的发展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存在诸多不足和有待提高的地方。

当代中国人民创造和实践着的中国式民主形式,在创新民主理论、民主机制和民主形式等方面,的确具有不少中国特色,并且自信越来越强,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深入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来提高共识;对于其他国家创造和实践着的民主形式,还未到轻言扬弃和超越的时候。中国式民主的新自信不会凭空而来,应该十分珍视其他国家以代议民主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不同于中国式民主的特色和成功经验。

对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而不能盲目自信,甚至固步自封,以为中国式民主已经完善了,或者说中国式民主不需要发展了。实际上,中国式民主不仅理论上需要进一步提升境界,实践中更是存在着诸多需要创新的空间。

首先,作为体现人民民主本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改革开放时代如何完善和发展,这是发展中国式民主的首要问题。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那么如何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有效运作以确保人民主体地位?又如,人大作为中国的代议机关,实现着选举民主的基本功能,如何借助人大这个平台将中国选举民主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再如,在法理上,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民主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但实际上却往往只是“奉旨决定”,如何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指示治国”、“讲话治国”、“文件治国”的不正常局面?

其次,在中国选举民主不够完善的条件下,如何将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结合起来,这是制约中国式民主发展的又一重要问题。比如,十八大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进而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那么,作为制度体系的中国协商民主由哪些部分构成?如何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如何彰显中国协商民主的特色和优势?再如,从政治技术层面看,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如何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形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运作体系?协商民主的本质是民主,而不是协商,中国协商民主如何真正体现民主的本质而不只是有协商的形式?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如何与其他协商民主形式和渠道(党政机关、党派团体等渠道) 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体系?

再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共党内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中国式民主的本质是人民民主,那么,如何将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统一起来?如何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来引领社会民主的发展?如何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如何加强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

复次,基层民主是中国式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中国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然而,在中国这个相对缺乏基层自治传统的国家,如何通过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自治制度,以保障公民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如何通过创新基层民主形式,畅通基层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机制?如何通过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和协商形式,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总之,中国式民主并非成熟的民主形态,存在诸多需要创新的领域和提升的空间,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研判。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全球化时代,以全球的视野去审视中华文明、欧洲文明、拉美文明以及其他各种文明,去发现人类不同文明各自的特色和共同的价值点,这是认识和对待人类文明多样性所需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会为创造一个新的全球性文明(或称类文明) 奠定理性的认知前提。必须明确,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的历史,每一种文明都是共同体的生活方式,我们承认文明的多样性,也就承认每一种文明存在的意义和它的内涵。认识人类文明是如此,认识中国式民主也应如此。在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即中国式民主) 问题上,既不能妄自菲薄,缺乏应有的自信,盲目照搬别国的民主模式,也不能固步自封,妄自尊大,缺乏必要的自觉和自省,排斥别国发展民主的经验和做法,而应始终保持必要的自信、自觉、自省,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使之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以适应新的时代发展需要。

中国式民主的应然性:走向类文明

何谓应然性?顾名思义,应然性是指在可能的条件下事物应该达到的状态,或者说基于事物自身的性质和规律所应达到的状态。一般来说,应然性与作为事物现实存在的已然性,总是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超前、脱节甚或悖离的现象。作为事物客观存在本性及其理性要求的应然性,通常是要超越已然发生的事物现状的。正是由于事物应然性的存在,才使得事物的已然状态不断发生改变,并且使应然性逐步演进为新的已然性。这就是人类社会不断进化发展的秘密和规律。现实生活中的人类,只有遵循这种发展规律,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而不被时代所抛弃。这就是我们讨论中国式民主未来走向的意义所在。

何谓类文明?类文明是文明的一种综合形态,而不是单一的文明形态。类,就是人类;类文明,即人类共识文明,是全球化时代的新型文明形态。类文明的本质是多样性、交互性、开放性、包容性。它不是一国文明,也不是世界文明整体,而是不同文明凝结而成的共识文明。类文明不是独打太极拳,也不是独打保龄球,而是大家在一起打篮球、踢足球。类文明的远景类似于费孝通先生晚年所描绘的人类文化多样性与共识性相统一的图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人类大同。

综合起来讲,类文明具有如下基本特点:其一,共同性而不是单一性。类文明并不否认不同文明的个性,但它重视的是共同性而不是单一性。其二,交互性而不是同一性。类文明是在不同文明的交互性中呈现和展示其共识性的。其三,开放性而不是封闭性。类文明是一个开放的文明体系,它不以某种特定的文明为圭臬,而是以文明的多样性为其基本存在方式。其四,包容性而不是排他性。类文明不仅允许“他者”存在,而且还推进“他者”发展。其五,互惠性而不是自利性。没有互惠,不同阶层、不同肤色、不同信仰、不同传统的人是不可能集合在一起的。

为什么说类文明是中国式民主的应然走向呢?其实,这不是我们主观认识的问题,而是中国式民主发展的客观规律问题。也就是说,中国式民主最终必然走向类文明。

其一,中国式民主遵循了民主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式民主虽然有诸多中国特点和中国色彩,但基本上是遵循了民主发展的普遍规律的。民主既是一种理想、一种价值,也是一种制度、一种形式。民主是内在精神和外在形式的结合体。以往我们谈民主,主要强调民主的实质(即谁当家作主) 而忽视民主的形式(即以什么方式来作主)。然而,从民主实践来看,民主形式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形式上的民主,真正的民主就不会存在。不要形式上的民主,最终只能唤起革命力量。而革命力量却以改造人民陋习的名义,把人民置于奴隶的地位。而且,反复进行的选举,各党各派的宣传和政治竞争的各种惯例等等,所有这些形式上的东西,为人民提供了学习民主运作不可替代的框架,直到公民身份真正成为人民日常的生活内容” [5]。因此,从类文明的角度来说,发展民主必须重视民主的外在形式和实现方式。

所谓中国式民主,强调的是中国特色。什么是中国特色?特色者,即有别于他人之处也。它通常指此事物所具有的独特的色彩和独特的风格。同时,大凡特色都是与优势结合在一起的。中国式民主之所以值得珍惜,是因为它提供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道路,有着较之其他类型民主所不具有的某些优势。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式民主。然而,能否坚持和发展中国式民主,并不在于我们固守多少中国特色或保留多少中国色彩,而在于我们能否按照民主发展的普遍规律,不断开辟中国式民主发展的空间,使之成为能够适应中国和世界未来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民主道路、制度和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式民主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得益于实行了全面的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且,中国式民主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开放性和包容性既是中国式民主的内在要求和发展动力,也是中国式民主的重要特点和重要优势。中国式民主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但同时吸收了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中国式民主虽然是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但同时它也顺应了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即类文明发展的规律),因而它必将超出一国的范围而对世界和人类社会发展产生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正如邓小平指出过的:“我们的改革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国际范围内也是一种试验,我们相信会成功。如果成功了,可以对世界上的社会主义事业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提供某些经验。” [6]

其二,中国式民主适应了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要求。中国式民主发生和发展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时代,因而必然要反映和体现现代化的基本要求。20 世纪下半期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站在中国看世界,站在世界看中国,能够为我们认识中国式民主提供不同的视角,以全球视野审视中国式民主,从而认清中国式民主的应然走向。

全球化发展,实质上就是人类互动、交往的发展。人类的交往分为若干层次,从物质层面到制度层面、精神文化层面。在不同层次的交往中,展示出人类文明的共性和差异性。在全球化时代,发现差异性是为了更好地包容与合作,这是全球化的价值追求。全球化影响着人类的共同命运,在其过程中可以更好地推进人类各文明、各群体之间的交往与合作。

在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各民族间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已经成为新时代的基本特征。因此,发展中国式民主需要树立全球视野。这种视野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要十分珍视发达国家成熟的民主模式与民主实践,立足我国本土民主实践,借鉴和吸取在全球化条件下具有世界性意义的民主形式;二是用全球化的学术语言与工具,描述和传播我国民主建设过程中的创新性成果,使中国式民主发展成果能为世界不同国家和民族所理解和接受。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中国式民主也应该是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主,在全球化进程中,中国式民主需要不断吸取他种民主的有益成分,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自己的东西,同时也开发中国式民主中符合全球化要求的有益成分,用自己的好东西充实人类民主的殿堂。

从全球文明协同演化的过程去认识不同民主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多元比较去揭示民主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共同性,才能更加准确地把握中国式民主的特殊性。森林里看不见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地球上也找不到两个一模一样的人。世间的每一种(物质的或精神的) 存在,都是独一无二的。但同样,所有树叶仍旧是树叶,每一个人都属于人类,每一种民主形式都是民主。特殊主义论述本身并不特殊,无论是“自我特殊论”或“他者特殊论”——从“法兰西文明优越论”“普鲁士道路”“亚洲价值观”,到“美国例外论”,不一而足。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特殊论”也并不例外。必须明确,在全球化时代,中国式民主发展在一定意义上会成为全球问题;反之,全球问题必然也会影响到中国式民主的发展。没有全球理性和全球视野,中国式民主是很难获得长远发展的。

其三,中国式民主内涵了类文明的一般因子。中国式民主并非封闭的民主体系,相反它是一个可开放和可变革的民主体系。如前所述,类文明是文明的一种综合形态。类文明的本质是多样性、交互性、开放性、包容性。毫无疑问,中国式民主概念本身带有历史的特点,如果不经过实践中国式民主阶段,中国根本就不可能产生和发展民主,也就是说,中国的民主在其开始阶段只能是中国式的,而不会是美国式的或苏联式的,这已经被历史所证明。但是,中国式民主不是一成不变的民主,而是变革的和发展的民主。正如我们自身所经历过的,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近年来,中国式民主的优越性和取得的成就在国际社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认同,同时中国式民主中属于类文明的成分(开放和包容) 越来越彰显,有的民主成分(如中国协商民主) 在世界上还起到了引领民主潮流的作用。

当然,我们应当看到,中国式民主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是一个有着13 亿人口、经历了2000 多年的专制传统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历程只有短短几十年的时间,中间还经历过“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民主和法制的曲折,中国社会主义民主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政议政的民主政治诉求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相比,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要求相比,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还不完全适应,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在某些方面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这主要表现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某些民主权利缺乏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官僚主义、权力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地方继续滋生和蔓延;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民主观念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扩大民主范围、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主程序、健全民主机制、保障民主权利、提高民主质量,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式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真正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总之,中国式民主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程。只有牢牢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准确地把握中国式民主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实现形式,在坚持中国特色的同时,不断增强“类文明”的成分,把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的优越性与民主实现形式的科学性、合理性结合起来,才能发展好中国式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让全体中国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享有更加真实、更加广泛、更加直接的民主。

参考文献:

[1][2] 亨利·罗伯特.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 版) .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导言.

[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11.18.

[4]范勇鹏.从中国人的视角看欧洲文明:评《海殇?——欧洲文明启示录》.光明日报,2013.7.21.

[5]居伊·埃尔梅.导论:民主的时代?.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民主的再思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5.

[6]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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