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世功:香江边上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516 次 更新时间:2017-10-2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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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世功 (进入专栏)  


一•“行政吸纳政治”的反思


关于港英时期香港的政治体制,有各种各样的概括,比如刘兆佳称之为“仁慈独裁制”,这种体制形成了“隔离的官僚政治形态”;英定国(G. B. Endecott)称之为“咨询性政府”;夏利斯(Peter Harris)称之为“无政党的行政国家”;金耀基称之为“行政吸纳政治”;关信基则干脆称之为“非政治化的政治体制”。在这些概括中,最有影响的恐怕是 “行政吸纳政治”之说。这个概括不仅影响了后来许多人对港英政治体制的认识,而且影响到对大陆政治体制的认识,比如康晓光就用“行政吸纳政治”来解读中国的政治运作,无疑是一场美丽的误会。

金耀基先生是华人世界中享有声望的社会学和人类学家。他对中国社会发展脉络有着准确的把握,对中国政治也自然有独到的理解。其《中国政治与文化》一书就是作为《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姊妹篇出版的。从这两本书的书名就可以看出先生用心良苦:在学术上是从文化的角度来把握政治与社会,在政治上是通过政治与社会两个途径来重建面向世界的中国文化/文明。这从《中国政治与文化》这个论文集的编排布局中就能清晰地体现出来。前三篇论述香港的政治体制及其转型,第四篇讲中国知识分子与大陆政治的演变,接下来两篇讲台湾政治体制的转型,然后讲儒学与亚洲的民主问题,最后一篇则直接冠名《中国现代文明秩序的建构》。从两岸三地到亚洲、再到世界,无非是讲传统中国如何应对现代性的挑战而重建中国文明秩序。在这样的思路中,“行政吸纳政治”作为对港英政治体制的概括,恰恰是要说明香港回归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政治”才有了根本性的发展。这样一种对香港政治的理解与关信基所谓的“非政治化的政治体制”之说,有着同样的现实关怀。

从金先生的理论诉求和政治关怀入手,首先要考虑的是,“行政吸纳政治”所说的“行政”是什么,“政治”又是什么。尽管金先生并没有给出完整的定义,但通观全文,所谓 “行政”就是政府管理体制,“政治”就是大众(尤其是精英)的民主参与。如果香港回归后的政治体制是包含大众参与的民主体制,那么港英时期的特殊性就在于压制了代议制民主,把民主政治通过开放行政管理体制的方式吸纳掉。因此,“行政吸纳政治”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政治安排,解决了西方政治理论中民主政治大都市中产生的香港困境。由此,金先生系统地梳理了港英政府立法局、行政局、公务员体系、市政局以及草根阶层的吸纳情况。这个理论模式存在的问题是将一百多年来漫长的政治演变压缩到平面的并列叙述中,仿佛这些吸纳是在同时发生的。可事实上,这些不同的吸纳机制并非同时发生的。比如对草根层的吸纳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的,公务员统的吸纳是从“二战”后开始的,而地区组织对“街坊会”之类社会组织的吸纳从一八四○年以来一直保持下来。如果省略掉这些历史演变,就看不到这种不同的“吸纳”背后所隐藏的“政治”。换句话说,“行政吸纳政治”恰恰遮蔽了“行政吸纳”本身的政治意含。这不禁让人产生疑虑:政治学的基本常识就是“政治”统领“行政”,如果说“政治”被“行政”所吸纳的话,这个 “行政”又由谁来统领呢?可见,“行政吸纳政治”这个动宾结构句式缺少了主语,只有把主语找出来,才能把真正的政治问题揭示出来。

其实,谁都知道港英政府最大的政治就在于港督的殖民统治,这个政治是“行政”无法吸纳的。由此,行政所要吸纳的“政治”一定是与港督的统治截然不同的政治。如果港督统领下的行政不能吸纳这种政治的话,那就成了彻底的独裁殖民政治,正因为吸纳了这种政治,才变成了刘兆佳教授所谓的“仁慈独裁”。可见,这里行政所要吸纳的“政治”不是韦伯所谓的支配或统治的政治,不过是“参与政治”或“咨询政治”。而在支配政治与参与政治这两种不同的政治类型的划分背后,实质上隐藏着英国人与中国人关于香港主权的根本分歧。香港政治的殖民性质就在于英国人的支配政治吸纳了中国人的参与政治。在这个意义上,英国教授英定国的“咨询性政府”其实更准确地揭示了港英政治体制的实质,即英国人在咨询中国人之后行使统治。由此,“行政吸纳政治”的准确表述应当是“港督(英国人)通过行政吸纳(中国人的)政治参与”。对此,吴增定有过精彩的论述:“英国才是香港真正的‘主权者’,香港人既不能、也没有必要关心自己的政治。尽管极少数华人富商巨贾和权势人物有可能幸运地获得参政、议政的资格,但绝大多数华人则被排除在政治之外,沦为纯粹‘经济的动物’。所谓‘行政吸纳政治’不过是说,政治在香港已经变成了一种经济管理,一种地地道道的‘家政’(economy)。”(《行政的归行政,政治的归政治》,载《二十一世纪》2002 年第12期)而要理解这一点,就要理解香港的总督体制。离开港督而谈香港的政治体制,所看到的不过是没有灵魂的僵尸,就像离开主权和支配问题谈论政治,看到的不过是表象。

迈因纳斯教授(Norman Miners)曾把港英政治制度看做是“早期帝国政治的活化石”,它反映了大英帝国治理殖民地的政治艺术。概括说来,大英帝国在香港建立的宪政体制,受到三方面的影响:一是英国本土政治的经验。这主要是基于代议政治的议会制。二是大英第一帝国的经验教训。大英帝国在统治北美殖民地时期,由于北美殖民地人民以“纳税”和“投票”为口号的独立运动使得英国人意识到对于殖民地人民的政治参与既要提防又要诱导。三是大英帝国统治印度殖民地的经验。对于印度这样地域广袤、民族复杂的殖民地,要维持有效率的统治,就需要透过当地人原有的政治社会建制(比如土族的酋长制),实行所谓的“间接统治”(indirect rule)。大英帝国在香港实施的总督制实际上就是这三种政治经验的总结。

总督制的核心在于港督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英女皇在香港的代表,行使皇室特权授予的权力,又非正式地成为香港殖民地在大英帝国的代表。他既是港英政府的首长,又是整个香港殖民地区域的首长。也就是说,港督既代表英国对香港行使主权统治,也代表港英政府行使治权,某种意义上还代表整个香港殖民地,从而把大英帝国、香港殖民地和港英政府三个不同身份结合于一身。港督在香港拥有绝对的最高权力,“是向女王负责并代表女王的独一无二的最高权威”(《殖民地规例》,第105条)。总督制的宪政体制在强化总督绝对权力的同时,也强化大英帝国对殖民地的绝对控制,从而保证帝国政治的正常运作。总督制真正精妙之处并非总督的绝对权力,而是立法局和行政局的设置。行政局类似英国的内阁,属权力决策机构。立法局是专门的立法机构,但不是权力机关,对政府没有监督权等。立法局和行政局都是围绕港督组织起来的,两局议员是由港督委任的,而且港督同时担任两局的主席,对行政局和立法局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这显然是汲取了大英第一帝国的教训。当年正是由于北美殖民地拥有独立的议会,不仅严重阻碍了总督权力的行使,而且使其成为催化独立运动的政治中心和论坛。设立隶属于港督的两局,显然是为了防止殖民地可能出现的独立倾向。

但是,港督的绝对权力通过立法、行政两局的运行,能够巧妙地回应社会发展带来的政治压力,立法局也会从咨询机构发展为“准代议机构”。比如,为了回应英国商人的政治挑战,港英政府于一八五○年起任命英资大财团出任立法局议员,一*八六年起为英资财团开放行政局。十九世纪末,随着香港华资财团的迅速发展,港英政府于一八八○年提议任命伍才为第一位立法局临时议员。这个伍才就是后来担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的伍廷芳。而到了二十世纪初期,为回应“省港大罢工”,港英政府又于一九二六年委任周寿臣为第一位华人行政局议员。

委任两局议员就是金先生所说的通过开放两局议员“吸纳”社会精英,这不过是十九世纪末以来的事情了。无论开放两局议员和公务员“吸纳”,还是扩大对草根社会的吸纳,都不过是英国人一贯采取的“间接统治”手法的延伸。对此,曾经担任第十四任港督、并创立香港大学的卢押(Frederick Lugard)在其总结英国管治殖民地的经典著作《英属赤道非洲的双重委任》(The DualMandate in British Tropical Africa)中有详细论述,它实际上是“行政吸纳政治”的精髓所在:

这种制度的基本特征就在于本地首领要成为完整行政机器的一部分。不是英国人和本地人作为两批统治者相互独立地或相互合作地发挥作用,而是由一个统一的政府来发挥作用,其中本地首领的职责被明确地加以规定,而且要承认他们与英国官员具有平等的身份。英国人与本地人的职责决不应冲突,也尽可能不要重叠。他们之间应当相互补充,而且首领们本人必须理解,除非他能恰当地服务于这个国家,否则他没有权利拥有这个职位和权力。(英文本,第204页)

需要注意的是,金先生的这篇著名论文并不是要概括港英时期的香港政治体制(这也是人们常常忽略的地方),他其实要解开“香港之长期的政治安定性”这“令人迷惑并想解开的谜”:“在这个行政吸纳政治模式运作中,英国的统治精英把政府外的,非英国的,特别是中国的社会经济的精英,及时地吸纳进不断扩大的行政的决策机构中去,从而,一方面达到了‘精英整合’的效果,一方面取得了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以是,在政府之外,香港始终没有出现过具有威胁性的反对性的政治力量,这是香港政治模式的特性,也是它政治安定的一个很根本性的原因。”(《中国政治与文化》,第43—44页)事实上,同样的主题也出现在香港大学斯科特(Ian Scott)教授的《香港政治变迁与正当性危机》(Political Change and the Crisis of Legitimacy in Hong Kong)一书中。在这本广泛引用的著作中,斯科特教授讨论的港英政府“如何获得、维持和丧失正当性,如何为自己的统治权进行辩护,以及人民是否接受这种辩护”,因为“殖民地政权就其性质已经引发了正当性问题”(英文本,第36页)。但同样是讨论港英殖民地政府重建正当性的政治手法,金先生的论文与斯科特的著作有两个显著的区别:

第一,斯科特教授的著作从殖民地统治者解决正当性危机的角度出发,展现了统治者的政治意志、政治智慧和政治手法,因此,“行政吸纳政治”不过是殖民统治的策略。尽管金先生也承认“行政吸纳政治”是港英政府重建政治正当性的手段,但他更强调其作为制度化、体制化的精英整合机制和政治参与模式,其目的是回应韦伯以来关于民主源于都市化的政治理论,来解释为什么都市化的香港没有出现民主政治这个问题。换句话说,金先生更多的是从中性的社会整合角度来看待行政吸纳政治的问题。相比之下,他的论述比斯科特教授的论述更少“政治”的味道。由此产生的第二个问题是如何看待一九六七年的反英抗议运动。

第二,就金先生所关注的“过去三十年来”这个时间段,斯科特教授用了专门一章讲六十年代的“政治动乱”。他清醒地认识到,这场“政治动乱”的根本问题在于香港的统治权究竟掌握在谁的手中,由此他特别关注香港人的反殖民主义情绪,认为核心问题是英国统治者与中国臣民之间的关系。英国人不采取民主选举政治,而是建立广泛的咨询委员会和各种群众组织,进行面向基层和草根的“行政吸纳政治”,恰恰是为了维持英国人的统治。需要注意的是,一九六七年的反英抗议运动是 “二战”后世界范围内的反帝、反殖民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时,“毛主席语录”随着中国革命和文化大革命风靡全世界。这时英国殖民者把毛泽东强调的“军民鱼水情”看做是他们自己的政治格言,以便从中找到共产党通过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取胜秘密。新加坡国父李光耀在其自传中专门讲述自己如何学习共产党的群众路线,通过组织群众、争取群众与新加坡的共产党进行竞争。而其时港英政府也曾专门派人到新加坡学习李光耀创立的“人民协会”及“市民咨询委员会”制度等,并学习共产党组织群众的办法,成立各种各样的咨询组织、发起诸如“清洁香港运动”、“扑灭罪恶运动”和“改善屋宇环境运动”的社会运动,从而把群众争取到自己的一边。因此,不理解一九六七年的反英抗议运动,不理解中国革命和文化大革命在世界史上的重要意义,就无法真正理解港英政府推出的“行政吸纳政治”的政治含义。可这段“政治动乱”,在金先生的论文中只作为背景一笔带过,他沿用港英政府的说法,认为“动乱”的产生是由于港英政府与社会下层“沟通的失败”,从而认为“动乱”的产生是由于“整合危机”,即港英统治者在成功地整合精英阶层时,没能实现对草根阶层的整合。由此,一场针对政治主权的斗争,一场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政治斗争,在金先生的笔下变成了社会问题,即精英与大众的整合问题。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被彻底社会化、中立化、形式化了,不仅“精英”与“大众”成为无面目的抽象社会主体,而且所谓的中国文化/文明重建其实已经不是“中国的”文化和文明重建,而是文化和文明“在中国”的重建。“中国”不经意地从主语再次变成了宾语的修饰词,从一个本身具有文明意含概念变成了一个地理概念。这种微妙的差别也许是由于金先生是社会学家,而斯科特是政治学家的原因。因此,如果我们想要恢复金先生用社会学概念过滤掉的政治色彩,那么“行政吸纳政治”的真正含义并不是单纯的无条件的“精英整合”,而是港英殖民统治在残酷镇压了那些希望当家做主而不服从殖民支配的反殖民主义者后,将那些甘心或违心接受殖民统治的精英或草根下层整合到殖民体制中。

金先生写作这篇论文的七十年代(该文英文本发表于一九七五年)正是香港大学生运动风起云涌的岁月,在先生执教的香港中文大学也不例外。一九七三年二月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报刊《中大学生报》刊登了《谁在操纵着中大的命运》的社论,猛烈批评政府的大学资助计划:“政府的计划是如何实行殖民地统治的计划!大学的计划与活动是如何施行奴化教育、培养洋奴的计划与活动;公正的专家意见是如何为英国老家打算、不认识香港现状的洋专家意见。”更激进的批评指出,“殖民者不免豢养一小撮出卖人民权益、甘心帮凶的所谓‘高等华人’。在一般市民的眼光中,他们在政治上社会上的地位,无疑是‘高人一等’。可是,如果以实际的政治力量而言,却是微不足道的,他们中除了小部分可以再用来点缀‘殖民地式民主’、讨论市政中最枝节的问题外,大体上都是殖民者的顺民兼应声虫而已”(毛兰友:《香港青年学生运动总检讨》,载《七十年代》一九七三年八月)。这样的言论无疑带有青年学生惯有的激进特征,但他们的激进言论中点出了“殖民政治”的主题,也反映了支配政治在教育领域的激烈斗争。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港英政府推动几个著名的学院合并为“香港中文大学”之后,这个自称延续中国传统文化命脉的大学竟要以英文作为教学和学术语言,这种病态不仅折磨着中文大学,其实也折磨着整个香港教育。不愿认同汉语学界而甘愿在英语学界处于末流,正是香港在思想、文化,最终在经济方面迅速被边缘化的根源。

七十年代香港的学生运动无疑是香港华人的一次政治自觉。它直接回应了一九六七年的反英抗议运动。后者的主体是左派工人和知识分子,并与内地有着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联系,而前者的主体是青年学子,他们与内地只有文化精神上的内在联系。今天活跃在香港政坛上的重要人物,无论亲政府的曾钰成,还是反政府的梁国雄,其实都像王朔所说的那样,都是七十年代成长起来的“毛主席的好学生”。然而,由于港英政府的残酷镇压,由于“行政吸纳政治”的巨大成功,香港人如何看待一九六七年的反英抗议运动,如何看待七十年代的精神自觉,就变成了撕裂香港人内心世界的痛苦伤疤。在香港左派的话语中,这次运动被看做是“反英抗暴”斗争,是一次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伟大爱国运动,可在港英政府和被吸纳精英阶层支配的话语体系中,这次运动被定义为“政治动乱”,甚至是一种“政治恐怖”。

在金先生的论文中,用的就是“政治动乱”这个概念。一旦定义为“政治动乱”,其原因就很容易被归结为社会经济原因(比如“沟通的失败”)或者外部政治因素的挑动,从而把殖民政治的主题遮蔽起来,这实际上是殖民地培养起来的香港主流精英阶层的普遍心态。由此,要真正理解“行政吸纳政治”这种政治模式,理解金先生这篇著名论文的意义,就无法逃脱一九六七年那场“政治动乱”的思考,更无法逃脱对二十世纪全球史或人类文明史的通盘考量。在香港回归十周年之际,在这场“政治动乱”爆发四十周年之际,我们有必要揭开这块烙在中国人心灵上的伤疤吗?我们有能力解读愈结在伤疤中的思想密码吗?


二○○六年十一月于港岛西环

(《中国政治与文化》,金耀基著,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IanScott, Political Change and the

Crisis of Legitimacy in Hong Kong, Hong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


二•无言的幽怨


在中英关于香港回归交接仪式的谈判中,英国人主张交接仪式放在中环露天广场,其意图在于让所有参加交接仪式的人目送英国撤离的军舰,以彰显其“光荣撤退”。中方主张交接仪式放在新建的会展中心,据说中心的外形设计像北飞的大雁。为此,中方政府提供了香港四十年的水文资料,证明七月一日前后香港处于暴雨多发季节,交接仪式不宜露天举行。果不其然,当主权交接在会展中心举行之际,整个香港倾盆大雨,相信天道自然的中国人都认为这是苍天有眼,用泪水刷洗整个民族的历史耻辱,因为香港殖民地作为一种象征,一直是中华民族心灵上的伤痛,也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难以解开的心结。

香港从割让开始,就一直是西方文化向中国传播的媒介。近代中国报业就从香港开始,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中,香港充当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基地。王韬、梁启超、孙中山等近代历史名人都曾与香港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但同时香港也是中国通向西方世界的通道。抗战以来,香港一直是国共两党争取海外华人和国际援助、宣传抗战和建国理念的基地。一九三八年中共中央在香港设立了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一九四七年,新华社香港分社正式成立,成为中国共产党在香港的正式办事机构,在香港展开统战工作,尤其在全国解放前夕秘密组织一大批逃往到香港的民主党派领袖和文化界知名人士辗转北上,参与政治协商建国。中国共产党在香港的政治力量自然是工人,一九四八年香港工人在新华社香港分社的推动下成立了“港九工会联合会”(简称“工联会”),而各种工会子弟学校也陆续建立起来,这就是香港人所说的爱国学校或左派学校,比如汉华中学、培侨中学和香岛中学等。这些学校不仅成为左派政治力量的组织纽带和人才基地,而且成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

随着抗战以来中国共产党展开卓有成效的统战工作,香港的思想文化界也自然成为中国共产党发挥作用的重要力量。在“二战”后整个世界思潮向左转的大背景下,香港新华社一手组织工人阶级队伍,一手抓文化统战,左派的发展形势可谓欣欣向荣。比如,左派电影公司新联、长城、凤凰网络了一批当时香港著名的影星,拍摄了大量反映民族主义和新中国成就的电影。撑起香港电影业的半壁江山。其中长城电影公司从一九四九年开始到七十年代拍摄的“黄飞鸿系列”共八十多部,在香港和东南亚华人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被国民党勒令停刊的民主党派报纸《大公报》和《文汇报》转移到香港后,在新华社香港分社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战线思路,办得有声有色。两大报刊还办起了《新晚报》、《香港商报》和《晶报》等立场中间的报纸,增加大量副刊,刊登香港人喜爱的马经、狗经、武侠和色情内容。梁羽生和金庸的武侠小说最先是在《新晚报》上刊登出来,此后《大公报》、《文汇报》也刊登了武侠小说,一时间出现了武侠小说擂台赛,开香港新派武侠小说的先河。在“文革”之前,受新华社香港分社领导或影响的报纸发行量占香港报纸发行量近三分之二。

左派思想在香港的发展与当时的经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二战”后香港的经济开始迅速发展,内地的移民大规模涌入香港,香港社会的贫富分化和阶级矛盾空前激化。比如一九六六年四月四日,香港中环天星码头的小轮公司因为船票加价一毛钱就引发了大规模的社会骚乱。而此时,国际局势发生了逆转,中苏主导的世界“反帝反殖民”运动在印尼、马来西亚、越南、泰国等地如火如荼地展开。美国为了遏制苏联和中国在东南亚的扩张也与英国联手,在东南亚各国与共产党展开政治较量。而中国内地激进的反帝、反殖、反修的“文革”迅速波及到东南亚乃至全世界。香港就像惊涛骇浪中的一叶小舟,随时有被掀翻的可能。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澳葡政府与群众之间发生了冲突并进行镇压,引发澳门左派团体的罢市运动,在内地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迫使澳葡政府屈服,从此澳门成了“半个解放区”。澳门左派的胜利直接刺激着备受港英政府打压的香港左派。他们纷纷派人到澳门学习取经。在这种情况下,周恩来通过廖承志向香港新华社发布了指示:“香港不能照搬内地,内外有别,香港不搞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宣传上千万不要使香港同胞以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也将席卷香港。至于我们党政企业组织内部,不搞大字报,不搞群众运动,不搞揭发批判。>>务必避免我们在香港的党组织和各企业机构自己内部大斗,发生大乱子,毁掉香港长期工作的深厚基础和战略部署。”(转引自张家伟:《香港六七暴动内情》,20页)然而,在“文革”背景下,内地激进左派在政治上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一九六七年负责港澳事务的中央外事办被造反派夺权,廖承志完全失去权力,周恩来的外事权也受到牵制。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左派内部的激进派势力开始抬头,中央确立的港澳长期政策实际上被一种激进的“解放香港”路线所取代。

一九六七年,各地零星的劳资纠纷引发的罢工运动由于“工联会”的介入将劳资纠纷的阶级斗争转化为民族斗争,从香港局部问题转化为中国全局问题,转化为中国工人阶级与英美帝国主义的问题,由此赋予香港左派抗议运动的世界史意义。而此时的港英政府体制极其僵化,没有任何政治手段,只有暴力镇压。而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控制的外交部于一九六六年五月十五日在京召见英国驻华使馆代办,对港英政府的镇压表示强烈抗议并发表声明。在内地的支持下,香港左派成立了“港九各界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和内地的红卫兵运动一样,他们手持毛主席语录,佩戴毛主席像章,采用贴大字报、批判会和斗争会的形式,正式向港英政府发起了全面的思想政治斗争。广东各界左派团体纷纷予以声援,北京的造反派更是惹出了“火烧英国代办处”的外交事件。

香港左派的文化斗争并没有斗垮港英政府,相反港英政府以恢复法治秩序为名,紧急通过各种立法进行镇压。矛盾进一步激化,香港左派动用全部力量发动罢工、罢市和罢课的“三罢”行动,最后随着港英政府镇压的升级,左派抗议发展为极端化的“武斗”和“飞行集会”,发展为所谓“反英抗暴”斗争。港英政府在确知北京没有收回香港的意图后,肆无忌惮地全面镇压,查封左派报纸、关闭左派学校,大规模地逮捕左派人士,一时间香港陷入白色恐怖。而此时内地“文革”乱局,根本顾不了香港。香港新华社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香港左派既没有国内政治力量支持,又丧失了香港民众的支持,且备受港英政府的打压,只能在孤立无援、自我封闭和风雨凄惨中度过了漫长的七十年代。

“六七抗议运动”给香港左派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使其力量和影响力降到了低谷。大批左派工人被解雇,生活陷入困顿。在“三罢”斗争中,港资和外资公司迅速占领市场,导致大量内地中资公司和左派公司倒闭。在极“左”思潮指挥下,所有报纸走向“反英抗暴”前线,并且取消了副刊、武侠、“马经”这些“封、资、修”的内容,再加上港英政府的打压,导致销量大跌。最终《商报》被收购、《晶报》等凄然停刊,《大公报》和《文汇报》虽苦苦支撑,但在香港市民中几乎没有影响力,更谈不上统战功能。左派电影公司及其经营的影院在极左文艺路线下也纷纷倒闭。当年周恩来担心“毁掉香港长期工作的深厚基础和战略部署”,不幸被言中了。

然而,比起这种有形政治力量的损失,更为深远的负面影响是港英政府镇压“六七抗议运动”奠定了香港人基本的心态结构。近代以来,香港虽然割让给英国,可香港人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尤其新中国刚刚成立时那种生机勃勃的景象使得香港人的爱国主义高涨,并在“反对殖民主义”的爱国旗帜下参与、支持或同情香港左派发起的抗议运动。可是,当左派抗议运动极端化,发展到“三罢”斗争最后发展到“飞行集会”时,引发了香港市民对左派的不满和恐惧。上层精英和普通市民反而投靠港英政府,寻求港英政府的庇护。港英政府意外地获得了香港市民的认同和支持。港英政府正是利用镇压左派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开始实施“洗脑赢心”(winning the hearts and minds)工程。

“洗脑赢心”这个概念是由大英帝国在马来亚的高级专员泰普尔将军(General Templer)在镇压马来亚反殖民运动中发明的。它专指大英帝国和殖民地政府运用新闻宣传手段来进行“新闻管理”,通过新闻、报告、演讲、研究等各种官方话语渠道将殖民地起义和暴动描绘为“恐怖主义”,从而塑造公共观念,制造“恐怖主义的氧气”,加剧公众对这种反抗运动的心理恐惧,以配合殖民者的武力镇压,起到稳定政治秩序的效果。这是大英帝国在“二战”之后镇压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起义(一九四四—— 一九四七)、马来亚政治危机(一九四八—— 一九六五)、肯尼亚矛矛党人起义(一九五二—— 一九六>)和塞浦路斯奥爱卡(EOKA)运动(一九五五—— 一九五九)中发明的全新政治武器。大英帝国意识到,冷战中重要的武器就是思想观念,这是一场争夺“思想领地”的战争。英国人成功地把镇压殖民地人民起义与美英反对共产主义的冷战结合在一起,把反殖民的民族解放运动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通过把共产主义宣传为恐怖主义,从而抹黑反殖民运动。相反,却把帝国与英联邦和殖民地的关系描绘成利益互惠关系,大英帝国由此被塑造为仁慈的统治者。随着这种宣传策略的转化,大英帝国维持殖民地的理论基础也从早期种族主义的文明传播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适者生存论,发展为道义责任论,即帝国具有保护殖民地人民免受共产主义恐怖专制的道德责任。港英政府在镇压左派反英抗议运动中,成立了专门的宣传委员会,并在英国成立了“香港心战室”(Hong Kong Working Group),专门负责舆论宣传,通过政府文件、媒体采访、新闻报道,采用焦点放大等手法系统地将这场反抗运动描述为“暴乱”和“恐怖主义”。而港英政府镇压“暴乱”的主要对象也是左派报纸和学校,从而彻底剥夺左派的话语权,将“左派”、“中国”、“文化大革命”、“古拉格群岛”和“共产主义恐怖政治”等等联系起来,描绘出一幅恐怖的政治图景,制造出恐怖的心理效果。

港英政府的“洗脑赢心”工程彻底改变了香港人的深层意识和心理结构,形成了港人对“左派”、“共产党”、“大陆”、“社会主义”的极度恐惧心理。这种恐惧心理与内地逃往香港的国民党达官显贵、大资本家和知识分子的“仇共”心理相呼应,使得“恐共”、“仇共”成为香港社会的基本民情,再加上港英政府采取“行政吸纳政治”成功地团结了上层华人精英,香港社会形成了对内地的排斥心理,随着香港经济的起飞,更增添了对内地的优越意识,不愿意香港回归,这成为今天困扰香港政治的深层原因。正如斯科特教授所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共产主义者的目标而言,这次骚乱的最终结果反而是增强了对既存港英统治秩序的支持和正当性。当面对文化大革命这种共产主义的变种与当时还没有改革的殖民资本主义国家,多数人选择了他们都知道充满着罪恶的这一边”(Political Change and the Crisis of Legitimacy in Hong Kong,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 p.104)。用刘兆佳教授的话来说,“六七暴动加深了香港市民对中国共产党及左派分子的恐惧与不满,并损害了香港同胞与中国政府的关系。香港同胞对中国政府的不信任,至今仍未消除。这种对中央的逆反心态,不单使香港回归中国的过程充满曲折,而且亦对回归后香港同胞与中央建立和洽关系增添困难”(《香港六七暴动内情》,序言)。

“六七抗议运动”的悲剧无疑是“文革”悲剧的一部分。而这场悲剧理应放在“二战”以来全球范围内反帝、反殖民运动中来理解,放在十九世纪以来人类试图超越资本主义的种种政治试验中来理解,放在中国革命和第三世界革命“为穷人讨公道”的道德基础中来理解,放在中国革命塑造“共产主义新人”的伦理追求中去理解。香港左派一直拥有最为高尚的道德品质,他们曾以毛主席的教导为道德训诫,公而忘私、无私奉献、助人为乐。香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沦为“难民社会”时,左派自发组织内地同胞团结自救,共渡难关,成为当时香港社会的道德楷模。正是这种道德品质的支持,当国家和革命事业需要时,左派群众不顾个人安危,放弃私利,参与反英抗议运动,毫不顾忌个人和家庭损失。要知道,他们不是一腔热血的青年,而是拖家带口的工人、市民和文化人。他们被捕入狱后,在赤柱监狱中展开了类似红岩故事的狱中斗争,然而,由于港英政府采取“洗脑赢心”工程的系统宣传,左派被彻底妖魔化了。随着七十年代香港经济的起飞,内地又结束了“文革”,整个世界开始向右转,左派所代表的道德品质彻底被自私自利的市场伦理所否定,左派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也被右派妖魔化为“暴乱”。香港左派似乎被整个世界抛弃了,只在公共话语中留下“左仔”和“维园阿伯”两个包含了道德侮辱和政治贬低的形象。

进入八十年代,香港开始回归,中央对港工作的重心转向统战工商界。香港回归大局已定,内地改革开放前景无限,原来“恐共”、“反共”的商界精英纷纷向内地靠拢。然而,在香港左派看来,这些“忽然爱国派”是为了商业利益和政治利益才爱国,并非政治上坚定的爱国派。但在“着眼于香港回归祖国统一大业”、“爱国不分先后”的背景下,国家利益、民族统一大业这些传统左派坚定的政治信念再一次战胜了他们的个人利益和历史恩怨,使他们与工商界在香港回归的风风雨雨中携手合作。香港左派几十年来在香港背负“暴乱”包袱,在内地又背负“文革”包袱,可究竟谁来为这无怨无悔的爱国代价买单?历史的悲情一直困扰着香港左派,既是他们自我封闭的心结,也是他们与时俱进的包袱,他们曾生活在“没有天空的都市”中,如今虽走出封闭,但要进入香港精英阶层,依然有漫长的路要走。

近代百年以来的中西文化冲突中,无论香港,还是内地,都被各种难以调和的敌对思想、情绪和利益所撕裂。这既是发达国家的国际战争在后发达国家的国内化,也是一个中华民族在生存困境中寻找出路的痛苦挣扎。而如今,面对中国崛起的现实,我们需要一点点从容,来面对这些历史和现实的旧怨新仇,甚至需要某种程度的遗忘,以便让时间来慢慢地治愈心灵上的创伤。今日香港政治困局,很大程序上是港英政府(其实是西方)培养起来的中产精英(比如法律界、教育界)从心底里不认同共产党中国、不认同香港左派,乃至在“一国两制”的宪政秩序中,在中国崛起的世界格局中迷失了自己。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心灵的和解,人心的回归,需要时间、耐心、理解和宽容,就像“一国两制”本身,将巨大的矛盾包容在一起。想一想,时间才是最大、最有力量的政治。政治也许就是遗忘的艺术。许多问题随时间推移而消逝,不一定是问题解决了,而可能是被遗忘了。以至于在香港回归十年之际,似乎没有人提到香港的殖民或“去殖民”问题,更没有人提到“六七抗议运动”。然而,我们要明白,这善意的遗忘背后包含着“无言的幽怨”。

当酸苦的泪水使我眼泪朦胧

我看到你头上的白纱在微风中飘旋

你的手握在陌生人的手中

缓步走来,而你眼里又无言的幽怨

我仍为你祝福,带着最伟大的悲痛

当你再也不,再也不会回转

(《悲歌》)

力匡(郑建柏)的这首诗曾经风靡上世纪六十年代的香港文坛。这本是一首爱情诗,却似乎更能表达香港左派的心声。然而,香港的右派不也有类似的爱国悲情?这种悲情不也时时冲击着香港政治?八十年代以来的香港右派,就像六十年代的香港左派,彼此就像这心怀怨恨的恋人,虽有“无言的哀怨”,但自觉带着“最伟大的悲痛”。假如着“伟大的悲痛”多一份对民族未来的信心,多一份国家责任的承担,多一份超越和从容,或许香港左派和右派能够面向民族的未来而了却恩怨,治愈创伤,在心灵上达成宽恕、原谅与和解。


三•九龙城寨与香港大学


一八六○年,代表维多利亚女王和拿破仑皇帝的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城,一把大火烧了圆明园。对此,法国作家雨果愤怒谴责:“我们欧洲人是文明人,中国人在我们眼中是野蛮人。这就是文明对野蛮所干的事情。将受到历史制裁的是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另一个叫英吉利。”事隔三十年后,中英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获得新界九十九年租期,但其中明确规定九龙城内驻扎的中国官员可在城内各司其职,“惟不得与保卫香港之武备有所妨碍”。从此,九龙城寨一直作为中国人管辖的领土保留在香港殖民地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清朝政府之所以在给英国的租借地中保留九龙城这一小块地方,是因为九龙城寨于大清南疆海防中的战略地位。九龙城寨起源于宋代,明朝开始在此驻扎军队,清代已成为巩固帝国南部海防的重要基地,在鸦片战争中曾发挥重要作用。鸦片战争之后,英国获得港岛,九龙城就成为清政府防范英国扩张的前沿阵地而不断巩固,修筑了坚固的城墙,加固了炮台。在此后,中英和平相处的岁月中,九龙城最突出的作用恐怕在于清剿海盗。由于广州是大清帝国与西方世界贸易的重要窗口,中国海盗一直袭击着西方往来的商船。如果说在欧洲历史上,海盗开辟了海洋世界,打通了英国这个海洋帝国通向世界的通道,那么在大清帝国的眼里,海盗是不折不扣的大陆秩序的骚扰者。当时帝国庞大商业贸易掌握在官方的手中(即著名的广州十三行),海盗变得不可饶恕。如果说大英帝国最后继承了欧洲海盗的遗产,那么,清朝这个大陆帝国之所以臣服于大英帝国,恐怕从自己清剿海盗开始。

九龙城寨的官兵们有着丰富的清剿海盗的经验。早在一八○九年就清剿了当时有名的海盗张保仔。在鸦片战争前后,海盗异常活跃,其中最大的势力是十五仔和徐亚保,前者大约有一百艘海盗船,后者大约有六十艘。清政府“剿抚兼施”,迫使十五仔投诚受招安。徐亚保投诚后,因其曾杀死两个调戏中国妇女的英兵,被港英政府起诉判处无期徒刑。但“徐以不甘受辱,竟于四月二日晨在狱候期起解中自缢身死”。这段文字出现在马沅撰写的《防御海盗事略》中。中国海盗至此绝迹了,大清帝国也开始走向崩溃。

剿灭海盗之后,清政府与英国和平相处。海防暂时无虞,陆疆陷入危机。十九世纪后半段,中俄就陆地领土签订了许多条约。在谈判中,清政府有许多创新,比如在给俄国租借辽东半岛时就保留金州城由中国人自行治理。这种做法也自然用在了新界,保留九龙城归中国人治理。这种做法在于通过这些据点标志中国对整个租界的主权,有助于租约届满收回租界。这个维护领土主权的策略可谓用心良苦,但真正能够保证主权的依然是国家实力。一八九九年五月十五日,英国政府以九龙城寨内的清军妨碍武备为由,派出英国皇家韦尔斯火枪队及香港志愿队几百名士兵进攻九龙城寨,经过一天激战,清兵战败,百多名平民被驱逐。五月二十二日,总理衙门抗议英国出兵九龙城的行动违反条约,要求撤军。但英国毫不理会,不但派军长驻九龙城,甚至由英国枢密院颁布新界敕令,单方面宣布九龙城也是女王陛下的殖民地,并在港英政府的宪报上公布,将其占领合法化。一九○○年,李鸿章赴广州就任两广总督途经香港与港督交涉九龙城的主权问题,但没有任何结果。大约在辛亥革命前后,英国政府最后放弃了占领九龙城,只是将掳掠的两扇城寨大门,作为战利品摆在大英博物馆。九龙城寨回到了中国人手中。

为什么英军不继续占领九龙城寨?为什么英国人在清政府抗议中占领的九龙城寨,反而在清政府瓦解了,中国陷入内战、无人关心九龙城的情况下,主动撤离了城寨,在自己的殖民地中保留了一块中国人自己治理的地盘呢?和火烧圆明园相比,前后不过四十年时间,大英帝国怎么就一下子从烧杀抢掠的强盗,变成了彬彬有礼的绅士?我搜寻各种历史资料,找不到明确答案。从时间上推算,港英政府主动撤出九龙城寨大约是在港督卢押(Frederick Lugard)任上,此公是大英帝国担任殖民地总督中最具眼光的政治家之一,不仅著有阐述殖民治理精髓的专著,而且就在港英政府撤出九龙城寨前后,创办了香港大学。

从占领香港以来,英国把香港作为通过商业贸易汲取中国财富的基地,并没有打算治理香港,对教育也没有兴趣。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大清帝国风雨飘摇,西方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此刻的西方政治家都力图取得对中国的统治权。一八九四年清政府废科举,对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不仅统治阶层失去了吸纳精英的渠道,中国文化也因此失去传承的机制。谁掌握了中国的教育,就掌握了中国精英,谁掌握了中国精英,就掌握了中国的统治权。由于甲午战争,日本捷足先登,大批中国精英留日,日本人也纷纷进入北京、天津和东北开办新式学堂。日本一举吞并中国的野心让美国人坐不住了,美国政府干脆用部分庚子赔款创办了清华留美预备学校,美国人的善举背后是帝国的雄心。比较之下,老牌的大英帝国显得迟钝和落后了。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的《中国邮报》的社论标题就是呼吁“在香港设立一所帝国大学”。社论概述了中国的门户开放政策所带来的政治格局变化,比较了日本和英国在中国的势力消长后指出:

日本政府正花费巨额金钱,在中国传播它的思想和扩充影响力,并确保它的投资所值。在此点上,日本人是够聪明的。远在日俄战争之前,甚至在战事期间,日本已在中国各地布置好了它的文化传播者。战后,这些传播者数量必更大增。究竟这种方法的要点是什么?就是现代教育。日本在中国的教师甚多,在北京他们更在学校和大学里控制了重要的职位。……与日本不同的是,我们缺乏一个广泛的制度,和向一目标迈进的明确工作方针。……作为英国在远东的影响之中心与泉地的香港,在教育中国人方面又怎样?……香港所需要的是一所大学。……在香港设立大学,会成为一项帝国的投资,对于英国的繁荣来说,为此目标使用一笔公费是有价值的……如果我们不这样做,正如一位皇室人物所说的:“二十世纪的远东是属于日本的。”(冯可强:《帝国大学:从历史看香港大学的本质》,转引自《香港教育透视》,206—207页,下引此文只标明页码)

三天后,《中国邮报》在社论中继续鼓吹建立香港大学这项“国家投资”,把从事大学教育的人看做是传播西方思想的小军队,创办港大可以培养一批接受英国思想文化的“小英国人”。这样的思想无疑激励着身负帝国使命的第十四任港督卢押,他在一九○七年走马上任后就寻找机会建立港大,并获得英商大资本家的积极支持。

一九一一年,香港大学奠基。卢押在奠基礼上自豪地宣布:“只要大英帝国一日代表帝国公理(imperial justice),只要它的目标一日是哺育和教育英皇陛下的臣民,以及其属地的邻近国家的人民(指中国内地——引者),它便会不断繁荣昌盛。……历史会记载说:大英帝国的建立,是基于比领土扩张或国势增长更高的理想。……当后世史学家评价东方世界发展时,他们会指着在地图上只有一粒尘埃的本殖民地,形容它是一个产生了巨大影响的中心,它的影响力深刻地改变了占全球人口四分之一的一个国家。”(208页)第二年,香港大学正式开办,卢押在开幕礼的演讲中阐明了港大的两个宗旨:一是“为中国而立”,即让中国求学西方的人免受远涉重洋、背井离乡之苦;二是“沟通中西文化”。卢押的第一次演讲是对英资捐款人说的,所以赤裸裸地宣扬帝国政治理想;第二次演讲是对港大师生说的,自然要讲文化交流之类冠冕堂皇的话。不过在演讲中,他也隐讳地讲道:“如果这间大学依照它的创办者所订下的正确方向发展,我怀疑在出席今次盛会的人当中,有没有人深切了解到我们现在展开的工作怎样重要;这间大学可能亦将会对中国的未来,以及中西关系(尤其是中英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205页)

然而,事与愿违。就在香港大学奠基这一年,共和政制也在中国开始奠基。一九一一年内地发生了辛亥革命,紧接着就是“五四”的启蒙救亡运动,中国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同时展开,反英、反帝运动风起云涌,港大“为中国而立”的目标彻底破产了。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港大的目标开始转移到“为香港社会服务”。一所面向全中国的帝国大学就这样变成了一所名副其实的“香港大学”。但这没有改变港大的殖民使命。用在印度推行英语教育最得力的麦考利(Macaulay)勋爵的名言来说:“我们目前必须尽力培养一个特殊阶级,使之成为我们(英国政府)及治下广大子民的传译者,这个阶级,有印度人的血统,印度人的肤色,但有英国人的嗜好,英国人的看法、道德及思想。”(转引自谢家驹文,51页)这也就是香港大学的政治功能所在,只有培养出这样的“小英国人”,才能被以“行政吸纳政治”的方式参与到殖民统治中共同“搞好民族关系”。

香港教育的殖民本质必然是压制中文教学,推崇英文教育。中文教育与英文教育之间的冲突,反映了香港文化主导权或主权的归属问题。这一问题在一九四九年之后变得更加尖锐。当时,马克思主义在新中国已成为思想正统。钱穆、唐君毅等大批传统知识分子涌入香港,他们心怀“为故国招魂”的文明使命,以为只有香港才能保存中国文化的命脉。为此,他们于一九四九年创办了新亚书院,随后又产生崇基、联合等书院,并提出要建立中文为媒介的大学。这样的设想引起了要不要创办一所中文大学的辩论。钱穆等人认为,香港应当是中国文化的教育中心,居于领导东南亚文化的地位,理应创立中文大学。一九五八年,张君劢等人在香港联署发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全面阐述了复兴儒学的思想。

起初,英国人反对创办中文大学,并通过对财政和学位的控制,压制中文教育的发展。但他们很快意识到,推广传统儒学教育可将香港人与内地意识形态隔离开来,使其成为抵制内地的文化武器。由此,港英政府转变立场,推动新亚、崇基、联合等书院于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七日正式合并为香港中文大学。其目的当然不是复兴中国传统文化,而是为了控制中文教育。当初,在钱穆坚持下,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被翻译为“香港中文大学”,其实质是要通过汉语语言来保持中国传统文化。然而在港英政府的操纵下,中文大学根本无力承担通过中文复兴中国文明的使命。也许是这个原因,中大成立两年之后,钱穆辞去了文学院院长职务,郁郁赴台。

中大的悲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儒家知识分子的悲剧。他们试图在西方文化尤其是西方自由主义脉络中发展儒学,实现儒学与世界接轨,从而试图在香港保留并传播儒家文化,但他们忽略了儒学的根本在于中文,由此在港英政府推行英文主导的殖民教育面前失去了批判力,反而成为港英政府用来抵制内地政治的文化工具。由此,新儒学从第二期到第三期,基本上被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之争所蒙蔽,丧失了近代以来中西文化对立的根本问题,更忽略了整个二十世纪的文明冲突。新儒家知识分子在香港精英阶层中培养儒学教育的努力失败了,但香港中文教育却在左派基层爱国学校得到了迅速的推广。香港年轻一代大学生对香港殖民教育的本质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掀起了“认识祖国,关心社会”的运动,无论是认同内地政治的“国粹派”,还是对内地政治采取批判立场的“社会派”,都强化了香港社会的中文认同,并推动了“法定中文语言”的运动,迫使港英政府将中文与英文并列为官方语言。这就构成了香港回归之前文化斗争的基本格局。

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一个世界奇迹。这个奇迹叫圆明园。艺术有两个来源:一是理想,理想产生欧洲艺术;一是幻想,幻想产生东方艺术。圆明园在幻想艺术中的地位就如同巴特农神庙在理想艺术中的地位。一个几乎是超人的民族的想象力所能产生的成就尽在于此。……请您想象有一座言语无法形容的建筑,某种恍若月宫的建筑,这就是圆明园。请您用大理石,用玉石,用青铜,用瓷器建造一个梦,用雪松做它的屋架,给它上上下下缀满宝石,披上绸缎,这儿盖神殿,那儿建后宫,造城楼,里面放上神像,放上异兽,饰以琉璃,饰以珐琅,饰以黄金,施以脂粉,请同是诗人的建筑师建造一千零一夜的一千零一个梦,再添上一座座花园,一方方水池,一眼眼喷泉,加上成群的天鹅、朱鹭和孔雀,总而言之,请假设人类幻想的某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洞府,其外貌是神庙、是宫殿,那就是这座名园。……这是某种令人惊骇而不知名的杰作,在不可名状的晨曦中依稀可见。宛如在欧洲文明的地平线上瞥见的亚洲文明的剪影。

这是法国作家雨果笔下的圆明园,它延续了十八世纪以来西方启蒙知识分子对中国所代表的东方文明的向往。西方文明在其他殖民地所向披靡,唯在中国受到强烈抵制,因为中国文明的辉煌程度并不亚于西方,某些方面甚至远远超过西方。因此,高扬西方文明同时贬低中国文明,构成了西方现代性的主题,也成为大英帝国所要担负的文明使命。创办殖民地大学来传播西方文明无疑属于大英帝国公开的政治教诲。然而,就帝国的使命而言,除了这些公开教诲,我相信还有一些不可以公开的政治教诲。比如说,香港会(Hong Kong Club)和马会等曾在香港政治中发挥怎样的功能?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九龙城寨也是另外一个秘密。就在创办香港大学时期,英军自动撤出九龙城,将其变成中国人自己管理的地方。此时内地忙于革命,没有一个政府真正管理过九龙城,整个城寨一直保持着清王朝招牌和传统风俗,由此成为传统中国活的标本。由于九龙城寨属于“三不管”地带,自然被黑社会所把持,很快成为色情、赌博和毒品的聚集地,一切与人类美好追求相背离的东西都聚集到这里。于是,香港社会自然形成了两种生活方式,一种就是港大、中大所代表的生活方式,它代表了人类文明最高成就和价值追求,另一个就是九龙城寨的生活方式,它代表了人类文明中最堕落的内容。而在这种生活方式的背后,不言而喻隐含着西方文明与中国文明的强烈对比。香港华人究竟应当选择哪一种生活方式,选择哪一种文明,选择哪一种文化认同,在港英政府提供的两个活生生的文明标本面前一清二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新儒家复兴的儒学远离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只能变成港大、中大以及英国和美国的英文大学中的文化点缀。

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大英帝国对香港的治理从军事与经济手段转向经济与文化手段,其核心就是通过文明征服来培养“小英国人”实行“间接统治”。从文明征服的效果看,九龙城寨发挥着不亚于香港大学的作用。

政治的力量在于文明,文明的力量在于人心。人心的培育才是政治最高的艺术。华人政治家李光耀就颇得英国人的政治真传。当香港中文复兴运动以广东话为母语、以繁体字为标准中文时,李光耀在新加坡成功地推广了普通话和简体字,因为他的眼光已掠过历史投向了中国文明遥远的未来。我没有去过新加坡,听说新加坡有一座风景独特的印度城,这突然让我想起了香港的九龙城寨。


四•帝国的技艺


十九世纪被霍布斯鲍姆称之为“帝国的年代”,是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在全球建立殖民地的时代,大英帝国就是十九世纪全球政治的象征。然而,二十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摧毁了十九世纪的全球政治体系,催生了美国和苏联这两个超级大国主导的新秩序。在这一国际新秩序的形成中,帝国政治家丘吉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果说美国在国际政治问题上一直在威尔逊的理想主义与西奥多•罗斯福的现实主义,或在威尔逊的世界主义与亚当斯的孤立主义之间徘徊,那么,对于英国政治家而言,赤裸裸的功利主义是其唯一的政治传统,他们时刻将英国的利益(尤其长远利益)作为政治的最高宗旨。此时的丘吉尔已意识到大英帝国的衰亡,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力缓解其衰亡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英国的利益。就此而言,丘吉尔的高明之举并非抑制印度独立和拒绝归还香港,而是一九四七年著名的 “铁幕”演说,其目的是挑拨苏联和美国在“二战”中的合作关系,创造出“冷战”局面,迫使新兴的美国与英国结盟,利用美国的力量来维持大英帝国不至于彻底崩溃,利用美国对抗苏联的力量来压制殖民地解放运动。

尽管如此,整个二十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的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使得全球整体形势有利于苏联而非美英,尤其一九五六年英法出兵阻止埃及收回苏伊士运河行动的失败,标志着大英帝国开始走向崩溃,因为苏伊士运河是大英帝国维持整个远东殖民地的军事和商业通道。从此,大英帝国在暮气沉沉中走向没落,进入了所谓的“非殖民地化时期”,殖民主义作为一种全球政治体系开始走向结束。一九六七年,英国殖民地部被取消,人员并入了外交部,后来连共和国部也并入了外交部,从此英国思考的是如何从殖民地撤退。

说到帝国,人们常常想起的是罗马。罗马的辉煌塑造了欧洲文明,其漫长的衰落过程犹如落日余晖,令人惊叹。相比之下,作为十九世纪“日不落”帝国,英国的衰落多少显得有些沉闷。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两个帝国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罗马帝国作为一个大陆帝国,承载了古希腊文明、基督教文明与东方阿拉伯文明的三大文明,并塑造了西方现代文明,共和、主权、混合宪法、自然法、万民法等等这些重要的现代政治概念都来源于罗马。相比之下,大英帝国形成的原动力并非文明的力量,而是商业的力量,是资本主义的力量。资本主义商业从兴起的那一天起,就打上了英国的烙印,帝国的海洋性质,以至于陆地国家与海洋国家在十八世纪以来,成为欧洲思想家思考封建与资本主义、君主专制与宪政、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政治基础。

正是这种海洋帝国的思维模式,使得大英帝国对于如何经营北美这片大陆殖民地缺乏经验,他们按照商业逻辑将北美作为攫取财富的对象,繁重的赋税导致了北美独立和大英第一帝国的失败。帝国思想家柏克在反思北美政策的《美洲三书》中清晰地反映出了这种思路,即不是依赖直接的政治控制,而是依赖商业利益和文化认同上的忠诚纽带进行遥控。对于善用军事征服和法律治理的罗马帝国来说,这无疑是完全陌生的概念。而这种思路确被成功地运用到经营印度殖民地。帝国殖民者在这里不仅采取“间接统治”的手法,而且帝国将英女皇宣布为印度女王,这既树立了殖民地臣民政治效忠的对象,也利用帝国的优势在民主化的时代中成功地保留了君主体制。这不能不让我们佩服帝国政治家的智慧。当年,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矛盾最激烈的要数老牌工业国英国了,恩格斯专门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来宣传社会主义,然而,社会主义运动在英国毫无起色,倒是把欧洲大陆搞得神魂颠倒,其中一个秘密就在于通过宣布英女王为印度女王来凝聚英国人的民族自豪感,使得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开拓海外殖民地。

英国取得印度大陆,为其提供了一个建立大陆帝国的希望。有人建议帝国应当迁都德里,然后再殖民伊朗和中国西藏,这样就会取得地缘政治的大陆心脏地带,建立统治全球的帝国,这是英国一直染指中国西藏和云南的原因。然而,惯于海洋思路的英国人,最终没有采取大陆帝国的思路。毕竟资本家的商业利益在海洋贸易中,而不是那片土地贫瘠的大陆。于是,环顾英国殖民地,大英帝国简直就是一个岛屿的收藏家,把海洋中邻近大陆的岛屿作为殖民的首选对象,编织了遍布全球的商业殖民网络。这无疑是一个精明的商业策略,即可以利用岛屿与大陆的商业关系,取得大陆上一切商业利益,但却不需要像罗马帝国那样,承担繁重的、往往吃力不讨好的治理陆地殖民地的政治责任。如果说大陆帝国征服之后要承担起治理的责任,大英帝国则如同吸血虫一样通过商业的管道汲取大陆的资源,但不需要承担任何政治或道义责任。就这一点而言,大英帝国毫无罗马帝国的气象,毫无政治使命感和文明抱负,和恺撒、屋大维这些具有伟大文明抱负的罗马皇帝相比,丘吉尔、迪斯累利等帝国政治家充其量是精于打算、损人利己的可耻商人。

大英帝国这种政治精明不仅体现在帝国的建立过程中,更体现在帝国解体的撤退过程中。如果说建立帝国取决于时代的机缘,维持帝国统治则是需要良好的制度和坚韧不拔的意志,那么能让帝国荣耀的解体,无疑是一项高超的技艺。大英帝国在殖民地的撤退就经历了被迫撤退到主动撤退的转变。在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初期,由于英国不想放弃自己的殖民地,故采取高压手段,导致与殖民地人民的对立,最终在殖民地解放运动中彻底丧失了自己的利益,被迫交出了政权。比如印度、缅甸的独立。而进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英国政治家意识到大英帝国的瓦解不可避免,就以退为进,通过主动撤退来最大限度地保证英国人的利益,尤其是其经济利益。这就使“非殖民化”包含两个相互对立的过程。表面上宗主国采取民主化进程逐步放弃直接行使殖民统治权,但另一方面将自己培养起来的政治精英推向领导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其经济和战略利益。这种渐进撤退的“非殖民化”,就变成以退为进的“再殖民化”。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局势许可,首先是让大陆实行自治,然后慢慢走向独立,至于沿海或小岛上的海港与商业中心,有可能的话,是稍后撤退,而且这些海港与商业中心的非殖民地化过程的模式则又与内陆的撤退不同。对于内陆,英国在政治行政上,将会尽快放手,但在海港尤其是小岛的商港,在整个非殖民化的过程中却是另有安排的。这特别安排的目的,不但是设法保住英国传统的利益,同时也为这些地方的传统利益着想,因为在这个殖民地化的过程中,这些商港已经建立成了与内陆有相当不同的经济、文化、政治结构。(郑赤琰:《收回主权与香港前途》,一九八二年版,49—50页)

因此,在政权移交的过程中,英国人绝不会突然把全部政权交出,而是采取逐渐移交,比如先把地方政权移交出去,或者先把经济、劳工、教育、医疗等经济社会事务交给当地人管理,或成立半独立的自治政府,然后再逐渐移交政治、军事和法律等方面的政权事务,从而保证英国人培养出来的政治精英和商业精英把持政权。这就是大英帝国撤退战略的精髓所在:培养地方精英的政治忠诚,实现幕后遥控;培养民众的独立公民意识,实现分而治之。

正是由于海洋帝国的商业私利动机,使港英政府并没有考虑过治理香港,而新界百年期限更强化了“借来的地点、借来的时间”的临时心态,港英政府的经济不干预政策说到底是乘机让英国人捞钱的政策。因此,到“二战”期间,港英政府统治香港已有百年,竟然没有获得港人的丝毫认同。“二战”中英国人抛下港人仓皇撤离,反而要中国军队(比如入缅作战的抗日军队)保护英国人。“二战”后英国人重返香港,为了获得港人的支持,港督杨慕琦(Mark Young)于一九四六年提出了所谓的“杨慕琦计划”(Young’s Plan),在市议会中增加一半的华人代表出任议员。其时,《联合国宪章》对自治领问题做出了规定,印度和巴基斯坦也已独立,英国开始考虑殖民撤退的问题。然而,这个符合帝国撤退步骤的改革计划提交到英国殖民地部后迟迟没有回应。此时,香港问题已开始由外交部而非殖民地部主导,帝国政治家们正在密切关注着中国战局。香港的问题不是一个殖民撤退的问题,而是如何与未来庞大的中国保持关系的问题。继任港督葛洪量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与大多数的英国殖民地不同,香港最基本的政治问题不是自治或独立,而是一个对中国关系的问题”,“因为香港永远不能宣布独立”(《葛量洪回忆录》,138、146页)。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当解放军勒马罗湖边时,英国人很快向新中国伸出了橄榄枝,在西方世界中率先承认新中国,以继续保持香港殖民地,“杨慕琦计划”也由此搁浅。

一九六六年,港督戴麟趾(David Trench)又提出了改革市政局,希望建立“地方政府”,将教育、房屋、医疗、社会福利等内政事务交由市政府负责,并选举产生适当数量的议员参与管理。但该计划最终搁浅,因为一九六七年的反英抗议运动使英国人深刻意识到,任何民主化的改革都会使香港左派进入政权中,而香港的前途只能回归中国。面对这种局势,港英政府在抑制民主化的同时,必须考虑如何在归还香港过程中获得与中国讨价还价的筹码。而这个筹码就是培养香港市民对港英政府的忠诚,塑造香港市民的自我意识,使其与内地在身份认同上割裂开来,从而给香港回归制造困难。

一九六七年二月,港英政府发表了“九龙骚乱调查报告书”,指出传统观念认为“香港仅是人和货物的转口港,人们在这里只工作一个时期即希望他徙”。这种“欠缺永久性和无所归属的感觉”,使得青年人产生了不安全感。为此,报告书建议“鼓励他们认为香港是他们的家乡”,同时加强各种宗亲、街坊会的活动,建立一项“更为广阔的忠贞信念的基础”。然而,和共产党交过手的大英帝国深深意识到,要增加港人对英国人统治的香港的归属感,单靠暴力镇压、“赢心洗脑”工程和“行政吸纳政治”并不能完全取得港人的忠诚,要与左派争取群众基础,就必须解决群众面临的社会问题。于是,港英政府一改“统而不治”的殖民传统,采取积极干预政策,制定了大量保护工人福利的法律。尤其一九七一年麦理浩(Murray McLehose)出任港督后推行了全面的社会改革和政府体制改革,其中最突出的是房屋改革。

香港土地属港英政府,政府财政收入主要依赖土地拍卖,由此导致香港地价飞涨,普通人根本无力购买私房,只能由政府提供廉租房。随着香港工业化和人口的增加,政府提供的公屋远远赶不上实际需求,据统计当时大约有近百万人居无定所,香港变成“流民社会”。香港市民的流民心态,不可能认同香港法律秩序,更不可能忠诚于港英政府。“有恒产者才有恒心”,麦理浩深得其中奥妙,认为住房不足是政府与人民之间发生摩擦和不愉快的最主要的、最为持久的根源之一。为此,他提出了“十年房屋计划”,计划到一九八二年用十年的时间为近一百八十万人提供住所,使港人不再觉得他们是流浪到香港的中国人,而是长久在香港生活下去的香港人。同时,麦理浩利用“行政吸纳政治”的方式,将普通市民组织到形形色色的地区咨询组织中,通过参与地区事务培养他们的归属感。

因为历史上港英政府是依赖贩卖鸦片起家,贪污腐败成为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尤其殖民政府依赖警察管治,警察为非作歹、贪污腐败到了半公开化的程度。为了增加香港市民对港英政府的认同,港英政府在镇压左派的抗议运动的同时,提出建设“好政府”的口号,以强化港英政府的道德形象和正当性基础。为此,打击香港政府和社会的贪污腐败成为政府的首要目的。麦理浩在伦敦的支持下,于一九七四年成立众所周知的廉政公署,肃贪倡廉,成效卓著。这迅速改变了港英政府的形象,获得了香港市民对港英政府的认同。由于廉政公署只对港督个人负责,大大强化了港督对整个官僚体系和社会的控制,也增加了香港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与此同时,港英政府在采取“行政吸纳政治”模式时,还推行政府体制改革,重建公务员体制,大大增加港英政府的效率。

一九七九年,港督麦理浩访问北京,香港的前途命运已提上了大英帝国的议事日程。麦理浩回港后,公布了邓小平所说的“让香港人放心”这个好消息,但没有公布一九九七要收回香港的消息。麦理浩意识到大英帝国从香港的撤退已不可挽回,便悄悄地启动了港英政府一直未能实施的撤退步骤,把代议制引入香港,让香港人自己统治自己。如果说从 “杨慕琦计划”开始,港英政府担心推行代议制会让香港左派势力乘虚而入,那么,经过麦理浩的十年治理,香港中产阶级已形成,香港人的自我意识也已出现。一九八○年六月六日,港英政府发表《地方行政模式绿皮书》,提出改革地方行政,建立“区议会”,选举产生区议员,香港的代议政制正式拉开了序幕。同时,紧急修订了“国籍法”,防止港人将来涌入英国,大英帝国已做好了撤离的全部准备。

“我们的海军威名已陨,/沙丘和海角炮火消沉,/看那,往日的盛况,/全跟尼尼微和蒂尔一样湮没无闻。”(《退场》)“帝国诗人”吉卜林这首诗道尽了对大英帝国解体的伤感,而这伤感难以掩饰对帝国昔日辉煌的自豪。如果说历史上的帝国都以创造辉煌文明作为自己的目的,以荣誉和荣耀作为自己动力,而唯有大英帝国是个另类,它以赤裸裸的商业利益作为自己的目标,以狭隘的盎格鲁-撒克逊种族作为自己的动力。以至于大英帝国跨越全球,但英国本身从来没有超越狭窄的英伦三岛,英国与大英帝国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政治实体,帝国仅仅是英国赢利的机器,英国人对帝国臣民没有关爱,自然没有道德和政治责任,除了利益就只剩下亚当•斯密所说的同情和怜悯。以至于大英帝国的精心撤退制造了人类历史上最悲惨的自相残杀,印巴分治、巴勒斯坦问题、土耳其的问题、中东领土纠纷、南非种族问题、新马问题以及香港问题,可以说大英帝国是历史上最缺乏道德感的帝国。然而,由于冷战背景,由于内地的“文革”,由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香港经济的起飞,种种历史机缘成就了香港奇迹,使大英帝国可耻的没落最终上演了“共荣撤退”的一幕。阅读香港这十多年的历史,我每每感觉到英国人的政治德行也许在人类历史上,再也没有哪一个民族像英国人那样把政治变成赤裸裸的商业操作,看来亚当•斯密和洛克的自由主义才真正反映了英国人的民族性,说孟德斯鸠和托克维尔是英国式的自由主义,显然是一个误会。


(《大英帝国的瓦解》,张洪顺等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阅读殖民地》,王慧麟著,香港:Tom出版公司二○○五年版)


五•在大陆思考海洋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苏两党围绕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争论,最后发展为公开论战。这在国际政治史上也属罕见的举动。至今有许多人对这段历史感到难以理解。 一九*八年,邓小平在会见戈尔巴乔夫时也表示,“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回过头来看,双方都讲了许多空话”。这句话一半是肺腑之言,一半是外交修辞。肺腑之言是因为主张实事求是的邓小平开始领导中国走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再纠缠“姓资”、“姓社”这些意识形态争论;外交修辞是因为邓小平将中国的外交政策从外张转向内敛,关注国内实力的增长。其实,邓小平当年直接参与中苏论战并颇得毛泽东的赏识,因为他深刻领悟到这场论战的性质。用英国艾德礼政府的话说,这是一场争夺人心的领土的战争。

在这场论战中,香港、澳门问题成为苏共及其追随者(如美国共产党)攻击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理由。他们认为中国共产党为了经济上的利益,为了套取外汇,“同英美的资本和平合作,共同剥削劳动人民”,“在殖民主义的基础在全世界崩溃的时候,在中国的土地上还继续存在着诸如香港和澳门这样的殖民地”(《人民日报》一九*六年五月八日、七月十三日)。对此,中国共产党重申了香港、澳门问题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主张是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反问苏共:“你们提出这一类问题,是不是要把所有的不平等条约问题统统翻出来,进行一次总清算呢?”(《人民日报》一九六三年三月八日)这无疑是说要清算俄国与清政府签订的一系列割让中国领土的不平等条约。由此产生一个问题:为什么主张反帝、反殖民的中国革命,竟然要保留香港、澳门这块殖民地?“二战”结束后蒋介石通过罗斯福试图让英国归还香港但被丘吉尔断然拒绝,而此时毛泽东在延安对三位西方记者表示:“我们现在不提出立即归还的要求,中国那么大,许多地方都没有管理好,先急于要这块小地方干吗?将来可按协商办法解决。”(《毛泽东文集》,第四卷,207页)无论从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革命理论,还是从民族革命的理论,都不能解释中国共产党对香港的政策。

其实,早在一九四七年丘吉尔发表“铁幕”演说之前,毛泽东在延安的窑洞里就在思考着“天下”,思考中国在未来世界战略格局中的位置。延安在历史上一直地处大陆帝国的心脏地带,南边西安是十朝古都,北边榆林是辽、西夏、金、元等各个少数民族与汉人进行政治交锋的边缘地带,而明、清两代使陕北从薄弱的边疆变为稳固的内陆,从而奠定了大陆帝国的基石。而身居内陆心脏地带的毛泽东早已把目光从香港、台湾这些海岛投向更远的世界。“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毛泽东不仅从世界革命的角度来思考中国未来,而且从地缘政治的角度思考着中国这个大陆国家与海洋的关系。而香港,无论在世界革命的意义上,还是在陆地与海洋的地缘政治意义上,都处在关键点上。当毛泽东一九四五年首次提出中国共产党的香港政策时,表明对中国未来在世界政治和地缘政治位置有了清晰的思考。

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在即,斯大林派人来听取毛泽东对中国局势和未来走向的看法。毛泽东认为,大陆上的领土解放比较好办,比较麻烦的只有西藏,但西藏问题并不难解决,“只是不能太快,不能过于鲁莽”。真正比较麻烦的是台湾,因为国民党会撤退到台湾,并受到美帝国主义的保护。因此毛泽东认为:

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须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的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做最后决定。(师哲:《在历史巨人身边》,中央文献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380页)

这是毛泽东第一次深刻地从陆地和海洋的关系中来看待中国的政治,因为他深知中国是一个陆地大国,如何面对海洋“发展海外关系”,是未来的难题。更重要的是,海洋世界被资本主义世界所支配,美国支配着国民党台湾,英国支配着香港,所以香港问题不是单纯的反对英国殖民主义的问题,而且包括中国“发展海外关系”的地缘政治问题,包括统一台湾所必需面临的与美国的关系问题。毛泽东的这些思考预示着中国共产党解决内陆、西藏、香港、澳门和台湾将采用不同的灵活策略和手法。

从一九四五年到一九四九年,中央高层已形成了对未来世界格局的基本看法,即在政治意识形态上美苏主导的两大阵营不可避免;而在地缘政治上美国从韩国、日本、菲律宾和台湾地区对中国大陆构成了海洋封锁。基于这样的形势,新中国高层领导人形成了稳定的国际战略:向苏联采取“一边倒”以稳固大陆的后方安全,选择西方世界海洋“封锁”中最薄弱的链条——香港,来突破西方世界对中国的封锁。因此,把香港留在英国的手中,等于揪住了英国人的一根辫子,等于在资本主义阵营中加入了一个楔子,等于打开了西方世界封锁中国的缺口,等于为中国从大陆国家跃向海洋世界提供了跳板。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抗日战争和反殖民运动的兴起,东南亚的华人开始政治觉醒,而香港地区又是东南亚乃至全世界华人与中国大陆建立联系的通道。

只有在这样的全球的战略中,我们才能理解整个中央在一九四九年之前就形成的香港政策:“维持现状。”这个政策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演变为“长期打算、充分利用”。在香港政策上,毛泽东是政策制定者,而周恩来则是执行者,廖承志是周恩来最得力的助手直接负责香港问题。为此,一九五一年,周恩来通过廖承志给香港新华社直接传达了中央的指示:

我们对香港的政策是东西方斗争全局的战略部署的一部分。不收回香港,维持其资本主义英国占领不变,是不能用狭隘的领土主权原则来衡量的,来做决定的。我们在解放全国之前已经决定不去解放香港,在长期的全球战略上讲,不是软弱,不是妥协,而是一个更积极努力的进攻和斗争。(*金:《香江五十年忆往》,4页,下引此书只注明页码)

在此,我们必须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战略与地缘战略放在一起来考虑。在一九四八年的“《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毛泽东第一次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成功夺取政权的政治经验,即“党的建设、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三*法宝。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冷战格局中的西方世界对中国的封锁,中国共产党很自然将这三*法宝运用到国际政治领域,将武装斗争转化为“保家卫国”,为此被迫抗美援朝、击退印度在西藏的入侵和苏联在黑龙江的入侵;将统一战线转化为分化英美联盟、团结第三世界人民;支援第三世界的共产党。这时,香港在地缘政治上是中国在东南亚建立国际统一战线的重要基地。香港问题与中央的统战策略结合在一起。

首先,把香港留在英国人的手中,是为了在政治上分化美英势力,利用美英在远东利益上的矛盾以及对华政策分歧,最大限度地团结英国,反对美国这个主要敌人。“香港留在英国人手上,我们反而主动。我们抓住了英国一条辫子。我们就拉住了英国,使其不能也不敢对美国的对华政策和远东战略部署跟得太紧,靠得太拢。这样我们就可以扩大和利用英美在远东问题上对华政策的矛盾。”(4—5页)果然后来在东南亚支持中国的万隆会议阵营和美国的东南亚联防条约国家之间,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柬埔寨等在英国的影响下保持了中立,既没有参加万隆组织,也没有加入美国的东南亚联防条约组织。

其次,把香港留在英国人手中,可以利用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开展侨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东南亚的华侨,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可以一切团结的人,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反美斗争。华侨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各地,他们一方面在资本主义世界中谋生和发展,另一方面又积极支援祖国的现代化建设。香港在地缘上正好能满足他们两方面的需求,由此在美国封锁中国的过程中,香港是突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对我国实现封锁禁运的前沿阵地。从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在抗美援朝期间,大量的物资和外汇源源不断地从香港运往内地,爱国商人霍英东就是在此时与中央高层建立了深厚友谊,被称为“中国共产党的老朋友”。与此同时,中央通过侨务工作,争取华侨对北京的支持,并通过华侨与东南亚各国政府之间建立起友好合作关系。比如香港著名侨领徐四民就帮助中国政府与缅甸之间建立良好关系。

最后,就是香港经济上的利用价值。一九五七年周恩来在上海和工商界人士座谈的时候就指出:“香港可作为我们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可以通过它吸收外资,争取外汇。”“香港应该化为经济上对我们有用的港口。”(《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352页)因此,周恩来要求香港新华社对香港的资本主义,“要好好保护它,不要破坏它”(5页)。

从对香港、澳门的政策上,我们看到共产党理论中的最核心的要素不仅是阶级和民族,还有“国家”和“天下”这样的概念。而这个“国家”也不是现代西方政治理论中的民族国家,而是传统儒家的家—国—天下秩序所形成的差序格局。这种理论被周恩来概括为“爱国一家”,即在爱国的最高原则下,形成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中国共产党统治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拥护中国文化的爱国者这样的差序格局。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统一战线理论,这个理论只能放在传统的儒家思想中才能理解。“爱国一家”不仅是政治的差序格局,而且包含着地缘的差序格局。在这样的格局中,香港留在英国人手中恰恰在于有利于团结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国文化的爱国者。

因此,香港虽然在英国的统治之下,但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意识中,香港从来都是国家治理的一部分,因为按照传统的政治理念,国家不是一个法律建构的实体,而是一个文化或文明实体。中央强调香港人爱国不要求他们拥护新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只要求他们“对祖国山河、人民、同胞、历史文化之爱”(19页)。由此我们看到,文明国家的政治理念超越了法律国家。中国共产党虽然对香港没有直接的统治,但却始终承担着对全体香港人的政治责任。“文革”开始之后,周恩来就反复叮嘱香港新华社,香港不同于内地,不搞“文革”,这目的也包含着维持香港的政治稳定。当香港左派的“六七抗议运动”遭到港英政府的镇压之后,而当时内地也处于经济最困难时期,可中央依然专门调集力量在广东东江上修建水库,解决香港当时陷入的“水荒”。今天给香港的这个供水系统由七个行政法规管理,是中国行政法规管理最多、最严格的供水系统。这种政治责任在香港回归之后变成了“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政策,由此中央不断出台支持香港经济的政策。可从法律的角度讲,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从前应是港英政府的责任,现在“一国两制”下也应是特区政府的责任。中央不掌握香港的财政、金融、税收和经济决策权,怎么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而且要长期保持?

面临这些困惑,和当年不收回香港的政策一样,是难以用现代西方政治理论和法律理论来解释的。在香港问题上,中国共产党超越了现代西方的政治理论,可这种超越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似乎没有人能够说清楚。然而,正是在现代西方政治理论难以解释的关键点上,恰恰展示了中国共产党最深层的思考实际上延续了儒家传统的天下观念。

“有时我孤独一个人坐下/在五月的麦地/梦想众兄弟/看到家乡的卵石滚满了河滩/黄昏常存弧形的天空/让大地上布满哀伤的村庄/有时我孤独一个人坐在麦地为众兄弟背诵中国诗歌/没有了眼睛也没有嘴唇。”(《五月的麦地》)诗人海子就像一个先知,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唱出了今天中国人的无奈和忧伤。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知识精英在拥抱西方的时候,只有海子“孤独一人”歌唱中国,而今天我们面对着经济的崛起,却依然要陷入“没有了眼睛也没有嘴唇”的忧伤。我们在治理香港过程中困难重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面对人权法治、民主普选这些西方概念出现了失语状态,导致争取人心回归进展缓慢。因为争取人心不仅仅是给经济实惠所能实现的,最终要面对争取人心领地的文化战争。因此,无论是处理香港问题,还是实现中国崛起,也许都要有比当年中苏论战更为严肃的态度、更为顽强的政治意志、更为强大的哲学能力唱响“中国诗歌”,争夺文化领导权,夺回人心中的领地。


二○○七年三月于港岛西环

(《香江五十年忆往》,*金著,香港:*金基金会二○○五年出版)


六•主权:政治的智慧与意志


一九七七年,被港督任命为“经济多元化顾问委员会”委员的立法局议员罗德丞开始思考关于香港地区前途的方案,因为对新界土地的开发涉及租约,他设想港府把新界土地租约续签到“九七”之后,造成英国继续租借的既成事实,继续保持英国对香港的殖民。无论是不是与这个方案有关,两年后麦理浩访京确实提出了续签租约问题。这立即引起邓小平的高度警觉,他当即表示中国届时会收回香港。为此,他责令中央尽快组织力量研究解决香港问题。邓小平准备用来解决台湾问题的“叶九条”就发展为中央对港方针的“十二条”,“一国两制”的思想也由此形成。

当时,中国的国际战略着眼于联合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对抗苏联霸权,以便减轻北方大陆边境的军事压力,从南方发起经济上的改革开放。由于中美关系缓和,邓小平借机提出解决台湾问题,香港问题还不在当时的决策视野中。然而,英国人提出续签新界土地租约,迫使他提前思考香港问题,把解决香港问题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范例。这种决策的转变加速了香港问题的提前解决,无疑不利于英国人,以至于不少人认为从土地租约问题入手是一个巨大的战略错误,假如按照“澳门模式”可能又是另一种情形。

其实,英国人当时选择在租约这个法律细节上偷步,是幻想着继续维持殖民统治。这种思路由于一九七九年撒切尔夫人的上台进一步强化。其时,冷战格局发生了有利于英美的转变:苏联入侵阿富汗遭到了全球抗议,中越战争和邓小平访美,使得“铁三角”不利于苏联;苏联计划经济的弊端暴露无遗,撒切尔夫人和里根则推行自由政策重振资本主义经济;军事上里根抛出“星球大战计划”力图取得对苏联的战略优势,而撒切尔夫人则通过马岛战役来重振大英帝国的雄风。然而,在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遭到唾弃的时代里,撒切尔夫人必须为战争寻找新的理由:

福纳克(即马岛——引者)的人民和英国的人民一样,是海岛民族……他们人数不多,但一样有权利过和平的日子,选择他们想要的生活方式,决定他们想要效忠的国家。他们的生活方式是英国式的,它们的效忠对象是英国皇室。我们要尽一切可能维护他们的这些权利,这是英国人民的愿望,也是女王陛下政府的责任。(《戴卓尔夫人回忆录》(上),122页)

撒切尔夫人在议会中的这段演说的理论基础就是《联合国宪章》中所肯定的“民族自觉”理论。这既是威尔逊的原则,也是列宁的原则。威尔逊和列宁的民族自决理论强调受殖民地统治的民族从殖民地的枷锁中解放出来,自己决定自己的前途。可实际上,威尔逊希望的是这些殖民地从西班牙、英、法、德这些老牌殖民主义者中解放出来,然后纳入到美国的保护体系中,比如拉美、东南亚就是如此。而俄国则把基于民族自决理论从奥斯曼帝国和莫卧儿帝国中独立出来的中亚诸国直接并入到苏联。撒切尔夫人再次启用民族自决理论,不过是为了改变大英帝国从一九五六年苏伊士运河惨败以来似乎已注定日渐式微的命运,使英国重新获得信心。正如撒切尔夫人在胜利后所言:“我们不再是个日薄西山的国家。我们已重新寻回自信……绝对不要把这场胜利解释为回光返照,决不是这样——我们感到愉悦的是,英国已经重燃过去世世代代的耀眼光芒,而且近日的荣光绝不比过去逊色。英国已在南大西洋重寻自我定位,而从今以后,只有更加奋步向前,保持这份荣耀。”(同上,172页)正是带着这份自信和傲慢,撒切尔夫人踏上了中国的旅程。

 和马岛一样,英国人在香港地区问题上也有一张政治牌,这要归功于麦理浩治港十多年的成就,香港精英阶层已认同了英国统治,开始抗拒回归。但英国政府很清楚,这张牌在香港无效,因为它没有实力与中国开战。不过,和马岛不同,英国人多了另外两张牌:三个国际条约的法理牌和香港地区已成了“生金蛋的鸡”的经济牌。于是,一九八二年九月,撒切尔夫人在与邓小平就香港前途会谈中,一开始就提出了香港的繁荣问题,认为香港繁荣系于香港人对前途的信心,而繁荣和信心系于英国的继续统治,中英双方只有在香港未来治权上达成协议,才能讨论主权问题。表面上看,撒切尔夫人打的是经济牌,但其背后却隐含着法理牌,即主张三个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英国人合法地拥有对香港的主权,由此也拥有合法的治权,谈判的主题只能是“九七”之后新界的主权归属问题。由此,通过香港繁荣这个中国政府极其关心的问题,撒切尔夫人在主权与治权问题上建立了内在的逻辑关系,并为后来所谓的“主权换治权”的谈判思路做好了铺垫。

对于撒切尔夫人的到来,中国领导人有充分的准备。邓小平曾经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过,“香港不是马尔维纳斯,中国不是阿根廷”。对这位身经百战的政治家来说,马岛之战根本就算不上战争,大英帝国在马岛的胜利不能证明任何东西。他要面对的不是与英国人的军事较量,而是政治较量。这场被誉为是“铁娘子”与“钢汉子”的谈判往往被看做是主权意志的较量,但在我看来,这更多是政治智慧的较量,是话语主导权的较量。

面对复杂而严峻的形势,能够对整体态势做出理性判断和审慎把握无疑是政治家的第一美德,然而,如何能在这复杂形势中把握对自己有利的政治话语,从而把握话语的主导权,把政治实力建立在正义或正当性之上,对政治家而言无疑是最高的境界。政治的基础无疑是实力或者综合国力,且军事实力是决定性的手段。但政治之所以成为一种文明的行动,而非野蛮的暴力,就在于这种实力通常要以话语上的正当性表现出来,由于这种正当性或正义原则对野蛮的军事力量起到了相当大的遏制作用,这种话语力量也就被当前的学者们热炒为所谓的“软实力”。因此,在政治较量中,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赢得了主动,谁掌握了对问题性质的定义权,也就掌握了话语的主动权。邓小平在中英谈判中表现出的强势不仅是政治意志,而且是他通过对谈判性质的定义,掌握着整个谈判过程的话语主导权。

当撒切尔夫人经过对香港形势的理性评估,放弃了政治牌而打出经济牌时,已经用功利主义的利益计算取代了政治的正义原则。他们预期中国经济发展对香港这只“下金蛋的鸡”的依赖,至少会让中国在香港的治权上有所让步。确实,在改革开放初期,香港对于内地的经济建设无疑具有重大的影响,而邓小平也常常被人们看做是实用主义者。这其实是对邓小平的巨大误解,更是对中国共产党的误解。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将政治建立在正义基础上,因此对政治正当性的理论阐述和不断创建被看做是党的生命所在。曾经参与中苏论战的邓小平深知政治原则的重要性,因为它是政治正当性的源泉。市场和计划作为手段,可以采用实用主义的立场,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对邓小平来说,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在香港问题上,主权归属就是不可以用经济繁荣来交易的政治原则。因此,面对撒切尔夫人的香港经济繁荣论,邓小平从政治的角度重新定义香港问题。他在谈话的一开始就明确指出:

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问题,是一九九七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邓小平论“一国两制”》,香港三联书店二○○四年,1页)

首先是主权,其次是治权,最后是过渡。这是邓小平对香港问题的完整定义。这种重新定义展示了邓小平高超的政治智慧,它用一个新的理论框架重新定义了撒切尔夫人提出的香港繁荣问题。在他看来,香港问题的实质不是繁荣问题,而是主权归属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根本问题,明确香港的主权是谁的,然后,这个主权者才有资格考虑如何维护香港繁荣。换句话说,在邓小平的理论框架中,撒切尔夫人提出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如果说香港主权属于中国,香港繁荣问题属于中国政府要考虑的,与英国人毫无关系,英国人应当关心的问题是如何过渡的问题,这才是中英谈判的实质。

正是从主权问题入手,中国政府就掌握了整个谈判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因为它直接回应撒切尔夫人假定的三个条约有效论。新中国成立后曾明确宣布三个不平等条约无效,并重申对香港、澳门拥有主权。一九七二年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信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主席,正式声明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因此,当年联合国大会将香港和澳门从“非殖民地化”的“殖民地地区名单”中删除。这意味着香港的前途不可能独立,而只能回归中国。

正因为有这样的历史背景,主权话语无疑为谈判争取了政治主动权。当年,在中央内部讨论香港问题时,不少经济官员顾虑香港繁荣问题而对是否按期收回香港举棋不定,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在发言中慷慨陈词,主张不按期收回香港就等于是李鸿章政府。这种主张获得了邓小平的首肯。在与撒切尔夫人的谈判中,他直接提到这个问题,显示中国收回香港的决心。因此,邓小平理直气壮地告诉撒切尔夫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

至于说如何保持香港繁荣问题。当时中央高层的经济官员,都存在类似“主权换治权”的想法,即主权归中国,让英国人继续管治。邓小平的伟大在于他既不是教条主义者,也不是机会主义者或经验主义者,他的政治智慧就在于能够在原则与现实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既能满足左派主张的主权回归,也能满足右派主张的保持繁荣。在他看来,香港繁荣不是由于英国人统治,而是由于采取了资本主义制度。为此,他提出用“一国两制”的模式来保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维持香港资本主义的繁荣。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批驳了香港繁荣论,打消英国人以香港作为“下金蛋的鸡”来要挟中国的企图:

现在人们议论最多的是,如果香港不能继续保持繁荣,就会影响中国的“四化”建设。我认为,影响不能说没有,但说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的建设,这个估计不正确。如果中国把四化建设能否实现放在香港是否繁荣上,那末这个决策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人们还议论香港外资撤走的问题。只要我们的政策适当,走了还会回来的。所以,我们在宣布一九九七年收回香港的同时,还要宣布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所实行的制度和政策。(同上,2—3页)

伟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的目光投向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未来。香港回归十年后,我们再来看这一段话,不能不为小平二十多年前的远见所折服。邓小平在香港问题上之所以采取强硬态度,既不是显示实力的粗暴,也不是鲁莽的冲动,更不是出于名留青史的政治虚荣心,而是出于成熟政治家对未来远见以及由此产生的自信、刚毅和决心。如果说,小平在中英谈判中表现出霸道的一面,那不是在主权问题上,也不是在繁荣问题上,而是在最关键的过渡问题上。

政治家的成熟就在于去除了任何虚幻的东西,无论盲目的迷信,还是天真的幻想。虽然当时中国与英美的关系很密切,但邓小平很清楚,在香港问题上,由于涉及英国人的根本利益,他们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必然会制造各种事端,威胁到香港顺利过渡。为此他明确告诉撒切尔夫人:“我担心的是今后十五年过渡时期如何过渡好,担心在这个时期中会出现很大的混乱,而且这些混乱是人为的。这当中不光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而主要的是英国人。”(同上,3页)对此,邓小平立场坚定地告诫撒切尔夫人:“如果在十五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做考虑。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同上,3页)后来的事态发展也证明了邓小平的远见。

这可以说是一种霸道,是在最关键时刻展现主权中最硬的一手,即诉诸武力,提前收回香港。在此,邓小平展现出支撑政治正当性或正义原则的主权意志,即对紧急状态的决断权。政治意志绝不是虚张声势,而是要做出实实在在的准备,更不是鲁莽从事,而是对最坏的后果有着清醒的认识,并准备勇敢地承担。当年,中国人正是准备好“打碎坛坛罐罐”,才勇敢地投入朝鲜战争,最后争取到最好的结果。而在香港问题上,中国人也做好了香港发生动乱、提前出兵收回的最坏结果,才宣布收回香港,也争取到谈判的顺利进行和香港的回归顺利。为此,邓小平曾让国务院算笔账,香港每年给中国争取到多少外汇,如果香港出现问题,对国家的经济究竟会产生多大影响。

“主权是国家绝对和永久的权力。”十六世纪法国伟大的法学家博丹为主权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就是这个定义,帮助欧洲的世俗君主战胜了无所不能的教皇,建构了现代国家。也是这个定义,帮助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人民争取到国家独立。因此,在近代以来的中国政治哲学传统中,最核心的概念无疑是主权,而且是人民主权。邓小平与撒切尔夫人这篇不到两千字的谈话,无疑是关于主权学说的经典文献。它在主权、治权与政权过渡之间建立了内在的理论关联,王道与霸道杂糅,展现了政治家最高的德性:审慎的判断、果敢的意志和高超的智慧。在西方经典的主权学说中,主权就意味着现实的政治统治,可是在邓小平所阐述的主权理论中,中国虽然拥有香港主权,但却并没有行使这种主权。这种与西方理论的背离恰恰展现了中国对主权理论的发展和丰富,即区分了“主权权利”与“主权行使”两个概念。在中英谈判初期,通常采用的说法是“主权回归”。对此,著名的国际法学家邵天任先生认为,香港的主权一直在中国,英国人从来没有拥有香港主权,所以不存在“主权回归”问题,而应该是“恢复行使主权”。邓小平赞同这个说法,于是,“恢复行使主权”这个说法后来就写在了《中英联合声明》中。也正是这个原因,“联合声明”也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条约,因为中英双方没有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国,中国完全可以单方面发表声明宣布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现在,既然英国人也同意这个声明,那就自然变成了“联合声明”。


七•“一国两制”的历史源流


中央之所以能够争取到香港人心,使香港在保持繁荣的前提下顺利回归,要归功于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思想。包括撒切尔夫人在内的中外政治家都一致称赞这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政治构想。

然而,想象力何在?想象力从何而来?“一国两制”思想已提出20多年了,我们似乎并没有深入思考过这些问题。以至

于“一国两制”依然被看做是一种特殊的政治设计,而没有变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思考,难以发挥出“软实力”的作用来解决世界各地的类似政治难题(如科索沃问题)。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我们的视野过于狭隘,将其看做是邓小平个人的政治智慧,而没有看到在邓小平的政治思考背后,实际上贯穿了从毛泽东到清朝开国君主们关于中国边疆政治的连续性思考。而在这思考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一套深刻的政治哲学思想。

“一国两制”无疑是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小平同志从来没有讲这个构想是他自己独创的。“一国两制”方针脱胎于中央对台政策已人所共知,但它与中央解决西藏问题的内在关联却少有人注意。事实上,毛泽东在1948年阐述对中国的地缘政治思考时,就把西藏与港、澳、台问题放在一起来思考。1951年签署的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直到1959年西藏叛乱之前,一直是中央治理西藏的基本法。但如果我们比较一下“十七条协议”与中央对台政策“叶九条”以及中央对港方针“十二条政策”,就会发现后来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但基本框架却来源于“十七条协议”。这三份文件贯穿了一些共同的政治原则。

其一,维护中华民族的不可分割的统一性,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治权的不可分割的统一性,维护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之间领导与被领导、授权与被授权的政治关系,由此国家主权必须统一归中央人民政府。

第二,西藏、台湾和香港作为“独特”的地方政府,虽然直辖于中央政府之下,但拥有高度自治的权力。按照这个原则,对中央与特区的权力做出具体划分。其中,作为主权象征的国防和外交事务等权力,必须归中央人民政府,而特别行政权的具体治理事务由地方政府自己管理。

其三,西藏、台湾和香港作为“自治区”或“特别行政区”行使高度自治的权力,因此拥有不同于中央政府和内地其他地方政府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比如“十七条协议”肯定西藏保留班禅喇嘛和达赖喇嘛作为政教合一的最高领袖的地位不变,其宗教信仰及制度不变,甚至西藏的农奴制也暂时不变。而对香港和台湾则保证两地的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其四,这些地方政府作为国家行政区域的一部分,通过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这两个机构参与国家管理,同时中央也可以委任这些地方政府领导人出任中央政府的领导职务。

其五,中央人民政府不需要这些地方政府或居民承担对国家的义务和责任,比如服兵役、纳税等,相反中央在这些地方政府遇到困难时,有责任和义务予以支持。

从上述五个方面的共同性,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思想实际上来源于毛泽东提出的和平解放西藏的思路,具体就源于“十七条协议”。然而,如果我们再深入考察“十七条协议”的精神,就会发现这套治理边疆的政治思路实际上发端于大清帝国。

中华帝国兴起秦汉,繁盛于唐宋,发达于元明清。大清帝国运用一套成熟的、灵活弹性的政教制度解决,将中华帝国治理边疆政制发展到极致,有效解决了唐宋以来一直没有彻底解决的边疆问题。这套政制的核心就在于在捍卫帝国主权的中央集权制度下,采取因地制宜的个别统治的政策:“以八旗制度统治满洲,以盟旗制度辖蒙族,以行省制度治汉人,以伯克制度治回疆,以政教制度驭藏番,以土司制度或部落制度辖西南苗夷,以及以宗主制度对番邦。”(转引自萧金松:《清代驻藏大臣》,6—7页)在此基础上,又在边疆各地派驻中央机构加以监督、控制和指挥边疆地方。比如设立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伊犁将军、察哈尔将军、热河将军、绥远将军、定边左副将军、库伦办事大臣、西宁办事大臣及驻藏大臣等衙门。制度井然、治绩可观,“边疆三万里,相安二百年,为历代所不及”(同上,7页)。在这些制度中,尤其以对西藏的治理最为典型,因为地缘上西藏北挟新疆、南临苗夷,是巩固帝国西南和西北边疆的中枢之地,而且在文化上、教化上由于藏传佛教对于整个蒙满地区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

大清帝国的开国君主治理西藏始终着眼于边疆领土,但却从宗教问题入手。通过宗教问题来解决边疆领土,无疑是极富想象力的政治技艺。在西方历史上,我们看到罗马教皇给世俗君主加冕,可在大清帝国,我们看到的是世俗君主给宗教领袖册封,达赖和班禅作为藏传佛教的最高领袖地位实际上来源于世俗君主的加冕,这一传统起源于元朝。在这个册封的背后,大清帝国也认可了藏传佛教类似国教的政治地位。从此皇城根下就有了雍和宫,慈禧太后也就顺理成章成了“老佛爷”。正是依靠宗教羁縻这种富有想象力的政治构想,大清帝国轻而易举地解决了满蒙问题,奠定了对满蒙地区行使主权的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清政府于雍正五年(一七二七)设立了驻藏大臣衙门来进一步加强对西藏的统治。

关于驻藏大臣的设置,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宪制性文件或宪制惯例加以规制,如《钦定理藩部则例》、《清会典事例》就明确驻藏大臣的职称、官员甚至任期、随员等,而驻藏大臣钟方的《驻藏须知》详细记录了驻藏大臣从上任到离任的工作细节,成为驻藏大臣的办事细则。而乾隆十六年(一七五一)的《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的《收复巴勒布侵占藏地设站定界事宜》(十九条)、乾隆五十五年(一七九○)的《藏中各事宜》(十条)、乾隆五十八年(一七九三)的《藏内善后章程》和道光二十四年(一八四四)的《酌拟裁禁商上积弊章程》(二十八条)等一系列宪制性文件不仅规定了驻藏大臣的权限,也规定了中央与西藏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其要旨是帝国中央对西藏的治理主要着眼于主权的控制,而具体地方治理由西藏地方政府按照政教合一的体制进行。

在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上,一方面中央政府通过对达赖、班禅的册封制度,确立了中央与西藏的基本政治关系:即西藏承认中央政府拥有最高的政治权威。但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也确认了黄教的正宗地位以及达赖、班禅作为最高宗教领袖的地位,也确认了西藏政教合一的政治传统,达赖、班禅同时也是西藏最高的政治领袖。当然,中央政府单靠宗教羁縻不足以控制地方政府,为此,中央在西藏派驻藏大臣,代表皇帝对西藏政治事务进行间接或直接的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宪制性文件中,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的政治地位平等,二者都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是对中央政府负责,皇帝要做的是努力将驻藏大臣和达赖、班禅所代表的政权与教权结合起来治理西藏。其时,由于驻藏大臣往往信教,要叩拜达赖、班禅。这会受到皇帝的批评,认为驻藏大臣代表皇帝,不可以自降身份,由此形成的宪制惯例是驻藏大臣在任期间不叩拜达赖、班禅,但在卸任之后可以叩拜,从而把国家制度与个人信仰区分开来。通过上述一系列宪制性文件及驻藏大臣制度的设立,中央政府确保了对西藏地方政府的主权。其一,西藏的土地(领土)属于中央政府,具体而言属于皇帝,由此体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主权原则。其二,军队和外交事务归中央政府。其三,僧俗两界的人事任命权掌握在中央。乾隆皇帝规定了金瓶掣签制度,且达赖、班禅的认定、坐床、册封、学经、新政、圆寂等事务,以及因达赖、班禅年幼而选择摄政等,都要由驻藏大臣参与,并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除此之外,驻藏大臣还掌握司法监督权,比如汉、藏民之间发生的纠纷须报驻藏大臣,驻藏大臣有监督纠正之权。可惜这套司法权控制手段没有像英国那样发展出一套普通法制度。

随着大清帝国的强盛,中央对西藏的主权控制也不断加强。但是,在大清帝国走向没落的时候,为了挽救灭亡的命运,清王朝开始通过“清末新政”推行了一系列现代化建设的方案,其中改变了对西藏的治理模式,提出了“改土归流”的政策,试图将中央的权力直接渗透到地方,改变藏族的社会、经济生活。这一套现代化方案由于辛亥革命的到来而失败。此后民国政府对西藏继承了这套“改土归流”的现代化政策,但由于政治实力所限,这套方案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政治治理。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放弃了“改土归流”的现代化方案,采取了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思路,尤其是“十七条协议”回到了大清帝国早年的治理思路上来,争取到西藏上层贵族的支持。然而,后来推行的现代化治理方案以及西藏上层的叛乱,导致“十七条协议”最终失效。最近发生的西藏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现代化方案的反思。当年的“十七条协议”启发了“一国两制”的香港模式,而今天“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落实,理应对西藏及全人类解决多元文化政治难题有所贡献。

“人类之行动在大范围内展开,只循着若干因果关系,不能由各个人意愿左右,更难因其道德上的希望而迁就。”(黄仁宇:《中国大历史》)著名历史学家黄仁宇从“大历史”的眼光来综论中西古今,这多少给人历史决定论的“命定”感觉。这个决定因素就是他反复强调“数字化管理”(mathematically manageable)。正因为如此,他认为“一国两制”产生于数字管理的歧义,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而是在人类历史上随处可见。比如元朝实现南北分治,在税收问题上华北采取租庸调制,华南实行两税制。美国在奴隶制问题上实现南北两制,十七世纪的英国采取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制制度,荷兰国民曾采取联邦制。(黄仁宇:《大历史不会萎缩》)如果讨论财政税收问题,数字化管理的确能够说明问题,可一旦深入到政治和文化领域,这个概念就多少显得力不从心。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和“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无论与美国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南北两制或英国的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制,还是与中国古代的元朝税收南北分治,根本就没有任何可以类比的地方。如果以这种“大历史”的眼光看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无疑难以理解“一国两制”独特的政治贡献,自然也难以理解伟人对于人类历史的巨大贡献。而要真正理解“一国两制”对人类历史的巨大贡献,还得超越黄仁宇的“数字化管理”概念,用真正的“大历史”眼光来审视现代政治的历程与人类文明的发展。

(《清代驻藏大臣》,萧金松著,台北唐山出版社一九九六年版;《大历史不会萎缩》,黄仁宇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二○○四年版,28.00元)


八·“一国”之谜:Country vs.State


一九五九年四月七日,在西藏上层贵族发动叛乱后不久,毛泽东给当时的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副主任汪锋写了一封信,要研究一下西藏问题。毛泽东列出十三个问题,要求西藏、青海、甘肃和云南省委以及新华社帮助收集资料。在这十三个问题中,他像年轻时写《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样,把阶级成分划分作为理解西藏社会结构入手点,由此揭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因此,他关心的是西藏农奴和农奴主(贵族)的经济剥削关系(如产品的分配比例,人口比例、剥削形式)和政治压迫关系(如私刑、诉苦运动)等。不久之后,对西藏问题了然于胸的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等不同场合发表了几次谈话,阐述了中央对西藏的政策。在其中一次对外国领导人的谈话中,他表示:

有人问中国共产党为什么长久不解决西藏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党过去很少与藏族接触,我们有意地把西藏的社会改革推迟。过去我们和达赖喇嘛达成的口头协议是,在一九六二年以后再对西藏进行民主改革。过早了条件不成熟,这也和西藏的农奴制有关。……现在条件成熟了,不要等到一九六三年了。这就要谢谢尼赫鲁和西藏叛乱分子。(《关于西藏问题和台湾问题》,《毛泽东文集》,第八卷,61页)

事实上,毛泽东在一九五六年通过周恩来给达赖喇嘛打招呼,表示即使在一九六二年之后如果可以进行改革,仍可根据当时情况和条件来决定。尽管如此,为后来的“一国两制”提供思想源泉的“十七条协议”只是中央为了和平解放西藏而签署的临时性宪制文件,它只保证“一国两制”十年不变,而不是五十年不变。为什么邓小平能够保证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种水火不容的制度五十年不变,而毛泽东当时不能保证西藏的政教合一的农奴制度保持五十年不变呢?这是政治哲学中古今之争和中西之争的大难题。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说到底是两种不同的现代性思路,是“现代”内部的冲突。社会主义甚至脱胎于资本主义,若非冷战意识形态,两种思想完全可以和平共处。比如现代西方的福利国家,解决了十九世纪的劳资冲突;马克思主义在欧洲发展出民主社会主义;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吸收了原来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等要素。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种不同的现代化方案都建立在彻底推翻基督教的神权政治和封建贵族政治的启蒙运动与民主政治基础上,二者都把人民主权作为政治奠基石。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国民党的三民主义,还是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如果要把中国建构为一个现代国家,在政治哲学上都不可能允许西藏保存神权政治和贵族农奴制。这种冲突是古典与现代之间一场生死存亡的搏斗,就像路德的宗教改革和法国大革命一样,是一场围绕现代自由概念展开的搏斗。今天,我们必须在现代的立场上,在路德宗教改革、英国光荣革命、美国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立场上,看待毛泽东对西藏叛乱所采取的政策。毛泽东强调,解决西藏问题关键要抓好两点:“第一步是民主改革,把农奴主的土地分给农奴,第二步再组织合作社。”(同上,62页)前者就是用人民主权取代神圣君权,用农奴的民主权利来取代僧侣和贵族的政治特权;后者是发展现代经济,改善民生。一手政治,一手经济,全都是现代化方案。

然而,西藏问题的复杂性还远不止于此,它还涉及现代中国的主权国家建构问题。建国之后,中央政府逐步推动土地改革。藏民地区的土改首先从四川省、云南省开始,逐渐推向青海省和甘肃省。需要说明的是,在西藏叛乱之前,中央政府从来没有在西藏自治区搞任何形式的土改。中央政府的做法显然符合“十七条协议”的规定,因为这里所说的西藏是“西藏自治权”这个行政管辖范围,划定精确的边界并按照地域的行政区划进行管辖是现代国家的根本性标志。在现代政治逻辑中,西藏必须被理解为一个具有特定区域的地理概念。因此,在青海、甘肃、云南等省份搞土改并没有违背“十七条协议”。中央信守“十七条协议”这个基本法的诚意是不容置疑的。不过中央对这个基本法的理解与达赖喇嘛的理解有着根本的分歧。

从近代以来中国早已开始“睁眼看世界”的时候,达赖喇嘛依然沉静在古老的世界中。在政教合一的政治统治模式中,政治权力不是基于国家地域疆界内的公民建构起来的,而是按照民族和宗教信仰来统治的,它的统治权不受领土的限制。“十七条协议”既然规定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固有的职权不变”,那么他们就对信仰佛教的所有藏民拥有政治上和宗教信仰的最高统治权,这个统治权必然越出西藏自治区的地理边界,施加到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青海、四川、甘肃等地的藏民身上。直到今天,达赖喇嘛理解的西藏不是西藏自治权这个行政区划的概念,而是所有藏民居住的地方,即包括青海全部、甘肃、四川和云南藏民居住的“大藏区”。由此,当内地开始土改时,藏族贵族的利益就受到威胁,他们组织的反抗和叛乱活动必然波及西藏自治权边界内的藏民,为主张ZD的激进分子提供了借口,认为中央政府首先撕毁了“十七条协议”进行土地改革。而这种对“十七条协议”的不同理解,包含了古典与现代、宗教与世俗的冲突。年轻的达赖喇嘛由此陷入了困境,要么放弃政教合一的政治统治模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其他省份藏民的政治责任;要么向中央讨一个说法。而在当时,北京与拉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涉机制,对“十七条协议”理解分歧也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被藏族上层贵族把持的年轻达赖喇嘛最终在美国中情局的策划下,选择了流亡历程。

当然,即使中央与达赖之间存在有效的沟通机制,也并不见得能够避免冲突的发生。毕竟内地藏区土改既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也是藏民自下而上推动的,因为在民族问题的背后依然是阶级问题。从红军长征到解放大西南和大西北,大量贫苦藏民参加了人民军队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们迫切希望翻身解放,当家做主。“十七条协议”固然有藏民的民族身份和公民身份、宗教信仰与国家忠诚之间的紧张,但也有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建构过程中阶级政策与民族政策之间的紧张。若中国要按照现代国家的建构原理,把国家主权扎根在每个公民个体身上,就必然要求公民对国家的忠诚要高于对家庭、部落、宗教和民族的忠诚。因此,中央不可能不顾翻身藏民对党和国家的忠诚,把他们重新送回到农奴制下。这种政治难题颇有点像美国南北内战时期南方的黑奴逃到北方获得自由之后,是否可以根据逃奴法被南方所追索。因此,“十七条协议”只能是为和平解放西藏的权宜之计,而非长久国策。当达赖喇嘛沉浸在佛教慈悲的世界中,毛泽东则站在现代的至高点上,那就是建立一个现代主权国家,可见,西藏叛乱或“十七条协议”的失败是传统与现代、宗教与世俗之间的结构性冲突,是建构主权国家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如果把“十七条协议”的失败与“中央对港方针十二条”的成功放在一起来思考,我们才能够真正体会到“一国两制”的政治想象力,即它蕴含了一套“反现代国家的国家理论”,是以一种反现代的方式来解决现代困境(具体而言就是冷战困境)的一套中国古典的治国思路。

“国家”在英文中可用country与state来表达。country是与特定土地联系在一起的政治组织,强调的是国民与所居住国家自然领土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依赖人们对土地的自然情感将国民团结在一起,由此包含了祖国、国土和乡村的含义。而state是依赖抽象法律制度建构起来的政治组织,更强调公民与国家政体的内在关联,它依赖法律关系将公民团结在一起,由此包含了政府、公共权力和政体的含义。现代国家的前提是所有公民都去除了地域、出身、民族、宗教和传统等等这些自然因素,被抽象为拥有自然权利的理性人,他们之间出于利益考虑而通过社会契约的法律机制建构起国家。因此,现代国家的政治哲学基础是state,而非country。

按照这个现代国家理论,“一国两制”中的所谓的“国”有许多我们解释不清的地方。比如基本法作为“小宪法”赋予了香港人各种政治权利,但他们不是香港公民,在基本法中被称之为“香港居民”。基本法附件规定内地国籍法适用于香港,故香港人属中国公民,但他们却不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也不履行其规定的公民义务。我们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但香港人却属于英国的海外公民(BN〔O〕),甚至拥有英国的护照。再比如按照现代国家的基本标准,主权统一不仅包括军事和外交,而且还有财经主权(关税和货币统一)、司法主权(中央拥有案件终审权)和文化主权(统一的国民教育体系)。可在“一国两制”下,中央虽在香港驻军,但受到不同于内地的特别限制;香港特区享有相当大的外交权,在诸多国际经济与社会组织中作为独立的主体出现(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香港的关税和货币独立于中央,且不向中央纳税;除了基本法附件三所列举的国籍法、国旗法等,绝大多数国家法不适用于香港,香港与内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域;中央并不拥有香港司法案件的审判权和终审权,香港与内地的司法合作往往比国际司法协助更麻烦;香港有独立的教育体系,母语是粤语,普通话和英语一样属于外语。至于边境的出入境管理,你见过历史上哪个国家的国民在国土内如此流动?

面对上述特殊现象,难免出现“名”与“实”之间的悖论。比如,法理上不承认香港是英国殖民地,可事实上是英国殖民地;法理上认为中英《联合声明》不是国际公约,可事实上按照国际公约的要求在联合国备案;法理上认为香港人是中国公民,可事实上他们不享有宪法权利,也不承担宪法义务;法理上认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事实上它是一部香港的“小宪法”。这种“名”与“实”之间的悖论之所以出现,恰恰是由于我们现在关于国家正当性的法理体系都建立在现代政治哲学所确立的这一套“名”之上,凡是不符合这套话语体系的政治实体就缺乏法理上的正当性。这其实就是福柯在《什么是启蒙》中所说的现代性对真实世界构成的“敲诈”。我们的政治家和法学家们挖空心思想出一套复杂的、充满智慧但又似是而非的法理概念,无非是为了应付现代国家理论的法理“敲诈”。比如说,在中央与地方关系理论中,通常原理是单一制下中央政府的权力要大于联邦制下中央政府的权力。我们在法理上坚持“一国两制”属于单一制,而非联邦制,可悖论的是,这种单一制赋予香港特区的权力,远远超过联邦制中地方政府的权力。为此,我们只能对单一制概念进行了理论弥补,称之为“高度自治”。可人们不断问:这个高度究竟是多少?如果抛开法理上的概念游戏,陈弘毅教授的说法更接近事实,即香港是一个“准国家”的政治实体。

事实上,香港诸多问题正是由于传统与现代之间这种“名”与“实”的纠缠。比如说香港回归十周年,有机构对香港人的身份认同做了调查,发现港人自认为属于“中国人”的认同度比十年前上升有限,于是人们一致认为香港亟须加强国民教育。可香港居民不能参军保家卫国,不能参加内地高考接受国家教育,不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当人民公仆,在内地上学被看做留学,在内地投资被当做外资。“两制”构成如此严格的强制性公民认同区隔,怎么培养香港人对国家的忠诚?公民身份认同不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而是与自己的生命和命运息息相关的自然情感。可在这样的“一国”中,国家与公民身份都是悬在空中遥远而抽象的法律概念,缺乏切实生命体验和感受。即使推行国民教育,香港独立于内地的教育体系和文化观念,怎么培养香港与内地共同的国家意识和身份认同呢?于是,爱国教育很容易变成了文化交流或旅游观光,进展自然缓慢。倒是中央开放自由行之后,让内地人和香港人整天在大街上摩肩接踵,相互用挑剔的眼光打量对方,反而培养起了彼此之间的自然情感。曾经英语是香港的高贵语种,内地人到香港说普通话会受到歧视。“回归”之后,只有部分政府高官为了与中央打交道而学习普通话。可自由行之后,普通话已成为香港社会最重要的沟通语言,香港有识之士也呼吁以普通话作为香港教育的母语。而短短几年取得用共同语言建构“一国”的重大成就,恰恰是由于法律上打破“两制”的人为区隔。

尽管如此,爱国主义在香港依然是一个特别概念。香港人确实爱国,保钓运动比内地还积极,可一些精英人士说他们爱的“国”是祖国河山、历史文化,而非政治实体。于是香港为推行公民教育而在电视中播放国歌,受到他们的批评,终审法院在“焚烧国旗案”中判决焚烧国旗违法也被批评为“软骨”。可是没有政治主权者的“国”是怎样的东西呢?在这些概念分歧的背后,似乎隐含了自然领土的country与政制建构state的区分。而在英文中“一国两制”被翻译为one country, two systems,似乎标示了这种国家意识和身份认同的区分。为什么“一国”之“国”被翻译为country而不是state?这不是误会,而是精确地把握了“一国两制”思想的精髓。这里强调country恰恰在于强调了内地与香港领土的统一性,它是在文化历史传统中自然形成的“命运共同体”,而不是人为建构起来的国家,由此为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提供了无比强大的正当性。换句话说,香港回归在政治哲学上的正当性恰恰不是现代国家理论中的社会契约思想,而是历史传统的正当性,即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由此,“一国两制”之“国”在制度建构上是反现代国家的,其政治哲学也是反现代国家理论的,而这种富有想象力的政治建构和政治思想恰恰来源于中国古典的政治传统。

“寸寸河山寸寸金,侉离分裂力谁任?杜鹃再拜忧天泪,精卫无穷填海心。”晚清诗人外交家黄遵宪在甲午战败割地赔款之后,写下了这些诗句表达中国人最强烈的爱国情感。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温家宝总理在香港出席CEPA协议签字仪式后发表演讲时引用这首诗,希望香港同胞以杜鹃啼血之情,热爱香港,热爱祖国,以精卫填海之心建设香港,建设祖国。二○○六年,宋楚瑜在清华大学演讲之后,把这首诗送给中国政治精英的摇篮。二○○七年,温总理又把这首诗抄送香港小学生,勉励他们爱港爱国,建设香港,报效祖国。这首诗之所以能如此引发中国人的共鸣,是因为它集中表达了中国人的国家观念。“寸寸河山”无疑就是country这个自然领土上生存的人们所结成的情感共同体。然而,中国人的爱国不仅是热爱河山寸土,而更是以杜鹃啼血的挚诚关心着“天”,即政治主权者。“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自然领土与政治主权通过儒家所推崇的自然情感纽带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中国独特的爱国情怀。黄遵宪曾经担任驻日大使,亲眼看到了日本明治维新之后的兴盛与强大。他撰写了《日本国志》详细介绍了日本富国强兵情况,呈送总理衙门后如泥牛入海。直至甲午战败,政治高层需要了解日本,光绪皇帝才注意到这部著作,并亲自约谈。黄宗羲给光绪皇帝推荐思路就是变法。什么是变法?一言以蔽之,就是进行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通过民主体制把国家主权建立在民权之上,由此将国家主权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加强国家汲取资源、人才和合法性的能力,同时也增加国家对社会的治理能力,从而将传统国家变成一个现代国家,将country建构为一个state。由此,清末改革开始废除对西藏实行的“一国两制”,实现“改土归流”政策(参见“香江边上思考之七”)。戊戌变法失败之后,黄遵宪作为新党要犯罢官回乡。至此他投身教育,寄希望于未来的学生。无论孙中山,还是毛泽东,都可以看做是黄遵宪的好学生。一九○四年,黄遵宪逝世的前一年,写下了他生命最后的绝唱:“举世趋大同,度时有必至。”


九·“一国”之谜:中国vs.帝国


一九八二年撒切尔夫人访问北京,香港人给予了高度关注。从马岛战争以来,香港人比英国人还要关心战争的每一天,人们争相传阅报纸上的战况报道,试图从中领悟自己的命运。他们甚至怀着隐隐的期待,梦想着大英帝国也能用武力来保护自己。当他们在电视上看到与邓小平会谈后的撒切尔夫人步出人民大会堂在下最后一阶台阶时不小心跌了一跤,迷信的香港人似乎意识到,英国人在香港问题上输给了中国人。此时,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香港这只“下金蛋的鸡”具有的价值。正如林行止所言,香港人努力赚钱保持香港的繁荣,在此时就“多了一层赚钱之外的政治意义”。中英谈判的多少个日日夜夜,香港人就在这梦想与挫折、希望与失望、挣扎与无奈的煎熬中度过。少数香港精英开始奋力自强,试图把握自己的命运。他们不惜背负“亡国奴”或“汉奸”的骂名,为香港人争取英国国籍。

然而,英国人早就做好了撤退准备,为了防止香港人涌入英国。英国的国籍法改革将香港人划为“英国海外公民”,不享有英国居留权且不能自由出入英国。从小对英女王表示效忠的香港精英阶层被彻底出卖了,他们意识到不能再相信英国人,必须依靠自己。于是,他们透过立法局和行政局向港府施压,这刚好使伦敦在与北京的谈判中又多了一张牌,即香港民意的支持,这也强化了英国“以主权换治权”的谈判思路。由此,英国政府就希望把香港地区作为独立的一方纳入到伦敦与北京谈判中,形成所谓“三脚凳”。英国人的目的很明确,把香港作为一个独立主体纳入谈判,既有利于英国争取最大利益,也形成将主权移交给香港人的迹象,最终形成类似新加坡的独立局面,将香港变为一个独立或者半独立的政治实体。“还政于民”的口号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

英国的做法当然遭到了北京的坚决反对。因为在法理上,中国政府从来都认为自己是包括香港人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政府,港英政府根本不是香港人的代表。中英谈判的政治实质是中国恢复对香港主权的行使,这是中英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谈判,不存在所谓的“第三条腿”。为此,邓小平在北京亲自接见了钟士元等人。邓小平很清楚,撒切尔夫人讲信心问题,实际上是主权问题;而钟士元等人讲信心问题,实际上是内心中不承认中国,对中国提升中华民族的世界地位和尊严所做的成就视而不见,这归根到底是殖民心态作祟,缺乏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尤其让小平恼火的是钟士元开口闭口“你们中国人”,仿佛自己不是中国人。因此,小平在谈话中以政治教育或权威训诫的口吻强调“港人治港”也是“中国人”治港,而且是爱国者治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无论对“中国人”的界定,还是对“爱国者”的界定,这里所谓的“国家”大体上以country而非state作为理论基点。正是这样一个宽泛的爱国者概念,争取到包括林行止、钟士元在内的大多数港人对香港回归的支持。如果说“一国两制”的政治魅力在于这个国家概念是反现代国家理论的,而且这个国家概念包含了中国古典治理边疆的政治艺术(参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七、之八),那么这个“国家”概念本身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如何在概念上来界定中国古典的国家形态呢?

对中国古典国家形态的界定,最常见的莫过于王朝国家、专制国家或中华帝国等。这些概念往往是描述性的,而非分析概念,它无法区分中国古典的国家形态与西方的不同。就拿颇为流行的帝国概念来说,中华帝国与大英帝国、罗马帝国显然不是同一类型的政治组织。在国家理论中,帝国往往与国家对立起来,尤其罗马帝国解体之后,民族国家取代了帝国,成为现代国家的常态。而在民族国家基础之上,又产生了新的帝国模式,比如大英帝国、德意志帝国、大日本帝国以及美利坚帝国等。按照现代政治理论,这些帝国不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它是一个主权国家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殖民侵略和支配。因此,十九世纪以来的帝国概念是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同义词,不仅在政治上属于缺乏不正当的贬义词,而且作为分析范畴也往往放在国际政治中,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民族国家时代,帝国概念不属于政治的常态组织,而属于变态组织。

在现代政治理论中,国家与帝国的不同就在于民族国家是主权者基于平等的公民个体而组织起来的政治共同体,而帝国是基于种族之间的不平等而建立起来的统治组织。这种说法实际上混淆了罗马帝国与现代帝国的差异,也混淆了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的差异。罗马帝国不同于罗马共和国正在于不断进行公民身份改革,将罗马帝国境内所有人不断转化为罗马公民,用人人平等的罗马公民身份取代了罗马人与日耳曼人、法兰西人等之间的不平等。需要注意的是,“公民”这个概念出现在雅典城邦中,出现在罗马帝国中,也更出现在法国大革命和巴黎公社中,其政治原则恰如托克维尔所言,推进的是身份平等的历史进程。因此,基于“罗马公民”的罗马帝国的政治原则刚好与民族国家的政治原则一致,也与基督教的政治原则完全吻合。在这个意义上,雅典城邦、罗马帝国、基督教与现代民族国家在政治原则上是完全一致的,即强调国王、皇帝、上帝或主权者统治的基本单元是平等的公民个体。当然,这些政治组织对内实现公民个体身份平等的另一面,就是对外基于种族而塑造出来形形色色的“他者”,诸如野蛮人、东方人和异教徒等等。在这漫长的历史链条中,我们看到西方政治中隐含的基本政治逻辑:内部强调人人平等,外部则是主人与奴隶的征服统治,而内外之分的标准是种族主义的。

中国古典的政治逻辑虽然与西方有类似的地方,但也有明显的不同。在中国的古典政治中,一直伴随着儒家的“封建”与法家的“郡县”这两种不同的政治组织原理。“郡县”的政治思路尤其体现于秦始皇,强调天子(皇帝)之下万人平等,由代表皇帝的中央政府官员统一治理国家,把国家的权力直接深入到基层治理中。这种强调统一性的政治思路与罗马帝国的乃至民族国家的治理思路基本一致,以至于中国的现代化方案更容易把古代的法家作为思想源泉。毛泽东称自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要推动这种人人平等的现代化方案,打破地域的、宗教的、民族的身份忠诚,塑造现代国家的公民,从而把国家忠诚作为最高的政治宗旨,由此塑造一个新中国。“封建”的政治思路则源于夏商周,尤其以儒家所推崇的周公礼制为典型,强调周天子之下的差异性和多元性,各地由地方的宗族贵族实行自治。如果说郡县思路强调“一国一制”的统一性,那么封建思路强调“一国多制”下的差异性和多样性。

从汉代以来,这两种政治思路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形成内法外儒的儒法合流局面。体现在国家治理的结构上,基本上形成对中心内陆实现郡县制的直接控制,对四海边疆采取封建制的思路。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随着中心的文化和力量的不断强盛,对边疆地区采取缓慢的中心化过程,由此中国的治理版图也在不断扩大。中国历史上凡是治理版图扩大的时代,如汉代、隋唐、元明清,恰恰是内陆核心的郡县制比较健全有效,从而有能力对边疆实施“一国多制”的封建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在清代发展到了极致,从对东亚和东南亚的朝贡体系,到对朝鲜和越南的宗主国隶属关系,再到藏、蒙、维吾尔的边疆地区,再到内地的核心地带,形成了“一国多制”下的政制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将儒家传统的伦理原则概括为差序格局,而这种差序格局与中心与边缘之间的“一国多制”格局形成了同构。

从表面上看,中国的封建体制与罗马共和国、大英帝国一样都遵循差异性原则。但二者在政治原则和精神实质上根本不同。其一,西方的这种差异性是基于种族建立起来的,其核心思想是种族主义的,由此形成了内与外、主人与奴隶、文明与野蛮的二元论,也由此形成生存论上难以消解的敌我关系或文明冲突。相比较之下,中国的封建差异性不是基于种族身份,而是基于文化和文明,且这种差异性不是二元对立,而是从中心向边缘四溢的差序格局。因此,敌我关系仅仅是政治性的,是随时改变的,而非生存论上根本不可改变的。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异教”的概念,自然对西方历史上所强调的“宽容”和“言论自由”思想缺乏相应的理解。其二,基于种族主义的二元对立思想,西方文明表现出了极其强烈的侵略性,包括种族压迫、文化歧视和财富掠夺。相比之下,中国文明更强调互惠关系和相互责任。中国文明中儒、释、道和谐共处,甚至成功地纳入了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但从来没有出现过西方历史上惨烈的宗教战争和教派残杀,也没有出现过西方文明中常常上演的种族灭绝主义的大屠杀。这种差异都源于儒家思想,因为儒家思想中所强调的差异性是文化主义的,它采取的是“王者不治化外之民”的原则,核心思想是文化教化,而非种族压迫或殖民掠夺。儒家思想中对差异性的强调并没有形成二元对立所导致的种族压迫和文化歧视,反而以一种宽容的心态尊重少数民族及其文化,由此更强调主流文化或多数民族对边缘文化或少数民族的道德责任和政治责任。因此历代王朝对边疆进行的军事征服皆出于政治安全的需要,而非以掠夺财富(如大英帝国)、扩展统治疆土(如罗马帝国)为内在动力。因此,中国对东南亚少有军事征服,郑和下西洋与西方发现东方有着完全不同的政治意义。而这正是儒家所强调的礼治和德治的核心思想所在,即强调上下之间、中心与边缘之间的互惠关系和道德责任,天朝不仅意味着权力,更重要的是承担道德责任。这也是中国文明被称之为儒教文明,从而区别于西方所谓的基督教文明的根本所在。

如果我们以这种真正的大历史眼光来看待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那么其精神实质不仅恢复了中国古典的封建政治原则,而且重新激活了儒家的政治理想。正是在那次对钟士元等人的著名谈话中,邓小平详细阐述了内地中心与香港边缘之间的政治和道德关系:“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但允许国内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比如香港、台湾地区。大陆开放一些城市,允许一些外资进入,这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论“一国两制”》,香港三联书店二○○四年版, 12页)“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十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些是不行的。”(同上,39页)换句话说,“一国两制”思想包含了中心与边缘的主体与补充的政治关系,而且包含了互惠关系。当时,关于中央要不要对香港收税或者香港要不要承担香港驻军的军费问题,有过不同意见。最后,中央明确表示,不仅不收香港的一分钱,而且驻军费用也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一九九七年香港地区和东南亚爆发金融危机,中央政府明确表示人民币不会贬值,以稳定香港地区和东盟的区域经济。二○○三年之后,中央推动香港与内地签订CEPA协议,开放自由行来扶持香港经济复苏,同时还不断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更重要的是,中央不断遏制广东、上海在金融、航运和旅游领域与香港竞争,以保持香港地区国际金融、航运、旅游中心的地位。这一切只有放在中国的古典政治传统中才能理解。

在中国古典政治中,这种中心与边缘、主体与补充、多数与少数、内陆与边疆的关系,恰恰贯穿了类似父子和兄弟的儒家伦理的差序格局原则,它也同样是国家所遵循的政治伦理原则:边疆服从中央的主权权威,中央承担起边疆安全与发展的道德责任。这样差序格局的政治伦理关系既不是罗马帝国或民族国家所遵循的平等原则,也不是大英帝国和罗马共和国所遵循的榨取原则或征服原则。因此,“中国”既不是罗马式帝国,也不是英国式的帝国,更不是目前的新罗马帝国。它根本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帝国。汪晖称之为帝国的朝贡体系,赵汀阳称之为天下体系,而在我看来,这恰恰是“中国”本身具有的含义。所谓“中国”,就是按照儒家伦理原则来处理个体心灵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处理中心与边疆关系,处理多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关系的一整套政治原则,它是一种伦理思想,也是政治组织体系,是贯穿整个生活原则的文明形态。因此,“中国”不仅是一个历史概念、文化概念、法律概念,而且是一个政治哲学概念,是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的特殊的政治共同体。这个概念实际上凝聚了中华文明的关于生活秩序的全部思考。

白鲁恂(Lucian W.Pye)曾经说过,“中国是佯装成国家的文明”,这恰恰是证明“中国”的精神气质是不能用现代主权国家的理论来思考,它不是单纯的法律组织,而是一种文明秩序。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思想恰恰是在现在主权国家的概念框架中,恢复了对中华文明的政治想象:

“一国两制”的“中国”指的不仅仅是世界大多数其他国家所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且差不多指西方列强和日本开始侵蚀之前的历史书上和地理书上那个更大的中国。……在此,中国的定义不同西方的民族国家概念,而是大约相当于一个文明的文化边界,或者汉族最大范围地对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控制的古代帝国的松散边疆。(Dick Wilson语,转引自《过渡期的香港》,一九九三年,68页)

香港回归引发的关于香港居民权、人大释法、二十三条立法和香港政制发展等种种困扰“一国两制”的问题,反映出“古典中国”与“现代国家”之间的冲突,是如何把一个“文明中国”的政治内容装在一个“民族国家”的法律容器中所面临的难题。然而,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一国两制”为中华文明在民族国家时代的复兴提供了有益的刺激和动力。中央治港思路也需要在“封建”与“郡县”之间不断调适自己的航向。而在这种法律治理与政治治理之间的调适中,我们必须思考一个问题:所谓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究竟复兴什么?是秦帝国的格局,还是大清帝国的格局?是法家思想主导,还是儒家思想主导?我们究竟需要一种什么样的“中国”?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天下”?中华文明的复兴究竟给人类贡献怎样的生活方式和伦理典范?因此,处理香港问题并不是处理发生在香港的问题,而是处理中华文明复兴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一如当年柏克所言:“一个伟大的帝国,一群渺小的心灵,是很不般配的。……我们就应当将自己的心灵,拔擢于崇高的境界,以无负上天命我们接受的委托。”(《美洲三书》,153页)在这里,我们只要把“上天”改称为“祖先”就可以了。二○○三年以来,中央不断调整治港思路,强调要解放思想,但思想的关键不仅在于解放,而要像柏克所说的,“拔擢于崇高的境界”,而这个境界就是全面准确地把握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政治想象力,及其恢复中华文明秩序的崇高境界。

如果我们把香港问题、西藏问题乃至台湾问题放在整个中华文明秩序中来思考,既能想象出它们之间的共同点,也能想象出它们之间应该存在的差异。同时,我们也能够看出毛泽东和邓小平这两代共和国领导人在关于“中国”建构上的内在张力,这实际上是贯穿于中国历史上的法家与儒家、郡县与封建以及民族国家与文明中国的内在张力,而且也能够看出他们在“中国”建构上的连续性和继承性。


十·基本法之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九八二)在香港有效吗?在法理上这似乎是一个愚蠢的问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香港既然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岂能在香港无效。但,是这样吗?比如宪法第一条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后来修宪增加了"三个代表"的内容,如果说这些内容适用于香港,恐怕香港的资本家在八十年代就已经跑得差不多了。宪法规定我国的政体是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全国人大代表中固然有香港代表,可香港特区并非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制组织起来的。宪法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可香港的案件不能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既然是"两制",就意味着宪法中规定的社会主义这一制的内容不能适用于香港,但由于是"一国"就意味着宪法中关于国家建构的内容适用于香港,然而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怎么能从宪法中把"国家"和"社会主义"这两个要素彻底剥离呢。

可见,我们不能笼而统之地说宪法在香港有效(valid)或者无效(ineffective),更不能说宪法的哪些条款在香港有效,哪些条款在香港无效。因为仅从宪法来看香港,实际上忽略了基本法对中国宪政体制的特殊贡献,看不到"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给中国宪政体制带来的革命性变化。因此,面对这些纠缠不清的问题,恐怕需要我们从基本法中寻找答案,对这部法律需要重新理解。在香港回归后的"宪政第一案"——马维锟案中,特区上诉法院对基本法有一段生动的描述:

基本法不仅是《中英联合声明》这个国际条约的产儿,它也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国内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它将载入《中英联合声明》中的基本政策翻译为更为可操作的术语。这些政策的实质就是香港目前的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将会五十年不变。基本法的目的就是要保证这些基本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继续稳定和繁荣。因此,主权变化之后保持连续性是至关重要的。……基本法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文件。它反映两国之间签订的一个条约。它处理实施不同制度的主权者与自治区的关系。它规定政府不同部门的机关和职能。它宣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它至少有三个纬度:国际的,国内的和宪法的。人们必须认识到它不是由普通法的法律人所起草的。它是用中文起草的并附带了一个官方的英文本,但发生分歧时中文本优先于英文本。(HKASR v. Ma Wai-Kwan,CAQL1/1997)

这段文字反映了基本法的特殊性,只不过香港法律界人士普遍强调基本法来源于联合声明,而忽略了基本法来源于宪法及其与宪法的关系;强调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宪法,而忽略了基本法也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强调基本法保护香港的经济、社会和法律制度"不变",而忽略了基本法处理"主权者与自治权的关系"给香港带来的变化。香港回归之后,经济、社会方面的"两制"并行不悖,相互辅助,可在人大释法、二十三条立法以及处理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却产生了紧张和冲突。表面上看这是"两制"问题,可实质上是"一国"的建构问题,即要在香港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国"的要素。由此引申的问题是:难道我们的"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依然没有完成?难道我们经历了一九四九年第一次建国之后,还要经历"第二次建国"?如果这是第二次建国,那么基本法就不能只看做香港特区的"小宪法",而应当看做是国家宪法的一部分。

从法理上说,新中国从来不承认三个不平等条约,香港的主权一直属于中国。宪法作为建构国家主权的法律文件,无疑适用于香港。可事实上,中央政府对香港仅仅拥有"主权权利",而不具有"主权行使"(参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六"),因此宪法的内容在香港实际上无效。中央对香港恢复主权行使就意味着中央要将" 主权权利"转化为"主权行使",使宪法的内容在香港发挥实际的法律效果。然而,由于中央采取"一国两制",并通过基本法将"一国两制"固定下来,这就意味着基本法对宪法的内容加以有限吸纳和过滤,使其既满足"一国"的要求,同时保证"两制"。因此,基本法就是宪法的补充性法律,基本法的起草过程实际上类似中央(内地人)与香港人补结社会契约的过程,只有在缔结社会契约的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基本法制定过程中的曲折故事。

一九八五年六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最初确定香港草委的名额为十八名,后来考虑到代表性,增加到二十三名,在五十九名草委中占 40%,而且在每一个专题小组中,都有一名内地草委和一名香港草委负责。正是基于缔结社会契约的需要,香港草委就必须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最大限度地体现香港主流社会力量,最大程度地体现香港社会各阶层的代表。考虑到香港当时的实际情况,草委们在总体倾向上"偏中上,中层、基层少一点"。香港媒体称之为 "包罗各界精英,照顾各方利益"。"这样的安排,照顾到了香港的各个方面、各个阶层,代表性比较广泛,可以更好地反映香港各界同胞的意见、要求和愿望,使起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能够更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彭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说明》)

尽管香港草委具有广泛代表性,但由于这些草委不是选举产生的,缺乏相应的代议基础。为了奠定基本法这个社会契约的政治基础,中央借鉴港英政府建立咨询委员的"行政吸纳政治"模式,成立了"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作为代表香港市民向基本法草委提供参考意见的咨询组织,从而增加香港人民参与订立基本法这个社会契约的机会。为了增加各界别的代表性,原定八十名的咨询委员会最后扩大到一百八十人,成为包括工商界、金融地产界、法律界、专业人士、传播媒介、基层团体、宗教以及部分草委和旅英侨领。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的组建大大地刺激了香港社会的政治热情,中产专业界的政治热情急剧高涨,各种团体、组织纷纷产生,基本法制定的过程奠定了大众民主参与基本法的正当性。

正因为如此,基本法的制定过程看起来像制宪会议,更像内地草委与香港草委之间"有限度"的对等谈判,之所以说是"有限度",就是谈判的内容已经确定了,即联合声明中刊载的中央对港方针政策,而在谈判形式上,中央都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因此它又体现出全国人大制定法律的特征。正因为如此,基本法起草的程序就变得很重要,中央提出采取民主协商,可有香港草委反对,认为协商不明确,不科学,而主张采取程序正义的投票表决方式。可是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中,内地与香港在思维方式上有很大差异,而香港内部各阶层也缺乏互信,采取投票表决的程序主义只能导致政治分化,形成多数压迫少数,无法达成共识。为此,中央坚持采取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方式凝聚社会共识。而这个凝聚共识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香港社会接受中央对港方针政策的过程。经过讨论,民主协商原则获得大多数草委的赞成,连咨委会也主张采取"民主协商,兼容并蓄,求同存异,不强求一致,不采取表决方式。"这种协商政治要求内地草委更多地倾听并采纳香港草委的意见,有利于保护少数,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实现双赢。因此,邓小平提出起草基本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宜粗不宜细"。

基本法既然是中央(内地)与香港之间重订社会契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部"中央与香港特区关系法"。中央与特区关系自然是争议的焦点,但香港政治体制之所以引发巨大争议,实际上也是因为涉及中央与特区的关系。比如,香港政治体制中最大的分歧就是采取"立法主导",还是"行政主导"。立法主导模式类似于内阁制,将政治权力的中心放在立法会,特区政府由立法会产生并向立法会负责。行政主导模式类似于总统制,赋予行政长官更大的权力,行政长官不是由立法会产生,也不向立法会负责。"民主派"主张采取立法主导模式,因此主张规定政党政治,这样政党通过获得立法会多数席位而推出行政长官进行组阁。大家都很清楚,在香港特定的民情下,主张与中央对抗的"民主派"更容易通过普选掌握香港的政权。这样的政治模式必然影响中央与特区关系,影响到"一国"的建构。由于政党政治涉及到中央与特区关系的根本,基本法草委会政制小组罕见地以表决形式否定了该提议。

在基本法起草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陆政治民主化讨论也如火如荼,民主普选,三权分立学说尘嚣云上。本来《联合声明》中只规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由选举产生,并没有规定普选产生。可在这种政治氛围中,普选概念很容易引入基本法。在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北京举行的基本法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委员们尽管在具体政体方案上相争不下,但都同意把"三权分立"作为香港政体模式。就在这时,作为"一国两制"的掌舵人,邓小平从全球战略高度敏锐地意识到自由化思潮席卷香港、东欧、苏联和中国内地的国际大气候。对内地而言,"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实质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建立依附于西方的统治,其结果只能将中国引入内乱,丧失了集中力量发展经济的大好时机。因此,邓小平在一九八六年中央十二届六中全会上坚持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写入决议,并要求把这篇讲话一字不改收入自己的文集。在一九八六年底的学生运动之后,邓小平对中央政治局常委们再次强调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对于中国的重要意义:

民主只能逐步地发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乱不可。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在安定团结的条件下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我特别强调有理想、有纪律,就是这个道理。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否定党的领导,十亿人民没有凝聚的中心,党也就丧失了战斗力,那样的党连个群众团体也不如了,怎么领导人民搞建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不可缺少的,不要怕外国人说我们损害了自己的名誉。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才有希望。如果搞得乱七八糟、一盘散沙,那还有什么希望?过去帝国主义欺侮我们,还不是因为我们是一盘散沙?(《邓小平年谱》,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对香港而言,这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窗口会不会成为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基地?会不会在回归之后成为导致中国政治动荡之源?一九八六年学潮触发了邓小平对基本法起草过程中有关香港政体争议的思考。他清醒地认识到,香港民主化的关键是香港管治权是否能够掌握在爱国爱港阵营手中的问题,而这不仅是民主化问题,也是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问题,是能否建构"一国"的问题。为此,他在一九八七年四月接见了基本法草委,对基本法起草中分歧最大的政治体制部分给出了指导性方案。即香港政治制度必须放在"一国"的背景下来考虑。"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而必须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而这个实际情况就是在"一国"条件下的"港人治港",这要求"港人治港"必须是"爱国者治港 "。问题在于:"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同上),为此,小平主张循序渐进,不能很快普选。同时,他明确提出基本法中要赋予中央干预香港的必要权力,防止香港出现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

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也不需要干预。但是,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比如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同上)

如果说香港不是国家,不宜采用三权分立体制,那究竟采用立法主导模式,还是行政主导模式呢?从中央与特区的关系看,行政长官是由中央任命的,必须向中央负责,因此有必要赋予行政长官巨大的权力,行政主导模式在所难免,加之多数香港草委对港英政府的管治模式充满信任,自然也支持行政主导。但为了尊重部分香港草委的意见,内地草委认为没有必要在文字上标明" 行政主导"四个字,关键要看具体权力的分配。于是,基本法中赋予行政长官巨大的权力,比较之下立法会的权力很弱。比如,立法会议员不能提出涉及公共开支、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的法案,若要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要经过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

而具体到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模式,香港工商界与民主派的立场水火不容。工商派主张搞间接选举,放慢直接选举步伐,而民主派主张立即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各种方案相持不下,尤难以妥协的立法会直选议席的数量。而在这个问题上,由于中英两国达成平稳过渡的政治共识,港英时期的立法局直选要与香港回归后的立法会直选实现"衔接",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情况下,只有双方谈判达成妥协,才能在一九九○年制定的基本法中将一九九七年以后的立法会直选情况规定下来。中英两国都很清楚,立法会普选步伐直接影响着特区的政治体制,影响到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影响到"一国"的建构。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最终还是中英两国进行谈判确定下来的。

由此可见,一部基本法归根到底就是一部中央与特区的关系法,就是在香港保留原有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建构国家主权的宪法性文件,它把" 一国两制"从政治政策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可以具体运作的法律制度。"一国两制"从构想、到谈判再到制定成法律,无疑倾注了邓小平大量的心血。基本法可以当之无愧地称之为"邓小平基本法",它属于一九八二年宪法的有机组成部分。这部法律和宪法一起,反映了邓小平对中国政治的完整想象。因此,基本法不是普通的 "法律",作为中央与特区关系法实际上是对一九八二年宪法的补充和扩展。基本法的制定过程无疑是第二次建国过程,这个国家不再是单一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是包括了资本主义制度在内的混合型国家。正是由于基本法的存在,使得宪法建构起来的"国家"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它不再是传统的单一制国家,而变成"多元一体"的国家。因此,今日"中国"的面貌不再是一九八二年宪法所反映的面貌,而是它和基本法结合在一起所反映出的面貌。如果考虑到澳门基本法,再考虑到将来解决台湾问题而进行的法律建构,那么"中国"的面貌已超出了现代民族国家的范畴,恢复到了古典的"多元一体"的文明中国的风貌(参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九")。而这样一个新中国是通过一九八二年宪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以及未来处理台湾问题的法律共同建构起来的。在这个意义上,中国虽然有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成文宪法,但却不是成文宪法国家,而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即它的宪法是通过不同的宪法性文件构成的。香港基本法不仅是香港的宪法,也是国家宪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在基本法起草结束后接见草委们的讲话中,用短短几句话,高度评价了基本法:"你们经过将近五年的辛勤劳动,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说它具有历史意义,不只对过去、现在,而且包括将来;说国际意义,不只对第三世界,而且对全人类都具有长远意义。这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邓小平:《香港基本法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就像拿破仑对法国民法典的自信那样,邓小平也毫不谦虚地给予基本法最高的评价。在我看来,这部创造性杰作的历史意义就在于用现代法律的技艺,将古典的中国重新带入到现代社会中,并展现出它不同于西方政治的魅力,也许这也就是对人类具有的长远意义。


(《不变,五十年:中英港角力基本法》,张结凤等著,香港浪潮一九九一年版)


第十一篇

政制发展之谜(上)——香江边上的思考之十一


一九九二年七月九日,末代港督彭定康携带家人抵达香港的皇后码头。港英政府专为殖民地官员建造的码头经历了历任港督的上任和离任,一九七五年伊丽莎白女皇到访和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查尔斯王子黯然离去,都是经由皇后码头。二○○七年特区政府出于建设需要拆迁皇后码头,引发了青年一代的抵抗行动。他们要保护的不是简单的历史古迹,而是香港的集体记忆。这种集体记忆对于年轻一代如此重要,一方面是由于内地经济崛起和香港的相对边缘化,致使香港人丧失了对内地的优越感而变得敏感又脆弱;另一方面由于文化认同的阻隔,在“两制”的区别日渐模糊之时,国家认同又很遥远而变得焦虑且迷惘。在这种情况下,往日的集体记忆似乎变成了年轻一代精神成长中的成人礼。就像轩尼斯道、德辅道街、骆克道和皇后大道等这些充满历史记忆的街道名称,皇后码头与帝国司令勋章、十字勋章、骑士勋章等香港精英当年取得的荣耀一样,成为往日辉煌的记忆。

和过往港督上任一样,香港的达官显贵和普通市民自然要到皇后码头列队欢迎自己的主人。然而,让港人惊讶的是,这位末代港督一改殖民地传统,身着便服,没有佩戴《殖民地规例》明确规定的装饰着羽毛的帽子、肩章和佩剑等这些象征着帝国荣耀和威严的符号,一脸微笑轻松地与市民们招手,不像过往的港督保持威严的神色。正当香港人对港督新鲜的出场方式议论纷纷时,彭定康上任第二天,就以民选政客惯用的亲民姿态,坐地铁,挤人群,搭火车,走山路,逛“女人街”,在街头小店喝茶,接近市民。整个香港轰动了,就像神仙下凡一样,在香港一百多年历史上,港督第一次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走在市民中间。而经过选举训练的彭定康,不仅善于用幽默的语言吸引市民,而且善于利用身体语言,举手投足都成了媒体捕捉的对象。

当然,彭定康很清楚,民意是由传媒塑造的。于是他的就职典礼就变成在总督府后花园会见记者,通过传媒问答大会传播其施政理念。这种类似美国总统在白宫玫瑰园会见记者的现代政治小技巧,对香港新闻界却是破天荒第一次。而在彭定康随行人员中就有来自伦敦的著名新闻统筹官员,他是营造“民意”的高手,负责每天在最短的时间将香港新闻媒体关注的问题整理出来,并制定新闻宣传计划和策略,告诉彭定康应如何回应这些问题。这样的新闻统筹官员属于唐宁街民选政客的一部分,而不属于职业外交家或殖民地的总督。由此,传媒以及传媒引导的民众就被彭定康一系列眼花缭乱的举动完全吸引住了,如崇拜演艺明星一样关注其表演。香港人晕了,仿佛沉浸在童话世界中。时至今日,迈入暮年的香港人依然津津乐道彭定康的政治表演,念念不忘往日的眩晕。

一个殖民地总督为何一反传统,以街头鼓动家的方式,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民选政治家的形象?这还得从香港政制发展问题说起。从一九七九年麦理浩访华开启中英香港谈判直到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这近二十年时间里,大英帝国一直在推动香港独立或完全自治的民主化进程。这是大英帝国惯常的撤退战略,也是撒切尔夫人为中英谈判所设定的目标规划:“我们的谈判目的,是以香港岛的主权,换取整个香港的长期管治权。……我们建议谈判如果没有进展,便应在香港发展民主架构,我们的目标是在短时间内让香港独立或自治,仿如我们以前在新加坡的做法。这将包括在香港建立有更多华人参与的政府和管治架构,令华人越来越多地为自己做主,英国人则逐渐退居二线。”(《戴卓尔夫人回忆录》)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八日,港英政府赶在九月二十六日中英草签联合声明之前,发表了代议政制“绿皮书”,宣布要“逐步建立一个政制,使其权力稳固地立根于香港,由充分权威代表香港人的意见,同时更能较直接向港人负责”。由此港英政府一改立法局议员由港督任命的传统,引入了功能界别选举传统。之所以引入以团体作为投票人的间接选举制度,而非直接选举,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港英政府与香港工商专业精英阶层政治同盟,防止中国政府支持的香港左派通过选举进入港英政府。对此,“绿皮书”直言不讳地指出:“直选选举并不是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办法,足以确保能够选出一个稳定的代议制政府。……推行直接选举,可能使本港迅速陷入一个反对派系参政的局面,以致在这个关键时候,加上一种不稳定的因素。”

港英政府的目的很明确,用行政局首席议员钟仕元的话说,中国政府讲的五十年不变,并非一九九七年的香港情况五十年不变,而是一九八四年的情况五十年不变,港英政府的应对策略就是要采取“十三年大变,五十年不变”的政治战略,即利用“九七”前十三年的统治时间进行代议制改革,彻底改变香港的政体,使这种制度在“九七”之后保持不变。为此,就要将立法会从港督的咨询机构变为代议机构。一九八五年六月立法局通过了《立法局(权力与特权)条例》,赋予了立法局一些绝对的权力,与此同时推动立法局的选举,进行政权移交。

港府的代议制改革及基本法的起草和咨询,极大地刺激了香港人的政治热情,各种论证团体纷纷成立。七十年代香港学生运动中的“社会派”成为八十年代民主化运动的中间力量。如果说一九八五年的功能选举选民是七万人,但只吸引到两万五千人投票,那么到了三年之后,立法局选举就不再是功能议席的数量,而变成直接选举问题。中英谈判时期香港人在主权归属上发生了“还政于中”与“还政于民”争议,现在面对一九八八年直选问题,很快演变为“民主回归派”与“民主拒共派”的分歧。这种分歧直接导致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关于特区政体的设计(参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十”)。

英国政府必须赶在基本法制定之前推动香港代议制改革才能在基本法的起草中利用“衔接”问题影响基本法的制定。然而,“衔接”问题是一柄双刃剑,英国政府可以利用它来制约中国政府关于基本法的制定,可中国政府也可用它制约港英政府的政制改革。其时,苏联在新思维下进行民主改革,中国的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也在加速,中美之间处于政治蜜月期。在这种背景下,中英之间要坚持相互合作和平稳过渡。港英政府也因此否决了原定一九八八年开始立法局直选的计划,提出在合作前提下于一九九一年开始直选议员,而且直选议员的数目与基本法的规定实现了“衔接”。然而,一九八九年东欧事变以及紧接着出现的苏联解体,整个冷战似乎以西方世界的胜利而告终。在这个背景下,英美改变了对华战略,中国似乎成了西方世界实现和平演变战略的最后目标,而香港就成为首当其冲的主战场。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九日,就在彭定康出任港督前二十天,英国上议院摩斯会议厅举办了一场题为“香港之未来”的研讨会。与会发言者包括英国议会和外交部中负责香港问题的官员以及学者和专家。英国议会外交委员会主席侯威尔在题为“英国与香港:外交政策目标”的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一九八九年之后整个世界的情势发生了根本改变,因此英国统治下香港的局势也应随之发生变化:

我认为我们需要将一九八四年所有的措辞加以修正。我并不是指要改变基本法中的细节,改变它的文字,我是指改变语气,改变有关一九九七年所将发生的一些事情的措词。……香港觉得自己是一个国家。一个与周围其他地区的人民有十分密切文化关系的国家。然而,它有自己的见识和声音,有权利表达它的见识和声音,有权利不让自己的命运任人摆布。彭定康抵达香港履新时,不仅须认清与赞许一切审慎的民主运动,而且要带头推动这些冲劲。我的意思是什么呢?我是指他必须逐渐让香港民众参与香港的治理工作。我是指他必须以明智而不具挑衅性的方式重新讨论香港立法局选举的民主时间表。我认为,由于世界情势的进展,这些情势将有进行的必要。(《香港之未来:伦敦研讨会实录》,台北,一九九二年,12页)

这段演讲再清晰不过地预示着彭定康主政下的香港在国际政治格局和世界历史上的特殊意义。如果说整个八十年代,由于中美战略伙伴关系使得中国在香港问题上处于主动态势,那么从一九九二年开始,英国在美国的支持下试图扭转原来的被动局面,采取主动攻势,把香港理解为“国家”,通过政制改革的民主化运动,将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这就是彭定康推行激进政改方案的政治实质。由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英国政府一改委任殖民地官员或外交部官员出任港督的传统,委任在英国下议院选举中失败的保守党党魁彭定康担任最后的总督,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彭定康抛开港督的传统政治风格,以一个选民政治家的形象出现在香港市民的面前。因为此时,香港已不仅是英国的殖民地,更主要的是英美选作与中国进行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较量的试验场,成为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试验场。

一旦明白了英美的政治目的,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彭定康把动员和塑造香港民意的支持看做是头等重要的政治大事。道理很简单,彭定康本人及其政改方案的民意支持度越高,他与中国进行政治赌博的筹码就越大,其结果造成香港内部的社会分化越大,香港与内地离心程度也就越大。英国人撤走之后,自然在中国内部播下了分裂的种子。而在英国政府看来,只有彭定康这种老练的民选政客才有能力提高港人的民主期望值。正如英国的《每日邮报》以“彭定康在香港的一场赌博”为题的社论中指出的:“潜在的危险是香港人的希望可能被刺激得过高,招致一九九七年后中共的反弹。但彭定康知道香港人愿意赌这一手,虽然有点冒险,但值得一搏。”(《彭定康政改方案面面观》,102页)

于是,彭定康在做足了民意铺垫之后,上任不到三个月,即在“施政报告”中直接提出了政改方案。核心内容包括:改革立法与行政关系,彻底取消港英政治体制中强化行政主导的“双重委任”(即立法局议员担任行政局议员),行政与立法彻底分家,从而强化立法局主导的“代议政制”,以发挥政党的作用;改革选举制度,将选民年龄从二十一岁降到十八岁;采取有利于“民主派”的“单议席单票制”;改革功能团体制度,取消了一些功能界别中的团体票,在新设立的九个功能团体中,采取所有从业人员每人一票,从而将其选民由原来的近二十万人扩大到二百七十多万人,实现了变相直选。

上述政改方案的目标就是加速民主化,扩大立法会议员的选民基础,将功能界别议员的间接选举制度变成直接选举,变相扩大立法会直选议席。因此,尽管在表面上立法会中功能议席和直选议席的比例与基本法相“衔接”,可实际上已无法“衔接”了。不同于港府此前就政制发展发表“绿皮书”进行公众咨询并发表“白皮书”阐述政府立场的惯常做法,彭定康担心在咨询中受到攻击而被迫收回,故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在施政报告中直接公布了政改方案。这个方案一公布,当即获得英国首相梅杰和外相赫德的支持,赫德赞扬彭定康“透过有技巧性的途径加快和伸延香港的民主步伐”。而彭定康在公布政改方案当天晚上通过港府表示,政改方案仅仅是一种“建议”,有商讨的余地。这意味着彭定康把这个公开的政改方案作为与中国政府“磋商”的筹码。当然,这种“建议”或者“磋商”不过是外交辞令。

然而,彭定康清楚北京不会接受这个方案,而且他也没有准备让北京接受这种方案,这个方案是经过英女王批准的英国方案。英国政府的目的其实不在于北京是否接受,而在于香港人是否接受,只要香港人能够接受,那么这个方案就能够成为既定事实。只要这个方案播种在香港人的心灵中,一旦北京利用“衔接”最终推翻这个方案,在香港人心目中的政改方案与“九七”后特区政府按照基本法实施的政改方案之间形成一个巨大的心理落差,从而使得基本法乃至中央管治香港的正当性大打折扣,造成一个不信任、不接受中央统治的香港,培养出一个不信任、不接受中央统治的香港精英阶层,从而在中国的内部植入不和谐的异质音符,甚至播下分裂的种子。这其实是大英帝国在殖民地撤退中制造分裂的惯用的伎俩。曾经经历大英帝国撤退战略下安排新加坡从马来西亚分裂出来的新加坡建国之父李光耀对此很清楚,他就明白无误地告诫香港人:

英国政府预备把英国在香港及与中国的利益做赌注。香港只是棋盘上的一只棋子,交手的是美国与中国。……我相信有更大的地缘政治目标,就是一个“民主的中国”,那是对美国和西方非常重要的。香港只是一只棋子。英国在香港搞民主立法,实际上是国际上大国的阴谋,他们目睹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后的进步,认为中国这样发展下去,对他们是危险的,所以香港问题出现了。中英就香港的争拗,完全由于英国政策改变所致,而英国的转变是为追随美国对付中国的战线。英美联手企图促使中国改变集权制度,当中所带来的政治意义,远远超过为香港带来一点点民主。(同上,237—239页)

李光耀说的没有错,但他忽略了一点,英美要的其实不是“民主的中国”,而是“依附的中国”,英美在世界上扶植和维系了多少专制政权,也颠覆了多少民主政权,唯一的标准在于是否依附于英美。在这场地缘政治的较量中,“民主”不过是分裂中国、肢解中国、使中国陷入内乱或产生依附于英美的寡头民主的最有力且冠冕堂皇的武器。曾经的苏联、东欧如此,现在的中亚诸国以及中国的台湾、香港、西藏也如此。对此,英美政治家很清楚,邓小平也很清楚,彼此心照不宣。

正因为如此,彭定康的全部政治努力就是刺激香港人的民主化期望,把香港人捆绑在自己的政改方案上,作为与北京进行政治较量的赌注。他知道,香港人的民主期望越高,这场赌博中英国人赚得越多,中国人输得就越惨。为此,他在发表施政报告第二天,就马不停蹄地向香港市民推销政改方案。从早上七点半一直到晚上十一点二十分共安排了四场活动,早上是出席电台节目,回答市民的提问,下午是立法会问答大会,晚上是与市民的对话,晚上九点多是上电视节目与专业界人士对话。第三天彭定康又趁热打铁,在沙田大会堂接受市民的问答,再次展现了彭定康民选政治家操控问答的技巧和能力。如此一连三天的密集推销,彭定康利用自己的个人魅力将施政报告的民主理念深深地植入香港市民的心中。

此时的彭定康已不再是一个英国政府委任的港督,而是香港市民的代言人,成了香港市民的精神领袖。正如李光耀所言:“施政报告规划蓝图就像一个国民领袖制定出一个行动时间表,策动民众从殖民地手中争取独立,不仅仅是一个即将淡出的殖民地港督的告别计划,与自己扮演的角色也背道而驰。”(同上,237页)然而,在这种战斗中,最终牺牲的不是彭定康本人,也不是西方人,而是中国人。政改方案的成功推销,实际上成功地将英国与中国的政治较量转化为香港市民与中央政府的较量。当英国人最终撤退的时候,留给香港市民的除了精神上的挫败感,更多的是短时期内难以消弭的分歧、不信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冷漠、敌视、对抗甚至仇恨。香港最后失去了民主的理念和希望,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不仅按照基本法规定修改了功能界别选举,而且中央决定立法会普选要到二十年以后才可以进行。



一九九二年七月九日,末代港督彭定康携带家人抵达香港的皇后码头。港英政府专为殖民地官员建造的码头经历了历任港督的上任和离任,一九七五年伊丽莎白女皇到访和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查尔斯王子黯然离去,都是经由皇后码头。二○○七年特区政府出于建设需要拆迁皇后码头,引发了青年一代的抵抗行动。他们要保护的不是简单的历史古迹,而是香港的集体记忆。这种集体记忆对于年轻一代如此重要,一方面是由于内地经济崛起和香港的相对边缘化,致使香港人丧失了对内地的优越感而变得敏感又脆弱;另一方面由于文化认同的阻隔,在“两制”的区别日渐模糊之时,国家认同又很遥远而变得焦虑且迷惘。在这种情况下,往日的集体记忆似乎变成了年轻一代精神成长中的成人礼。就像轩尼斯道、德辅道街、骆克道和皇后大道等这些充满历史记忆的街道名称,皇后码头与帝国司令勋章、十字勋章、骑士勋章等香港精英当年取得的荣耀一样,成为往日辉煌的记忆。

和过往港督上任一样,香港的达官显贵和普通市民自然要到皇后码头列队欢迎自己的主人。然而,让港人惊讶的是,这位末代港督一改殖民地传统,身着便服,没有佩戴《殖民地规例》明确规定的装饰着羽毛的帽子、肩章和佩剑等这些象征着帝国荣耀和威严的符号,一脸微笑轻松地与市民们招手,不像过往的港督保持威严的神色。正当香港人对港督新鲜的出场方式议论纷纷时,彭定康上任第二天,就以民选政客惯用的亲民姿态,坐地铁,挤人群,搭火车,走山路,逛“女人街”,在街头小店喝茶,接近市民。整个香港轰动了,就像神仙下凡一样,在香港一百多年历史上,港督第一次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走在市民中间。而经过选举训练的彭定康,不仅善于用幽默的语言吸引市民,而且善于利用身体语言,举手投足都成了媒体捕捉的对象。

当然,彭定康很清楚,民意是由传媒塑造的。于是他的就职典礼就变成在总督府后花园会见记者,通过传媒问答大会传播其施政理念。这种类似美国总统在白宫玫瑰园会见记者的现代政治小技巧,对香港新闻界却是破天荒第一次。而在彭定康随行人员中就有来自伦敦的著名新闻统筹官员,他是营造“民意”的高手,负责每天在最短的时间将香港新闻媒体关注的问题整理出来,并制定新闻宣传计划和策略,告诉彭定康应如何回应这些问题。这样的新闻统筹官员属于唐宁街民选政客的一部分,而不属于职业外交家或殖民地的总督。由此,传媒以及传媒引导的民众就被彭定康一系列眼花缭乱的举动完全吸引住了,如崇拜演艺明星一样关注其表演。香港人晕了,仿佛沉浸在童话世界中。时至今日,迈入暮年的香港人依然津津乐道彭定康的政治表演,念念不忘往日的眩晕。

一个殖民地总督为何一反传统,以街头鼓动家的方式,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民选政治家的形象?这还得从香港政制发展问题说起。从一九七九年麦理浩访华开启中英香港谈判直到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这近二十年时间里,大英帝国一直在推动香港独立或完全自治的民主化进程。这是大英帝国惯常的撤退战略,也是撒切尔夫人为中英谈判所设定的目标规划:“我们的谈判目的,是以香港岛的主权,换取整个香港的长期管治权。……我们建议谈判如果没有进展,便应在香港发展民主架构,我们的目标是在短时间内让香港独立或自治,仿如我们以前在新加坡的做法。这将包括在香港建立有更多华人参与的政府和管治架构,令华人越来越多地为自己做主,英国人则逐渐退居二线。”(《戴卓尔夫人回忆录》)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八日,港英政府赶在九月二十六日中英草签联合声明之前,发表了代议政制“绿皮书”,宣布要“逐步建立一个政制,使其权力稳固地立根于香港,由充分权威代表香港人的意见,同时更能较直接向港人负责”。由此港英政府一改立法局议员由港督任命的传统,引入了功能界别选举传统。之所以引入以团体作为投票人的间接选举制度,而非直接选举,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港英政府与香港工商专业精英阶层政治同盟,防止中国政府支持的香港左派通过选举进入港英政府。对此,“绿皮书”直言不讳地指出:“直选选举并不是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办法,足以确保能够选出一个稳定的代议制政府。……推行直接选举,可能使本港迅速陷入一个反对派系参政的局面,以致在这个关键时候,加上一种不稳定的因素。”

港英政府的目的很明确,用行政局首席议员钟仕元的话说,中国政府讲的五十年不变,并非一九九七年的香港情况五十年不变,而是一九八四年的情况五十年不变,港英政府的应对策略就是要采取“十三年大变,五十年不变”的政治战略,即利用“九七”前十三年的统治时间进行代议制改革,彻底改变香港的政体,使这种制度在“九七”之后保持不变。为此,就要将立法会从港督的咨询机构变为代议机构。一九八五年六月立法局通过了《立法局(权力与特权)条例》,赋予了立法局一些绝对的权力,与此同时推动立法局的选举,进行政权移交。

港府的代议制改革及基本法的起草和咨询,极大地刺激了香港人的政治热情,各种论证团体纷纷成立。七十年代香港学生运动中的“社会派”成为八十年代民主化运动的中间力量。如果说一九八五年的功能选举选民是七万人,但只吸引到两万五千人投票,那么到了三年之后,立法局选举就不再是功能议席的数量,而变成直接选举问题。中英谈判时期香港人在主权归属上发生了“还政于中”与“还政于民”争议,现在面对一九八八年直选问题,很快演变为“民主回归派”与“民主拒共派”的分歧。这种分歧直接导致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关于特区政体的设计(参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十”)。

英国政府必须赶在基本法制定之前推动香港代议制改革才能在基本法的起草中利用“衔接”问题影响基本法的制定。然而,“衔接”问题是一柄双刃剑,英国政府可以利用它来制约中国政府关于基本法的制定,可中国政府也可用它制约港英政府的政制改革。其时,苏联在新思维下进行民主改革,中国的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也在加速,中美之间处于政治蜜月期。在这种背景下,中英之间要坚持相互合作和平稳过渡。港英政府也因此否决了原定一九八八年开始立法局直选的计划,提出在合作前提下于一九九一年开始直选议员,而且直选议员的数目与基本法的规定实现了“衔接”。然而,一九八九年东欧事变以及紧接着出现的苏联解体,整个冷战似乎以西方世界的胜利而告终。在这个背景下,英美改变了对华战略,中国似乎成了西方世界实现和平演变战略的最后目标,而香港就成为首当其冲的主战场。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九日,就在彭定康出任港督前二十天,英国上议院摩斯会议厅举办了一场题为“香港之未来”的研讨会。与会发言者包括英国议会和外交部中负责香港问题的官员以及学者和专家。英国议会外交委员会主席侯威尔在题为“英国与香港:外交政策目标”的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一九八九年之后整个世界的情势发生了根本改变,因此英国统治下香港的局势也应随之发生变化:

我认为我们需要将一九八四年所有的措辞加以修正。我并不是指要改变基本法中的细节,改变它的文字,我是指改变语气,改变有关一九九七年所将发生的一些事情的措词。……香港觉得自己是一个国家。一个与周围其他地区的人民有十分密切文化关系的国家。然而,它有自己的见识和声音,有权利表达它的见识和声音,有权利不让自己的命运任人摆布。彭定康抵达香港履新时,不仅须认清与赞许一切审慎的民主运动,而且要带头推动这些冲劲。我的意思是什么呢?我是指他必须逐渐让香港民众参与香港的治理工作。我是指他必须以明智而不具挑衅性的方式重新讨论香港立法局选举的民主时间表。我认为,由于世界情势的进展,这些情势将有进行的必要。(《香港之未来:伦敦研讨会实录》,台北,一九九二年,12页)

这段演讲再清晰不过地预示着彭定康主政下的香港在国际政治格局和世界历史上的特殊意义。如果说整个八十年代,由于中美战略伙伴关系使得中国在香港问题上处于主动态势,那么从一九九二年开始,英国在美国的支持下试图扭转原来的被动局面,采取主动攻势,把香港理解为“国家”,通过政制改革的民主化运动,将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这就是彭定康推行激进政改方案的政治实质。由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英国政府一改委任殖民地官员或外交部官员出任港督的传统,委任在英国下议院选举中失败的保守党党魁彭定康担任最后的总督,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彭定康抛开港督的传统政治风格,以一个选民政治家的形象出现在香港市民的面前。因为此时,香港已不仅是英国的殖民地,更主要的是英美选作与中国进行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较量的试验场,成为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试验场。

一旦明白了英美的政治目的,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彭定康把动员和塑造香港民意的支持看做是头等重要的政治大事。道理很简单,彭定康本人及其政改方案的民意支持度越高,他与中国进行政治赌博的筹码就越大,其结果造成香港内部的社会分化越大,香港与内地离心程度也就越大。英国人撤走之后,自然在中国内部播下了分裂的种子。而在英国政府看来,只有彭定康这种老练的民选政客才有能力提高港人的民主期望值。正如英国的《每日邮报》以“彭定康在香港的一场赌博”为题的社论中指出的:“潜在的危险是香港人的希望可能被刺激得过高,招致一九九七年后中共的反弹。但彭定康知道香港人愿意赌这一手,虽然有点冒险,但值得一搏。”(《彭定康政改方案面面观》,102页)

于是,彭定康在做足了民意铺垫之后,上任不到三个月,即在“施政报告”中直接提出了政改方案。核心内容包括:改革立法与行政关系,彻底取消港英政治体制中强化行政主导的“双重委任”(即立法局议员担任行政局议员),行政与立法彻底分家,从而强化立法局主导的“代议政制”,以发挥政党的作用;改革选举制度,将选民年龄从二十一岁降到十八岁;采取有利于“民主派”的“单议席单票制”;改革功能团体制度,取消了一些功能界别中的团体票,在新设立的九个功能团体中,采取所有从业人员每人一票,从而将其选民由原来的近二十万人扩大到二百七十多万人,实现了变相直选。

上述政改方案的目标就是加速民主化,扩大立法会议员的选民基础,将功能界别议员的间接选举制度变成直接选举,变相扩大立法会直选议席。因此,尽管在表面上立法会中功能议席和直选议席的比例与基本法相“衔接”,可实际上已无法“衔接”了。不同于港府此前就政制发展发表“绿皮书”进行公众咨询并发表“白皮书”阐述政府立场的惯常做法,彭定康担心在咨询中受到攻击而被迫收回,故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在施政报告中直接公布了政改方案。这个方案一公布,当即获得英国首相梅杰和外相赫德的支持,赫德赞扬彭定康“透过有技巧性的途径加快和伸延香港的民主步伐”。而彭定康在公布政改方案当天晚上通过港府表示,政改方案仅仅是一种“建议”,有商讨的余地。这意味着彭定康把这个公开的政改方案作为与中国政府“磋商”的筹码。当然,这种“建议”或者“磋商”不过是外交辞令。

然而,彭定康清楚北京不会接受这个方案,而且他也没有准备让北京接受这种方案,这个方案是经过英女王批准的英国方案。英国政府的目的其实不在于北京是否接受,而在于香港人是否接受,只要香港人能够接受,那么这个方案就能够成为既定事实。只要这个方案播种在香港人的心灵中,一旦北京利用“衔接”最终推翻这个方案,在香港人心目中的政改方案与“九七”后特区政府按照基本法实施的政改方案之间形成一个巨大的心理落差,从而使得基本法乃至中央管治香港的正当性大打折扣,造成一个不信任、不接受中央统治的香港,培养出一个不信任、不接受中央统治的香港精英阶层,从而在中国的内部植入不和谐的异质音符,甚至播下分裂的种子。这其实是大英帝国在殖民地撤退中制造分裂的惯用的伎俩。曾经经历大英帝国撤退战略下安排新加坡从马来西亚分裂出来的新加坡建国之父李光耀对此很清楚,他就明白无误地告诫香港人:

英国政府预备把英国在香港及与中国的利益做赌注。香港只是棋盘上的一只棋子,交手的是美国与中国。……我相信有更大的地缘政治目标,就是一个“民主的中国”,那是对美国和西方非常重要的。香港只是一只棋子。英国在香港搞民主立法,实际上是国际上大国的阴谋,他们目睹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后的进步,认为中国这样发展下去,对他们是危险的,所以香港问题出现了。中英就香港的争拗,完全由于英国政策改变所致,而英国的转变是为追随美国对付中国的战线。英美联手企图促使中国改变集权制度,当中所带来的政治意义,远远超过为香港带来一点点民主。(同上,237—239页)

李光耀说的没有错,但他忽略了一点,英美要的其实不是“民主的中国”,而是“依附的中国”,英美在世界上扶植和维系了多少专制政权,也颠覆了多少民主政权,唯一的标准在于是否依附于英美。在这场地缘政治的较量中,“民主”不过是分裂中国、肢解中国、使中国陷入内乱或产生依附于英美的寡头民主的最有力且冠冕堂皇的武器。曾经的苏联、东欧如此,现在的中亚诸国以及中国的台湾、香港、西藏也如此。对此,英美政治家很清楚,邓小平也很清楚,彼此心照不宣。

正因为如此,彭定康的全部政治努力就是刺激香港人的民主化期望,把香港人捆绑在自己的政改方案上,作为与北京进行政治较量的赌注。他知道,香港人的民主期望越高,这场赌博中英国人赚得越多,中国人输得就越惨。为此,他在发表施政报告第二天,就马不停蹄地向香港市民推销政改方案。从早上七点半一直到晚上十一点二十分共安排了四场活动,早上是出席电台节目,回答市民的提问,下午是立法会问答大会,晚上是与市民的对话,晚上九点多是上电视节目与专业界人士对话。第三天彭定康又趁热打铁,在沙田大会堂接受市民的问答,再次展现了彭定康民选政治家操控问答的技巧和能力。如此一连三天的密集推销,彭定康利用自己的个人魅力将施政报告的民主理念深深地植入香港市民的心中。

此时的彭定康已不再是一个英国政府委任的港督,而是香港市民的代言人,成了香港市民的精神领袖。正如李光耀所言:“施政报告规划蓝图就像一个国民领袖制定出一个行动时间表,策动民众从殖民地手中争取独立,不仅仅是一个即将淡出的殖民地港督的告别计划,与自己扮演的角色也背道而驰。”(同上,237页)然而,在这种战斗中,最终牺牲的不是彭定康本人,也不是西方人,而是中国人。政改方案的成功推销,实际上成功地将英国与中国的政治较量转化为香港市民与中央政府的较量。当英国人最终撤退的时候,留给香港市民的除了精神上的挫败感,更多的是短时期内难以消弭的分歧、不信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冷漠、敌视、对抗甚至仇恨。香港最后失去了民主的理念和希望,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不仅按照基本法规定修改了功能界别选举,而且中央决定立法会普选要到二十年以后才可以进行。

(《彭定康政改方案面面观》,赖其之著,香港:广宇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凌晨,香港会展中心米字旗徐徐落下,五星红旗冉冉升起。这标志着中国对香港恢复了主权行使。从英国到中国,香港政权的更迭无疑是一个宪政革命,即用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取代了英国的《英皇制诰》、《皇室训令》和《殖民地规例》等。但香港法统的变更是否影响港英政府原有法律的有效性?香港回归后的“宪政第一案”马维琨案(HKASR v. Ma Wai-Kwan,CAQL/1997)就直接触发这个问题。马维琨等三人是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他们在一九九五年被控串谋妨害司法公正罪,法院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六日开始审理。然而,在诉讼过程中,香港的宪政秩序发生了转型,既然英国管治宣告结束,香港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港英时期的英国法理所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不能根据已失效的法律给被告人定罪。由于事关香港宪政革命的核心问题,案件被直接转交高等法院上诉庭。马维琨案之所以能从刑事案变成宪法诉讼,是由于香港回归当晚,特区政府“临时立法会”通过香港回归条例,明确宣布包括刑事法律在内的维持香港管治秩序的港英法律继续有效。问题是“临时立法会”这个机构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若“临时立法会”被宣布为非法机构,那么它通过的香港回归条例自然就无效,马维琨等人就不能根据港英刑事法定罪。因此,当时一直关注“临时立法会”合法性的大律师公会主席李志喜、港英立法局法律界议员吴霭仪和“香港人权监察”主席的夏博义就免费出庭支持马维琨等人,这与其说关心马维琨等人的命运,不如说关心全国人大设立的“临时立法会”这个机构的命运。而香港的法院能够审查国家主权者的主权行为,就成为香港回归后围绕违宪审查权展开的第一轮政治斗争,它为后来的居港权案引发的政治争议埋下了伏笔。

香港基本法被称之为香港的“小宪法”,可在基本法中并没有“临时立法会”这个机构。李志喜等人试图从法律形式主义的立场要求特区上诉法院宣布全国人大设立的“临时立法会”为非法机构。然而,这种法律形式主义忽略了香港回归的政治现实,即由于英国的故意对抗使得港英政府的最后一届立法局无法与基本法规定的立法会相互衔接。那就意味着香港回归之后特区政府会陷入没有立法会机关的状态,整个特区政府将无法运作。而面对香港宪政革命所产生的紧急状态下,全国人大认可了“筹委会”决定成立“临时立法会”这个基本法上没有地位的临时性机构,无疑属于主权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政治决断。上诉法院的陈兆恺法官正是基于这种紧急状态的主权学说,主张“临时立法会的组建是出于紧急状态的临时措施。主权者无疑有权力这么做。它也无意于破坏基本法。这么做意在履行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决定的条款”。肯定“临时立法会”,就肯定了全国人大的主权者地位,也捍卫了中国政府与英国就彭定康政制改革展开斗争的政治成果。而要明了“临时立法会”的来历,就不能不说到中英就彭定康政制改革展开的政治较量(参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十一”)。

就在彭定康发表施政报告的第二天,港澳办发言人就政改方案发表谈话,表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在香港发展民主,但这种民主发展一要循序渐进,二要与基本法衔接,保证香港顺利过渡。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对香港政制发展做出了“重大的变动”,导致无法与基本法相衔接。且彭定康未经与中方磋商,就单方面公布所谓的“建议”,“蓄意挑起一场公开争论”,不符合联合声明强调的中英双方在过渡期的合作原则,不利于香港政权的顺利交接。如果香港在后过渡期出现与基本法不衔接,中央将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另行成立特区政府。这是一个理性的、有节制的声明,也是充满政治智慧的声明。其政治智慧就在于把香港政制发展转化为中英两国的外交问题,即中英联合声明确立的两国协商解决后过渡期的问题。由此,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就不再是香港民主发展问题,而是中英两国要不要合作,甚至是要不要遵守联合声明的问题。这实际上为中国政府反击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奠定了政治基调。当彭定康试图挑起香港与中央的矛盾的时候,中央则把矛盾转化为中英矛盾,在这种矛盾中,香港市民是否与中央站在一个立场上就成为衡量“爱国者”概念的试金石。

将彭定康政改方案问题导向中英外交,不仅是出于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且包含了更为深远的政治哲学思考,即主权国家要不要信守国际诺言?在这个问题上,现代西方政治哲学与中国政治哲学存在根本的分歧。现代西方政治自由主义建立在马基雅维里主义或利维坦主义的基础上,政治不受道德的约束,政治就是野心的驱动,只有野心才能制约野心。这种政治理论导致国际政治中赤裸裸的现实主义,国际秩序依赖于强权或力量均衡。然而,现代中国政治依然继承了古典政治哲学传统,即强调政治建立在道义和信义基础上的王道政治,而反对基于赤裸裸暴力的霸道政治或霸权主义。因此,面对彭定康抛出的政改方案,邓小平明确指示:对英方背信弃义的做法必须坚决顶住,绝不能让步,要质问他们中英协议还要不要,如果英方一意孤行,我们就另起炉灶。

也许人们想象不出,邓小平在痛斥英国“背信弃义”时,包含了怎样的道德愤怒。当年李鸿章在日本含辱签订《马关条约》时也曾表达过类似的道德愤怒。这实际上是中华文明对现代西方文明的道德谴责。在西方主导的全球化世界中,这样的道德谴责似乎显得有点迂腐,可它展示了一个古老文明对人类的道德前景和政治的道德基础的深切关怀,展现了一个文明应该具备的道德尊严和道义力量,展现了中华文明的高贵品质。当然,邓小平在谴责英国“背信弃义”时,他和李鸿章一样清醒地认识到政治信义需要政治实力保障。邓小平之所以说在香港问题上我们不能再做李鸿章,是因为新中国具备了捍卫民族尊严的能力,但他很清楚,英国人之所以敢背信弃义是因为中国在国际格局中依然是一个弱国,而这就是现代中国人必须面对的命运。正是在对这种命运思考中,邓小平领悟到时机的重要性,即中国必须抓住百年来难得的国际机遇,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增强中国的经济实力。“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道理是近代中国人在内忧外患的政治处镜中领悟的。正是在对天命和机遇的思考和把握中,邓小平定下“韬光养晦”的国策。而就在彭定康发表政改方案前夕,邓小平仍然强调:“我们再韬光养晦地干些年,才能真正形成一个较大的政治力量,中国在国际上发言的分量就会不同。”(《邓小平年谱》,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正是按照小平的思路,彭定康政改方案的首要问题就成为要不要遵守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政制发展达成的协议,即在起草基本法过程中涉及“九七”之前港英立法局直选议席与“九七”后特区立法会直选议席的衔接问题,两国外长通过信函协商达成共识(参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十”)。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秘密谈判的内容是不宜公开的,而中国作为礼仪之邦,一直从合作的立场,希望保住英国的外交体面,免得在国际社会出丑。然而,彭定康根本不承认中英两国的协议,并要求公开两国关于政制发展的往来信函。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政府不得不公开这些外交信函。然而,英国驻华大使、英国外交部和港府却一致认为,中英双方并没有就一九九五年立法会选举达成任何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一九八九年之后英国追随美国拒绝与中国政府直接会谈,双方只能采取信函的方式进行谈判。英国人竟然采取了这种可耻的律师式的狡辩,以没有条约文本为由拒绝承认两国达成的共识。尽管如此,公开的信函中双方磋商和讨价还价的过程清楚地展示出来,而一九九五年立法会“直通车”为特区政府第一届立法会也是在这些信函中确定的。现在,既然英国政府否定了这些信函的约束力,就意味着“直通车”的安排失去了法律效力,“另起炉灶”就成了中国政府唯一的选择。

中英两国外长七份信函的公布引发了香港社会乃至国际舆论的争论,一场批评彭定康政改方案“三违反”(即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法和中英两国外长达成的协议)的舆论战就此展开。在中英政治分歧之间,香港人不得不表明自己的立场。支持北京立场的被称之为“亲中派”,支持彭定康的被称之为“亲英派”,香港社会就此进一步分化。正如刘兆佳教授所言,“精英之间,精英与市民之间及市民之间,相互摩擦的状况正日显严重;持中间立场的政治力量不得不在‘亲中’、‘亲英’二者间做出选择,激进力量之间则冲突不断。……政改之争正侵蚀着港人治港的基础和条件,港督若不及早恢复自然之道,则光荣撤退只是一个梦想,而港人却要承担未来外部不和、内部分化等‘后遗症’。”而这恰恰是彭定康的政治目的,因为这场斗争本来就以香港人做赌注的(参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十一”)。为此,彭定康成功地获得西方世界的支持,美国总统克林顿公开支持彭定康,认为推行民主是美国的利益所在。正是由于西方世界的支持,彭定康将政改方案看做是历史终结处所做的最后斗争。他在一九九三年十月发表的第二份施政报告强调,英国在香港的目的不是建立机制、制度和达成协议,而是要把香港的独特生活方式“延至下一世纪”,其历史意义“不亚于法国大革命”。

当然,中央很清楚,这些美丽的政治修辞不过要掩饰英国人借东欧事变和苏联解体推翻过去的协议,通过加速民主化将香港搞成半独立的政治实体,进而影响中国的政局发展。因此,彭定康的政制改革不是一个偶然的孤立事件,而是西方世界肢解中国战略的一部分。面对这种国际局势,中央于一九九三年上半年向香港各界陆续披露邓小平关于香港政改问题的几次谈话内容,表明中央在原则问题上绝不退让。这个原则就是一九九七年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原则,就是香港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行使“一国两制”的原则,就是中国绝不屈从于西方国家支配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按照小平的指示做好了“另起炉灶”的准备,即原来中英协议中的“直通车”计划流产,中方按照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规定,单方面筹组第一届特区政府。

其实,另起炉灶的问题早就在邓小平的脑子里思考过多遍了。邓小平一直担心的是港英政府在过渡期自搞一套班子,强加于未来的特行政府。因为香港回归没有“砸碎旧的国家机器”,而是“和平过渡”。在“港人治港”的条件下,港人不可能在一九九七年突然接管香港,而必须在过渡期参与管理,熟悉港英政府的运作。而英国人肯定不让真心拥护中央主权的港人或中央信任的港人参与管理,而是培养亲英势力或让反对中央拥有香港主权的港人参与管理,这样就制造了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内在矛盾,为香港回归后中央对香港的管治增加了困难。为此,早在联合声明签署前,小平就把注意力转移到政权交接问题上。在一九八二年,他就明确提出爱国爱港政治人才的培养问题:“一般的方法,是培养不出领导人才的。领导人才要在社会里培养。最好要有一个社会团体来担负这个任务。我们说,将来的香港政府是以爱国者为主体。他们应该有自己的组织。我们要着眼于培养人才。要找年轻一点的人将来管理香港事务。这些人必须是爱国者。”在一九八三年四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上,小平进一步指出:“我们的工作是要考虑如何培养干部的问题,要考虑用什么方式来逐步参与管理。……我曾经提过,港澳工委要想法在香港搞些社团,实际上就是政党,英国人搞了一些社团,我们也要搞,可以从中锻炼一批政治人物,没有政治人物不行,这工作不能抓的太晚。”(转引自,齐鹏飞:《邓小平与一国两制》,188—189页)

邓小平思考爱国爱港政治人才的培养尤其关注其组织形式,因为他清醒地意识到,英国人控制着建制力量,而爱国爱港人才的培养只能在建制外进行,只有组织政团才能将建制外的人才凝聚起来,形成政治力量。工联会这样的香港传统左派组织无疑是爱国爱港的基本力量,但由于港英政府的政治压制以及一九六七年反英抗议运动的包袱,这些组织在整个社会被边缘化,即使发展这些组织,也“远水不解近渴”,难以适应香港回归的工作重心,即通过稳定香港的大资本家来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在这种背景下,新华社香港分社全力纠正了历史上形成的“一左二窄”的工作局面,着力拓展对香港社会上层精英(如资本家和中产专业人士)的统战工作,使得爱国爱港力量从原来纯粹的地区左派组织发展为包括工商界和中产专业界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爱国爱港阵营由此也在香港被称之为“统一战线派”,与所谓的“民主派”形成对峙。正是在统一战线基础上,无论在中英谈判中,还是在基本法制定过程中,工商界人士和部分中产专业人士都成为香港回归的坚定拥护者,成为中央可以信任和依赖的管治者。

然而,一九八九年北京政治风波和一九九二年彭定康政改方案彻底打乱了爱国爱港人才的发展计划,使一九八二年以来逐渐聚集起来的爱国爱港政治精英发生了分化,政治力量遭到削弱,以致在一九九一年立法局直选中惨遭失败。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港澳工委痛定思痛,调整了重统战、轻选举,重工商专业界、轻地区力量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地区力量建设。一九九二年代表地区力量的“民主建港联盟”(民建联)成立,一九九三年代表工商界利益的自由党成立。一九九五年,代表中产专业界人士的“香港协进联盟”(港进联)成立。就在爱国爱港阵营重新凝聚力量时,民主派阵营也加强了力量整合,一九九四年,“港同盟”与“汇点”合并,成立民主党,两大阵营就一九九四年的区议会选举和一九九五年的立法局选举展开了较量。其中,“民建联”打出爱国爱港的旗号,成为区议会的第二大党。这是香港爱国左派在一九六七年反英抗议运动之后第一次正面登上香港政治舞台,对香港政局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爱国爱港政团在港英立法局选举中拥有的政治力量对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构成了一定的制约,自由党在立法局中对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提出了修正案。彭定康为了使其政改方案在立法局中顺利通过,不惜透过英国政府对在香港立法局中拥有一票的英国大商家施加政治压力,迫使其投票否决自由党的修改案。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在彭定康全力游说下,港英立法局通过了对立法局选举条例的修订,并以一票之差否决了自由党提出的修改方案。这意味着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具有了法律效力,中英两国政治谈判的大门彻底关上了。

就在港英立法局通过政改方案两个多月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宣布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区议会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终止,并决定由特区政府筹委会筹组第一届特区政府立法会。在彭定康看来,这无疑给他的政制改革下达了“死亡通知书”。可当时在港英政府的统治下,香港不可能透过选举产生立法会议员,全国人大遂批准了“筹委会”的决定,由四百名港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六十名立法会议员,由于这些议员不是按照基本法产生的,因此立法会也被称之为“临时立法会”。此时,经历了一九九二年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的中国,非但没有瓦解,反而彻底走出了一九八九年的政治阴影,经济上持续增长,政治上变得更加稳定和自信。香港人对中央的信任度开始上升,而英国政府则失去了筹组新政府的参与权。这时,英国政府才开始检讨对华政策,外交部“中国通”们的声音重新占了上风,而随着一九九七年五月英国大选后工党取代保守党上台执政,合作已不可避免。期间,尽管英国政府着力培养陈方安生成为未来的行政长官,可命运和机遇却与她擦肩而过。特区政府成立后,中央着眼于香港的稳定让港英政府公务员全部过渡,陈方安生继续作为“公务员之首”辅助行政长官董建华,这既是香港顺利回归的前提,也为香港后来的政治分歧埋下伏笔。而上诉法院的陈兆恺法官在马维锟案中的主张遭到了香港自由派大律师们的批评,于是两年后的居港权案中,终审法院彻底推翻了马维锟案中的推理,主张香港法院可以对主权者的行为行使违宪审查权,由此引发了一场不可避免的政治斗争。而在这一系列争夺基本法解释权的过程中,伦敦培养出来的普通法大律师们逐渐迈向香港政坛。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香港回归十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香港政制发展问题的决定,明确香港可以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待普选行政长官之后,可以普选立法会。当晚,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等连续在香港召开两场座谈会,就“人大”决定向香港社会各界释疑解惑、听取意见。乔晓阳在开场白中,首先给大家讲了一段生动幽默的“关公战秦琼”的故事,意指中央和香港社会各界对话、沟通与协商需要一个共同的平台,而这个平台就是基本法,就是基本法所确认的中央对香港政制发展具有决定权。如果香港有人连这一点都不承认,那就没法进行对话,就会出现“你在隋朝我在汉,咱俩交战为哪般”的荒谬局面。这个历史典故太文雅,乔晓阳又特别举了股票交易的例子,“就像A股和H股,不同交易所,没法交换”。

香港政制发展既是英国撤退战略的产物,也是中央积极回应香港民主化诉求的产物。在这个问题上,中央坚持英式自由主义的政治传统,主张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最终达致普选;而香港反对派则继承了彭定康推动的法国大革命式的自由主义传统,主张立即实行最彻底、最开放的民主普选。在香港民主普选问题上,中央与香港反对派的分歧是“稳健民主派”还是“激进民主派”,是中央主权之下的地方民主与不要中央主权的民主。然而,在后“冷战”时期的全球意识形态较量中,香港民主派以及其背后的西方世界掌握了对“民主话语”的定义权和主导权,把这两种民主立场建构为“专制vs.民主”,从而将中央置于政治和道德上的不利境地,也遮蔽了香港民主化背后的国家主权建构和国家认同问题。

香港民主化的首要问题就是处理工商精英与基层大众的利益关系,可香港处在中、英两国主权较量的国际背景和香港回归祖国这样的结构性变迁中,工商精英与基层大众的利益分配不可避免地与反对殖民主义的“反英抗暴”、“民主抗共”和“踢走保皇党”等更大的主权政治问题联系在一起。因此,香港的民主化从来都不是单纯的香港内部利益关系调整,而不可避免地涉及国家的主权建构。从中央提出“一国两制”方略开始到要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就是要理顺香港社会内部的政治关系以及中央与香港的关系,前者要照顾工商界的政治利益,后者要确保爱国者治港。香港回归之后,无论是关于居港权的“人大”释法,还是关于香港政制发展问题的决定,中央都是从维护香港繁荣稳定这个最高的政治原则来思考香港治理。由于工商界对“民主派”推动的激进普选持反对态度,担心“免费午餐”和“民粹主义”将香港变成高福利的社会主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二○○四年和二○○七年关于香港政制发展的两次决定中,都将均衡参与、循序渐进作为香港政制发展的基本原则,同时明确功能议席与直选议席各占一半,从而维护工商专业界的政治地位。

香港民主化涉及国家的主权建构。基本法虽然规定了香港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但香港个别精英人士并不认同共产党中国,也不认同中央的政治主权,以至于法律上的国家建构已经完成,但心灵上的建国或政治认同上的建国并没有完成。之所以强调国家认同是由于基本法所建构的“一国”很大程度属于country而非state,基本法赋予中央的主权权力与它要承担的政治责任之间不相匹配。中央对香港的政治责任是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可要维持繁荣稳定,光靠驻军和外交这些权力是不够的,而必须具有一些日常性的监督管理权。可中央不掌握香港的财政、税收和司法主权,无法对香港行使日常的治理。基本法赋予中央两项间接的监督权,即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和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任命权。可基本法的解释权本身不能用于日常治理,而行政长官的任命权又由于行政长官的普选目标而受到冲击。

面对这种宪政体制设计本身所带来的困境,行政长官就成为巩固中央与特区关系最重要的纽带,中央不得不牢牢把握住对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主要官员的任命权,而且确保特区的行政主导权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否则香港就基本上变成一个“半独立的政治实体”。然而,正是在涉及中央与特区关心的中枢纽带上,基本法的规定本身充满了张力:一方面规定行政长官最终由普选产生;另一方面规定行政长官由中央政府的任命。可在香港未完成“去殖民化”的前提下,在香港对中央权威的政治认同不足的情况下,激进的普选很容易出现试图在政治上挑战中央权威的行政长官候任人,对此中央政府要不要拒绝任命?如果中央拒绝任命又如何处理由此产生的“宪政危机”?如果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采取“去中国化”的施政措施或采取公投等行动推动修改基本法,削弱中央的主权,甚至推动香港实行自治或更极端的独立,怎么办?这样的担忧绝非空穴来风。人们不会忘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二○○四年四月做出决定否决香港特区二○○七年行政长官和二○○八年立法会“双普选”的决定之后,香港“民主派”竟然学习和模仿台湾,公然推动“全民公投普选”计划,试图以所谓“香港民意”来推翻国家主权者的决定。这不仅很容易被理解为“台湾公投制宪”的香港版,而且手法类似彭定康推行政改方案一样,以“普选”的名义挟持香港市民与中央对抗。人们更不会忘记,二○○七年,“民主派”推出的行政长官候选人梁家杰在竞选政纲中明确宣布,要修改基本法,将香港的行政主导体制改为议会内阁制并取消中央对主要官员的任命权。当然,人们都相信,即使出现这种局面,也不可能取得成功,但这意味着中央不得不再次直接介入,进行一场没完没了的政治斗争。这意味着中央对香港难以采取常规政治下的有效治理,时刻处于对应危机状态的局面。因此,中央在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采取循序渐进、审慎理性的态度,恰恰是着眼于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防止急速的民主化引发香港的“台湾化”,避免香港陷入政治上的紧急状态而迫使中央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宣布中止基本法,直接将内地的法律适用于香港,这无疑会危及“一国两制”本身。

正是面对香港历史上形成的国家认同不足和基本法中国家主权建构的不足,香港的政制发展就必须在“一国”与“民主”之间达到适度的平衡点。为此,小平在设计“一国两制”时,早就定下两个大的政治原则,来弥补上述两个不足。其一就是积极发展壮大爱国爱港力量,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功能,用政治手段来弥补法律手段的不足,使得中央对香港的主权行使转化为香港爱国者对香港的治理;其二就是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发展,用时间来弥补政治认同的不足,使得香港市民的政治认同随时间推移和代际更替而不断加强。

二○○三年以来,中央治理香港采取新机制,采用新思维,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效,其间,香港经历了一系列接连不断的选举。然而,面对未来普选的政治挑战,不仅要增强爱国爱港阵营在选举中的政治实力,更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文化战略,发挥软实力,逐步改变香港民情,争取人心回归,尤其是争取香港中产专业精英的人心回归,但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让人陷入难以释怀的忧郁之中。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和周恩来等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曾经以何等的政治自信,将香港作为通向西方世界的跳板,并对西方世界的政治正当性发起了意识形态的挑战。然而,几十年之后,中国在香港问题上被迫采取守势。这种攻守异势既有国际局势的转变,也有国家实力的转变,更有文化领导权的转变。毛泽东、周恩来这一代领导人的自信,不是来源于国家的经济实力,而是来源于政治正当性的正义原则,即共产主义信念所支撑的“民主”原则和“平等”原则,由此不仅能凝聚人心,而且始终掌握着话语主导权。可以说,整个“冷战”话语就是社会主义阵营的民主原则与资本主义阵营的自由原则之间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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