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声:历史上匈奴统一与经营西域研究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04 次 更新时间:2018-07-2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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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声  

摘要:相对闭塞的地理环境形成了古代中国内向型政治发展趋势。中国的历史版图是在各具特色的“区域文明板块”统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历史上“中原农耕文明板块”与“北方游牧文明板块”之间对立与统一的争雄互动在中国统一与发展中始终处于中心地位。历史上匈奴统一西域是中国“内部”北方游牧区域政权统一西域的开端,开创了西域与内地统一的先河,匈奴政权经营西域是中国经营西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中原统一西域的基础,彰显了边疆与中原共同推动历史上中国与中华民族实现大一统的史实,印证了历史上各民族携手创造中国与中华民族历史的规律。

关键词:区域文明板块  统合  匈奴  经营  统一  西域  历史意义


中原与北方草原占据了历史上中国大一统


古代中国的东部与东南部面临浩瀚的大海,北方相延至寒冷、荒无人烟的北极亚极地区域,西北和西南有天山、帕米尔高原、喀喇昆仑山、喜马拉雅山等崇山峻岭的阻碍,在地理上形成了一个大致封闭的自我发展空间。正如费孝通先生曾指出的:“这片大陆四周有自然屏障,内部有结构完整的体系,形成了一个地理单元”。相对闭塞、自成一体,融合发展、孕育中华,是历史上中国地理环境的重要特点。17世纪之前,古代中国周边的政治格局是没有与之可抗衡的政治力量,不受周边政治环境的左右或威胁,历代王朝(国家)政治社会发展变化的动因是内在的。在区位分散、割据交替,民族多样、文化各异中保持着政治内聚,发展向心;多元一体、合而不分,成为古代中国社会政治的重要特点;在相对闭塞的地理环境和内聚型的政治环境中,形成了古代中国内向型的政治发展趋势,构成了古代中国与中华民族整体的内聚力与向心力。

在相对闭塞的地理环境中,古代中国历史的发展形成了中原区域与周边东、西、南、北区域的对应方位,中华土著居民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生息繁衍,自我发展。早期人类历史的活动是以中原地域为重心的,中原与周边构成了内与外,内地与边疆之分。由于所处的地域不同,各区域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不同,形成了各具特点的区域社会经济形态。古代中国社会经济的主体形态有两个:一是以黄河、长江流域及岭南地区为主的中原农耕经济形态;定居,“辟土殖(植)谷曰农”。二是大兴安岭以西,经蒙古草原至阿勒泰山的北方草原游牧经济形态;居无常处,随带牲畜,逐水草迁徙。同时,还形成了一些次一级的经济形态,主要有四类:东北渔猎经济形态,位于今天的大兴安岭以东、辽河以北,地处丘陵地带,河流众多,地广人稀,古代多以渔猎为生,兼有种植。西南高原农牧经济形态,位于青藏高原,地理和气候限制了当地只能以种植与饲养适合高原品种的农作物和牲畜。东南近海经济形态,主要是以捕鱼、海上短途运输等作为经济手段。西域(西北)绿洲经济形态,依托荒漠绿洲的农牧作业。

在不同特点的区域社会经济形态下,生活在不同区域的居民创造和发展了各自的区域文明,并在古代中华大地上构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文明板块”。对于古代中国地域性的“文明板块”(或称“文明区域”),一些学者已从不同研究角度有所研究。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先生从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分布角度,提出关于中国历史上民族发展的“六大区域说”:中原区、北部草原区、东北部高山森林区、西南部青藏高原区、云贵高原区、沿海区。同期,谷苞先生从中国疆域格局的角度,提出“三大片说”,“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中国的疆域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片:地跨黄河、长江、珠江的农业区是一大片;长城以北的游牧区是一大片;青藏高原及其附近的游牧区又是一大片。这一大片农业区和两大片游牧区都有数百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同时并存着互不相同的生产体系。”2001年,王钟翰先生从中华民族发展的角度,提出了“华夷五方格局”的概念:在春秋战国时期,历史上中华民族“逐渐形成了华夏居中,称为中国;夷蛮戎狄配以东南西北,五方之民,共称‘天下’,号为‘四海’的格局。”近年,于逢春先生从历史上中华区域文明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形成、发展着眼,进一步归纳出了历史上中国的“五大文明板块说”,分别为:“大漠游牧文明板块”“泛中原农耕文明板块”“辽东渔猎耕牧文明板块”“雪域牧耕文明板块”和“海上文明板块”。

在上述各“区域板块”说的基础上,本文对历史上中国区域文明板块的划分做了进一步的梳理与界定:一是依据历史上中国区域社会经济的差异与特点,增加了“西域绿洲文明板块”;二是对各“区域板块”统一以社会经济形态或地理称呼:“泛中原农耕文明板块”(简称“农耕板块”)、“北方草原游牧文明板块”(简称“游牧板块”)、“东北渔猎耕牧文明板块”(简称“渔猎板块”)、“西域绿洲农牧文明板块”(简称“绿洲板块”)、“青藏高原农牧文明板块”(简称“高原板块”)、“东南沿海海洋文明板块”(简称“沿海板块”)。

在历史上中国辽阔的自我发展空间境域中,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是逐步由分散走向整合,从并立走向统一;处于中华大地不同区域的各民族(部族)以上述各区域文明板块为根基,创建了各自的早期历史,在统合各自区域板块的基础上建立了各自的区域政权;同时,又在历史上中国版图统合的不同时期充分发挥着各自区域板块的“局部作用”,即中国的历史版图是在各具特色的“区域文明板块”统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历史上中华不同区域和各族群都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最终确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统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从不同区域的局部统一到中国整体的逐步大一统。春秋时期孔子提出:“君天下”、“尊无二上”,战国时期孟子形成天下“定于一”的大一统理念;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原(国),公元前209年匈奴冒顿单于统一北方草原,中国与中华民族的大一统步入了实践阶段。“区域文明板块”的局部统合在先,中国与中华民族的大一统继后;最先统合的中原与北方草原“区域文明板块”占据了历史先机,在“逐鹿中原”的政治博弈中始终主导着历史上中国大一统的进程。自秦汉以来,“南有大汉,北有强胡”一直是历史上中国政治格局的基本模式;在历史上中国“区域文明板块”的互动中,“农耕板块”与“游牧板块”之间对立与统一的争雄互动,围绕两者的南北“逐鹿中原”、争相统一中国的竞争与博弈,在历史上中国统一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中心地位。


匈奴统一和经营西域的历史意义


中国大一统历史发展的基本特点是逐步由分散走向整合,其中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中原及不同周边区域的局部整合与统一;各方都在“式辟四方,彻我疆土”,治疆于天下。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中所言:“先是各地区分别有它的凝聚中心,而各自形成了初级的统一体。”第二个过程是围绕中原,从不同区域的局部统一到历史上中国境域的整体统一,即中原与边疆地区整体的大一统。匈奴经营西域的前半期便是发生在第二个过程中,西向经营西域可以看成是匈奴超越区域统一中国的先声。

西域是两个概念的组合:西,是表示方向,“日归于西”;域,是指区域。西域地区的自然地貌是“三山夹两盆”,北有阿尔泰山,中有天山,南有昆仑山;北部的准噶尔盆地与南部的塔里木盆地是干旱荒漠区,多为沙漠戈壁。在两个盆地的边缘,依托大小不等的水系河流,形成了面积不等的成片绿洲,聚集了人类群体的生活,在广袤的荒漠上,构成了分散的绿洲经济社会。绿洲经济的政治社会特点是“小国寡民”,《汉书》上记载的“西域三十六国”“西域五十四国”即是当时西域政治社会的写真。其中的“国”是指依托绿洲建立的城邦之国。

由于中原与北部草原在局部整合与统一中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与社会条件,两者率先实现了区域的整合与统一;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原;公元前209年,冒顿自立为单于,统一草原游牧地域。南北大致在同一时间段实现了各自区域的统一。秦统一中原在先,“郡县而置之,云彻席卷”;匈奴统一草原继后,“唯北狄为不然,真中国(原)之坚敌也”;南北“逐鹿中原”的博弈随即拉开序幕。而匈奴经营西域的后半期实际上是在第二个过程中与秦汉角力中原。从中国历史发展的层面讲,匈奴经营西域虽是南北“逐鹿中原”的一个侧翼,但确是两者博弈的重要前沿。正是匈奴与秦汉在“逐鹿中原”中反复、长时间的争雄交往与博弈整合,启动了中国历史上中原与周边不同区域大一统的进程。军臣单于时期(公元前161年——前126年),匈奴进入鼎盛时期。在与中原秦汉的对峙中,匈奴先越金山(今阿尔泰山)西向领有了西域。其时,匈奴的势力范围东至大兴安岭,西至西域以西之塔拉斯河,北抵漠北,南据河套。匈奴政权机构由单于王廷、左贤王、右贤王三部分组成。王廷居中,左贤王辖东部,右贤王辖西部。

匈奴统一西域之初,先以右贤王统辖,后由右贤王下的日逐王治理西域事务。公元前92年(征和元年),日逐王在西域设置“憧仆都尉”,常驻于焉耆(今焉耆)、危须(今和硕县东南)、尉犁(今焉耆县南紫泥泉一带)三国间,向西域诸国征收赋税和财物。《汉书·西域传》载:西域诸国“虽属匈奴,不相亲附。匈奴能得其马、畜、旃(一种毛毡)、罽(一种毛织品),而不能统率与之进退”。可见,匈奴统一西域后,主要是以政治上的统属、经济上的征收实物(同赋税),来体现与西域的统属关系的,并未实行对西域的直接管理。这也是当时游牧民族常用的一种统治方式。匈奴是中国北方草原上兴起的第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虽然它与西域的统属关系比较松散,一些边远地区甚至只是间接控制或名义上归属,但匈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西域有所作为的政权。匈奴统一西域在中国历史上和西域发展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开创了西域与内地统一的先河,使西域与内地的关系从文明的交流步入政治的统一。

其二,密切了原先分散林立、互不统属的西域诸国之间的关系,促使西域内部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其三,奠定了中原统一西域的基础,提供了治理西域的经验。虽然匈奴统一西域只是一种局部的统一,但这种局部的统一,拓展了西域、北方草原和中原之间文明的交流,为中国历史上范围更广泛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其四,匈奴统一西域后,实际上还控制了西域以西的地方,使东西方交通更加畅通。史称:自乌孙以西安息(今伊朗),“匈奴使持单于一信,则国国传送食,不敢留苦”,正是这一状况的反映。

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北方与中原“兄弟阋于墙”的争雄博弈,彰显了边疆与中原共同推动历史上中国与中华民族实现大一统的史实,印证了历史上各民族携手创造中国与中华民族历史的规律。


匈奴治理西域历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在研究匈奴经营西域的历史中,需要明确几个相互关联的基本问题:

(一)对于历史上的中国而言,匈奴是“内”,即匈奴是秦汉时期中国的组成部分

匈奴在公元前3世纪兴起于中国北方草原地带。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完成中原农耕区域的整合、统一中国(中原)时,匈奴已成事北方草原。公元前209年,冒顿单于即汗位,迅速统一了北方草原,拥有控弦之士三十余万,号称与南方汉帝并立的“天所立匈奴大单于”,历史上“南有大汉,北有强胡”的对峙格局初具规模。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三十二年),秦使蒙恬统兵30万北伐匈奴,单于“头曼不胜秦,北徙”。

西汉初年,匈奴开启了与汉朝“逐鹿中原”的“天下国家”之争。公元前201年(汉高帝六年),冒顿单于兵至晋阳,引发著名的“平城之役”,汉高帝刘邦被围于白登山七日。两强对峙的结局是高帝认同匈奴冒顿单于为天下共主,提出:“两主不相戹”。议定以长城为南北之分界,双方均以华夏大一统之天子自称:中原汉帝为君天下之天子,统治长城以内冠带之室;草原单于为天所立匈奴大单于,总领长城以北引弓之国。汉帝、单于约为兄弟,并为天下共主。“两国之民若一家子”,“ 独朕(汉帝)与单于为之父母”,共同认可了“凡今之人,莫如兄弟”的身份和“兄弟阋于墙”争雄理念。

所以,如同今天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一样,匈奴是秦汉时期中国的重要成员、两强之一;汉、匈南北“逐鹿中原”则是“兄弟阋于墙”的“天下国家”之争;匈奴经营西域是中国“内部”北方游牧区域政权统一西域的开端。在中国历史发展中,北方与中原“兄弟阋于墙”的争雄博弈,彰显了边疆与中原共同推动历史上中国与中华民族实现大一统的史实,印证了历史上各民族携手创造中国与中华民族历史的规律。

我国也有学者将匈奴视为“外”,将上述南北“逐鹿中原”之争看成是中外之争,是历史上中国的“对外关系”,提出:“边疆在几千年中国的次地区政治中占据重要地位,而北方游牧民族贴着边疆甚至深入边疆直至内地的侵扰行为,是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和国家安全的最核心议题。”作为我国国民教育的教科书,初中《中国历史》第一册《西汉同匈奴、西域的关系》一课,以“两汉经营西域和对外关系”为题,将西汉与匈奴、西汉与西域的关系分别视为“对外关系”;在教学大纲中列出的“思想教育”要点之一是:“启发学生继承发扬张骞为沟通民族友好、促进中外交流而忠诚不渝、坚毅顽强的开拓精神。”美国学者拉铁摩尔则以为南北“逐鹿中原”是历史上中国的“边境”之争:“游牧社会威胁迫使整个中国以全力来维护这个边境。”这些观点都值得商榷。

(二)西域“原始属性”的界定,即匈奴或汉朝“经营西域”不是历史上中国的“扩张”

由于古代境外周边没有可抗衡的政治势力,秦汉至清初中国历代王朝政治格局的发展和疆域的伸缩变化主要是内部因素决定的。自秦汉统一中国(中原)至18世纪中期,在中国的相延2000年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历代大一统的疆域范围及治理方式,都随着国势的消长在一个大致的范围内呈规律性变化;历代王朝疆域范围的确立主要取决于不同时期中国内部的因素,即所谓“文命敷於四海,祗承于帝”。总的来讲,中国内部统一、国势强盛时(如汉、唐、元、清),国家统治规范,疆域的范围就大一些,治理的力度也强一些;反之,则周边疆域的治理则相对松弛。

秦汉时期的中国已有“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之内有九州”和“中国(中原)于四海内则在东南”的概念,西域位于历史上中国的西部,西域之西又有“西海”之说:“于窴之西,则水皆西流注西海”,即“西域”在“西海”之内;所以,汉代武帝时期出现的“西域”一词是指汉代认定的中国西部地区,似已有“西部疆域”的概念。西域先为中国北方草原匈奴政权领有,是“匈奴羁属之地”;随后出现的“张骞凿空”、“西域以孝武时始通”的表述,则是记载了自武帝以来中国中原王朝在西域的活动;历史上中国的匈奴和汉朝先后经营了秦汉时期中国的“西部疆域”,而非“扩张”。

(三)匈奴政权经营西域是中国经营西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历史上“非中原政权”匈奴经营西域的历史,涉及对古代匈奴民族、西域诸民族以及汉帝国所属中原民族的历史认知和历史表述;古代西域种族与民族、政权与施政的多样、复杂特点,引发了今天学者在西域历史研究中的不同角度和立场,使我们在研究匈奴经营西域历史时,或偏重于历史的“正统”,或着眼于“强势者”,或局限于区域民族(例如中原汉民族),使研究的成果或结论偏离了历史的真实。正如王子今先生在《匈奴经营西域研究》一书中所指出的:“研究匈奴经营西域的历史,会出现站在匈奴帝国和北方草原民族的立场、站在西域诸民族政权的立场,以及站在秦汉王朝和中原农耕民族的立场等多种可能。偏执于某一民族的立场会导致对多民族参与历史过程理解的差误;即使这一民族在历史的发展中成强势地位、因历史文献的丰富而据有和享有高分贝的话语权,研究者都不应忽略因此产生历史误读的可能而丧失学术警觉。”

“正统”是先秦以来中原的重要政治理念,“正统”之说,源自春秋时期的“正名”思想,主要表现在王朝兴替间的“正统”之争,要旨在于政权的“合法性”和“大一统”的“传承性”,即所谓“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先秦之时已有中原、四夷之分和中原正统论:中原“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斯正统矣”,而周边“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秦汉居中原、承夏商周“正统”,中原“膺当天之正统,受克让之归运”。匈奴居于草原,继北狄之后,属九服之列;然而“北地之狄,五帝所不能臣,三王所不能制”,长期与中原“正统”呈对峙之势。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原后即欲乘胜一举统一北方草原。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三十二年)使蒙恬统兵30万北伐匈奴,其目标是“必以匈奴之众,为汉臣民,制之令千家而为一国,皆属之直郡”。这正是先秦以来“正统”治国理念的实践。公元前209年,匈奴冒顿单于统一北方草原后,“数至边境,愿游中国”,大有问鼎中国之势。“野王虽不为三公,甚见器重,有名当世。”尊重和注重历史进程中所有的重要参与者,是风范方正之历史研究大家的品格。匈奴开国单于冒顿曾直言:“ 地者,国之本也。”遂率先向西推进,“定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皆以为匈奴。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占有和经营西域,使匈奴帝国获取了几乎和本部草原等同的资源;“ 尽服从北夷,而南与诸夏为敌国”,以致“天下匈匈,劳苦数岁,成败未可知”。可见匈奴在与秦帝国“逐鹿中原”的争雄博弈中曾一度处于战略优势。及至汉朝肇端,“存抚天下,辑安中国(原)。然后兴师出兵,北征匈奴。”重启北方与中原“逐鹿中原”的争雄博弈。泰山压顶、两翼钳制的被动对峙格局迫使汉代的政治家也开始按匈奴的思路关注匈奴左右的其他草原诸民族,积极寻求和争取对抗匈奴的同盟力量,“以分匈奴西方之援国。”武帝正是从“制匈”的战略“图西域,制车师,置城郭都护三十六国”,也正是在南北“逐鹿中原”的大背景下,历史上中国北方匈奴与中原汉朝对西域实施着双向的角力经营。

匈奴先于中原领有西域地区,《史记》中“匈奴西域”之记载便是中原汉朝对北方匈奴先期经营西域的“认可”;而史载:“自宣、元后,单于称藩臣,西域服从,其土地山川王侯户数道里远近翔实矣”,则是对汉代中原王朝接手匈奴之后经营西域的描述,其中只有先后之分,并无匈奴“非正统”的痕迹。历代正史记载则多站在中原正统的立场以尽可能丰富的史料撰述汉代经营西域,很少能站在草原匈奴帝国的视角探索战国、秦汉时期中国西域的政治社会与历史文化;今天的学者也有或多或少、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正统”的角度书写“张骞凿空”、汉朝经营西域,忽略了西域的历史是包括西域民族、中原民族和匈奴民族在内的古代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史实。

(四)对西域实施“羁縻”治理是包括草原匈奴和中原汉朝共有的中国传统“治边”方式

历史上中原的“羁縻”治理始于先秦。在从家族社会到宗族社会的“聚族而居”发展中,主从地缘政治是宗法制度的基本法则,也是古代习惯法的核心。在早期国家中,国家是王族的私产,家与国合称,谓之“家邦”;国家呈现王畿与邦国分层政治的形态,其主从地缘政治格局则是以王畿为中心,自内向外,分封九畿;受封诸侯“乃以九畿之籍(隶属),施邦国之政职”,“王畿所宣,九服率从”。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主从地缘政治关系是以“服事”的政治行为体现的。孟子列举先秦时的“汤事葛”“文王事昆夷”“故太王事獯鬻”“勾践事吴”之说,将其归纳为“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其中的“大事小者”“小事大者”均为策略,有“羁縻”关系的含义。

在古代国家统一的进程中,限于古代社会生产力和早期国家发展的历史条件,中央(中原)王朝(或对应的周边强势政权)在边远地区往往是“抚绥”形式下的统一,所谓“天监厥德,用集大命,抚绥万方”。边远弱方归附领受册封,“以小事大”,“慕义而贡献”;中原强者“约之以命,约定成俗”,“接之以礼让,羁靡不绝”。所谓:“蛮者(指古代中国南方或四方边远的部族、民族)听从其俗,羁縻其人耳,故云蛮。”“羁縻”的要旨在“因其俗,简其礼”;“敦至道以励藩俗,修文德以怀远人;然后一轨九州,同风天下。”“莅中国(原)而抚四夷也。”

“羁縻”也曾是北方草原游牧政权统治的重要方式,拥有草原游牧文明的匈奴也有着“羁属”治国的传统。史载:“西域诸国大率土著,有城郭田畜,与匈奴、乌孙异俗,故皆役属匈奴。”匈奴虚弱之时,西域“诸国羁属者皆瓦解”,或“攻盗不能理”,或“远徙、中立,不肯朝会匈奴。”《匈奴对西域的统治及统治措施》列出了匈奴具体治理西域的措施8项,包括:设置正式职官“僮仆都尉”管理西域;匈奴在西域培养自己的势力,使其代匈奴统治西域;以联姻拉拢西域贵族;纳西域小国质子于匈奴,以此来驾驭西域小国;以军屯镇守西域;在所征服的地域设置王号,镇守该地;通过使臣控制西域的附属国;通过迁徙控制或保护西域附属国。其总体呈现的是因俗而治的“羁縻治理”机制。西域内部各政权内部也有“羁属”治理,乌孙“国众分为三,而其大总取羁属昆莫”。

西域位于北方草原和中原的边远西部,先后经营西域的匈奴、汉朝都在当地实施“羁縻治理”。继承草原游牧文明的匈奴帝国多采取以军事征服之下羁縻治理,“羁属之,不大攻。”包括定期“朝会”“羁属”“服属”“羁事”,“役属”等多种形式。汉帝国接统西域后,面对地域的遥远和当地种族与民族的多样、复杂性,沿用了先秦以来中原农耕文明“威德”之下的羁縻治理,注重以中原“帝之威德,内行外信,四方悦服”的模式,“与单于争其民”;正如王子今教授指出的:或汉朝“有关‘羁縻’成功政策的设计,是有可能吸取了匈奴管理西域的经验的。”148中国传统的羁縻方略得到了北方草原与中原共同的推崇和发扬,羁縻治理理顺了强势与弱势之间的关系,缓和了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营造了不同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氛围,维系了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统”格局;是一种“以非军事手段争取人心的征服方式,是一和平战略”。

古代世界并无公认的“国际法”,各国疆域的确立或依靠军事势力,或依据不同地区的传统的法则或法规。古代华夏境域之内历代王朝传承的中国历史疆域,既有其形成的内外环境与政治因素,又有其从传统习惯法到古代国家治理制度的法理地位。以古代宗法制度为基础形成的主从宗藩体系结构和国家宗藩治理体制,是历史上中国固有疆域版图法理地位的核心。在宗藩主从体制之下,藩属的从属性主要包括两个互动的方面:

一是册封制度之下藩属应有的臣服地位。藩属以臣礼事君王:“四封之内,执会而期,名曰臣。”

二是朝觐制度下藩属应有的义务。所谓“说其暴戾,请其不足,行其政事,共(贡)其职贡,从其时命”。其中,“无有远迩,毕献方物”的朝贡制度,是历朝国家治理受封藩属体制的重要内容。

从历史发展的宏观看,周边与中原内地只是所处的区位不同,拥有不同的“特色性”发展模式;而历史上在周边治理中所形成的“羁縻治理”,是针对中原地区以外周围“特色性”区域所实行的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差异性治理”。至于明、清两朝以外藩对待来华的华夏域外使者或贸易人士,要求对方接受朝觐制度下的藩属礼仪,以“朝贡”理念看待对方的贸易往来当另当别论。有境外学者将中国历朝国家治理受封藩属体制的“朝贡制度”定义为“贸易体制”者是只看表象而未切中其实质。

【注】文章刊登于《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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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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