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莹:以侦探的眼光读小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17 次 更新时间:2009-08-1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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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莹  

《说部卮言》

陆澹安著

陆康编

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

2009年4月第一版

408页,48.00元

陆澹安读小说,目光如炬、心细如发,能在细节处发现破绽,凭借的是他写侦探小说的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

  

上世纪一二十年代,海上有一文虎团体,曾盛极一时。它名为萍社,取萍水相逢之意。一时才俊,无不毕集。小说家有孙漱石、徐枕亚、陆律西、施济群等,文艺家有步林屋、王均卿、姚劲秋等,书家有天台山农、七子山人等。或角逐争胜、或把袂言谈,名士风流,极富情致。而当时年才弱冠的陆澹安,就极为引人注目,是萍社五虎将之一。射文虎虽是一种文字游戏,但它对猜谜者的要求颇高,既要对古代儒学典籍和文学作品相当熟悉,亦必须思维敏捷,能触类旁通,举一反三。

擅文虎的陆澹安不久即以侦探小说《李飞探案》闻名于当时,是书被郑逸梅赞为“思想缜密,布局奇诡,使人莫测端倪,大得一般读者的欢迎”。

作为一名侦探小说家,其小说研究之作《说部卮言》亦独具特色。这本书收入了陆澹安关于《水浒》、《三国》、《红楼》和《儒林外史》等几部古典小说的研究专著,其中一大特色就是“喜欢捉人家小说里的漏洞”,以侦探的眼光,将小说中的疏漏脱节处,“一桩桩的替他捉出来”。

 

为何要捉名著的“漏洞”?

“澹安少时,任侠好义”(周瘦鹃语),他“性急如火”、“善怒”,被友人誉为“天空星急先锋索超”,说他“猛且勇,急先锋,一枝秃笔逞威风”。他素有智囊之称,朋友遇到疑难不决之事,往往会请他想办法。在萍社时,陆澹安曾别号琼华馆主,因近视,常年戴着一副眼镜,社友王毓生则戏称他为琼华眼镜。

陆澹安在《李飞探案》中塑造的侦探李飞形象,颇有他本人的影子。《夜半钟声》中有一段对李飞形象的描写:

大门一开,却进来一位精神活泼的少年。那少年不过二十左右年纪,戴一副罗克式的玳瑁边的眼镜,披着一件厚呢的大衣,左手插在衣袋里,右手却拿着一顶哈德门呢帽。

李飞既有读书人文质彬彬的气质,又有敏锐的观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推理能力。作为一名非职业的侦探家,李飞为何探案呢?李飞在《古塔孤囚》中如是说:“侦查案子,身体上果然很劳苦,或者还很危险,但是,揭破了人家的黑幕之后精神上却很愉快的,况且这也是保障人群的勾当。”探案既能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又有益于人群,何乐而不为?

李飞探案,凭借的是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而澹安读小说,亦是目光如炬、心细如发,能在细节处发现破绽,颇受时人赞誉。郑逸梅曾戏以竹林七贤喻《金刚钻报》诸人,将陆澹安比作向秀,称“向秀清悟有远识,注《庄子》,妙行奇致,大畅玄风。而陆澹安君读书别有识见,为《旧小说之研究》,素所脍炙人口。向秀有知,当引为知己”。

对于古典名著,虽然心之爱之,却并不顶礼膜拜,而是以侦探的眼光,来“寻瑕索疵”,澹安此举,显得颇为另类。

然而,读书贵在多思善疑,“寻瑕索疵”,既能显自家独到眼光,训练自己的观察力,又紧密围绕小说的情节设置、人物塑造、环境背景等基本要素着眼,正如陆士谔所说:“吾家澹安评论小说,从情节合理与否、文字优美与否着眼,真是善读小说者。”

  

马二先生的银子

在《〈儒林外史〉研究》中有如下一段话:

第十四回马二先生为了蘧公孙的事,垫出九十二两银子。后来蘧公孙回家,马二先生向他说明后,恰巧第二天马二要往杭州游玩,蘧公孙便封了二百两银子,备了些熏肉小菜,亲自到文海楼送行。可见那九十二两银子,蘧公孙早已加倍奉还马二了。但是后文马二先生游西湖,书中说道:“……望着湖堤上,接连着几个酒店,挂着透肥的羊肉……马二先生没有钱买了吃,喉咙里咽唾沫。”第十五回马二先生向洪憨仙道:“晚学在嘉兴选了一部文章,送了几十金,却为一个朋友的事,垫用了去……寓处盘费已尽,心里纳闷,出来闲走在……”照此语气看来,似乎他所垫的九十二两银子,蘧公孙并未还他。那末临行时所送上的二百两银子,究竟哪里去了?前后对照,似乎有些矛盾。(《说部卮言》395页)

不晓得有多少读者会像陆澹安这样,记挂着马二先生银两的去向。我想大部分读者都不曾留心于此。带着“马二的银子去了哪里”这样的疑问读《儒林外史》,应该是种焦虑的体验。倘若是在书场中,陆先生完全可以向说书人发问,机智的说书人说不定会插入一段比如马二先生的银子被××骗走的故事和听众互动,博得满堂彩。

可惜,这不是书场。陆先生只能带着疑问读下去,而种种疑问却越积越多。譬如,月尽的日子,如何会有一轮明月升上来?秋末冬初时节,怎会有卖菱角的船?这些尚属小的疑问。更多的是由于《儒林外史》“驱使各种人物,行列而来,事与其来俱起,亦与其来俱迄”(鲁迅语)“集碎锦”式的写法,诸如年份、地点、时令之类的矛盾错乱及疏漏不可避免,陆澹安为之一一指出,不可不谓目光如炬。

第二十五回收束处,写向知府被委赴宁国府摘印事。凭空加这一小段,与前后文毫无关系,似乎应当删去。(按书中着此一段,只是为二十五回收束处作一惊人之波澜耳。但凭空加入太不自然,不如删去之为愈也。)(《说部卮言》395页)

在书场中,穿插一段故事,只要说得精彩有趣,往往不会引起听者的反感。而在小说中,过多的无关紧要的穿插,则往往会破坏小说结构的有机性。问题在于,《儒林外史》本身即是“仿说书人体例所写的一部讽刺士林官场和市井的小说,它未必在书场里让说书人讲述流传过,可是由一个角色衔接另一个角色,带出另一段故事的转折递渐之法,却将书场中闲话闲说、挟沙跑马的功夫发挥到极致”(张大春《小说稗类》,190页)。“闲中生色”是《儒林外史》的特色,严谨的结构和精妙的布局也许并不是吴敬梓的美学追求。

《儒林外史》独特的写法使得有些小说人物会如黄鹤杳去。没有一一交代结局,也未必是一种疏漏。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视点也已从一个角色转移到另一个角色。

《儒林外史》刻画人物“烛幽索隐,物无遁形”(鲁迅语),布局结构看似不甚讲究,而能“前后顾到、处处贯穿”(澹安语),实在一部优秀的著作。捉《儒林外史》的“漏洞”,并非是对其小说艺术的否定,相反,对优秀之作“寻瑕索疵”,才更有挑战性,这也是陆澹安以侦探的眼光读书的趣味所在。而“粗枝大叶”缺乏侦探眼光的读者,将小说闲闲读过,不求甚解,那是另一种趣味。

  

张翼德大战长坂桥——历史小说中虚构的尺度

《〈三国演义〉研究》中写道:

书中写张飞乃是一介武夫,十分粗卤,当然不懂政事的了。既然如此,庞统在耒阳县不理政事,刘备何以派张飞前去究问?这一层似乎也说不通(此事固非演义所杜撰,但演义写张飞太粗,则此处便觉不合情理矣)。(《说部卮言》308页)

由此可见,陆澹安并不主张历史小说只能“实录”。正史中有的,未必要写入小说;正史所无,亦可增添虚构。但是,虚构的尺度在哪里?

依着陆澹安的侦探式眼光来看,《三国演义》把诸葛孔明写得过分神奇,如祭东风及借寿之类。《三国演义》的这种写法也确实为不少人所诟病,鲁迅就曾批评为“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陆澹安认为,“呼风唤雨,为情理之所必无。正正当当的历史小说中,似乎不应当把这种荒唐无稽的故事搜罗在内。”

通观陆澹安对古典名著的“寻瑕索疵”,所谓的“瑕疵”处就是“不合情理”、“为情理所必无”之处。

李飞探案,亦强调情理。在《棉里针》中李飞说:“天下的事情,不论怎样曲折,总逃不出情理二字。”

“情理”是明清小说批评中的常用语,亦称为“人情物理”。叶昼评点《水浒传》曰:“《水浒传》文字不好处,只是在说梦处、说怪处;其妙处都在人情物理上,人亦知之否?”(第九十七回回评)而张竹坡评价《金瓶梅》云:“做文章不过情理二字。今做此一篇百回长文,亦只是情理二字。”

那么,何谓“情理”?

小说的创作无论人物性格的设置、具体情节的安排都要符合“情理”,即要符合社会生活与人物性格、命运等的内在逻辑与必然规律。虚构仅仅是手段,目的是要达到更本质的真实——这关键就在于虚构是否符合“情理”。“由于现实世界中的人的面目、性格、言语、行为有其不可度越的生理和物理限制,小说中的人物亦必须服膺同样的法度。”(《小说稗类》267页)小说中人物的行为,与现实中的人物一样,要符合其自身的性格逻辑。

故而,第四十四回中,孔明在与周瑜议事时,将曹植的《铜雀台赋》改了两句,说曹操欲得江东二乔,借此激怒周瑜,陆澹安认为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再好色的人也不会将自己的心思告诉儿子,而儿子即便知道了,也不会做在文章里。同样,上级刘备明明知道张飞是个粗人,不懂政事,为何要派他去过问?而摆阵破阵、呼风唤雨之类,那就更是恶札,因为现实生活中无此情理。

由此可见,在陆澹安那里,虚构有一个标准,要符合生活的真相和逻辑,才能让读者感到可信。进一步,他反对向壁虚构的杜撰之作,倘若作者有“耳所闻、目所见”的经历,在此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往往能创作出入情入理的小说。

然而,在《三国演义》中,呼风唤雨、借东风之类因不符合生活的真相与逻辑是恶札的话,那么“张翼德大战长坂桥”呢?这是《三国演义》中的重要片段,仅仅通过“声如巨雷”的三次大喝,威武勇猛的张飞就活现在我们眼前。

第四十二回叙张飞守长坂桥事,书中说道:“乃挺矛又喝曰:‘战又不战,退又不退,却是何故?’喊声未绝,曹操身边夏侯杰惊得肝胆碎裂,倒撞于马下,操便回马而走。于是诸军众将,一齐望西逃奔,……曹操冠簪尽落,披发奔逃。”一喝之威,竟能如此,似乎形容得太过分了?便算夏侯杰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受不住张飞的一喝,那曹操却是个久经大敌的人,老奸巨滑何至亡魂丧胆若此?无论如何,不合情理。(《说部卮言》304页)

按现实的“人情物理”来说,很难有人具有“大喝一声”惊得他人“肝胆碎裂”的威力。然而这样的写法,虽不具备细节的逼真,却如同中国画的遗貌取神,寥寥几笔,神韵俱出。那么,小说中,这样的神来之笔,是否应该保留?

 

剥茧抽丝,走向正鹄

侦探小说是小说中的一个独特门类,它含有“智”的因素。侦探的破案过程,往往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冷静的理智,通过科学的方式,调查求证、综合分析,用正确的逻辑推理,得出结论。探案过程荆棘丛生,亦充满探究的乐趣。

在《〈水浒传〉的研究》中,我们能看到陆澹安侦探“探案”的过程。首先,从细节入手,不放过任何微小的地方。《水浒传》的地名、官名、衣食住行、风俗习惯、方言俗语,他都花大力气考证。看似琐碎,却为我们提供了从细节进入历史的途径。他运用社会学的眼光,通过具体细致的考证,为我们钩稽出古代社会的史料,使得我们对古代社会的服饰、婚姻、家庭、道德观点、风俗习惯等有所了解,而阅读《水浒》也成了了解古代生活的一面镜子。正如陆澹安所说:“中国历代社会的风俗习惯,在统治阶级主编的所谓正史中,是绝对看不到的,倒是小说中还能窥见一鳞半爪。《水浒传》虽是叙述宋朝的故事,因为作者是元末明初人,而改编润色者又都是明朝人,所以书中描写的风俗习惯,可能有许多是元朝或明朝的,不能认为全是北宋时代的社会情况。可是我不管它是宋朝的、是元朝的,或是明朝的,能在一部小说中看到几百年前的许多风俗习惯,这总是可喜而不应当轻易放过的。”(同上279页)

其次,具体考证中,他重实证、重逻辑推理。在谈《水浒传》版本问题时,他并不迷信权威,而是在尽可能多掌握证据的基础上,细密考订,以历史进化的眼光,谨慎得出结论。关于《水浒传》的百十五回本,学术界向来存在颇多争议。胡适认为百十五回本是坊贾删节本。鲁迅则认为百十五回简本是现存各本中成立最早的本子,因为它最接近原本。可能由于《中国小说史略》体例的限制,鲁迅没有展开论述,仅用“以其用字造句,与繁本每有差违,倘是删存,无烦改作也”几句简短带过,胡适则认为这种说法难以信服。陆澹安则从百十五回本的回目与其他本子的区别、习见语言的不同及文字的对勘三方面细致考订,以历史的眼光,谨慎得出百十五回本的成立当在各繁本之前。这一考证过程既充满艰辛,又极富探究的乐趣。

原载《东方早报》20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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