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清香:中华文明的伦理基础和内在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154 次 更新时间:2024-04-09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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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清香  

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生活实践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围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中华文明的发展历程,把握中华文明的独特性对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华文明以伦理生活为基础,中华民族在伦理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共同体意识催生了中华文明的共同价值,共同价值反过来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导着中华民族的伦理生活实践。由此形成伦理生活——共同体意识——共同价值——伦理生活的逻辑链条,依次体现为日用而不觉的伦理生活,万物一体的共同体意识,一以贯之的体道思维和明体达用的行道之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也得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日用而不觉的伦理生活

中华文明的沃土深源,是中国人在悠久历史中形成的以伦理为本位的生活,简称伦理生活。伦本意为“辈”,蕴含条理;理,本意为“治玉”,引申为对一切事物的治理及其道理。伦理的生活,就是有条理和有道理的生活,包含道德期许和美好愿望。中华文明重伦理生活,强调人在社会中不是孤立的存在,而与其他人、生命、宇宙有着密切关系,这种关系包含着关切和情谊。梁漱溟认为中国“举整个社会各种关系而一概家庭化之,务使其情益亲,其义益重。由是乃使居此社会中者,每一个人对于其四面八方的伦理关系,各负有其相当义务;同时,其四面八方与他有伦理关系之人,亦各对他负有义务。全社会之人,不期而辗转互相连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种组织”。中国社会通过伦理关系之网,组成了以家庭为单元的生活共同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深厚的情谊。

在彼此有情谊、有温度的伦理生活中,人们不需要怎么思考,便知道如何去做是恰当的。见父知孝,见兄知敬,见义知勇为、智为……人们对自己应当如何行为,可以做到日用而不觉、日用而不知,却总能恰到好处。《周易·系辞传上》有言:“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日常生活的道理,乃至整个宇宙的大道理,人们虽然没有深察,不能详细明白地道出,却实实在在地践行着。君子之道虽少有人能道尽,但总能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地体现出来。这就是伦理生活的样貌,也是中华文明的伦理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必然要以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伦理生活实践为基础,回应伦理生活中人们的所需所想所盼所愿。

万物一体的共同体意识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要在残酷的自然界生存,必须结成群体。人类早期阶段,生产力低下,生活资源严重不足,为了生存,人不得不与大自然斗争、与其他部族斗争,形成一个个小群体。这是人类最早的共同体。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先哲们开始思索共处的道理。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交往原则。孔子要求弟子“泛爱众”,孟子推扩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万物皆备于我”。庄子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由此可见,中华文明中“可以共处”“应该共处”的意识越来越明确,共处的范围越来越大,从家庭宗族到乡党、国家、天下,乃至万物宇宙。至宋明理学的张载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视天下无一物非我”、程颢和王阳明提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表述,标志着万物一体的共同体意识成为中华文明的核心内容之一。

随着万物一体的共同体意识的形成,通过伦理生活实践形成的共同体,不仅是利益的共同体,更是有着共同价值信仰的共同体。万物一体,一体犹身体四肢,牵一发而动全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命运与共。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人与天地万物之间不是你死我活的冲突关系,而是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需要合作而达到共赢。中华文明中一直有关于“义利”问题的讨论,在强调利益对于共同体生活的重要意义的同时,也对利益保持清醒的警惕,认为共同的生活需要道义来调节,肯定为民族大义而牺牲个人私利的价值取向。中华文明熏陶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会因利益的冲突或消失而崩溃,而会因共同的价值信仰和彼此的深厚情谊而形成富有韧性的联系,尽最大可能寻求共同的发展。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就是对中华文明共同体意识的继承和发扬。

一以贯之的体道思维

在伦理生活和共同体意识影响之下,中华文明既创造着丰富的文化,又追求众相之下的“一”和“体”,解决一与多、特殊与普遍、单独与共同的关系,形成了“一以贯之”的思维方式,以此构建起中华文明特有的宇宙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体现了中华文明“一以贯之”的思维特质。在绵延不绝的历史发展中,一方面,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革故鼎新,使中华文明展现出更加丰富的文化风貌;另一方面,各民族文化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在包容各种外来文明的同时,能够做到与世界各文明并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和而不同,天下大同。其中包含着多层次的一与多的统一,都是“一以贯之”思维的体现。

“一以贯之”是孔子对自己为学方法的总结,包含多个意思:从本体上讲,指宇宙本体贯通于万物中;从认识论上讲,指通过万物的特殊性认识宇宙本体并由宇宙本体认识万事万物;从实践论上讲,指循道而行,一生践行道。孔子为学的方法,一方面注重从人伦日用中提炼宇宙人生的核心和本质;一方面注重循道而行,以天道规范人道。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基于不同的生活实践,必然会形成多姿多彩的文化。不同文化互相碰撞、融合、求同存异,既保留自己的特殊性,也逐渐彼此包容,形成共同价值。中华各民族在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具有统一精神内核和共同价值的文化共同体。这一历史的自然进程在思想文化上的反映,是先哲们以各种方式提炼的“一”,如周易的“元”,道家的“道”,儒家的“道”“天理”,墨家的“天志”等。大道至简,在“一”的指导下,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如仁爱、民本、诚信、正义、和合、大同等规范着生活实践,维系着中国人重情守义的伦理生活,成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源泉和丰厚底蕴。

明体达用的行道之方

如果说中华文明之“体”追溯到底是“一以贯之”之“道”,那其“用”则体现在伦理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用”范畴多在三个层面成对使用:“体”指形体、实体、主体等,“用”指作用、功能、属性等,如琴之用因为有琴之体;“体”指本质、本原等,“用”指现象、表象等,如万川映月,水中之月都是现象,本质是月的影子;“体”指根本原则、内在目的等,“用”指具体方法、外在手段等,近代中西文化论争中关于体用的讨论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体用”范畴虽有多种用法,但体和用的关系也是“一以贯之”的,即体用合一,体用贯通。“体”要在“用”中体现自己,“用”也只有在“体”的规范下才能用得恰当、合适。文明之体因为有着高度的概括性,因而具有高度的包容性,这使得中华文明可以不断地丰富与发展。文明之体的形成离不开生活实践,其具体内容会随着伦理生活实践的展开和丰富而有所变化。中华传统文明的体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体有所不同,因为中华民族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伦理生活实践。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以马克思主义为魂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中国的具体实际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为源,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之本,保证了中华文明强大的生命力。

体用具有一贯性并不意味着体和用可以自然贯通,而是需要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之体的指导下有计划、有意识地进行文明实践和文化建设,做到既“明体”又“达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这是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在文明实践基础上探索出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之体,必然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文明实践中发挥其功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过上丰富多彩而又有情有义有滋有味的伦理生活。

(作者:郭清香,系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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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2024年04月08日 15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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