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出乡村记(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58 次 更新时间:2009-06-0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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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 (进入专栏)  

时至今日,人们从上世纪80年代渐入眼帘的民工潮中看到中国的活力与希望。事实上,早在民国时期,中国知识界便已经开始关注当时的“民工潮”。关于这一点,我也读到过不少有用的资料。根据1923-1925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村人口的离村平均数为4.61%,而进入30年代,农民离村率有了大幅攀升。据1933年国民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对22省农户的调查,统计出“全家离村之农家”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4.8%:“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8.9%.到1935年,全国22个省中举家外迁至城市逃难、做工、谋生、住家的户数四项合计达59.1%,到别村垦荒、务农、逃难的占36.9%.同一时期对青年男女离村之去处的调查表明,因各种目的离村进城的达64.9%,而到别村务农或垦荒的为28.5%.

和现在一样,在中国近代城市人口性别年龄结构中,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者主要是男性青壮年人口,根据《独立评论》上的老作者李景汉的调查,在1338位被调查者中,20岁至49岁“离村”的农民,占到71.28%.另据陈翰笙等人调查,广东、广西及河北等省区的离村人口中,男性占85%以上,而年龄在20-40岁之间者,占3/4以上。与此相伴的,自然是农田大量抛荒。1932年,《农业周报》刊文指出,“强健者多逃入城市,另谋糊口;而所残留于乡村者大都老弱贫病者流。农民麇集都市,都市固嫌人口过剩;但农民离乡,则农村基础根本动摇,农村经济惟有日见摧毁。”

至于农民为什么抛家舍业或者拖家带口进城,理由自然繁多。比如,天灾、人祸。天灾古已有之,至于人祸,主要指胡适所谓“五蠹”(贫穷、疾病、贪污、愚昧和扰乱)之一的扰乱。且不说太平天国时消灭的中国人口比全世界二战时消灭的总量还要翻番,其后的中国同样是扰乱无数。如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里所说,中国冗长的历史里,“外患”往往都是偶发的,而“内乱”则多为历史的“必然”。由于长期战乱,大批散兵游勇变为土匪,一些没有生活来源的流民也加入了土匪队伍,因此,不少地方简直成了土匪的世界。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农民“出乡村”很多具有逃难的性质。应该说,逃难也是用脚投票的一种形式。如我在前文所述,圣马力诺最初也是由一些逃难的石匠聚居成国。事实上,这种用脚投票的传统在中国历史上也并不少见。以先秦为例,除了纵横家穿梭于各国之外,许多农民身上同样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便有的这种自由行走的天性。至于这些先人是否心想事成,逃之夭夭,则全看各自的造化了。据《秦汉逃亡犯罪研究》一书记载,早在商朝武丁时期,就有奴隶大逃亡。极度残忍的是,当时的奴隶主贵族为了惩罚逃亡的奴隶,对他们采用了断足等酷刑。

为什么中国历史许多敢于到南洋创业的人,一旦在外面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被人杀害,中国皇帝的反应通常是臣民离开本土,死了活该?乾隆时期,荷兰在婆罗洲杀了好几千中国人,那时清朝还算强大,荷兰人战战惊惊向乾隆致歉。谁知乾隆竟说这些“莠民”不顾祖宗“庐墓”跑到外面谋生,做化外之民,回来也要杀头的,你们替我们惩办很好。这就是统治者对本国民众用脚投票的态度。事实上,这一扼杀臣民外出自救的传统可以上溯到姜子牙时期:有臣民想到小岛上自耕自足,姜子牙认为不配合当时的周王,就把他给杀了。现在我们讲国家应该是“自由人的联合”,然而当时的国家伦理却是:若要“退出国家”,就只能转会直接入阎王爷的国籍。

然而,追求自由终究是人的本性。尽管面临各种可能的伤害,甚至死亡,但在西周时期,还是有许多人外逃。逃得多的,一次甚至能逃走300户民众。到春秋时期,随着社会变迁的加剧,以政治逃亡为主,外加民众逃亡(民溃)、士兵逃亡(师溃)的逃亡几乎成了各国人口流动的主要方式。只是,和以前以后的时代不同的是,春秋时期社会气象万千,对于用脚投票、四散奔逃者,各国政府也并不深究。通常都是任由他们作鸟兽散,也并不追捕,只是瓜分其财产了事。对于逃到本国的逃亡者,即使不殷勤接待,至少也不会搞现代国家的遣返制度———当然,严格说,大部分奔逃者并非罪犯。春秋时期,政治松弛,邦国林立,由于有“市场政治”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各国民众在用脚投票方面的确是收获了前所未有也后所未有的自由。所谓“后所未有”,众所周知到了秦汉时期,天下一统,社会被严格的户籍制度所控制,社会成员没有得到政府许可,取得合法手续,私自脱离户籍的迁移将被视为犯罪。

当然,除此上述逃亡之原因以外,20世纪初中国农民出乡村同样得益于当时渐成气象的城市化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社会学家费孝通在30年代出版的《江村经济》一书中谈到,此前一二十年,上海附近的城市机缫丝业的发展极快,城市工业吸引了大量农村人口。江村周围的蚕丝厂也是遍地开花,许多女青年被吸收到工厂里做工,江村16-25岁的女青年共有106名,“80%以上现在村外的工厂或在合作工厂工作。她们就是新的挣工资的人。”

每当我重读《江村经济》里的这些段落,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似曾相识的场景,难免会想起无以数计与本村村民一样满身力气的男男女女,他们虽在中国,但因为城乡分治这一基本国策几十年不许外迁或打工,尽做“帝国稻草人”;而且,同样是他们,见证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民工潮像民国初年一样在这片土地上卷土重来。这种“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折腾,又怎能不给人一种光阴虚掷、今夕何夕的历史悲情?一个多世纪以来,上溯到更遥远的年代,无论农民所为何由走出乡村,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而且,他们也有这方面的动力。正是这些权利的保守以及这些动力的驱使,使他们从一个死气沉沉的社会里走出来。

岁月如流,光阴荏苒,好在近二三十年来的中国人悔过自新、迷途知返,终于续接了人类之猿祖猿宗“出树梢,走天下”之初形成的“自由行走主义”传统,让中国乡民能够在幸福的召唤下逆境求生,渐渐走出尚未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感受杨万里在《桂源铺》一诗中描写的禁忌与解放:“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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