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来:解码宋代政治史的一条重要路向

——评《宋代宰相制度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868 次 更新时间:2023-07-13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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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为方圆所设,方圆为规矩所限。文明社会是有秩序有规则的社会,各种规则便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人为设置的制度或法律。在我看来,中国古代的行政制度犹如一座大厦,框架很早便已构筑定型,后来的调整多是在大厦内部对房间格局的调整。中国传统时代的行政制度,无论是三公九卿制,还是三省六部制,都与《周礼》记载的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未脱干系。历史研究的对象是历史上的人与事,而人与事,又是特定时空下的各种制度范围内的人与事。因此,制度史的研究,即制度的考证与复原便成为历史研究的基础作业。

制度史研究除了宏观的整体操作可资利用的基本文献之外,需要从海量的文献中大海捞针和去伪存真。举个小例子,古代文献中常见有万户侯,宋代官员也有封邑的遗存保留,成为一定级别官员的一种荣誉和福利。那么,食实封一户到底给多少钱?几乎就找不到记载。后来我整理《朝野类要》,才知道“每实封一户,随月俸给二十五文”。有些古代的典章制度,在当时人看来都是不言而喻的常识,但对今天的研究者来说,则相当隔膜。其实,繁杂的古代典章制度,稍稍与实施的时代拉开距离,就连当时的人也不甚了了。宋代的典章制度尤为繁冗,不仅是稍稍时过境迁使人忘却,即使是当时处于体制内的官员,如果不是从事跟制度有关的工作,其实也不是十分清楚,而一般官员也懒于去弄清。这些尽管是历史研究的基础作业,但却不可或缺,学术含金量相当高。对从事这项艰苦作业的学者,值得报以深深的敬意。

就宋代政治制度来看,宏观的整体考证与复原,从韩国申采湜的《宋代官僚制研究》(1981年)、日本梅原郁的《宋代官僚制度研究》(1985年),到朱瑞熙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宋代)》(1996年),已经有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就具体制度的考证与复原来看,尽管也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积累,依然存在大面积的空白。可喜的是,一直有学者在终日乾乾地从事这项作业。田志光教授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宋代宰相制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就是长期钻研积累而成的硕果。

诸多合力造成了宋代的士大夫政治,包括延续隋唐五代以来崇文的社会潜流,基于历史教训的重文抑武的朝廷政策取向,科举规模扩大的技术性因素等等。不论以后的政治形势如何,士大夫政治在传统中国产生了超越朝代的影响,在中国知识人的意识深层植入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遗传基因。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王与马共天下”的贵族政治不同,人们多用北宋宰相文彦博的“与士大夫治天下”这句话,来形容皇帝与士大夫权力共享的宋代政治现实。士大夫是复数,是一个社会阶层,是一个政治集团,位于这个阶层与集团最顶端的就是宰相。这是因为宋代的宰相很少不是士大夫出身的。所以,程颐说“天下治乱系宰相”,从这个视点来看,研究宰相这一士大夫政治的龙头便具有了的广泛意义,是解码宋代政治史的一个重要路向。

田志光对宋代宰相制度的方方面面,都有计划地陆续做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对于宋代宰相制度的考证复原,不仅关注众所周知的“大路货”史料,还钩玄索隐,利用了散见于各种典籍中的前人零星考证成果,这就让复原变得很充实厚重。

在大数据时代,各种数据库的存在让研究者不再对浩如烟海的史料望洋兴叹,数据库延长了人脑的功能,人人都变得博闻强记了。在这种新的研究环境之下,纯粹的资料性考证,学术含金量已经变得很低。论述需要闪耀思想的光芒,而制度的复原考证也需要显现逻辑的力量。观察田志光对宋代宰相制度复原考证的归纳,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逻辑的力量。田志光对宋代宰相制度细部的绵密复原考证,为宋代政治史在一个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任何制度,从初具雏形到日臻完备,在实施过程中,或微调或巨变,人事因素、地理因素、时代因素,皆综合作用其中。特别是行政制度,与政治变化息息相关。观察宋代宰相制度的演变,这种印象尤为强烈。因此,包括研究制度在内的一切历史,都不能抽去特定的背景去静止考察。制度史研究必须置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之下,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等相关多学科实现“量子纠缠”,从动中求静。

跟宋代的宰相制度有关,政治与制度纠缠的最为显著的例子就是元丰改制。元丰改制从制度建设的层面看,使北宋施行了百年以上的中书门下决策体制发生了巨变。改革的始初推力之一,不能说不是出于锐意改革的宋神宗意志。憧憬唐朝官制的神宗决意要回归“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受而行之”这样《唐六典》所规定的轨道上去。不能否认,这一充满反馈机制的决策程序,是一种近乎理想的程序。因此,在士大夫与君主共治的政治环境下,士大夫认可并接受了主要出于皇帝意志的官制改革设想,并具体付诸实施。

跟《周礼》的官制设计一样,三省制其实也是一种理想化的静态设计,犹如在无菌状态下实施手术。理想的制度一旦付诸实践,加入了人的活动因素,便增加了很大的变数。正是这些变数让理想的制度变形、扭曲,无形中遵循力学原理,为强力所牵引。

元丰改制实施的一个特殊背景便是充满争议的王安石变法。一个理想化的制度投入到多菌而活跃的党争背景之下,其施行状态可想而知。士大夫政治的模式是君臣共治。各种政治力量获取皇帝的支持至关重要。元丰改制后,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均为宰相之任。左尊于右,左仆射为首相,右仆射为次相。于是,一个怪现象便出现了,由于右仆射带中书侍郎,有取旨之权,也就是有跟皇帝商议之便,形成次相实际权重于首相的局面。副相中的中书侍郎,也比门下侍郎有权。

在改制之初,王珪为左仆射,蔡确为右仆射,蔡确实权在握。尽管有三省同进呈取旨的规定,但为蔡确所阻挠,从而实际形成了中书单独取旨的形态。王珪死后,蔡确成为左仆射,韩缜成为右仆射。蔡确明升暗降,失去实权。在党争的背景下,权重的中书侍郎成为各派角逐的对象,看重的是中书省单独取旨权。

理想的制度为党争所利用。神宗去世后,实行的五年的“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受而行之”被事实上废止,实行三省同进拟同取旨。这实际上又回归到改制前的中书门下决策体制上去了。

神宗执着于三省制是对唐朝制度的误读。“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受而行之”,只是停留于《唐六典》书面上的制度设计。按吕公著所言,“唐太宗用隋制,以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事无不总,不专治本省事”。可见,《唐六典》的设计并未实际施行,而入宋后的中书门下决策体制,则正是对实际唐制的沿袭。

然而,尽管后来又实行三省同进拟同取旨,元丰改制毕竟造成了中书省权重的势态,因此作为宰相都希望把持住中书侍郎的头衔。到了元祐四年,吕公著还有这样的表示。后来,设置平章军国重事和平章军国事,都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中书省独大进行超越。

元丰改制,对中央决策机制造成了一定的紊乱,也给党争提供了利用的机会。因此,司马光临死写下“乞合中书、门下两省为一”的奏章,他要求说:“欲乞依旧令中书、门下通同职业,以都堂为政事堂,每有政事差除及台谏官章奏,已有圣旨三省同进呈外,其余并令中书、门下官同商议签书施行。事大则进呈取旨降敕札,事小则直批状指挥,一如旧日中书门下故事。”

中书门下都堂合议制,是一种集体领导的制度。北宋承袭唐制,实行了一百多年,在元丰改制一时变更之后,又不得不恢复,而到了南宋则成为不易之制。北宋后期蔡京效仿王安石制置三司条例司,通过另外设置都省讲议司,超越三省,攫取了最高权力。这些对于三省制和中书门下制来说,都是一种变例。但蔡京的长期专权,无疑成为嗣后南宋权相的榜样。蔡京开创的是权相的祖宗法。元丰决策体制改革,呈现出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无论理想还是现实,遵循事物自身规律,顺其自然,方可行远。

田志光在宋代宰相制度研究这片园地辛勤耕作多年,成果累累。早在2013年就出版有31万字的专著《北宋宰辅政务决策与运作研究》。这部专著得到宋史学界较高评价,荣获中国宋史研究会的邓广铭学术奖励基金优秀成果三等奖。经过几年的积累,又有了这部《宋代宰相制度研究》的力作。

“功夫在诗外”。作为宋史学界为数不多的专注于宋代宰相制度研究的学者,我期待田志光在扎实的制度史训练的功底之上,将制度史与政治史嫁接,在广阔的时代背景之下,把制度的演变作为事件史,洞察演变背后的人的因素、事的经纬、时的缘由、地的制约。依托制度史,跳出制度史,考察动态历史中跟制度关联的政治事项。以制度史研究锻炼出的逻辑能力,让历史研究显现更多的思想魅力。

(作者:王瑞来,系河南大学讲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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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2023年07月08日 12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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