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殿清:马克思主义与所谓“消灭私有制”

——兼论马克思主义是什么理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31 次 更新时间:2012-02-22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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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清  

《共产党宣言》,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代表作,也是各国共产党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纲领性文献。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宣言》中,关于在对待资产阶级私有制问题上所持的立场和观点吧!

为了全面地和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的那一句话,首先,请允许我们把同那一句有关的整个一段话摘录如下。

关于共产党人的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宣言》中就是这样地写道:

“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但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的私人所有制是那种建筑在阶级对立上面,即建筑在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和产品占有方式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用一句话表示出来:消灭私有制。”(4-480)

首先,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不确切的译文(在此,我们应该感谢俄罗斯《真理报》政治理论部主任鲍里斯·斯拉温先生,我们正是从他的文章中知道了这一点)。关于在这里所译的“消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文原版中用的不是Abschaffung(消灭),而是Aufhebung(扬弃)。这在黑格尔哲学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只是指对旧事物的简单地抛弃、废除或消灭,而后者则是指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但这种否定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克服、抛弃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保留和继承在以往发展中对新事物有积极意义的东西,并把它发展到新阶段。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不是消灭私有制,也不是限制私有制,而是最彻底地发展私有制,因为只有这样,低级形式的私有制——小生产者的私有制,才能更广泛而迅速地变为高级形式的私有制——资产阶级私有制,而只有通过资产阶级私有制的最充分的发展,才有可能从私有制中产生出公有制,才有可能从资本主义私有制中“产生出”或“脱胎出”社会主义公有制。

以上所述,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待资产阶级私有制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既然它是他们的基本立场和观点,那么,他们在其他的著作和文章中也就必然会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地表达出这种思想。

首先,让我们看看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以前,他们在这一问题上有关的论述或言论吧。

例如,早在1844年,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是这样地写道:“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私有制的产生有着“历史必然性”,“从现实的发展进程中必然产生出资本家对土地所有者的胜利,即发达的私有财产对不发达的、不完全的私有财产的胜利”,“资本必然要在它的世界发展过程中达到它的抽象的即纯粹的表现”,它必然要发展到“全部私有财产关系的顶点、最高阶段和灭亡”(42-120、121、110、106)。

这就是说,资产阶级私有制就必然要战胜个体的或封建的私有制,这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1845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写道:“的确,私有制在自己的经济运动中自己把自己推向灭亡”(2-44)。

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写道:“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是以生产工具为出发点,这里已经表明了在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必然会产生私有制”,“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私有财产是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上必然的交往形式,这种交往形式在私有财产成为新出现的生产力的桎梏以前是不会消灭的,并且是直接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所必不可少的条件”(3-74、25、410)。

这说明,私有制的产生和灭亡是同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有关系,而和人们的意识和愿望没有关系。

1847年10月,马克思指出:“私有制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也绝不是什么抽象概念或原理,而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总和(不是指从属的、已趋没落的,而正是指现存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它是整个社会活动的产物,“著作家可以献身于这个历史运动,成为它的表现者,但是,不言而喻,他不能创造运动”(4-352)。

这就是说,无产阶级或任何人都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去消灭或废除私有制。

1847年11月,恩格斯写道:“对于手工工场和大工业发展的最初阶段来说,除了私有制,不可能有其他任何所有制形式,除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不可能有其他任何社会制度。”(4-365)

这就是说,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只有资产阶级私有制才最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也只有资产阶级私有制才最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以上所述,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之前,他们在对待私有制特别是在对待资产阶级私有制这一问题上的有关言论或论述。

以下,就让我们再来看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一著作发表之后,他们在这一问题上的有关言论和论述。

1857-1858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写道:“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到一定时候就会扬弃资本本身。”(46下-38)

马克思在手稿中又写道: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同时又是一种异化过程,即社会财富的越来越巨大的部分作为异已的和统治的权力同劳动相对立,这种颠倒的过程只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这一过程的结果就是“扬弃这个基础本身以及过程的这种形式”(46下-361)。

1863-1864年,马克思在《资本论》手稿中就是这样地写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就必然会出现彻底的经济革命,“这种革命一方面为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创造并完成它的现实条件,为它提供一种相应的形式,另一方面……这个革命又为一个新生产方式,即扬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对立形式的新生产方式创造出现实条件,因而为一种新形成的社会生活过程,从而为新的社会形态创造出物质基础”(49-126)。

1867年,马克思出版了他的《资本论》第一卷(总共三卷)。

我们发现,马克思在他的这一伟大的著作中,不但没有提到过消灭私有制,而是相反。马克思强调: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广泛而彻底的发展,也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不是通过暴力手段去消灭私有制,而是通过市场的竞争使低级的或不发达的私有制逐渐地转变为最发达的或最高形式的私有制,而在这同时,社会主义公有制因素也就在其内部不断地成长壮大,最后,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会自然而然地从资本主义私有制中脱胎出来;换句话说,因以上所说的那一自然历史过程,最后,资本主义私有制就必定会自然而然地转变为或让位给社会主义公有制。

以上的观点,对一些人来说一定很难以理解,但这的确是马克思的真正的立场和观点。如若不信,那就请看马克思在该书中的有关论述。

例如,以个人资本或私人资本发展为股份公司。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写道:“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25-493)

对于股份制度,马克思写道:“它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25-496)

对于资本主义的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马克思写道:“当然,银行制度造成了社会范围的公共簿记和生产资料的公共的分配的形式……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扬弃了资本的私人性质,它本身,但也仅仅是就它本身来说,已经包含着资本本身的扬弃。”(25-686)

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这一经济形式,马克思写道:“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25-999)

资本主义所有制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因此,它就必然要“转化为公有制”(23-832)。

当谈到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时,马克思就是这样地写道:“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23-832)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就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只有生活资料和享受资料才归个人所有。

马克思当谈到他的《资本论》时就是这样强调:“当他(马克思)证明现代社会,从经济上来考察孕育着一个新的更高的形态时,他只是在社会关系方面揭示出达尔文在自然史方面所确立的同一个逐渐变革的过程。”(31-410)

马克思一再强调,任何一种新的生产方式都是从旧的生产方式中“自然而然地”发展并形成起来的,而不是由人为地或通过国家权力建立起来的。例如,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就曾这样嘲笑了拉萨尔的这种幻想。他写道:“这真不愧为拉萨尔的幻想:靠国家贷款能够建设一个新社会,就像能够建设一条新铁路一样!”(19-29)

《资本论》,它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著作呢?恩格斯曾给了它很高的评价。请看恩格斯对它的有关评论。

恩格斯写道:

《资本论》,这是马克思一部“伟大的基本著作”(21-375);

《资本论》,“这是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这部著作叙述了他的经济学观点和社会主义观点的基础”(19-120);

“这部著作是整个一生科学研究的成果……社会主义在这里第一次得到科学的论述”(16-411);

“这部书将成为他的纪念碑,这是他自己树立起来的,比别人能为他树立的任何纪念碑都更加宏伟”(36-286);

《资本论》,这不仅是马克思“追求最严格的科学性的高度学术性著作”,而且它也“以此为社会主义的意图,奠定直到现在为止无论傅佥叶和蒲鲁东,亦无论拉萨尔,都不能为它奠定的科学基础”。(16-242);

任何共产党或工人政党,“都将欢迎这部书,把它看做自己理论的圣经,看做一个武库,他们将从这个武库中取得自己的最重要的论据”(16-236);

1883年4月,恩格斯在致詹·托·诺尔兹的信中指出:“如果您想了解马克思的观点,恐怕得阅读德文版、俄文版或法文版的《资本论》”(36-9);

1886年11月,恩格斯在该书的英文版序言中指出:“《资本论》在大陆上常常被称为‘工人阶级的圣经’。任何一个熟悉工人运动的人都不会否认:本书所作的结论日益成为伟大的工人阶级运动的基本原则……各地的工人阶级都越来越把这些结论看成是对自己的状况和自己的期望所作的最真切的表述。”(23-36)

由此可见,正是《资本论》,它才真正地为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牢固的理论基础!

既然《资本论》是这样一部著作,因此,恩格斯在后来的一些著作和文章中就一再强调马克思在该书中所表达的那种立场和观点,即共产党人应如何正确对待以资产阶级私有制为基础的这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例如,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指出:正像以往小生产由于自身的发展而必然造成消灭自身一样,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同样会由于自身的发展,而“造成使自己必然走向灭亡的物质条件”(20-146),或“已达到使它自己不可能再存在下去的地步”(20-164)。

又例如,1880年,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就是这样明确地指出:当生产力发展到很高阶段时,资本主义私有制“就让位于”社会主义公有制。(19-241)

同样,对于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也是如此。

例如,早在1857-1858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就是这样地写道:“资本既是合乎比例的生产的不断确立,又是这种生产的不断扬弃。现有比例必然会由于剩余价值的创造和生产力的提高而不断被扬弃。”(46上-398)

马克思在这一手稿中又指出:“资本一开始就表现为集体力量,社会力量,表现为分散性的扬弃”(46下-88)

1891年,恩格斯又指出:“据我所知,资本主义生产是一种社会形式,是一个经济阶段,而资本主义私人生产则是在这个阶段内这样或那样表现出来的现象。但是究竟什么是资本主义私人生产呢?那是由单个企业家所经营的生产;可是这种生产已经愈来愈成为一种例外了。由股份公司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已不再是私人生产,而是为许多结合在一起的人谋利的生产。如果我们从股份公司进而来看那支配着和垄断着整个工业部门的托拉斯,那末,那里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22-270)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私有制或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不是被废除或被消灭的,而是被扬弃的,它是由于自身的充分发展而逐渐自行消亡的。

第二、现在,就让我们再退一步说。

就假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该处用的不是德文Aufhebung(扬弃),而是Abschffung(消灭),这也不能说是矛盾的。因为他们在那里所说的“消灭私有制”是有前提的,即指的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它已经是私有制发展到了“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而所谓私有制已经发展到了“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就是指,如《宣言》中所说:“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增长到这种关系所不能容纳的地步,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了它们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4-472)

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强调的,他们只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才可以把自己的理论用一句话表示:消灭私有制(即消灭已经发展到最高最后阶段的私有制——资产阶级私有制,因为它已经变成了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

因此,无庸置疑,凡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到过“消灭私有制”的地方,他们也都是以这个为先决条件的。

为了更深入和更全面地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宣言》中所提出的这一科学论断,我们就应该也有必要,先来看一看他们在《宣言》发表以前的有关论述。

例如,早在1845-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就是这样地写道:无产阶级必须要消灭私有制,但是“只有交往和生产力已经发展到这样普遍的程度,以致私有制和分工变成了它们的桎梏的时候……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3-516)。

在该书中,当他们驳斥圣桑乔在有关农民问题上的胡说时,就是这样地指出:在落后国家里,“这些农民根本不可能按共产主义的方式组织起来,因为他们没有实现共产主义联合的第一个条件即集体经营所必需的一切手段。”(3-410)

1847年6月,恩格斯指出:废除私有财产,这只能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42-373)。

1847年10月,恩格斯在驳斥卡尔·海因岑在关于废除私有财产问题上的空谈时,就是这样地写道:“共产主义不是学说,而是运动。它不是从原则出发,而是从事实出发。被共产主义者做为自己前提的不是某种哲学,而是过去历史的整个过程,特别是这个过程目前在文明各国的实际结果……海因岑先生现在该不会不认识到,为了评判共产主义,只是认为它的核心简单说来就是废除私有财产是不够的;他最好不要空谈废除私有财产,而是踏踏实实地研究一下政治经济学……海因岑先生把废除私有财产同这种废除的前提本身分离开来,他不把废除私有财产同现实世界联系起来观察,而只是把它当作书斋里的愚蠢的臆想,这样一来,这种废除就成了十足的空谈,海因岑先生只能在这上面发表一通平庸的废话。”(4-311)

恩格斯在该文中又强调:“只要大工业的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足以使自己完全挣脱私有财产的羁绊,它就不能容许现存方式以外的其他任何分配方式。”(4-313)

1847年10月底,马克思指出:“当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必然消灭、从而也使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必然颠复的物质条件尚未在历史进程中、尚未在历史的‘运动’中形成以前,即使无产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它的胜利也只能是暂时的,只能是资产阶级革命本身的辅助因素(如1794年时就是这样)。所以,法国的恐怖统治所能起的作用,只是通过自己的猛烈锤击,象施法术一样把全部封建遗迹从法国地面上一扫而光。这样的事情是懦怯的资产阶级在几十年中也办不到的。因此,人民的流血牺牲只是给资产阶级扫清了道路……他们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首先必须创造新社会的物质条件,任何强大的思想或意志力量都不能使他们摆脱这个命运。”(4-331)。

因为废除私有制必须是以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彻底的发展为前提的,因此,1847年11月,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才会这样地强调:“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所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说法。所以共产主义者提出废除私有制为自己的主要要求是完全正确的。”(4-365)

恩格斯在该文中就是这样反复强调:“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4-365)!因此,只有当私有制“成为这些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和障碍”的时候,无产阶级才有可能“废除私有制”(4-366)。

以上所述,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之前对关于“消灭私有制”的有关论述。

我们只有对他们的这些论述有所了解,才会对他们在《宣言》中对关于“消灭私有制”的那一高度的理论概括才会有所认识,才会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

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即使在原版中所用的是“消灭私有制”,那也不能说就是错误的,因为这是有前提的。

第三,关于如何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的剥削问题,这也必然和消灭或扬弃私有制的问题有直接的关系。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那一段话,也为我们对它的新解释提供了线索或理论依据。那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只有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的这种生产和产品占有方式已经发展到了“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的时候,被剥削者或无产阶级才有可能去消灭这种制度。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就没有抽象地反对过剥削或剥削制度。相反,他们始终都在严厉地批评那种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这一问题上所抱的幻想。

例如,他们在《宣言》中就是这样地写道:这些社会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著作虽然也含有批判的成份,如: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消灭家庭,消灭私人发财制度,消灭雇佣劳动制,提倡社会和谐,把国家变成单纯的管理生产的机关等——所有这些原理无非都是表明消灭阶级对立的必要,“但是由于这种阶级对立在当时还刚刚开始发展,它们当时所知道的只是这种对立的最初的无定形的模糊表现。因此,这些原理也就还带有完全空想的性质。”(4-501)

由此可见,正是一切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才不顾历史条件主张立即消灭阶级,消灭私人发财制度,特别是要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剥削制度。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则认为,他们这些革命文献按其内容来说,不仅是空想的,而且也是反劝的。因此,假如落后国家里的无产阶级不顾历史条件就只按他们的这些原理或主张去推翻一切剥削制度,那就必然要遭到失败。

马克思和恩格斯正是在《宣言》中这样明确地指出:“无产阶级试图在普遍激动的时代和推翻封建社会的时期直接实现自己阶级利益的一些最初尝试,都不可避免地遭到了失败,这是由于当时无产阶级本身还欠发展,同时也是由于无产阶级解放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还没有具备,因为这些条件只是资产阶级时代的产物。”(4-499)

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同一切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他们认为,无产阶级解放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只是资产阶级时代的产物。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也只有通过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彻底的发展,才能创造出无产阶级解放所必需要的物质条件。

这就是说,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实际上就早已指出:无产阶级或共产党人即使在落后国家里首先争得了民主,推翻了资产阶级,建立了自己的统治,他们也只能和必须“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就是说,变成资产者”。(4-470)换句话说,在经济落后的条件下,无产阶级即使夺取了政权,它也还不能就立即消灭一切剥削,特别是资产阶级的剥削方式和剥削制度。

例如,1850年9月15日,马克思在反驳德国冒险主义集团领袖沙佩尔时就是这样地说道:“我们献身的党,幸运的恰恰是还不能取得政权。无产阶级即使取得政权(指在当时的德国或法国-引者注),它推行的不会直接是无产阶级的措施,而是小资产阶级的措施……况且,在法国无产阶级将不是单独地,而是跟农民和小资产者一起取得政权,因此必须推行的不是自己的,而是它们的措施。”(7-620)

这就是说,在一个小农国家里,共产党即使取得了政权,它也不会直接推行无产阶级的措施——消灭阶级,即立即消灭剥削和实行实行社会主义。

我们再以巴黎公社为例,因为这是众所周知的。

巴黎公社是工人阶级夺取了政权并在短期内掌握了政权,但它并没有提出来要立即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如马克思所说:因为“他们知道,为了谋得自己的解放,同时达到现代社会由于本身经济发展而不可遏制地趋向着的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的历史过程。”(17-363)

假如,巴黎工人阶级在当时的整个法国长期地掌握了政权,那么,这在马克思看来,它从夺取政权后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到逐渐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必须要经过的自然历史过程到底还需要多长时间呢?马克思认为,它就必须还需要经过几百年或上千年!因为即使在无产阶级掌权的“新条件下”,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如被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所代替,仍然要像过去奴隶制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和农奴制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被代替一样,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发展过程。

请看马克思的原话。对此,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的初稿中就是这样地写道:当工人阶级即使已经掌握了政权,“他们知道,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或者勿宁说是使目前(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他们知道,目前‘资本和土地所有权的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只有经过新条件的漫长发展过程才能被‘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所代替,正如过去‘奴隶制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和‘农奴制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之被代替一样。”(17-594)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关于“扬弃私有制”的理论,不仅适合于资产阶级政权,而且也适合于无产阶级政权,因为任何人和任何阶级都不能违背客观经济规律。

因此,特别是在落后国家里的共产党人,当他们夺取了政权以后,不是立即消灭私有制,而是要扬弃私有制,要是说“消灭私有制”也只能是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换句话说,他们应该比在资产阶级掌权时还要更广泛、更自由、更迅速地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使私有制更快地走向灭亡!假如不是这样,而是相反,那他们就是愚蠢的,就必然会使革命遭到彻底的失败,或给整个国家或民族带来极大的灾难!!!

请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关论述。

例如,早在1845-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就指出:假如圣桑乔在当时的德国就企图立即消灭私有制,那他就会“使自己成为全德国的笑柄”(3-410);“另一方面,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3-39)

1847年10月,恩格斯指出:因为海因岑先生是“本世纪最无知的蠢汉之一”,因此,“海因岑先生当然以为,财产关系、继承权等等可以任意改变和调整。”(4-303)

当恩格斯向海因岑强调共产主义废除私有财产只能是以生产力的很高发展为前提后,说道:“海因岑先生现在该不会不认识到,为了评判共产主义,只是认为它的核心简单说来就是废除私有财产是不够的;他最好不要空谈废除私有财产,而是踏踏实实地研究一下政治经济学;假如他对废除私有财产的前提也不了解,那他对废除私有财产可能造成的后果便不会有任何概念。”(4-312)

这就是说,废除私有财产是有前提的,如果没有那个前提而废除私有财产,那就必然要给该民族造成严重的后果。

1869年,马克思就是这样地指出:当还不存在废除继承权或私有制的条件时,就去废除它们,“就是愚蠢……这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反动的”(16-415)。

对此,马克思甚至说道:“作为一种经济措施,这不会带来什么好处。这会激起一种忿怒,这种忿怒一定会遇到几乎不能遏止的反抗,而这种反抗必然会导致反动……我们努力的方向应该是使任何生产工具都不再成为私人的财产……然而现在还没有那种条件,废除继承权只会引起困难,只会惊动和吓坏人们,而不会带来任何好处。废除继承权不会使社会革命开始,而只会使社会革命完蛋。起点应该是: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创造条件。”(16-651)

1853年,恩格斯甚至还以德国为例指出:因为德国在当时还是一个落后的国家,因此,假如共产党人在这样的国家里夺取政权后,就立即消灭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那就必然要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而这一后果究竟是什么?它到底严重到何种程度?对此,就请看恩格斯的精彩描述。

1853年4月12日,恩格斯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就是这样地写道:如《宣言》所说,共产党人在德国就只能推动或完成资产阶级革命,而不能立即或直接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当然,这一切都只是理论;在实践中,我们和往常一样,将不得不限于首先要求措施坚决和毫不容情。麻烦也就出在这里。我感到,由于其他政党一筹莫展和委靡不振,我们的党有一天不得不出来执政,而归根结蒂是去实行那些并不直接符合我们的利益,而是直接符合一般革命的利益、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在无产阶级大众的压力下,由于被我们自己所发表的、或多或少地已被曲解的、而且在党派斗争中多少带着激昂情绪提出来的声明和计划所约束,我们将不得不进行共产主义的实验,并实行跳跃,但这样做还不是时候,这一点我们自己知道得非常清楚。这样做,我们会丢掉脑袋,——但愿只在肉体方面,——就会出现反动,并且在全世界能够对这种事情作出历史的判断以前,我们不仅会被人视为怪物(这倒无所谓),而且会被人看成笨蛋(那就糟糕多了)。我看不出还能有别的什么结果。在德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国家里,它有一个先进的政党并且同法国这样先进的国家一起被卷入了先进的革命,只要一发生严重的冲突,一有真正的危险,这个先进的政党就不得不采取行动,而这对它来说无论如何是为时过早的。然而这无关紧要,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在我们党的文献中预先准备好在万一真的发生这种情况时为我们党作历史的辩护。”(28-587)

看来,共产党在落后国家里如夺取政权,就很难避免犯这一错误。但应该清楚,这样做还不是时候。最怕的是,犯了错误的领导人不敢承认错误,还要硬坚持错误,其后果,那就更不堪设想了!!!

假如,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共产党在某一国的封建社会末期,不仅夺得了政权,而且也的确消灭了私有制和建立了公有制等,然而它是否就已经跳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实现了真正的社会主主义社会呢?

对此,恩格斯就曾以16世纪德国农民战争领袖托马斯·闵采尔的革命纲领和武装起义为例指出: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即使他通过武装起义夺取了政权,消灭了私有制和建立了公有制,他们也不可能超越资产阶级这一历史发展阶段;他们的这种超出也只是在“幻想里”的超出。请看恩格斯的原话。

1850年,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一书中就是这样地写道:“从平民的这种地位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平民集团早在当时就不能仅止于反对封建制度和反对特权自由市民,为什么他们——至少在幻想里——甚至已经超出当时还没有出现什么迹象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为什么这个完全无产的集团早在当时就不得不把一切建筑在阶级对立基础上的各种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制度、观点、看法认为都有问题。早期基督教中锡利亚式的狂想就和这类想法很容易联系起来。但是如果这种超出不仅是超出现在,甚至是超出未来,那末这种超出只能是蛮干的超出,空想的超出,而在第一次实际试用之后就不得不退到当时条件所容许的有限范围以内来。对私有财产的攻击,对财产公有制的要求,都不得不烟消云散,结果只是成立了一些原始的慈善团体。暧昧的基督教的平等,至多只能成为资产阶级的‘法律之前一律平等’。要消灭一切官厅,最后只有变成要建立民选的共和政府。靠幻想来对共产主义所作的预见,在实际上只能成为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预见。

“这种蛮干的、但是很可以从平民集团的生活状况得到解释的对于以后的历史的预见,最初是出现在德意志,出现在托马斯·闵采尔及其党人里。诚然在塔波尔派里已经存在过一种锡利亚式的财产公有制,但只是作为纯粹军事措施而存在的。直到闵采尔才把这种共产主义思想的微光用来表达一个现实的社会集团的要求,直到闵采尔才以一定的明确性把它表达出来;自闵采尔以后,在每一次的民众大骚乱中都出现这种共产主义思想的微光,直到它渐渐与现代无产阶级运动合流为止。”(7-404)

这就是说,在封建社会末期,共产党在一个国家里即使夺取了政权,甚至已经消灭了私有制和建立了公有制,它也必然还要恢复私有制,恢复资本主义或重新开始发展资本主义。当然,这种恢复是越自觉和越主动越好,越快越好!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与一切空想的和反动的社会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一切空想的社会主义者,他们都只是简单地把私有制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当做坏东西抛弃掉”(19-226),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则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制度看成是一种“伟大的制度”。在他们看来,也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为无产阶级解放创造出所必需的条件。这对一些人来说,是难以置信的,但这是事实。请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关论述。

例如,早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就是这样地写道:“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

“凡是资产阶级已经取得统治的地方,它就把所有封建的、宗法的和纯朴的关系统统破坏了……资产阶级如果不使生产工具经常发生变革,从而不使生产关系,亦即不使全部社会关系经常发生变革,就不能生存下去。相反,过去一切工业阶级赖以生存的首要条件,却是原封不动地保持旧的生产方式……生产中经常不断的变革,一切社会关系的接连不断的震荡,恒久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各个时代的地方……

“由于需要不断扩大产品的销路,资产阶级就不得不奔走全球各地。它不得不到处钻营,到处落户,到处建立联系。

“资产阶级既然榨取全世界的市场,这就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不管反动派怎样伤心,资产阶级还是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闭关自守和自给自足状态已经消逝,现在代之而起的已经是各个民族各方面互相往来和各方面互相依赖了。物质的生产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

“资产阶级争得自己的阶级统治地位还不到一百年,它所造成的生产力却比过去世世代代总共造成的生产力还要大,还要多。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往返,大陆一洲一洲的垦殖,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底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试问在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竟有这样大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面呢?”(4-468)

甚至早在1852年,马克思就是这样明确地指出,应该和必须要懂得资产阶级制度本身的伟大,而只有像海因岑这类无知的蠢才才“不懂得资产阶级制度本身的伟大和暂时存在的必然性”(28-509)。

1857-1858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就是这样地写道:“剩余价值总是超过等价物的价值……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这种剩余劳动,即从单纯使用价值的观点,从单纯生存的观点来看的多余劳动,而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即一方面,需要发展到这种程度,以致超过必要劳动的剩余劳动本身成了从个人需要本身产生的普遍需要,另一方面,普遍的勤劳,由于世世代代所经历的资本的严格纪律,发展成为新的一代的普遍财产,最后,这种普遍的勤劳,由于资本的无止境的致富欲望及其唯一能实现这种欲望的条件不断地驱使劳动生产力向前发展,而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一方面整个社会只需用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占有并保持普遍财富,另一方面劳动的社会将科学地对待自己的不断发展的再生产过程,对待自己的越来越丰富的再生产过程,从而,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资本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46上-286)

马克思在该手稿中又写道:“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由此产生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服从于人的需要。资本按照自己的这种趋势,既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又要克服把自然神化的现象,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46上-393)

“资本调动科学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同样也调动社会结合和社会交往的力量,以便使财富的创造不取决于(相对地)耗费在这种创造上的劳动时间。”(46下-219)

1861-1863年,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写道:“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是资本的历史任务和权利。正因为如此,资本无意之中为一个更高的生产方式创造物质条件。”(48-304)

1863-1864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手稿中写道:“从历史上看,这种颠倒是靠牺牲多数来强制地创造财富本身,即创造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必经之点,只有这种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才能构成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这种对立的形式是必须经过的,正象人起初必须以宗教的形式把自己的精神力量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来与自己相对立完全一样。”(49-49)

1867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写道:资本家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他狂热地追求价值的增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23-649)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写道:“任何商品生产的经营都同时成为剥削劳动力的经营;但是,只有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才成为一个划时代的剥削方式,这种剥削方式在它的历史发展中,由于劳动过程的组织和技术的巨大成就,使社会的整个经济结构发生变革,并且不可比拟地超越了以前的一切时期。”(24-44)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写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的历史使命是无所顾虑地按照几何级数推动人类劳动的生产率的发展。如果它象这里所说的那样,阻碍生产率的发展,它就背叛了这个使命。”(25-292)

“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25-925)

由此可见,马克思从来就没有抽象地反对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剥削。这正如恩格斯所说:“在马克思的理论研究中,对法权(它始终只是某一特定社会的经济条件的反映)的考察是完全次要的;相反地,对特定时代的一定制度、占有方式、社会阶级产生的历史正当性的探讨占着首要地位……马克思了解古代奴隶主,中世纪封建主等等的历史必然性,因而了解他们的历史正当性,承认他们在一定限度的历史时期内是人类发展的杠杆;因而马克思也承认剥削,即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暂时的历史正当性。”(21-557)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超出国界,因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必然要冲破地方的或一国的界限,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生产方式。换句话说,全世界最终必然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使世界各国成为一体化。

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已经说得很清楚。对此,我们再作以下的补充。

例如,早在1858年,马克思就是这样地写道:“资产阶级社会的真实任务是建立世界市场和以这种市场为基础的生产。”而在当前的世界上,“在极为广阔的领域内资产阶级社会还在走上坡路”!(29-348)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指出:“一般说来,世界市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和生活条件。”(25-126)

因此,我们对于马克思的下面一段话也就有了新的理解。马克思写道“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3-9)

而这对于资本主义这一社会形态,就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当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全世界资本主义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由此可见,马克思所说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脱胎出来的,这是指全世界范围内的事,而不是某一国的事;而这一脱胎,更不可能首先在落后国家里出现!!?

因此,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社会必然是,也只能是首先从世界上那些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自然而然地脱胎出来。而且,资本主义也只有发展到这样的高度,它才会为无产阶级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创造出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换句话说,资本主义也只有发展到如此的高度,无产阶级以及整个人类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

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就是这样地写道:“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立即’同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所有这一切,都由于竞争的关系而以世界市场的存在为前提。所以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它的事业——共产主义一般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3-39)

又例如,1853年,马克思在一篇文章中就是这样地写道:“历史中的资产阶级时期负有为新世界创造物质基础的使命:一方面要造成以全人类互相依赖为基础的世界交往,以及进行这种交往的工具,另方面要发展人的生产力,把物质生产变成在科学的帮助下对自然力的统治。资产阶级的工业和商业正为新世界创造这些物质条件,正像地质变革为地球创造了表层一样。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像那样,只有用人头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9-252)

1893年6月27日,恩格斯在致拉法格的信中就是这样地写道:“但是,无论是法国人、德国人或英国人,都不能单独赢得消灭资本主义的光荣。如果法国——可能如此——发出信号,那末,斗争的结局将决定于受社会主义影响最深、理论最深入群众的德国;虽然如此,不管是法国还是德国,都还不能保证最终的胜利,只要英国还留在资产阶级手中。无产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国际的事业。如果你们想把它变成只是法国人的事业,那你们就会使它成为做不到的事了。法国单独领导过资产阶级革命,你们知道这导致了什么后果?导致了拿破仑的出现,导致了东侵西夺,导致了神圣同盟的入侵。希望法国在将来也一定要起这样的作用,那就是歪曲国际无产阶级运动;就是象布朗基派那样,使法国成为取笑的对象,因为在你们国界以外,人们对这种奢望是嘲笑的。”(39-87)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只能是世界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最后产物。因此也只有那些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最高最后阶段的民族才会首先把社会主义社会变成现实。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理论并不是关于消灭资本主义的理论,而是关于彻底地发展资本主义的理论。换句话说,共产党领导工人阶级进行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决不是要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而是为了要争取最大限度的民主的资本主义。例如:在英国,工人阶级是要争取有“人民宪章”的资本主义;在美国,工人阶级是要争取和发扬1776年所建立起来的那种共和制的资本主义;在法国,工人阶级是要争取在1789年大革命时所建立起来的那种资本主义;在德国,工人阶级是要争取建立像美国式的那样的资本主义。总之,各国工人阶级所进行的革命或斗争,它们都不是要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要争取有人权的资本主义,即争取那种有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以及有普选权的资本主义。

马克思不仅在理论上是彻底的,而且在实践上也是这样做的。

例如,1880年,马克思应邀为法国工人党制订的竞选纲领就是如此。这一纲领,虽然在理论部分提出,“其经济方面斗争的最终目的是恢复全部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但在实践部分(或称最低纲领),其斗争的最近目的则是在原有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基础上只争取更有利于工人的各项改革措施。(19-264,635)

同样,恩格斯1894年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再次指出:1892年,法国工人党从一个小农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的土地纲领,并没有提出要消灭一切私有制,更没有提出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纲领的其他各条,也是不必使现存资本主义制度受到什么特别损害就可实现的。我们说这一些,只是为了说明纲领的特征,决不是要责备它,——而是恰恰相反。”(22-570)

这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都是坚决反对工人政党在一个小农国家里夺取政权后,就要立即消灭一切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我们再以德国为例。我们都知道,1848年革命爆发后,德国共产党人准备回国闹革命,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则为他们写了一个纲领性文件:《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这个文件并没有提出要消灭私有制,只是限制继承权,它只是反对封建主义的东西,并不反对资本主义的东西。

1875年,德国工人党在哥达通过了为社会主义奋斗的党纲。我们在马克思提供的对它的“一份修正稿”中(45-710),并没有看到其中有立即消灭私有制的内容。马克思指出:把劳动资料变为社会的集体财产,这只是指“运动的结果”,但在目前,德国工人党的直接任务则是推翻专制制度,为资本主义的自由而迅速的发展创造条件。

1878年,恩格斯指出,在当时德国落后的情况下,如果将工商业职能向国家移交,其意义和效果,就必然“是反动的,向中世纪倒退一步”。对此,他就是这样地写道:“目前,德国因刚刚从中世纪挣脱出来,因此,在我国,需要尽可能高度发展的,恰恰是资产阶级经济制度”(34-306)。

1891年6月,恩格斯接到了理·费舍以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名义寄给他的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恩格斯看后,对它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恩格斯指出,在当时德国的情况下,不是要实行“将一切劳动资料转变成公有财产”,而是“必须补上资产阶级所耽误了的工作”(22-272)。对此,他就是这样地写道:“因此,它至少在今天应该把其他文明国家里已经由资产阶级亲手实现了的各种要求也写进自己的纲领中。”(22-280)

我们再以俄国为例。我们都知道直到19世纪下半叶,在俄国,大半土地还仍归农民公共占有,即所谓的土地公有制。因此,在俄国,正如马克思所说,为了实现资本主义的变革或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就不能像西欧那样,把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变为资产阶级私有制,“相反地,在俄国农民中,则是要把他们的公有制变为私有制。”(19-269)。

同样,1893年,恩格斯指出:在当时,西方的资本主义不但没停滞下来,倒是越来越迅速地发展起来,“因而,俄国就只能二者择一:或者把公社发展成这样一种生产形式,这种生产形式和公社相隔许多中间历史阶段,而且实现这种生产形式的条件当时甚至在西方也还没有成熟——这显然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或者向资本主义发展。试问,除了这后一条路,它还有什么办法呢?”(39-148)。

最后,我们再以中国为倒。我们都知道,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南方各省不断地爆发农民起义,反对腐败的清政府。而洪秀全则从传布基督教的小册子中吸取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始基督教教义,把它和中国农民朴素的平等、平均思想结合起来,创立了拜上帝会,组织群众,鼓舞人民为实现“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美好理想而斗争。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则称它为空想的“中国的社会主义”。

例如,早在1850年,他们在一个《国际述评》中就是这样地写道:“这个国家据说已经接近灭亡,甚至面临暴力革命的威胁,但是,更糟糕的是,在造反的平民当中有人指出了一部分人贫穷和另一部分人富有的现象,要求重新分配财产,过去和现在一直要求完全消灭私有制”,这真是一件“值得注意的新奇事情”(7-264)!?

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该文中就是这样地指示:不久将来的中国所发生的真正的“社会变革”,不是要立即消灭私有制和搞什么社会主义,而是要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中华共和国”,为自由而彻底地发展资本主义扫清道路,这才是它的唯一发展方向,也因此,它才会有光明的前途!!!(7-265)

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在理论上是彻底的,而且在实践上也是要求各国共产党人或人民不要妄图去消灭私有制,而是通过私有制的彻底发展来扬弃私有制,特别是不要妄图跳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充分发展来最终实现各国的无产阶级和整个人类的解放!!!

以上所述,这就是马克思的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及其运用,或者说,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就是如此。

由此可见,科学社会主义并不把资本主义看作是自己的敌人,而是把它看作是自己产生的条件和前提;它并不把资本主义看作是罪该万死的坏制度,而是把它看作是一种不断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的制度。因此,科学社会主义首先是肯定资本主义制度,它并不是无条件地反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而是基于对它各方面的正确认识。对此,就再请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关论述。

例如,马克思指出:“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23-12)因此,在《资本论》中,“作者(指马克思自己)同时也就——也许是违反着自己的意志——消灭了所有专门家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所有乌托邦主义。”(31-411)

1873年,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一文中指出:蒲鲁东主义者为消除一切社会祸害,根据“公平”的原则提出了很确定的具体的神奇药方;但是,“无产阶级的发展把这些襁褓扔在一边,并在工人阶级本身中培养出一种认识: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些预先虚构出来适用于一切场合的‘实际解决办法’更不切实际的了,相反地,实际的社会主义是在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各个方面的正确认识。”(18-321)

1878年,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现代社会主义必获胜利的信心,正是基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发展所造成的这一物质事实,“而不是基于某一个蛰居书斋的学者的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20-172)

恩格斯在该书中又强调说:“必须从大工业的历史发展中,从它目前的现实状况中,特别是从那个成为大工业发源地并唯一地使大工业获得标准发展的国家中,去了解真正的大工业;这样就不会想到把现代科学社会主义庸俗化,并使它堕落为杜林先生的特殊普鲁士的社会主义。”(20-322)

1879年,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解放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过程中自发地产生的。”(34-358)

1880年,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写道:“空想主义者的见解曾经长期地支配着十九世纪的社会主义观点,而且现在还部分地支配着这种观点……对所有这些人来说,社会主义是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19-217)

恩格斯在该书中又写道:“以往的社会主义固然批判过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后果,但是它不能说明这个生产方式,因而也就不能对付这个生产方式,它只能简单地把它当做坏东西抛弃掉……但是,问题是在于:一方面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联系和它对一定历史时期的必然性,从而说明它灭亡的必然性。”(19-226)

1884年,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从来不把他的共产主义要求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的……崩溃上”。(21-209)

1886年,恩格斯指出:“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36-419)

1891年,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正由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创造出来,唯有通过这样一个转变,工人阶级的解放,从而没有例外的一切社会成员的解放,才得以实现。”(22-279)

1894年5月15日,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它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难以形容的痛苦,但是也只有它才能产生使新社会制度成为可能的条件,以及唯一拥有足够的力量和意志来建设这种新的更好的社会的男女。”(22-521)

由此可见,共产党人在落后国家里夺取政权以后,如果不是通过扬弃私有制,如果不是通过彻底发展以资产阶级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而是幻想只通过国家权力或通过国家法律就企图立即消灭私有制,实行单一的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就违背了《共产党宣言》的根本精神,背离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这也就决不是什么伟大的革命行动,而是犯的严重错误,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这一切尝试就都必然是“唐·吉诃德的荒唐行为”。(46上-106)

注:本文中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的话,都是引自中文第一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X卷-X页;

写于200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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