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铭葆:“党的利益”即党的执政地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16 次 更新时间:2010-03-0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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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铭葆  

1.公开承认存在“党的利益”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所谓利益,也就是好处,即对人或事物有利的因素。在法律的意义上,广义的利益包括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旨在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以实现其政纲的政治组织。从《共产党宣言》开始,共产党人是不承认有“党的利益”的存在的。《宣言》在谈到“共产党人同一般无产者的关系”时,指出“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就是说,无产阶级的利益就是共产党的利益,除了无产阶级的利益,共产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共十七大《党章》在总纲中也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近年来,在一些中央领导人的讲话中,出现了“党的利益”的提法。比如,政法工作中所谓“三个至上”的要求,就有“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说法。把“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分开来提,说明两者不完全一致,也就是公开承认党有着与人民利益不完全相同的利益。应当说,公开承认“党的利益”的客观存在,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比言不由衷、自欺欺人的假话要好得多。但是,这里所说的“党的利益”究竟指的是什么?如果是党员或党的组织才能分享的利益,那就是一种特殊利益,在中国,就会形成8000万与12亿人的矛盾和对立。因此,这样的理解,并不符合提出“党的利益”的初衷。

2.研究“党的利益”需要科学界定其内涵。

中共十六大以来,随着对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问题的研究,“党的利益”问题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以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在2004年第四期《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上发表《重视对“党的利益”问题的研究》一文为标志,学术界的研究不断深化,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但是,在对“党的利益”内涵的界定上,存在不够严谨、失之宽泛的偏向。比如,有的研究者提出,“党的利益”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全党的利益,主要表现为政治利益;二是党的干部的利益;三是党员的利益;四是党的组织的利益。诸如此类的定义,存在着将“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引向对立的危险,有悖于“党的利益”研究的初衷。为了对“党的利益”进行科学的研究,有必要对其内涵作出科学的界定。

3.现在研究“党的利益”的目的是什么?

一般而言,社会科学所研究的问题,都有一定的现实需要,完全没有任何社会功利的所谓纯学术研究,是不存在的。在目前的形势下,为什么要研究“党的利益”呢?是为了强化“党的利益”,还是规范“党的利益”?是为“党的利益至上”提供理论依据,还是进一步摆正党与人民的关系?研究目的决定研究的方向,因而是研究“党的利益”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历史上看,我们党并非不重视“党的利益”,最突出的例证,就是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了《宪法》序言,将“坚持党的领导”列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事实表明,执政党对于“党的利益”的重视程度,已经是无以复加。那么,现在特别提出“党的利益”作为研究的题目,其目的就不应当是进一步强化,而是进行科学的规范。

4.“党的利益”即党的执政地位。

政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党的利益”应当是政治利益和公共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或其他方面的利益。政党与一般利益团体的最大区别,就是以执掌或参与政权为价值目标。不论是革命党或是在野党,第一步的目标都是夺取政权;第二步则是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所谓“党的利益”,也就是获得或保持党的执政地位。政党成为执政党以后,就可以运用国家权力,实施该党的政治纲领,治理国家,服务人民。这就是政党利益之所在。问题在于,政党掌权以后,手中的权力用来干什么?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还是用来为本党及其党员谋取特殊利益?为谁服务的问题,是区别进步政党与反动政党的根本标志。

5.取得执政地位只是党的中介目标,为人民服务才是党的终极目标。

作为政党,在没有取得执政地位以前,首要目标是取得执政地位,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在执政以后,执政党的首要目标是什么?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对于共产党人来说,革命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执政,也不是为了执政而执政,而是为了解放全国人民,利用执掌的政权更好地为人民办好事,使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如果颠倒了这个次序,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放在第一位,使人民利益服从“党的利益”,甚至以牺牲人民利益为代价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那结果就只能是南辕北辙,适得其反。

6.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毛泽东曾经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这就是说,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来自人民群众,那就应当执政为民,而不是执政为党。军事家孙子说过:“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按照辩证法的观点,我们要维护“党的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相比,人民利益是第一位的,当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党的利益”必须服从人民利益。党是一部分人民组成的政治组织,部分应当服从整体。执政党是人民用来治理国家的工具,而不是站在人民之上的主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唯一途径,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损害人民的利益。如果片面强调“党的利益至上”,就必然颠倒党和人民的关系,导致党与人民的脱离甚至对立,最终由失去民心而失去执政地位。这是历史已经作出的结论。

7.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执政党的自身建设。

作为一个执政党,自身建设的评价标准,不能是自我感觉,而应当是人民的满意度。邓小平曾经说过:“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应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府施政的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政府的施政目标,同时也应当是执政党自身建设的评价标准。

党的执政地位,归根结底来自人民的委托和授权。因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如果说,“打江山坐江山”的老传统,对于老一代领导人还可以适用的话,那么,新中国建政60年之后,今天的掌权者们,其权力就只能来自人民的选票。我们说,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就是告诫每一个党员,一定要有危机感,“民犹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你为人民办了好事,人民就会拥护你,支持你;你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人民总有一天会将你打翻在地。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会让你坐在台上。”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不能关起门来搞党的建设,一定要自我加压,敞开大门,引进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要把《宪法》所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落到实处。“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毛泽东这里所说的“政府”,在共产党执政的情况下,应是“执政党”的同义语。为了做到这一点,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执政党及其各级官员,才会小心谨慎,兢兢业业,把人民委托的事情做好。各级官员做到清廉、爱民、勤政,就会大大改善政府的形象,从而也就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正因为如此,不留情面的批评监督,比起歌功颂德式的无原则吹捧,更能维护“党的利益”。

(200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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