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延斌:公正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的着力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91 次 更新时间:2013-09-1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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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延斌  

公平正义是古今中外志士仁人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体现这种追求的公正观,不仅成为引领人类社会进步的价值观念,而且也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价值理念。探讨这一问题,对于落实十八大“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公正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居于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

任何国家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都有基础性的价值理念起着统领作用。这些居于基础性地位的价值理念,往往是在国家和社会中起着决定性导向的价值共识,是体现在核心价值观中最符合该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具有深刻性和广泛性的理论表达。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提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他提出,公平与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在阐述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明确把“平等”、“公正”作为社会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词表述。正由于公正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是引导、激励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求,因而居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地位。

2005年,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曾在社会层面上对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内涵做过一个基本阐释。他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可以说,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基本要求是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自觉以社会主义思想观念、制度要求和道德规范来指导和调节各个生活领域的关系,讲求正义,秉持公道,维护公平。社会主义公正观不仅体现在各个领域,也体现在权利公正、规则公正、效率公正、分配公正等各个方面。当然,我们必须看到,社会主义公正观及公正实现程度也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完善、不断进步。

二、公正观是贯穿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组成部分的核心理念

(一)公正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和崇高价值追求

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人类社会勾画的未来理想社会的蓝图,其标志性特征就是和谐、公正、民主、平等、富裕、文明等等。在他们的视野里,“公正”或“公平正义”是未来社会极为重要的特征。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较之封建社会进步、公正、合理,但仍然是一个极不公正的社会。马克思说,世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首先是全体劳动者创造的,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马克思揭露了导致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根本原因是不合理的资本主义制度,只要剥削劳动者、更多地生产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目的不变,建立在这种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社会就一定是剥削制度的社会,这种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公正。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种缺乏公正的不合理的社会是必然要被更高形态的社会取代的,“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公社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要向他们表明,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公正观念应当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价值观。早在马克思主义创立时期的1845年2月,恩格斯就提出,我们“应当认真地和公正地处理社会问题……应当尽一切努力使现代的奴隶得到与人相称的地位”。马克思强调:“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1871年,马克思在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又写道:“加入协会的一切团体和个人, 承认真理、正义和道德是他们彼此间和对一切人的关系的基础, 而不分肤色、信仰或民族。”可以说,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处处表现着他对社会公正的向往和追求, 时时渗透着社会公正的理念。

(二)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本质体现

首先,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本意和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公正在人类社会中的真正实现奠定了现实的基础。这种社会应当比历史上任何社会形态都更加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尽管目前我们社会中还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我们的根本目的是使广大社会成员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最终实现高度繁荣、民主、文明的美好社会。可以说,公正是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实现社会公平、公正,正是我们社会制度的本质体现,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历史任务。

直到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才对平均的、贫穷的社会主义定义提出了根本性的怀疑,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从此,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公正地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在全社会得到了广泛认同,有的学者甚至把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明确地规定为以追求社会公正和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界定为社会公正加上市场经济。

其次,公正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市场经济通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现实经济生活中很多不正当的竞争、很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究其思想根源,一是法制观念的淡薄,二是公正意识的弱化。当前我们发展市场经济最突出的问题是信用的缺失,对广大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进行公正观的正确引导,用“公正”作为调节人们在发展商品经济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必将有利于公道交易、平等竞争、正当致富、合理谋利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观念的形成,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国际间的贸易活动中,更需要遵守“游戏规则”,公平竞争,公道交易。这样我们才能在国际市场上保持良好的信誉度,以谋取更多的利益。

再次,公正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是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作为社会主义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公正观,也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完善。这里仅以分配领域的公正为例,看看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为实现社会公正所做的探索。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解放中国劳苦大众、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进步作为一项政治主张和追求目标。建国以后,我们党尤其是毛泽东同志在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的设计尤其是消费品的分配方式的设计中都包含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左的思想指导,走入了平均主义的误区,致使我国在较长时间内片面地强调分配领域的“公平”,忽视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率”,而且又把“公平”片面地理解为平均。

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以后,我们党对效率和公平关系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多年左的经验教训中,我们开始认识到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平均主义式的“公平”必然使社会陷入普遍贫穷的状态。在此基础上,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进一步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确立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中注重效率的原则,在新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此后十五大重申了这一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分配制度。

应该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分配制度上的创新,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要求,将分配状况同个人对于经济效益的实际贡献直接联系起来,冲破了长期以来的平均主义、绝对平等主义的畸形的公正、平等观,调动了广大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实践证明,这一分配原则的实行,大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社会财富增长,确实起到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巨大历史作用。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生活实践的发展,这一分配原则的导向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日益暴露出明显的缺陷和矛盾。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日益突出,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加深,人们的不满情绪随之增多,社会公正问题更加凸显。

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六大对公平有了更多的关注,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对分配上的效率与公平的政策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中共十六大以来,针对新形势下的我国社会的新发展和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实现社会公正尤其是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指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进行了更大的修正。首次提出了“注重社会公平”的新要求。此后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注重社会公平”加上了“更加”二字;十六届六中全会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公正观进行了更加系统的阐释,提出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的更多措施。会议决议还将“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大特征之一。

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公平正义的认识。十七大报告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体现”;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第一次明确将公平赋予初次分配以应有本义,克服了把效率与公平二元对立分割的缺陷,把公平提到与效率并重的位置,又朝着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目标前进了一大步。十七大报告还把“公平正义”与“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一起作为公民意识教育应树立的三大理念。这就更明确将公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重要内容和追求目标,从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了新的概括和发展。此后,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都强调了公平正义问题。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上述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实现我国分配领域公正的艰难探索历程的回顾,我们不难发现,社会主义公正的实现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和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更强调:“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三)“公正”是中华民族精神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基本内涵和与重要体现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的精神支柱和文化力量,而这种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中渗透着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体现中华民族价值观的传统民族精神,曾经在华夏文明史上闪烁着令世人注目的光彩,对中华民族的生存、繁衍和发展起了巨大的支撑作用,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强大的内在动力。在我国传统民族精神中,追求公平正义的尚“公”重“义”精神无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早在《尚书》、《左传》等典籍中就有“以公灭私”、“公家之利,知无不为”的思想,后来的诸子百家几乎对此都有较一致的认识。法家主张“公正为民”、“公平无私”,墨家提出“举公义,辟私怨”,历代儒家对公私关系作了大量阐述,极大地影响了这一精神的养成和发扬光大。儒家的《礼记》、《忠经》等著作也都有大量的内容论述、倡导“天下为公”、“至公无私”、“公而忘私”的思想。这种主张克己私以利公,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重“公义”、“公平”的精神对中华民族群体意识的培养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当然,传统文化的“公”“义”,与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具有显著的差异。前者更强调整体利益,而现代的公平是建立在个体平等基础上的公共利益,两者的这种差别是需要注意的。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亦然。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前进动力,对公正观念的倡导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也不断深化、加强。当今时代人类所面临的一系列难题,将“地球村”的每一个“村民”的共同利益和生死存亡紧紧地维系在一起,因而排除民族利己主义的偏见,公正、公平地从整个人类生存的高度来处理各种现实问题,迎接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才能利己利人,保证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为和平、人权和民主的教育综合行动纲领》中就提出,教育的目标之一是要公民“意识到个人的职责必须同确认公民义务的价值相联系,同确认与他人一起解决问题并共同建设一个公正、和平和民主的社会相结合”。在这一国际大背景下弘扬广大公民的“公正”精神,增强公正意识,也是时代精神的重要体现。

(四)“公正”是社会主义社会荣辱与否、道德与否的判断标准之一

荣辱观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道德观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历代的有识之士都将世人的荣辱观状况作为评价社会道德风尚优劣的标准,甚至提到国家治乱兴亡的高度。能否做到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既是衡量一个人思想道德水平高下的重要尺度,也是评价一个社会道德风尚淳厚与否的基本标准。

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表面看来似乎没有“公正”的规范要求,但实际上每一荣、每一耻的表现,其衡量标准都离不开以公平、正义、合理为内涵的“公正”理念。譬如,一个人只有产生了以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荣辱感,才能自觉遵守热爱劳动的道德规范,选择相应的行为,并认为这样做才是履行了自己的道德义务,良心上才能感到无愧与满足,而这一切都是以认同这一荣辱规范的公正、合理性为基本前提的。换言之,只有当他认为“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是衡量人们在劳动、享受方面的公平正义的标准时,这一规范才能真正发挥调节其行为的作用;同样,其他社会成员对其行为的褒贬评价,也是在认可这一规范是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做出自己公正的评价。所以,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说,引导广大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离不开公正观的正确导向,公正是引导、激励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环节。

三、以公正观塑造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点的意义

首先,“公正”是国民高度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或概述语。在《光明日报》理论部等单位联合举行的“2011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评选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名列第一,反映了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核心价值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本质和根本观点的概括表述,最集中、最鲜明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诉求,是社会主义制度应该高扬的旗帜。然而,我国学界和社会各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表述方案却至今没有形成共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提出了不下70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方案或意见、见解,提炼出的主题词或概述语近百个。但在这些表述中,“公正”范畴占了表述方案的近70%。

笔者领导课题组前不久完成的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现状调查”同样证实,广大社会成员对“公正(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观主题词或概述语具有极高的认同度,在8个备选词中,有71?8%的被调查者选择该词,排在首位。由此可见,“公正”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表述中占有重要地位,也足以说明将其作为指导社会成员价值选择和行为取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其次,倡行公正理念有利于营造和谐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和谐社会。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是和谐文化的根本。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和各项改革的深入,我国出现了贫富差距扩大等现象,导致了一些人的心理失衡以及在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部门、一些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偏私、不公正行为等使得人际关系紧张,挫伤了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激化了社会矛盾,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增加。而注重社会公平,以“公正”价值观来引导和规范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行为,显然有利于改善人际关系,促进公平竞争、和谐共处,形成社会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公正的倡行也有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公正”原则规范人们在各个生活领域特别是政治生活领域的行为,培养“公正”的政治道德品质,有利于营造公道正派的社会风气,促进人们之间的公平竞争、机会均等,使得广大社会成员处在一种精神舒畅、振奋的社会环境中,从而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任务而奋发向上的创造力。

再次,倡行公正观有利于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进程。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和政府提出的社会文明的三大目标之一。政治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相辅相成的,我们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就是为了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而政治文明建设需要政治文化的支撑。建设高度政治文明离不开公正理念的支撑,因为改革政治体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政治文明的重要表征亦即民主政治建设中最为迫切的任务就是在广大公民尤其是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公正、民主、效率、廉洁等等价值理念。所以,在政治生活领域大力倡导公正观念,用公正作为调整社会成员政治伦理关系的最基本的规范,无疑会为民主政治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持,提高广大公民参政议政的政治素质,从而加快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第四,倡行公正观有利于引导和规范社会成员各领域的行为价值取向。公正不仅是政治生活领域的要求,也是社会生活诸领域的基本要求。比如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平等竞争、公平交易、等价交换,文化生活领域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等都体现了公正的基本要求。当然公正观是在生活实践中不断积淀和固化的,培养公民以公正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和思想道德素质,也需要这些社会生活领域实践养成。

第五,旗帜鲜明地传播以公正观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高中国文化软实力,使之与中国道路的影响力相得益彰。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使广大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全民族积极进取的精神力量。在这方面,公正观具有重要的价值。就国际环境而言,公平正义也是时代的潮流和世界人民崇尚的价值理念。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虽是时代的主题,但综合国力的竞争却日趋激烈,尤其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存在,西方资本主义势力时刻图谋将其价值观渗透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文化软实力的较量日益凸显。旗帜鲜明地传播以公正理念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之引领社会思潮,既是增强民族价值认同的需要,也是宣传我们的价值理念、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辐射力的需要。以此为着力点,打造中国气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将促进我国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陈延斌,江苏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主任、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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