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锡良:投票死:自主管理还是伪民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16 次 更新时间:2010-05-1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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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锡良  

河南洛阳孟津西霞院初级中学初一学生雷梦佳投渠自尽。15岁女生雷梦佳和同学打架,老师让学生自主管理,发动全班同学投票,决定是让她留下学习还是请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在得知自己被大部分同学投票赶走后,该少女留下遗言,投渠自杀。

在中国大地上,一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其实并不是偶然的。只要看看长期以来中国的学校教育究竟在用一种什么样的教育思想指导着学校的德育工作就不难理解。很长一段时间来,一些所谓的教育改革专家,常常打着自主管理,民主投票的方式,对自主与民主大肆歪曲,把一些明明是专制的东西,通过一系列的规训方式,披上民主与自主的外衣。打着自主管理,民主管理的方式,挑动学生斗学生,表面上看是学生自己的选择,其实,那些学生是被某种思想作为工具在操控着,他们或者用选票,或者用互相监督的名义互相告密,互相惩罚,互相羞辱。而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就要让学生失去自主性,从而变得服服帖帖,作为班主任或者校长,因此可以远离学生,而作远程操控,这样的教育神话,在中华大地上已经上演了几十年了,曾经让多少教育工作者神魂颠倒,但是,事实上伤害的是孩子的健康成长。在这里学生的个性被假自主与伪民主的方式所扼杀,不少学校就此变成了监狱或者干脆是纳粹集中营。

其实滥用民主,滥用选票的事情,在我们这个不懂民主究竟为何物的社会一再出现是不奇怪的。在中国的“文革”时,也曾经用“民主”的方式杀掉了许多人。那时只要到场的群众在群情激昂中举举手,一条人命就没有了。选票,只有在涉及公共利益与公共事务的时候,才是适用的,与公共事务相关的人,才可以用选票来决定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情。如果,要设计一个选票,说大家投票去分某某的家财,或者要某某人的性命,这是极荒唐的。涉及私人领域不宜用选票,涉及科学与专业领域也不宜用选票,因为那是需要专业知识才能够决策的。就像一个病人的诊断,只有靠高明的医生而不是人多一样。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胜过全世界人的选票。因为那是科学,是学术专业领域里的事情,真理常常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是不能够混淆的。

就此类教育事件来说,一个未成年孩子犯了错,能不能用他同学投票的方式作出决定?这是目前中国学校里最为流行的打着“民主”旗号的做法。其实,最为可怕的是用对犯错同学投票的方式决定一个未成年人的命运,这也是最为险恶的,完全违背了教育的本真。因为,这个过程作出决策表面上是她自己的同学决定的,事实上因为班规与班主任的暗示效应,许多不谙世事的学生就会为了迎合老师而作出最坏的决定,培养学生的羞辱他人、虐待他人及受虐心理。犯错的同学,在这个过程中所要承受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因为,被老师批评对学生来说可能还是可以承受的,但是被老师挑动的同学孤立,却是最为残忍的。因为幼小的心灵无法承受起被人孤立,被集体羞辱的压力。对于犯错的学生来说,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教育好她。而教育好一个学生就是要保护他的自尊心与自信心,让学生在羞辱中失去自信的教育,就是反教育,那样的所谓民主,就是伪民主。

通过此类校园悲剧,我感觉最有切肤之痛的就是,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无论学校、社会还是家庭,都是在对孩子进行一种羞辱教育。我们这个社会有着十分深厚的羞辱教育的思想文化土壤。而且常常将羞辱教育当成成功教育的典范。多年来,这种羞辱教育的影响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在魏书生先生的班主任班规里,我们可以读到这种用选票对孩子羞辱教育的根源。正是这种所谓的民主教育,在全国各地兴起,教育悲剧其实早就酝酿在这种伪民主的教育思想中了。

宋君(对犯了错误、挨批评时只顾流泪的同学,每滴眼泪,收100字的说明书。)

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他监狱的囚犯是可以哭的,而魏书生先生的囚犯却不许哭。

滕育新(负责每周六选举。选举说话最多者,或周退者,或周乱者,选举用微型选票,计票者需大声公布自己所计人姓名,凡10票以上者,每得一票写100字说明书,并自己将名字及票数写到黑板上。)(见魏书生的《班规班纪》)

用学生众人的力量来一起来互相加以羞辱,这样的反教育正是我们的教育病根,是我们的孩子心灵遭受极度扭曲的根源。对孩子心灵的毒害是双重的。被羞辱的学生与奉命羞辱学生的学生,其心灵都受到了荼毒。一种教育如果只是在培养学生的歧视心态与仇恨感,在千方百计地羞辱学生,让学生感觉自己是罪恶之身,那么我们办学校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学校作为育人的地方,本应该成为学生学习的乐园,成为学生珍爱生命,自己的生命与他人的生命的园地,学校里所需要做的就是千方百计地让学生充满自信,自尊与自爱,而不是时时刻刻处于一种变态的惩罚之后的罪恶感之中,更不在这种罪恶感中失去对生命的热爱,对学习与生活的信心。

其实,法国教育思想家卢梭早三百多年前就说过,教育孩子无非是要让学生“有节制的自由”。教育要培养孩子的唯一习惯就是让孩子没有任何习惯。但是,我们现在借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对学生肆意地规训。一旦出事了,又借口不敢管教学生,而放弃对学生的正当教育与适当引导。河南孟津女学生因羞辱而投河自杀之后,一些老师纷纷表示,不敢管学生了。以此为借口放弃社会赋予教师的教育职责,让学生处于放羊状态,其实这也是另一个极端,是一种错误的态度。在这里,我们宁愿慢一点,也要采用慎重的态度,用正确的教育方法来处理教育孩子过程出现的各种教育问题。无论我们对孩子做什么,都要视之为是可教的,犯错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经之路,没有哪个孩子是在没有犯过错误中就变成完美的。教室就是孩子犯错误的地方。所谓教育,就是让学生尽快地在犯错误中学习。那种企图杜绝孩子犯错误的教育是非常有害的。我们对孩子所犯的错误,要看成是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正常表现,对于所犯的错误,要学会包容,要及时引导,只要孩子不犯那种不归之路的错误,其实都是正常的。同时,学校与班级的纪律越是严格,那么学生所违反纪律的可能性就会越大。有些学校把学生上课时的坐姿,手摆放的位置都规定得清清楚楚,严格到监督到学生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比监狱还严厉,学生因此被禁止得越严厉,冲出监狱的冲动就越强烈。上课学生像坐牢,下课自然就会像放风。魏书生先生甚至在班级里规定对学生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还要去“三闲”,即闲思、闲言与闲行,并且让同学互相监督,其班规简直已经变成了学生的天罗地网。当一个社会人性成为人们克服的对象的时候,教育就自然会成为消灭孩子天性的杀手。最后我们还是重温一下法国卢梭在《爱弥尔》中对人类教育的告诫吧。“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分配每个人的地位,并且使他固定于那个地位,按照人的天性处理人的欲念,为了人的幸福,我们能做的事情就是这些。”“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太龙钟的儿童。”(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尔》,商务印书馆,1978年6月第1版,第74页、第91页)孩子需要的是有节制的自由。让每个孩子接近他自己的自然状态,这才是真正的教育。

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

(本文发表于《中国教育报》,2010年5月7日,发表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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