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革命建国与民权政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76 次 更新时间:2012-04-0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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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剑涛 (进入专栏)  

辛亥革命是一次胜败共具的现代革命。革命的结果启动了建构现代中国的历史巨碾。将未竟的现代建国事业推向前方,直抵民主政体建构的目标,就成为论道辛亥革命的目的性所在。

国权与民权:辛亥革命的两种动力

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开启了民国。因此,从现代革命的国内根源与国际视角,审视辛亥革命的前因后果,就成为势所必取的进路。

辛亥革命发生的国内根源,已经为论者详尽讨论。概括来讲,是内忧外患突兀呈现在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活进程中,逼使中国无可挽回地滑向一个激进化的状态,非以革命的方式来解决现代建国问题不可。这一总体处境呈现为两个面相:一是晚清时期中国的危机状态,为公众所紧迫感受,因此民众吁请清朝政府进行立宪改革,以求改变中国的国家危局;二是晚清政府对于立宪民主改革的迟钝反应,以及这一改革的封闭化权力预设,将建立民权政体的各种通道彻底堵塞。

先就后者言。晚清时期的中国(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前十年),历经晚明以来闭关锁国政策的困扰,已经失去了国家发展的活力。晚明与晚清都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两者之间似乎并无直接的政策联系。因为晚明政权是汉族政权,不存在紧张的族际关系导致的政治张力,因此其闭关锁国仅仅是因为惧怕外部出现的政治—经济挑战。而晚清政府遭遇了族际关系紧张的统治威胁,同时又碰上李鸿章所谓的千年未遇的西方列强的挑战,因此其闭关锁国政策受到双重压力的驱使。马戛尔尼使华的悲剧性结果,已经预示了这一政策的外部失败结局。但康乾盛世的虚幻繁荣,则将外部的失败走向引导向国内政治的高压取势,以及由这种高压导出的政治僵化必致的转型失败之局。在晚清阶段,由于实行闭关锁国政策,政府已经完全不了解世界现代变迁的大趋势。晚清政府经济上强守以农立国的陈旧国策;政治上对传统专制政体向现代民主政体转型的世界大趋势懵然无知。而且在派出大臣考察西洋政经情况之后,仍然对之漠然相待。同时对民权诉求粗暴拒斥,族群权力至上,轻视勃兴民权。正是晚清国家权力的自我宥限,使处于激进化的中国社会,终于掀起了不可抑制的革命浪潮。

再就前者看,晚清社会的族群张力与现代建国的纠缠、国族的构建与民权的吁求、改良的时机与革命的风暴,成为政治失序和社会混乱的矛盾化显现状态。在这样的处境中,国权与民权成为辛亥革命的两种冲突性的动力。一方面,本来现代建国只需要处理一个政治民族(国族)的建构与其他政治民族(国族)的界限的问题。但辛亥革命将中华民族这一政治民族的建构,放置在自然民族之间的关系上来对待。于是,国权本应是针对中华民族这一政治民族而言的,但辛亥时期的革命者强烈主张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却将一个政治民族内部的族群紧张关系问题,转为国族建构的问题,掩盖了政治民族建构的真实问题。另一方面,本来民权是针对组成人民主权国家的公民个体而言的,这时也变异为汉族族群权力的伸张诉求,掩盖了建构现代国家旨在保护公民权力的政治目的性。这样的双重掩盖,扭转了辛亥革命的方向:革命促成的结局,是一个预期目的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巨大鸿沟。

这并不是否定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在晚清政权堵塞所有的变革通道之后,无论是国权的伸张还是民权的确立,都与晚清统治者无关。就此而言,辛亥革命具有十足的正当性。当伸张国权和确立民权的政治努力,在统治者那里缺乏积极反馈的时候,人民势必收回他们曾经授予统治者的权力。换言之,改良的终结直接开启了革命的闸门。而且正是辛亥时期留学群体的民权引介、革命家的四处奔走、改良者的彻底失败、统治者的僵化守旧,促成人们从现代建国的正反两个方面,认识清楚推动民权政治、共和建国的积极动力,以及阻碍民权发展、民主立国的消极力量。辛亥革命的完全正当性,在这种清晰的划分中得到深厚的支持理由。只是因为辛亥革命时期的民权认知与国权确认存在的误区,注定了辛亥革命无法彻底实现它的革命建国目标。

至于晚清时期西方列强的入侵对国家转型形成的强大压力,以及传统帝国之走向现代民族—民主国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论者的分析早成系统,毋需赘述。辛亥革命,可谓中国内外压力得不到丝毫缓解之下的必然产物。

民权在党国中萎缩

辛亥革命旨在推翻清朝政权、建立中华民族的民主国家。这样的建国目标,本来需要各方政治力量的理性合作,方才有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能。但是,在晚清三种主要政治力量之间,守旧、改良与革命三派,逐渐处于水火不容的状态。从政治转型的当然逻辑来判断,处于转型时代的各方政治力量之间的紧张对峙,是转型走向失败的决定性原因。而造成各种政治力量间对峙的一方,必然承担转型失败的历史责任。前述历史概貌已然显示出,晚清时期三派政治力量,作为守旧派的晚清统治者,是决绝阻止政治转型的一派。而改良派或称立宪派,是愿意在保守政治秩序与建国民权国家之间推进政治转型的。革命派则是在统治者毁灭改良希望、拒斥国家结构转变的情况下,立志推翻清朝统治者的。因此革命派具有为自己的暴力革命进行辩护的充分理由。晚清统治者之实际拒绝民权建国或共和立国,促使国家从君主主权改变为人民主权,从其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的宗旨上就可以看出,“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正是这种独占国家权力的动机,使清朝统治者拒绝分享国家权力。宣统三年的皇族内阁,更是断送了改良派和革命派对晚清统治者的一线希望。两派的反应,立宪派如张謇的感叹堪为代表。他说改良派“主革命者目为助清,清又上疑而下沮,甲唯而乙否,阳是而阴非”。其政治作为空间实际荡然无存。而革命派在晚清统治者拒绝民权立国、共和建国的当下,认清时势处于“清廷违拂民意,靳宪不予,人民愤激,不得已起而革命”(黎元洪语)的情境。在三派的政治博弈中,逐渐演变为立宪派从亲近晚清统治者转变为主张革命者。因此晚清政治局势最后成为革命建国与顽强守旧两派的对垒。革命之势不可免,人所共知。

辛亥革命推翻了皇帝,开创了民国。但分析起来,辛亥革命是一次必然出现的偶发事件。谓其必然,是因为辛亥时期晚清统治者已经完全丧失了自我转型的能力,而且对推动国家政治转型的力量极尽挤压甚或毫不留情地加以镇压,因此它被革命所推翻是必然的事情。但是,这场革命究竟在何时、何处以何契机发生并取得成功,人们并无直接把握。即使在武昌首义成功之后,长期领导晚清民权革命的孙中山,竟然还在国外周游了一圈才回到国内。可见,革命的成功就是在革命者与革命领袖那里也缺乏心理准备。就此可以断言,辛亥革命乃是一场时间上酝酿已久,但在心理与制度层面上准备严重不足的革命。这样的革命建国肯定难以实现它的预期目标。于是,试图深刻理解辛亥革命,就必须在辛亥革命的革命动员过程之中,进而在革命发生前后的建国理论阐释中才可望实现。这是两个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革命状态:前者是政治操作过程,后者是预先或跟进的理论谋划。因此两者可以打通来看:从革命动员向革命理论打通看,最足以代表辛亥革命精神的孙中山,进行革命动员的纲领,最初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平均地权,建立民国”,成熟的表述是“民权主义,民族主义,民生主义”。前者是将国族建构与国家建构混合论道的产物,后者则是对现代民族—民主国家精神的准确把握。可见,辛亥革命的基本精神是民权主导的。而从革命理论向革命动员打通来看,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后对革命的成就进行了估价,发现革命后确立的以党治国路线前路不通。于是,他重新确立了以党建国的目标,并认定以党建国为以党治国提供前提条件。这与孙中山在实际的建国历程中,痛感普通民众的麻木不仁,只好以一个致力建国的先进政党作为建国的依靠这样的思路有关。这里充分体现了孙中山建国的民权原则需要党权原则先行的特点。为此,孙中山将现代政党的组织方式与传统会道门的组织方式结合起来,以求建构起强有力的、以党建国的组织基础。而孙中山的政党组织进路的现代特性,体现为他将党视为建立民国的工具和手段;他的政党组织的会道门性质,则体现为他要求党员向党的领袖宣誓效忠,并将党员的自由权利加以剥夺的做法。当年孙中山手创黄埔军校和广东(中山)大学,也都是为了满足以党建国对文武人才的紧急需要。考虑到一盘散沙状的人们走到一起致力于完成自己以党建国的任务,乃是十分艰难的事情,孙中山费心设计了以党建国的推进历程,那就是从军政、训政到宪政的建国发展过程:军政是为了统一国家、训政是为了教育民众、宪政是必须确立的现代建国目标。他认定,只要将建国的三个阶段第次推进,一个宪政民主的新型中国便挺立起来了。

但是,在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成功后的继续建国历程中,孙中山的如意设计并未兑现。建国的三个阶段没有呈现递进的顺畅过程;相反,长期停留在建国的两个过渡阶段上:穷兵黩武的军政阶段,国家统一政权的建立被各系军阀(尤其是地方军阀)的划地独裁所阻滞。后来的国民革命终于建立起统一的中央政权,但又长期停留在建国的训政阶段而没有推进。国家停留在临时性的政党国家形态上,无法真正坐实为民族的民主国家形态。促使民众权利觉悟并代行民权的党权,径自成为挤压民权的国家主权形式。辛亥革命的直接后果,不是中华民族的民主国家的挺立,而是政党国家的豁然诞生。

在坐实民权与不断革命之间:建国时刻的再现机制

辛亥革命以革命的方式推翻了专制守旧、权力独享的清朝政权,启动了中国从君主主权向人民主权转变的国家建构巨碾。但是,由于辛亥革命是一场之前就已经掀起的、太过广泛的革命运动的一次“过场”,革命自身成为革命者无法控制的社会动荡:辛亥革命不仅是一场政治革命、更是一场社会革命。就政治革命讲,辛亥革命推翻了皇权专制,本来应当就此进入民权立国的议程。晚清吁请的开议院、设国会,行使人民主权,建立平民共和的目标,应该顺势成为国家建构的最为重要的事务。但是,辛亥政治革命的直接建国结果是与这场革命的目标相悖的。首先是袁世凯的专制与帝制复辟,促成了“二次革命”与护国运动。“二次革命”是一次革命的延续,它说明一次革命的任务尚未完成。“二次革命”过后出现的是军阀割据,占地为王。建国的起码政治目标、即统一国家的任务都未能完成。

辛亥前后掀起的社会革命,是一个从辛亥前的数十年绵延到辛亥后的百余年的社会结构性变迁过程。中国社会从农业社会迈向工业社会,从农村熟人社会跨入城市陌生人社会,从封闭的文化自恋社会步入开放的文化多元世界,从安平乐道的德性化社会走向追求富裕平等的法治化社会。总而言之,中国社会发生了前无古人的广泛、深刻且持续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尽管不如政治革命导致的国家权力结构的变化来得惊心动魄,但绝对比政治革命导致的变化来得长期持续。从现代世界史的角度看,相比而言,社会革命出场容易收场难;政治革命出场艰难收场易。但对辛亥革命掀动的两种革命来讲,革命的持续性远远超出人们的意料。

造成这样的革命结局,一方面是因为致力建国的军事力量和政党组织,后来通通被自身的利益蒙蔽了建国的长远目光,将军事暴力作为拥兵自重的手段,把政党组织作为自肥的工具。于是,革命在没有实现自己的目标的情况下,革命的理由就总是潜蛰在这种尚未归位的建国社会政治情境中。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辛亥革命后取代皇权专制的是军人专制和政党专权,因此辛亥革命建立民国的政治目标,就总是那些秉承辛亥精神的人们试图达成的建国目标。因而辛亥后的政治状况总是为实现辛亥革命的目标预留了革命的种子。再一方面是因为辛亥革命致力建构的民国,落定为以党建国和以党治国的党国形态,一个本来是为了建立民国成立的政党把持了国家权力,因此这个临时的国家形态总是存在归位为现代常态的民国的强大动力。对于这样的革命处境,即使是孙中山这样为以党建国和以党治国进行了强有力辩护的政治家,也深知党国形态的暂时性,所以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一者致力于将国民党改造成全方位控制国家权力的超级政党,但二者却坚守宪政国家才是中国建构现代国家的正位的信念。他就此拒绝了将临时性的党国作为永久性的民国的替代品的尝试。

只是在孙中山身后,中国的建国进路并没有按照他的预期发展。党化国家的形态长期成为中国的基本国家形态,国家未能成功坐实为民权至上的宪政民主国家。这不是孙中山的建国设计错了,而是因为历史因缘际会,使中国难以落定在民族的民主国家形态上。于是,辛亥革命的政治目标就总是处于挂空的状态。这种挂空,不能被视为辛亥革命的政治理由丧失的依据。相反,一个尚未坐实民权的国家建构状态,就总是处在需要坐实民权的政治动荡之中。在这种建国的动荡状态中,国家要么只能以连续不断的革命来维系,并将革命从政治领域推向社会领域,让人们领略革命的持续狂喜,从而使国家处于持续不断的革命情境之中;否则,国家的革命幻境一旦消逝,国家本身的稳定秩序也就丧失。与此相反,国家就必须进入宪政改革的轨道,将临时政治建构改铸为永久性的政治制度。辛亥革命致力建构民国而呈现的建国时刻,这个时候就会再现出来。当国家权力的执掌者将之强力压制下去,并将再现的建国时刻呈现的似乎是建国的危机,转变为成功恢复的政党国家秩序。这个时候,不是说民主建国的任务和意欲就消失了,而是这样的建国时刻隐匿到国家延续的历史深处。只要民权仍然为党权所代行,建国的契机就必然出现,建国时刻就会不断重现。这才是辛亥革命最深沉的力量所在。来源: 《史学月刊》 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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